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邏輯學范文

時間:2023-08-16 17:40:2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博弈邏輯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 博弈論;語義學;邏輯哲學

賈可·辛提卡是當代著名的邏輯學家,他將博弈論與語義學直接結合起來,創(chuàng)建了博弈論語義學。辛提卡用博弈論的方法來處理命題,就是要確定命題的值,即命題的真或假。同經(jīng)典邏輯一致,辛提卡預設了命題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給出一個定義域D,任何名稱都可以在這個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論語義學的核心是將量詞短語看成專名,將句子看成語句函項,然后在給定的定義域D中選擇相應的個體將句子中的量詞短語替換,從而達到消除量詞,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選擇了博弈論,他將人們對句子的理解過程比喻為一個兩人博弈,兩個參與人分別為“我”和“自然”,每個回合必定要分出勝負,不容平局,那么對于一個句子S,根據(jù)規(guī)則,博弈雙方輪流將S約化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約化的句子不再包含變量和連接詞,即原子句,此時雙方就可一決輸贏。如果這個原子句為真,則我取勝,自然失敗; 如果這個原子句為假,則自然取勝,我失敗。運用博弈論語義學,我們能夠從大量的語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簡化的語句,從而能夠輕松地判定這些語言信息的真假。理解這一理論的關鍵是理解定義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可以說是維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學的綜合:“語言博弈”概念源于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中的語言游戲說,而它的理論核心則是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圖象論。

一 “圖象論”與命題真值

維特根斯坦是學界倍受關注的大師,其前后期思想的迥異恰當?shù)卦忈屃怂恼軐W主題:“哲學不是一種學說,而是一種活動。”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論語義學所強調的也是動態(tài)的理解命題,這與維特根斯坦哲學在本質上殊途同歸。

維特根斯坦哲學的主要貢獻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圖象論”。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和后期哲學的目的都在于通過研究語言的結構和界限來理解思想的結構和界限。維特根斯坦工作的基點,就是回到邏輯的出發(fā)點,即考慮命題的性質。這樣,真的界限就構成了語言的界限,維特根斯坦所考慮的就是關于事實的話語。“人給自己造出事實的圖象”②。維特根斯坦指出: 命題是實在的圖象,“圖象是實在的一幅模型”③。“圖象是一種事實”④。“圖象所表現(xiàn)者即是其意義”⑤。“圖象的真假在于其意義與實在的符合與否”⑥。維特根斯坦認為,圖象與它所圖示的事實之間的關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這種關系“由圖象元素與物項的配合而成”⑦ ,這種關系本身也是一種圖象;二是“凡圖象,不論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實在———對或錯———所必須與實在共有的東西,即是邏輯型式,亦即實在的型式。”⑧所以,“每個圖象亦是一邏輯圖象”⑨。“對象是簡單的”⑩。“對象構成世界的本體。因此不能是復合的。”

一切復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這就是絕對簡單的對象,那么,這種絕對簡單的對象是什么? 很顯然,維特根斯坦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羅素和弗雷格的影響。羅素對客體進行了區(qū)分,一類是親知的客體,一類是描述的客體,通過“親知還原”,描述的客體可以轉化為親知的客體,維特根斯坦對羅素的客體進行了擴展,認為屬性和關系也是一種客體。語言中的一個名稱來表示一個簡單的客體,通過這些客體的結合方式,指稱客體的名稱可以相互組合成句子。對于簡單的客體,我們無法定義它們是什么,我們僅僅能夠指示它們,這樣,我們也就無法言說這些客體是存在的,因為定義一個客體就是意謂著被定義項的存在。維特根斯坦的絕對簡單的對象實質上是羅素親知客體的變體,是經(jīng)驗的客體。圖象論的主旨是說明圖象如何具有命題的內容,圖象可以看成一個句子,一個句子也可以看成圖象,這對于解釋最簡單句子的合理性是顯而易見的,那么如何處理復雜的句子呢?

維特根斯坦最開始的設想是用合取和析取處理一切復雜句子,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倫前束式處理量詞句的直接思想來源,但是維特根斯坦后來采取了另一個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圖象法,“凡對于復合體的陳述,都可解析成對于其成分的陳述,解析成一些把復合體完全摹狀了的命題。”即一個復雜的表達式的真值取決于組成它的表達式的真值,即命題就是基本命題的真值涵項,這樣,維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語言的運作方式。維特根斯坦的這一思想源于羅素和弗雷格的啟發(fā),羅素和弗雷格兩人都認為命題才是最基本的意義單位,主張將命題形式化,即用數(shù)學中的函數(shù)表示命題。維特根斯坦對這一思想的運用是水到渠成的。維特根斯坦認為,“命題是原初命題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題是命題的真值函目”。換句話說,“一切命題都是對原初命題做真值運算的結果”。“命題就是從一切原初命題的總和(自然也從其確是一切原初命題的總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從某種意義可以說,一切命題都是原初命題的總括。”

命題與世界的圖象論包含了兩層含義: 一是圖象的元素與事物之間具有對應關系;二是圖象與事實之間具有相同的邏輯形式。由此,在維特根斯坦看來,“圖象是實在的一幅模型”,“圖象是一事實”,“圖象所表現(xiàn)者即是其意義”。

正是因為命題具有相同的結構,才使得我們可以將其形式化,并且可以進行變項替換。那么,圖象如何與世界相聯(lián)系? 在維特根斯坦早期哲學中,這種關系由名稱—客體的關系來決定,但是名稱如何與客體相聯(lián)系? 與其說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是對前期哲學的反叛,不如說是進一步的深入,在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說中,名稱與客體的關系被受一定規(guī)則支配的人類活動所確定。在完成這個思想轉變之后,維特根斯坦不需要圖象論了,取而代之的是語言這種被規(guī)則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是將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題分析,他的研究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命題的構成和命題的真假,第二個問題就是如何確定命題的真假。第二個是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討論的一個主要問題,其前期哲學為解決辛提卡的第一個問題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題是由概念構成的,而博弈語義學中的概念則直接對應維特根斯坦意義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維特根斯坦的存在是與事實相對應的存在,是以現(xiàn)實世界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維特根斯坦的客體。在辛提卡看來,很多情況下,人們的語言交流所涉及的客體多是描述的客體,這些描述的客體有些能轉換為親知客體,有些不能,如“結構為H3O的水”,但是人們在日常的交流中又會涉及這些概念,自然在定義域D中也就應該包含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體是對維特根斯坦客體的擴展。辛提卡的客體分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兩類,即在現(xiàn)實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顯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語義學層面上的,而是語用學層面上的語義,這在博弈論語義學的操作性中得以體現(xiàn)。在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中,定義域D中的個體必須能與可能世界中的對象一一對應,脫離了這種對應關系,我們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說何物, 更不用說判定言說語句的真假。正如Dana Scott所指出的那樣,語義確定一個實現(xiàn)不是必需的,它應該為證實一個實現(xiàn)是正確的提供標準。

在確定了命題的構成之后,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命題真假的標準是什么。辛提卡認為,命題是有意義的,命題的意義就是命題的真假值。博弈論語義學的處理方法是找到一個體用概念的名稱代入量詞所約束的變元,即參與人“我”在定義域D中找到相關的個體以證實語句,而參與人“自然”則企圖找到范例來證偽語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關的個體呢? 或者說,怎樣才知道代入個體后的語句為真? 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擴展了維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礎上明確了命題的構成問題,相應的,辛提卡的命題范圍較之維特根斯坦就寬泛的很多。辛提卡將博弈論語義學稱為“尋找并找到的”邏輯,尋找并找到了什么? 就是找到一個適當個體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來的圖象與現(xiàn)實世界相符合。這不僅直觀,而且符合人們的日常交流。可見,在確定命題真假的標準上,辛提卡與維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圖象論的符合標準。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確指出,“博弈語義學不排斥圖示的(同形的)關系理論,圖示的(同形的) 關系理論在原子句和現(xiàn)實之間建立了聯(lián)系。”從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出,要確定命題的真值,只要將命題與圖象做個比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話說就是,“名稱-客體關系曾經(jīng)被建立,僅僅需要一件事,這件事就是將原子句和現(xiàn)實相比較。”

辛提卡指出:“維特根斯坦的圖像理論和邏輯語義學之間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圍相似性之一,就是在兩個理論中,語言的基本元素和現(xiàn)實的特定方面之間的代表關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進一步的分析。”羅素指出,事實是意指那種使一個命題真或假的事物。而一個命題的本質就在于:它可以兩種方式,即以人們所謂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對應于一個事實。最基本的事實是原子事實,與原子事實相對應的是原子命題,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種性質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種關系。原子命題的真假取決于它是否與原子事實相符合。在原子命題的基礎上,借助邏輯聯(lián)結詞就構成了分子命題。分子命題的真假取決于組成它的原子命題的真假,是原子命題的真值函項。在分子命題的基礎上,借助邏輯量詞可以構成更高一級的概括命題。其真假最終也取決于原子命題的真假。維特根斯坦繼承了這一思想,認為任何復雜命題經(jīng)過分析都可以還原為最基本的原子命題。辛提卡由此得出結論:“一個指示性句子的表達在通常的本質上不是這些語言博弈的一個回合,在這些語言博弈中,給出了幾個構成成分的詞語,并且因此給出了整個句子的內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中,我們根據(jù)可能世界理論可以確定定義域D,根據(jù)維特根斯坦的圖象論可以處理命題,并且將命題的具體處理方法轉化為真值函項的求解,那么,接下來要考慮的是,我們究竟應該如何為真值函項求解,并且這個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維特根斯坦的哲學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論。

二 “語言游戲說”與語義博弈

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說中的所謂“語言游戲”,實際上是把游戲當成是運用語言的比喻,即強調語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將把由語言和行動(指與語言交織在一起的那些行動)所組成的整體叫做‘語言游戲’”。維特根斯坦認為,語詞的意義在于使用,運用語言是一種活動,我們使用的語詞在不同的場合會有不同的意義,必須根據(jù)具體的使用環(huán)境才能確定語詞的意義,試圖通過孤立的邏輯分析來揭示語詞的意義,結果只能誤入歧途。維特根斯坦對語言的這種處理方法,實質上是從具體的語境動態(tài)地觀察語詞的用法,我們不能孤立地去問“什么是意義”這一類的問題,而應該說“什么是意義的解釋”。弄清一個語詞代表什么之前,必須首先掌握包括這個語詞在內的那種語言游戲,一個詞語的意義也就是它在語言游戲中的實際用法。維特根斯坦對于語言及其意義問題的思考,得益于一場足球比賽的啟發(fā),同時,相較于足球比賽,語言游戲也存在規(guī)則,在維特根斯坦看來,遵守規(guī)則是語言游戲的靈魂,也是一切人類行為的必要條件。維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討論規(guī)范和遵守規(guī)則。“遵守規(guī)則,做報告,下命令,下棋都是習慣(習俗,制度) 。

“遵循規(guī)則類似于服從命令。人們是被訓練這樣做的;人們是以特定的方式對命令做出反應的。人類共同的行為方式乃是我們據(jù)以解釋陌生語言的參考系。”可見,規(guī)則和遵循規(guī)則是人們在實踐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對穩(wěn)定的行為準則和行為模式。這種語言游戲所遵循的規(guī)則究竟是什么? 是否就是邏輯必然性? “維特根斯坦最終在他的認識論斗爭中失敗了”。

其實[ hi138/Com]只要留意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維特根斯坦在處理這個問題上的缺陷,維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邏輯常量’不代表任何東西。事實的邏輯不可能為任何東西所代表。”“沒有‘邏輯的對象’、‘邏輯常量’(照弗雷格與羅素的意義) ,于此便顯然可見。”雖然維特根斯坦不承認邏輯常項的存在,但是認為客體具有邏輯形式,這種形式使得客體能夠聚攏。

辛提卡認為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受到博弈論的影響。“游戲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馮·諾意曼( vonNeumann)和約翰·納什( John Nash)那些數(shù)學家構建一個詳細的游戲的一般理論的結構,那個理論旨在幫助科學家與哲學家理解有趣的問題的范圍。它們甚至包括了真理與意義的問題(以及其他的語言—世界關系)以供討論,維特根斯坦從中提出了他的語言游戲觀念。”

與維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確立了命題和世界的圖示關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這種關系是如何建立的,“處于這些描述關系之間的關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來,單純的圖像論已經(jīng)不能解釋這個問題了,圖像論的任務是描述關系,那么對關系的關系的刻畫,則需要另一個理論。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為解釋語言與現(xiàn)實結合所需要的思想,維特根斯坦經(jīng)常包含更多的語言博弈思想。“為了理解(一個給定的一階邏輯語句) F,我們顯然沒有足夠的時間和記憶空間,事實上,我們對一階語句的理解必須建立在對語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較之上,而不是(潛在的) F的圖像本質。”“有時語言博弈能夠明顯的被發(fā)現(xiàn)用于提供詞語和它所刻畫之間的關聯(lián)”。

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許我們用圖像論處理語句理解的時候已經(jīng)不足道了,但更為恰當。辛提卡認為自己受到“維特根斯坦有關思想的啟發(fā),強調受規(guī)則支配的人類活動, 亦即尋求和發(fā)現(xiàn)語言游戲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維特根斯坦走得遠得多,因為后者的思想是輪廓性的且不系統(tǒng)。”“在我沒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該如何行動時,我怎么可能在實踐中采取一個策略?”

這里有幾種選擇。也許有人會像在非確定性證據(jù)系統(tǒng)內所做的那樣提出某種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議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遞歸中。這種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維特根斯坦對語言游戲中實際可游戲性的思考。辛提卡堅持認為語言目標導向語言本質,這可以幫助我們重新認識處于維特根斯坦形式化時期的游戲概念的意義。當時,維特根斯坦使用“游戲”來指稱目標導向的活動,諸如證實或者證偽的活動。辛提卡延用了這一思想,他說:維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強調的是一種活動,是一種構成一個詞的自然環(huán)境并使該語詞從中獲得其意義的活動。

篇2

關鍵詞:單片機;示波器;邏輯分析儀

中圖分類號:TP2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7712 (2013) 12-0000-02

目前在全國大多數(shù)高校實驗室的實驗臺上并無示波器模塊和邏輯分析儀模塊,如果在實驗臺外配備示波器、邏輯分析儀等儀器,將會增加實驗室的經(jīng)濟壓力,且操作麻煩。而直接將示波器、邏輯分析儀直接集成在實驗臺上,可使實驗結果直觀明了的顯現(xiàn)在實驗者面前,相比于在外部配置示波器、邏輯分析儀等設備的方法成本方面將低得多,更有利于在實驗室中推廣。而且該綜合測試儀,結構簡單,可以滿足高校的教學需求。

一、系統(tǒng)總體方案設計

以MCU1主控單片機ATmega64和MCU2、MCU3從控單片機ATmega8-16AU作為控制、數(shù)據(jù)處理的核心,示波器模塊的輸入信號經(jīng)過程控放大器的衰減或放大至ADS830E的輸入信號范圍(1.5V至3.5V),然后分兩路,一路送給ADS830E,實現(xiàn)數(shù)據(jù)的采集,一路送給整形電路,以便MCU2測頻率。邏輯分析輸入信號經(jīng)過AD7829采集,轉換成數(shù)值,與MCU3設定的門限值比較輸出邏輯電平。通過SPI通信接收MCU2、MCU1的發(fā)送數(shù)據(jù),并處理顯示在LCD上。系統(tǒng)框圖如圖1所示。

二、系統(tǒng)硬件設計

(一)示波器模塊

(1)程控放大模塊

信號輸入后通過繼電器選擇其耦合方式,選用先衰減0.5或0.05倍,緩沖后放大-2或-0.8或-4倍,最后選擇放大1倍或10倍,控制相應的繼電器即可實現(xiàn)9擋放大倍數(shù),即9擋垂直靈敏度。本電路中選用高速運算放大器LM6172雙運放,帶寬為100MHz,壓擺率為3000V/us,每通道消耗電流為2.3mA,輸出電流達50mA,能滿足電路的要求。

(2)AD轉換、存儲電路

數(shù)字示波器中最重要的就是AD轉換電路,將輸入的模擬信號轉換為數(shù)字信號存入存儲器。根據(jù)奈奎斯特定理,采樣頻率至少是被測頻率的2倍,而在此處采樣頻率至少為被測信號的5到8倍,否則無法恢復信號的波形。本電路采用的是BB公司的8位高速AD轉換器ADS830E,采樣頻率為10KSa/s至60MSa/s,經(jīng)實驗發(fā)現(xiàn)在頻率1K以下也可以正常工作,既可以滿足設計要求。AD轉換電路如圖2所示。

(3)時鐘電路

時鐘產(chǎn)生電路為AD轉換器提供時鐘信號,分別為60MHz、30MHz、6MHz、600kHz、60kHz、6kHz、600Hz,共8種,采用60MHz的溫度補償有源晶振提供基準時鐘信號,實現(xiàn)過程如圖3所示。

(4)MCU2單片機控制和信號整形電路

MCU2負責測量由觸發(fā)器構成的整形電路輸出的信號的頻率,即被測信號的頻率,并控制程控放大器,將頻率、水平掃速、垂直靈敏度等參數(shù)通過SPI總線發(fā)送給MCU1。

(二)邏輯分析儀模塊

該模塊由數(shù)據(jù)采集前的阻抗變換、采集電路、MCU3單片機控制處理模塊組成。每一通道的輸入通過運放LM310構成的緩沖器,提高輸入阻抗。用兩片8通道8位的高速AD變換器AD7892將16路模擬信號進行轉換。該芯片最大吞吐量為2MSPS,內置一個2.5V片內基準電壓源,一個采樣保持放大器,一個420ns的8位半快速型ADC和一個高速并行接口。在此設計中AD7829將模擬信號轉換為數(shù)字信號,與MCU3單片機預設的門限電壓比較即可得邏輯電壓,通過SPI串口通信和MCU3單片機的控制將16路邏輯電平串行發(fā)送給MCU1單片機。邏輯分析部分設有操作旋鈕,門限電壓值由此調節(jié),經(jīng)過AD轉換后輸入單片機,進而比較得每路的邏輯電平。

(三)MCU1主控單片機LCD顯示處理電路

MCU1主控單片機ATmega64的PD口與存儲器的八個數(shù)據(jù)口相接,PB口接SPI通信的MISO、SS、CLK,控制與MCU2、MCU3的通信,PC、PE口連接LCD的端口,通過程序的控制LCD顯示波形。電路圖如圖4所示。

三、結束語

此系統(tǒng)的結構簡單,主要用于電子實驗臺的數(shù)據(jù)測試和波形顯示。其中用軟件實現(xiàn)示波器部分的同步觸發(fā)以及邏輯分析部分的隨機觸發(fā),降低了電路的復雜性,能滿足電子學實驗的要求,相對于現(xiàn)在的實驗臺有了更大的改進,人機界面更好。

參考文獻:

[1]殷瑞祥.電路與模擬電子技術[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趙茂泰.智能儀器原理及應用[M].北京:電子工業(yè)出版社,2004.

