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審計工作報告

時間:2022-03-10 0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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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審計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年8至11月,河南省審計廳組織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對全省交通系統20*年度各項規費和車輛通行費資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延伸審計了養護切塊資金、村村通資金的撥付使用情況。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全省交通系統的基本情況

20*年,全省交通系統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抓住機遇、突出重點,不斷深化交通體制改革,穩步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大高速公路投資力度,交通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突出成績:公路重點項目建設又好又快發展,干線公路通車總里程、高速公路通車總里程、農村公路總里程均位居全國第1位;公路、水路運輸協調發展;交通規費和通行費征收實現歷史性突破,取得收入203億元,同比增長15%;交通規費和通行費解繳情況趨于好轉,管理使用逐步規范,預算完成情況逐年好轉。

審計結果表明:近年來我省交通系統不斷深化交通體制改革,在加快干線公路養護體制、交通規費征收管理體制、加大公路投資規模和通車里程等方面取得了較快的進展。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質量不斷規范提高。五年來,全省交通系統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出臺了一系列管理辦法,建立了資產動態管理系統,健全了資產管理制度,規范了預算編制程序,完善了預算定額和標準,財務管理更加規范,制度建設也取得較大的進展,遵紀守法觀念日益增強,會計核算質量不斷提高。但是,審計也發現,我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仍存在著隱瞞截留、擠占、挪用、外借交通規費等一些違紀違規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從今年審計結果看,由于連續五年開展了全省交通規費審計,全省的規費收支管理情況趨于好轉。但是,由于交通系統分塊管理,主要管理職責在地方政府,一些體制性問題和矛盾尚未解決,致使交通系統違紀違規問題依然存在。這次審計共查出各類違法違規問題金額248226.9萬元。主要問題是:

(一)部分交通部門對交通規費和通行費征收管理監督不力,漏征、隱瞞、截留、拖欠交通規費資金和未按規定上解財政專戶等問題仍然存在,違紀違規資金7792.1萬元。一是8個省轄市和2個擴權縣違規少征、漏征、免征交通規費和通行費2588.6萬元。二是7個省轄市隱瞞、截留省級交通規費2504.8萬元,特別是縣級交通部門隱瞞、截留交通規費更為普遍。三是8個省轄市和2個擴權縣年底拖欠上繳和未按規定上解財政專戶交通規費和通行費收入1837.4萬元,同時,還有5個省轄市和1個擴權縣未按規定將收取的運管費、超限收入等上解財政專戶856.4萬元。

(二)交通規費和通行費使用方面仍不規范,擠占、挪用、外借、攤派等問題較為突出,違紀違規資金93370.1萬元。一是擠占交通規費依然普遍。全省16個省轄市及3個擴權縣行政經費、業務招待費超支等擠占交通規費和通行費8759.9萬元。如:許昌市交通公路部門業務招待費超支擠占交通規費資金811萬元;洛陽市交通公路部門及所屬6縣業務招待費超支擠占交通規費資金452萬元等。二是挪用交通規費用于建辦公樓、買車、蓋房、對外投資等問題雖然得到遏制,但個別市仍然存在,違規違紀資金1651.3萬元。如:新鄉市公路局20*年以生產房屋建設費—新鄉市公路科技質檢信息中心的名義,截留、挪用養路費省補資金150.2萬元,截留、挪用養路費切塊資金1421萬元,共計1571.2萬元建設辦公樓等。三是亂發補貼、獎金、虛列支出問題比較明顯。14個省轄市及2個擴權縣20*年亂發補貼、虛列支出等共計1769萬元。如:安陽市交通公路部門福利費超支和濫發補貼、實物等553.29萬元等。四是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攤派和變相攤派問題較為普遍。8個省轄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門以及部分地方政府攤派和變相攤派占用規費資金746.1萬元。如:三門峽市交通局20*年以前期項目費、交通科技基金等名義收取下屬單位管理費120萬元用于彌補機關經費等。五是出借交通規費資金問題仍然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個別市清理往來款項力度不大。截至20*年底,省交通廳及7個省轄市交通公路系統賬面反映借出交通規費和通行費資金77558.8萬元。如:新鄉市公路局及其所屬單位以前年度借出資金高達25582.9萬元,省政府曾責成省監察廳對其進行督察整改,審計廳也督促其整改,但收效甚微。如:新鄉市公路局借出款項19628萬元掛賬,其中:三年以上未清理的應收款10327.7萬元;公路局工程處三年以上未清理應收款1050.8萬元;公路局瀝青一庫長期未清理的應收款440.4萬元;新鄉市農村公路管理處三年以上長期掛賬222.4萬元等;安陽市交通公路部門外借交通規費1217.5萬元;許昌市公路局投資市廣蒞公路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資金800萬元用于興辦企業等。

