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納稅人的稅收籌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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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納稅人的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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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增值稅;稅務籌劃;稅負平衡點

中圖分類號:F810.42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0-0016-02

收稿日期:2010-02-04

基金項目:河南工業大學??蒲谢鹳Y助

作者簡介:黃芳(1975-),女,湖北武漢人,會計師,碩士研究生,從事技術經濟及管理研究。

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差別待遇,為增值稅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增值稅轉型后,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在設立、 變更時,正確選擇增值稅納稅人身份。企業選擇哪種類別的納稅人有利呢?主要判別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不含稅銷售額的無差別平衡點分析

當增值稅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可抵扣進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稅率-可抵扣項目額×增值稅稅率=(不含稅銷售額-可抵扣項目額)×增值稅稅率=增值額×增值稅稅率=(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率)×增值稅稅率當增值稅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情況下: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征收率。因此,不含稅銷售額情況下增值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稅負平衡公式就可以界定為:

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率×增值稅稅率=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征收率

即:不含稅銷售額平衡點增值率(a0)=增值稅征收率/增值稅稅率×100%

當實際增值率a=a0時,平衡式的兩邊金額相等,說明此時一般納稅人稅收負擔與小規模納稅人一樣;當實際增值率a>a0時,平衡式的左邊金額大于右邊金額,說明一般納稅人稅收負擔重于小規模納稅人,從節稅角度講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對企業有利;當實際增值率a

也就是說,對于適用17%稅率和6%征收率的增值稅納稅人來說,當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率>平衡點增值率35.29%(6%/17%×100%=35.29%)時,應該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以減輕增值稅負擔;當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率

案例:方遠公司是一個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左右的生產企業,公司每年購進材料60 萬元左右。如果屬于一般納稅人,該公司產品的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則增值稅征收率為6%。該公司會計核算健全,有條件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假定企業購進材料適用17%增值稅稅率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現應用稅負平衡點分析法為企業進行納稅人身份的稅務籌劃并進行驗證。按照上述稅負平衡點分析原理,我們需要計算企業實際增值率。企業預計的實際增值率=(不含稅銷售額-不含稅購進額)÷不含稅銷售額×100%=(100-60)÷100×100%=40%因為實際增值率40% >35.29%(平衡點增值率), 所以該公司維持小規模納稅人身份更為有利于稅收負擔的降低。結果驗證: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100×17%-60×17%=6.8萬元公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100×6%=6萬元,結果表明,在這種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比一般納稅人繳納的少0.8萬元,進一步驗證了稅負平衡點分析結果的正確性。

二、含稅銷售額的無差別平衡點分析

增值稅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可抵扣進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稅率-可抵扣項目額÷(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含稅銷售額-可抵扣項目額) ÷ (1+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稅率=含稅增值額÷(1+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稅率=含稅銷售額×增值率÷(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當增值稅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情況下: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征收率)×增值稅征收率,因此,含稅銷售額情況下增值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稅負平衡公式就可以界定為: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增值率×增值稅稅率=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征收率)× 增值稅征收率

即:含稅銷售額平衡點增值率(b0)=增值稅征收率÷增值稅稅率×(1+增值稅稅率)÷(1+增值稅征收率)×100%,當含稅銷售額實際增值率b=b0時,平衡式的兩邊金額相等,說明此時一般納稅人稅收負擔與小規模納稅人一樣;當實際增值率b>b0時,平衡式的左邊金額大于右邊金額,說明一般納稅人稅收負擔重于小規模納稅人,從節稅角度講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對企業有利;當實際增值率b

對于適用17%稅率和4%征收率的增值稅納稅人來說,當含稅銷售額增值率>平衡點增值率26.47%[4%/17%×(1+17%)/(1 +4%)×100%=26.47%]時,應該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以減輕增值稅負擔;當含稅銷售額增值率

案例:新達公司是一個年含稅銷售額在200萬元左右的商業企業,公司每年購進含稅商品160萬元左右。如果屬于一般納稅人,該公司產品的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則增值稅征收率為4%。該公司會計核算健全,有條件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假定企業購進商品適用17%增值稅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200 ÷(1 +17%)×17%-160÷(1+17%)×17%=5.81萬元公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200÷(1+4%)×4%=7.69 萬元結果表明,在這種情況下一般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比小規模納稅人少1.88萬元, 進一步驗證了稅負平衡點分析結果的正確性。因此,企業應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并向稅務機關提請一般納稅人身份認定。

三、結語

綜上所述,增值稅轉型后,增值稅納稅人應該選擇稅負最輕,對自己最為有利的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當然,這種選擇是有條件限制的:一是企業產品的性質及客戶的要求決定著企業進行納稅人籌劃空間的大小。假如企業產品多是銷售給一般納稅人,客戶因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一般會要求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此情況下,企業必須選擇作一般納稅人,才有利于產品的銷售。二是根據新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34條之規定,銷售額超過規模納稅人標準,未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納稅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納稅人只要具備了一般納稅人條件就必須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否則就不能按小規模納稅征收率計算稅款,而必須按 17%或 13%的稅率直接計算應納稅額。另外,企業的經營目標是價值最大化,這就決定企業必須擴大銷售收入來實現經營目標,在此情況下,即使采用小規模納稅人合算,也必須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當然,盡管納稅人在選擇納稅人身份認定或納稅方式時會受到上述諸因素的制約,但基于稅收籌劃的角度,企業在合并、 分立、 新建時,納稅人可通過對稅負平衡點的測算巧妙籌劃,根據所經營貨物的總體增值率水平,選擇不同的納稅人身份,獲取最大的節稅收益。

參考文獻:

[1]毛夏鸞.企業納稅籌劃操作實務[M].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5.

[2]蓋地,付建設,蘇春蘭.稅務籌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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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增值稅;稅收籌劃;企業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0-0023-02

增值稅稅收籌劃,是指在全面理解和把握增值稅稅法中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納稅主體的具體條件,借助稅法提供的優惠條款及其他稅收籌劃空間,籌劃不同增值稅納稅方案,并在多種可選擇的納稅方案中,選擇最優方案,以達到減輕稅負乃至整體稅收利潤最大化的一種管理活動。企業進行增值稅的稅收籌劃總是在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制定的,有著明顯的時效性及針對性。

一、目前中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增值稅稅收籌劃認識的觀念不強

很多企業對于增值稅的認識有一定誤區,他們覺得增值稅是一種價外稅,企業僅是代收代繳客戶的增值稅。大家對于增值稅的籌劃理論、規律及籌劃方法也往往缺乏重視,缺少一個科學、理論的指導,企業的增值稅籌劃易走上歧路,致使納稅人錯用方法,滑向“偷稅”與“漏稅”的深淵。稅收應在陽光下籌劃,增值稅籌劃亦是如此。在大多數企業觀點中,少繳增值稅即能減少的企業稅負,但這是錯誤的,依據現行稅收法規,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根據增值稅應納稅額附征的,應納增值稅額的降低,一定會引起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稅額的降低。不過這兩項稅額的降低,定然增加的企業的利潤總額,致使企業所得稅增加。并在許多情形下,增值稅額的降低會帶動企業所得稅的增加。可知增值稅的稅收籌劃,其結果往往不能直接體現在企業稅負的結果。我們應加強對增值稅稅收籌劃的了解。

(二)對稅收籌劃方法的選擇不夠重視

稅收籌劃方法選擇的失誤往往來源于對增值稅籌劃認識的偏差。對增值稅進行籌劃其目的不能僅僅是為了獲得企業“節稅收益”。但是很多企業目前對增值稅的籌劃方法還是僅僅停留在如何少交增值稅,卻沒有綜合整個生產經營活動來考慮。能否使用增值稅發票會限制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原因是企業能否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會直接影響其產品的銷售,導致企業需考慮是否使用該方案。可見,稅收籌劃方案的正確選擇相當重要。企業運用稅收籌劃能否促進其經營規模的擴大和稅后利潤增長;能否符合企業經營發展目標的要求;能否降低運營成本;能否被稅務機關認可等,都是評價增值稅籌劃方法是否成功的重要標準。但一些企業在進行選擇納稅籌劃方法時,僅從方案能否降低企業總體稅負的角度出發,致使其方案看似是有效且合理的,但在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的總體戰略上是不可取的。目前,企業的稅收籌劃在很多情況下容易忽視其他的非稅收益,同時也忽略了對稅收籌劃方法選擇的詳細評估。企業造成籌劃方法選擇上的失誤,導致其稅收籌劃方法無法達到籌劃的預期目的,往往是由于選擇了這類不全面的稅收籌劃方法。

