公共環境改善指導方案

時間:2022-03-18 0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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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環境改善指導方案

公共環境改善工程是市委、市政府2012年確定的重點項目,為搞好工程實施,全面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目標

(一)大氣環境治理目標。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能見度大幅提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明顯增加。消除工業區域異味污染,工業企業常規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廠界濃度降低20%以上,群眾環境污染信訪數量下降80%以上。

(二)水環境治理目標。省控河流水質穩定達到化學需氧量40mg燉L、氨氮2mg燉L以下,市控河流水質達到化學需氧量60mg燉L、氨氮6mg燉L以下。

二、工程內容

(一)大氣污染防治。以異味污染治理、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為主線,按照重點區域與重點行業整治同步推進的原則,將縣大王鎮和稻莊鎮、區史口鎮、中心城等作為重點整治區域,將石油煉制、橡膠輪胎等行業的31家企業作為重點整治對象,通過完善治污工程、強化管理等手段,全面落實工業廢氣治理、揚塵污染防治、鍋爐煙氣脫硫、脫硝等污染防治措施,切實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二)流域污染治理。按照“治、用、保”的流域污染治理思路,落實“一河一策”的治污原則,以省控河流為重點,兼顧市控河流,通過采取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城鎮污水處理廠、重點廢水污染源提標等措施,在恢復魚類生長的基礎上,徹底消除處于達標邊緣的河流斷面,全面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

三、工程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縣大王鎮、稻莊鎮區域污染治理工程。

1.工業廢氣污染治理。

(1)橡膠輪胎行業治理。按照《市橡膠輪胎生產行業廢氣處理參考技術》要求實施廢氣治理工程。6月30日前完成盛泰集團有限公司、興源輪胎集團有限公司、華盛橡膠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工藝廢氣污染整治。11月30日前完成恒宇橡膠有限公司、永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金宇輪胎有限公司、恒豐橡塑有限公司、市方興橡膠有限公司、三泰橡膠有限責任公司、奧戈瑞輪胎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工藝廢氣污染整治。

(責任單位:縣政府)

(2)石油煉制、化工行業治理。按照《石油煉制企業廢氣治理技術要求》、《化工醫藥企業環境管理規范》的要求,完成華星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市勝星化工有限公司廢氣污染治理任務,建設催化裂化裝置再生煙氣脫硫工程。(責任單位:縣政府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3)工業揚塵污染治理。按照《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要求,完成市華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恒豐橡塑有限公司、永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市西水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興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工業揚塵污染治理任務。(責任單位:縣政府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4)熱電行業治理。按照上級環保部門的要求,完成熱電企業的廢氣治理任務。3月31日前完成華泰熱力有限公司、金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華星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熱電廠、永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熱電廠、恒豐橡塑有限公司熱電廠、市西水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企業脫硫分布式控制(DCS)系統建設任務。6月30日前完成金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石灰石—石膏法脫硫改造工程。9月30日前完成華星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循環流化床鍋爐石灰石—石膏法脫硫改造工程。12月20日前區域內所有熱電廠完成煙道旁路封堵拆除任務。12月20日前永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熱電廠、市西水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華泰熱力有限公司各完成1臺鍋爐爐外脫硝設施建設,金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完成2臺鍋爐爐外脫硝設施建設,華星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熱電廠新建鍋爐同步建設爐外脫硝設施。(責任單位:縣政府)

(5)污染治理網格化管理建設。對縣大王鎮、稻莊鎮轄區內的所有中小企業開展拉網式環保檢查,對未批先建、未進行環保驗收投入生產、已驗收但環保治理設施落后易產生異味污染的企業進行整治,對“土小”污染企業徹底清除,對治理無望的企業進行轉產或關閉,對能夠治理的限期增上環保設施。對該區域工業區空氣環境實施網格化人、機監控,聘請民間環保監督員,建設環境監控點。金融部門要將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系統,推行“綠色信貸”。環保部門每周通報一次工業異味及環境質量情況,為決策和管理提供依據。(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監察局、市人行,縣政府完成時限:3月31日前)

2.工業廢水污染治理。完成大王鎮污水處理廠、華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華星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茂源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污水排放提標改造工程。對縣福利樹脂廠實施搬遷。(責任單位:縣政府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二)區史口鎮區域污染治理工程。

