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的基本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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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現象學;科學論;邏輯學;純粹邏輯學;超越論邏輯學;胡塞爾;
作者簡介:張浩軍(1980-),男,甘肅武威人,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外國哲學專業2005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德國近現代哲學。
現象學從開創之初就與邏輯學結下了不解之緣,胡塞爾一生都沒有放棄過對邏輯學問題的探討。從《算術哲學——心理學的和邏輯學的研究》(第一卷,1891)到《邏輯研究》(第一卷:《純粹邏輯學導引》,1900;第二卷:《現象學研究與認識論》,1901),從《形式邏輯與超越論邏輯:邏輯理性批判的一種嘗試》(1929)到《經驗與判斷:邏輯譜系學研究》(1938),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把胡塞爾的思想歷程簡單地劃分為前現象學時期(即1900年《邏輯研究》第一版發表之前),本質現象學時期(即從1900年至1913年《純粹現象學和現象學哲學的觀念》的第一卷《純粹現象學通論》,簡稱《觀念I》,發表之前)和超越論現象學時期(即《觀念I》發表之后)這三個階段的話,那么胡塞爾在每一個階段都研究了邏輯學問題,可以說邏輯學是胡塞爾思想發展中的一個一貫的主題。
邏輯最初被設想為一門科學論(Wissenschaftlehre,theoryofscience),科學論的任務是為可能科學提供一種先天的根據:即科學是如何可能的?由于科學本身的可能性不能通過科學的事實而被表明,所以,為科學奠基的任務就落在了作為科學論的邏輯身上,即落在了邏輯的先天原理和理論上。但是,由于邏輯本身就其可能性而言也是成問題的,而且在不斷的理性批判中呈現出了越來越多的問題。所以這些批判引導我們從作為理論的邏輯返回到了邏輯理性(logischeVernunft)以及與邏輯相關的新的邏輯領域,即為客觀邏輯進行根本奠基的主觀邏輯。在胡塞爾看來只有通過邏輯理性批判,通過超越論的主觀性所奠基的現象學邏輯,一門真正的科學論才能得以被建立起來,真正科學的建立才有了牢固的根基。
一、邏輯學作為問題
1891年,胡塞爾哲學生涯的第一部著作《算術哲學》(第一卷)的發表,標志著他探索“嚴格科學”的道路的最早嘗試,在英國經驗論和布倫塔諾描述心理學的影響下,胡塞爾試圖運用心理學的“科學”方法來澄清“數”和“邏輯”的基礎和起源,最終認為數學與邏輯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規律都是心理的構成物。正如他所描述的那樣:“只要隨便看一眼邏輯學文獻的內容,上述說法就可以得到證實。這些文獻所討論的始終是些什么呢?概念、判斷、推理、演繹、歸納、定義、分類等等——所有這些都是心理學,只是根據規范的和實踐的觀點進行了選擇和整理而已。無論人們對純粹邏輯學(reineLogik,purelogic)做如何嚴格的限制,都無法把心理學的東西從它之中排除出去。”[1]51由于胡塞爾在《算術哲學》中對基本概念的澄清是在對心理行為的描述心理學分析中進行的,因而在此書發表后不久,他便受到了指責。最主要的批判來自于數學家和邏輯學家G·弗雷格(GottlobFrege),他在《算術哲學》一書的書評中指出胡塞爾把數學和邏輯的基本概念和規律心理學化了,必須“要把心理學和邏輯學的東西,主觀的東西和客觀的東西明確區別開來”[2]8。