(三)稅收籌劃可操作性差

中國增值稅稅收法規具有政策變化快,地方性政策多,稅務人員裁量權大的特點。導致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有較大風險。在納稅人遇到需解決的稅務問題時,首先想到的不是找專業稅收籌劃人員對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稅收籌劃,而是找關系、托人情,是當下普遍存在的現象。由此造成了稅收籌劃環境的不理想和不可操作性,這嚴重制約稅收籌劃發展。目前很多企業的稅收籌劃案例,實際上是缺乏可操作性的。許多案例都是為籌劃而籌劃,它并沒考慮到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需要,也能達到企業生產經營的目標,更嚴重的是會對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在企業稅收實踐中,忽略稅收政策,不遵從財務核算規范,過分的追求稅收籌劃的結果,使得稅收籌劃方案嚴重脫離企業實際生產經營,這脫離了企業稅收籌劃目的。此外,納稅人對稅收籌劃的規律、理論和方法缺少重視,致使企業對自己的經營活動利益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也是中國稅收籌劃發展的關鍵的制約因素。

(四)與稅務機關觀念不一致

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企業能否合理的降低稅收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它是一種指導性、科學性、預見性很強的管理活動。企業認為正確的稅收籌劃就是合理的少納稅,但稅務機關所強調的是它的權力,征納兩者幾乎是對立關系。他們兩者的權利和義務總會觀點上出現矛盾,目前因為中國的稅收制度并非很完善,使有些企業做出的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很難去界定,稅務人員認為稅收籌劃是納稅意識不強的表現,在征管實務過程中,不少的稅務人員認為納稅人申請稅收籌劃,就是要偷稅逃稅,影響國家稅收征收管理。所以,納稅人與稅務機協調和溝通是十分重要的。

二、中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中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更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觀念

稅收籌劃給納稅人帶來的直接效果是減輕了稅負,對征稅者——國家來說,將會帶來遠期的利益。從微觀上講,稅收籌劃減輕納稅人稅負,提高納稅人的經營管理水平,增強納稅人的生存和競爭能力;從宏觀上講,稅收籌劃有助于引導納稅人改進生產經營方向,推進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而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是國家長期財政收人的基本保證。稅收籌劃的推行,也突出了稅法的嚴肅性、權威性、有利于增強稅收征管,使納稅人和征稅者保持良好的征納關系,體現出稅收的經濟效率原則。同時,稅收籌劃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其決策貫穿于企業的生產工作、經營、投資、營銷、管理等所有生產經營活動中。對規范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企業生產經營的過程中,由于不同籌資方案帶來的稅負存在明顯的差異,企業要對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案進行抉擇;由于各行各業,各產品的稅收政策不同影響企業最終獲得的收益不同,因此稅收籌劃人員也要在對各產品的投資方案進行籌劃和選擇??梢哉f,企業不管是從經營活動開始籌資、生產、調配,還是最后進行的利潤分配,稅收籌劃都影響著每個步驟。因此,要完善企業稅收籌劃財務管理活動,還必須規范企業財務會計行為,加強經營管理各環節的協調,加強成本核算。

(二)正確選擇增值稅稅收籌劃方法

稅收籌劃是一項政策強、對財務管理技術要求極高的工作,籌劃方法選擇恰當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否則,會給企業帶來損失?;I劃人員不僅需要了解稅收、會計、審計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更需要掌握熟練的會計處理技巧和擁有豐富的稅收經驗。企業不僅要加強自己財務團隊的業務能力外,還需要聘請專業的咨詢機構,邀請有豐富管理經驗的人員。根據企業的納稅能力、財務核算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水平都與企業進行的稅收籌劃有著密切聯系。納稅人應加強同稅務中介的溝通與聯系,實現信息共享,將在稅務中介機構所獲取的稅收各方面的信息,加以仔細分析和研究,有針對性地改善稅收籌劃方法,選擇正確的稅收籌劃方案,從籌劃起始階段及時采取防范措施,來避免籌劃不當所造成嚴重的損失。再者,加強同稅務中介的溝通與聯系可以加強納稅人、稅務中介人員的風險意識、稅法知識、稅收政策的理解分析能力及稅收籌劃實施能力。

(三)實現增值稅稅收籌劃的高效性

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遵從有效性原則從而實現稅收籌劃的高效性。有效性原則表現在:第一,針對性。在運行具體籌劃時,針對不同企業的不同生產經營情況,依據他們各自的地區、行業、部門、規模采取所不同的稅收政策,制訂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第二,時限性。由于有的優惠政策會受到具體時間的限制,納稅人要選擇合理的時間,依據自己的經營情況進行正確的稅收籌劃,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使稅收籌劃實現其的高效性。第三,靈活性。由于稅收政策、經營環境、經營模式等許多外在因素的不斷改變,我們不能確定任何一種稅收籌劃方案能“從一而終”。增值稅稅收籌劃方法是會在不同時間、不同的法律環境,依據自身的企業經營活動背景來制定的,它會因為外在因素的改變,所以企業要靈活根據不斷變化的因素制定相應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

(四)協調好與主管稅務機關的關系

稅法基本原則中較為重要的是稅收合作信賴原則,它指出本質上征稅關系是一種相互信賴、合作,并不是相互抗性。筆者認為,建立協作征納關系主要的方面還是在于稅務機關,大多數的納稅人覺得與稅務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主要是得到稅務機關的理解、肯定和支持。稅收合作信賴要求稅務機關應充分信任納稅人,稅務人員不能覺得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是納稅意識不強的表現。在征管實際過程中,一些稅務人員認為納稅人搞稅收籌劃,是想偷逃稅,對國家稅收征收管理產生影響,動機不純。因此,稅務主管部門與納稅人的協調和溝通至關重要。為增強征納雙方的溝通信任,面對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稅務機關其實行之前對其方案的合法與非法、偷稅與節稅進行評判,這樣讓納稅人避免涉稅風險。于是稅收征管過程中,稅務機關的裁量權,在涉及到一定裁量范圍的稅收籌劃,定征求主管部門關于籌劃方案有什么意見,從而確保稅收籌劃能順利的實施。同樣稅收籌劃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統一的稅收法規,不能將稅務人員的口頭承諾和個人意見當作籌劃依據。良好的溝通協調關系能促使稅收征收管理人員做到公平公正、依法治稅,與此同時也確保了稅法在執法環節能及時準確到位,使稅收執法環境得以改善,使納稅人獲取合法的稅收收益。

參考文獻:

[1] 劉巧玲.新制度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方法的探討[J].會計師,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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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稅稅收籌劃的概念與特征

(一)增值稅稅收籌劃的概念

增值稅稅收籌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運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對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科學、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款目的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狹義的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以適應政府稅收政策導向為前提,采用稅法所賦予的稅收優惠或選擇機會,對自身經營、投資和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先規劃與安排,以達到節稅目的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無論是廣義定義中的“少繳稅款”,還是狹義定義中的“節稅”,都不應成為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目的。

(二)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特征

從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產生及其定義來看,增值稅稅收籌劃有如下三個主要特征:

1.合法性

增值稅稅收籌劃是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的選擇行為,是完全合法的。不僅僅是合法的,在很多情況下,稅收籌劃的結果也是國家稅收政策所希望的行為。我們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增值稅稅收籌劃,而不能通過違法活動來減輕稅收,減輕稅收的行為至少是不被法律所禁止的。因此,我們要熟悉現行的法律和政策規定。