1.工業廢氣污染治理。

(1)石油煉制、化工行業治理。按照《石油煉制企業廢氣治理技術要求》,對海科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萬通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神馳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總廠等4家石油煉制企業增上廢氣污染治理工程,建設催化裂化裝置再生煙氣脫硫工程。按照《石油煉制企業廢氣治理技術要求》、《化工醫藥企業環境管理規范》,對寶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工藝廢氣污染進行整治。(責任單位:區政府,勝利石油管理局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2)污染治理網格化管理建設。參照對縣大王鎮、稻莊鎮區域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要求實施。(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監察局、市人行,區政府完成時限:3月31日前)

2.工業廢水污染治理。完成海科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萬通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神馳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總廠廢水排放提標改造工程。同時,對煉油廢水實施針對性的治理措施,堅決消除廢水造成的異味污染問題。

(責任單位:區政府,勝利石油管理局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三)中心城空氣環境改善工程。

1.石油煉制、化工行業治理。按照《石油煉制企業廢氣治理技術要求》、《化工醫藥企業環境管理規范》要求,經濟技術開發區、勝利經濟開發區、墾利經濟開發區、勝坨工業園等重點區域的產生異味污染的工業企業增上廢氣治理工程。石大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墾利石化有限責任公司、石大勝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墾利分公司、萬德福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新發制藥有限公司完成廢氣整治任務。(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墾利縣政府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2.工業揚塵污染治理。按照《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展工業堆場、煤場、混凝土拌合場揚塵污染整治,完成經濟技術開發區轄區內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區轄區內宏坤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9家企業揚塵污染整治工作。(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完成時限:6月30日前)

3.熱電及鍋爐煙氣污染治理。加大燃煤小鍋爐取締力度,全面取締城市建成區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10噸燉小時以下的民用燃煤鍋爐,取締露天燒烤、洗浴用小煤爐、沿街飯店燃煤小鍋爐等;6噸燉小時以下的工業燃煤鍋爐淘汰或改用清潔能源。12月20日前,勝利發電廠2臺機組完成脫硝工程建設。按照《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燉1996-2011)標準,11月30日前所有鍋爐、工業窯爐等固定源完成顆粒物提標改造工程。(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城市管理局、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勝利石油管理局)

4.異味污染整治。盡快協調解決境外異味污染。對油田套管氣開展回收治理工作;依法取締“土小”污染企業,建立網格化管理制度、政府取締制度,切實做到對查處“土小”企業“斷水斷電,拆除設備,吊銷執照,清除原料”的取締標準,杜絕死灰復燃;對辦公區、居民區附近廢氣排放較大的加油(氣)站、飯店、汽修廠等單位進行整治,增上廢氣污染治理設施。(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墾利縣政府,勝利石油管理局完成時限:6月30日前)

5.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制定并市機動車排氣環保檢測收費標準;實行機動車尾氣第三方檢測制度,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對未取得環保標志的機動車,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不予辦理營運機動車定期審驗合格手續;加大路查力度,對沒有取得環保標志的機動車,禁止上路行駛;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輛報廢制度,繼續開展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工作,禁止報廢車輛重新上路;依法加強對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強機動車監管能力建設,建立機動車環保管理信息系統。(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物價局完成時限:3月31日前)

6.揚塵污染整治。

(1)組織開展揚塵污染整治專項活動,全面落實《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有效控制揚塵造成的中心城環境空氣污染問題。(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

(2)加強建筑揚塵污染治理,全面落實《市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技術規范》,對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裝飾工程采取灑水、圍擋、遮蓋等控制措施。(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局、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

(3)對中心城裸露地面進行硬化、綠化,及時修復破損路面,城區道路保潔實施濕式機械化清掃作業,中心城主干道落實定時灑水降塵作業措施,對下水道清疏污泥實行日產日清。(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

(4)嚴格控制城市道路車輛撒漏和帶泥上路,開展不間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查處違規運輸車輛,實施運輸垃圾、土方、沙石進入中心城的施工車輛申領進區通行證制度,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通行,杜絕違規拉運行為,嚴格落實車輛運輸覆蓋措施,控制遺灑、飄落污染。嚴控道路運輸車輛進入中心城撒漏污染,嚴把進入中心城的省道、縣道和城市道路關口,禁止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的運輸車輛及超載車輛進入中心城。(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

(5)對城區9個大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點位周邊1公里范圍內實施區域環境綜合治理。(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河口區政府)