胡塞爾本來計劃出版《算術哲學》的第二卷,但是由于心理主義的困境使他放棄了這個計劃并開始轉向了對心理主義的批判。幾年后,胡塞爾在回顧這一轉折時說:“一系列無法避免的問題……不斷地阻礙并最終中斷了我多年來為從哲學上澄清純粹數學所做的努力的進程。除了有關數學基本概念和基本觀點的起源問題之外,我所做的努力主要與數學理論的和方法方面的難題有關。那些對傳統邏輯學或無論做了多少改革之后的邏輯學的闡述來說顯而易見的東西,即:演繹科學的理性本質及其形式統一與符號方法論,在我對現有演繹科學所做的研究中卻顯得模糊可疑。我分析得越是深入,便越是意識到:負有闡明現時科學之使命的當今邏輯學甚至尚未達到現時科學的水準……而我在另一個方向上卻糾纏在一般邏輯學和認識論的問題中。我那時以流行的信念為出發點,即堅信:演繹科學的邏輯學和一般邏輯學一樣,對它們的哲學闡明必須寄希望于心理學。因此,在我《算術哲學》的第一卷(也是唯一發表的一卷)中,心理學的研究占了極大的篇幅。我對這種心理學的奠基從未感到過完全滿意。在論及數學表象的起源問題,或者在論及確實是由心理因素所決定的實踐方法的形成時,我感到心理學分析的成就是明白清晰而且富于教益的。然而,思維的心理聯系如何過渡到思維內容的邏輯統一(理論的統一)上去,在這個問題上我卻無法獲得足夠的連貫性和清晰性。此外,數學的客觀性以及所有科學的客觀性如何去俯就心理學對邏輯的論證,這個原則性的懷疑就更使我感到不安了。這樣,我建立在流行的心理學信念——用心理學分析來邏輯地闡明現有的科學——之上的全部方法便發生了動搖,這種情況愈來愈迫使我對邏輯學的本質,尤其是對認識的主觀性和認識內容的客觀性之間的關系做出普遍批判的反思。每當我對邏輯學提出一定的問題并期望從它那里得到解答時,它給我的總是失望,以至于最后我不得不決定:完全中斷我的哲學—數學研究,直到我在認識論的基本問題上以及在對作為科學的邏輯學的批判理解中獲得更為可靠的明晰性為止。”[1]前言1因此,胡塞爾從對數學的基本概念的研究最終轉向了對邏輯學的本質問題的研究,轉向了對純粹認識論問題的研究。在《算術哲學》發表后將近十年的時間里,他將主要經歷都放在了對這些問題的艱難的反思上。
二、邏輯學的性質
1900年胡塞爾發表了《邏輯研究》的第一卷《純粹邏輯學導引》(以下簡稱《導引》)。在這一卷中,胡塞爾自覺地從一個心理主義的追隨者變成了一個心理主義的反叛者。他深刻地批判了當時在哲學界占據統治地位的心理主義觀點,明確地界定了邏輯學的性質,提出了純粹邏輯學和理論科學為實用科學奠基的觀念。
在胡塞爾看來,《導引》所要達到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對心理主義的清算,而是對邏輯學的觀念科學性質的界定。該卷“引論”部分的最后一段話清楚地表明了胡塞爾在這一卷的基本思路:“我們的目的實際上并不在于對這些傳統的爭執進行劃分,而是在于澄清包含在這些爭執中的原則差異并且最終澄清一門純粹邏輯學的根本目的。因此,我們必須走這樣一條道路:我們以當前幾乎受到公認的對邏輯學的規定,即工藝論的規定為出發點并且確定這個規定的意義和對它的論證。然后我們很自然地要提出關于這門學科的理論基礎的問題,尤其是它與心理學的關系問題。從根本上看,這個問題與認識論的主要問題,即與認識的客觀性有關的問題即使不完全相合,也可說是在主要部分上相合。我們所做的與此有關的研究所得出的結果是劃分出一門新的、純粹理論的科學,它構成任何一門關于科學認識的工藝論的最重要基礎并具有一門先天的和純粹論證性科學的特征。它便是康德以及其他形式的和純粹的邏輯學代表人物所企圖建立的科學,但他們沒有正確地把握和規定這門科學的內涵與范圍。這里的思考所得出的最后一個成就在于得出了關于這門有爭議的學科的本質內涵的明晰概括的觀念,隨著這個觀念的得出,我們對上述爭論的立場也就自然而然地得以明了了。”[1]7-8
從胡塞爾的這段話來看,《導引》首先要討論的是邏輯學的性質問題。即“1.邏輯學是一門理論性學科還是一門實踐性學科(一門工藝論)。2.它是否獨立于其他科學,尤其是獨立于心理學或形而上學。3.它是否是一門形式學科,或者像人們習慣于說的,它是否僅僅與認識的形式有關,它是否也須注意認識的質料。4.它是具有先天的和證實性學科的特征,還是具有經驗的和歸納性學科的特征。”[1]6-7