2.選擇性

企業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是多方面的,如針對某項經濟行為的稅法有兩種以上的規定可選擇時,或者完成某項經濟活動有兩種以上方法供選用時,就存在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可能。通常,增值稅稅收籌劃是在若干方案中選擇稅負最輕或整體效益最大的方案。

3.籌劃性

在應稅義務發生之前,企業可以通過事先的籌劃安排,如利用稅收優惠規定,適當調整收入和支出,選擇申報方式等途徑對應納稅額進行控制,即稅負對于企業來說是可以控制的。從稅收法律主義的角度來講,稅收要素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因此,從理論上來講,應該納多少稅似乎也應當是法律所明確規定的

二、關于增值稅籌劃的方法

(一)實物折扣銷售的增值稅稅收籌劃

實物折扣是商業折扣的一種。例如,企業為鼓勵買主購買更多的商品而規定每買10件送1件,50件以上每10件送2件等。由于商業折扣在銷售時即已發生,因此,現行財務制度規定企業在銷售實現時按扣除商業折扣后的凈額確定銷售收入即可,不需另作賬務處理。

(二)行政區域變動帶來籌劃空間

隨著一些地區經濟的發展,這些地區的行政級別往往被提升,比較普遍的是縣改市、縣改區、縣級市升格為地級市等。有時,相鄰兩個地區會發生行政區劃的合并或分立,從而導致行政區劃的變更。行政區劃的變動能為增值稅稅收籌劃提供空間。

(三)“掛靠”帶來的籌劃空間

國家往往會制定一些納稅優惠政策,而許多企業并非生來具備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這就需要企業自身創造條件,來達到利用優惠政策合理避稅的目的,這種方式稱為“掛靠”。

三、增值稅籌劃目前面臨的問題

增值稅稅收籌劃在我國發展緩慢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觀念陳舊

由于稅收籌劃在我國起步較晚,稅務機關的依法治稅水平和全社會的納稅意識距離發達國家尚有差距,導致征納雙方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了解不夠,增值稅稅收籌劃往往被視為偷稅的近義詞。因此,社會對稅收籌劃認可程度直接制約著稅收籌劃的發展。

(二)稅制有待完善

稅收籌劃一般是針對直接稅的稅負的減少,而我國現行稅制過分倚重增值稅等間接稅,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簡單且不完整,尚未開征國際上通行的社會保障稅、遺產與贈與稅、證券交易利得稅等直接稅種。這使得我國的所得稅等直接稅收入占整個稅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大量的個人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很小,稅收籌劃的成長空間有限。由于稅收籌劃受稅收籌劃空間限制,例如稅種不同,增值稅稅收籌劃空間也不同,如流轉稅的節稅空間要遠遠小于所得稅,因此,這就客觀上制約了稅收籌劃發展。

(三)稅收征管水平不高

由于征管意識、技術和人員素質等多方面原因,我國的稅收征管水平距離發達國家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個人所得稅等稅種,征管水平低造成的稅源或稅基因流失問題嚴重。如果偷稅的獲益遠遠大于稅收籌劃的收益和偷稅的風險時,納稅人顯然不會再去勞神費力地從事增值稅稅收籌劃。新晨

四、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發展前景

(一)增值稅稅收籌劃面臨的發展機遇

隨著我國整個國民經濟總體水平的提高,我國的稅收籌劃將面臨新的發展機遇。

增值稅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嚴格依法治稅前提下自我保護意識提高的必然選擇,它的產生、發展,有其客觀的規律。隨著我國產權制度明晰,依法治稅深化,以及政府對納稅人從道德要求向法律要求過渡,必將極大促進稅收籌劃的發展。

(二)稅收籌劃的發展前景

對增值稅稅收籌劃前景的展望基于這樣幾個判斷:

一是隨著稅務稽查力度加大,對偷逃稅處罰加重和執法環境改善,納稅人會越來越多摒棄偷逃稅手段,進而選擇稅收籌劃方式獲得合法節稅收益;

二是人們對稅收籌劃研究深入,會找到或發現越來越大的市場空間和稅收籌劃技術,稅收籌劃的專業書籍和專業人士會越來越多,為稅收籌劃提供了技術和人員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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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增值稅 納稅籌劃 一般納稅人

1.引言

增值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是對商品生產和流通各個環節的新增價值進行征稅,對會計來說,增值稅納稅籌劃點比較多,對企業來說,它具有很大的稅收籌劃空間,本文擬就增值稅的稅收籌劃做一簡單研究。

2.增值稅納稅業務籌劃及分析

2.1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特點和兼營行為帶來的籌劃空間

(1)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特點帶來的籌劃空間

增值稅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差別待遇,為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性。人們通常認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重于一般納稅人。但實際并不完全如此。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是通過減少稅負支出,以降低現金流出量。企業為了減輕稅負,在暫時無法擴大經營規模的前提下實現由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的轉換,必然會增加會計成本。例如,增設會計賬簿,聘請有能力的會計人員等。

(2)納稅人兼營行為帶來的籌劃空間

《中華人民共和增值稅暫行條例》明確指出,“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應當單獨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2.2實物折扣銷售的稅收籌劃

實物折扣是商業折扣的一種。例如,企業為鼓勵買主購買更多的商品而規定每買10件送1件,50件以上每10件送2件等。由于商業折扣在銷售時即已發生,因此,現行財務制度規定企業在銷售實現時按扣除商業折扣后的凈額確定銷售收入即可,不需另作賬務處理?,F行稅法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稅法的這一規定,是從價格折扣的角度來考慮的,沒有包括實物折扣的情況。采取實物折扣的銷售方式,其實質是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無論贈送的貨物是自己生產的還是委托他人加工的或購進的,均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采取實物折扣方法銷售貨物,折扣的實物不論會計上如何處理,均應按規定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但是,如果將實物折扣“轉化”為價格折扣,則可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例如某客戶購買10件商品,應給1件的折扣,在開具發票時,按銷售11件開具銷售數量和金額,然后在同一張發票上的另一行用紅字開具折扣1件的折扣金額。這樣處理后,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折扣的部分在計稅時就可以從銷售額中扣減,不需計算增值稅,節約了納稅支出。

2.3分期收款銷售的稅收籌劃

稅法規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而在實際操作中,合同收款日期一般以專用發票開具日為起算日。所以絕大多數企業都在銷售時就開具專用發票,將專用發票送交購買方,從而開始計算到期日。出現這種現象,有稅收法規脫離實際的原因,也有業務人員對分期收款方式理解有偏差的原因。分期收款方式有二層含義:①分期確認收入;②分期收回貨款。對第二層含義都知道,但對第一層含義的理解有些片面。所以會出現在銷售時就開具專用發票的現象。這樣直接造成納稅期提前。因為稅法規定,對已開具專用發票的銷售貨物,要及時足額計入當期銷售額計稅,凡開具了專用發票,其銷售額未按規定計入銷售賬戶核算的,一律按偷稅論處。

2.4行政區劃變動可帶來籌劃空間

隨著一些地區經濟的發展,這些地區的行政級別往往被提升,比較普遍的是縣改市、縣改區、縣級市升格為地級市等。有時,相鄰兩個地區會發生行政區劃的合并或分立,從而導致行政區劃的變更。行政區劃的變動也能為稅收籌劃提供空間。

2.5 “掛靠”帶來的籌劃空間

國家往往會制定一些納稅優惠政策,而許多企業并非與生俱來的就具備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這就需要企業自身創造條件,來達到利用優惠政策合理避稅的目的,這種方式稱為“掛靠”,下面的案例將對“掛靠”避稅籌劃進行詳細的說明。

3.結束語

由于增值稅的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的工作,本文只在以上幾方面作以簡單介紹。一起成功的納稅籌劃不但要符合稅法對有關經濟行為在稅收方面的規定,而且還要符合稅法的立法宗旨,即不管是從實質還是從形式上,都必須與稅法的立法意圖相吻合,最起碼不能違反稅法,所以要經得起稅務部門的嚴格檢查,如果納稅人一味追求低稅負,不考慮稅法的約束,往往就已經離偷稅的距離不遠了。因此,現實中企業必須根據稅收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以及其他稅種的稅負效應,進行整體籌劃,尋求最佳方案,以達到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1]李金榮.《稅法與會計制度的差異與協調分析》,《財會通訊》2008.7

