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工作匯報材料
時間:2022-10-20 0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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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的“剪刀差”對農村資源的掠奪是產生“三農”問題的根本原因之一
真正的、現時的、帶有根源性的原因,是現行政策以及所形成的經濟環境造成了新的“剪刀差”(土地、資源、勞動力、人才、資金等方面的“剪刀差”,這只是一個比喻性的說法)。這些弊政是工業對農業、城市對農村全方位的索取和侵占,是城鄉差距越來越大的體制性根源。比如:近十年中,我國城市建設、小城鎮發展占據農地約8000萬畝,其中形成的差價按現行價格算約有10萬億元,相當于同期全國三年的財政收入總和。
現行的金融政策,把從農村吸納的儲蓄中的大部分(每年約5000億元)都投資到城市去了,這是對農村的“抽血”。
多年來,國家財政對占2/3的農村基本建設投資,僅占總額的1/4,而對占1/3的城市投資則占總額的3/4。
可見,只有從解決新的“剪刀差”問題入手,讓農村經濟從體制上形成一個自我發展、自我積累的環境,才能激發新農村建設的內在動力,才能使新農村建設成為農民自己的事情,才能按照農村自身的經濟發展規律順利實施。
如果不從經濟體制、生產關系上轉變城市對農村的侵占和剝奪,就不可能真正解放農村自身蘊涵的巨大生產力。如果不從人的角度討論生產方式的變革,只在投入、技術等物的方面追求生產發展,不會是真正的發展,而只能是舊的生產關系下的低效增長。
中央及各級政府推出的財政向農業傾斜、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等一系列重大措施,固然是積極的,但要防止過多的依賴變成消極的等靠要,在對基層、對群眾宣傳、引導過程中,要鮮明地倡導丟掉幻想,主動創造。
二、樹立觀念,掌握原則,明確新農村建設的主攻方向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我們一定要適應實踐的發展,以實踐來檢驗一切,自覺地把思想認識從那些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從對馬克思主義的錯誤的和教條式的理解中解放出來,從主觀主義和形而上學的桎梏中解放出來。針對上述問題及成因,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必須扭轉傳統觀念和模糊認識,樹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則和社會發展規律的科學觀念,并遵循相應的基本原則。
(一)家庭承包經營的歷史使命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探索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龍頭企業發展。這為農村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邁向社會化大生產的今天,家庭承包經營制難以擺脫小農經濟的束縛,耗盡了農村潛在的生產力積極因素,已經成為了歷史發展的羈絆。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并不等同于小農經濟。
因此,我們說生產責任制的歷史使命,并不是已經完結,而是需要進一步完善,一要繼續堅持生產資料(主要是土地)的集體所有權性質不變;二要繼續堅持經營權承包到戶不變;三要改變現存的一家一戶的分散經營方式。在這個基礎上,通過建立“農民協會”的方式實現小農戶與大市場的對接。
(二)“雙層經營”的新概念
“大包干”責任制基礎上的“雙層經營”,還可以有另一種新的概念,就是承包者(農戶)和“農民協會”兩個層面。
“農民協會”是產權明晰前提下的平等的、自愿的、主體資格間的民主聯合。這種聯合方式保證了農民經營權不變,也就保證了產權明晰,保證了農民的民主權利,保證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是我們應該著力提倡的。
(三)我們需要哪種“集約化”
自身利益的取向和生產力發展的要求都顯示出,農業集約化經營是對小農經濟的革命。但在集約化途徑上存在著觀念上的混亂和錯誤的選擇。
我們提倡的集約化,就中國大多數農村來說,主要是指在分散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通過平等協作,形成經營自主權的自由聯合,具體形式就是各式各樣的“農民協會”,或者叫做“合作經濟組織”。
(四)行政職能轉變的方向
政府是政策的出臺者和監督者、服務者,而不能是政策的具體落實者,很多事應交由民間或引導民間去辦。
村委會是自治組織,并不是純粹的經濟主體,應與經濟活動適當脫離,建立項目承包制。防止其既是組織者,又是出資者;既是實施者,又是監督者;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
要真正實現群眾的事,群眾辦,以民主的方式決策和選擇,“農民協會”應該成為農村民主政治的“細胞”,農村社會中很多經濟活動、社區活動、政治活動,都可以在“村兩委”領導下,由各類“農協”來具體落實。
(五)讓農民“經營”自己的土地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這是全面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性方針。
