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履職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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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湖北 武漢 430071)
摘 要:隨著我國壽險業反洗錢工作的進一步深入,建立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反洗錢自評估體系,不僅是理論研究的迫切任務,也是推行壽險業反洗錢工作方法的迫切需要,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為此,結合公司實際開展的反洗錢自評估工作,從COSO內部控制整合框架的角度,對如何建立一套符合行業實際的反洗錢自評估方法進行了初步探討。
關鍵詞 :壽險業;反洗錢;自評估
中圖分類號:F84.67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1.014
1 反洗錢自評估的涵義及特征
關于內部控制自評估,世界內審協會給出的定義為:控制自評估是一個過程,它通過檢查和評估內部控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此保障經營目標得以實現。
反洗錢自評估屬于內部控制自評估范疇,是指有關機構或企業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反洗錢內部控制系統進行評估,評估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及其實施的效率效果,增強反洗錢責任主體的履責意識和履職能力,以期更好地達成洗錢風險控制的目標。反洗錢自評估不同于外部監管機構開展的反洗錢評估,反洗錢義務履行人是反洗錢自評估工作實施和結果運用的主體。因此,反洗錢自評估呈現三個方面的特點:
(1)反洗錢自評估是金融機構自身實施的評估工作,而不是由外部監管機構實施的;是金融機構反洗錢從業人員或內審人員評估、衡量機構內部的洗錢風險是否存在、控制是否有效的一項工作。
(2)開展反洗錢自評估的工作目的是為機構內部洗錢高風險或問題領域的改進搭建一個內部改進溝通的平臺。當自評估發現風險或問題時,自評估團隊的角色是協調員和風險與控制概念的傳授者,督導洗錢風險存在環節的部門或人員開展整改;
(3)反洗錢自評估具有一定的獨立性。自評估團隊一般需要上級機構或獨立于反洗錢職責履行部門的內審、合規部門人員組成。在自評估過程中能夠較為獨立地對被評估單位或部門發表評估意見。評估范圍和評估內容不受限制。
2 反洗錢自評估方法選擇及指標制定
反洗錢工作自評估的主要對象是反洗錢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即金融機構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對實現反洗錢控制目標提供合理保證的程度。從內部控制評價本身以及目前的發展情況來看,主要有詳細評價法和風險基礎評價法兩種方法。按照美國COSO委員會提出的《企業內部控制——整合框架》的有關內容,確定某一內部控制系統是否有效,需要通過對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以及監控活動等五個要素是否能夠協同發揮作用進行綜合評價,這些要素是衡量內部控制有效性的標準。
因此,遵循這一思路,反洗錢自評估的內容就是對金融機構反洗錢領域五個要素的有效性進行全面評價。
(1)控制環境類評估指標。組織開展控制環境評價,應當從組織機構設置、人力資源配備、培訓宣傳、工作規劃、制度健全性等方面著手。如:建立健全反洗錢組織機構情況、反洗錢崗位人員配備情況、反洗錢崗位人員履職能力、業務條線反洗錢人力培訓情況及履職能力、高級管理層反洗錢工作參與度、反洗錢工作計劃總結、獎懲機制建立情況(如表1)。
(2)風險評估指標。組織開展風險評估,應當從壽險產品及風險劃分情況、本機構(部門)所轄地風險突出環節、反洗錢工作薄弱環節及歷史洗錢案件發生情況分析認定和風險應對措施(如表2)。
(3)控制活動評估指標。組織開展控制活動評估,應當按照反洗錢內控制度要求,從客戶身份識別、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識別和報送、風險等級劃分及評定等方面設計指標。如:客戶身份識別方面可以設計承保環節客戶身份識別指標、保全環節識別指標、理賠環節承保指標等(如表3)。
(4)信息與溝通評估指標。組織開展信息與溝通評價,應當從機構內部對監管制度傳遞學習、重要反洗錢相關信息上報和處理、與監管機構和上下級公司就反洗錢工作互動、各類監管信息上報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等方面設定指標。如:新的監管制度及規范性文件在內部處理流程是否恰當、重要洗錢信息是否及時上報等(如表4)。
(5)監控活動評估指標。組織開展內部監督評價,應對機構內部就反洗錢工作開展監督檢查情況、內部審計部門對反洗錢工作發揮有效的監督作用等方面設計指標(如表5)。
此外,自評估指標在以上分類設計指標基礎上,還可以根據自評估單位在反洗錢工作貢獻程度、獎懲事件等方面增加調整指標,作為指標體系的加減分項(見表6)。
自評估指標設計后,應根據各項工作的重要程度,結合監管重點和自身薄弱環節以百分制賦予一定的權重分值(見圖1),至此反洗錢工作自評估指標體系就基本建立了。
3 反洗錢自評估實施步驟與流程
自評估指標體系建立后,自評估工作應按照立項、準備、評估、確認、反饋(報告)和整改六個工作步驟分步實施。具體內容如下:
(1)立項。開展自評估前,反洗錢自評估負責部門就反洗錢自評估工作向本機構反洗錢領導小組匯報,確定評估對象、評估重點、評估目標、評估人員組成及所需經費資源,制定自評估計劃和方案。
(2)準備。立項完成后,開始收集和整理非現場評估數據和資料,如:被評估機構和部門的系統客戶數據、既往反洗錢工作所獲得獎懲資料、評估現場所需的問卷、試卷,通過非現場準備階段的工作,對評估對象的洗錢風險狀況作出初步評價,在此基礎上確定有關指標現場所需抽取的樣本范圍及數量等。
(3)評估。開展現場評估,獲取組織機構架構設置、培訓宣傳、內控制度等其他資料,抽查業務檔案、日常反洗錢工作檔案等資料,訪談有關反洗錢工作參與人員和條線人員、對有關人員開展反洗錢知識測試等,依據自評估指標逐項進行評定,形成工作底稿,評估時注意留存發現問題類資料。
(4)確認。根據自評估時形成的工作底稿,與被評估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員核實評估發現的問題,無誤后對工作底稿和評估表簽字確認。
(5)反饋。自評估確認結束后,評估人員全面總結被評估單位反洗錢工作開展情況,包括高管人員或負責人履職情況、取得的成績、值得借鑒的方法、措施,存在問題和風險等,形成書面報告向本機構反洗錢領導小組報告,待機構反洗錢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向被評估單位反饋,反饋的內容既要包括取得成績、好的做法,還要包括存在的問題、風險分析和改進建議。
(6)整改。自評估機構根據評估發現的問題,督促本評估機構或部門開展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根據問題復雜程度,確定整改時限,整改完成后視情況開展整改驗收或報告。金融機構的反洗錢自評估如果是由上級公司或獨立合規審計部門組織開展,被評估單位還應向上級機構或有關部門報送整改報告。
4 反洗錢自評估結果運用
自評估機構在完成評估后,應深入分析評估結果,給予被評估單位較為公允的洗錢風險防控能力綜合評價和管理建議,并充分利用自評估結果,分析評估發現問題的癥結,找準風險點,擬定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加以改進,不斷提升自評估機構洗錢風險防控能力。
自評估結果的運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通過自評估,檢查被評估機構在反洗錢制度設計、流程設計等方面是否能夠滿足外部監管部門的要求,查找是否存在二者要求相背離或無法滿足的現象;
(2)通過自評估,檢查被評估機構自身制度設計、流程設計要求與制度和流程實際執行情況之間是否存在差距,查找執行層面的問題;
(3)通過自評估,查找監管制度要求與實際工作執行層面是否存在差距,是否存在監管要求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狀況;
(4)通過自評估,確定被評估機構的反洗錢工作整體狀況和洗錢風險防范能力,根據評估結果的不同,采取差異化的分類監督措施,從而更為科學合理地配置反洗錢資源,增強反洗錢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提升洗錢風險防范水平。
以某人壽保險公司評估結果為例,介紹評估結果與結果運用。
2014年某人壽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根據上述評估指標,對7家機構開展反洗錢自評估,評估結果見表7。
針對以上自評估發現問題和風險,自評估機構應根據問題不同性質和歸屬,擬定整改與應對措施。如:涉及內控制度與監管要求不一致的,應立即著手修訂或完善自評估機構的內控制度,確保內控制度與監管要求一致;涉及操作層面與內控制度要求不一致的,應強化內控制度執行,加強監督檢查,促使自評估機構系統上下嚴格按照內控制度執行;涉及監管要求與實際工作不適用的,積極主動向監管機構報告,爭取監管機構的理解和支持,找到該類問題的解決辦法。
篇2
【關鍵詞】反洗錢 可疑交易 報告 模式 研究
一、引言