篇5

關鍵詞: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增值稅;節稅

中圖分類號:F8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0)09-0072-02

稅收是調控經濟的重要杠桿,對經濟的發展和穩定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于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更是起到決定性的作用。新稅法的頒布,經濟條件的變化,促使稅收籌劃的策略不斷調整。稅收籌劃曾一度與偷稅、漏稅混為一談,直到近期才得到了系統的論述。

我國的中小企業涉及領域廣泛,所有制形式多樣,是中國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但中小企業治理結構普遍不規范,財務水平較低,在現有的稅收環境下,對于如何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爭取和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知道的不多,分不清違法偷稅和合法避稅的界限,不熟悉稅收籌劃的途徑與方法,經常在不知不覺中放棄減少稅收支出的機會,或是盲目行動導致無謂的利益損失。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規模、資金、人員素質、融資渠道等方面都有很大差異,也少了很多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的機會,只能從企業內部一些細小的地方著手降低企業的稅負。因此,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更為不易。

一、新稅法下中小企業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增值稅是中國流轉稅中重要的稅種之一,它在我國三項流轉稅收入中所占比重高達60%左右,在全部工商稅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也在40%以上。同時,由于增值稅實行的兩檔稅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也明文規定了納稅人在稅率、稅額、出口退稅等方面有眾多的優惠政策,加上增值稅制度本身存在一些不完善或缺陷,這就給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行的空間。

(一)納稅人身份認定上的增值稅籌劃

對于小企業來說,無論是新辦企業,還是老企業擴大規模,經常會遇到選擇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問題。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兩類: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稅額計算中,銷售額的確定相一致,進口貨物應納稅額計算相一致。但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貨物不能收取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一般納稅人無此限制;小規模納稅人不能享受稅款抵扣權,一般納稅人則享有抵扣權;小規模納稅人按征收率3%計算稅額,應納稅額=銷售收入×征收率(3%),而一般納稅人則按照規定的購進扣稅法計算稅額。同樣的銷售額,同樣的增值額,用征收率和購進扣稅法計算出的應納稅是不一樣的。

例如:某企業當月銷售額為100萬元,進貨稅額為13.6萬元(增值率為20%),適用增值稅稅率17%。

用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100萬元×3% =3萬元。

用購進扣稅稅法計算:應納稅額=100萬元×17%-13.6萬元=3.4萬元。

由上述兩種方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是不一樣的,經測算,按3%的征收率計算的應納稅額約為17.6%的增值率計算的應納稅額。當增值率大于17.6%,購進扣稅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就大于按征收率計算的應納稅額;當增值率小于17.6%,購進扣稅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就小于按征收率計算的應納稅額。這就告訴我們,企業在測定好增值率后,可選擇成為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

(二)利用購進扣稅法的增值稅籌劃

購進扣稅法即工業生產企業在購進貨物(包括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費),驗收入庫后,就能申報抵扣,計入當期的進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部分,可以結轉到下期繼續抵扣)。商業企業為支付貨款后才可申報抵扣。增值稅實行購進扣稅法,盡管不會降低企業應稅產品的總體稅負,但卻為企業通過各種方式延緩繳稅創造了條件。

具體方法:及時掌握進銷項的比重,如果銷項大于進項稅額,工業企業應及時組織進貨,并及時辦理材料驗收入庫;商業企業應及時付清貨款。這樣可加大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減少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達到推遲納稅的目的。但此法的操作要注意取得合法發票,并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操作,必須在納稅期限內實際發生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才能抵扣。

(三)利用兼營行為的增值稅籌劃

在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中,企業的跨行業經營現象越來越普遍。兼營行為是指企業除主營業務外,還從事其他業務??煞譃閮煞N情況:一種是同一種稅稅率不同,此時應按各自適用的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另一種是不同稅種稅率不同,此時應分別計算,如果未分別核算則采用稅率從高的原則,一并征收增值稅。

納稅人在進行籌劃時,主要是對比一下增值稅和營業稅稅負的高低,然后選擇低稅負的稅種。一般情況下,大家認為增值稅稅負肯定高于營業稅稅負,但實際上未必如此。

例1:某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該公司既銷售計算機硬件,也從事軟件的開發與轉讓,當月硬件銷售額為80萬元,另轉讓軟件取得收入20萬元,硬件銷售的稅率為3%,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率為5%。

不分開核算:應納增值稅=(80+20)/(1+3%)×3%=2.91萬元。

分開核算:應納增值稅=80/(1+3%)×3%=2.33萬元。應納營業稅=20×5%=1萬元 ,總共應繳納稅款=2.33+1=3.33萬元。

從上述計算可以看出:不分開核算可以節稅0.42萬元。

例2:若某企業是一般納稅人,該企業既銷售計算機硬件,也從事軟件的開發與轉讓,當月硬件銷售額為80萬元,另轉讓軟件取得收入20萬元,硬件銷售的稅率為17%,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率為5%。

不分開核算:應納增值稅=(80+20)×17%=17萬元。

分開核算:應納增值稅=80×17%=13.6萬元 應納營業稅=20×5%=1萬元 ,總共應繳納稅款=13.6+1=14.6萬元

從上述計算可以看出:分開核算可以節稅2.4萬元。

通過上面兩個例子可以看出,不同的計算方法會有不同的稅負。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選擇納稅方法。若企業對兼營業務要分開核算,則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請,否則就會被要求按高稅率的增值稅一并增收。

二、稅收政策趨勢及進行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一)現階段的國家稅收政策趨勢

總的來說,隨著稅收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及征管制度的逐步健全,企業能在現有條件下降低稅額的空間越來越小。但由于自去年全球金融風暴的席卷,各個國家的各個企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我國的整體經濟增長速度也在放緩。為此,國家政府必將采取措施,出臺相關政策,以抵御和應對這場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如:從2009年1月1日起,將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同時,降低從事小規模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稅收負擔,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統一降至3%。這樣不僅能在這個特殊的時期里能起到擴大投資、刺激消費和拉動內需的作用,也能達到降低本國企業的稅務負擔,保障企業的利益,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力圖在整個大環境中站穩腳跟的目的。

(二)為更好進行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稅收籌劃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在實際操作中,有許多稅收籌劃方案理論上雖然可以達到少繳稅金,降低稅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實際運作中往往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一效益的原則是籌劃失敗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說,在籌劃稅收方案時,過分地強調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該方案的實施會帶來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益的減少,使納稅人的絕對收益減少。

2.政策解讀:稅收籌劃是利用國家的稅收政策進行合理避稅和節稅的,及時知道國家新出臺稅收政策并且正確解讀十分重要。若對稅收政策不了解、不熟悉,甚至錯誤的理解不僅不能幫助企業進行合理避稅和節稅,反而還有可能導致企業偏離本來的目標,加重稅負。所以只有準確理解和把握稅收政策的內涵實質,才能更好的發揮稅收的杠桿作用,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3.對會計人員進行定期培訓:伴隨市場經濟不斷快速發展的腳步,國家稅收法制化建設一刻沒有停息過,為了更好理解現行稅收政策,把握新修訂出臺的各種稅收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應對會計人員進行定期培訓。這是讓會計人員了解并熟悉新出臺的稅收政策的最有效途徑,并且樹立起會計人員節稅的意識。稅收籌劃不僅是企業的事,也與員工的自身利益有關,每個會計人員都有義務和責任為企業更好的進行稅收籌劃出一份力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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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亞卓.新稅法下納稅申報與納稅籌劃實務[M].電子工業出版社,2008.

[4]徐信艷.稅收實務與稅收籌劃[M].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8.

