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工作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4 0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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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工作調研報告

近年來,**市國家稅務局依據《國家公務員法》和《稅收管理員制度》等規定,結合國稅實際,積極探索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實施以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質量考核與工作效能考核相結合,逐步建立起客觀公正、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的科學評價體系,極大地調動了廣大干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初步形成干部職工想干事、多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圍,促進了**市國稅工作的又好又快發展,市局機關連續三年榮獲全市“十佳人民滿意機關”。

一、全員覆蓋,建立科學、規范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當前,在稅收管理中“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究其原因,其根本在于缺乏一套科學合理的公務員績效考評體系和激勵機制。因此,如何客觀、公正、準確地對干部的工作績效作出評價,充分發揮他們的潛力和工作積極性,是深化人力資源管理與實踐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基于這樣的考慮,**年下半年,**市國家稅務局專門組織力量,深入調研,于**年11月研制下發了《**市國家稅務局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核實施意見》,包括《分局長考核實施辦法》、《征收服務崗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稅收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稅收稽查崗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和《行政綜合崗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確立了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考核對象和分類、基本內容。

**市國稅局實施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有四:一是采取分類考核的原則。依據國稅系統崗位工作性質,合理劃分崗位分類,設計考核指標體系,采用相應的形式,提高考核的針對性。二是實施效能的原則。以績效管理為主要導向,以工作負荷和效率為依據,注重績效管理過程考核和效能體現。三是實施量化考核的原則。科學轉換定性指標為定量指標,合理設計分配分值,并以量化指標表述結果,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四是實施客觀公正的原則。簡化考核指標和程序,運用機內數據生成考核結果,減少人為因素,提高考核的客觀性。

**市國家稅務局將績效考核的對象覆蓋于全市國稅系統在職工作人員,并根據崗位類別共分為五類:(1)分局長類:包括各縣(市)局副科級分局長。(2)征收服務類:包括辦稅服務廳和基層分局辦稅科(股)全體工作人員(含分局分管領導)。(3)稅收管理類:包括稅務分局稅源管理科(股)全體工作人員、責任區稅收管理員(含分局分管領導)。(4)稅務稽查類:包括市、縣(市)稽查分局副局長以下從事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工作的人員。(5)行政綜合類:包括市、縣(市)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基層單位從事行政管理工作人員。并明確績效考核的基本內容主要為三個部分,一是工作質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員履行基本工作職責、完成基本工作任務、質量情況。二是工作績效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員的工作實績,按照履行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任務目標,對所承擔工作的多少、難易進行合理界定,確定指標系數,量化細化考核。三種綜合修正指標考核:主要是指對上述兩項未能涵蓋項目和內容的考核。

二、上下貫通,實施績效考核的“無縫聯接”

**市國家稅務局要求各市(縣)局、市直分局在深入領會績效考核目的、總體思路框架和基本考核辦法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整合現行各類考核,制定具體方案,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充分體現績效考核的優質效應,最大程度地激發干部在稅收工作中的能動性。

(一)績效考核的基本方法

1、績效考核由各市(縣)局、市局各部門、市直各分局組織實施。考核按百分制計算,工作質量考核占30%,工作績效考核60%,綜合修正指標考核占10%,采取加、扣分考核,加扣分的以本項總分為限,當期未涉及的項目得基本分。

2、各單位在堅持考核原則和保證基準項目和質量考核的前提下,結合各自實際和具體崗位職能,制定具體細則,對績效項目和綜合項目類具體指標進行細化、調整,并按百分制原則賦予各個指標具體分值,組織考核。

3、績效考核采取機內生成數據考核和手工考核相結合方法進行,以機內生成數據考核為主,根據具體考核對象生成時段,實施即時考核,按月小計,按季匯總兌獎。

4、考核工作按照下管一級原則實施,農村基層分局可直接考核到人。單位(部門)領導實行連帶考核(指未按規定考核扣分,出現重大扣分項目,部門負責人連帶扣分)。

5、承擔跨系列職能的按合理比例劃分考核指標分值,復合考核計分評價。

(二)績效考核指標分值的確定

以征收管理崗位為例:

1、兼顧不同責任區稅源情況的差異。如工作數量項指標,考慮到各科管戶情況不同,對一般納稅人管戶在部門平均數以上的,每增加5戶,加1分;小規模納稅人管戶在部門平均數以上的,每增加10戶,加1分;個體工商戶納稅人管戶在部門平均數以上的,每增加20戶,加1分;以年銷售額5000萬元為一階次,單個管戶銷售額每上一個階次多計1戶。

2、兼顧不同責任區管理基礎的差異。如稅源監管業績項中的綜合稅負增長率,為考核期內銷售稅負率與上年同期之比。基本分2.5分,綜合稅負率比上年同期每增或降3%加或扣1分,加扣分以2.5分為限。企業稅負達標率,與上年同期相比達到或超過省局評估稅負標準戶數占當期一般納稅人戶數的比率每增或降一個百分點,加或扣1分,加扣分以5分為限;與年度目標值比,按完成率乘以本項基本分的50%計算得分;與上年同期相比,企業稅負增降率與本期實際達標率的比例乘以本項基本分的50%計算得分(正為加分,負為扣分);上述三項之和為該項總得分(視同達標戶經核實確認后計入達標數)。

3、兼顧不可比因素。如零負申報下降率基本分2.5分。以本期連續三個月零負申報戶數占一般納稅人總戶數的比例,與上期或上年同期連續三個月相比,每增或降一個百分點扣或加1分。本期零負申報戶全部為客觀因素所致,經抽查一定比例確認后,免予扣分。

(三)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績效考核成績作為獎金發放依據,公務員定期考核的基礎,評定格次、評先授獎的主要依據。

1、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通過績效指標的確立,引導廣大干部樹立正確的稅收工作績效觀。如在稅收征管上,要把征管績效著重體現到總體稅負、行業稅負和重點企業稅負的不斷提升上,而不僅僅停留在征管質量達標、不發生大要案等基本目標上。

2、發揮考核的評價作用。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核分值按百分制計算,并以60%的比例折算應用于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績”的考核結果。考核結果準確地反映了干部實際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和質量,實現了對干部績效管理中關鍵指標的客觀評價。

3、發揮考核的激勵作用。立足于責任落實,堅持把考核結果與獎金、評先掛鉤,及時做好考核信息反饋工作,對每月考核結果和獎金發放情況在全局以公示的形式告知每個干部,有效地防止了“多干工作多扣分、少干工作少扣分,不干工作不扣分”的現象。

4、發揮考核的促進作用。考核是手段不是目的,在實現激勵的同時,重點是幫助干部查找問題、分析原因、落實整改,并通過強化措施,防止同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三、更新理念,績效考核取得實效

通過這幾年的運行,廣大干部的績效理念逐步顯現,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顯著提高。

(一)干部的工作責任心和主動性明顯增強。以稅源管理為導向的理念深入人心。每個干部對做什么、怎么做以及相應的后果都有比較清晰的認識,依法治稅意識、責任意識、落實意識不斷提高。各個責任區管理員不再被動等待,而是主動通過日常評估檢查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環節。

(二)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依政策辦事、依標準辦事、依程序辦事已成為絕大多數干部的自覺行動。日常征管中,人人主動排查隱患,立足防患未然。考核、評估、稽查、檢查中發現的稅收執法過錯行為得到及時整改和追究,稅收執法隱患和管理隱患得到有效的消除和防范。

(三)工作質量和效率明顯提升。稅源聯動管理扎實推進,準期申報率、稅收入庫率保持在99%以上。

四、革故鼎新,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工作

從近年的實踐來看,績效考核工作還有待于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改進和完善:

(一)績效考核要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可操作性和公正性。績效考核必須人機結合,考核的主要流程由計算機進行處理,民主評鑒打分、滿意度測評、考核結果計算等都通過計算機進行,逐步減少人為干擾因素,提高科技含量,杜絕“暗箱操作”,促進公平、公正。

(二)機關行政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要作為重點研究的對象。由于機關行政工作人員崗位的唯一性、工作職責的多樣性和不可比性,要把機關行政工作人員績效考核作為重點研究的對象,把重點工作、領導交辦工作和工作創新作為必考項目,促進機關干部更加關注重點工作,更加注重創新創優。

(三)績效考核要與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緊密結合。績效考核的結果必將涉及干部的切身利益,要兼顧個別工作崗位的特殊性,防止因績效考核而挫傷干部的積極性,使績效考核真正起到鼓勵先進、促進后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