[3]黃任,楊芳芳,張萬能.簡易邏輯分析儀(D題)[J].電子世界,2004.

篇3

──恩格斯《反杜林論》

在廣州購書中心買書,邏輯類的書籍中既然有《泛演化邏輯引論-思維邏輯學的本體論基礎》(何新著,時事出版社2005年版,以下從該書引用的文字,簡稱何著頁××,表示該書第××頁)這本書。何新先生名氣雖大,但邏輯圈的人知道他不是做邏輯的,何以他也寫下一本有關邏輯的書呢?出于好奇,我隨手翻了一下,發(fā)現(xiàn)很有些東西能夠刺激我們這些專搞邏輯的人。便買下了何先生的書,由此有了這篇讀后感。

一大話學者:從反杜林論談起

大約在150年前,德國出了一個大話學者杜林,他創(chuàng)造了一個主義的新體系。恩格斯在批判杜林的體系時,杜林的東西總算還被恩格斯稱為高超的胡說。杜林,這個創(chuàng)造體系的所謂「智者,自稱為在哲學和所有科學領域中都實行了全面的變革,并對所有的知識前輩都用嘲弄謾罵的語氣予以了無情批判。

在時間之軸上,不同時段的事件和人物雖各有不同,卻有驚人的可比較之處。歲月不居,時節(jié)如流,一個半世紀倏忽而過。在當代大陸也出現(xiàn)了一個大話學者,其著作等身,幾乎全知全能。中國的這位「學者似乎比杜林的功勞更大,不僅在哲學和其它社會科學領域碩果累累,在宗教、、古代中國文化、、、甚至是國際政治領域,他也爭取到機會淋漓盡致地發(fā)揮了一番,遠遠超越了當年杜林所涉獵的知識范圍。甚至一般學者望而生畏的邏輯和數(shù)學領域,他也敢大大咧咧地闖將進來,并極為自得地宣稱:「布爾、弗雷格創(chuàng)立布爾代數(shù)和數(shù)理(符號)邏輯以后,作為一個中國學者,我為自己能發(fā)現(xiàn)一種新的邏輯工具而感到欣慰。(見何著頁11)

不僅如此,在他洋洋自得宣稱的同時,幾乎對所有的邏輯,不僅僅是邏輯知識本身,也包括對邏輯的先驅和后學,使用了非常不得體的評論方式。這種評論堪和杜林對知識先輩的評論相媲美。

我們先看恩格斯引用的杜林對哲學家的評論:

缺乏任何優(yōu)良操守的萊布尼茲,這個一切哲學侍臣中的佼佼者;

出現(xiàn)了特別是叫做費希特和謝林的這兩個直接模仿者的謬誤和既輕率又無聊的蠢話;

達爾文主義的半詩和變態(tài)術……。(《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三卷第70頁)

我們再來看何新這位大話學者對現(xiàn)當代邏輯學者的評論:

羅素試圖以愚蠢的指號論消除哲學本體論。這種獨斷論的邏輯斯蒂,可以戲稱為「邏輯中的「法西斯蒂。(何著序言頁11)

當今國內的主流邏輯學界,幾乎已被維也納學派和學派獨擅言語權。因此,當時我的文章難以發(fā)表。但正是在那個會上,我有幸第一次接觸了中國的「邏輯斯蒂學派的若干主要代表人物,欣賞到了他們那種笨拙地模仿羅素的「當且僅當?shù)挠腥お殧嗾撚^點。(何著頁12)

邏輯正好是我所從事的專業(yè),雖然在這個領域,一個以教學為業(yè)的邏輯研究者并沒有做出甚么開創(chuàng)性的工作。但邏輯是一門嚴肅的科學,中國邏輯學界是一個有著良好學術傳統(tǒng)的團體。以致在當今哲學界,有很多人認為,從事邏輯學教學和研究的這個團體,最鮮明地體現(xiàn)了學科研究的國際規(guī)范。盡管這個團體有其存在的種種,但把獨斷論說成是中國主流邏輯學界的特點,實在表明評論者對中國邏輯學界的無知。這種無知,又是評論者對邏輯學本身也無知的一個體現(xiàn)。出于對邏輯學科的良知和感悟,也出于對我所在的邏輯學團體的尊重,我感到有一種無法遏止的沖動,要對這種無知的大話學者和無理的大話邏輯予以清算。

二大話邏輯:有根無葉的哲學思辨

在《反杜林論》中,恩格斯評論他所在的德國學術界,有一段妙語:「近來在德國,天體物、自然哲學、政治學、經(jīng)濟學等等體系,雨后春筍般地生長起來。最蹩腳的哲學博士,甚至大學生,不動則已,一動至少就要創(chuàng)造一個完整的體系。(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三卷第46頁)

我把泛演化邏輯稱為大話邏輯,就是因為這個邏輯要就不建立,一旦要建立,那就不僅是要創(chuàng)造一個完整的體系,而且是導引和拓荒意義上的體系,它還是一個革命性的體系。泛演化邏輯的大話可以用作者自己的語言概括為以下四點:

第一,這樣一種邏輯的「根本重要點在于,它并不是一種形式化的主觀的數(shù)理邏輯,而是一種有效預測事物演化趨勢的智能邏輯。

第二,這樣一種邏輯在更普遍的意義上可以構成古典邏輯的本體論基礎。

第三,泛演化邏輯,乃是邏輯的邏輯,可以稱作真正意義上的元邏輯。

第四,現(xiàn)代邏輯多以數(shù)學中的形式集合論為基礎,我的泛演化邏輯對于概念類集理論的重新研究必將涉及邏輯基礎的重大革命。(何著頁11)

更令人驚詫不已的是,這種邏輯他早就應該完全建立起來,但何先生志趣深廣,「當時中國改革進程中發(fā)生的激烈的思想和文化沖突與辯論吸引了我,我的研究重點轉到了經(jīng)濟、政治、文化等問題上(何著頁112)。按照和何先生歷史概念類集的思辨方法不同的方法,現(xiàn)在,何先生對邏輯的興趣回歸了。他從對泛演化邏輯的興趣,遷移到中國改革進程中的政治、經(jīng)濟和文化,但時過境遷,他再復歸為今天的所謂邏輯興趣。這樣一個短暫時間段內的興趣遷移,似乎是濃縮了個體有關概念歷史演進的另一種一般進程。但這里沒有進化,作者還在原先知識的起點上。

但奇怪的是,所謂的創(chuàng)造性竟然依舊存在。這個邏輯依然是別人沒有做出,只是他做出的「完全新型的邏輯。在知識變化如此迅速演進的現(xiàn)時代,時隔二十多年。還敢于聲稱這種邏輯是完全新型的邏輯,真讓人佩服他的自信和勇氣。但有點令人欣慰的是,他開始把邏輯看成是非常重要的東西了,遠超出他以前對政治、經(jīng)濟和文化問題的重視。因為在何文中,何先生聲稱:他那個有關泛演化邏輯的著作成了何先生一切著作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了(何著頁11)。

何先生的邏輯是不是非常重要的邏輯創(chuàng)造呢?我先做出兩個簡要的評述,在本文第三部分再討論何氏邏輯的核心部分:概念歷史類集。

第一個評論,泛演化邏輯只有哲學思辨的根,沒有邏輯的根和葉。

現(xiàn)時代的知識體系,其專業(yè)門類紛繁復雜,對從事專業(yè)研究的人員,有較高的專業(yè)素質要求。現(xiàn)時代的任何一個學科分支,都有其圈內的游戲規(guī)則,首先得遵守規(guī)則,然后才有可能突破規(guī)則。我想在這一點上,何新不可能是例外,雖然任何規(guī)則都可能有例外。

但遺憾的是,泛演化邏輯只有主流哲學和主流思辨的根,除了亞里士多德和黑格爾,卻沒有任何邏輯學者的工作。它既和主流的邏輯無關,和我國的非主流邏輯研究也扯不上關系。在何先生眼里,只有哲學家和革命家是邏輯學家,只有錢學森先生是邏輯學家,其它的人都不是。而黑格爾的邏輯體系呢?除了馬克思、恩格斯和列寧三個人重視并且理解之外,只有何先生重視并且理解,再也沒有其它人重視和理解。這實在是對中國邏輯學界的一個歪曲,在中國邏輯學界,既有何先生所說的主流邏輯研究學者,現(xiàn)代邏輯的研究團體,辯證邏輯研究也是邏輯學界中重要的研究項目之一,也有一個專門的辯證邏輯研究團體。

談及現(xiàn)代邏輯的歷史、現(xiàn)狀和,則何文的態(tài)度簡直是認為不值一提,現(xiàn)代邏輯幾乎全是陷入死胡同似的東西。用何先生的話:現(xiàn)代邏輯正在變成一種及其主觀和非常形式主義的東西,一個及其空洞的東西(何著頁117)。相信進化的何先生出此之言,進化大概就只能理解成退化了。

邏輯是一門很專門的學科,外行可以領導內行,但外行不能代替內行,外行也很難代替內行。哲學家或者革命家從圈外層面上來看待一個學科,這和學科本身的發(fā)展是一種非常弱勢的聯(lián)系。權威是有語境限制的,權威的論斷不能代替學科本身的發(fā)展。邏輯有其自身的發(fā)展契機和進化歷程。某個政治家的青睞,某個財團的資助,某個圈外權威人士的首肯,不能改變學科本身的發(fā)展軌跡。在二十世紀的整個一百年,邏輯學科枝葉繁茂,生成了一個巨大的知識群落,何先生視而不見,也未看到作甚么研究。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熱鬧領域玩膩了之后,換一個游戲場所,看一點黑格爾的哲學著作,就擺起開山祖師的架勢。幾十年前這尚有可能,在如今的普適大眾傳媒不再,整個市場細分,整個知識門類細分的條件下,無異于天外夢想。

第二個評論,現(xiàn)代邏輯并不排斥黑格爾邏輯。

何文說:由于羅素、弗雷格、維特根斯坦等近代邏輯學家根本搞不懂黑格爾邏輯,反而由于無知而對黑格爾持輕視的態(tài)度,因此他們對黑格爾的動態(tài)邏輯原理可以說一無所知(何著頁117)。

簡單地把現(xiàn)代邏輯學者都看成是黑格爾邏輯的反對者是不公道的。在邏輯實證主義的初期,黑格爾哲學(包括他的邏輯)因為其思辨性質而成為科學拒斥的對象。但現(xiàn)代邏輯發(fā)展到二十世紀的50年代,情況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辯證邏輯也開始受到現(xiàn)代邏輯學者的關注。當然,伴隨著這種關注,仍然存在著重大的爭論。

辯證邏輯是源于西方近代哲學,特別是黑格爾辯證法體系的產(chǎn)物,作為不同于主流經(jīng)典模式的一種邏輯,它是值得我們關注的。但是辯證邏輯更適合于看作是哲學邏輯的一個分支方向,看作是數(shù)理邏輯在非經(jīng)典邏輯方向上的一個發(fā)展。如同道義邏輯是哲學邏輯的一個分支,因此道義邏輯實際上就是演繹邏輯的一個延續(xù)一樣,辯證邏輯也應該看作是演繹邏輯的一個延續(xù)。由波蘭學者盧卡西維奇,雅斯科夫斯基和巴西學者科斯塔開創(chuàng)的次協(xié)調邏輯研究,體現(xiàn)的就是對辯證邏輯的一種研究。

這樣一種邏輯,芬蘭邏輯學家馮賴特作過頗帶辯證法意味的一個估計。一方面,馮賴特表示,這一邏輯是二十世紀下半葉最有意義的發(fā)展之一(桂起權等著《次協(xié)調邏輯與人工智能》,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前言第3頁);另一方面,馮賴特又表示:

在過去的幾十年中,在邏輯的非經(jīng)典方向的發(fā)展中,發(fā)現(xiàn)了一個出乎意料的、但我認為是不可靠的同盟軍,那就是源自于黑格爾的辯證邏輯。我們可以希望的最好結果是,用次協(xié)調邏輯和相關的變異邏輯的形式工具對辯證法的處理,能夠有助于闡明它的那些不大適合理性理解的特征。(馮賴特著,陳波等譯:《知識之樹》,三聯(lián)書店,2003年版,第166頁)

我并不完全同意馮賴特的看法,我對辯證邏輯承認矛盾的新奇思想是取支持態(tài)度的。辯證邏輯的一些思想是對經(jīng)典邏輯的某種顛覆,含有野性思維的成分。而正是野性,才可能是理論創(chuàng)新的原動力(同桂起權等著,第10頁)。但是何先生對待辯證邏輯、對待現(xiàn)代邏輯的態(tài)度,卻讓我頗存疑慮。在學術上,誰具有獨斷論的色彩,把何先生的話語和上述馮賴特的引語相對照,結論就是一目了然的了。我們關于邏輯的討論最好是不要討論了,最好的思想和最革命的理論已經(jīng)創(chuàng)造出來,邏輯本體論的基礎已經(jīng)建立起來,那里還需要我們去做那些無聊至極的學術討論。

三告別大話時代:普遍性訴求的衰落

何先生邏輯的核心內容,是其歷史概念類集,以馬概念為例:

集合A:馬∣白馬-黑馬-紅馬∣,

集合B:馬∣始祖馬新馬真馬∣

集合A是馬的空間分類,是非歷史的。集合B則是描述動物進化過程的一個歷史概念類集。由這個類集的理解,概念的邏輯關系依然參照亞里士多德的詞項間關系,但呈現(xiàn)黑格爾的由簡單到復雜的進化:同一關系矛盾關系交叉關系對立及種屬關系(何著頁36)。

概念真是這樣一個進化過程嗎?邏輯也相信直覺,但這里的概念進化過程,讓人很難直覺地接受。一個更容易產(chǎn)生的概念間關系的直覺,并不是何先生的概念的思辨想象,最大的可能是基于基因的生物鏈聯(lián)想。何先生先有一般關系的想象,再找一些并不得體的例子來論證自己的想象,無非是共相在先,例證在后的先驗觀,不知道其中的創(chuàng)新之處何在。看看在現(xiàn)代經(jīng)典邏輯基礎上建立的模態(tài)邏輯,看看集合論,看看今天橫亙于邏輯和數(shù)學之間的關系語義學!你就會感覺到,和主流的邏輯學家和數(shù)學家在其中所討論的關系結構和關系性質相比,所謂泛演化邏輯的歷史概念類集,是一個多么小兒科的東西。類集概念分析實際上僅僅只是對亞里士多德詞項外延間關系的笨拙模仿,毫無任何現(xiàn)代感可言。很難理解,錢學森這位科學家為甚么把這樣的常識性理解看成是一個創(chuàng)造,并把這個概念類集的簡單圖示美譽為一個專業(yè)的「何新樹的稱謂。現(xiàn)代模態(tài)邏輯早就在研究樹結構,還有其它的結構方式。何先生對樹的小兒科理解,哪里能夠和現(xiàn)代邏輯學家對樹和其它關系結構的研究相比(見劍橋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模態(tài)邏輯》,第一章基本概念部分)。

即使這個邏輯構想真是一個合理的構想,那也用不著抬到具有革命性轉折意義的高度。革命在今天已經(jīng)不是一個時髦的詞匯,也許用不著革命同樣可以實現(xiàn)進化。而夸張說泛演化邏輯是邏輯的邏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元邏輯,這不過是普遍性訴求在何文中的回光返照。今天的時代,是告別大話的時代,普遍性訴求正在衰落。即使是經(jīng)濟的全球化趨勢,也無法去除各個社會群體、各種社會知識的個性特征和語境特征。

人類知識體系,從古希臘一直到現(xiàn)在,似乎都假定了至少有一個被認為在理論上無懈可擊、在實踐上歷久長新,因此非常可能是萬世不移的普遍原則,它被當作是知識體系的基石。通常這類據(jù)信為「絕對無疑的普遍原則,被人們稱為「金規(guī)則。而且,那些在歷史中各自獨立地自發(fā)生成并且以不同方式表述出來的金規(guī)則,似乎含義上也「都驚人地相似,其邏輯語義也似乎是完全一致的。這種一致性也就表明,金規(guī)則應該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遍必然原則。

然而現(xiàn)代社會的實踐活動表明,所謂普遍必然的原則,現(xiàn)在到處都在面臨挑戰(zhàn)。就是在作為理性標準的邏輯和數(shù)學領域,也并不存在一個理論上無懈可擊,在實踐上歷久常新的萬世不移法則。在美國學者克萊因的著作《數(shù)學─確定性的喪失》一書中,克萊因以令人信服的證據(jù)表明,數(shù)學之確定性、絕對無疑性并不存在,邏輯也同樣如此。1930年哥德爾的著名定理既是對數(shù)學提出的質疑,也是對邏輯學提出的質疑。正是哥德爾的這個定理引起了數(shù)學和邏輯的巨變,并且使數(shù)學和邏輯隨后的發(fā)展帶來更大的麻煩。但是,這些麻煩并沒有消滅數(shù)學和邏輯,而是給數(shù)學和邏輯增加了更多可能的結構,同時把數(shù)學家和邏輯學家分成了更多的不同派別。用美國數(shù)學家克萊因在《數(shù)學─確定性的喪失》一書中的表述:

數(shù)學的當前困境是有許多種數(shù)學而不是只有一種,而且由于種種原因每一種都無法使對立學派滿意。顯然,普遍接受的概念、正確無誤的推理體系──1800年時的尊貴數(shù)學和那時人的自豪──現(xiàn)在都成了癡心妄想。與未來數(shù)學相關的不確定性和可疑,取代了過去的確定性和自滿(克萊因著,李宏魁譯:《數(shù)學-確定性的喪失》,湖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7頁)。

何文建立起來的所謂泛演化邏輯,充其量不過是邏輯學探索長河中的一個小小支流。企圖把這個思辨探索的粗糙猜想看成是某種普遍邏輯法則,甚至是法則的法則,這只是一種知識的迷信和盲目的自大。數(shù)學原則和邏輯原則通過我們的直覺就有可能被我們所接受,但仍然是有可能受到質疑的。就此而言,泛演化邏輯普世化的知識訴求,在今天這樣一個永不停息地推陳出新的現(xiàn)代社會中,在競爭和博弈幾乎存在于一切現(xiàn)存領域的社會中,也許永遠只能是我們的主觀想象,而不能是生活世界的現(xiàn)實。四邏輯走進死胡同了嗎?

