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辦基層安全生產風險評估方案
時間:2022-06-13 0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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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規范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根據《年網格化實施意見》要求,結合《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現制定基層安全生產風險評估(以下簡稱“風險評估”)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通過開展風險評估,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精準防治,有效控制事故風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規范基層風險管理,落實“一案三制”,提升全市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能力,為建設宜居幸福的現代化國際城市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鎮街的風險評估完成率達到90%以上;各有關部門對本行業(領域)進行風險評估,重點行業(領域)完成率達到80%以上。重點風險目標得到有效防控,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治,基層應急管理進一步規范,應急處置能力得到提升。
三、工作內容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實際,按照《基層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導則》(見附件1)要求,做好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
(一)前期準備
各級各部門應制定風險評估工作方案,分區域、分行業落實責任單位和人員,明確評估對象與范圍,確定方法程序和時限要求,組建評估組;收集相關法規、標準和事故案例等資料。
(二)風險評估
各級各部門按照確定的評估程序開展風險評估,認真梳理地區、行業(領域)的風險類型和級別,明確防控目標,核查應急資源。
識別風險類型。在合理劃分評估單元的基礎上,梳理危險有害因素,明確危險點,識別風險類型。上級網格要以鎮街、行業、主要生產經營單位等下一級網格為基礎,結合評估對象所在地理位置、自然條件、行業特點、危險有害因素分布及狀況等劃分評估單元;從廠址、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物質、生產工藝與設備、公用工程及其輔助設施、作業環境、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分析風險程度。加強事故隱患較多單位、危險源較集中區域、高危行業的風險分析,重點做好風險承受能力與控制能力的分析。依據同類(或相近)企業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類比分析,對高危行業采用重大事故模擬分析,并結合危險、有害因素及周邊情況進行定性、定量分析,根據分析結果,確定可能受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人員。風險承受能力的分析可從風險影響范圍內人群的心理素質、防災應急知識、經濟能力,設施的承受能力等方面進行,可采用情況報告、專家分析和專項調研等方法。風險控制能力的分析可從預警預測能力、應急預案、應急組織體系、應急處置能力、應急資源保障水平等方面進行。可選擇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分析、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事故后果模擬分析法等定性、定量評價方法。
評定風險等級。評估風險因素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可利用LSR等方法判定風險級別。
形成評估結論。提出危險有害因素引發各類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的預測性結論,給出評估對象在評估條件下是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符合性結論。明確評估對象可能存在的主要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確定重點防控目標。
(三)風險控制
各級各部門針對評估中梳理出的隱患風險,要加強整改防控并積極落實相關應對措施。
加強防控,及時預警。各級各部門要指導督促企業結合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和風險監控點上報,明確風險目標并加強防控;對于新發現的重大危險源,要按規定程序立即報區市安全監管等部門;對于重大隱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預警防控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報至上級有關部門核實。
落實責任,及時整改。各級各部門要對評估分析出的安全隱患和風險實施分級管理,落實屬地安全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以及安全隱患和風險點單位的主體責任,各級領導要加強對基層定點單位的監督檢查。針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及時制定整改防控措施并積極落實。
完善預案,核實資源。針對評估中核實的隱患和風險,制定科學應對措施,調整完善有關應急預案;依據應急能力與風險相適應的原則,落實各類應急資源;規范基層應急管理,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四)評審總結
各級各部門按期完成評估報告的編制并報至上級主管部門。上級主管部門要組織專家對評估報告進行評審。各級各部門完成評估后,要及時在網格化監管平臺提報評估報告及工作總結。
四、工作步驟
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安排,年風險評估工作按“準備、評估、評審、總結”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時間:4月30日前)
各級各部門制定風險評估工作方案,落實責任人員,明確評估對象與范圍,確定方法程序和時限要求,組建評估組;收集相關法規、標準等資料和相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二)評估階段(5月1日至6月10日)
各鎮街應在5月15日前完成本轄區風險評估,并將風險評估報告提報至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各有關部門于5月25之前完成本行業(領域)的風險分析;在6月10日之前完成本網格的風險評估,形成風險評估報告,并上報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三)評審階段(6月11日到6月30日)
市政府安委會將于6月底前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完成對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的風險評估報告的評審工作。
(四)總結階段(7月1日到7月10日)
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評審意見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各級各部門須于7月3日前通過網格化系統提報本網格的風險評估報告和工作總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風險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在組織領導本級網格風險評估工作的同時,指導督促下一級網格落實風險評估責任,鼓勵引導社區級網格開展風險評估。
(二)統一部署,分級實施。各級各部門要制定工作方案,統一部署風險評估工作。根據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特點、企業類型、危險有害因素分布及狀況等情況,做好分級實施的工作安排,合理分配任務,逐級負責落實,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開展評估工作。
(三)完善機制,鞏固提升。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切實推進評估工作長效機制建設,總結制定適合本地區、本行業的評估實施方案,確定每年年底前完成基層安全生產風險評估,為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提供支撐,推動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的深入開展,消除隱患,防范風險,落實應急措施,促進安全生產應急能力大幅提升。
(四)重點指導,典型示范。市政府安委會將結合實際,對重點行業企業分布較多的鎮街予以重點指導,督促其按照《導則》,切實開展風險評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區域分布特點,指導鎮街做好風險評估工作。
(五)注重培訓,加強考核。市政府安委會擬組織召開風險評估專題會議,開展對評估人員的培訓,使其充分掌握評估程序和要求。市政府安委會將組織對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風險評估工作進行考核督查,對評估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考評分級,考評結果在網格化監管系統中公示,并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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