也就是說,邏輯學究竟是作為一門規范的或實踐的學科而與作為經驗科學的心理學相對立,還是作為一門觀念科學或理論科學而與作為事實科學的心理學相對立。在胡塞爾看來,心理學作為經驗科學只能得到事實可靠的真理,而邏輯學作為先天科學或觀念科學探討的是本質可靠的真理。人們無法從事實科學中推導出本質科學,反過來,本質科學卻對事實科學具有奠基作用。只有帶有理論科學奠基特征的科學才是真正的科學,而一門沒有經過本質科學奠基的科學則是不成熟的科學,理論科學是實踐科學的基礎。他認為:“顯而易見,任何一門規范學科,尤其是任何一門實踐學科的前提都是由一門或幾門作為基礎的理論學科來構成的,就是說:任何一門規范學科都必定擁有某種可以從所有規范化做法中分離出來的理論內涵,這種理論內涵本身的自然產地是在一門理論學科之中,無論這是一門已形成了的理論學科,還是一門尚待建立的理論學科。”[1]45-46理論學科由于其內在的、先天的必然性而必須先行于所有其他具體的學科,并且必須在方法上和理論上為所有其他學科奠基。邏輯學尤其是純粹邏輯學既不是經驗科學(如心理學),也不是規范科學(如倫理學、形式邏輯),而是理論科學或觀念科學,它構成經驗科學和規范科學的基礎。
實際上,胡塞爾本人并不否認邏輯學的規范性質。他只是認為,純粹邏輯學構成了邏輯學的理論基礎,它作為抽象的、理論的學科為普通的、實踐意義上的邏輯學奠基。邏輯工藝論的根本理論基礎并不是在認識心理學之中,而是在純粹邏輯學之中。也就是說,胡塞爾要求劃分作為科學論的純粹邏輯學和作為方法論的規范邏輯學,邏輯學應當包括這二者。作為科學論的純粹邏輯學代表了科學的本質,作為方法論的規范邏輯學則代表了工藝的本質,胡塞爾也用醫學和治療術、純粹幾何學與土地丈量術之間的關系來比喻純粹邏輯學與方法邏輯學之間的關系,強調規范科學對理論科學的依賴性:規范科學從理論科學中獲得所有那些使它們成為科學的東西,這就是理論性的東西。純粹邏輯學或純粹哲學的研究對象是“理論性的東西”。所謂“理論性的東西”,就是使所有科學(不論是規范科學,還是各門具體科學)成為“學”(—logy,—logie)的東西。從事科學的人并不關心他賴以進行思想的那些原則,作為純粹邏輯學的理論哲學就是要澄清科學中所使用的觀念。科學的統一正是由理論的統一來規定的,這種規定性賦予理論科學(觀念科學)以科學的至尊地位,即使理論科學不是最有用的、也是最有價值的科學。[3]19-20
三、純粹邏輯學作為科學論
在胡塞爾看來,像數學家、物理學家和天文學家等等自然科學家和其它具體科學的研究者“為了實施哪怕最重要的科學計劃也不須要明察他行動的最終根據,并且,即使已獲得的成功對于他和其他人具有理性信念的力量,他也不會去要求證明他的推理的最終前提以及要求探討那些作為他的方法之基礎的原則。然而,所有科學的不完善狀態都恰恰與此有關。我們這里所說的不完善性并不是指這些科學在研究它們各自領域的真理時所隱含的不完整性,而是指它們在從事這些研究時所缺乏的內在明晰性和合理性”,[1]9-10也就是說具體科學并不是一種清晰透徹的理論,它們并不是從最終的原理和根據出發,使其概念和命題建立在完全明見的基礎之上,它們所采取的每一個步驟,也沒在其真實性和必然的有效性上得到論證。
在胡塞爾看來,為了實現真正科學的目標就需要形而上學與科學論對具體科學進行規范和指導。“形而上學的任務在于,對那些未經考察、甚至往往未被注意、然而卻至關重要的形而上學前提進行確定和驗證,這些前提通常是所有探討實在現實的科學的基礎。”[1]10-11由于形而上學僅僅涉及到那些與實在現實有關的科學,但并不是所有的科學都與實在現實有關,比如純粹數學科學便是如此,它們的對象是數、量、集合、關系等等,這些對象完全獨立于實在的有或無,并且僅僅被看成是純粹觀念規定的載體,所以為了對這些與實在現實無關的抽象的、觀念的領域進行研究,就需要一門與數學、形而上學不同的新的科學,這門科學涉及所有的科學,其目的在于研究那些使科學成為科學的東西,這門新的科學就是所謂的科學論。然而問題在于,科學論是否可能呢?如可能,則如何可能?