近年來,順應國際反洗錢發展趨勢和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反洗錢標準的變化,作為我國反洗錢主管部門的人民銀行提出了“風險為本”和“法人監管”的反洗錢工作理念,并在金融機構啟動了“可疑交易集中處理”試點,這對當前金融機構雙向報送的可疑交易報告模式帶來了挑戰。新形勢下,如何構建有效的可疑交易報告模式,提高可疑交易信息處理質量和效率,更好的發揮對打擊洗錢犯罪的作用是人民銀行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當前可疑交易報告模式存在的弊端
(一)雙向報送不完全適應風險為本和法人監管要求
目前,我國對金融機構反洗錢可疑交易報告采取基于“規則為本”的雙向報送模式,即金融機構按照確定的標準向反洗錢監測中心報送一般可疑交易報告和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重點可疑交易報告。近年來,雙向報送模式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金融機構以合規標準篩選出海量可疑交易報送給反洗錢監測中心,但缺乏人工分析的一般可疑交易報告大多成為垃圾數據,反洗錢監測中心不得不花費大量資源進行二次研判,造成了人力物力浪費。二是金融機構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重點可疑交易報告具有區域局限性,給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帶來履職風險。重點可疑交易往往涉及全國多個省市,僅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獲取的客戶信息和交易情況難窺全貌,造成重點可疑價值被人為降低,影響了挖掘利用。同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接收的重點可疑交易如認為價值不高,可不予接收或退回。但由于對可疑交易質量的研判沒有統一標準,一旦退回的重點可疑交易線索牽涉案件,將帶來履職風險。
在風險為本和法人監管模式下,帶來兩方面變化,一是法人監管更多強調金融機構的法人責任。從可疑交易報告方面看,金融機構法人要切實承擔反洗錢可疑交易報告義務,這要求金融機構要理順內部關系、統一內部操作,客觀上需要取消雙向報送,實施單向總對總報送。二是風險為本模式下,人民銀行將逐步取消客觀標準,主要由金融機構自主判斷來報送可疑交易,可疑交易沒有了一般可疑和重點可疑之分,使雙向報送模式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存在基礎。
(二)在金融機構可疑交易報告集中處理模式下,雙向報送成本更高
當前,工商銀行在全國開展了可疑交易報告集中處理試點,招商銀行、民生銀行等金融機構也積極開展可疑集中處理準備工作,可疑交易集中處理已成為金融機構可疑交易報告的趨勢。如工商銀行的可疑交易集中處理中心一般設置在二級分行或省分行,在設立集中處理中心的省份,其地市分行已不再履行可疑交易分析職能。招商銀行擬設立專門歸總行管理的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集中處理可疑交易,其他分支行不再主要承擔可疑交易分析工作。在集中處理模式下,如果金融機構繼續按目前的雙向報送模式報送,則需要向不承擔可疑交易分析的分支機構所在地人民銀行報送重點可疑交易報告,這就需要其總部對已經集中分析的數據進行二次分離,并按地區篩選出重點可疑交易反饋當地分支機構,由當地分支機構再上報當地人民銀行,這將進一步增加報送成本,使金融機構本已集中的可疑交易又被分離,不符合“可疑交易集中處理”降低金融機構成本的改革方向。
(三)當前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基層金融機構人力資源配備難以切實保證重點可疑交易分析質量
從人民銀行層面看,一方面目前大量地市中心支行仍未設立專門的反洗錢科室。以山東省為例,全省17個地市人民銀行中心支行中,11個沒有專職的反洗錢部門,6個設立專職反洗錢部門的中心支行,人數多在4-5人,人力資源明顯不足。另一方面,隨著風險為本監管思路在人民銀行的逐步貫徹,風險評估工作將全面展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承擔風險評估、分類監管和重點檢查等繁重職責,人員少、任務重的矛盾愈發突出,將進一步影響對重點可疑交易報告的分析質量和報送數量,雙向報送模式難以適應最新的反洗錢監管要求。
從金融機構層面看(以商業銀行為例),商業銀行可疑交易分析職能目前主要前置到地市分行甚至支行,支行承擔大部分可疑交易分析職能,可自行決定是否將可疑交易上報給總行和將重點可疑交易報給分行,由分行報當地人行。由于商業銀行基層支行人員配備、技能儲備明顯不足,報送的重點可疑交易質量較差,這也是目前推行可疑交易集中分析模式的重要原因。
隨著人民銀行推行風險為本和法人監管,金融機構推行“可疑交易集中處理”,以往雙向報送模式難以有效開展。
三、發達國家可疑交易報告模式借鑒
(一)美國
1.接收金融機構可疑交易報告的有關組織及職能
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負責反洗錢情報收集、處理和分配,根據“以大額現金交易報告為主、可疑交易報告為輔”的要求,綜合金融機構報告的信息形成金融交易數據庫,結合其他政府部門及公眾的信息提供情報報告,分析可疑交易,并按需要反饋給相關部門而設立并運作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主要任務一是存儲和分析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以各種形式提交的可疑行為報告和現金交易報告;二是為偵辦案件提供情報和分析幫助,向政府部門提供數據接口服務,供司法部門調查人員和監管部門管理人員在其權限范圍內查詢可疑行為報告和現金交易報告。
2.信息收集與使用
FinCEN實施入門(Gateway)計劃,將反洗錢情報在相關部門間傳遞和共享,使各種反洗錢力量有機結合在一起,從而以情報為紐帶組織起部門間的合作。每一個加入這一計劃的聯邦、州和地方執法機關都需同FinCEN簽訂一個協議,經授權后,該機關及其人員就可以借在線訪問FinCEN的數據資源。計劃提供了專門的搜索和分析程序在完成使用者查詢請求的同時,也自動將請求中的信息要素與已有的案例或其他執法機構的執法庫的索引進行匹配,找出相關信息,滿足執法部門的情報需求。為確保金融情報信息數據庫安全,FinCEN與342個外部使用者簽訂了備忘錄,明確責任,確保信息合法使用。
(二)英國
1.接收金融機構可疑交易報告的組織及職能
英國“打擊嚴重有組織犯罪局(Serious Organized Crime Agency,SOCA)”負責收集分析與洗錢和恐怖融資有關的可疑交易報告;識別犯罪資產;開展對未知犯罪或恐怖活動的先期調查,并對有組織犯罪威脅開展評估;向執法部門提供線索,并提供協助以打擊洗錢和恐怖活動;偵查刑事、民事案的犯罪收益或稅收追回;負責對經濟金融調查員開展培訓等職責。
SOCA在其犯罪資產部內設立英國金融情報中心(FIU),負責收集分析與犯罪收益和恐怖融資有關的可疑交易報告,識別犯罪資產,開展對未知犯罪或恐怖活動的先期調查,向執法部門提供線索,并提供協助以打擊洗錢和恐怖活動。金融情報中心同時還承擔反假幣的職能。
2.數據收集與使用
英國情報中心(UKFIU)網絡數據庫(ELMER)收集信息報告主體報送的可疑交易信息,并對可疑信息自動實施搜尋情報調查、匯集、分析處理,由聯絡中心對ELMER中搜尋到的可疑信息進行分析,將不適合的可疑報告信息返回給報告主體,適合的則向執法機構提交推薦及建議。在遵循保密安全前提下,SOCA準許其他執法機構直接接入可疑交易報告數據庫,并鼓勵充分使用。SOCA與多家執法機構訂立合作協議,準許其直接接入可疑交易報告數據庫。截至2010年末,英國已有78家執法部門可以直接接入可疑交易報告數據庫,使用可疑交易報告數據來開展工作。
從發達國家可疑交易報送模式來看,反洗錢可疑交易報送均由金融機構總部報送至監管機構總部,監管機構總部統一進行分析研判,并根據情況反饋至下級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使信息得到充分利用。同時可疑交易報告僅有一種類型,無一般可疑交易報告和重點可疑報告的區分。
四、構建我國可疑交易報告新模式的設想
根據風險為本監管要求,借鑒國外工作模式,本論文提出“金融機構總對總報送、監測中心縱橫向反饋,人民銀行階梯式使用”報告模式設想。
(一)“總對總報送”
即取消可疑交易雙向報送模式,由金融機構對經分析甄別的可疑交易直接總對總報送至反洗錢監測中心,金融機構的可疑交易報告質量直接由金融機構總部負責,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全面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的分析職能。
(二)“縱橫向反饋”
即借鑒發達國家充分利用可疑交易數據庫、最大限度發揮金融機構情報價值需要,由反洗錢監測中心向人民銀行開放數據庫。考慮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人員配備,并與反洗錢法規定的行政調查權由省級以上人民銀行承擔的規定相銜接,建議反洗錢監測中心可疑交易數據庫反饋至總行反洗錢局和省級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兩個層次。對總行反洗錢局,建議中心反饋全部可疑交易數據,對省級人民銀行則反饋本轄區數據。
(三)“階梯式使用”
按照總行、省級分行、地市中心支行(含支行)三個級別,有側重性的分級使用數據。下級機構可根據需求向上級行提出數據使用申請,由上級行可臨時賦予數據查詢、數據下載權限。上下級機構在分析使用數據時進行有效聯動,總行、反洗錢監測中心從全國層面進行分析考慮,分支機構從轄區角度進行分析,并承接總行、反洗錢監測中心協查等工作任務,上報分析成果,確保分析質量。