何文的無知主要不在其泛演化邏輯,他至少看了很多黑格爾的書。在其《泛演化邏輯引論》一書中,粗略而且保守地估計一下,其中討論黑格爾思想和著作的篇幅占到了全書的四分之三以上,討論現(xiàn)代邏輯的章節(jié)卻一個也沒有。

所以,他就有資格說全世界只有他真正地懂得了黑格爾。就是恩格斯也「并沒有徹悟黑格爾的思辨邏輯,因此他所謂『辯證邏輯體系從未建立成功(何著頁6)。

所以,他也就有資格初生牛犢不怕虎,反正這虎是厲害還是不厲害他全然不知,冒犯了也可以不負任何責任,頂多就是被老虎咬傷吃掉而已。但誰能吃掉一個思辨的天才,一個雄心勃勃的知識界英雄?

看黑格爾的書并不意味著你就懂現(xiàn)代邏輯,現(xiàn)代邏輯和黑格爾的邏輯是完全不同的的邏輯。何先生把現(xiàn)代形式邏輯獨斷地、武斷地認定為:「現(xiàn)代邏輯在形式化道路上愈走愈遠,現(xiàn)在已經(jīng)陷入了死胡同(何著頁117),這是很不負責任的說法,實際的情形正好相反。僅以我所關注的模態(tài)邏輯而言,這一新邏輯正獲得其中的一個極好機遇。這個說法可不是信口開河,僅憑思辨和懂一點黑格爾思辨邏輯就能獲得的。

模態(tài)邏輯是二十世紀50年代以來最富成長性的一門邏輯分支。路易斯在20年代針對實質蘊涵提出嚴格蘊涵的概念,到30年代,由路易斯創(chuàng)立了最早的模態(tài)邏輯系統(tǒng)。自50年代以來,模態(tài)邏輯在語形方向、代數(shù)方向、模型論方向以及道義、可證性、多值、直覺主義、認知等等領域發(fā)展迅速。一直到今天還繼續(xù)保持向許多領域滲透和擴張的強勁勢頭。模態(tài)邏輯既在人文社科領域具有形上思辨的啟示功能,例如在倫理道德、法制建構、博弈領域;在和工程科學領域,特別是在機和人工智能領域也顯示出良好的前景。今天,模態(tài)邏輯幾乎是我國所有邏輯學生課程中的必修課程。近二十年來,國家社科基金和部人文社科規(guī)劃都對模態(tài)邏輯的研究給與了支持。這些錢絕不是白花的,它為邏輯學研究和世界接軌,并創(chuàng)造出新的邏輯知識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篇4

一、一個古老而又常新的生命命題

 

蘇格拉底一句“認識你自己”成為人類尋求生命的意義的肇始,不僅成為現(xiàn)代生命哲學方興未艾的主題,更是社會普通人思考日常生活意義時不可繞過的問題。邏輯學自亞里士多德以降至培根,一直被界定為認識客觀事物、把握規(guī)律、探索真理的工具,圍繞“工具”目的是其不變的主題,即“暫時撇開思維的具體內容,而專門研究人的思維結構及其運動的規(guī)律和規(guī)則”(這就是我們通常講的形式邏輯)。自笛卡爾到康德,再到黑格爾,傳統(tǒng)的形式邏輯逐漸形成圍繞概念的 “內涵邏輯”的辯證法,邏輯學的范疇推演達到了較高的水平和境界,尤其是黑格爾做出了巨大貢獻,在他的努力下,辯證法的理論形態(tài)發(fā)生了根本轉換,即從自發(fā)到自覺。黑格爾最終把辯證法發(fā)展為本體論、認識論和邏輯學相統(tǒng)一的思想運動邏輯。盡管還沒有擺脫被恩格斯批評的“變戲法”的尷尬,但是畢竟已經(jīng)開始涉及人(盡管是類的層面)的自由以及對美的感受問題。對這種“類”概念的自由,有學者指出“當黑格爾把‘理性’視為人的全部豐富性──包括感受、情感、意志、想象、目的等──的深層統(tǒng)一性時,他便以一種泛邏輯主義的思維方式把人抽象化了”。[1] “認識你自己”不免也就成為一種抽象,一種理念的東西,無關生活。

 

馬克思開啟了邏輯學發(fā)展的另一豐碑,即唯物主義辯證法。這種立足于歷史發(fā)生學立場上的辯證法是對黑格爾抽象理念辯證法的揚棄,因為它根源于人類的社會勞動實踐,以探求人類的自由解放為使命。但是,馬克思的邏輯學關照下的人已不再是類的概念,社會實踐中“有生命的個體”,追求人的自由解放是貫穿馬克思辯證法始終的紅線,是辯證法的內在理論品性。就方法論意義而言,總體上,唯物辯證法以矛盾分析為主軸,是一個方法的集合,還有由抽象上升到具體、邏輯的與歷史的統(tǒng)一、歸納和演繹、辯證的分析和綜合方法,等等。恰如列寧在《哲學筆記》中所指出的:“辯證法也就是認識論”。一般而論,人們心目中的邏輯學更多時候都是在認識論中發(fā)芽、開花、結果的學問,有時候也涉及價值、自由的東西,但多數(shù)時候是為認識而認識的,是為其方法的本的。即使在辯證法的學習過程中,如此的認識也是屢見不鮮的。至今,蘇格拉底的那個古老的生命命題仍活躍在人們生活的邏輯中,有意思的是邏輯學本身也在執(zhí)著地尋求著它自身的“生命”意義,這就給我們提出一個問題,即通過邏輯學的生活關照尤其是辯證法的學習以促進理想自由的人格塑造與形成。

二、“化理論為方法,化理論為德性”與辯證邏輯生活關照的使命

 

馮契先生早在上個世紀50年代就提出“化理論為方法,化理論為德性”,顯見,這為解答上述問題提供了極佳的思路。因為這關乎知識與智慧的根本關系問題,也是生命意義的問題,在現(xiàn)實生活中爭議可能最大,難度也可能是最大的。正如馮先生所指出的:“這是一個要克服種種異化現(xiàn)象,刻苦磨練的過程。” 又說,“因為理論不僅僅是武器、工具,而且本身具有內在價值,體現(xiàn)了人格,表現(xiàn)了個性”。[2]理論尚且如此,何況乎方法論呢?就唯物辯證法而言,毫不諱言,它為我們提供了強大的認識武器,掌握其方法的精髓是至關重要的,這是“轉識成智”的必須前提,也算是第一步驟。孫正津教授對此有著深刻的分析。他認為,辯證的分析和綜合是唯物辯證法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其他都以此為依據(jù)主要用來進行概念的辯證推演,這種推演的特點是立足于概念的辯證本性,通過概念內在矛盾的展開、演化,在抽象上升到具體的過程中形成具有辯證特性的理論體系。事實上,唯物辯證法的推演進路和方法與人們認識的過程與規(guī)律是內在統(tǒng)一的,是內恰的。我們之所以視之為科學,就是因為它體現(xiàn)了人們認識事物的客觀規(guī)律,這種辯證思維的概念推演方法一方面源自認識和研究事物的認知實踐;另一方面,又通過其特有的邏輯結構和方式深化對事物的考察和認識。進一步,當我們把辯證法的思維運用到實際的工作和思考中時,就會相應地轉化為工作和思想方法,同理,當運用到學術研究中,則會轉化為一定的研究和表述方法,而運用到生活中,就會轉化為表達方法和生活“智慧”。

 

辯證法化理論為方法主要是通過辯證的分析和綜合進行的,因為辯證的分析與綜合主要針對目標是分析和綜合被研究對象包含的矛盾。所有關于矛盾的理論或學說都是辯證法可以分析的對象,只有在對矛盾的剖析中才能深化對方法把握。“統(tǒng)一物之分為兩個部分以及對它的矛盾著的部分的認識是辯證法的實質” [3] ,還必須客觀分析矛盾對立面的轉化。這里講的轉化要求我們需要從更廣的視域去理解,用動態(tài)變化的眼光審視問題。矛盾的轉化是有條件的,事物的矛盾在一定條件下的確可以轉化,但是不是絕對的。辯證的分析和綜合在推進認識的發(fā)展時需要二者之間的不斷相互轉換。有分析、有綜合,相互交織和滲透。辯證的分析和綜合要分清主次、理順關系。運用時,要借助矛盾分析的若干范疇,從事物諸多矛盾中,要分析出其先后、主次、基本和非基本矛盾,弄清楚起始矛盾與后繼矛盾、主次矛盾、基本與非基本矛盾的關系。唯物辯證法的矛盾分析為我們認識事物提供了強大的方法論武器。通過矛盾分析,尤其是對立的矛盾有著內在轉化的前景,這讓我們可以樂觀的看待事物發(fā)展,從而冷靜地等待事物的統(tǒng)一,乃至和諧,這是難能可貴的方法論價值立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與傳統(tǒng)矛盾分析法對待宏大歷史、人類命運矛盾的樂觀精神形成鮮明對照的是人作為微觀個體的生活對待矛盾的無奈和焦慮已經(jīng)成為日常生活的普遍。

 

在踐行“化理論為德性”的命題中,密切關注日常生活的同時,尤其要注意邏輯悖論問題。邏輯悖論矛盾的誤用與缺位不能也不應再被忽視。錢廣榮教授認為“自相矛盾”是典型的邏輯悖論矛盾,將其用作“對立統(tǒng)一”意義上的矛盾是誤用,這種誤用將導致邏輯悖論矛盾在唯物辯證法中的缺位。[4] “缺位”是從辯證法的方法論運用而言的,在此主要著眼于人的生活領域談“誤用”的問題,以分析我們對唯物辯證法生活關照方面理解與把握上還存在某種程度的局限。生活中的自相矛盾往往是人們實踐經(jīng)驗的產(chǎn)物,但是不能因為多為主觀而忽視其地位和意義。它體現(xiàn)了實踐主體即個人和社會在選擇和實現(xiàn)價值的過程中由于認知能力和實踐經(jīng)驗的制約而出現(xiàn)的不能自圓其說的自相矛盾情況。它不同于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的邏輯悖論,而是一種與人們諸多行為選擇(尤其是日常生活)直接相關的普遍的客觀存在。也就是說,生活中的自相矛盾與辯證法的對立統(tǒng)一矛盾是不同的。這里人們容易犯的錯誤是要么把二者直接等同起來,要么是直接把生活中的自相矛盾遮蔽掉,無視其存在。在多數(shù)時候將前者混同于唯物辯證法的矛盾而加以誤用,這實在是一個邏輯錯誤。不僅如此,這樣做的實踐“惡果”恰如錢廣榮教授所指出的那樣:“我們至今只能運用‘對立統(tǒng)一’的規(guī)律描繪和說明世界,不能運用自相矛盾的邏輯悖論的方法,揭示和敘述社會和人生選擇中客觀上大量存在的悖論現(xiàn)象尤其是道德悖論現(xiàn)象,忽視開發(fā)自相矛盾研究的重要的科學認識和社會實踐價值。”[5]如此一來,勢必會導致人們不能用“悖論方法”認識和把握社會和人生的價值選擇中出現(xiàn)的種種矛盾,把矛盾剛性化,視矛盾轉化自然化,進而影響到自身的生活觀念和情緒,嚴重的會出現(xiàn)心理失衡,引發(fā)行為失范,甚至制造社會不和諧和社會動亂。回到馮契先生的“化理論為方法,化理論為德性”命題,我們就可以看到如果缺乏了人們的生活實踐這個環(huán)節(jié),“化理論為德性”最終將成為單純的理論抽象,換言之,如果人們對生活實踐的經(jīng)驗總結和提煉出了問題,又將如何形成正確的理論呢,沒有正確的理論,如何又化為科學的方法呢?

 

三、生命主體的意義─邏輯學生活關照的可能和必然

 

蘇格拉底難能可貴的從哪個“不屬人”的時代提出這樣偉大的“屬人”命題,不僅標志古希臘的理性精神的發(fā)軔,更使“自己”成為千古之謎。自此以后,諸如人活著的價值、人活著的意義,生命的本質、意義等成為哲學家們包括蕓蕓眾生孜孜不倦的探索和追求。歷史證明,越是有價值的問題越是需要耐心和韌性,人類從一個樸素的崇尚神靈的史前史時期,到心靈開始發(fā)育、自我意識萌芽的神學時代,及至笛卡爾“我思故我在”以主體性凸顯為標志的振聾發(fā)聵的吶喊,人類終從迷霧中清醒,開始并學會了從主體理性的視角審視客觀的社會和人類自身。新時代為生命吶喊的是以叔本華的非理性主義為始,后有尼采的權力意志、薩特的存在主義、福柯的生命體驗、柏格森的生命綿延等等都力圖掙破理性主義的籬絆,對生命的本真自由進行探索,又一次開啟了人類理想人格的塑造問題。

 

具有諷刺意義的是,隨著工業(yè)化進程的加劇,人類越發(fā)現(xiàn)自身逐漸墜入理性至上的理念抽象中去了,理性邏輯至高無上。技術“坐架”時代的到來使得人丟掉了內心的否定性、批判性和超越性的向度,成為“單向度”的人。事實上,這種理性僅僅是工具理性而已,技術理性統(tǒng)攝一切。人的生活逐步陷入被“殖民化”的境地。[6]面對人的生命發(fā)展的這種內在要求,需要自然科學、人文社會科學諸學科給予時代的回應。而現(xiàn)實是,諸學科包括邏輯學借助科學技術的翅膀都呈現(xiàn)出了“一種可悲而又有前途的發(fā)展”的傾向[7]。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與數(shù)學的應用,辯證邏輯成為真正的“邏輯”邁出了可喜的步伐。在可預期的未來,邏輯學(辯證邏輯)與人工智能、博弈論、計算技術等或結合或借助將會迎來學科范式的大發(fā)展,這是尤令人鼓舞的。但是,除了在學術之林構建自己的領地,邏輯學面對日益“殖民化”的人的日常生活在德性塑造、自由尋求上究竟能否有所作為卻是一個引人深思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我們認為邏輯學尤其是辯證(批判)邏輯的生活關照不僅可能,而且必然。

 

首先,邏輯學可以為人的理性培育創(chuàng)造機會并促進人的理性提升。通過重新建立人類的精神生活,繼續(xù)完成如哈貝馬斯所言的“遠未完成的”啟蒙事業(yè)。康德這樣界定啟蒙:“就是人類脫離自我招致的不成熟。不成熟就是不經(jīng)別人的引導就不能運用自己的理智,如果不成熟的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經(jīng)別人引導就缺乏運用自己理智的決心和勇氣,那么這種不成熟就是自我招致的。要有勇氣用你自己的理智,這就是啟蒙的座右銘。”[8]我們可以這樣判定,即主體理性是鍛煉發(fā)掘、思考與探索生命意義的能力的重要前提和保證,而主體理性的生成離不開批判性的邏輯思維與方法,這種能力為基礎的理性便能很好地引導主體正視生命的基本訴求,并以此為邏輯起點,去認識自然,關注對生命意義的認識、體驗以及建構,在不斷的社會生活實踐中重新認識自身,直面生命,進而提升生命意義。因此,要在鏡子中映照出真實的自我,先需要人的主體理性精神的發(fā)揚。

