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社區衛生站建設方案

時間:2022-06-07 0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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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社區衛生站建設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要求,加快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建設的意見》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區域衛生規劃,整合現有醫療衛生資源,不斷健全和完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整體推進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發展,努力滿足城區居民日益增長的衛生服務需求。

二、任務目標

年,將市第三人民醫院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每個居委會設立一處社區衛生服務站、超過1萬人口增設一處的標準,結合居委會人口密度、現有醫療衛生資源等情況,在城區通濟街道辦事處、環秀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以下統稱城區街道辦事處)建設40處社區衛生服務站。到年底,在城區初步建立起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以社區衛生服務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體系。基本達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合理、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機制科學、監督管理規范的目標,城區居民可以在社區衛生服務站享受到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

三、社區衛生服務站職能

社區衛生服務站以維護城區居民健康為中心,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等為服務重點,堅持主動服務、上門服務,提供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及多發病的初級診療服務、慢性病管理和康復服務等基本醫療服務,逐步承擔起城區居民健康“守門人”的職責。

四、建設與管理

(一)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建設要遵循區域衛生規劃,按照“統籌規劃,穩步發展,合理布局”和“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主要通過調整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對城區政府舉辦的醫院及其分支機構、集體(個人)舉辦的村衛生室、醫務室、個體診所、民營醫院等醫療機構進行轉型或改造改制設立。對現有醫療衛生資源不足的,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予以補充完善。申請設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單位(個人)須滿足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要求。

(二)社區衛生服務站屬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具有公益性質。由政府舉辦的醫院及其分支機構或民營醫院通過轉型或改造改制設立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其法定代表人不變;以其他形式設立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其法定代表人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擔任。

(三)社區衛生服務站應在市衛生局規劃的范圍內選址建設。城區街道辦事處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站選址情況、推薦設立的單位(個人)情況書面報送市衛生局,市衛生局會同城區街道辦事處審查后組織實施。

(四)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標識標牌、規劃布局、房屋、床位、科室、人員、設備及有關軟件資料應達到《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基本標準》(附件2、3)要求。

(五)社區衛生服務站必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逐步探討建立在政府補助下的零差率銷售機制。

(六)社區衛生服務站探討實行一體化管理機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社區衛生服務站的監督管理、業務指導和工作安排。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站長任期目標責任制和聘用制,聘用人員原有身份性質不變。

(七)社區衛生服務站人員工資由政府公共衛生補貼和醫療服務收入兩部分組成,其中政府公共衛生補貼按照簽約人數、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發放。

(八)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財務管理。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配備一名兼職財務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財務法律法規和各項財會制度,并嚴格落實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財會賬目要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各種賬冊、憑證、報表等資料;根據國家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合理收費;加強對各級財政及有關部門下撥資金的管理,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做到專款專用,嚴禁任何單位(個人)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變更使用性質。

(九)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對社區衛生服務站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定期對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考核評估,對達不到評估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根據情節可以變更設立單位(個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取消該機構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暫停執業,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處罰;觸犯刑法的,要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五、實施步驟

(一)選址、確定建設單位階段(年5月31日前)。

市衛生局負責于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告,邀請具備資質的單位(個人)參加建設資格評選。年4月30日前,城區街道辦事處完成選址工作,并書面報送市衛生局審查。年5月31日前,市衛生局會同城區街道辦事處審查確定建設單位和選址情況,并向社會公示。公示后無異議的,發出《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并向社會進行公告。

(二)建設和驗收階段(年8月31日前)。

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單位(個人)要在所屬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于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設任務,并向市衛生局書面報送驗收申請。市衛生局聯合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局等部門于年8月31日前完成現場驗收工作。對現場驗收不合格的,限期1個月內進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所屬街道辦事處更換建設單位(個人)或另選新址建設。

(三)登記注冊發證階段(年10月31日前)。

現場驗收合格的單位(個人)于年10月31前向市衛生局申請執業登記注冊,經市衛生局審核合格后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及時與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簽訂《任期目標責任書》,并根據年度工作任務,逐年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報市衛生局備案。

六、責任分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加強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把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工作納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做好各項協調工作。

(一)城區街道辦事處:成立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落實轄區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建設及公共衛生工作;負責落實轄區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業務用房,如需租賃房屋的,由所屬街道辦事處給予每處社區衛生服務站每年不低于1萬元的房屋補貼。

(二)市財政局:參與社區衛生服務站的現場驗收;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相關補助資金的發放;每年給予每處社區衛生服務站1萬元的房屋補貼。

(三)市衛生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設置審批和達標驗收工作;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站管理辦法,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業務指導,實行動態監督管理。

(四)市城鄉建設局:參與社區衛生服務站的現場驗收;負責居民小區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的配套落實;新建小區時,要根據規范標準建設社區衛生服務用房,與小區建設同步規劃設計、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并負責協調建設單位將社區衛生服務用房移交給居委會管理。

(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把符合規定的社區衛生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引導參保人員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