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和諧城鄉建設行動方案

時間:2022-04-24 05:30:00

導語:市政辦和諧城鄉建設行動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市政辦和諧城鄉建設行動方案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和諧城鄉建設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確定在全市開展和諧城鄉建設行動。為確保和諧城鄉建設行動順利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原則。堅持高點定位、規劃引領;堅持城鄉統籌、一體發展;堅持資源節約、生態優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

(二)工作目標。爭取到2012年,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基礎設施配套更加完善,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水平明顯加強,城鎮化水平顯著提高。

二、考核內容、方式及步驟

和諧城鄉建設行動每年考核一次,2012年進行總評表彰。

(一)考核內容。和諧城鄉建設行動考核分為和諧城市、和諧鄉鎮、和諧村莊(社區)三個層次。考核內容包括工作實績、組織保障和公眾滿意度三部分。工作實績主要考核城鄉規劃、設施建設、環境整治、城鄉管理、節能減排、房地產業和住房保障、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城鎮化水平、人口和計生管理等內容;組織保障主要考核組織領導、宣傳發動、政策措施和建設成效;公眾滿意度主要考核公眾健康度、舒適度、便捷度和安全度。

(二)考核方式。對工作實績、組織保障和公眾滿意度三部分考核后,三部分考核得分累加即為最后綜合得分。

1.工作實績進行定量考核,各項考核指標先按現狀(考評年度的指標絕對值)和改善情況(考評年度較上一年度增加或減少的指標相對值)分別進行排序打分,再按照現狀情況占40%、改善情況占60%計算總得分。

2.組織保障實行定性考核,主要采取查閱資料和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

3.公眾滿意度主要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

(三)考核步驟。和諧城鄉建設行動實行市、區(市)兩級考核,按以下步驟進行:

1.區(市)級考核。由各區(市)自行組織,對照考核內容和考核指標進行自評,并負責對轄區內城鎮、村莊(社區)工作情況進行逐項逐條考核,形成區(市)和諧城市、和諧鄉鎮及和諧村莊(社區)考核材料。

2.市級考核。由市和諧城鄉建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

(1)審核評分。各區(市)按要求統一報送區(市)、鄉鎮、村莊(社區)考核材料,市和諧城鄉建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核材料,對工作實績和組織保障材料進行評分。

(2)實地考察。市和諧城鄉建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各區(市)進行實地考察。同時抽查各區(市)和諧鄉鎮、和諧村莊(社區)創建情況。

(3)公布成績。根據審核評分和實地考察情況,形成各區(市)和諧城鄉建設行動考核綜合得分,綜合得分及排名次序由市和諧城鄉建設行動領導小組以適當形式公布。對虛報、瞞報考核材料的,一經查實,該項指標按零分計算,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匯總上報。根據各區(市)和諧城市、和諧鄉鎮及和諧村莊(社區)創建情況,匯總形成全市和諧城鄉建設行動自查報告,報省和諧城鄉建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市和諧城鄉建設行動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市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和諧城市、和諧鄉鎮、和諧村莊(社區)的考核指標及檢查指導、組織考核等具體工作。各區(市)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并參照本方案,制定本區(市)和諧城鄉建設行動的實施方案,強化責任落實,加快工作進度。和諧城鄉建設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任務,制定出配套的實施辦法,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其他有關部門、單位也要搞好配合,推動和諧城鄉建設行動順利開展。和諧城鄉建設行動結束后,市政府根據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區(市)、鄉鎮、村莊(社區)及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