(三)資金計劃安排不盡合理,使用效益不能得到有效發揮。一是交通規費和通行費資金相互擠占問題時有發生,5個省轄市養路費、通行費相互擠占15657萬元。二是工程項目超計劃和無計劃支出問題較為普遍,違規資金2137.4萬元,其中:超計劃支出982.7萬元,無計劃支出1154.7萬元等。三是交通專項資金結余數額較大,滯留閑置現象明顯。截至20*年底,全省17個省轄市及2個擴權縣交通規費資金結余100452萬元,其中:省級規費資金結余20132萬元,市級規費資金結余60459萬元,縣級結余8061萬元。

(四)干線公路養護切塊資金到位不及時,使用不合規,擠占、挪用和外借問題繼續存在,違紀違規資金17948萬元。一是養護切塊資金到位不及時。其中:18個省轄市和5個擴權縣(市)非收費路段干線公路養護包干經費切塊資金預算為242887萬元,省財政廳下撥資金226266萬元,欠撥16621萬元。二是養護切塊資金使用不合規。審計發現,全省18個省轄市財政20*年實際撥付養護切塊資金227838萬元,用于養護工程支出160480萬元,支出比例為70%,低于國家規定80%的比例。同時,6個省轄市養護切塊資金年末有結余。三是滯留、擠占、挪用養護切塊資金問題比較突出。6個省轄市擠占、挪用、滯留、借出養護切塊資金共計17948萬元。其中:擠占養護切塊資金94*萬元,滯留3675萬元,挪用3394萬元,借出1426萬元。

(五)規費資金核算和管理不規范,違規收費和亂罰款時有發生,少計收入、漏計稅金、未計資產、不合規票據列支,工程完工長期不決算等問題屢查屢犯。審計查出省交通廳、18個省轄市及4個擴權縣交通、公路部門核算和管理不規范金額46021.6萬元。其中:部分市縣稅金繳納不及時5228.3萬元,應計未計各項收入2000萬元,使用不合規票據列支2605.2萬元,應計未計資產2141.4萬元,違規收費和亂罰款286.3萬元。此外還存在高息集資、坐支罰沒收入、已完工程長期不決算、虛假注冊、違規出借銀行賬戶、違規使用現金結算等資金33728.6萬元。

(六)農村客運場站部分閑置,使用效益較低。農村客運站建設是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建設和投入使用,改善了農民的出行條件,為城鄉一體化建設和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一個發展平臺。審計調查發現,部分農村客運站營運正常,進出車輛頻繁,農民進站乘座車輛的人員相對較多,車站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但也有部分地區客運場站閑置,如:截至20*年底,漯河市50個農村客運站只有8個不同程度的投入使用,絕大部分客運站閑置,未正常投入使用,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和效益。主要問題:一是大部分鄉鎮農村客運站從建設竣工以來一直沒有運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較差。二是少部分農村客運站已經挪作他用,有的客運站已經出租等。另外,農村客運站管理經營不善,造成資源浪費,同時也挫傷了投資者的積極性。