因此,現在應該大聲疾呼:政府不能再拿農民的土地去“經營城市”了!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問題,就要讓農民按照政府的統一規劃,自己經營自己的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用土地資源換資本、用土地吸納社會資金的投入。出讓土地搞工商業時,讓農民以入股的辦法,以土地作為投資,分享工業、商業發展成果(同時也能減少工、商業投資成本),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擺脫城市工商業對農村的侵占和剝奪。
三、興利除弊,強基固本是加快新農村建設的根本途徑
(一)大部分農民離土進城是新農村建設的前提
戶均耕地從1981年的10.7畝下降到2004年的7.1畝。2004年人均收入2936元,來自農業1263元,占43%。人均消費2184元,農業收入占消費的58%,農業副業化已經成為現實,靠農業收入已經不能維持農戶生存了。
要想富裕農民就要組織農民,要組織農民就要減少農民、分化農民。具體途徑:敞開城門,降低進城定居門檻,加快土地流轉兼并,擴大經營規模,把大部分農民轉化為市民。一是取消政府保護,讓價值規律去分化農民;二是用土地換社保、換住房。
(二)建立農民協會,抵御各方盤剝
“農民協會”這種嶄新的生產組織形式,是進一步解放農村生產力的現實途徑:一是可大大提高農業規模經營和生產率水平,有效增加農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和農民收入;二是有利于農產品的標準化、專業化、區域化、集約化生產;三是創造農民就業機會;四是成為農民真正的代言人,有利于農民的直接利益表達,提高農民的政治談判能力,切實成為農村民主政治的細胞。成為培育新型農民的大學校。
(三)完善民間組織,實現自我管理
管理方面的民間組織,包括村務監事會、財務監督小組、建設監督小組、紅白理事會等。興趣愛好、倡導義工方面的群眾組織,比如成立體育小組、讀書小組、扶貧幫困小組、禁賭禁邪教協會等。這兩類民間組織是為了讓更多的農民參與村務和社會活動,是農民從孤立、封閉、保守,走向現代、開放、文明的必要訓練途徑。
(四)政府給予資助,自己動手建設
建設新農村,不能只靠財政、靠政府,農民是建設的主體,社會各層面都可以是投入的主體。
1.需政府資助,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的社會事業。生活方面的,如私立學校、幼兒園、浴池、健身園(包括圖書室)、衛生室(包括計生服務)、公交客運站、連鎖超市等。生產方面的,如設施農業、大型農機購買、農田整治、農村飲水、電力通訊等。這些方面,國家已有政策優惠和資金扶持,但關鍵是農民沒有組織起來。要在成立協會的基礎上,進行與市場接軌的經營。
2.需政府引導,村民自己動手干的消費項目。如搞規劃,清垃圾、清路障,改廁、改水、改灶,修路、排水溝、垃圾池、綠化帶,建學校等。
3.需政府資助,對外承包的公共服務。如農技服務、農機服務、水利服務、社區服務、消防服務、環衛保潔、養護道路、綠化美化、治安巡邏等方面。政府應著力培育一系列的民間組織,將由自身承擔的公共服務交給中標的民間組織來完成,并向其支付服務費用。
(五)國家政策引導,社會融資發展
1.農業生產經營方面
對各類農協,要進行扶持,應作為黨和政府農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一要大力宣傳其重大意義;二要培訓一些有頭腦、有文化的骨干;三要制定和規范運行法則,確保民主管理的性質;四要給予稅費減免、信貸優惠、以獎代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五要給予法律的援助和服務;六要給予信息服務、技術服務等方面的軟硬件支撐。
對種植基地,要提供技術培訓、良種供應、統一防治病蟲害以及穩定的產品銷路,但投資主體仍然是農民。
對龍頭企業,要通過給予優先解決場地、減免各種稅費、提供交通能源等方面的便利,同時要為農民提供法律服務,防止龍頭企業與農戶單方面毀約,盡可能抑制其弊端。
對大型工廠式農業、示范園區,要著力培育,發揮基地作用。一要靠民間投資;二要靠政府扶持,扶持力度與他們發揮的作用掛鉤。
2.以工補農方面
價格補貼。把農產品價格提到與工業品價格、價值比相近的位置,保留因生產率高所形成的價格優勢,刺激農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
稅收減負。對于農副產品加工、經營環節要進一步減輕稅負,尤其對農民協會性質的經濟組織,要特殊對待、強力扶持。貸款優惠和貼息。通過國家補貼、銀行讓利、財政擔保等形式,促進農村放貸。積極推進農村民間信貸和擔保中介,盡量減少農村儲蓄流向城市。
(六)制度輿論并行,動員社會援助
一要大力宣傳、制造輿論;二要樹立城市支援農村、居民救助農民、企業贊助農業的責任意識和義務觀念;三要樹立平等觀念。
1.救助方面。主要是在個案宣傳,慈善事業,拉手結對,低保、特困、五保、救災、司法、教育救助,合作醫療,助殘等方面,建立對農村溫飽線以下及特困戶的一整套救助體系。
2.共建方面。開展一企一村、一校一村、一機關一村、一店一村、一社區一村等方面的共建活動,通過共建活動廣泛接觸了解農村、接觸貧困、改變觀念,融合城鄉情感,促進區域認同。
3.志愿方面。遵循個人自愿、義務的原則,動員大學生、社區居民、老干部、黨政干部、企業家、科研人員、學者、駐軍等各類人員,組成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和職能,對農村進行多方面的指導、支持、幫助和共建。
按照上述具體途徑,“三農”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新農村建設也將會從理論探討轉變為實踐中的方法和步驟,農村才能走上有序、快速的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