依照胡塞爾,科學的目的在于認識,在知識中我們擁有真理。但是科學所提供給我們的知識并不是“單純的”多樣性,而是復雜的多樣性。用他的話說就是:“知識之間雖然有實際的親緣關系,但它還沒有構成那種科學所特有的、在知識的多樣性中的統一性。一組個別的化學認識肯定無法論證一門化學的科學。科學所要求的東西顯然要更多,即要求在理論意義上的系統聯系,其中包括對知識的論證以及在論證的順序上的合理的銜接和調整。因此,科學的本質中包含著論證聯系的統一,在這種聯系中,不僅個別的認識,而且論證本身以及被我們稱之為理論的論證之更高組合都已獲得系統的的統一”。[1]14在胡塞爾看來,所有論證中都存在著某種不是此時此地的推理所特有的、而是對于推理的整個種類來說典型的“形式”,并且所有這類推理的正確性都要靠它們的形式來保證,所以有規則的形式不僅使得諸科學的存在得以可能,由于形式相對于知識領域而言具有獨立性,所以也使得一門科學論、一門一般邏輯學的存在得以可能,倘若這種獨立性不存在的話,那么也就不存在一門一般的邏輯學,存在的將會是一些相互并列的、與各門科學個別相應的邏輯學。在這里,所謂的“一般邏輯學”也就是“純粹邏輯學”,就是科學論。正如胡塞爾在《邏輯研究》的“作者本人告示”中所說得那樣:“純粹邏輯學是觀念規律和理論的科學系統,這些規律和理論純粹建基于觀念含義范疇的意義之中,也就是說,建基于基本概念之中,這些概念是所有科學的共有財富,因為它們以最一般的方式規定著那些使科學在客觀方面得以成為科學的東西,即理論的統一性。在這個意義上,純粹邏輯學是關于觀念的‘可能性條件’的科學,是關于科學一般的科學,或者,是關于理論觀念的觀念構成物的科學。”[1]前言Ⅻ
在胡塞爾看來,科學論可以分為理論的科學論和規范的科學論,更確切地說,可以分為理論科學的科學論和規范科學的科學論。就理論科學而言,科學論的任務在于:“探討各門作為這種或那種系統統一的科學,或者說,它要探討:哪些東西在形式上將科學規定為科學,哪些東西決定了科學內在地劃分為各個區域、各個相對封閉的理論,哪些東西是科學的根本不同的種類和形式等等。……而且不僅僅只是探討在科學中出現的知識方法,它應當還包括對那些本身也叫做科學的知識方法的探討。科學論不僅要區分有效的和無效的論證,而且還應當區分有效和無效的理論與科學。”[1]24
在科學論的意義上,邏輯學應當是一門規范學科。因為“邏輯學研究的是,真實有效的科學包含著什么,換言之,構成科學觀念的是什么,通過這種研究,我們便可以確定,經驗的科學是否符合它們的觀念,或者,它們在何種程度上接近這些觀念,以及在何種程度上違背這些觀念。這樣邏輯學便可以將自己稱為規范科學”,[1]24-25“如果科學論為自己提出一項深入的任務,即:研究那些作為我們的支配力之基礎、作為實現有效的方法之前提的各種條件,并且,提出如下的規則:我們如何用機智的方法去獲得真理,如何確切地為科學劃界并建立科學,尤其是如何發明或使用各種在這些科學中有用的方法,以及我們應當如何在所有這些方面避免犯錯誤;如果科學論為自己提出以上這些任務,那么它就成為一門關于科學的工藝論。”[1]25-26
四、歐洲科學的危機與超越論邏輯學的建立
自《邏輯研究》提出了“純粹邏輯學”的觀念和任務之后,胡塞爾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沒有再專門論述過關于邏輯學的問題,但這并不表明,邏輯問題在胡塞爾那里終結了,實際上,他在為更深入地解答“純粹邏輯學”的問題進行思想和方法的準備,胡塞爾于1929年出版的《形式邏輯與超越論邏輯》正是他晚年集中探討邏輯學問題的成果。《形式邏輯與超越論邏輯》承接了《純粹邏輯學導引》所提出的建立一門作為科學論的純粹邏輯學的任務,豐富和深化了《導引》所提出的邏輯學問題,對傳統形式邏輯的迷誤和缺陷進行了嚴厲的批判,并且對形式邏輯做了擴展,提出了用超越論邏輯(transzendentaleLogik)為形式邏輯奠基的思想,最終把邏輯之物的明見性問題回溯到了超越論的主觀性問題上,通過邏輯理性的自我批判而最終建立起了一門真正的科學論。
