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石油氣道整治方案

時間:2022-04-22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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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石油氣道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我區民用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道路運輸民用液化石油氣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區民用液化石油氣安全專項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區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管理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集中解決當前在民用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遏制道路運輸民用液化石油氣交通事故。同時,進一步強化對民用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企業、車輛和從業人員的管理,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完善道路運輸民用液化石油氣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為建立道路運輸民用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奠定良好基礎。

二、整治內容和措施

(一)加強源頭監管

1、加強對民用液化石油氣運輸企業的監管。區運管處要督促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車輛維護保養、運輸登記、教育培訓、安全責任追究等內部安全管理制度;要督促企業對運輸車輛逐輛檢查保養,重點檢查輪胎磨損、制動系統有效性、罐體安裝牢固性等狀況,確保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行駛;要全面排查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公示,指定部門,專人督辦,限期完成。對新申請設立的民用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企業,要嚴格按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相關規定進行審批。

2、加強對民用液化石油氣發貨和裝載環節的管理。區運管處要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對民用液化石油氣生產、經營、儲存企業的監管力度,幫助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民用液化石油氣發貨和裝載的查驗、登記、核準等制度。民用液化石油氣供貨單位要查驗載運車輛及從業人員相關資質證件是否齊全有效、罐體充裝質量是否與車輛核定載質量相符車輛和罐體是否與行駛證照片相符、車輛及罐體警示標識是否完善易識別,并逐一登記,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允許裝載危險化學品;要嚴格按照對應的車輛規定的質量和容積實施裝載。對供貨單位把關不嚴,違規裝載,使用無證運輸車輛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人員的責任。發生民用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要嚴格倒查供貨單位把關的責任。

(二)加強對民用液化石油氣運輸車輛路面行車安全管理。集中開展民用液化石油氣運輸車輛路面行車安全檢查。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聯合開展民用液化石油氣運輸車輛路面行車秩序整頓,在區際交界處、公路收費站和民用液化石油氣運輸車輛經常通過的路段,加強對民用液化石油氣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要嚴厲查處非法改裝、超載等違法行為,加大對過境車輛和槽罐車的安全檢查力度。凡運輸車輛、從業人員無相關運輸資質證明以及車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超載、不按規定裝載、盛裝容器和包裝不嚴密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點停放,責令運輸單位、駕駛人或押運員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召開工作會議,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整治民用液化石油氣運輸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工作領導機構、整治工作目標、重點以及整治措施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階段。會同相關職能單位,依據整治內容和職責分工,開展源頭和路面整治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專項整治結束后,要及時進行總結,分析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對遺留的安全隱患,特別是重大安全隱患提出下一步整改對策以及今后民用液化石油氣運輸監管工作的對策和建議,迎接上級領導考核。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整治工作的領導,局成立民用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由葉凱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行動的開展。

(二)突出重點,標本兼治。要結合實際,抓住民用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針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問題開展整治,并加強與區級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通報整治情況,研究整治措施。要把液化石油氣安全專項綜合整治與依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結合起來,積極探索并建立民用液化石油氣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三)廣泛宣傳,營造聲勢。要利用多種渠道,采取多種宣傳手段,廣泛深入地宣傳開展專項整治的目的和意義,爭取廣大企業和群眾的支持和參與,推進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要開展民用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時報道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效,對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例,要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