 

其次,對邏輯悖論的研究不僅是使辯證邏輯自身發(fā)展完善,更是使辯證邏輯更接近甚至契合現(xiàn)實生活的重要方向。邏輯悖論的研究并不妨礙邏輯學在當代參與學科競爭的優(yōu)勢,反而會添加許多有益的因素。在張建軍看來,邏輯學擁有“基礎學科、工具學科和人文學科三重性質,這是邏輯學在當代科學體系中獨有的特征”,早在1997年,他就提出要開展邏輯社會學研究。錢廣榮指出“需要從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高度將邏輯悖論的‘自相矛盾’現(xiàn)象引進唯物辯證法的范疇體系。”[9]當代中國社會出現(xiàn)的許多矛盾(包括作為個體人的生存困惑)其實是以悖論方式存在的“自相矛盾”,認識、闡明和把握這類“矛盾”,必須要運用 “自相矛盾——邏輯悖論矛盾”的方法,分清利弊得失并分析其成因,采取揚長避短的發(fā)展策略,才有可能在“解悖”中逐步走出“奇異的循環(huán)”,贏得新的發(fā)展。這種方法也會最大程度地避免使人習慣于用“一點論”、“一極論”、“純善論”的方法去認識、評價社會和人生,并逐步克服這種傳統(tǒng)評價的痼疾,養(yǎng)成自覺運用 “兩面方法”看社會和人生的“悖論素養(yǎng)”。 第三,重塑人的批判性思維是邏輯學的時代使命。物性化、單向度的個人一定程度上喪失了否定性思維的能力和品性,在技術理性的統(tǒng)治下,人成為附庸。吉登斯把現(xiàn)代性的極端后果總結為經(jīng)濟增長機制的崩潰、極權的增長、生態(tài)破壞的災難、核沖突和大規(guī)模戰(zhàn)爭[10]。無疑,在當前的復雜風險的社會條件下,采取行動的個體面臨的選擇模式很多,因為選擇的難度加大,在日程生活中往往多表現(xiàn)為犬儒主義、復古主義與激進主義等。哲學家奧伊肯這樣評價我們的選擇困境:“我們處于一種痛苦的困惑狀態(tài)中。純粹現(xiàn)實主義的文化剝奪了生活的一切意義;回到舊的生活方式又不可能,而放棄一切尋求生活意義與價值的努力也同樣做不到,我們自己的時代尤其難以泰然接受這樣的局面。”[11]重塑人的批判性思維則成為邏輯學當代應有之使命。對社會(生活)采用這種服膺理性、邏輯和真理的批判性思維是一種健康的懷疑主義態(tài)度,是當代人克服單向度,從而恢復人對于自由、尊嚴與意義最求的重要途徑和方式。

 

人必定要生活在一個邏輯的世界中,通過邏

 

輯并應用邏輯去認識世界、認識自我,是人的永恒使命,履行這個使命最終也是最重要的后果就是人獲得自身的發(fā)展和完善即理想自由人格的塑造。時代越是發(fā)展,這個趨勢就會越凸顯,邏輯學理應并必然在人的生活世界觀和生成性思維上起到應有的作用,只是有時是從反面提醒人類而已。

篇5

博弈論研究人類活動中的互動行為,在經(jīng)濟學中得到廣泛的運用。在博弈論中,人類的所有活動,只要是互動行為,均可以看成是博弈行動。在此基礎上,一種新的邏輯“博弈邏輯”(gamelogic)得以興起,它是一種特殊的行動邏輯(actionlogic)。

博弈論研究多個理性人在互動過程中如何選擇自己的策略。理性的人是使自己的目標或得益最大化的人,在經(jīng)濟活動中理性的人即是使經(jīng)濟目標最大化的人——經(jīng)濟人。理性人如何使得自己的“得益”最大?關鍵是“推理”。

博弈邏輯中存在著兩種研究綱領。第一種研究綱領是結合模態(tài)邏輯系統(tǒng),建立新的博弈邏輯系統(tǒng)。在這方面,日本筑波大學的金子守(MamoruKaneko)教授是這方面的權威。近幾年,他在國際刊物上發(fā)表了大量有關博弈邏輯方面的論文。他不僅在模態(tài)邏輯系統(tǒng)的基礎上建立了多個博弈邏輯(gamelogic)系統(tǒng),而且,建立了與博弈邏輯密切相關的公共知識邏輯(commonknowledgelogic)系統(tǒng)。第二種研究綱領是研究博弈活動中的實際“推理問題”,許多博弈論專家在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對博弈邏輯做整體的分析不是這里的任務,本文的目的是簡要論述博弈活動中的推理問題,屬于第二種研究綱領。

根據(jù)博弈論,人們在實際的博弈活動中涉及到兩種推理:演繹推理與歸納推理。然而,正如傳統(tǒng)邏輯中存在著悖論(演繹悖論和歸納悖論),在博弈邏輯中同樣存在著悖論。

2博弈邏輯中的演繹推理與歸納推理

博弈論有兩個假定:第一,博弈參與人是理性的;第二,博弈參與人的得益不僅取決于自己的行動,同時取決于其他人的行動。

每個理性的參與人在策略選取,使自己得益最大時,要充分考慮局中其他人的策略選取。同時,每個參與人知道其他參與人與他有同樣的想法。在博弈中,“每個人是理性的”是公共知識(commonknowledge),它是每個參與人進行策略選擇或者推理的前提。

博弈參與人的推理表現(xiàn)在他對策略的選取上。決定參與人的策略選取一方面是博弈結構,另一方面是其他參與人的策略。博弈結構是不同策略組合下的支付函數(shù)或者得益函數(shù)。按照博弈的次序來分,博弈分動態(tài)與靜態(tài)博弈;按照信息的分布來分,博弈分為完全信息與不完全信息博弈。在不同的博弈結構下,參與人所用的推理不同。

根據(jù)參與人推理前提與結論之間的關系,在博弈中推理分為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我們來分析博弈參與人是如何運用演繹推理與歸納推理的。

(1)靜態(tài)博弈的演繹推理讓我們來分析典型的“囚徒博弈”的例子。

警察抓到了兩個共同偷竊的小偷,對他們進行單獨關押。囚徒面臨這樣的“政策”:如果一方“招認”,供出自己與對方以前所做違法之事,而對方“不招認”,“招認”方將無罪釋放,對方會被判重刑10年;如果雙方都與警方合作,選擇“招認”策略,各被判刑5年;而如果雙方均“不招認”,因警察找不到其他證明他們以前違法的證據(jù),只能對他們的小偷行為進行懲戒,各判刑1年。這兩個小偷如何做出選擇?

囚徒困境的支付矩陣為:

附圖

“囚徒困境”是一個被廣泛談論和研究的博弈。在這個囚徒困境中,小偷的最終“得益”是當場釋放還是被判刑(10年、5年、1年),不僅取決于該囚徒的決定,而且取決于另外的小偷的決定。

在這個例子中,每個小偷都作這樣的推理:

如果對方“招認”,

我“不招認”的結果是判刑10年,“招認”的結果是判刑5年;

“招認”的結果好于“不招認”的結果

此時,我應當選擇“招認”

如果對方“不招認”,

我“不招認"的結果是判刑1年,“招認”的結果是當場釋放;

當場釋放比判刑1年要好

此時,我應當選擇“招認”

因此,無論對方采取“招認”還是“不招認”,我最好的策略是“招認”。

無論是甲,還是乙,他們均推理得出最好的策略是“招認”。雙方均招認是“納什均衡”——這是一個穩(wěn)定的結果。

在囚徒博弈中存在惟一的納什均衡(注:納什均衡,簡單地說就是,一策略組合中,所有的參與者面臨這樣的一種情況:當其他人不改變策略時,他此時的策略是最好的;也就是說,此時如果他改變策略,他的支付將會降低。在納什均衡點上,每一個理性的參與者都不會有單獨改變策略的沖動。)點,即兩個囚犯均選擇“招認”策略。一旦人們處于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有惟一的納什均衡點”構成參與人的“公共知識”,雙方均毫不猶豫地選擇“招認”。

這是靜態(tài)博弈的例子。在這個推理過程中,雙方的推理均是演繹的。

(2)動態(tài)博弈中的演繹推理動態(tài)博弈過程如同靜態(tài)博弈,也是一個推理過程。我們來看一下動態(tài)博弈中人們是如何進行演繹推理的。先看一個例子。

有兩個企業(yè)A、B。企業(yè)B獨占一個行業(yè)的市場,企業(yè)A要進入這個領域,想與企業(yè)B瓜分該市場。企業(yè)B不愿意A與它一起瓜分該市場,它發(fā)出“威脅”:“如果你進入,我將打擊”。當然,對B進行打擊,雙方均有損失。——這是雙方的“公共知識”。該博弈用博弈樹表示,即為:

附圖

上圖中的數(shù)字表明:如果A“不進入”,A的得益為0,B的得益為10;如果A“進入”,B“不打擊”的話,A與B平分10,各得到5,而如果“打擊”的話,A的收益為-3,B的收益為4。

這個博弈的結果是,A選擇“進入”,B選擇“不打擊”。——它們構成“子博弈精煉納什均衡”。對于這個博弈,B的威脅“如果A進入,我將打擊”是“不可信的”威脅。

在這個動態(tài)博弈中,理性的參與人所用的推理方法被稱為“逆向歸納法”又稱“倒推法”(backwardinduction)。雖然被稱為逆向歸納法,但它是完全歸納法,即它是演繹性的。

逆向歸納法是求解動態(tài)博弈的方法。它是演繹性的,因為它的推理是必然的。在上面的例子,我們看到,企業(yè)A作這樣的推理:

假定我(A)進入,B如果“打擊”,它的得益為4;“不打擊”的得益為5。B是理性人。它將選擇“不打擊”。既然我預測到B將“不打擊”,我在“進入”和“不進入”間進行選擇時,“進入”的得益為5,“不進入”的得益為0,我作為理性人,將選擇“進入”。

當A選擇“進入”策略時,B的推理是:

如果采取“打擊”,我的得益為4;“不打擊”的得益為5,選擇“不打擊”是理性的選擇。

(3)靜態(tài)博弈中的歸納推理博弈中參與人運用歸納推理,原因大體有兩個:一是由于信息不完全;二是由于博弈是競爭性的——零和博弈。

不完全信息博弈,又稱貝葉斯博弈,是博弈論研究的重要內容。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博弈參與人的得益函數(shù)不是公共知識時的博弈。此時,雖然博弈參與人是理性的構成公共知識。但是,總存在某個策略組合下的得益不是公共知識。這樣,即使一個博弈存在惟一的納什均衡,由于這個均衡不是公共知識,這樣的均衡不能夠在一次博弈中達到。而所謂競爭性的博弈是指零和博弈,在一個博弈中如果只有兩個參與人,其中一方所得等于另外一方所失,此時,雙方不可能形成一個大家均接受而不會改變的純策略對。

在這樣的過程中,博弈參與人如何確定自己的策略選取呢?他只能根據(jù)其他參與人“歷史”中的策略“歸納地”得出對方此時的策略,從而決定自己的策略。一個例子就是,《三國演義》一書中“空城計”博弈。

諸葛亮誤用馬謖,致使街亭失守。孔明在西城中,準備啟程。等他安排停當,司馬懿引大軍15萬蜂擁而來。當時孔明身邊別無大將,只有一班文官,五千軍士,已分一半先運糧草去了,只剩二千五百軍在城中。眾官聽到這個消息,盡皆失色。孔明登城望之,果然塵土沖天,魏兵分兩路殺來。孔明傳令眾將,旌旗竟皆藏匿,諸軍各收城鋪。打開城門,每一門用上二十軍士,扮作百姓,灑掃街道。而孔明披鶴髦,戴綸巾,引二小童,攜琴一張,于城上敵樓前,憑欄而坐,焚香操琴。馬司懿來到城下,見到諸葛亮焚香操琴,笑容可掬。司馬懿嚇壞了,立即叫后軍作前軍,前軍作后軍,急速退去。司馬懿之子司馬昭問:莫非諸葛亮無軍,故作此態(tài),父親何故退兵?司馬懿說:“亮平生謹慎,不曾弄險,今大開城門,必有埋伏。我兵若進,中其計也。”孔明見魏軍退去,撫掌而笑,眾官無不駭然。諸葛亮說:司馬懿料吾平生謹慎,不曾弄險,見如此模樣,疑有伏兵,所以退去。吾非行險,蓋因不得已而用之。我們兵只有二千五百,若棄城而去,必為之所擒。

我們可以用如下的博弈矩陣來表示這個博弈:

附圖

這個博弈中,“進攻”是司馬懿的“占優(yōu)策略”。該博弈有兩個納什均衡,即:(司馬懿“進攻”,諸葛亮“守城”);(司馬懿“進攻”,諸葛亮“棄城”)。然而,司馬懿不知道自己和對方在不同行動策略下的支付,而諸葛亮知道。他們對博弈結構的知識是不對稱的:諸葛亮擁有比司馬懿較多的知識。當然這種知識的不對稱完全是諸葛亮“制造出來的”。

司馬懿是如何推理的呢?司馬懿的推理是“歸納的”。司馬懿說:“亮平生謹慎,不曾弄險。今大開城門,必有埋伏。我兵若進,中其計也。”在司馬懿看來,諸葛亮一生都是謹慎的,既然諸葛亮一生沒有冒險,此次也肯定不會冒險,諸葛亮有埋伏。司馬懿在“攻城”和“撤退”之間作出“撤退”的選擇。

在這里,司馬懿歸納作出了一個錯誤的策略選擇。盡管如此,我們不能說司馬懿是不理性的。司馬懿作出錯誤的策略選取,是由于不完全信息造成的。在孔明-司馬懿的博弈中,孔明做出的空城假象,目的就是讓司馬懿感到“攻城”有較大的失敗的可能。如果我們用概率論的術語來說,諸葛亮的做法是加大司馬懿對進攻失敗的主觀概率。此時,在司馬懿看來,“攻城”失敗的可能性較大,而“撤退”的期望效用大于“攻城”的期望效用。即:司馬懿認為,“攻城”的期望效用低于“撤退”的效用。諸葛亮惟有通過這個辦法,才能讓司馬懿退兵。

(4)動態(tài)博弈中的歸納推理下面我們來分析“酒吧問題”中人們是如何運用歸納推理的。“酒吧問題”是一個重復性的動態(tài)博弈。

“酒吧問題”(barproblem)是美國人阿瑟(W.B.Arthur)提出的。阿瑟是斯坦福大學經(jīng)濟學教授,同時是美國著名的圣塔菲研究所(SantaFelnstitute)研究人員。他不滿意經(jīng)濟學中人們所認為的,經(jīng)濟主體或行動者(agents)的行動是建立在演繹推理基礎之上的觀點。他認為人們的行動是基于歸納的基礎之上的。“酒吧問題”就是阿瑟為了說明他的這個觀點而提出的。

在1994年《美國經(jīng)濟評論》的題為《歸納論證和有界理性》一文中阿瑟提出了“酒吧問題”博弈,后來在1999年的著名的《科學》雜志上題為《復雜性和經(jīng)濟》一文又闡述了這個博弈。

酒吧問題是指這樣一個博弈:有一群人,比如總共有100人,每個周末均要決定,是去附近的一個酒吧活動還是呆在家里。該酒吧的容量是有限的,比如空間是有限的,或者座位是有限的。我們假定酒吧的容量是60人,或者說座位是60個。如果去酒吧的人數(shù)少于60,并且他也去了,他的決定就是正確的;或者,如果去酒吧的人超過60人,而他沒有去——當然這只有事后才知道,他的決定也是正確的。否則,其決定是錯誤的。

這里,我們假定他們之間不存在信息交流。我們看到,每個人根據(jù)對總的去酒吧人數(shù)的預測,而決定去酒吧與否。如果他預測去酒吧的人數(shù)超過60人,他將做出“不去酒吧”的決定,如果其預測不超過60人,他將做出“去酒吧”的決定。他們是如何做出預測呢?