1.統籌使用反饋數據進行可疑交易監測分析
人民銀行總行側重分析數額大,影響廣的案件線索或可疑交易;省級分行側重分析監測涉及本轄區金融機構和客戶的數據,在分析轄區可疑線索基礎上,積極配合完成總行布置的可疑線索,并向總行上報有價值的分析成果;地市中心支行(含支行)側重現場檢查領域的使用,以涉案線索進行回溯性檢查。
2.深入挖掘可疑交易信息在評估中的作用
總行可在法人監管中著重考慮金融機構總行(總部)的反洗錢系統建設、董事會重視程度;省級分行可根據可疑交易報告情況,重點關注金融機構部門配合、業務風險防控情況,同時可對總行(總部)設在當地的金融機構履行人總行監管職責;地市中心支行(含支行)可根據可疑線索倒查一線業務人員履行反洗錢義務狀況,同時可對總行(總部)設在當地的金融機構履行監管職責。
五、政策建議
為適應本論文提出的新的報送模式,建議修改《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并出臺相關指引,明確標準,規范操作。
1.確定新的可疑交易報告標準
修改《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將金融機構報送可疑交易的主觀判斷要求進行規定,為后續深入開展集中報送試點和推行全面總對總報送提供制度支撐。
2.在反洗錢監測中心向人民銀行總行、人民銀行省級分行反饋數據時,應明確定位、加強管理
一是制定數據反饋及使用辦法,規定各級人民銀行數據利用方法及獲取程序。二是升級系統數據庫,使反饋數據、數據下載及使用的痕跡都在系統中有日志記錄,規范數據傳遞和使用流程,嚴防泄密風險。三是重新修訂行政調查管理辦法,對分支行行政調查及資金監測工作重新定位。
3.明確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法人監管”和“總對總報送”模式下的反洗錢監管責任
一是對轄區有法人金融機構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全面實施管理,可對其外地設置的“可疑交易集中處理中心”進行延伸管理,以體現法人監管工作思路。二是在當地有“可疑交易集中處理中心”的金融機構分支機構,當地人行在反洗錢評估、風險監管和現場檢查時,可以納入可疑交易報告分析內容。三是對當地無“可疑交易集中處理中心”的金融機構分支機構,日常監管中可不予考慮金融機構操作層面的可疑交易報告情況,側重評價其內部控制、上下級可疑交易報告流程等機制建設方面內容。
參考文獻
[1]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中國反洗錢專題研究(2011)[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2.
[2]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中國反洗錢專題研究(2010)[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
[3]杜金富.銀行業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培訓手冊[M]. 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
篇3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相繼頒布實施,郵儲銀行反洗錢認識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錢內控制度,明確了內部反洗錢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規定開展反洗錢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錢工作還處于起步階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要求,無論是工作力度、實效,還是長效管理機制建設,都未達到有關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和提高。現結合工作實際,淺談郵儲銀行在反洗錢工作中的實踐心得
目前郵儲銀行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組織機構建設滯后,反洗錢工作缺乏力度
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后,由于機構人員遲遲不能確定,時至今日,郵政儲蓄銀行部分縣市支行的反洗錢組織機構仍未組建成立,致使目前反洗錢工作處于尷尬境地,缺乏應有的力度。
(二)內控制度缺失,存在風險隱患
隨著郵政儲蓄銀行的掛牌成立,其業務范圍和業務種類也將發生變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錢管理措施也將隨之改變和完善。但從目前情況看,郵政儲蓄銀行反洗錢方面的措施和辦法尚未健全。內控制度的缺失,必將導致反洗錢內部管理“出現真空”,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三)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基礎薄弱
從調查情況來看,郵政儲蓄銀行一線工作人員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核對并登記的真實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證及其號碼,對客戶的其他情況都沒有相關的記錄記載,就是已登記的客戶身份證號還存在記錄模糊、不完整等現象。分析原因認為客戶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會參與洗錢,為挽留客戶,放松了對部分客戶的身份識別,只登記了身份證明文件的編號,對大額的資金往來,根據現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基礎薄弱。
(四)一線員工反洗錢意識淡薄,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
一是普遍認為洗錢活動僅僅發生在經濟發達地區、大中城市,對于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小縣城、欠發達地區,洗錢的可能性極小;二是基層郵政儲蓄銀行一線員工認為其網點大部分分散在鄉鎮,農牧民收入來源較為單一,不會有人把“黑錢”拿到偏遠的農村去洗;三是認為偏遠鄉鎮的居民對洗錢一無所知,即便開展反洗錢宣傳,也沒有任何效果。
(五)人員素質不高,反洗錢履職不到位
郵政儲蓄銀行分設之前,原郵政局的員工一般有三種來源,一是因父母是郵電老職工,內部招工進來,有的初中沒畢業就匆匆上崗了;二是郵電職工子女退伍后符合政策安排的,學歷大多也是初中畢業;三是各種中專技校畢業充實到郵政部門。
人員素質較低,加之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不到位,對反洗錢相關操作流程及法規學習不夠,與當前反洗錢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別是一線人員對反洗錢知識了解甚微,對有關的反洗錢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練,在日常工作中,難以有效識別可疑交易。另外,基層郵政儲蓄銀行管理人員重企業經營效益,輕員工反洗錢培訓,造成一線人員反洗錢知識欠缺。
鑒于存在以上幾個問題,我們應當采取相應的對策
(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反洗錢工作體系
建議郵政儲蓄銀行要進一步理順關系,根據當前機構改革的現狀,盡快組織人員安排落實轄區各級支行的反洗錢組織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反洗錢組織體系,及時調整反洗錢組織領導機構,確定反洗錢工作的負責部門,配備業務素質較高的管理人員,制訂嚴格的工作職責,確保反洗錢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完善內控制度建設
根據郵政儲蓄銀行業務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郵政儲蓄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參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組織保障制度、業務流程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內部審計制度等,構筑嚴密的反洗錢制度防線,同時根據反洗錢崗位責任制,量化工作任務,使反洗錢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三)加強落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應認真核實并登記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詳實記錄客戶姓名、住址、職業、聯系電話、清晰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等。在為客戶提供服務時,客戶身份識別資料有變化的,要及時補充完善原有記錄。要舍得投入,購買“居民身份證識別器”,驗證身份證的真偽;購買復印機將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復印,并在“客戶身份識別登記簿”上登記保存。嚴格執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對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存取業務、轉賬業務認真核對客戶身份,并登記公民聯網核查系統進行核查。