[5]馬海濤.中國稅制[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

篇6

[關鍵詞]“營改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

1引言

經濟日趨復雜化,傳統納稅體制已不適應現在經濟發展水平狀況,我國稅制改革也在不斷推進。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之一,關系著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但現階段由于企業稅收籌劃的意識不強、籌劃方案不完善等,因此有必要進行稅收籌劃的研究。房地產企業發展迅速,其稅收在國家財政收入中占有很大份額。但由于房地產企業前期投入資金大,開發周期長,涉及業務繁雜,理解難度大,稅收情況更為復雜,相較其他行業具有更高的涉稅風險。基于此,文章以納稅籌劃為切入點,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對房地產企業提供稅收籌劃思路,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2理論基礎

2.1稅收籌劃目標

稅收具有強制性,稅收的無償性說明納稅是企業資源的凈流出,企業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前提下,總是想減少稅費繳納。稅收籌劃策略正是在這種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產生。稅收籌劃可以理解為在眾多備選稅收方案中選擇最佳方案,實現稅后利潤最大。稅收籌劃得當,企業取得了節稅經濟利益,在涉稅零風險情況下,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獲取資金時間價值,提高自身經濟利益,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2.2政策依據

稅收籌劃必須符合不違背稅收法律規定的原則,這就需要充分理解稅收政策。具體來說,稅收籌劃主要利用差別化稅收政策、稅收政策的特殊規定以及優惠政策。稅收政策的差別化為企業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全面“營改增”作為時間節點將房地產分成了新老項目,老項目由于不能抵扣進項稅,因此適應選擇簡易計稅,相較之下新項目選用一般計稅方法下抵扣進項稅,稅負會明顯降低。利用稅收政策的特殊規定是指不同稅種的計稅依據和抵扣范圍不同,比如企業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開發費用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能直接扣除,而要按照土地成本和開發成本之和的一定比例扣除。在這種規定下,企業可以在符合規定下擴大開發成本總額。稅收優惠政策體現了國家在一定時期對特定項目的鼓勵和支持,為稅收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空間和思路。

3稅收籌劃基本思路

3.1增值稅

在我國流轉稅與所得稅并重情況下,增值稅是流轉稅的主要稅種,“營改增”的實施對房地產企業來說避免了重復征稅問題,籌劃得當能降低企業稅負。

3.1.1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全面“營改增”之后,房地產企業購進環節取得的進項稅可以憑票抵扣,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房地產企業的稅負水平有重大影響。一般來說,結算方式選擇上,企業在購買物料時盡可能采用分期付款的結算方式,這樣取得的發票能實現及時抵扣進項稅額的目的,而采用預付或賒購結算方式,只要貨款尚未完全付清,房地產企業不可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實現抵扣進項稅的目的。采購方式上,盡量選用集中采購,不僅能取得價格優勢,還能確保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另外,房地產企業還應注重加強對虛假發票的識別和防范,相關部門人員在接受發票時應仔細辨別真假,確保抵扣進行稅額時發票合規。

3.1.2合理選擇上游納稅人上游提供貨物和勞務的企業納稅人身份是影響進項稅抵扣的關鍵點。在報價相同情況下,房地產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或者建筑企業時,最大限度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如果貨物和勞務的提供方為一般納稅人,房地產企業可以取得13%、9%或6%三檔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當貨物和勞務的提供方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申請代開成功后,房地產企業才可適用3%的抵扣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遠低于一般納稅人的抵扣稅率,并且部分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機關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加了委托代開環節,推遲了房地產企業取得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會增加企業資金占用成本。這種按抵扣率來選擇上游企業并不是唯一因素,在實際工作中還應考慮凈利潤,如果向小規模納稅人采購后,企業獲得的額外凈利潤大于無法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損失,那么應當選擇與小規模納稅人的合作。除此之外,房地產企業將上游建筑業務獨立分離出去,單獨成立新的建筑公司,由建筑公司從事建筑服務。這樣終端房地產銷售公司以購入方式取得的建筑公司的勞務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房地產企業整體上減少了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3.1.3利用進項稅抵扣額“營改增”之前,企業繳納營業稅,開發精裝房所產生的直接材料以及人工費用等全部計入房屋成本,銷售時不能抵扣進項稅?!盃I改增”后,開發精裝房的材料費用和人工成本,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可以用來抵扣進項稅。具體來說,精裝房中可以進行裝飾、配置家具家電,購買時按13%的基本稅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銷售精裝房時,將裝飾費用以及配置的家具家電款等合計計入房價銷售額,按銷售不動產9%計算銷項稅,這樣房地產企業在精裝房環節可能獲得4%的額外抵扣率。目前絕大多數中小房地產企業受融資約束的影響,開發多為毛坯房,這些企業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擴大精裝修房的比例,使企業少繳納增值稅,還能提升品牌影響力。

3.2土地增值稅

開發建造階段,土地增值稅在開發成本中占據很大比重,房地產企業資金回收慢、開發周期長等特點使企業面臨較大的資金使用壓力,因此有必要對土地增值稅進行納稅籌劃。

3.2.1合理利用征稅范圍在二級市場上未發生產權轉讓行為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具有“轉讓”特征。房地產企業建房方式主要分為自己購置的土地使用權建造房屋、代建和合作建房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下,房地產企業自建房屋對外銷售,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稅負較重。代建房屋是在委托方的土地使用權上建造房產,房屋建成后房屋產權仍歸委托方所有,建造過程中收取的代建費用屬于提供勞務服務收入,不動產產權未發生轉移,這項行為也不必繳納土地增值稅,但采用代建行為需要提前確定買房客戶。合作建房是指合作雙方共同建造房屋,一方提供資金,另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其中一方是土地的持有方,免除了先轉讓土地再去購買房產這一環節,由此不僅減少了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還有印花稅、契稅等多項稅收。如果房地產企業能尋找到這樣的合作方,雙方均可實現節稅和獲利的收益。

3.2.2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這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另一條思路。房地產企業在開發商品時,需要提前對房屋建筑類型做出合理區分,分別計算其土地增值稅。首先,房地產企業需要對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做出明確的區分,分開核算各自的銷售額,這樣對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標準住房才符合稅收優惠的范圍。其次,納稅人可將住宅的售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在確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控制好產品的價格,此時需要納稅人計算不同售價的備選方案企業凈利潤情況,這樣將土地增值率控制在20%內,以此來達到免稅的效果。除此之外,房地產企業可以考慮擴大普通標準住房的建筑面積,充分享受免稅的優惠政策。

3.2.3利用稅收政策特殊規定土地增值稅采取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與增值率成正比,增值率是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間的比例,增值額是用收入總額減除扣除項目的金額,因此降低增值稅要從降低增值率入手,需要合理籌劃收入和扣除項目。對于收入,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適當降低銷售價格,但降低售價會影響企業利潤,所以納稅人需要比較減少的收入和少繳納的稅金。目前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都是經過簡單裝修后對房屋進行出售,納稅人可將最終售價拆分,分成出售合同和裝修合同,獨立核算房屋原價和裝修費用,這樣裝修合同對應的收入屬于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只需繳納增值稅,不并入到銷售房屋的價格中,因此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收入不包含裝修費用,大大減少了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對于扣除項目,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按一定標準抵扣,不是按實際支出扣除。當房地產企業開發費用中的財務利息支出能夠合理確定時,可以扣除的開發費用為開發成本、土地價款和利息合計的5%以內;當開發費用中的財務利息支出不能確定時,開發費用扣除限額為土地價款和開發成本合計的10%。企業籌資一般選取負債籌資或權益籌資。稅法規定,合理的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利息屬于開發費用的一部分也可以扣除,從扣除項目來看,房地產企業可以適當增加負債籌資的比例。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的利息費用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扣除方式,加大了土地增值稅籌劃空間。如果房地產企業利息支出大于地價款和開發成本合計的5%,這時應當選擇第一種開發費用扣除方式;否則,房地產企業主要依靠權益籌資方式,選擇第二種開發費用扣除方式。除上述單獨降低售價或加大扣除項目金額外,企業也可采用綜合方法降低增值率。如企業可以加大開發小區的公共配套設施的投入,一方面滿足用戶高質量需求,而這部分投入資金的成本可以從提高售價中得以補償;另一方面增加了扣除項目的金額,從而降低增值率。

