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產品質量安全調研報告
時間:2022-12-22 0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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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的問題及影響因素
1.1疫病復雜,診斷控制難
1.1.1動物疫病是危害畜產品質量安全的主要因素。許多疫病可以通過畜產品傳播給人,威脅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目前我國的動物防疫管理體制、動物防疫基礎條件和防疫水平遠遠適應不了畜牧業生產的需要,舊的疫病還未控制,新的疫病又陸續發生,疫病種類繁多,疾病交叉感染、繼發感染幾率高,加之基層醫療設備落后,診斷、控制難。
1.1.2傳染病多由病毒感染,抗生素治療無效只能用疫苗進行特異性免疫來預防和控制。然而病毒的不斷增殖、變異以及多種病原混合感染給診斷和控制帶來難度。養殖戶普遍對強制免疫的法律意識不高,《防疫法》規定的報防、報檢制度沒有很好地落實,沒有充分認識傳染病的危害性。
1.2診療市場混亂、用藥盲目
1.2.1有的地方土獸醫、土秘方充斥著診療市場,目前農村獸醫從業人員相當一部分是無行醫資格和無專業知識的人員,他們盲目投放藥物治療,不掌握有效的劑量、比重,不了解配伍禁忌,不對癥下藥,不遵循休藥期,超劑量、超范圍用藥,結果不是藥物劑量過大引起藥物殘留超標甚至引起動物中毒死亡,就是劑量過小產生抗藥性。這樣既不能治療疾病又易造成其它并發癥。筆者通過近幾年的調查研究發現近50%的病死豬都是由盲目用藥引起的后遺癥,特別是超劑量使用磺胺類藥,當藥物通過腎臟排泄時,由于磺胺結晶排泄不暢而產生腎機能障礙引起腎腫大,到最后只能忽悠養殖戶說該病是相當難治的腎病。
1.2.2養殖戶不懂醫術,不能及早發現豬生病,延誤了最佳治療時機,有的發現豬生病后,不查原因,不找獸醫,自己上藥店買藥打針,打一針吃食了就停藥,過幾天看不吃食了又再打,如此反反復復,不掌握療程。最后是病情愈來愈嚴重,愈來愈難控制,并發癥、后遺癥比比皆是。只有在自己治療無效的情況下才去找獸醫,但此時病情已相當復雜,多為混合感染,加之受診療條件限制,再好的獸醫也難馬上確診,養殖戶又治病心切,于是找這個獸醫打一針一看效果不好再找另一個獸醫,最后是找的獸醫越多,用藥越多,直到豬死了都不知死因。
1.3管理體制不健全國家對畜產品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管理體制不完善,職責不明確。我國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是由多個部門同時進行,由于沒有相關的協調機制,多頭管理,造成職責不清,管理效率低下,管理工作不到位,各自為政、互相扯皮,現行的監督管理程序被分割:畜禽養殖由農業部門負責,環境污染由環保部門負責,屠宰加工由商貿部門負責,銷售地點由工商部門負責,餐飲業由衛生部門負責,再加上技術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的分段管理,造成管理體制不健全。
1.4政府資金投入不足,相關配套設施不完善
1.4.1《動物防疫法》明文規定畜禽因強制免疫造成應激死亡的應予賠償,可實際工作中應激死亡補貼資金卻不能及時到位或難以落實,人為造成養殖戶拒絕防疫。醫患糾紛不斷。
1.4.2防疫經費嚴重不足,雖然近兩年有所增加,然而養殖數量較大,有限的經費遠遠適應不了防疫工作的需要。
1.4.3防疫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足,檢驗檢疫檢測設備落后,無害化處理設施幾乎沒有投入,病死豬肉無害化處理難以進行,動物疫病監測、獸藥、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經費嚴重缺乏,檢測工作難以正常開展,編制人員嚴重不足,適應不了防疫執法工作的需要。
1.5獸醫衛生監督機構執法不嚴農村養殖戶和畜禽販運戶蓄意逃避檢疫現象嚴重,私自宰殺病死畜禽現象嚴重,有高達10%的病死豬逃避了衛生監督管理而流向餐桌。雖然相關法律規定對拒防戶、逃避檢疫戶予以處罰,但實際操作相當困難,有效的防疫監督措施難以執行到位,獸醫衛生監督機構有限的執法力量遠遠適應不了防疫執法工作的需要,每年僅查處幾起重大的舉報案件難以從根本上遏制違反畜產品質量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1.6產生的不良后果——獸藥殘留對公共衛生及環境的危害
1.6.1急性中毒。一次攝入殘留物的量過大,會出現急性中毒反應。如市民所吃豬肉中含有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
1.6.2過敏反應和變態反應。一些抗菌藥物如青霉素、磺胺類藥物、四環素及某些氨基糖甙類抗生素能使部分人群發生過敏反應和變態反應。
1.6.3致癌、致畸、致突變。藥物及環境中的化學藥品可引起基因突變或染色體畸變而造成對人類的潛在危害。近年來人群中腫瘤發生率不斷升高,人們懷疑與環境污染及動物性食品中藥物殘留有關。
1.6.4對胃腸道菌群的影響。體內寄生著大量菌群,如果長期與動物性食品中低劑量的抗菌藥物殘留接觸,就會抑制或殺滅敏感菌,引起菌群失調,使機體易發感染性疾病,因耐藥而難以治療。
1.6.5給臨床診治疾病帶來困難。使抗生素的藥效越來越低,使用標準的給藥劑量已經不能起到治病的作用,必須不斷加大劑量才行。這也給新藥開發帶來壓力。
1.6.6殘留于環境中。動物用藥以后,藥物以原形或代謝物的形式隨糞、尿等排泄物排除,進入環境中,在多種環境因子的作用下,可產生轉移、轉化或在動植物中富積。
2對策
2.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的畜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使全社會充分認識不合格畜產品質量安全的危害性,自覺做好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嚴格抵制不合格畜產品。
2.2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建全切實可行的動物防疫制度,加強疫情動態監測,強化可疑樣品的診斷。
2.3理順管理體制,落實工作責任,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執法能力和檢測水平。
2.4加大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監督管理力度,實施動物飼養和畜產品生產的全過程監控。加大防疫監督執法力度,縣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把行政處罰權下放到基層,讓基層組織在第一時間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切實抓好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和運輸檢疫,加大對拒絕防疫、逃避檢疫行為的打擊力度,提高養殖戶的防疫法制觀念,努力打造一支能吃苦耐勞、技術水平高、責任心強的防疫監督執法隊伍服務于基層,切實抓好畜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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