每個參與者或決策者面臨的信息只是以前去酒吧的人數(shù),每個參與者只能根據(jù)以前去的人數(shù)的信息“歸納”地得出一個規(guī)律。根據(jù)這個規(guī)律,參與人預測下次去酒吧的人數(shù),從而決定自己去還是不去。

這是一典型的動態(tài)博弈問題。假定,前面幾周去酒吧的人數(shù)如下:

44,76,23,77,45,66,78,22……

不同的行動者可根據(jù)過去的歷史“歸納”出某個規(guī)律,從而做出預測。例如預測:下次的人數(shù)將是前4周的平均數(shù)(53);兩點的周期環(huán)(78);與前面隔一周的相同(78)……。

通過計算機的模型實驗,阿瑟得出一個有意思的結果。當不同的行動者根據(jù)過去的歷史而進行行動時,去酒吧的人數(shù)沒有一個可預測的固定的規(guī)律。然而有這樣一個“規(guī)律”:經(jīng)過一段時間以后,“平均去酒吧的人數(shù)總是趨于60”。即,經(jīng)過一段時間,這個系統(tǒng)中的人群“去”與“不去”的人數(shù)比是60:40。盡管每個人不會固定地屬于“去”或“不去”的人群,但這個系統(tǒng)的這個比例是不變的。阿瑟說,預測者自組織到一個均衡類型或生態(tài)均衡系統(tǒng)。這100人構成的系統(tǒng)是一個混沌系統(tǒng)(混沌系統(tǒng)的行為是不可預測的)。

這就是酒吧問題。在這個問題中,每個參與人根據(jù)歷史數(shù)據(jù)進行歸納并進行預測,然而,對于下次去酒吧的確定的人數(shù),參與人是無法作出肯定的預測。例如,有趣的是,如果許多人均預測去酒吧的人數(shù)多于60,而決定不去酒吧,此時酒吧的人數(shù)將少于60。他們的預測則錯了。如果許多人預測去酒吧的人數(shù)少于60,這些人去了酒吧,此時去酒吧的人數(shù)多過60。他們的預測也錯了。

附圖

因此人們要作出“正確的”預測,他要知道其他人如何作出預測的。但是在這個問題中每個人的預測的信息來源是一樣的,即都是過去的去酒吧的人數(shù)。每個人不知道別人如何作出預測的信息。因此,所謂“正確”預測是沒有的。每個人只能根據(jù)以往歷史“歸納地”作出預測,而無其他辦法。阿瑟教授提出這個問題,是強調在實際中歸納推理與行動之間的實際關聯(lián)。

利用歸納法的另外的例子是寡頭壟斷廠商之間的博弈。如果一個行業(yè)被多個寡頭廠商所壟斷,他們之間的競爭也是一個重復性的動態(tài)博弈。寡頭廠商要確定自己最優(yōu)的生產(chǎn)產(chǎn)量,但它們無法知道其他企業(yè)的產(chǎn)量。每個企業(yè)只能根據(jù)過去其他企業(yè)的生產(chǎn)產(chǎn)量來“推測”它們將要生產(chǎn)的產(chǎn)量,從而確定自己的最優(yōu)產(chǎn)量。這個產(chǎn)量是最優(yōu)的?不一定。如果是,它們就不調整自己的產(chǎn)量,如果不是,他們還要不斷地調整。這同樣是一個“歸納”和“調整”的過程。

3演繹推理的一個悖論:逆向歸納法悖論

逆向歸綱法是演繹推理,它是求解完全且完美信息下的動態(tài)博弈的方法。逆向歸納法推理嚴密。然而,將看到,逆向歸納法面臨著致命的缺陷:悖論。

讓我們來看一個蜈蚣博弈(centipedegame)的例子。

蜈蚣博弈是由羅森塞爾(Rosenthal)提出的。它是指這樣一個博弈:兩個參與者A、B輪流進行策略選擇:可供選擇的策略有“合作”和“不合作”兩種。假定A先選,然后是B,接著是A,如此交替進行。A、B之間的博弈次數(shù)為一有限次,比如198次。假定這個博弈的各自的支付給定如下:

附圖

蜈蚣博弈

上圖中,c表示“合作策略”,nc表示“不合作”。

在這個博弈中的參與人A、B是如何進行策略選擇的?

這個博弈形狀像一只蜈蚣,而被命名成蜈蚣博弈。這個博弈奇特之處是:當A決策時,他考慮博弈的最后一步即第198步:B在“合作”和“不合作”之間作出選擇時,因“合作”給B帶來i00的收益,而“不合作”帶來101的收益,根據(jù)理性人的假定,B會選擇“不合作”。但是,要經(jīng)過第197步才到第198步,在197步,A考慮到B在第198步時會選擇“不合作”——此時A的收益是98,小于B合作時的100——那么在第197步時,他的最優(yōu)策略是“不合作”——因為“不合作”的收益99大于“合作”的收益98。……如此推論下去。最后的結論是:在第一步A將選擇“不合作”,此時各自的收益為1!遠遠小于大家都采取“合作”策略時的收益:A:101,B:99。

根據(jù)逆向歸納法,結果是令人悲傷的。從邏輯推理來看,逆向歸納法是嚴密的。但結論是違反直覺的。直覺告訴我們,一開始就停止的策略A、B均只能獲取1,而采取合作性策略有可能均獲取100,當然A一開始采取合作性策略有可能獲得0,但1或者0與100相比實在是太小了。直覺告我們采取“合作”策略是好的。而從邏輯的角度看,A一開始應選擇“不合作”的策略。

是逆向歸納法錯了,還是直覺錯了?

似乎逆向歸納法不正確。然而,我們會發(fā)現(xiàn),即使雙方開始能走向合作,即雙方均采取合作策略,但這種合作不會堅持到最后一步。理性的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肯定在某一步采取不合作策略。逆向歸納法肯定在某一步要起作用。只要逆向歸納法起作用,合作便不能進行下去。

因此,我們不能懷疑逆向歸納法的合理性,它的推理過程嚴密,符合邏輯。然而如果我們用逆向歸納法來求解蜈蚣博弈,則博弈結果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許多博弈論專家認為,蜈蚣博弈所反映的不是悖論,逆向歸納法作為求解動態(tài)博弈的方法,是有效的。蜈蚣博弈的結果盡管不是我們所期望的,但它是均衡結果。這個均衡結果反映的是多主體下個體理性的局限。這是理性的困境。

4博弈行為中歸納推理的“合理性”問題

休謨告訴我們,人們使用歸納法尋求自然現(xiàn)象之間的因果聯(lián)系的這個過程,只不過是人的心理上的習慣聯(lián)想。我們有什么其他理由認為,我們所認為的事物之間的所謂因果聯(lián)系是必然的?這就是休謨問題。休謨質疑的是認識中的歸納法的合理性問題。在博弈行為中,歸納推理同樣存在是否合理的問題。

我們用歸納法對自然進行認識,并根據(jù)我們歸納的結果做出相應的行動。如:我們看到天空中烏云密布,風漸漸地大了,我們想,天可能要下雨了,我們要帶傘。之所以有這樣的認識,是因為以往的經(jīng)驗“告訴”我們:當烏云增多并刮大風時,意味著要下大雨。即,當我們面對自然現(xiàn)象時,我們根據(jù)過去的經(jīng)驗來歸納并采取相應的行動。

在認識論中,我們知道,歸納推理所得出的結論是或然的。但是在認識中我們存在著這樣一個信念:全稱命題要么真、要么假,并且它是超越時間和空間的。我們用歸納法可以不斷地接近真理。在互動的博弈中,理性的人運用歸納法進行推理時,歸納法是否有效?它的合理性在哪里?

在“酒吧問題”中,我們憑什么說,以前去酒吧的人數(shù)與下次去酒吧的人數(shù)之間有聯(lián)系呢?當某人進行預測時,只有當他知道其他人預測的方法,他才能根據(jù)以往的人數(shù)和其他人的預測方法來“正確地”預測下次去酒吧的人數(shù)。這樣的預測才能是“有根據(jù)的”或者說“有理由的”。但我們除了能知道以往去酒吧的人數(shù)外,我們無法知道其他人的預測的方法。即使我們知道了其他人的預測方法,但當其他人知道了我們將根據(jù)他們的預測方法來預測時,他們將改變他們的預測方法,從而使我們的預測歸于無效。

在酒吧問題上,我們通過歸納法無法準確預測下次去酒吧的人數(shù),那么我們通過對過去的歷史能夠知道什么?或者,在更一般的意義上說,在博弈行動中,人們通過歸納法能夠學習到什么東西?這就是歸納法的合理性問題。

我們發(fā)現(xiàn),在博弈中歸納法的有效性體現(xiàn)在參與人對博弈均衡的認識。即通過歸納性的學習,博弈參與人對該博弈均衡獲得了認識,對其他參與人的均衡策略也獲得了認識。

任何一個博弈均存在均衡,這也是諾貝爾經(jīng)濟學獎獲得者約翰·納什的貢獻,被稱為納什均衡存在定理。然而,這里的均衡有兩類:一類是純策略均衡,另一類混合策略均衡。歸納法的作用就是對這兩種均衡的認識。

當一個博弈存在惟一一個純策略納什均衡點時,并且該博弈是完全信息博弈,參與人在一次博弈中就可達到均衡點。但當博弈不是完全信息博弈時,博弈參與人通過多次博弈,“了解”其他參與人不同策略組合下的得益,一旦策略組合達到了納什均衡,博弈方均無意改變策略。因為此時,這一點是博弈各方均能夠接受的點。在這樣的過程中,參與人通過歸納法認識到該策略均衡,同時認識到其他參與人的策略選擇。

如果不存在純策略均衡,而只存在混合策略均衡,博弈參與人通過歸納法同樣能夠認識到該混合策略均衡,同樣能夠認識其他參與人的策略選取,但此時是一混合策略,即參與人在其策略空間上的一個概率分布。在酒吧問題的博弈中不存在“純策略納什均衡”點,此時的參與人通過歸納法“認識到”平均去酒吧的人數(shù)為"60%",即每次去酒吧的人數(shù)與不去酒吧的人數(shù)的“可能”比率為60:40。

因此,當一個博弈存在純策略納什均衡時,博弈各參與人通過對以往的博弈歷史的歸納,制定出下次的策略均衡點,從而摸索著接近該均衡,最終達到一個純策略。而當博弈存在混合策略均衡時,博弈參與人所能夠做的只是逐漸認識對方的混合策略,而相應地制訂自己的混合策略,最終達到混合策略均衡。

這就是說,博弈中參與人運用的歸納推理是有效的,這種有效性是針對博弈均衡的認識而言的。

5結語

逆向歸納法悖論只是博弈論中一個悖論而已,歸納的合理性也只是多主體互動時理性人進行歸納推理的一個問題。博弈論涉及許多關于推理的邏輯“問題”。本人希望我國有更多的邏輯研究人員參與到博弈邏輯的研究中來,邏輯學家參與到博弈論的研究定能夠結出豐碩的研究成果。

【內容提要】博弈邏輯(gamelogic)是隨著博弈論的迅速發(fā)展而形成的一個新的學科,它是一行動邏輯。博弈邏輯研究的是理性的人在互動行動中即博弈中的推理問題。在博弈行為中存在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正如在傳統(tǒng)邏輯中存在邏輯悖論一樣,博弈邏輯中同樣存在悖論或者“問題”。博弈參與人運用演繹推理時存在逆向歸納法悖論,而運用歸納推理時存在歸納是否有效的問題。

【關鍵詞】博弈邏輯/演繹推理與歸納推理/逆向歸納法悖論/歸納推理的合理性

【參考文獻】

[1]潘天群.博弈生存[M].北京:中央編譯出版杜,2002.

[2]MamoruKaneko,TekashiNagashima.GameLogicandltsApplicationsⅠ[J].StudiaLogica,vo157,1996.325-354.

[3]MamoruKaneko,TakashiNagashima.GamelogicandItsApplicationsⅡ[J].StudiaLogica,vo158,1997.273-303.

[4]Bermudez.RationalityandtheBackwardsIndutionArgument[J].Analysis,1999,59(4):243-248.

篇6

“新媒體”一詞最早見于1967年美國CBS(哥倫比亞廣播電視網(wǎng))技術研究所所長、NTSC電視制式的發(fā)明者P.Goldmark發(fā)表的一份關于開發(fā)EVR(電子錄像)商品的計劃書。后來,1969年,美國傳播政策總統(tǒng)特別委員會主席E.Rostow在向尼克松總統(tǒng)提交的報告書中也多處提到“新媒體”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體”一詞開始在美國社會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響了全世界。

隨著新媒體產(chǎn)業(yè)的迅猛發(fā)展,近幾年來國內越來越多的傳播與媒體研究人員開始關注新媒體的現(xiàn)狀與趨勢、發(fā)展與創(chuàng)新,整個學術界對于新媒體的探索與爭論也在持續(xù)升溫。然而縱觀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圍內,有關新媒體的很多基本問題都尚未得到解決。比如“新媒體”的權威定義的提出、適用范圍的確定、具體研究對象的劃分以及未來發(fā)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個準確權威的定義的提出不僅可以建立理論研究領域中系統(tǒng)性、全面性的基礎,也可以為該理論領域研究的深入與發(fā)展解除最基本的定義分歧。筆者認為,新媒體研究混亂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懸而未決的新媒體定義紛爭,分眾樓宇電視稱自己“新媒體”;手機短信稱自己“新媒體”;早已出現(xiàn)的都市類、財經(jīng)類、時尚類、IT類等紙質媒體也紛紛改頭換面,把自己扮成所謂的“新媒體”……鑒于這種混亂的持續(xù)和加劇,及時準確地定義出當今的新媒體,為新媒體的涵蓋范圍作以界定便成了當務之急,以為它直接影響著學術界今后對新媒體理論系統(tǒng)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細致的探索。

美國著名傳播學者施拉姆(W.Schramm)曾經(jīng)預言:“人類傳播的基本性質不會改變,但傳播本身的社會體系,很可能同我們已經(jīng)知道的各個傳播時期大不相同。”③諸多新興媒體的產(chǎn)生對整個社會各個方面的影響已經(jīng)逐步顯露出來。新媒體在占據(jù)大眾心智資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監(jiān)督與宣傳、社會經(jīng)濟參與、企業(yè)公關營銷與品牌宣傳等方面都表現(xiàn)出無可復制的優(yōu)勢,新媒體對社會的影響無孔不入,用戶數(shù)量也以驚人的速度飆升。據(jù)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介紹,近幾年來中國讀者傳統(tǒng)圖書閱讀率呈下降趨勢,而電子書和網(wǎng)絡出版物的閱讀率卻大幅上升。調查數(shù)據(jù)表明,國民圖書閱讀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網(wǎng)上閱讀率迅速增長,從1999年到2005年7年間增長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長率為107%;④據(jù)2008年中國互聯(lián)網(wǎng)絡調查(CNNIC)顯示,我國已經(jīng)有2.1億網(wǎng)民,成為世界上的互聯(lián)網(wǎng)使用大國;⑤手機用戶也已達5.75億之眾(2008年3月國家發(fā)改委的我國電話用戶發(fā)展情況統(tǒng)計)占全國人口的約44.2%。⑥這些數(shù)據(jù)足以說明,新媒體正在被大眾普遍認可并日益影響著人們的生活,人們的信息傳播方式和學習交流習慣已經(jīng)發(fā)生了深刻的變化。因此,“新媒體”定義的研究不僅是學術界對新興事物的好奇,也不僅是新媒體理論系統(tǒng)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對于規(guī)范形勢模糊、規(guī)則紊亂的傳媒市場具有很必要的現(xiàn)實意義。

二、關于國內外新媒體定義的分析

目前,關于新媒體的定義可謂五花八門。但有一定影響而被普遍傳播的主要是以下觀點。

美國《連線》雜志對新媒體的定義是“所有人對所有人的傳播。”⑦這一觀點一語道破新媒體的本質特征,見解獨到深刻,但嚴格地說,這不是一個概念的定義,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號。首先,該“定義”的核心概念“傳播”并不是“新媒體”的所屬類而更像是一個動詞,應解為“人類社會的信息流動過程和信息系統(tǒng)的運行”。形式邏輯學對定義的要求首先必須滿足被定義項與定義項之間的所指對等,本質定義提出的前提是被定義項的所屬類的確定,因此“傳播”一詞不具備定義“新媒體”這個名詞的資格;其次,“所有人對所有人”概念不夠清晰,過于籠統(tǒng)泛泛,不能準確界定新媒體本質特征,這只是其眾多特質中比較顯著的一面,不足以將新媒體與傳統(tǒng)媒體徹底分離出來。

在線媒體顧問、資深媒體分析師VinCrosbie定義的新媒體,“就是能對大眾同時提供個性化的內容的媒體,是傳播者和接受者融會成對等的交流者、而無數(shù)的交流者相互間可以同時進行個性化交流的媒體。”⑧他指明了新媒體的傳播模式——既包括人際媒體的“一對一”和大眾媒體的“一對多”的傳播模式,還包括特質層面上的“多對多”的模式。這與《連線》雜志“所有人對所有人的傳播”的表述異曲同工,但顯然要具體明確得多。可以說,在此之前,沒有人對新媒體做出更加全面準確的定義。但仔細分析VinCrosbie的說法,在有關“個性化傳播”方面表述稍顯冗余,定義尚需提煉。而且對于新媒體的傳播渠道、信息表現(xiàn)形式、傳播范圍等區(qū)別于傳統(tǒng)媒體的重要特質還是沒有明確的涉及與界定。

