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反腐倡廉經驗交流

時間:2022-10-13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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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反腐倡廉經驗交流

經過多年的探索,我黨初步形成了一條適合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的有效開展反腐倡廉的路子,確立了反腐倡廉的指導思想、工作任務、戰略部署、依靠力量等,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必須堅持和發揚光大。同時,必須全面貫徹黨的**精神,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著眼于新的實踐和新的發展,積極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反腐倡廉的特點和規律,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一、以軟環境建設為載體,實現服務經濟與服務社會相結合的目標

經濟建設是我們黨的全部工作的中心,反腐倡廉工作必須服從服務于這個中心。軟環境是招商引資的重要條件,是應對國際國內競爭的重要條件,也是經濟發展的基礎。誰解決得快,解決得好,誰就受益,取得競爭優勢,加快發展步伐。近年來,紀檢監察工作抓軟環境建設下了不少功夫,使反腐倡廉找到了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有效載體,促進了生產力的健康發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紀檢監察工作也出生產力。抓軟環境建設不僅要參與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宏觀發展過程,而且要介入微觀經濟活動,實現由過去尋找“切入點”、“結合點”,到有一個“結合面”的變化,使反腐倡廉工作在更廣泛的領域進入經濟主戰場的最前沿,把服務變得更直接、更具體、更有效。

第一,營造高效廉潔的政務環境,提高招商引資效果。廉政也是投資環境,是招商引資的重要條件。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對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努力營造高效廉潔的政務環境。要積極支持鼓勵個體私營業主依法經營、照章納稅、誠實守信、勤勞致富,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辦證“一門式”、服務“一條龍”制度,充分發揮各級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的職能作用,建立外商投訴聯系協調機制,形成外商投訴快速反應通道,認真受理和處理投訴舉報,切實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對不按法律法規辦事甚至以權謀私的單位和個人,尤其是領導干部,要嚴肅查處。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外商企業定期對行政執法、管理部門的辦事效率、服務質量、執法水平及落實兌現政策情況進行評議評價,努力在全社會形成高效廉潔的政務環境和投資環境。

第二,開展執法監察,確保政令暢通。要進一步加強對黨的經濟建設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重要決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嚴重違反的,必須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維護中央的權威、保持政令暢通,排除對發展生產力的各種干擾和阻力,為經濟發展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圍繞重大改革措施出臺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積極開展執法監察。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重點是加強對安全生產、國債資金、社會保障“四項資金”、“收支兩條線”、工程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落實情況、行政效能和涉及人民群眾切實利益的重大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加大糾風治亂力度,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要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糾正醫藥購銷中不正之風、減輕農民負擔、治理中小學亂收費、治理公路“三亂”為重點,全面推進各種專項治理,開展民主評議行風活動,讓廣大群眾直接參與背靠背或面對面的評議工作,使行風評議成為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開展行業作風整頓,重點對一些與老百姓關系密切的執法部門和公共服務性行業的基層窗口單位進行整頓;推行社會服務承諾制度,圍繞群眾最關心、最盼望解決的問題,慎重選題,著力實踐,強化管理和監督,促使服務意識、服務質量、辦事效率和行風有明顯改善和提高,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結合規范和整頓市場經濟秩序開展行風建設,把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要求與創建文明行業、民主評議行風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推動行業作風建設深入開展,樹立良好行風。

二、以履行紀檢監察機關職能為天職,實現事后查處與事前監督相結合的目標

“懲處、監督、保護、教育”是紀檢監察機關的四項職能,懲處腐敗分子是手段,監督、教育干部是方法,保護干部才是目的。要改變“紀檢監察工作就是辦案”的片面觀點,樹立“懲處莫如防”的思想,實現紀檢監察工作方法從事后查處為主向事前監督為主的轉變。

第一,加強對干部的教育,解決干部不想腐敗的問題。經濟關系轉型過程中,享樂主義、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不良思想沖擊著人們的思想觀念,一些消極腐敗現象對人們的道德觀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針對這種情況,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要求為指導,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針對部門的業務特點,從具體工作中找準著眼點,教育干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當前尤其要教育各級干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提高反腐倡廉的教育成效。要提高反倡廉的教育成效,必須抓好典型教育,用廉潔奉公、艱苦奮斗的先進典型進行示范教育,用典型案例和身邊鮮活的事例進行警示教育;必須運用各種宣傳工具大造聲勢,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形成強有力的輿論導向;必須樹立大教育觀念,實施反腐倡廉教育的系統工程;必須豐富教育的內容,定期集中一段時間在黨員干部進行**報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章、廉政準則、黨的紀律處分條例、行政監察法等政治理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增強黨員干部的法紀觀念,廣泛開展黨的優良傳統、“兩個務必”的教育,增強黨員干部艱苦奮斗的觀念,全面落實《公民道德實施綱要》,增強黨員干部的道德觀念;必須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對存在廉潔自律方面問題的干部進行打招呼談話,對信訪反映中違紀內容不具體、無實質性線索的進行警示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問題的進行誡勉談話,對受處分黨員干部進行回訪談話,對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