(6)對中心城內工業堆場、混凝土拌合站實施限期整治,對不符合選址要求的限期搬遷,對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限期治理,嚴格控制工業粉塵污染。(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

(四)實施省控河流水質達標工程。

1.小清河污染治理。(責任單位:縣政府)

建設康達環保水務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建工程,處理能力達到7.5萬噸燉日,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完成時限:10月31日前)

建設規模2萬噸燉日的李鵲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建設規模5000噸燉日街道北部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配套建設污水收集管網,實現河辛路以東、預備河以南工業園區工業、生活廢水全收集。(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建設丁莊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鎮區生活污水,處理規模1000噸燉日,同時完善區域污水管網。(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在預備河與小清河之間的桃花溝和反修溝處建設預備河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進一步處理預備河污水,確保出水達到地表水

V類水質標準。(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實施河道整治工程,清理河灘種植,對河道內及兩側垃圾雜物進行清理,保持河道環境整潔。(完成時限:3月31日前)

2.織女河污染治理。(責任單位:縣政府)

建設完成大王鎮李橋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確保出水水質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建設完成織女河-淄河人工濕地凈化工程,實施導水工程和水生植物種植,出水達到地表水V類水質標準。(完成時限:6月30日前)

實施河道整治工程,對河道內及兩側垃圾雜物進行清理,保持河道環境整潔。(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3.陽河污染治理。(責任單位:縣政府)

建設大王鎮污水處理廠提標工程,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建設大王鎮第二污水處理廠,完善管網等配套設施,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建設陽河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完成導水管道建設,完善大王鎮區、陽河沿岸及東工業園區污水管網,全部導入大王鎮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濕地工程出水達到地表水V類水質標準。(完成時限:6月30日前)

對開元良種奶牛繁育集團公司、市柏拉蒙良種奶牛繁育有限公司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開展污染治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實施河道整治工程,對河道內及兩側垃圾雜物進行清理,保持河道環境整潔。(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4.支脈河污染治理。(責任單位:縣政府)

建設規模1000噸燉日花官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鎮區生活污水,完善區域污水管網,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

A標準。(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建設群眾溝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確保群眾溝入支脈河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V類水質標準。(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對華譽集團種豬場、澳亞現代牧場有限公司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開展污染治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實施河道整治工程,對河道內及兩側垃圾雜物進行清理,保持河道環境整潔。(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5.廣利河污染治理。完成《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全面治理水氣污染全民開展環保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東發〔2010〕13號)中確定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開發區雨污混流改造及雨水分流工程、濱海新材料園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等3項續建工程,新建五干排流域小區(單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老廣蒲河流域小區(單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勝北社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3項治污工程。解決東城區域雨污混排問題。河流水質惡化達不到標準要求時,及時提供生態補水。(責任單位:市黃河水城辦、市城市管理局、市環保局、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勝利石油管理局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6.太平河污染治理。(責任單位:利津縣政府)

建設投運利津縣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出水水質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完成時限:5月31日前)

建設中水回用設施,完善配套污水管網,建成區內污水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完善縣城區內雨污分排工程;完善利津經濟開發區及企業雨污分流系統,園區及區內企業全部實現雨污分排。(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在太平河(利津縣污水處理廠排污口下游)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確保太平河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V類水質標準。(完成時限:12月2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實施公共環境改善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公共環境改善工程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堅定不移、全力以赴地組織實施好。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市公共環境改善工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各責任單位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分管領導,具體責任到人,全面負責所承擔治理任務的推進、落實。

(二)明確目標,加快推進。各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目標要求,制定詳細、可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分解任務,確保工程進度。有關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報市公共環境改善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是公共環境改善工程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負責人,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做到部署得力、責任清晰、措施有力、落實到位。同時,要搞好宣傳教育,妥善處理好工作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保證工作積極穩妥地進行。重點整治范圍內的企業要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規范開展整治活動,全面完成各項治理任務。各級各部門、單位要通力合作,做到單位之間密切合作,政企之間有效溝通。

(三)落實責任,嚴格考核。將公共環境改善工程列入有關縣區、單位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作為年度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公共環境改善工程將實施周通報、月檢查、季調度制度,各責任單位要在每周周四將工作進展情況上報市公共環境改善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成立督查組定期到各縣區、責任單位進行督導檢查,半年進行階段性考核,年底進行全面考核。對工作進展好的,全市通報表揚,同時通過財政補貼等方式對污染治理工程予以支持;對工作進展不力的,將約談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主要領導、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