對于“新媒體”的定義,國內學者也是各執(zhí)己見、百家爭鳴。

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局長岳頌東提出:“新媒體是采用當代最新科技手段,將信息傳播給受眾的載體,從而對受眾產(chǎn)生預期效應的介質。”⑨他的發(fā)言側重于為新媒體尋找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定義,希望該定義能夠經(jīng)受住時間的考驗,不被新媒體的快速發(fā)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當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說辭。然而筆者認為,這種嘗試沒有實際意義,正如很多學者討論過的那樣,“新媒體”是一個不斷發(fā)展變化的概念,任何人都無力掌控它今后的定義走向和效力范圍。況且,定義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質,其中不應出現(xiàn)帶有模糊時間概念的限定詞,諸如“當代”、“今天”、“未來”等。另外,“將信息傳播給受眾的載體,從而對受眾產(chǎn)生預期效應”,更像是“媒體”的定義,并沒有界定出新媒體有別于傳統(tǒng)媒體的特性。而且,“對受眾產(chǎn)生預期效應”說法過于籠統(tǒng)模糊,所有傳播活動都期望對受眾產(chǎn)生預期的效應。顯然僅用“采用當代最新科技手段”這一特征無法準確描述新媒體的概念。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新媒體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國網(wǎng)絡媒體論壇上指出,“今天的新媒體主要是指在計算機信息處理技術基礎上產(chǎn)生和影響的媒體形態(tài),包括在線的網(wǎng)絡媒體和離線的其他數(shù)字媒體形式。”⑩熊教授的定義基本上已經(jīng)概括了“新媒體”概念的內容,觀點清晰明確,但不符合形式邏輯學思想里本質定義的呈現(xiàn)形式。定義中“在計算機信息處理技術基礎上”范圍過大,現(xiàn)在很多傳統(tǒng)媒體都利用了計算機信息處理技術,但這種技術的應用并沒有使傳統(tǒng)媒體發(fā)生本質上的改變,從而不能被定義為新媒體,例如電子雜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過計算機技術的應用改變了紙質雜志上的信息的存儲形式,傳播內容、模式和目標受眾并未發(fā)生任何變化。“產(chǎn)生和影響的媒體形態(tài)”用詞晦澀難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線的網(wǎng)絡媒體和離線的其他數(shù)字媒體形式”外延太廣,這將各種戶外音視頻播放設備(如LED廣告牌)也囊括在“新媒體”的范圍內,筆者認為此觀點尚需完善。

三、新媒體概念的定義方法與新媒體的定義

概念清楚明確是思想正確的先決條件,概念模糊浮泛則是探求真理的阻礙。現(xiàn)在,對新媒體概念之內涵與外延的說法稍顯混亂,但也不能僅因標準不同、觀點不一等問題,把傳統(tǒng)的類別和屬差輕易忽略,形式邏輯學中定義本身需要這種層層剝離的過程。換句話說,對新媒體定義的研究離不開縝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讓我們在新媒體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遠。康德的“批判哲學”將世界分割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認知過程。在已有的針對新媒體的學術研究基礎上,我們要使“新媒體”的概念明確全面,應該從大眾普遍的感性認知出發(fā),培養(yǎng)自身在學術研究中理應具備的知性認識,進而將這種認識升華為對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對真理的執(zhí)著追求。

近些年新媒體的定義常是以推理論證的方式給出,在給出關于新媒體定義一般性要素以后,接著證明推斷出有關新媒體分類的種種假設,最后被分離出來的若干似是而非的類別成了新媒體確定性的劃分。這樣的定義方式在新媒體研究領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體論是由從具體形態(tài)的根據(jù)中推論出來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統(tǒng),根據(jù)的本身又是來源于假設,因而其總是處于不斷的爭論與分歧中失去了根基,這種利用形而上學的方法建立的體系在聚集了極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遠離了新媒體本身是什么的問題,而事實上新媒體本身的問題卻又是這些理論的進步所不可回避的問題,因此新媒體理論應該回到新媒體本身,只有確定了新媒體的本質定義后,才能在此基礎上完成擴建,新媒體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對新媒體的定義正是回歸本體的體現(xiàn)。

在紛亂的現(xiàn)代思維中,存在四種這樣的基本形態(tài):形而上,邏輯實證,結構主義,存在歷史。而后三者都是對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爭執(zhí),邏輯實證否定本質和原則,結構主義在否定本質時卻又堅持原則,存在歷史肯定本質反對技術邏輯,而我們要做的是在堅持某些必要的定義原則基礎上運用形式邏輯學原理探求“新媒體”的本質定義。“本質定義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釋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質要素,也就是說,嚴格的本質定義必須是類加上種差兩個要素合成的。”所以在為“新媒體”下定義之前,本文主要從類和種差兩個要素對新媒體進行界定。

“類是一個普遍概念,存在于多個不同種的對象上,表現(xiàn)出主體的和其他同類物體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質。”美國在線媒體顧問、資深分析師Vin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is“newmedia”?》提到,大眾媒體的特征為:完全相同的內容到達所有接受者;內容發(fā)送者對內容有絕對的控制權。筆者同意這一觀點,因此新媒體顯然不屬于大眾媒體。但從新媒體的傳播影響力出發(fā),新媒體的傳播無疑是一種大眾傳播,由此,在類概念上只能將新媒體與傳統(tǒng)媒體視為兩個平等的研究對象,它們共屬“傳播介質類”。

對于本質定義中的另一要素——種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現(xiàn)出主體的部分本質,此部分本質為主體和其他同類異種之差異者。‘種差’加上‘類’就結合構成齊全本質的‘種’,這里的“種”也就是本質定義的定義產(chǎn)物。

首先,傳統(tǒng)的大眾媒體由于各種技術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區(qū)域性的傳播。而隨著新媒體傳播技術的發(fā)展,如果沒有人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體的平臺上,所的每個內容理論上都是面對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傳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為傳播的主體,這使得大眾傳播的領域得到了極大的延展。傳統(tǒng)媒體是傳播者和接受者之間的博弈場,無論如何受眾在其中都始終處于被動的位置。紙媒體的交互性還停留在讀者熱線、讀編往來階段,雖然以借助電子版本,但始終屬于輔助手段,電視媒體交互性只表現(xiàn)在專題節(jié)目中,也就是說,傳統(tǒng)媒體歸根到底是一種少數(shù)人對大眾的傳播載體。新媒體提供的一種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體平臺上信息、言論等各種內容進行地位對等的交流,通過與其他參與者的互動發(fā)出更多的聲音,這種“全民DIY”式的信息與思想的傳播是對傳統(tǒng)媒體內容生產(chǎn)方式的徹底顛覆,使新媒體內容傳播模式呈現(xiàn)多根網(wǎng)狀,原創(chuàng)性日益增強。同時,這種交互是實時性的,參與各方都能夠立即得到反饋信息,徹底打破了大眾傳播時代文化與傳播精英對傳播主體的把控。由于實現(xiàn)了個人成為傳播主體的大眾夢想,新媒體傳播的內容所涉及的人類生活的廣度、對各類問題所討論的深度以及傳播形式的多樣性都是空前的。實際上,新媒體已經(jīng)涉及和全面展現(xiàn)了人類現(xiàn)有的所有文化形態(tài),并針對不同個體實施個性化的精確傳播,這種個性化的范圍完全可以縮小到單個個體,使得“個人化精準傳受”一詞在某種程度上成了分眾時代新媒體的代名詞。另外,傳播技術發(fā)展到今天,由于傳播載體發(fā)生了改變,信息的傳播形態(tài)也發(fā)生了本質的改變,依托于數(shù)字技術作為新媒體的共同特征,成為現(xiàn)代傳播方式與傳統(tǒng)傳播方式更合適的區(qū)分詞,“數(shù)字化”的字眼在新媒體定義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傳播技術在傳播形態(tài)上產(chǎn)生的最大的變化就是能夠在新的媒體平臺上把傳統(tǒng)媒體的各種信息表現(xiàn)形式復合起來。在已有的大眾媒體中,按照傳播形態(tài)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而網(wǎng)絡和數(shù)字技術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傳播載體如網(wǎng)絡、數(shù)字電視、手機等都既能進行文字的傳播,同時又能進行視頻和聲音的傳播,并且還能把文字、視頻、聲音存儲下來,為受眾提供閑暇時的信息消費。新媒體是多種傳播形式復合的媒體,大眾媒體界限分明的媒體類型區(qū)分在新媒體階段將不再具有意義,“復合信息”將在新媒體研究領域備受關注。

綜合以上特質,筆者將新媒體定義為:新媒體是所有人向大眾實時交互地傳遞個性化數(shù)字復合信息的傳播介質。

事實上,由新媒體革命推動的不僅是傳媒產(chǎn)業(yè)的突飛猛進,更是整個社會各個方面的大發(fā)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動下的產(chǎn)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強大的造勢引擎。在新媒體的平臺上,全球正逐漸成為一個真正的網(wǎng)狀傳播整體。新媒體的互動性和個性化精準傳播等特點更適合現(xiàn)代人的生活和消費觀念,“全民DIY”既是新媒體對傳統(tǒng)媒體內容生產(chǎn)方式的顛覆,同時也是新媒體不可復制的核心競爭力。自新媒體引起人們矚目至今,國內外對于“新媒體”定義的研究百花競放、爭奇斗妍,本文對其的定義也只是一家之言,筆者期待各位學術同道的評論和高見,并希望這篇文字能為學術界對新媒體的探討有所裨益。新媒體與傳統(tǒng)媒體在服務大眾的層面上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我們應該看到,在不久的將來,整個世界將因為新媒體的蓬勃發(fā)展和與傳統(tǒng)媒體的互利共贏而愈發(fā)豐富多彩。

注釋

鄔昆如:《哲學概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

蔣宏、徐劍:《新媒體導論》,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的大眾傳播事業(yè)》,/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國人網(wǎng)上閱讀率年均增長107%》,/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國網(wǎng)民人數(shù)達2.1億》,/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國電話用戶發(fā)展情況》,/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暉:《新媒體的泡沫經(jīng)濟?》,《廣告人》,2007(12)

鄭治:《新媒體是什么?》,/s/blog_591eeecd0100085r.html

《岳頌東:新媒體產(chǎn)業(yè)的8個特點》./hy/20080519/17024884944.shtml

《認識新媒體》,/tvguide/tvcomment/wtjj/xzlz/7233_3.shtml

篇7

他極富傳奇色彩的人生,并不是短短一部電影便能敘述的。一顆美麗堅強的心,讓這個天才沒有在病魔面前倒下,而是創(chuàng)造了一個生命的奇跡,讓大家看到了一個美麗的永恒……

兩個腦袋,半顆心

1928年6月13日,納什出生在美國西弗吉尼亞州工業(yè)城布魯菲爾德的一個富裕家庭。他的父親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電子工程師,母親則是一個拉丁語教師。

七八歲的時候,納什的姨媽們就覺得他是個書呆子,行為古怪,他總是一個人靜靜地躲在角落里看書或者雜志。納什的父母雖然知道他的不同尋常和聰明才智,但對他內向孤僻的性格深感憂慮,他們希望納什能“全面發(fā)展”。但事實證明他的社交才能幾乎沒有絲毫進步。在他看來,那些同齡人感興趣的事物,在他眼里實在是枯燥無聊的,只會妨礙他看書和做實驗而已。

納什在小學的時候,他的老師對他的評價并不高,常常向他父母抱怨他的數(shù)學有問題,因為他常常會想出一些奇怪的方法來解題,因此他的數(shù)學成績并不好,老師甚至曾在評語中告誡他要“加倍努力,改變學習習慣,遵守規(guī)章制度。”但納什的思維,已經(jīng)與眾不同。到了中學,老師演算了整整一黑板的數(shù)學習題,納什卻可以僅用幾個簡單的步驟便解出答案,在數(shù)學方面的天賦開始逐漸展露。

天空都不足以容納他的獨立性

1948年,還是大三學生的納什同時被哈佛大學、普林斯頓大學、芝加哥大學和密執(zhí)安大學錄取,在他猶豫選擇哪所學校時,普林斯頓大學表現(xiàn)出了更高的熱情。當時的普林斯頓已是全世界的數(shù)學中心,愛因斯坦、馮?諾依曼等大師云集于此,在這種良好學術氛圍的熏陶下,納什得以很好地發(fā)揮他卓越的數(shù)學才能。

他深知自己的天賦,不喜歡被前人的理論束縛,因此曠課成了他的家常便飯。據(jù)他的同學們回憶,他們根本想不起來曾經(jīng)什么時候和納什一起完完整整地上過一門必修課。納什畢竟是一位英才天縱的非凡人物,他廣泛涉獵數(shù)學王國的每一個分支,如拓撲學、代數(shù)幾何學、邏輯學、博弈論等等,并深深地為之著迷。

1950年整個夏天納什都忙于應付緊張的考試,他的博弈論研究工作被迫中斷,他感到這是莫大的浪費。然而這一年的10月,他驟感才思潮涌,夢筆生花。他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寫成了長篇博士論文,其中提出的“納什均衡”如今更是廣泛地出現(xiàn)在各種經(jīng)濟學教科書上。

“納什均衡”這一理論的提出和之后的不斷完善,為博弈論廣泛運用于經(jīng)濟學、管理學、社會學、政治學、軍事科學等領域奠定了基礎,也成為納什后來獲得諾貝爾經(jīng)濟學獎的基礎。

1950年,年僅22歲的納什發(fā)表了兩篇劃時代的論文《N――人對策的均衡點》、《討價還價問題》。次年,他又發(fā)表了《非合作對策》。這為非合作對策理論以及合作對策的討價還價理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為對策論在50年代形成一門成熟的學科做出創(chuàng)始性的貢獻。此時的納什,無疑已是世界上聞名遐邇的數(shù)學家,1958年,他更被美國《財富》雜志評為新一代天才數(shù)學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20世紀50年代在麻省理工學院的數(shù)學家紐曼對納什有這樣的評價:“其他人通常會在山上尋找攀登頂峰的道路。納什干脆爬上另外一座山,再反過來從那個遙遠的山峰用探照燈照射這座山。”

拯救普林斯頓“幽靈”的天使

年輕時的納什,擁有1.85米的個子,有著英國貴族一般的氣質,英俊優(yōu)雅,被人稱為“天神一樣英俊”。因此即使他平時行為古怪,也依然沒有影響他的個人魅力。他過人的才華吸引了一位名叫艾麗西亞?拉爾德的漂亮女生。她是當時麻省理工大學物理系僅有的兩位女生之一。

納什和艾麗西亞被彼此深深吸引,很快墜入了愛河。1957年,他們正式步入了婚姻殿堂。

或許是天妒英才,就在納什如日中天,愛情事業(yè)兩得意的時候,他卻患上了妄想型精神分裂癥。

終于,他瘋狂的舉動讓他周圍的人意識到了他糟糕的情況。這也給他的妻子艾麗西亞帶來了巨大的痛苦。最終,納什的家人和朋友決定將他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但他們盡量采取不傷害他腦子的療法,畢竟,這是一個難得一遇的天才。他的頭腦,便是他的全部。

1970年,已經(jīng)與納什離婚的艾麗西亞提出愿意收留他住在自己家里,而不希望看到他又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醫(yī)院。離婚后,她沒有再結婚,靠著自己作為電腦程序員的微薄收入和親友的幫助,繼續(xù)照料著納什和他們唯一的兒子。

在納什患病的七八十年代,納什的名字卻開始出現(xiàn)在經(jīng)濟學課本、進化生物學論文、政治學專著和數(shù)學期刊等各領域中。他的名字,已經(jīng)成為經(jīng)濟學或數(shù)學的名詞,如“納什均衡”、“納什談判解”、“納什程序”、“納什破裂”和“納什嵌入”等。納什的博弈理論越來越具有影響力,但他卻因病魔的困擾而一直默默無聞。許多引用他的理論的年輕數(shù)學家和經(jīng)濟學家,在看到他論文的發(fā)表時間時,都誤以為他已經(jīng)離世,即使知道他還在世的,由于他特殊的身體狀態(tài),也將他視為一個特殊的病人,甚至是一個廢人。

在隨后的幾十年中,納什的病情一直反反復復,所幸艾麗西亞和他的朋友都沒有放棄他,尤其是艾麗西亞,表現(xiàn)出了一個堅強女性的偉大情懷,甚至承受住了他們唯一的兒子也患上精神分裂癥的打擊。她想盡一切辦法,鼓勵納什與病魔抗爭,而納什自己,也從未放棄。讓人欣慰的是,這位天才即使在患病的艱難時期,也依然保持著對數(shù)學的熱情和追求。憑借著意志的堅強力量,他堅持著數(shù)學研究,并取得了驚人的成績:完成了關于經(jīng)濟和生物演變的論文、科學政治理論和數(shù)學發(fā)現(xiàn)。在與病魔斗爭多年之后,納什終于慢慢地恢復。

2001年,經(jīng)過了數(shù)十年風風雨雨的納什與艾麗西亞終于復婚。但事實上,這不過是個形式,因為在過去漫長的歲月中,艾麗西亞從未真正地離開納什,她的心一直都是屬于納什的。這個偉大的女人用一生來和命運博弈,最終,她贏了。當后來納什站在諾貝爾的領獎臺上,動情地說:“任何邏輯的理由只存在神秘的愛的方程式里,我站在這里全是你的功勞,你是我成功的唯一因素,謝謝你。”這時,沒有一個人不為之動容,他們用愛,用美麗的心靈,創(chuàng)造了一個生命的奇跡。

諾貝爾獎,一次漫長的征服

以納什對數(shù)學界所作出的貢獻來說,他早就具備了獲得諾貝爾獎的各項條件,應該更早地獲得這項殊榮,然而他所患的精神疾病,卻成為了他獲得諾貝爾獎的最大障礙。

篇8

上世紀末期,外出拜訪客戶時的一次遭遇給筆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當時有一個項目,客戶是國內一家著名的電器制造企業(yè),正準備上一套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由于當時的系統(tǒng)很復雜,用了將近一星期的時間,筆者以為數(shù)據(jù)準備得很充分了。到客戶那里給客戶演示產(chǎn)品、講軟件模塊,剛開始一段時間,客戶就打斷了筆者的介紹問了幾個問題:你知道我的企業(yè)管理中有哪些問題嗎?你的軟件具體能解決我企業(yè)的什么問題?你有多了解我這個電器行業(yè)?你的軟件在哪些方面有所體現(xiàn)?我花幾百萬買你的軟件,我的投入值不值得?