(四)加大培訓力度,提升反洗錢隊伍素質
加強基層郵儲銀行網點的反洗錢工作,充分認識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訓力度。
反洗錢培訓應結合實際,注重反洗錢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訓工作要分層次開展,首先要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其思想認識,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強化對具體操作人員的培訓,重點是制度法規和日常操作,盡快提高郵政儲蓄機構一線反洗錢崗位人員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規范反洗錢操作行為
郵政儲蓄銀行是金融機構反洗錢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層郵政儲蓄銀行網點眾多,加之郵政儲蓄體制因素的影響,很有可能成為犯罪分子進行洗錢的“溫床”。因此,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郵政儲蓄銀行的反洗錢操作行為非常重要。
一是請基層人民銀行指導和監督郵政儲蓄銀行反洗錢工作。首先通過開展業務指導,使郵政儲蓄銀行正確認識和理解反洗錢工作,不斷完善反洗錢組織體系和內控制度,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其次依法開展反洗錢現場檢查,加大檢查處罰力度,督促郵政儲蓄銀行把反洗錢工作制度落到實處,嚴格規范反洗錢工作行為。
二是郵政儲蓄銀行內部自上而下要建立反洗錢定期不定期檢查制度,督促轄區各支行,及時向反洗錢監測中心上報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有效落實反洗錢操作規程,認真履行金融機構反洗錢職責。
根據央行的反洗錢報告,我們發現:中國反洗錢制度的漏洞仍然存在于銀行,未來銀行仍然面臨著巨大的反洗錢壓力。所以我們要切實加強反洗錢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彌補銀行在反洗錢執行情況過程中存在的幾大漏洞。
首先是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了解客戶制度”作為反洗錢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其執行效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反洗錢后續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強化反洗錢“了解客戶制度”,成為當前反洗錢工作亟待解決的問題。
當前,銀行只能在柜臺辦理業務時向客戶了解客戶信息,但這種方式效果不盡人意。一是客戶往往以屬于公司秘密和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或提供相關信息;二是客戶愿意提供,但無法核實該信息的真實性。有效證明文件種類較多,識別難度較大。目前我國的有效身份證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簿、護照、軍人及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及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等。柜面人員在缺少有效識別手段的前提下,對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證件,很難識別其真偽,因此難以確保對客戶身份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核實。建議盡快建立與人行、公安、工商、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的信息共享平臺,及時獲取企業、個人的相關資料,有效確認客戶身份,準確核實客戶資料,為識別洗錢犯罪活動提供真實的基礎信息,為反洗錢工作及時、高效地開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篇4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崗位職能
為了進一步強化反洗錢工作力度,全面推進反洗錢工作,實行領導總負責,崗位人員具體工作的指導方針,特成立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聯絡員:×××、×××、×××、×××
二、加強學習,認真履職,將反洗錢工作落到實處
根據《城郊聯社二0****年度反洗錢工作安排》(呼城郊信聯發[20****]69號),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無誤地收集交易信息,并按照可疑交易相關規定進行分析和報送。
3月26日聯社舉辦了反洗錢培訓班,講授了當前國內反洗錢形勢和任務,傳授了反洗錢工作的操作技術和方法,并從理論上講解了反洗錢工作的必要性。參加培訓人員要繼續學習,深刻領會,并將培訓內容、操作技術和方法傳授給其他職工,共同提高、掌握反洗錢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識別可疑交易的能力,履行好這一項重要職責。
三、規范業務,嚴把責任關
認真執行《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規定》,以“了解你的客戶”原則開立各類銀行結算帳戶,并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和辦理結算業務。對于已經開立的未在人民銀行辦理開戶手續的結算帳戶,必須于4月底前補辦開戶手續,收集開戶信息資料上交總社統一辦理。對不能提供開戶信息資料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銷戶手續,填寫“銷戶申請書”并加蓋單位公章(以前在人民銀行辦理過開戶手續,由于營業執照等原因無法重新辦理開戶手續的單位,還必須將已作廢的開戶許可證收回,無法收回的,由單位出具證明)。對于無法聯系的或長期不動的帳戶,各分社也要于4月底前進行清理注銷,統一進入不動戶(集中戶)管理,清理時各分社要將清理帳戶的單位名稱、帳號結余金額填列名單,一份留存備查,一份上交總社管理。
按照《個人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帳戶,并辦理結算業務。對已開立的個人銀行結算帳戶限4月底前補辦相關開戶手續,簽訂協議書,做到一戶一檔管理。對在4月底前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個人銀行結算帳戶一律轉為一般儲蓄存款帳戶管理,并停止辦理轉帳業務。
按照《儲蓄管理條例》為居民開立儲蓄存款帳戶,嚴格執行“實名制”的有關規定,并按要求將存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電話等個人信息記錄在傳票上面。儲蓄帳戶只能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帳結算業務。對個人當時存入的儲蓄存款24小時之內辦理支取的新開戶,必須到原存入網點辦理,不得通兌。
建立客戶身份登記制度,在為客戶辦理開戶時要嚴格審查客戶提供的證明材料、證明文件等,做到信息的真實、完整、可靠。
對于單位和個人銀行結算帳戶的有關信息、審批手續及開戶申請、協議書等要一戶一檔進行保管,并保證帳戶管理資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
大額現金按規定審批報備,按照《信用社現金管理辦法》中的審批權限執行,不得有漏審批或無審批現象發生。對于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現金支取必須認真登記并完整記錄身份證信息,月末隨月計表一并報回總社,總社匯總后于月后5日前上報聯社財務計劃部,報備的大額現金業務要及時、完整、不得出現漏報或誤報。
大額現金交易按時上報:
⒈對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存款帳戶一次性提取現金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對該筆存款的支取時間、單位名稱、支取金額、用途、審批人等信息要進行詳細記載,并于月末隨月計表報回總社,總社匯總后于月后8日前上報聯社財務計劃部(該筆現金業務支取時必須提前向“人民銀行金銀貨幣處”審批,經批準后方可辦理現金支付手續)。
⒉對于個人存入金額單筆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存款業務,對存入時間、存款人姓名、金額、身份證號碼等要進行記載,并于月末隨月計表上報總社,總社匯總后于8日前上報聯社財務計劃部。
⒊對個人一次性支取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大額現金或一日數次累計支取超過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各分社、柜組要單獨登記,并于晚上隨款車報回總社,總社匯集后于次日上午上報聯社財務計劃部。