在該書的“導言”中,胡塞爾認為,真正意義上的科學,最初產生于柏拉圖對邏輯學的奠基。柏拉圖的邏輯學和科學論負有這樣的使命,即“首先使事實科學(faktischeWissenschaft)成為可能,并且在實踐上引領它們。甚至就在這項任務的完成中,邏輯學實際上促成了精確意義上的科學的產生。這種科學有意識地以邏輯的科學觀念為基準,力求實現這種可能性:即嚴格的數學和自然科學,我們的近代科學就是其在更高階段上的發展。然而,邏輯學與科學之間的原初關系卻在近代以一種顯著的方式發生了倒轉。科學獨立了,構造出了許多高度不同的方法,但未能足夠滿足批判地證成自身(Selbstrechtfertigung)的精神。科學的成果雖然確實可行,但其成就卻并非最終明晰的。它們所構造出的方法雖然不是在日常意義上素樸的,但依然是一種更高階段上素樸的東西,因為它們放棄了從純粹的原理出發,依據純粹的觀念,證成(rechtfertigen)最終先天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的方法。換句話說,邏輯本來是方法的領頭人(Fackeltr?gerin),是以可能的認識和科學的純粹原理學說為己任的,但是在其發展中卻放棄了這一歷史任務而遠遠落伍了。”[4]6在胡塞爾看來,十七世紀改革自然科學的壯舉是通過對真正的自然認識的本質和必要條件的邏輯反思,對它的根本目標和方法的反思而確定的。笛卡爾的《方法談》(DiscoursdelaMéthode)和他的《第一哲學沉思集》(MeditationesdePrimaPhilosophia)就是對徹底和普遍的科學理論的追求的表達。在他看來,邏輯在近代開端時期還是科學的科學,然而此后這種本質性的關系就發生了轉變:“科學把自己理解為各種專門學科,它不再關心邏輯,甚至輕蔑地把它排斥在一邊。但是這本身在近代就完全偏離了它自己的本來意義和不可推卸的責任。這樣的科學不再探求科學的純粹本質規范及其本質形態,從而不能在根本上對科學作出貢獻,不能在每一步驟上說明它的方法和推論的正當性。這樣的科學在其理念和問題提法上更喜歡以事實科學,特別是以受敬佩的自然科學為指導。”[4]7“科學的發展,邏輯的停滯——這是近代的科學狀況”。[5]前言ⅹⅹⅹⅶ
于是,現代科學就這樣放棄了自柏拉圖以來活躍在各門科學中的真正科學的理念以及科學在實踐上自我負責(Selbstverantwortung)的根本精神。這種根本精神一貫要求,任何知識都必須從最初的和完全明晰的原理出發加以說明,不對此追問就不賦予任何意義。與此同時,歐洲科學也從根本上失去了對自己、對其絕對意義的偉大信仰——相信科學將成為智慧,將成為真實地理性地對自我、對世界、對上帝的認識,并以此實現更完美、更符合人性的、幸福康樂的生活。這種偉大的信仰,這種將取代宗教信仰的信仰,在今天的大多數人中已經失去了它的力量。人們就這樣生活在一個變得不可理解的世界中,人們不去追問目的,不去追問被理性和意志所承認的意義。造成這種情況,邏輯本身也有責任,因為“科學的危機從根本上來說是邏輯的危機,如果說科學已經偏離了它的理想的話,那么這是由于邏輯未能使這個理想變成明晰的,而且沒有引導科學的發展”,[6]ⅹⅹⅹⅲ邏輯沒有堅持行使它作為純粹的和普遍的科學論的歷史任務,而是蛻變為了一門特殊科學。
在胡塞爾看來,當我們認識到真正的人性和徹底自我負責的生活不可分離,并因而認識到科學的自我負責與人生的總的自我負責不可分離時,那么我們就必須對整個的生活和總的文化傳統作一番深入透徹的反思,通過意義研究(Besinnung,sense-investigation)來尋求最終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如果說科學理論的問題是哲學的主要課題的話,那么我們就必須通過批判當今的哲學來進行這種反思。但是,“在當今哲學十分混亂的形勢下,這樣做希望渺茫。因為當代哲學的文獻雖浩如煙海,但缺乏統一的方法,以致有多少哲學家就差不多有多少種哲學。”[4]10因此,我們必須采取像笛卡爾式的普遍的反思,以一種徹底的批判精神來重新恢復從絕對奠基出發的真正科學的觀念,即古代柏拉圖的觀念,這也就是說,追問作為包括所有實證科學的知識在內的一切知識的前提的最終基礎。這種徹底的科學奠基的第一次嘗試,即笛卡爾自我—我思(egocogito)的嘗試,沒有獲得成功。從絕對的、認識的主觀性出發,在整體上對科學作絕對的奠基、對哲學作絕對的奠基,直到超越論現象學產生之前,一直未能成功。