(七)高速公路收費還貸、干線公路“統一貸款、分責償還”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根據省政府〔20*〕9號常務會議紀要的要求,我廳對省本級高速公路收費還貸情況以及洛陽、安陽等9市對干線公路“統一貸款、分責償還”情況進行了審計。20*年全省高速公路實現通行費收入892498萬元,其中:收費還貸高速公路實現通行費收入527227萬元,經營性高速公路實現通行費收入365271萬元。新增貸款897772萬元,歸還貸款本息342057萬元。還本付息數額占通行費收入的38%。截至20*年底,貸款余額6816259萬元,含逾期貸款6360萬元。

截至20*年底,洛陽等9市干線公路貸款余額1924656萬元,其中:省通貸資金1592338萬元,9市自行貸款298869萬元。省政府20*年分配洛陽等9市“統一貸款,分責償還”目標96320萬元,其中:償還貸款本金目標6841萬元,償還利息目標89479萬元。實際歸還貸款本息72893萬元,其中:償還貸款本金1801萬元,利息71092萬元。未完成還本付息目標23447萬元。有5個市未完成分責償還目標任務,主要原因是目標偏高。如:20*年,許昌、漯河、周口、三門峽等4市通行費收入為36*7萬元,可用于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為21652萬元,而政府下達4市的付息目標任務為36787萬元,資金缺口15135萬元。同時,有的市已將貸款資金用于工程建設,養路費超收分成下撥不及時,從而導致部分省轄市沒有完成分責償還目標。

三、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整改情況

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各級審計機關都依照有關規定征求了被審計單位的意見,依法進行了處理。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下達審計決定書要求有關單位限期予以糾正。對制度不完善以及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完善制度,規范管理。

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審計結果上報后,郭庚茂代省長、李克常務副省長、孫庭喜秘書長分別作了重要批示,郭庚茂代省長明確要求:請交通廳按李克常務副省長、孫秘書長的批示,要求各方面認真整改,并采取措施,對費改稅的資金使用進行規范。

全省各級交通部門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加強了組織領導,采取多種措施認真整改。省交通廳成立審計整改檢查工作組,對全省交通系統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已整改的問題逐項核實,對未整改的問題要求限期整改。對審計查出挪用交通規費通行費的市在全省交通系統范圍內進行通報,要求各單位對挪用資金進行逐筆分解,落實到責任單位,理清被挪用資金的性質、去向和用途,并組織限期收回。各級交通部門從制度上、管理上進行整改,舉辦領導干部、財務人員財務及相關知識培訓班,召開全省交通財務管理工作座談會,分析存在的問題的原因,增強各單位依法理財的自覺性,促進交通財務工作規范有序的開展。

四、審計建議

(一)進一步加快公路管理與建設及公路養護體制改革的步伐。隨著費改稅的實施,交通公路部門規費收入與使用將分離開來,這就要求交通公路部門今后要加大公路建設資金管理、使用及監督力度,加快和完善公路養護體制的改革。有關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人員超編嚴重,“以費養人”的問題,從源頭上遏制隱瞞、截留、挪用交通規費資金的現象,確保公路建設資金專款專用,發揮出更大的效益。

(二)進一步加強交通規費資金的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級發展改革、財政、交通公路部門切實做好交通公路建設資金年度收支預算編審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規定,及時編制年度預算,及時下達,并細化預算項目,促使各預算執行單位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嚴格按照預算安排管理和使用交通規費資金,使其專款專用,防止擠占挪用。

(三)進一步完善交通部門建設資金的監督檢查辦法。隨著交通建設資金投入的逐年增加,政府和社會各界對這項資金越來越關注,政府各職能部門也加強對這項資金的監督檢查。為此也出現了重復檢查的現象,每年交通、公路部門要花費很大的精力應付檢查。建議政府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組織檢查,切實減輕交通、公路部門不必要的負擔,推進交通事業的發展。

(四)進一步強化對規費使用的管理。交通部門要繼續強化使用環節管理,減少一些不必要的評比活動,嚴格控制包括業務招待費在內的各項費用支出,避免專項資金被擠占、挪用;加強交通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管理,健全縣鄉道路建設中養護管理工作,加快縣鄉主干道修建,加大縣鄉公路資金投入,使縣鄉公路真正成為網絡化,確保縣鄉公路暢通,充分發揮交通規費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