由于事先毫無準備,筆者支支吾吾地回答了一些類似“有效降低庫存、提高訂單的反應速度、提高客戶的滿意程度”等套話。客戶總經(jīng)理很客氣地終止了我的演講,婉言謝絕了這次推銷。臨走時他告訴筆者,他需要的是一套適合電器行業(yè)的能解決其公司實際管理問題的軟件系統(tǒng),而不是我們這套軟件。

這次不成功的拜訪后,美國總部派來了一個顧問,這是一位專門做電器行業(yè)軟件需求分析的專家。筆者和他第二次拜訪了客戶,只帶了一套幻燈片(當時PPT還不是很流行),詳細地介紹了國際電器行業(yè)發(fā)展的歷史、我國電器行業(yè)面臨的問題、CA公司的軟件針對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法和CA公司軟件的實施步驟。客戶認真地聽完了,并認真地做了筆記。會談后,客戶方安排了計算機人員看了我們的軟件演示,并很快簽署了合同。這件事情對筆者的觸動很大,它讓筆者在潛意識里認識到了軟件咨詢對客戶的影響力。

中國咨詢少“高手”

軟件公司中真正的售前咨詢可以稱為“高手”的其實在中國很少。

顧問水平的提升往往來源于對實施的企業(yè)管理經(jīng)驗的學習和積累。因為中國改革開放才20多年,稱得上大型、管理規(guī)范的企業(yè)屈指可數(shù),而給這些企業(yè)實施過系統(tǒng)的顧問更少。國內大型的ERP項目也就是有限的幾個顧問在實施。

國內軟件公司好的售前咨詢顧問主要來源于這樣幾個渠道:第一,國際軟件公司培養(yǎng)的人員。如,1992年SSA公司的進入培養(yǎng)了一大批顧問,科龍的項目也培養(yǎng)了一些顧問,這是中國軟件界顧問行業(yè)的開始。第二,外企公司的培養(yǎng)。一些在華大型外企公司工作的人員。他們學習了很多國外企業(yè)的管理經(jīng)驗,但這些顧問往往了解的是單一行業(yè)、單一部門的管理。第三,國內財務、MRPII公司有領悟能力的人員。通過多年在國內各類型企業(yè)軟件系統(tǒng)實施中的摸爬滾打,并且自學了一些管理學的知識,他們逐漸鍛煉成為了好的軟件咨詢顧問。

顧問的培養(yǎng)在軟件公司中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個顧問意識的形成會經(jīng)歷產(chǎn)品知識、計算機知識、行業(yè)知識、管理學知識、人文學知識、社會學知識、邏輯學知識、運籌學知識甚至歷史、地理學等多方面知識的培養(yǎng)。培養(yǎng)一個好的顧問最少也需要3~5年的時間。

咨詢密訣:溝通

總結十幾年軟件咨詢的經(jīng)驗,筆者以為做好咨詢服務兩個字最重要,這就是“溝通”。溝通分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企業(yè)管理理念的溝通,這是所謂的智力征服;第二個層次是情感意義的溝通,這是所謂的武力征服。

對于第二層次的溝通,所有掌握“中國特色”銷售方法的售前人員都具備,而且對某些項目也是很管用。像一些財務軟件、小型的進銷存軟件,通過“一塊牌子兩個扣、革命小酒天天湊”,只要和企業(yè)的中層干部情感溝通好了就能馬上簽單,自然就不需要做第一個層次的溝通了。“為銷售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不可恥的!”國內某著名企業(yè)提出的這個口號更是把第二個層次的溝通做到了極致。

我們最缺乏的是第一個層次的溝通,即管理理念的溝通。在一些大型的項目上,特別是一些具有現(xiàn)代化管理意識的企業(yè)身上,顯得尤為突出。因為不少國內企業(yè)雖然已經(jīng)意識到企業(yè)有問題或可能出現(xiàn)問題,但并不知道原因出在什么地方,自然也不知道應該從什么地方下手來解決問題,這時企業(yè)往往寄希望于信息管理系統(tǒng),殊不知沒有相應的管理架構和流程,信息系統(tǒng)無法發(fā)揮或不能完全發(fā)揮作用。這時候如果軟件公司把咨詢作為一種手段,可以幫助企業(yè)找到癥結所在,并在此基礎上增加價值,幫助企業(yè)有效地提高管理水平,就能很好地和企業(yè)高層進行溝通,在提升客戶企業(yè)價值的同時,也順理成章地銷售出去了軟件。當然面對不同的企業(yè)要有不同的管理理念的溝通方法。

篇9

20世紀八九十年代之交,國內一些辦有人類學、民族學科系的院校,先后開設政治人類學課程。當時人類學學科在中國大陸尚處于恢復階段,政治人類學是其分支學科,乘著改革開放的東風,也被介紹進來。作者從1989年9月起開始在中山大學講授該課程,教材先以油印本的形式面世,后在多次講課過程中屢有補充,特別是兩次赴美國查找資料,提煉理論模型,花費了很大心血。這是一部鍥而不舍、十年磨一劍的著作。全書信息量大,創(chuàng)新性強,有理論深度,從嚴格意義上說,是我國出版的第一本政治人類學本土化教材。

1 突出本土與應用

在《通論》出版前,國內出版的同類著作有董建輝撰寫的《政治人類學》,廈門大學出版社1999年出版。該書在體例和內容上,基本上是編譯了特德·盧埃林的《政治人類學導論》(Political Anthropology: An Introduction)一書,少量的補充了一些中外文獻資料。2009年,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出版了朱倫翻譯的《政治人類學導論》。有意思的是,無論是董著還是朱譯,均刪掉了盧著中“婦女與權力”一章。該章有1.6萬字,觀點頗多,甚為遺憾。對于“婦女能頂半邊天”的中國來說,斷絕了千百萬勞動婦女了解與自己利益休戚與共的觀點的一條途徑,實在可惜!

《通論》將文化人類學、考古人類學和體質人類學有機結合,使三者共同為政治人類學提供材料。由于學習者是中國人,多開發(fā)和使用中國材料是有必要的。又由于材料是經(jīng)驗性的,必須貫注理論才能聯(lián)結,因此在西方宏觀的大理論指導之下提煉出一些微觀的小理論(中國式的模塊),做到學科之間、感性與理性之間的完整統(tǒng)一是有必要的。人類學是諸多學科中的一門,但內部又可分為許多支系,各門支系的材料,需要有理論上的貫通,才便于理解,特別是對于本土的經(jīng)驗性的材料,必須貫通在一個體系下面,才能夠看出材料本來應有的意義。《通論》沒有采用盧埃林等政治人類學論著的形式,而是采用“厚今薄古,洋為中用,舊瓶裝新酒”的辦法,用中國讀者喜聞樂見的材料——婚姻、地域組織、宗教、教育、英特網(wǎng)等來闡述西方理論,從中國的實際材料出發(fā)來詮釋理論,又用理論框架透視和過濾中國材料,較好地突出了社會文化人類學的應用精神,從而賦予教材現(xiàn)實的關懷,為本土化教材的產(chǎn)生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

中國先賢強調“正德,利用,厚生”。“正德”即認識與順應規(guī)律,使物無不得其所;“利用”即理論與實際統(tǒng)一,因地制宜,揚長避短;“厚生”指這么做可達致社會秩序井然,人民安居樂業(yè)的效果。《通論》奉行“利用”與“厚生”之要旨,使讀者能夠開拓眼界,不僅看到國家、政黨之類的政治,還從蕓蕓眾生的日常生活中看到更大的政治。《通論》講理論但不牽強,擺事實卻不獵奇,區(qū)分良莠,使執(zhí)事者有所借鑒。

2 強調政治學的視角

《通論》運用社會文化人類學的理論方法,兼顧政治學的視角探討政治文化,側重于國家范疇之外的政治結構、權力象征及政治體系的分類、演化、結構與功能,以及政治過程、行動者等維度。重點是親屬式社會,以及國家權力輻射不到的那些政治現(xiàn)象,選題之深廣,令人耳目一新。比如,政治的生物基礎,通過比較類人猿和早期人類的異同,看到遺傳本能是人類政治生活的生物根基,說明基因的特性使人的選擇具有政治博弈的性質。又如,從以親屬關系為基礎的簡單社會發(fā)展到以國家為單位的復雜社會的環(huán)節(jié)和原動力。再如,從婚姻的建立、終止和婚外的視角將婚姻納入政治體系來分析,考察婚姻對異性、經(jīng)濟和權力資源的分配與重組。還如,將地域框架中的政治組織分為內卷式與橫切式,由此探討血緣組織及其分支;更有把宗教和民間信仰作為一個完整的政治體系來描述的,探討它們的歷史與現(xiàn)實作用。另外,此書還分析了教育、儀式、年節(jié)和網(wǎng)絡的政治作用。

3 適宜于通識性教育

由于《通論》把“培養(yǎng)學生具有從人類學和政治學相交的維度來了解文化的初步能力”作為出版的目的,與國家的教育方針不謀而合。目前國內教育界主張打通文理壁壘,文科學生習一點理科課程,理工農(nóng)醫(yī)類學生修一些人文、社會科學的課程,一些院校還在學分上有硬性規(guī)定。《通論》的知識覆蓋面適合于各類學生閱讀,可作為高校公共選修課的教材,對于在學生中推廣人類學與政治學的知識大有裨益。

篇10

關鍵詞: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學科屬性;研究領域

中圖分類號:G870.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2076(2015)01-0106-08

Abstract:With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logical reasoning, this paper has combed China's "Sports competition Science" textbook system evolution in recent 30 years. Studies suggest that multi-objects,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and compiling principles of uncertainty have all lead to the "fuzzy" status of textbook system. It has proposed 4 principles to optimize the textbook system: concept being the thinking cell; seeking clarity from fuzziness; application of divergent thinking; comprehensiveness and integration as the top-level design principle; Under the context of further construction of physical culture consumption, the new system of sports competition science will make up for the previous limitations in the "Sports competition Science" textbooks that the participating objects (the audience) are in lack of human care.

Key words:sports competitions science; textbook system; subject property; field of study

學科是具有同一屬性、明確研究對象和研究目的的知識體系集合。學科知識體系集合體主要通過教材內容的“采集”和“篩選”來完成。對于我國運動競賽學學科研究而言,最早對其內容體系設想和構思的是鄭繼慶、盛琦(1983)《略論運動競賽學》一文。隨后,成都體育學院學者劉建和及其科研團隊開展了運動競賽學學科的研究,于1990年出版了《運動競賽學》(劉建和主編,四川教育出版社出版發(fā)行),目前學界較認同該著作開創(chuàng)了《運動競賽學》的先河,而1994年的《運動競賽學》(國家體育總局編寫組,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出版發(fā)行)則標志著我國運動競賽理論探究開始走向系統(tǒng)化。伴隨著運動競賽學科發(fā)展,隨后陸續(xù)出版了一些運動競賽學教材。如:李少丹、惠民《運動競賽學》(1999、2003、2005、2009、2011年),王家宏等的《運動選材 運動訓練學 運動競賽學》(2000,2005年),汪瑋琳的《運動競賽學》(2004年),劉建和等的《運動競賽學》(2008年),王亞瓊的《運動競賽學》(2009、2012年),陸紅的《運動競賽學》(2005、2010年),曹冰、回軍的《運動競賽學》(2012年)等。綜觀不同時期我國出版的《運動競賽學》教材,其內容涵蓋了運動競賽學的認識、運動競賽概論、運動競賽制度、運動競賽戰(zhàn)術、運動競賽方法、運動訓練過程中競賽安排、競技體育賽事賽事運作、各類型大型運動會賽事簡介、民族民間傳統(tǒng)體育賽事運作等諸多方面的問題,研究的內容也多從理論層面和實踐操作層面進行歸納和總結,突出運動競賽與競技體育難以剝離的依附性特征,強化運動競賽對運動訓練的導向作用,凸顯運動競賽本身的實踐操作性特征。但《運動競賽學》學科所采借的內容和體系其人為性較強,凸顯出研究目的和研究對象的多目標性、編寫原則的不確定性、教材體系的“模糊”性特征。采用列舉法對已編教材內容體系進行比較的基礎上,提出運動競賽學的編寫原則,梳理出符合學科特點和時代韻味的《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對《運動競賽學》學科研究目的和研究對象的“清晰”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1 近30年來我國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的演變

我國《運動競賽學》學科體系的構建可追溯到1983年鄭繼慶、盛琦的《略論運動競賽學》一文。該文簡要闡釋了建構《運動競賽學》的前瞻性價值和意義,認為《運動競賽學》是以的認識論和方法論為指導,借助控制論的基本原理,吸收訓練學、裁判學、社會學、心理學、統(tǒng)計學等諸學科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jīng)驗,尤其與訓練學、裁判學有著更為密切關聯(lián)知識集合體,并從十二個命題中圈定了《運動競賽學》研究對象的理論部分和實踐應用部分[12](見表1)。該文值得肯定的是,作者認識到了《運動競賽學》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相結合的綜合性運用學科,認識到運動競賽參與主客體的重要性、特殊體育賽事組織的差異性(如民族傳統(tǒng)體育運動會)、運動競賽人力資源配置的重要性、運動競賽效應對運動競賽發(fā)展等諸多問題,對后續(xù)運動競賽學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但作者的研究知識體系顯得龐雜,研究對象、研究目的、研究內容的多目標性和多元取向,呈現(xiàn)出包羅萬象的百科全書構思,其邏輯順序也不完全符合教材編寫原則,其后的《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在取舍中揚棄,在無序中尋求秩序。

《運動競賽學》學科體系的構思提出后,其具有代表性的版本主要有1990年四川教育出版社版[5]、1994年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版[1]、1999年北京體育大學版(《運動競賽學》講義)、2000年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版[10]、2003年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版(成人教育體育專業(yè)系列精品教材)、2004年中國經(jīng)濟出版社版[9]、2005年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版、2008年人民體育出版社版[6]、2010年清華大學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版(高職高專規(guī)劃教材)[8]、2012年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版[11]、2012年東北大學出版社版等版本[2]。經(jīng)過調查,目前高校采用比較普遍的是劉建和2008年主編的《運動競賽學》,目前尚屬于《運動競賽學》的較為權威的教材,在體育專業(yè)院校和師范大學體育院(系)使用較為普遍。但各學校擔任《運動競賽學》學科教學的教師在上課時,卻依據(jù)各學校教學計劃的教學時數(shù),在多方采集和篩選各種《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的基礎上,具體講解內容卻呈現(xiàn)出較大的自由選擇性。進一步與上課教師進行訪談時,認為李少丹2003年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版(成人教育體育專業(yè)系列精品教材)在內容體系架構上略強于其他版本。現(xiàn)將具有代表性的《運動競賽學》版本教材內容體系列表進行比較(見表2),以便探求《運動競賽學》學科體系的優(yōu)勢和局限。

從以上9個具有代表性的《運動競賽學》版本所采集和篩選的教材內容所構成的體系來看,圍繞和把握“人類為什么需要競賽”“怎樣在競賽中獲勝”“怎樣合理地組織競賽”三個基本問題及其走向趨勢[7],教材內容體系呈現(xiàn)出以下現(xiàn)狀。其一,《運動競賽學》的核心研究對象為運動競賽制度和運動競賽方法,或者說運動競賽制度和運動競賽方法是運動競賽學研究的重點和難點,編者在把握這一研究對象時,在各版本的教材內容體系中都得到了較好的體現(xiàn),基本得到了認同;其二,將項目“制勝問題”,或稱為運動競賽的博弈制勝原理納入教材內容,凸顯了《運動競賽學》研究對象的又一重點[4];其三,契合各運動時期社會發(fā)展對運動競賽文化的需求,將國際、國內各類型重大運動會以“文化符號”形式納入教材,凸顯了運動競賽研究對象的拓展性;其四,將運動競賽中的等級制度納入教材,體現(xiàn)出運動競賽制度研究領域的延伸性;其五,將民族民間傳統(tǒng)體育項目、時尚休閑運動項目和民族傳統(tǒng)體育項目(主要指武術)運動競賽方法納入到《運動競賽學》的研究領域,體現(xiàn)了《運動競賽學》研究內容的創(chuàng)新性。但《運動競賽學》研究對象和研究內容的拓展和延伸、研究目的的多目標性、編寫原則的不確定性,卻又反映出《運動競賽學》自身研究內容系統(tǒng)性不力等現(xiàn)象。教材內容體系的模糊、無序,篩選、采集內容的隨意性,編寫原則的缺失,體現(xiàn)出《運動競賽學》學科特征的科學性不強,有必要進一步對我國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的“模糊”狀況進行探討。

