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土地稅費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05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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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市本級房地產市場秩序,強化依法管理房地產開發項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決定開展一次市本級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出讓金、稅費專項審計,現將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審計目標
房地產土地出讓金、稅費是市本級財稅收入新的增長點和潛力所在,能否實現有效征管,將直接影響到今年財稅任務的完成及財稅工作質量。通過專項審計,進一步揭露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到應收盡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長期監督機制,規范各項稅費繳交程序。
二、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
(一)審計范圍
市本級2011年以來,通過國有土地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土地,開發或未開發實施的房地產項目;2011年以前取得土地,2011年后開工建設或連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牽涉的問題,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二)審計內容和重點
1、是否按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成交確認書等相關約定繳納出讓金和有關規費。
2、是否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利用土地。
3、是否按城市規劃或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建筑容積率(核定的建筑總面積)進行開發建設。
4、是否達到《市城市綠化管理規定》規定的綠化率指標。
5、是否依法繳納各項稅款。
6、是否按規定交納土地閑置費。
三、審計組織
先由市審計局組織力量到市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規劃局、園林局、房管局等主管部門,對2011年以來用于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出讓、規劃審批、開工報建、預售許可證發放等相關情況進行登記收集。從2012年11月10日開始,組織審計組對每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按照審計程序進行就地審計,原則上2012年12月20日前結束。
四、工作要求
(一)審計人員要嚴格遵守《審計守則》,做到依法審計、客觀公正、清正廉潔。
(二)市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規劃局、園林局、房管局等主管部門要積極提供相關資料,必要時派出專業人員協助審計。
(三)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對照審計內容主動申報,對在審計期間主動申報繳交的處理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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