篇7

關鍵詞:目標企業 并購 稅收籌劃 措施

一、我國企業并購稅收籌劃的現狀分析

企業并購稅收籌劃在發達國家十分普遍,已經成為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制定經營和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企業并購稅收籌劃開展較晚,發展較為緩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意識淡薄、觀念陳舊

企業并購稅收籌劃目前并沒有被我國企業所普遍接受,許多企業不理解稅收籌劃的真正意義,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除此之外,理論界對稅收籌劃重視程度不夠也是制約我國稅收籌劃廣泛開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我國稅收制度不夠完善

由于流轉稅等間接稅的納稅人可以通過提高商品的銷售價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購買價格將稅款轉嫁給購買者或供應商。所以,企業并購稅收籌劃主要是針對稅款難以轉嫁的所得稅等直接稅。我國的稅收制度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復合稅制,過分倚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間接稅種,尚未開展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社會保障稅、遺產稅、贈與稅等直接稅稅種,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簡單且不完備,這使得稅收籌劃的成長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企業沒有意識去選擇適合本企業并購稅收籌劃的會計政策

現在許多企業管理機制中,企業管理者為了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不則手段的制造利潤,卻忽略了利用會計政策的選擇來為企業減少不必要的稅負,從而達到利潤的最大化。

二、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的動因分析

在并購過程中進行稅收籌劃的終極目標是為了獲得盡可能大的稅后利潤。除此之外,促使企業在并購過程中進行稅收籌劃還存在其他原因,綜合起來將其總結為以下兩方面:

(一)企業追求節稅效應以增大稅后利潤

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作為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要使納稅主體最大限度地取得稅后利潤。首先,納稅抵減既得利益的直接性以及社會對企業收益補償的不確定性、隱蔽性和非對等性,是誘發企業在主觀意念中進行稅收籌劃的根本動機。其次,納稅會影響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稅收從整體上講是中立的,但實際中卻存在局部的不中立,這些帶有優惠性質的非中立稅收規定使納稅主體被迫改變投資方向,給企業帶來一定的機會損失,形成企業的投資風險,稅收的非中立性越強,企業承擔的投資風險越大。而在整個企業并購過程中,涉及的資產交易種類和交易量一般都較大,涉及的稅收問題也較多,比如稅種的增減、納稅人身份等的改變,如果能在并購中進行稅收籌劃,自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為并購的參與企業節省一部分稅款,從而使其獲得更大的稅后利潤。

(二)企業在并購過程中實施稅收籌劃可行空間大

盡管我國的稅收法制已經建立多年,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涉稅問題也不斷產生,相應的稅收法制卻沒有與之同步得到完善,這就為納稅主體將主觀的節稅動機轉化為現實的節稅行為提供了可能。另外,政府為了推動整個社會經濟的有效運行和發展,必然會運用多種杠桿手段,一國的稅收法制便是這些有效杠桿之一。在制定稅收法制時,考慮到一國地區、行業等資源的分配不均和發展不平衡,就不可避免會出臺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這無疑為企業依據稅收杠桿導向來擇取有利于切身利益最大化的經營理財行為提供了客觀可能。所以,可以說稅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一國政府的政策導向為企業在并購過程中實施稅收籌劃提供了溫土。

三、企業并購的稅收籌劃應采取的措施

1、首先要樹立稅收籌劃意識樹立整體經濟效益最大化概念

由于多種稅基之間相互關聯,某種稅基的縮減同時會引起其它稅中稅基的增大;某個納稅期限內免稅,可能會在以后一個或幾個納稅期內多繳稅;總體稅負減輕可能引起其成本費用上升或其他不利后果等等,因此,企業在并購的稅收籌劃實際操作中應綜合考慮,除了要考慮充分利用稅法中的稅收優惠、納稅遞延來獲取稅收收益外,同時還要考慮這種稅收收益對其他相關效益的影響,在所有相關利益中尋找均衡點,以獲取整體利益最大化。稅負最輕的方案不一定就是稅收籌劃的最佳方案,只有考慮了企業總體利益最大的稅收籌劃方案才是最優的。

2、立足企業全局,考慮長遠利益,綜合衡量企業并購行為中稅收籌劃對企業經營的整體影響和長遠影響

并購行為能否成功完成,除成本因素外還受其它眾多內外因素影響。而并購行為是否最終成功,關鍵更在于并購后對目標企業的整合與戰略重組。稅負的減少只是理財手段之一,要與企業其它理財措施結合使用,才能發揮對企業整體的積極作用。況且企業并購行為對并購企業來說,作為一種資本經營方式,只是其眾多經營管理決策及行為中的一種,并不是改變企業命運或挽救企業于危難的靈丹妙藥。我們不能盲目高估企業并購的作用,因此也不能過分依賴于企業并購行為中的稅收籌劃這種單一理財措施。

3、把握好稅收籌劃與避稅、偷稅的界限

稅收籌劃與避稅、偷稅有著本質的區別。避稅、偷稅于稅法精神相違背,是國家法規政策所不允許的。而稅收籌劃是企業在稅法規定范圍內進行的一種正當活動,是企業對稅法進行精心研究和比較后進行納稅最優方案的選擇,這是稅法政策所引導和鼓勵的。因而,稅收籌劃是一種合理、合法的節稅行為,不是利用稅法漏洞和措辭上的缺陷來避稅,更不是違法的偷稅。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中,應該充分了解稅法的規定,嚴格按稅法規定辦事,自覺維護稅法的嚴肅性,防止因疏忽或故意而將正當的稅收籌劃引入避稅、偷稅。

4、選擇符合企業并購稅收籌劃環境及運作機制的會計政策

會計政策的選擇會影響應稅收益。為減輕企業的稅務負擔,我國企業要注意對會計政策的研究,選擇適當的會計政策來使企業利益最大化。

5、通過企業并購改變企業主體屬性來規避稅收,達到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

下面通過例子來簡要說明正確運用企業并購改變企業主體屬性來規避稅收納稅籌劃措施來獲取整體利益最大化。利用企業并購對增值稅進行稅收籌劃――通過并購變“小規模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 稅法依據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其中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13%或17%),進項稅額=可抵扣的購貨金額×稅率(13%或17%);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銷售額×征收率(4%或6%)。

籌劃思路: 由于一般納稅人可抵扣進項稅額,因而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往往重于一般納稅人。若小規模納稅人自身不具備轉化為一般納稅人的條件(主要是年應稅銷售額未達標準),則可以考慮并購其他小規模納稅人的方式來轉化為一般納稅人,從而享有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稅收待遇。

案例分析: 甲公司為工業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60萬元,該企業從一般納稅人購貨金額為45萬元。另有乙公司也為工業企業,也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50萬元,該企業從一般納稅人,購貨金額為40萬元(以上金額均不含稅)。此時,假設甲公司有機會并購乙公司,且是否并購乙公司對自身經營基本沒有影響。請對其進行稅收籌劃。

方案一 甲公司不并購乙公司。

a.甲公司應納增值稅= 60×6%=3.6(萬元)

b.乙公司應納增值稅= 50×6%=3(萬元)

甲公司與乙公司共應納稅額= 3.6+3=6.6(萬元)

方案二 甲公司并購乙公司,并申請為一般納稅人。

由于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工業企業,可申請為一般納稅人,則并購后的集團公司申請為一般納稅人后,應納增值稅= (60+50)×17%-(45+40)×17%=4.25(萬元)

由此可見,方案二比方案一本期少交增值稅2.35萬元 (6.6-4.25),因此,應當采取并購的方式。

四、結論

本文通過對企業并購稅收籌劃問題研究,對企業并購后的稅收籌劃問題的簡單討論,一個國家的法律建設,特別是稅法的建設,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開展稅收籌劃的方向和方法,加上各個地方情況不同,稅務部門對法規的理解也存在差異,都會影響籌劃的成功與否。但隨著納稅人權益保護意識的增強,企業并購稅務籌劃不僅會為納稅人所重視,也會為稅務機關所接受,所以稅務籌劃在中國前景廣闊。企業并購稅收籌劃是一項應當全面考慮、周密安排和布置的工作,“凡事預則立,不預則費。”在企業并購稅務籌劃的過程中一定要體現出“籌劃”這一特點。從資金、時間、業務類型、辦事人員質量、數量等各個方面統籌規劃,達到最終目的。企業并購稅收籌劃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如何進行稅務籌劃是在理論和實踐中不斷探討和摸索的問題,我僅就自己的認識談了一些粗淺的看法,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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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中秀.納稅籌劃寶典.機械工業出版社.2006-5.