對于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在使用現金時,必須提前向人民銀行金銀貨幣處報批,嚴禁隨意為臨時存款戶、專用存款戶和一般存款戶提取現金。
四、切實做好反洗錢的宣傳工作
每年5月、11月是人民銀行規定的反洗錢宣傳月,屆時我社將統一懸掛反洗錢橫幅和張貼宣傳標語,柜臺一線人員要做好發放宣傳資料工作和向社會宣傳反洗錢工作,使大家認識反洗錢對社會的危害性,自覺遵守和配合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
篇5
一、六西格瑪統計控制法概述
目前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洗錢風險的評估已從單維指標評估發展到多維指標的綜合評估,評估的深化對評估算法提出了更高要求,簡單線性相加和絕對得分排名等常用方法不能充分發揮評估結果對監管工作的指導作用,因此,本文試圖引入管理統計分析領域較為成熟的六西格瑪控制法開展評估分析。
(一)六西格瑪統計控制的概念
西格瑪()是統計學里的一個單位,表示與平均值的標準偏差。六西格瑪統計控制法是統計檢驗應用的延伸。在統計學正態概率分布下,6控制表示檢驗指標或評估指標偏離正常值或平均值±2的發生概率約為5%,±3的發生概率僅為0.27%,統計學中,小概率事件的發生,表示檢驗指標顯著偏離正常值,證明檢驗指標已從正常浮動變為實質的顯著偏離。
二、實證評估與計算
(一)指標的選取和評估
本文指標選取參照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省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考核評估暫行辦法》設定的指標,從金融機構反洗錢機制完備性、執行有效性、工作創新成效三方面選取16項評估指標(如下表所示)。
1、設計指標 2、執行指標 3、檢驗指標
(1)制度完善程度
(2)機制合理性
(3)技術保障能力
(4)人員配備與資質情況 (1)客戶身份識別
(2)對高風險客戶的特別措施
(3)客戶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
(4)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
(5)對高風險業務的針對性措施
(6)自主管理與審計 (1)協助行政調查情況
(2)接受現場檢查情況
(3)接受日常監管情況
(4)配合宣傳培訓情況
(5)承擔重點任務情況
(6)檢查處罰情況
設定設計指標、執行指標、檢驗指標,三項指標實行百分評定。反洗錢監管部門本著客觀公正標準統一的原則,根據記錄金融機構日常反洗錢工作、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情況,匯總相關部門反潰情況,采用專家打分法賦值。
(二)分指標檢驗
三類評估指標可形象為洗錢風險防范的木桶圍欄,任何一塊短缺,都會導致對洗錢風險防范的失敗。本文試將對威海市52家金融機構2012年度反洗錢考核評估得分分項投放到六西格瑪統計控制圖進行檢驗分析。(如下圖所示)
1.設計指標控制圖表顯示:華安財產等5家保險公司低于下控制線(),中華聯合保險、平安養老保險低于控制。
2.執行指標控制圖表顯示:工商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高于上控制線(),農商銀行低于的控制。
3.檢驗指標控制圖表顯示:保險機構多數落入中線以下,銀行機構和證券機構普遍在中線以上,工商銀行等5家銀行高于上控制線(),太平財產保險等5家保險機構低于下控制線(),中國人民財產保險低于控制。
(三)綜合評價
多指標的綜合評價常用的方法有簡單相加求和、專家打分賦權線性相加及層次分析法,但以上方法都具有一定的主觀性,綜合結論缺乏科學論證。本文選擇熵權法不借助外界打分,只基于數據本身,具有很好的數據根源性。
熵權法:其基本思想是若干指標中,如果某指標在分析樣本間的差異較大,則表明越有必要去解釋這個指標,即此指標權重就越大。信息用來衡量系統的有序程度,而熵用來度量系統的無序程度,信息與熵互為相反數。熵權法主要是通過求得各指標的信息熵來確定權重的方法,如果信息熵越小,信息的無序程度就越低,指標變異度就越大,傳輸出的信息就越多,對指標賦予的權重越大。
分析結果顯示:金融機構反洗錢機制完備性方面,7家保險機構顯著低于同業水平應予關注,特別其中2家保險機構應予風險預警;履職執行有效性方面,僅有1家銀行機構顯著低于同業水平,應予風險預警;反洗錢工作創新成效方面,6家保險機構顯著低于同業水平應予關注,特別1家保險機構應予風險預警。分行業比較,銀行、證券機構整體風險防范水平較高,但保險業機構顯著低于同行業水平,分項檢驗中有13家次觸碰檢驗的關注和預警控制。2013年監管工作應根據分項檢驗結果,對關注、預警類機構,有測重方向得展開約談、調研、巡查等督導工作。
綜合評估,計算所得三項指標熵權系數中,檢驗指標的熵權最大,這也說明被檢驗機構在反洗錢工作成效和工作創新上,個體間差異較大,存在較大風險防范的短板。綜合評估檢驗結果顯示,銀行機構整體水平較高,與分項檢驗結果一致,工商銀行等4家銀行機構工作較為突出,應當予以肯定和鼓勵,其經驗做法應當在同業推廣和借鑒,但保險機構普遍低于平均水平,其中人民健康保險和平安養老保險洗錢風險防范工作綜合水平顯著低于同業,綜合分析應當作為2013年的監管重點,適時安排巡查督導,必要時開展現場檢查。
四、應用啟示
(一)對金融機構反洗錢年度評估結果的分析運用是人民銀行反洗錢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根據評估結果對不同風險等級、類型的金融機構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也是落實“風險為本”反洗錢監管方法的內在要求,通過引入科學的分析工具,可以為做好上述工作提供有益的幫助,便于各級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明確后續的監管方向和重點。
(二)六西格瑪統計控制法是基于統計概率論的一種檢驗應用,只基于評估數據本身,它的優勢在于解決了分層評級或排名評級主觀隨意的問題,采用六西格瑪統計控制能進一步減少評估人員對結果的主觀影響,使評估實施規范統一,使結果更加客觀公正,讓數據說話,評估結果具有更高的說服力。
篇6
2019年二季度**支行以合規經營為目標,以風險防控為重點,全力推進各項業務發展。現將二季度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二季度案件防控及合規管理履職盡責活動開展情況
一是縣召開了2019年度第二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會議、反洗錢領導小組會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會議,會議中對本次會議提交問題進行決議,行長對金融案防工作進行部署。重點對上級行下發《關于2018年金融資金案件情況的通報》進行全員學習,確保我行案件防控工作有效落實。二是持續開展《金融案防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提高我行每位員工對案防工作的認識,使我行金融秩序穩定開展。三是為做好“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活動專門成立聯合領導小組,并制定活動實施方案,方案中對2018年深化市場亂象工作自查和監管監察發現的問題“回頭看”情況進行自查;對2019年銀行機構亂象治理自查情況進行排查;對內部控制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自查。排查中無發現重大問題和重大隱患。
二、案件防控及合規管理重要項目工作情況
2019年二季度以來按照市、縣行開展的“全縣金融案件警示教育”活動的安排布置開展了相關活動:一是我行以各部門、各支行為單位通過會議形式學習《關于2018年金融資金案件情況的通報》,全體員工要從思想和工作實際出發,對自身存在的問題進行查擺反思,并針對自身條線作出總結上報縣行綜合管理部。二是6月20日,縣行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重點崗位人員按市行統一組織,參觀監獄進行警示教育。我行管理人員以身作則,引導全行員工算好“事業賬”、“家庭賬”和“人生賬”,由此提高員工自我約束、規范操作和抵制誘惑的能力。三是組織全行員工開展“全員講合規”活動。縣行分別以部門、支行為單位并結合自己崗位開展《我們身邊的合規故事》演講活動,其中我行**同志撰寫的合規故事內容真實、故事深刻,并作為優秀故事上報市行。四是做好金融知識萬里行活動的宣傳。縣行分別到城門、廣場、走企業、進社區進行金融知識的普及。通過對群眾、員工發放宣傳頁、擺放展板、懸掛宣傳條幅等方式引導廣大市民、企業員工了解防電信詐騙、非法集資、反洗錢等金融知識內容,增強了對廣大群眾、企業員工對金融知識的認識,提高我行的知名度。網點利用LED屏,廣告機、設置咨詢臺,張貼宣傳海報,對外公布舉報電話、信箱等手段進行持續宣傳,對前來咨詢的客戶進行耐心詳細的解答。通過此次活動有效的幫助金融消費者準確理解金融產品的風險,提高了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公眾識別和防范金融風險的能力,樹立了我行切實履行服務社會之責任良好的形象,為金融業穩健發展起到促進作用。
三、案件防控及合規管理工作取得的效果
通過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使我行廣大干部員工防范案件意識明顯提高。“合規從我做起、合規人人有責、合規創造價值”的理念已經深深植入我行員工的行動之中。我縣郵儲人更有信心做到2019年不發生重大風險事件及案件。