第二,加強對干部的監管,解決干部不能腐敗的問題。要重點圍繞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貫徹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提出的“八個堅持、八個反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反腐倡廉各項制度和規定、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情況開展監督。針對“權、錢、人”等重點領域、重要崗位、重要環節,建立健全監督約束機制,實現監督關口前移,做到權力行使到哪里,公務活動延伸到哪里,監督就實行到哪里。不僅要加強對干部“工作圈”的監督,而且要加強對干部“生活圈”的監督。對干部身上出現的苗頭性問題,要早打招呼,及時提醒,讓“紅燈”亮在越軌之前。要把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把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監督結合起來,形成監督的強大合力。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必須健全并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的各項具體規定,完善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須經集體討論決定。實行政務公開,讓權力接受群眾的監督、接受人大立法監察、接受派的監督,增強權力的透明度,嚴格規范干部的從政行為。強化用人監督,必須掌握干部的廉潔情況,建立廉政檔案,對干部的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督。加強對錢的監督,必須加強財務管理,堅決取消小金庫,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加強任前審計、離任審計。

第三,加大執紀辦案力度,解決干部不敢腐敗的問題??倳浽谥屑o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繼續加大查辦案件工作的力度,對查處大案要案不能有絲毫的放松。各級紀檢機構必須認真領會這一精神,充分認識查辦案件在反腐敗斗爭中的重大意義和作用,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切實履行執紀辦案的職能,堅決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不斷加大辦案力度,對一切腐敗分子都要堅決查處,嚴懲不貸。要努力突破一批影響經濟發展、破壞社會穩定的大案要案,對瞞案不報、壓案不辦的,要嚴肅追究,以辦案工作的實際成果增強人民群眾對反腐敗的信心。堅持對人的處理持慎重態度,處理好嚴肅執紀執法與區別對待的關系,始終堅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既嚴格嚴格依紀執法,又注重全面歷史地、合情合理地處理問題,注重社會政治效果。對于嚴重違紀違法而又不悔改的,從重處理;對雖有嚴重錯誤,但能夠主動講清問題并配合組織查清他人問題的,從輕或免予處分;對有一般性錯誤,給予批評教育,幫助其改正;對廉潔自律和不正之風方面的問題,采取個別談話或給當事人發函的辦法,及時提醒,防患于未然。對經查清事實確屬被誣告的干部,予以澄清,給予保護。

三、以建章立制源頭治腐為目標,實現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通過體制創新努力鏟除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的力度,實現從以治標為主向以治本為主的轉變。

第一,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權力,充分發揮市場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對行政審批項目逐一清理,凡不符合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原則,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妨礙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的行政審批,必須堅決取消,并建立后續監管制度,防止管理脫節。對已經嚴格清理的各種行政性審批項目,各部門要堅決貫徹執行。今后,凡能由市場調節、由社會中介組織做的事,盡可能交由市場和社會去做。對已決定削減的審批項目,要組織檢查狠抓落實。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要制定嚴密的內部監督措施,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的透明度。實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建設工程項目公開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產權交易進入市場等四項制度。有形建筑市場必須與政府管理部門脫鉤,實現人員、職能分離;政府采購管理機構與執行機構要分開設立;要加強對《招投標法》貫徹落實情況和政府采購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制止糾正違規招標、招標投標中弄虛作假等行為,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干預和插手招標投標等違紀違法行為。

第二,不斷深化財政制度改革。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積極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完善預算管理機制,積極推行部門預算,對預算外資金一律實行收支脫鉤管理。要進一步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規范政府收支行為。要進一步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各項規定。要繼續清理整頓行政事業單位銀行帳戶,堅決查處設立“小金庫”、賬外賬,違規開設銀行賬戶的行為。建立和完善會計核算制度,完善財務制度,取消單位銀行帳戶,取消會計、出納。積極推行和完善“村有鄉管”制度,強化鄉鎮經管站對村級財務的統一管理。積極探索加強會計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方法,嚴厲懲處做假賬和毀賬行為。進一步強化審計監督,完善財務支出聯簽制,加強財務報銷環節的相互制約。

第三,繼續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綱要》以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重要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制定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建立由組織、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參加的干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全面推行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重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在干部任用和獎懲中的運用。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落實黨員和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推行有關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交流輪崗制度,繼續完善和推行民主測評干部制度、干部任前征詢同級紀檢組織意見的制度、公示制度、干部考察預告制度、試用制度、公選制度、黨委集體討論任用干部制度,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使干部任用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堅決查處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對不按黨的干部標準,不按規定程序選人用人的,對買官賣官、賄賂選舉的,一經發現,則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永豐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戈保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