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22 03: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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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實施方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主要負責人就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及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向市紀委作了述職述廉報告,通過市紀委和全體機關干部的測評,對我局及主要負責人的工作給予了客觀評價。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于2015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干部作風狀況檢查考評情況進行反饋的通知》中提出我局存在的主要問題、工作意見及建議,我局黨組高度重視,迅速召開黨組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措施,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打造審計鐵軍、規范審計權力運行主線,突出紀律、作風、制度、懲防體系四大建設,緊盯落實"兩個責任"、"三重一大"事項、重點審計項目、審計執法環節、外勤經費使用和機關日常管理六個重點,深入貫徹中央、省委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一系列會議文件精神,深入推進各項廉政紀律規定貫徹執行,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圓滿完成審計工作任務、促進審計隊伍安全健康成長。

二、深入推進"兩個責任"落實

(一)研究制定"兩個責任"清單。細化黨組書記、班子成員、審計組長三級主體責任目標任務,明確各級抓什么、怎么抓。

(二)落實"兩個責任"情況報告制度。黨組、黨組書記每年底以書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市紀委報告本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三)建立健全落實"兩個責任"情況檢查考核問責辦法。修訂《XX市審計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辦法》,把落實"兩個責任"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檢查考核范疇,建立落實"兩個責任"工作臺賬。對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出現重大問題的實行"一責雙究"。

三、大力加強紀律建設

(一)加強政治紀律建設。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列入黨組中心組和黨支部學習計劃,在全局廣泛開展"嚴明政治紀律、嚴守政治規矩"專題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自覺貫徹執行提出的"五個必須、五個決不容許"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二)加強組織紀律建設。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議事規則、""等制度規定,嚴格組織生活,強化"四個服從"觀念,堅決克服組織渙散、自由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現象。

(三)加強廉政紀律建設。緊密結合機關培訓整訓、黨風廉政建設宣教月、審計組進點前等時機,組織黨員干部學習《廉政準則》、《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黨規,開展經常性法紀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使廉政紀律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加大廉政紀律執行情況明察暗訪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四)加強保密紀律建設。進一步完善審計機關保密紀律教育、檢查與責任追究制度,定期開展保密紀律檢查工作,切實糾正不知密、不懂密、不標密等問題。對出現失泄密問題,堅決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

(五)加強財經紀律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審計機關財務收支管理制度,帶頭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外勤經費標準,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會議費支出。

(六)加強工作紀律建設。對審計工作紀律、機關辦公紀律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防止和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庸懶散現象。

四、大力加強機關作風建設

(一)以堅決抵制"四風"、防止"四風"反彈為重點,廣泛開展"三嚴三實"主題教育活動,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精神,開展專題教育,建立深化"四風"整治、鞏固拓展成果工作長效機制。

(二)深入開展"三抓一促"、"三短一簡"活動,進一步完善公務接待、公車使用、公務出境等制度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三)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

五、大力加強審計廉政制度體系建設

(一)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每年年初黨組書記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與分管科室簽訂《XX市審計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責任目標、責任范圍,責任內容。

(二)建立廉政談話制度,黨組書記與班子成員,分管領導與分管科室每年至少要開展一次以教育提醒為主要內容的廉政談話,并填寫《廉政談話登記表》。

六、大力加強懲防體系建設

(一)認真完成全市第16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各項"規定動作";結合我局實際,精心安排"自選動作"。

(二)深化完善投資領域審計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研究探索經濟責任審計廉政風險防控相關措施。

(三)加大外勤經費管理使用檢查力度,重點查處虛報套取住宿費、不按標準繳納伙食費、多頭領報外勤經費補助等行為;對審計外勤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審計,通報檢查結果。

七、充分發揮審計反腐敗利劍作用

(一)堅決揭露和查處在財政資金分配、重大投資項目審批、重大物資采購和招標投標、國有資產和股權轉讓、土地和礦產資源交易等重點領域和社保、就業、醫療、扶貧等重點民生項目中,以權謀私、失職瀆職、貪污受賄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

(二)研究分析腐敗案件發生的特點和規律,分析原因、提出建議,推動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敗制度機制。

(三)深入貫徹《XX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暫行辦法》,加強整改督查,嚴格整改銷號,切實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對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四)認真履行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加強與紀檢監察、公檢法機關溝通協調,增強反腐敗合力。

八、責任領導及責任人

黨組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負主責、負全責。主要負責人是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