四、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業務操作中,業務制度掌握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風險排查自查活動開展后未將排查的業務情況進行詳細描述。
篇7
一、基層行內控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內控制度建設滯后。2003年修訂后的《中國人民銀行法》賦予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反洗錢、征信管理等新職能。為切實履行好這些新職能,人民銀行加大了新業務的推廣和新系統的開發,基層行的業務流程、管理要求和內容等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電子化水平也快速提高。在新業務的推廣運用和新系統的上線運行中,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老的內控制度不能覆蓋所有的風險點,而新的制度又未能及時完善充實,致使內部控制出現盲點。少數行內控制度建設進展慢,沒有形成有效的風險識別、分析和應對機制,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二)認識上存在偏差。少數員工內控理念落后,將內部控制這種長期、動態、科學的管理機制,當作一種短期、靜態、簡單的管理措施,把內控建設理解為各種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匯總,認為建立了內控制度就等于建立了內控機制,在工作中只注重內控制度的建設,而忽略內控制度的落實和執行以及根據內控環境變化對其持續改進的要求。少數行在內控機制建設中追求簡單,應付了事,如沒有按上級行規定的內容、程序,在認真自查、檢查、抽查及分析評估的基礎上,形成內控報告,更沒有把內控報告制度作為一種落實內控責任的有效手段。對內控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及執行的效果上往往缺乏前瞻性的估量和有效的評價。
(三)內控隊伍配備不足。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分設后,基層行人力資源不足,尤其是縣支行人員“負增長”,有限的人力資源只能滿足一線營業部門或業務部門運轉,監督人員難以配足。部分縣支行內審、紀檢監察等掛靠在辦公室,監督人員僅配備一人,有的還是兼職人員,由于要忙于一些具體的事務性工作,所開展的內部監督只能局限在專項檢查和操作層面上,檢查方式單一,覆蓋面不廣,檢查頻度和質量不高,監督水平和深度有限,監督達不到效果。
(四)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和風險評估。2006年總行出臺了《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內部控制指引》,基層行開始推行內控評審系統,對開展內部控制和風險評估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基層行缺乏專業化的技術人員和足夠的數據信息支撐,難以建立科學有效的內部控制和風險評估,對風險無法做出準確的識別和分析。如基層行內控人員都是由科(股)室負責人或崗位人員兼任,難以做到專人專崗;有的內控人員不注重有關內部控制、風險評估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內控評審系統中錄入的數據只是一些零碎的規章制度,沒有涵蓋整個部門所有業務;評審過程中缺乏預見性,只能就風險談風險,不能為部門業務工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二、幾點建議
(一)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基層行人事、內審、紀檢監察等監督部門要根據總行內部控制指引規定,對現行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進行認真研究和梳理,以內控評審系統為平臺,強化內部控制和風險評估,使單位和部門內控制度、業務流程規范化。同時狠抓各項內控制度的貫徹落實,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執行監督機制。會計、國庫、發行、外匯、營業室等重要業務部門要堅持“制度立行、內控優先”的原則,在推廣新業務、新系統過程中,制定科學有效、相互制衡的業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并在工作實踐中加以修訂和完善。
(二)提高內部控制意識。基層行在強化內控建設的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各項內控制度的學習,提高員工自覺遵守和執行內控制度的意識。使各項業務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可循。一是增強員工查錯糾弊的自覺性,使內控制度建設良性循環,不斷完善和健全。二是增強風險防范能力,督促員工認真履職,防止有章不循、違規操作和各類經濟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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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財務 工作轉型 對策
一、轉型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一)轉型是會計財務工作適應形勢的新需要
黨的十以來,中央出臺了一系列嚴格財經紀律,強化預算管理的措施。中央“八項規定”、全面深化改革、新《預算法》的實施、系列公務活動文件的制定等,對人民銀行財務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會計財務工作必須切實改變以往的粗放管理、不講究資金效率的行為.要通過工作轉型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二)轉型是適應會計財務工作發展的新內容
市州中心支行內設機構進行了改革,支付清算與反洗錢職能從會計財務部門分離,會計財務工作從多職責向單一職能轉變.同時,中央銀行會計核算系統ACS全面上線運行,縣支行會計核算功能的全面上收,會計財務操作性職能明確減少.而相應的,充分利用會計財務信息進行分析研究的功能亟待加強,以更好地服務于領導決策。
(三)轉型是適應依法履職的新要求
總行《關于調整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內設機構設置的指導意見》中有關會計財務科主要職責中明確“負責轄區銀行業會計信息分析”。《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這些法律,賦予了人民銀行會計財務部門的法定職責。但從目前看,除要求報送報表外,會計信息分析職能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對金融機構財務會計報告、報表是否存在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情況未能履行其相關職責。當前,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認真履行法定賦予的職責是會計財務部門轉型的迫切要求。
二、轉型的原則與主要內容
(一)轉型應當堅持的基本原則
(1)依法履職的原則:轉型必須是會計財務工作職責范圍內進行。
(2)服務決策的原則:轉型必須是有利于加強管理,防范風險,為領導決策服務。
(3)強化管理的原則:轉型要有利于強化內部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對外要有利于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會計監督管理,促進其合規經營。
(4)區別對待的原則:轉型要按照總行、省會中支、市州中支、縣支行會計財務部門的不同工作范圍、職責,結合各地的不同情況,區別對待,有所側重地進行轉型。
(二)轉型的主要內容
1、從服務于中央銀行宏觀調控決策需要進行轉型
重點是從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分析、商業銀行會計信息分析、貨幣政策調整對金融機構財務影響等方面入手,強化分析調研工作,提出有價值的報告,為中央銀行實施宏觀調控提供參考。
2、從著力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率進行轉型
重點是從積極開展預算績效評價、探索預算定額管理、推進預算標準化管理體系等。
3、從防范內外部風險管控方面進行轉型
重點是從嚴肅財經紀律,防范資金風險,減少外部監管部門對財務管理的業務風險等。
4、從拓展會計財務工作履職領域進行轉型
重點是從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會計信息監管,強化對準備金繳存科目核算的合規性監督檢查,積極開展會計報表真實性監管等方面。
三、實踐中推進轉型需解決的幾個瓶頸問題
(一)思想認識存在偏差
一是領導層不夠重視。少數領導認為轉型是會計部門自身的事情,費用、預算是會計財務的重中之重, 轉型不會給全行帶來明確的效益。二是會計隊伍不夠理解。相當部分會計人員認為,當前會計工作任務較重,一系列改革正在加速推進,會計工作較以往更加嚴格、規范,現在提出轉型無疑加大了工作任務,難以適應。