[4]方衛平.稅收籌劃。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7-4.

篇8

關鍵詞:稅收籌劃;固定資產;增值稅;所得稅

2009年1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增值稅轉型,由過去的生產型增值稅轉換為消費型增值稅,其主要特點就是允許企業抵扣作為生產資料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的進項稅額,結合修改的營業稅和消費稅及2008年實施的實現內外資所得稅統一的新企業所得稅,新稅法對企業在固定資產方面的稅收征管做出了大量的規定,這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法律依據,由于固定資產往往占據企業資本的絕大部分,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節約大量的稅款成本,對于固定資產的相關稅收籌劃也顯得更為重要。由于我國的稅收籌劃起步較晚,學界的理論研究還不全面,因此,加強對企業的稅收籌劃的研究,形成系統的稅收籌劃安排已迫在眉睫。

一、稅收籌劃的基本要求

在新稅法下,企業在利用固定資產進行納稅籌劃時,應利用稅法留給企業的籌劃空間,在固定資產核算的各個過程(其有購建、初始計量、預計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折舊方法的選擇、維修的安排等)充分利用固定資產的避稅作用,在選擇使用固定資產可扣除項目的同時,應考慮使用以下要求進行籌劃:1.力爭財務收益最大化,考慮總體經濟利益2.考慮整體綜合性,同時考慮企業戰略目標。

二、稅收籌劃的個案分析

(一)固定資產的增值稅稅收籌劃

1.轉換身份減少增值稅銷項稅額

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其公式為:[含稅銷售額/(1+4%)]*4%*50%。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其公式為:[含稅銷售額/(1+3%)]*2%。因此企業可以申請獲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身份,而后將自己不用或者準備更新的固定資產予以賣出,減少增值稅的銷項稅額。

2.模糊資產用途,借以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其中包括稱為固定資產的不動產但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根據該規定,我們可以得出凡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固定資產都可以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不管其是否還用于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結論,我們可以在申報固定資產用途時對其用途進行模糊,使其能夠用于增值稅的應稅項目,其中房屋、廠房等不動產由于按規定不能進行增值稅的抵扣,故不在討論之列。

3.減少增值稅的銷項稅額

對于企業不使用或閑置的固定資產,不再予以賣出,不使其產生銷項稅額,但又不能使其占用企業的資金,那么我們可以將這些固定資產予以出租,獲取租金收入。

假設現有一臺機器設備,原值為100萬元,處于不用狀態,但企業預期市場經濟狀況好轉時還可以使用用。該項設備的殘值為0,可使用10年。

若將這項為100萬元的機器設備賣出,企業需向國家上繳增值稅17萬元,但是,若企業將該項機器設備進行出租的話,設一年10萬元的租金,那么企業只需向國家上繳0.5萬元的營業稅,并且企業還可以對這項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如果不計算資金的貨幣時間價值,企業在10年里向國家上繳共計5萬元的營業稅,將兩種方式進行對比后發現,企業節約稅款了12萬元。

(二)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收籌劃

假設企業現考慮購入一臺價值為100萬元的機械設備,該設備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凈殘值為0,使用直線法計提得折舊只能是一年為20萬;若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則第一年計提40萬,第二年計提24萬,第三年計提14.4,最后兩年計提10.8萬。假設貨幣資金時間價值為5%且在年末計提折舊,則產生的凈流量為7.33萬元。

企業在考慮使用哪種折舊方法時,應當關注企業當前的經濟狀況,由于當前經濟危機影響還沒有完全消退,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就可以采用工作量法或者是一般年限法,使得折舊的計提延退后到以后期間,適當的增加企業當前的利潤,給經營者以信心。當企業有減免所得稅的優惠期時,快速折舊的方法不僅不能實現減少企業的所得稅的目標,反而會加重企業的稅收負擔。

(三)固定資產大修理的稅收籌劃

新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準予扣除。這里的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延長2年以上。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而對納稅人發生的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由此可見,在修理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過程中,暗藏著許多稅收籌劃機會。如果企業能在盈利期間及時制定好固定資產的修理的安排,而不是等到其不能使用時才進行大修理,使固定資產的大修理盡量的分解為固定資產的日常修理或分解為幾個期間的幾次修理,從中獲得可觀的稅收利益。

綜上所述,無論企業進行何種稅收籌劃,其最終都可歸位于減少所得稅的繳納,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節約大量的稅款成本。成功的稅收籌劃可以加強企業的納稅意識,促進國家的相關稅收法律的不斷提高和完善,提高國家宏觀調控的實施效果,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須與稅務部門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因為,只有得到認可的稅收籌劃安排才可能避免稅收稽查風險。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將為企業的發展帶來不必要的危機,所以企業應該積極納稅,同時也要合理納稅,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作者單位:福建省南平市煙草公司順昌分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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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萍.稅收籌劃的經濟意義分析.金融經濟(理論版).2006,8:161~162

篇9

【關鍵詞】 高新技術企業; 稅收籌劃; 稅收優惠

近年來,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迅速崛起,已成為國民經濟中增長最快、帶動作用最大的產業,在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促進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方面起了關鍵作用。在依靠外部環境改善和國家政策支持謀求發展的同時,高新技術企業如何利用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結合自身的企業特征及運營特點,為企業量身定制一套最優稅收籌劃方案,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降低企業整體稅負,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是每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必須要關注的問題。

一、未雨綢繆――做好前期規劃工作

這是作為每個企業投資者首先必須抓住的基本要點,更是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能否成功的關鍵。

一是要確定有利的產業領域。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涉及的產業領域很多,有電子產業、機電一體化、生物工程、軟件開發、集成電路等等,不同領域產業所涉及的稅收政策也不盡相同,這就要求投資者認真考慮不同領域稅收政策的差異,進行必要的稅收規劃。

二是要辦理必要的資質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享受,往往是建立在企業資質之上,每項政策優惠最終能否獲得,關鍵看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和審批,其直接依據就是各類資質證書文件。所以,企業應盡快申報自身的知識產權或提前安排以獨占使用方式擁有該自主知識產權,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軟件企業證書等資質至關重要,這也是稅收籌劃不得不把握的關鍵環節。

三是要與稅務機關保持良好的溝通。一項稅收優惠能否獲得,稅收籌劃能否成功,最終決定在當地稅務機關對稅收優惠的審批這一關上,這就要求企業的相關財務人員和管理人員時常與當地稅務部門保持良好的溝通,及時了解和掌握最新信息,適時調整納稅籌劃策略,才能保證籌劃的時效性、超前性和成功率。

二、明智選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高新技術企業銷售、進口貨物以及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都必須依法交納增值稅。增值稅的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及會計核算健全與否,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雖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權按規定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享有進項稅額的抵扣權;而小規模納稅人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享有進項稅額的抵扣權,但是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不一定會重于一般納稅人。

首先,最近新修訂的增值稅條例對小規模納稅人不再設置工業和商業兩檔征收率(6%和4%),將征收率統一降低至3%。同時對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也作了調整,將工業和商業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額標準分別從100萬元和180萬元降為50萬元和80萬元。該項規定的調整,無疑大大減輕了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尤其是初創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負。其次,高新技術企業的產品多為高附加值產品,增值率高的可達60%以上,但其消耗的原材料少,因而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較少。再次,企業在暫時無法擴大經營規模的前提下,實現由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的轉換,必然要增加會計成本。如增加會計賬簿,培訓或聘請高級的會計人員等。如果小規模納稅人由于稅負減輕而帶來的收益尚不足以抵減這些成本的支出,則寧可保持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最后,企業購入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被排除在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范圍外,這無疑加重了利用先進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負擔,直接影響了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