在胡塞爾看來,近代科學所缺乏的東西就是真正的邏輯,這種邏輯包括“科學論”的所有問題和學科。由于一門獨立發展的觀念的含義構成物的邏輯學如同一般實證科學一樣是非哲學的,它在其自身之中缺乏一種使它能夠最終實現自我理解和自我證成的原初的真正性,它也沒有任何規范,能夠幫助實證科學超越其實證性,所以一門真正的哲學邏輯學,一門全面解釋真正的一般科學的本質可能性的,并且因此能夠引導真正的科學發展的科學論,最終只能夠在與一門超越論現象學的關系中成長起來。“一門作為超越論邏輯的邏輯學,用認識的最深刻的自身認識之光照亮了所有科學的道路并且使它們在所有的行為上都變成了可理解的。”[4]20超越論現象學的基本觀點在于,“在每一個對象性中都包含著一個與此相關的主觀性構造成就。”[7]281與此相關,超越論邏輯學要求探討形式邏輯構成物的主觀構造成就以及貫穿在這些構造成就之中的本質規律性,作為純粹理論興趣的最高功能,它意圖揭示那些賦予科學以真正科學的可能意義的超越論的原理系統。
“因此,只有在現象學的意義上,一門超越論地被澄清的和被證成的科學才能夠成為一門最終的科學;只有一個超越論地—現象學地被澄清的世界才能夠成為一個最終被理解的世界;只有一門超越論的邏輯才能夠成為一門最終的科學論,即一門關于所有科學的最終的、最深刻的并且是最普遍的原理和規范的理論。”[4]20
五、結語
篇2
【關鍵詞】邏輯;邏輯系統;必然
一、邏輯的研究對象
邏輯是什么?從人們公認的邏輯創始人亞里士多德以來,千百年間,邏輯學家們眾說紛紜,至今都沒有一個統一明確的定義。每個邏輯學家在進行邏輯研究時,都會面臨這個問題,基于不同的邏輯觀,對此問題的回答只能是莫衷一是。在我國,金岳霖先生是最早對此問題有所回答的邏輯學家之一。
金岳霖先生對邏輯的認識與亞里士多德對邏輯的認識大致上是一致的,在亞里士多德的著作《工具論》中有兩處關于邏輯是什么的表述。在《論辯篇》中,他這樣描述過,“推理是一種論證,其中有些被設定為前提,另外的判斷則必然地由它們發生。”在《前分析篇》中,他對三段論的解釋中也有過描述,“三段論是一種論證,其中只要確定某些論斷,某些異于它們的事物便可以必然地從如此確定的論斷中推出。所謂,‘如此確定的論斷’,我的意思是指結論通過它們而得出的東西,就是說,不需要其他任何詞項就可以得出必然的結論。如果一個三段論除了所說的東西以外不需要其他什么就可以明確地得出必然的結論,那么我們稱這個三段論是完滿的;如果一個三段論需要一個或多個盡管可以必然,從已設定的詞項中推出但卻不包含在前提中的因素,那么,我們就稱這個三段論是不完滿的。”
金岳霖先生與亞里士多德一樣,對邏輯的定義并沒有明確地給出,但是在他的一些著作中,我們也可以找到一些相關的表述。他認為,“如果論理(邏輯)學的定義――狹義的定義――是研究命題與命題間的必然關系的學問,則論理(邏輯)學的對象――的性質也就包含必然的性質。”他還說過,“邏輯是一個命題或判斷序列,或可以任意命名的從一個得出另一個的序列。但是它不是任意一個序列或具有許多可選序列的序列,它是一個序列并且只是這個序列,它是一個必然序列。”此外,他還認為“邏輯學的對象――邏輯――就是必然的理。必然的理當然沒有傳統與數理的區別。邏輯性,雖然有傳統與數理的分別,而邏輯沒有,它只是必然的理而已。”
在上述亞里士多德和金岳霖先生關于邏輯的論述中,有一個詞匯出現的頻率很高,它就是“必然”。從中我們不難看出,“必然”是金岳霖先生探討邏輯的重心,它是我們全面把握金岳霖先生邏輯思想的主線,也是我們探究邏輯的本質的關鍵。
二、必然的邏輯解釋
金岳霖先生在《釋必然》中,將必然分為三類,即心理方面的必然、事實方面的必然和論理(邏輯)方面的必然。第一,心理方面的必然,所指的就是個人的感覺,此種必然因為以人為判斷主體,故而有不同的意義。這種事情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見,特別是涉及到人的感情方面,如一個失戀的人有了“必”死之心,仇恨可以使人有“必”報之志,此處的“必”是人自己心理的感覺。第二,事實方面的必然,不是人的心理問題,金岳霖先生將此種必然分為兩部分來進行闡述,即經驗中事實的必然和自然科學中事實的必然。經驗中事實的必然是人們根據日常生活經驗而得來的。這一類都是大約,很有可能有例外,很容易被,并不是真正意義上我們所講的必然。自然科學中事實的必然主要通過它的自然律來進行把握。如人必然是會死的,物體的加速運動必然是因為力的作用。至今為止,事實的必然是否存在仍然不得而知,但可知等的是此種必然與我們所討論的邏輯的必然是不同的。