(二)職責定位上的偏差
市州中支內設機構改革給了大家一個導向,認為會計財務工作原來有多項對外的職責全部被分設,現在純屬人民銀行內部服務機構。開展對銀行業會計信息分析研究是越位,是在攬職責,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三)會計隊伍難以適應轉型的需要
目前,基層行會計隊伍人員老化,操作性人才多,學術性、研究型人員較少,會計人員很多均沒有經歷全面綜合性崗位的歷練,很難適應會計轉型的要求。
四、對策建議
(一)要加強轉型工作規劃的頂層設計
總行要制定全國性的會計轉型工作規劃,明確轉型的工作方向,制定近、中期轉型工作目標,對轉型工作作出全面布署,以使轉型工作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二)要切實加強會計隊伍建設
會計工作轉型必須要有相應的人才作保障。上級行要對會計人員進行全面的崗位輪訓,重點培訓轉型涉及的相關業務知識,提高會計工作轉型的履職能力。
(三)要理清會計工作外部職能
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全面清理會計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外部管理職責。為適應形勢發展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規精神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會計對外履職的新職能,推動會計財務工作更好地圍繞中央銀行宏觀調控決策服務。
篇9
當前,國內外環境不確定、不穩定因素較多,農業農村發展進入新的發展階段,這給農村信用社帶來新的任務新的挑戰。同時,農村信用社在經營管理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在這種形勢下,農村信用社如何實現科學發展,如何建成一流的金融機構?對農村信用社而言,應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以建成一流的金融機構為目標,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切實把發展的立足點轉到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堅定不移地走科學發展之路。
科學把握形勢,謀劃新思路新舉措
認清形勢,是找準定位、謀劃發展的關鍵。2013年,農村信用社應從兩個方面進行把握。
一是清醒地認識到宏觀經濟對資產質量的嚴重影響。因經濟下行和經濟結構調整,一些企業資金會緊張,一些企業壞賬率會攀升,一些企業會停產倒閉,從而造成銀行不良貸款持續反彈。對此,農村信用社必須有清醒的認識,必須居安思危,未雨綢繆,搶先謀劃,確定好工作目標,找準工作著力點,把握好風險防控。特別要認真研究央行《中國農村金融金融服務報告》、銀監會監管風險提示,制定好信貸政策,嚴把貸款投向,嚴防資金流向限控行業,嚴防資金流向民間借貸和影子銀行,從源頭上控制貸款風險;要密切關注行業、客戶群體等系統性風險,仔細梳理,列出風險較大的企業和行業,列出參與高利貸的客戶,制定退出計劃和措施,早預警、早識別、早處置,避免和減少資產損失。繼續開展職工參與民間融資、非法集資行為大排查,嚴防案件發生。
二是深入研究農業農村發展的新形勢。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當前,農業農村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呈現出農業生產綜合成本上升、農產品供求結構性矛盾突出、農村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城鄉發展加快融合的態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點難點仍然在農村”。作為支農主力軍,農村信用社要做好“三農”工作、鞏固農村陣地,必須高度重視農業農村變化對業務發展帶來的新機遇新挑戰,準確把握支農新要求新任務,盡快明確新思路新舉措;要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適應信息化、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農村金融需求,創新業務與服務,推動農村實現“四化二同步”,特別要適應城鎮化建設,開辦住房、大宗耐用消費品、大病醫療、子女上學等消費性貸款,積極引導信貸需求,為農民居民化創造條件。
改進績效管理,推動發展方式轉型
績效考核辦法是指揮棒,是確保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措施。農村信用社應通過改進績效管理,促進全員樹立商業銀行經營理念,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一是以穩步實施新資本管理辦法為契機,完善公司治理,加強內部控制,科學設定經營目標和考核指標,改進績效考評,增強轉型發展的內生動力。
二是對基層信用社,探討試行模擬利潤考核,引導基層信用社加強成本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實現速度、規模、結構、質量、效益、安全的統一。
三是完善會計主管員、信貸主管員(專管員)管理考核辦法,推行任職資格管理和履職考評制度,強化考核評價,將個人收入與風險管理情況相掛鉤;探索試行等級柜員、等級客戶經理、等級管理人員制度,建立催人奮進的人事管理機制,激發全員的創業精神、創新活力和勞動積極性。
四是制定資金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內部借款,清理應收賬款;強化頭寸和存放同業款項管理,適度參與票據業務、債券業務,靈活調整約期存款期限、品種和價格,提高收益率。五是借助銀行化改革有利時機,以規范股金為手段,積極吸收優質股東,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引入戰略投資者和先進的管理技術,促進發展方式轉型。
改善金融服務,推動業務快速發展
發展是第一要務,是解決當前問題和矛盾的根本出路。農村信用社應面對困難和壓力,堅定信心,振奮精神,積極進取,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自我超越中推動經營管理再上新水平、業務發展再上新臺階。
一是加大資金組織力度,為增強支農能力提供資金保障。
二是深入開展信用工程建設,改進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和方式方法,準確評定農戶信用,正確甄別農戶真實貸款需求,實現有效信貸需求的《貸款證》全覆蓋。
三是加快小微企業貸款中心建設,完善定價機制,提升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小微企業做強做大,讓更多的農民就近成為工人,推動城鄉一體化。三是加強科技信息建設,在提升信用社管理水平的同時,繼續實施“三大工程”,提高自助機具覆蓋面和運行效率;深入開展金融服務萬里行活動,提高城鎮居民對信用社服務與產品的認知度,增加離柜式業務量,增強綜合經營和多樣化金融服務的能力。
著力清收盤活,盡快鏟除改革障礙
不良貸款占比高、撥備不足是制約農村信用社銀行化改革的主要瓶頸。農村信用社應把清收處置不良貸款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盡快壓降。
一是強化非應計貸款動態監測,完善預警機制,確實解決好非應計貸款時點性反彈和前清后增問題。
二是加強清收隊伍建設,健全責任認定與追究機制,提高清收處置的效益和效率。
三是深入開展不良貸款清收處置活動,將表內外不良貸款及利息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逐筆逐戶落實到人,明確清收責任和時限,加強督促調度。
四是采取“績效掛鉤,獎勵清收;行政協調,協議清收;以物抵貸,變現清收;訴諸法律,依法清收”等方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多措并舉,提高清收處置效果。
五是積極探索,創新清收盤活手段,通過債務重組、異地執行、政府購買、打包置換等方式,加快處置不良資產。
六是加強與法院、公安機關的合作,通過張貼布告和電視滾動播放等形式,對不良貸款的借款人予以曝光,通過社會輿論、刑事拘留等手段,推進清收涉訴貸款的進度,力爭在處置訴訟未結案件方面取得較大進展。
著力加強內控,提升風險管理水平
內部控制是實現經營目標、確保科學發展的重要保障。農村信用社應按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和《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的要求,構建環境,完善機制,精細控制,防范風險。
一是對現有制度進行匯總梳理,做好規章制度的廢改立工作。
二是加強信貸基礎管理。要針對信用等級評定、貸前調查、授信、審查、貸后管理等方面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明確原則、步驟和方法,在操作層面實現硬約束,全面規范信貸管理。要按照銀監會的要求,制定《農戶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完善法人治理,優化組織架構、管理機制和業務流程,通過增加家庭成員擔保等措施,加大對個人貸款的風險防控力度。
三是在堅持貸款第一責任人制度的前提下,實行合規免責制度,確定合理的貸款損失率,對新增不良超過“容忍度”的,嚴格追究責任,予以通報批評;對因違規操作和道德風險造成貸款損失的,堅決嚴厲處罰;對因系統性風險、借款人意外或經營不善造成貸款損失的,可以免于追究。
