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年終履職總結范文

時間:2023-04-08 2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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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年終履職總結

篇1

優秀骨干教師政府特殊津貼的申報、推薦、評選和授獎,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并將評選表彰所需獎勵經費每屆1 782萬元和專家評審工作經費20萬元,納入財政預算,具體做法如下。

組織領導,高位推動

為認真做好“曲靖市優秀骨干教師政府特殊津貼”的評選工作,曲靖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教育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評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具體負責評選審核工作。曲靖市優秀骨干教師政府特殊津貼評選范圍為曲靖市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采取個人申報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逐級推薦。評選工作按“資格審查-專家評審-市教育局復評-領導小組終評-公示-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六個步驟進行。

組織推薦與個人申報相結合

2014年7月,曲靖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首屆曲靖市優秀骨干教師政府特殊津貼評選工作的通知》,根據差額推薦評選的原則,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按200%的差額比例推薦,高中、初中、小學教師按150%的差額比例推薦;根據各縣(市、區)教師數量和教育教學質量,將推薦名額分配到各縣(市、區)和市直學校。

各縣(市、區)教育部門和市直學校廣泛宣傳、認真組織了基層推薦。推薦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組織推薦時,所在學校在一定范圍內召開會議,根據評選條件和教師工作業績,擇優遴選推薦。工作業績優異但因受名額限制,沒有被組織推薦的優秀教師,可個人直接申報。

經縣級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層層推薦,市教育局共收到組織推薦和個人申報評選材料700余份,經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申報推薦,提交評選材料694份。

三級評審,量化評分

評選工作采取專家組評審、市教育局復評、市領導小組終評的三級評審、量化評分方式進行。

市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分學段聘請以退休優秀教師為主的60名專家,組成專家評進行審組。專家組按學段分成高校、中職學校、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6個評審小組,對申報人進行量化評分,并撰寫專家組評審意見。根據專家組評審結果,按115%的差額比例,由市教育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評;在市教育局復評的基礎上,按110%的差額比例,提交市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終評;市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評審后,等額提出擬表彰人選進行公示。擬表彰對象公示無異議后,提交曲靖市政府常務會議最終審定。

2014年9月10日,曲靖市政府印發《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孫成科等329名教師享受曲靖市優秀骨干教師政府特殊津貼的決定》,市政府召開第30個教師節慶祝表彰大會,對329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優秀骨干教師進行表彰激勵。從2014年9月起,按月發放每月 1 500元的政府特殊津貼。

動態管理,定期考核

曲靖市優秀骨干教師政府特殊津貼實行管理期制度,每屆管理期為3年,并在管理期內實行以下管理方式。

市、縣兩級教育主管部門對特殊津貼獲得者分別建立相關檔案和信息庫,實行定期考核,動態管理。由所在學校根據該教師所承擔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任務及科研課題等,制定管理期內的工作目標及年度工作目標,每學期及學年都要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報告,教育部門與學校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從下月起停發特殊津貼。

特殊津貼獲得者在管理期內,因個人違反師德師風有關規定,違反校紀校規,師德師風考核或年終履職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或不合格(不稱職)等次的,從下月起停發政府特殊津貼,并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備案。

特殊津貼獲得者在管理期內違反法律、法規,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由所在學校收回證書和已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并報市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備案。

津貼獲得者可以連續申報評選,但再次申報的教師,必須在獲得政府特殊津貼后,工作上有新的突出貢獻。

以獎促教,突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