第三,論理(邏輯)方面的必然在金岳霖先生看來,是兩個命題或多個命題之間的窮盡可能的必然關系。對于這種必然,為了方便,我們先從兩種包涵關系著手。這兩種包涵關系指的是對稱的包涵和非對稱的包涵此處的包涵都是從大類上討論的,小類不算在內。針對包涵關系,我們假定在兩個命題之間發生。如果一個命題包涵另一個命題,我們把前者稱為前件,后者稱為后件。前件包涵后件而后件不包涵前件,則此種包涵是非對稱的包涵;前件包涵后件而后件也包涵前件,這種包涵是對稱的包涵。在非對稱的包涵當中,前件與后件的意義是不相等的,而在對稱的包涵中,前件與后件的意義卻是相等的。兩命題有其中任何一種意義方面的包涵關系,那么這兩個命題有著必然的關系。不對稱包涵中的必然也不對稱,即承認前件必然會承認后件,而承認后件則不必然承認前件。對稱的包涵關系中的必然也是對稱的,即承認前件則必然承認后件,承認后件也必然承認前件。那么如何窮盡可能呢?我們從二分法的角度來考慮。
對于任意一命題p,引用真假二分法,得到的是:p和-p。
對于任意的命題p和q,引用真假二分法后,得到的是:
p q
真 真
真 假
假 真
假 假
對于任意的命題p、p與r,引用二分法后,得到的是:
p q r
真 真 真
真 假 真
假 真 真
假 假 真
真 真 假
真 假 假
假 真 假
假 假 假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n個命題,引用二分法后,可以得到2種可能。
對于一個命題的真假兩種可能,可以有四種不同的函數來表示:
1 2
a 真 真
b 真 假
c 假 真
d 假 假
1代表“p是真的”,2代表“p是假的”。其中a代表的兩者的“或”的關系,其余都是“而”的關系。這四個命題中d是不可能的,a是無往而無真的,是必然的。對于兩個命題之間也存在者一個不可能的命題和一個必然命題。由此可見,金岳霖先生的“必然”就是現代邏輯中的有效式。
三、邏輯與邏輯系統
每一句話劃分一種領域,領域有范圍大小的不同,內部的秩序有程度高低的不同,每一領域至少有一系統,說以每一句話都可以說有系統為它的背景,在一系統之內,可以有好幾個相連的命題,而這些相連的命題聯合起來,就確定了他在該系統背景下的意義。系統因有范圍大小的不同,緊湊與松懈程度的不同,所以它的意義也就是空冷而它的種類也就非常之多。倫敦的地道車是一系統,國際聯盟也是一系統,所有的科學均為系統,而哲學系統是很常用的名詞。
那么為何邏輯系統呢?金岳霖在其著作《邏輯》一書中,指出―邏輯系統首先應該是演繹系統,并不是只要演繹系統就一定是邏輯系統。演繹系統大部分可以分走兩部分,一位演繹干部,一位演繹支部。干部為系統的根本,支部為系統的枝葉。前一步所包含的為系統的基礎概念,與基本命題,后一步為前一步所推論出的命題。這并不是說所有演繹系統都有一種成文的干部與支部,事實上的情形或者不是這樣,但如果我們把任何演繹系統加以分析,我們可以把它分為一個演繹干部一個演繹支部。演繹干部可以分作兩部,一為基本概念,一為基本命題;支部可以份做許多部分。干部下面分兩段討論,支部不須特別討論,也就是干部既定,干部隨之。
一個邏輯系統即為演繹系統,那么它具有上述演繹系統的特點,那么邏輯系統與演繹系統的區別呢?邏輯系統與其他演繹系統的區別不是原子的分別,運算的分別,或關系的分別。以上所舉的一種系統可以解釋為幾何學、類學、命題學,或幾何系統、類的系統、命題的系統。演繹系統不引其原子為點、線等等就不是邏輯系統,也不因起原子為類為名題就變成邏輯系統。邏輯系統可以說是沒有特殊的原子,他的獨有情形不在原子而在它的系統多要保留的“東西”。
在金岳霖看來,邏輯與邏輯系統的關系是實質與形式的關系,具體來說,是必然之實質與必然之形式的關系。邏輯是必然之實質,而邏輯系統是必然之形式。每一個邏輯系統都是邏輯之所能有的一種形式,所以每一個邏輯系統都是代表邏輯,而但是邏輯不用為任何一系統所代表。
必然之形式,這里的“形式”二字的含義與我們普遍意義上理解的并不相同。這里指的是我們用來表示必然的工具的形式。金岳霖先生用必然之形式而不用必然的形式是有原因的。因為我們所指的是“form of tautology”而不是所指的“tautological form”,在金岳霖先生看來這種必然之形式并非絕對的,而是相對的。這種相對是針對必然實質而言的。
必然之實質,與必然之形式相對,所指的是形式所表現的實質。必然之形式與必然之實質很容易讓人產生誤會,混為一談。對此,金岳霖先生利用C.Peirce的字眼,說必然之形式是“token”,必然之實質是“type”。假設一美元是一個“type”,那么,一般來說這個“type”至少就有兩個“token”,一個是“一美元”的紙幣,一個是“一美元”的硬幣。
那么必然之形式與必然之實質有什么關系呢?