四是開展信貸客戶風險大掃描,發動信貸人員和信息協理員,盡快摸清客戶的風險狀況,有的放失地做好風險防控工作。
五是加強賬戶管理,持續推廣支付密碼。安裝反洗錢系統、新一代貸款管理系統,完善風險識別技術手段,進一步增強防控風險的能力。不斷開展突擊檢查、錄像檢查和賬戶管理、銀企對賬、重要空白憑證、反洗錢、授權、大額資金匯劃等專項檢查,加強會計輔導,規范業務操作,全面防范操作風險。
加強合規管理,堅決防范案件發生
案件防控是一項長期復雜的系統工程。農村信用社應完善懲治、教育、監督、防范一體的案防機制,標本兼治,統籌推進。加強合規文化建設,落實合規管理措施,開展合規教育、警示教育和案防培訓,提高全員合規意識和制度執行力。堅持人防與技防相結合,加強信貸、財務、資產、科技等重點領域的風險防范,嚴防民間融資和非法集資等外部風險傳染滲透。落實案防責任,推行一崗雙責,健全各條線案防制度和操作規程,實現對各業務過程和操作環節的全覆蓋控制。應用“工商E線通”系統,防范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等驗資業務風險;應用憑證管理系統,及時維護系統數據,切實提高憑證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業務線條預警系統,做好風險排查、預警提示、持續整改、跟蹤評價,全面提升案件防控能力。強化違規臺賬的綜合運用,定期分析違規問題分布、同質同類問題發生的頻率,解決違規操作屢查屢犯的問題,切實提高案防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繼續開展崗位輪換、強制休假、親屬回避、干部交流“四項活動”,及時組織離崗、離職審計檢查,加強內部監督。開展風險大排查,實現案件風險排查常態化。加強審計隊伍建設,科學安排審計項目,由合規性審計向風險管理審計轉變,以信貸、會計為重點,扎實開展審計檢查,揭示問題,狠抓整改,徹底消除風險隱患,嚴防案件發生。
加強自身建設,打造客戶滿意銀行
實現科學發展,關鍵在人。農村信用社要牢記使命,求真務實,不斷提高自身建設水平。
一是扎實開展學習貫徹十精神和新活動,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增強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推動事業發展的能力。
二是認真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將黨建工作納入綜合考評范疇,促進黨員隊伍建設,不斷完善黨員立足崗位創先爭優的長效機制,引導廣大黨員更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三是實施員工培訓計劃,不斷組織員工培訓,鼓勵員工參加各種素質教育、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考試,開展崗位大練兵、大比武,實現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的“雙提高”。
四是全面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提升全員道德素質,創建家庭更幸福、事業更興旺、品格更高尚、企業更和諧的良好局面。
五是全面加強作風建設。要以客戶為中心,樹立“前臺為客戶服務,中后臺為前臺服務,管理為營銷服務”的工作理念,深入開展“走基層,轉作風”活動,切實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篇10
一、目前機制上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存在“雙簧機制”。紀律檢查機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紀律檢查部門在同級黨委(組)和上級紀律檢查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一方面,少數部門對紀律檢查部門的監督職能不熟悉,無視紀律檢查部門的作用,思想上不接受紀律檢查部門監督。另一方面,一些基層紀律檢查部門書記把依紀依法履行監督職責與服從同級黨委(組)領導對立起來,過多地強調作為黨委(組)班子成員的大局意識,而忽視了作為紀律檢查部門書記的監督職責,導致不愿、不敢、不能大膽履行監督職責。一些行黨委(組)(黨組)特別是主要領導重視程度仍顯不足。沒有同抓業務工作一樣抓落實推動,講得多、做的少,實際效果不佳。
二是存在“破窗效應”。個別領導干部在口頭上、場面上承諾接受監督,卻在心里面反感監督,在思想上抵觸監督,還想方設法逃避監督。少數紀律檢查部門負責人把監督范圍局限于同級黨委(組)和下級黨政組織任命的干部,而對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作風不正、言行不一甚至為政不廉等問題明明看到,也不好直接去履行監督責任,說重了傷感情,說輕了隔靴搔癢。一些行其他班子成員分管職責履行不夠到位。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只注重業務工作,對抓好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泛泛的講、草率的做,沒有針對分管部門實際提出要求、周密安排、落實措施、積極推動。
三是存在“現管效應”效應。紀律檢查部門在同級黨委(組)領導下開展工作,人權、財權、物權都在同級黨委(組)的控制之下,沒有同級黨委(組)的認可,干部流動有難度,提升職務有難度。由于接受黨委(組)的領導,而且“雙重領導”主要還是同級黨委(組)的領導,真正要對自己的領導實施監督,紀檢機關受到制約,紀檢干部顧慮重重。要么根本發現不了問題,要么對發現的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難主動向上級紀律檢查部門反映真實情況。一方面,受人員等客觀因素的限制,對主體責任落實監督頻次和深度遠遠不夠;另一方面,受管理體制和認識等因素影響,同級監督乏力。
二、對人民銀行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思考
(一)建立科學的領導崗位職責
把不同的權力分解到不同的部門或個人,充分達到相互制衡,有效制約行使權力。這樣以來,保證其按既定的規則和程序運行,既避免相互制約“過度”,又防止相互“合謀”或制約監督“失靈”。同時,領導干部要養成自省自律和接受他律的良好習慣,主動將自身權力置于群眾監督之下,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決防止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的“一言堂”現象。
(二)用制度管權,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一是圍繞權力運行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和部位,加強“人、財、物、事”四權運行的規范、約束和監督,增強制度的系統性。二是在制度執行、貫徹落實、監督管理上維護制度的權威性。三是加強對權力運行呈現出新形式、新特點和新規律研究,在總結經驗和借鑒有益做法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有效監督制約權力的新制度,保持制度的先進性。
(三)不怕家丑外揚,主動接受輿論監督
一要將行政許可、綜合執法檢查、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征信管理、反洗錢等對外職權信息在辦公場所公開,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二要對財務管理、人事任免、招標工程等重要事項通過會議傳達、宣傳公示等形式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力度。尤其是黨務政務行務公開的各個環節做到公開,實實在在做出公開成效。
(四)建立失責辭職或能上能下的機制
明確內控管理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各自的責任,對發現嚴重違規違紀的行為和事件,除追究經辦人員責任外,對業務主管,檢查監督人員和責任領導干部實行相應問責,建立失責辭職或能上能下的機制。
三、基層人民銀行紀律檢查模式的建議
(一)“制度導向”模式
主要是: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項報告、黨務政務公開、黨風廉政建設等各項制度,夯實以制度制約權力的基礎,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形成各方面監督制度運行的合力,用制度保障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有效防止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等行為。
(二)“權力清單”模式
主要是:劃分不同權力的使用邊界,加強對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規范和限制,明確執行權對決策權負責,決策權和執行權都必須無條件地接受監督權的監督,確保各種權力運行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防止因權力過份集中而滋生腐敗。
(三)“瘦身模式”,除保留必要的監督職能外,其余監督職能一律上收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