總之,高新技術企業由于生產的大多為高附加值產品,這些技術含量高、增值率高的高新技術產品中可以抵扣的進項稅的成本含量很低。所以,對于規模不大的高新技術企業,選擇為小規模納稅人較合適;對規模較大的高新技術企業一般納稅人,可以通過分立的形式,盡可能降低分立后各自的銷售額,使其具備小規模納稅人條件而變為小規模納稅人,從而取得節稅利益。

三、降低稅基――費用最大化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具體來講,原計稅工資標準取消,可以按實際支出列支;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標準、捐贈扣除標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條件放開,對于內資企業來說,扣除限額得到大幅提升。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在新所得稅法限額內,在不違規的前提下,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即在規定范圍內充分列支工資、捐贈、研發費用及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盡量使扣除數額最大化,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最大化。

例如,新《企業所得稅法》第30條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實行100%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結合過渡期稅收優惠政策,特區新辦高新技術企業“三免三減半”,西部地區鼓勵類企業“兩免三減半”的優惠,對于研發費用集中性的投產初期的企業可以做一定的選擇,以便能充分享受稅收優惠。

四、準確把握――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可以將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充分享受到位。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新設高新技術企業需經營一年以上,新設立有軟件類經營項目的企業可以考慮先通過申請認定“雙軟”企業資格,獲取“二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五年經營期滿后,再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能獲取更大的稅收利益;無法掛靠“雙軟”企業獲得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通過收購并變更設立一年以上的公司獲取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在不同的時期都有許多條款,如:免征增值稅、不征收增值稅、軟件生產企業軟件產品的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集成電路產品其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政策,一般納稅人銷售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可按6%的征收率計算納稅,并準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等。高新技術企業要具體分析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同稅收優惠政策的條款相對照,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有利于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更是隨處可見。舉例如下:

一是對于符合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其中對于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作出了規定,因而對于欲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的企業必須對研發費用從長計劃。

二是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三是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轉讓技術所有權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是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從稅收的角度看比直線法可以增加當年的費用,抵減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應做好準備,規劃好企業的經營范圍、研發費用、高新收入、科技人員等關鍵性的技術點。

另外,高新技術企業在日常核算中也要關注細節。在財務核算上,注意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的差異;避免將資本性支出變為經營性支出;正確區分各項費用開支范圍,注意不要將會務費、差旅費等擠入業務招待費;在免稅和減稅期內應盡量減少折舊,在正常納稅期內應盡量增加折舊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等等。

值得指出的是,稅收籌劃作為納稅人的一種理財手段,可以為企業節約納稅,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壯大企業經濟實力,但也存在籌劃不當違法偷稅的風險。因此,高新技術企業應立足資源優勢,不斷加大技術創新的投入和產出,遵循科學的稅收籌劃原則,正確掌握和熟練運用稅收籌劃策略,才能真正取得稅收籌劃的成功,為企業創造出較高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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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閻靜.論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J].合作經濟與科技,2007.

篇10

關鍵詞:營改增 企業 稅收籌劃 必要性 影響 策略

一、營改增政策出臺的必要性研究

營改增政策的出臺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對于各行各業的長遠發展來說都會有著一定的積極影響,此外就目前我國的稅務環境來看,存在重復征稅的現象,稅負成本普遍偏高,增值稅的抵扣聯常常被擾亂,營業稅和增值稅兩種稅收制度的并存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稅務工作人員的壓力,所以基于此,營改增政策的出臺和落實是十分必要和重要,同樣也是值得各行各業深度研究和掌握的政策。

二、營改增對企業納稅的影響

企業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后,在給企業帶來了一定的積極影響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不利影響,積極影響主要表現為一下幾點,首先,營改增之前企業的的營業稅大多是是以5%的稅率來進行征收的,而營改增后,如果納稅人被認為是小納稅人制需要按照3%的的稅率來繳納增值稅;其次,營改增后企業的進項稅可以抵扣,所以營改增企業只要有增值稅進項稅額就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掉,這樣一來會有效的降低企業的稅務壓力;總之,從營改增的試點和實施效果來看,營改增對于研發與技術服務行業、文化創意服務信息技術服務行業、咨詢服務行業來說都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稅負壓力,對于其他行業來說稅負壓力也會相應的有所降低。

但是一個新事物的出現必定是利弊同在的,所以營改增在給企業帶來了一定的積極影響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不利影響,首先,營改增對于企業最大的好處就是增值稅可以進項抵扣, 但是有些營改增企業往往在抵扣上出問題,導致進項抵扣失敗;其次,一些企業沒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權利,所以增值稅發票的獲得也是一件比較困難的問題;此外,不同行業由于面臨的稅收具體環境不同,也會導致稅負的影響不同,據統計營改增后交通運輸行業在短期內稅負會稍微上升。

三、基于營改增環境下的企業稅收籌劃策略

由上述的分析和研究顯示,利用好營改增政策能夠有效的降低企業的稅負壓力,而利用不好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業的稅負壓力,給企業帶來更多的風險和壓力,所以筆者結合多年的工作經驗和相關的調查研究就營改增環境下提出了以下幾點稅收籌劃策略。

(一)正確選擇納稅人身份

納稅人身份的正確選擇,能夠使得企業充分的利用營改增稅收優惠政策,降低自身的稅負壓力,所以企業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第一,要明確掌握一般納稅人和小納稅人的分界點,即應稅服務年的銷售額在500萬以下的納稅人可以申請為小納稅人,而在500萬以上的納稅人需要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條款來進行納稅;第二,企業需要明確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有明顯的稅負降低作用,所以企業在納稅的稅后盡量要以小納稅人的身份呈現;第三,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提出使公司能夠以小納稅人身份納稅的方法,例如企業可以把一些應稅服務分離出去建立新的公司,使企業符合小規模納稅人的要求;通過合理安排銷售額的方法,把銷售額推遲使企業的應納稅額低于500萬等。

(二)適當的調整企業產業鏈的定價體系

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后,企業相應的也獲得了開具增值專用發票的權利,而且增值稅只有有且只有在具有增值稅發票的情況在才可以進行抵扣,所以對于企業來說,可以適當的調整企業產業鏈的定價體系來抵消更多的稅款,降低自己的稅負壓力。所以在產業鏈中,如果企業的上游企業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就可以適當的增加進貨價格,對于下游企業來說,如果也是一般納稅人,那么企業可以適當的調高銷售價格,這樣一來,就會有比較多的進項稅進行抵扣,進而能夠有效的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使得企業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聯系

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聯系也是營改增背景下的企業稅收籌劃的重要策略之一,這樣一來,一方面能夠使企業能夠在第一時間及時的了解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能夠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的準備相關的材料和資料,更快更好的獲得更多的稅收優惠;另一方面,企業要加大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保管力度,避免發票丟失后到稅務部門進行作廢、開具紅字發票、退票等處理工作時帶來的不必要的麻煩,而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聯系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四)提高企業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企業相關工作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也是降低企業稅負壓力的重要舉措之一,這就要求企業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首先要提高財務人員的會計核算能力,使其能夠輕松的應對較多的會計科目,避免人為的核算錯誤造成的進項稅抵消的錯誤;其次,要提高其經營政策能力,使其能夠及時的掌握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使企業能夠盡早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此外,要培養其愛崗敬業的意識,使其能夠處處為企業的發展著想,以企業為家,不斷的提高自身的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

四、結束語

總之,營改增在給企業帶來了一定的有利影響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不利影響,如何有效的規避營改增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使營改增政策的價值實現最大化是需要相關工作人員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標,所以企業的工作人員一定要充分的掌握營改增的政策精髓,結合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和戰略目標提出切實可行的營改增環境下企業稅收籌劃策略,這樣一來能夠在有效的降低企業稅負壓力的基礎上促進企業實現長遠的發展和進步,使企業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