2 我國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的“模糊”狀況

2.1 運動競賽學及其所屬學科理論體系

運動員選材、運動訓練和運動競賽和競技體育管理是競技體育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競技體育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來看,馬特維也夫(1994)認為競技體育是一種多功能的社會現(xiàn)象,它包括競賽活動和針對競賽活動的專門訓練,以及在這一活動基礎上形成的特殊人際關系和行為規(guī)范。從狹義上看,競技體育實質是以直接針對運動成績的競賽形式形成的,并成為揭示、比較和客觀評價人的某種可能性的統(tǒng)一方式的活動。競技體育的功能性、價值取向,科學整合出《競技體育學》當屬于必然,而《競技體育學》的分支學科必然由《運動選材學》《運動訓練學》《運動競賽學》和《競技體育管理學》來承擔。對《運動選材學》而言,主要探究如何結合項目文化特征科學地進行運動員選拔等問題;對《競技體育管理學》而言,則主要研究運動員選材、運動訓練、運動競賽動態(tài)過程的管理問題。對《運動訓練學》而言,田麥久(1993)針對一般運動訓練學的研究內容就運動訓練的實踐問題和訓練學的研究內容架構了它們之間的關系;對《運動競賽學》而言,其主要的研究對象是針對如何在保證公平的情況下,組織和實施運動員在比賽中創(chuàng)造優(yōu)異運動成績和獲取優(yōu)異運動名次,以達到公眾對競賽結果的認同,因此其研究的內容和體系應圍繞實踐層面“為什么賽”“賽事的級別如何”“賽什么運動項目”“怎樣賽”“如何保證競賽的成功”“ 怎樣科學公正評定競賽效果”“公眾的競賽價值認同”等問題展開(如圖1)。

從圖1就運動競賽實踐提出的問題和運動競賽學研究的內容來看,關注了運動競賽參與主體和參與客體這一系統(tǒng)。亦即運動競賽除關注競賽本身的發(fā)展外(運動競賽是檢測運動員在保證公平合理的競賽制度、公開透明的運動競賽方法情況下,挖掘運動員競技能力),應增加運動競賽參與客體(觀賞者)對競賽效果的價值認同研究內容,關注公眾對競賽效果的價值認同便成了運動競賽學研究的又一重要內容,而這一研究內容的中介應由運動項目的文化屬性(文化特點)、公眾對項目理解的文化素養(yǎng)來完成。這樣的《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便契合了身體文化消費背景下運動競賽研究的又一重點,凸出了運動競賽研究內容的創(chuàng)新,彌補了以往《運動競賽學》關注運動競賽自身,而忽略公眾對競賽結果價值認同的局限,并進一步為民族民間傳統(tǒng)體育和基層運動會(生態(tài)運動競賽)的開展奠定了運動競賽學學理基礎。因此,《運動競賽學》及其所屬學科的整個理論框架體系,如圖2所示。

由圖2進一步分析可知道,運動競賽學是競技體育學的一個分支學科,與運動選材學、競技體育管理學、運動訓練學等具有難以剝離的依附性關系。它是以各類型運動競賽的組織、實施為研究對象,揭示運動競賽活動組織與實施過程的客觀規(guī)律的實踐應用性學科。其研究的重點可以劃分為職業(yè)運動競賽學和“生態(tài)運動”競賽學(如民族民間傳統(tǒng)體育賽事組織、實施等運作過程),其重點研究對象為運動競賽制度、運動競賽方法、賽事的屬性和各運動項目文化屬性(特點)下競技博弈制勝規(guī)律等。這樣的研究對象和研究目的的確定,彌補了以往運動競賽學對運動競賽參與客體(觀賞者)不力的局限,通過項目文化這一中介搭建競賽主體和競賽客體對競賽本身的價值認同,符合身體文化展演背景下《運動競賽學》本身的研究訴求,具有理論創(chuàng)新性和實踐操作性。

2.2 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的“模糊”表現(xiàn)

既然《運動競賽學》具有了自身獨有的研究對象和研究內容,其教材內容的采集和篩選體系就應該得到逐步的規(guī)范和完善。但事實上,目前《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采集和篩選所構建的體系似乎具有“模糊”的表現(xiàn)(見表3)。表中除《運動競賽學》所采借的競賽制度和競賽方法得到通識外,尚存在以下模糊現(xiàn)況。其一,過度采借和關注了項群訓練理論,力求運用項群理論搭建一般訓練理論和專項運動訓練理論的中介和橋梁作用來撰寫《運動競賽學》教材體系,這樣,其獨有運動項目文化的屬性就會弱化,獨有運動項目文化的屬性就很難得到挖掘、獨有運動項目的競賽效果就很難得到公眾的普遍認可和贊同;其二,各大型體育運動會競賽簡介列入教材,凸顯出教材內容體系的龐雜性,使得教材內容體系“涇渭”難以分明;其三,尚屬于運動訓練學重點的研究內容,如涉及運動員競技能力培育問題、運動員競技比賽戰(zhàn)術等諸多問題進入運動競賽學教材,讓運動競賽學研究重難點難以把握;其四,尚屬于競技體育管理學的研究內容,如運動競賽裁判員的培養(yǎng)與管理納入教材,凸顯出運動競賽學與其他學科的邊界模糊現(xiàn)況。最后,對選擇的項目運動競賽方法編排、組織顯得隨意而缺乏邏輯和系統(tǒng)。總之,明晰《運動競賽學》的學科屬性,明確《運動競賽學》的研究對象和研究內容,深刻理解《運動競賽學》的人性和為人性,《運動競賽學》就能更好地展演其理論性、實踐性、創(chuàng)新性和科學性。

3 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由模糊走向“清晰”的原則

3.1 把握概念是思維的細胞原則

為什么說“概念是思維的細胞”?其一,概念是抽象思維的基本單元,是人類認識發(fā)展中由感性跨入到理性的門檻和基本標志。其二,概念具有兩個層次,即內涵――事物的基本屬性,區(qū)分標志,反映著對象的本原與本質;外延――反映對象的范圍、數(shù)量、發(fā)展與變化、功能、作用和意義等。把握了概念就能了解事物與問題本性及發(fā)展變化的規(guī)律性。其三,各門科學的定義、公式、定理和規(guī)律等都是概念的簡要說明,濃縮與量化。其四,概念同細胞一樣具有繁衍性,概念會隨時空條件的變化、個人的出發(fā)點和認知的差異會有所不同。綜上對“概念是思維的細胞”的延伸闡釋,對《運動競賽學》學科的有序、科學和清晰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運動競賽學》學科里其核心的概念是運動競賽,而其關聯(lián)性最為密切的概念是競技體育、運動訓練。運動競賽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來看,運動競賽是一種多功能和多形態(tài)的社會現(xiàn)象,在社會的身體文化和精神文化中具有特殊作用,可認為運動競賽是特定的身體文化的展演;從狹義層面上看,運動競賽是根據(jù)各運動項目特定的評定行為,為爭取優(yōu)勝而專門組織實施的競技能力之間相互較量的方式。運動訓練是在教練員的指導和運動員的參與下,為不斷提高或者保持運動員的運動成績而組織實施的過程。競技體育也有其廣義和狹義之分[3]。因此對運動競賽學學科知識的采借必須圍繞運動競賽這一核心概念及其重要關聯(lián)概念進行。但運動競賽的廣義和狹義之分,便衍生出對運動競賽內核與外延的關系,就邏輯學而言,概念的外延越小,則內核越清晰;外延越大,則內核越小,而外延的無限延伸,內核便模糊不清。因此,把控運動競賽的內核與外延關系,對《運動競賽學》學科教材內容的篩選具有重要的意義,否則,《運動競賽學》教材體系的采集便是一頭霧水,其知識體系的邏輯性和嚴密性便無從談起,并表現(xiàn)出嚴重的拼湊痕跡。

3.2 在模糊中追求清晰原則

任何一門學科的發(fā)展,需經(jīng)歷模糊性、或然性和探索性的發(fā)展歷程。經(jīng)過模糊認識,最終達到清晰化或精確化是最終的歸宿。從思維的共性規(guī)律上看,清晰化或精確化的評價要素應當由標的明確、思路清楚、層序推進構成。對《運動競賽學》學科的清晰化或精確化而言,其標的明確是指明白運動競賽學研究的出發(fā)點什么,運動競賽學研究運動競賽應達到什么目的。對《運動競賽學》學科的思路清楚而言,是指《運動競賽學》學科研究內容所采借的理論、觀點的運用和研究方法如何。如,運動競賽學善于運用“博弈”一詞,并在重點章節(jié)列為“運動競賽博弈”,若不理解博弈特征的謀略性、滿意性和宜斯性深刻文化內涵,編寫的章節(jié)就顯得勉強而含糊。又如,不了解特定歷史時空條件下中國的“競技舉國體制”就盲從批判,而帶有反思性的改革思路就采集于教材,或許會釀成對我國競技體育發(fā)展的增長極優(yōu)勢的負面影響,造成對我國整體體育發(fā)展的阻礙和限制。目前,學者普遍認同運動競賽對運動訓練的導向作用,也越發(fā)關注運動競賽對競技體育發(fā)展的影響和促進作用,各類型競賽活動呈多元文化態(tài)勢,搶占人們參與和觀賞的機會成本,在消費時代場域下,身體文化展演也正步入休閑時代人們的消費快車道,在這樣的大場域和大背景下,運動競賽是滿足人們的時代訴求而衍生的特殊消費品。時代的訴求,運動競賽類型的多元化,需要在模糊中尋求清晰的研究對象和研究內容,并把控運動競賽的人為性和為人性,傳統(tǒng)運動競賽學的知識體系具有調整和修補的必要。

3.3 善于運用發(fā)散思維原則

著名創(chuàng)造學家吉爾福特說“發(fā)散思維是創(chuàng)造性思維明顯的標志”。發(fā)散思維又稱輻射思維、求異思維、開放思維,它圍繞一個中心問題進行多方面思考和聯(lián)想,以求得問題答案的思維方式。其特點是:多角度、多層次、多思路、多途徑中選擇最好方法,謀求最佳答案。對于《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的采集和篩選而言,其研究內容的多角度、研究目的多層次(對運動競賽的參與主體、參與客體、生產(chǎn)者、對運動競賽的消費者),研究方法的跨學科采借(采借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如應用哲學與系統(tǒng)科學具有方法論意義的研究方法、應用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應用歷史學的研究方法等),多思路(研究運動競賽學理論體系及其發(fā)展趨勢、研究運動競賽的社會化、職業(yè)化和商業(yè)化問題、運動競賽的制度化、運動競賽引發(fā)的社會問題等等),多途徑(研究運動競賽本身的社會變遷、研究運動競賽規(guī)則的嬗變與項目技術、戰(zhàn)術發(fā)展的關系,研究比賽規(guī)則與人們的時代訴求的關系、研究人們對運動競賽結果的價值認同等)均能運用到發(fā)散性思維。但研究對象的一個中心(運動競賽)和運動競賽的價值取向,為人性是采集和篩選教材內容的根本,這樣學科的學術性和科學性才能得到凸顯,學科的發(fā)展才能充滿生機和活力。

3.4 既綜合又整合的頂層設計原則

綜合是把事物的各個方面、各種因素結合起來,形成一個整體加以研究的思維方式。思維學倡導的整合建構(頂層設計)是指圍繞某一目標,把分散因子甚至對立因子,按照有序適度原則調整、組合、配置、統(tǒng)一,以達到最佳效果的思維活動。整合取向目標性和建設性,綜合則取向于整體性和理論性。對現(xiàn)有《運動競賽學》版本所采集的教材內容知識體系而言,由于《運動競賽學》在高校體育專業(yè)課程設置中尚未列入主干課程和核心課程,諸多學校僅將《運動競賽學》列為專業(yè)限選課程,學科地位決定了《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篩選的綜合性和整合性訴求,若教材內容過于龐雜,就只能成為教學的參考書目,其學科的理論性、整體性、目標性和建設性就會大打折扣。善于運用既綜合又整合的頂層設計原則,將《運動競賽學》中運動競賽的取向定義為豐富人類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滿足人們對競賽文化的需求作為整體和目標,將運動競賽對運動訓練的引領和導向作為建設的路徑,將運動競賽學所采借的軍事理論、博弈理論等轉化再生為指導休閑時代下人們對競賽文化的生活方式、觀念和主張,滿足人們對競賽文化的共同價值認同,這樣的《運動競賽學》學科知識體系的架構就具有既綜合又整合的前瞻性價值及意義。

4 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清晰化構思設計

對于運動競賽學應該解決競賽實踐的哪些問題,學者們具有比較共性的看法,但也表現(xiàn)出研究對象范圍的個性特征。如,劉建和(1990)認為“運動競賽學,是以運動競賽為研究對象的學科”,“揭示運動競賽活動特點和規(guī)律”。國家體育總局編寫組(1994)認為:“研究運動競賽如何促進運動訓練的發(fā)展,同時概括和總結運動競賽的客觀規(guī)律,研究運動競賽與其他學科的內在聯(lián)系,總結和論述運動競賽的組織方式、應用及科學安排、管理的手段與措施”。 劉建和(2008)(人民體育出版社版)認為:“運動競賽學是以運動競賽過程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并進一步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層面界定了其研究范圍。李少丹(1999)認為:“運動競賽學是在概括和總結運動競賽實踐的基礎上,運用其他有關學科的基本原理與方法,研究和闡明運動競賽活動過程的普遍規(guī)律及運動競賽方法總稱的應用學科。”王壓瓊(2012)認為:“運動競賽學是以運動競賽的組織、實施為研究對象,揭示運動競賽活動組織與實施過程的客觀規(guī)律,以體育競技學、體育法學、運籌學、體育經(jīng)濟學、計算機科學等學科的基本理論為基礎,去研究體育運動競賽過程中的組織與籌劃、實施方案與方法,以及競賽規(guī)程規(guī)則的制定和競賽裁判隊伍的管理手段等內容的一門綜合性學科。”從上述對運動競賽學研究對象的羅列來看,出現(xiàn)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模糊情況難以避免,其研究內容略顯散亂也屬必然,研究中其他學科的采借和依附性過強,其運動競賽學學科特色難以突出,呈現(xiàn)容易被其他學科所取代的動態(tài)和趨勢。這樣,劉建和(2008,人民體育出版社版)提出的運動競賽學的三大學科特點(涉及范圍的巨大性、研究對象之一――運動員主體的深層復雜性、研究過程存在的不確定性)就值得商榷了。但值得采借的是劉建和(2008)所提出的運動競賽現(xiàn)象研究的三個基本問題:其一,人類為什么需要運動競賽,即運動競賽的價值功效問題;其二,怎樣才能在運動競賽中獲勝,即制勝問題;其三,如何科學地組織運動競賽,即運動競賽的管理問題。圍繞劉先生的思路,將運動競賽學圈定為一門實踐應用性學科。其運動競賽學研究的核心內容應該為運動競賽制度、運動競賽方法、運動競賽博弈。而拓展章節(jié)應圍繞消費時代人們對身體文化展演的時代訴求,將現(xiàn)代奧運項目、民族民間體育項目、現(xiàn)代休閑時尚運動項目,站在運動競賽學的學科獨有視角下去進行項目文化的敘述、運動觀賽的文化素養(yǎng)下去進行鑒賞。對此,現(xiàn)將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體系的模式構建如下,力求引起對運動競賽學科研究的爭鳴,促進運動競賽學科的發(fā)展和完善。誠然,在選擇具體的章節(jié)內容時,應把控運動競賽學科理論采借的可駕馭性、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操作措施的可推廣性、項目文化符號的可輻射性。

體育與政治、經(jīng)濟、文化、科學技術的最大耦合,是體育得到極大發(fā)展的深層次問題,體育運動的發(fā)展必須考慮人這一特殊的中介和載體,架構運動參與者和觀賞者的橋梁理應成為運動競賽學研究的內容之一。以往的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的篩選過多考慮了運動競賽與運動訓練的關系,強化運動競賽對運動訓練的導向作用,而忽略了參與者對項目文化特點的深層次理解和身體文化消費問題。表4所列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構思體系,或許會引致更多專家學者的質疑和批判,但諸多學科的成熟均是學者在把握本學科核心研究對象的基礎上,從不同視域進行探究,以至于產(chǎn)生不同的流派,學科的發(fā)展才在兼容并蓄中不斷煥發(fā)出青春和活力。

5 結語

判斷一門學科能否成立的標準,其一是看該門學科有無相對獨立的研究領域,其二是看在相同領域內,有無獨立的研究視角。具有自我研究領域和研究視角的《運動競賽學》教材體系的完善,是這門學科成熟的標志。運用邏輯的思維方式和辯證法的思辨范式,力求運用概念是思維的細胞、追求模糊中清晰、善于運用發(fā)散思維、既綜合又整合的思辨方式篩選《運動競賽學》教材內容,建構《運動競賽學》學科知識體系,是這門學科逐漸走向成熟的優(yōu)化路徑。在運動員的身體文化展演越來越成為消費時代的重要產(chǎn)品的大背景下,在運動競賽與運動訓練聯(lián)系緊密而又日益分化的大背景下,運動競賽理論的發(fā)展理應與時俱進。不斷充實和完善運動競賽理論體系,促使運動競賽理論滿足運動競賽實踐的現(xiàn)實需要,尚需要專家學者的集體智慧和頂層設計。

參考文獻:

[1]編寫組.運動競賽學[M].北京: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1994.

[2]曹冰,回軍.運動競賽學[M].沈陽:東北大學出版社,2012.

[3]李少丹,惠民.運動競賽學[M].北京: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11:25.

[4]劉建和.運動競賽學:現(xiàn)狀與重點關注問題[J] .北京體育大學學報,2004,27(9):1262-1263轉1273.

[5]劉建和.運動競賽學[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0.

[6]劉建和.運動競賽學[M].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2008.

[7]劉建和.運動競賽學發(fā)凡[J].成都體育學院學報,1990,16(4):82-86.

[8]陸紅,王志勇.運動競賽學[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2010.

[9]汪瑋琳.運動競賽學[M] .北京:中國經(jīng)濟出版社,2004.

[10]王家宏,金健秋,等.運動選材 運動訓練學 運動競賽學[M].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