第一,必然之形式雖然不必然,但是必然之實質是必然。此話其實相當于我們所熟知的同一律。同一律既不否認,即必然之實質不能不是必然。在此外,我們應該注意的問題是從字面上,“必然之形式”與“必然之實質”雖然形式上相同,但是,它們不等同于“必然形式”和“必然實質”。即不管必然之形式是怎樣的,有多少種,必然之實質都是唯一的。
第二,無論必然之形式如何,此必然命題都是普遍的。即必然的命題必不
能為假,這種真與其他命題的真有所不同。它并不去形容事實,但是卻范疇事實,即無論事實怎樣變化,都是圍繞著必然命題這一核心的。
第三,必然命題,逼近能夠普遍的引用與所有事實,而且也是推論的普遍公式。這是針對數理邏輯而言的,這種推論并不指歸納方面的推論,它是指由前提而得到結論的推論。這種推論都有自己的普遍公式,而不同的公式在一個邏輯系統范圍之內,都是可以勇必然命題來表示的。
第四,凡是由必然命題所推論出來的命題也都是必然命題。這從數理邏輯的角度很容易理解。數理邏輯注重推理演算過程,它存在著永真式的公理,由這些永真式的公理所推出的也是永真的。永真式我們也可以把它看成是必然命題,那么由它推出的這些永真的命題也是必然命題。
以上這些,都是從必然之實質方面考慮的,而不是從必然之形式,而是從邏輯系統方面的實質而非邏輯系統的形式而考慮的。此外,邏輯系統是一種形式,盡管是必然之系統,但是它本身不是必然的。邏輯的實質是必然,它既不能不是必然,也不能沒有它的實質。因為,第一,邏輯系統不僅有二值邏輯系統,還有三值邏輯系統以及n值邏輯系統。每個系統中的命題都是必然命題,卻是不同值的必然命題。第二,每一個系統都以它的基本概念與基本命題作為系統的出發點,而這些基本概念與必然是無關的。第三,盡管基本命題都是系統的必然命題,但是這些基本命題的表述工具是依靠基本概念的。因此,邏輯系統不是必然的,數理邏輯的發展也進一步證明了這個觀點。
縱觀金岳霖先生的學術生涯,“必然”作為他邏輯觀的主線,他的邏輯思想和研究都是圍繞它形成的。對“必然”的研究,不僅可以讓我們更加全面和深入地學習認識金岳霖的邏輯思想,還為我們對邏輯本質的把握提供了新的視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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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 Peirce;科學家;邏輯學家;科學;指號學;化學概念
Charles Sanders 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為“一個美國人的悲劇”〔1〕,現在已經越來越多地被認為是他那個時代、也是美國至今產生的最有創造性、最具多才多藝的偉大思想家。他廣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識領域:天文學、物理學、度量衡學、測地學、數學、邏輯學、哲學、科學理論和科學史、指號學、語言學、經濟計量學和實驗心理學等等。而且這里的許多領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視為倡導者、先驅甚至是“鼻祖”。Russell早就做出評價:“毫無疑問,他是十九世紀末葉最有創見的偉人之一,當然是美國前所未有的最偉大的思想家。”〔2〕而當代在世哲學家H.Putnam稱他為“所有美國哲學家中高聳的巨人”〔3〕。
雖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極為廣闊的視野,但當今學者所公認、Peirce本人也承認的他的兩個主要研究領域卻是科學和邏輯學。科學和邏輯學是Peirce畢生付出精力最多的兩個領域,也是他在大學畢業后決定他一生將做什么時曾猶豫不決的兩種選擇。但在其學術興趣上它們是他的孿生子,二者在理論聯系上常常是融為一體,成為Peirce最傾心關注的焦點。而且,作為科學家和邏輯學家的經驗是Peirce整個哲學系統構建的基礎與出發點,是貫穿他一生思想發展變化的重要影響因素。實際上,科學和邏輯學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標。把握他的這一顯著特征,我們可考察作為科學家的Peirce與作為邏輯學家的Peirce之間的某些聯系。
1 科學家職業、邏輯學家志向
從實際從事職業來看,Peirce是位科學家,包括化學家、大地測量員、物理學家、天文學家、工程師、發明家、實驗心理學家等等;同時這也是他謀生的門路,是他最早獲得學術名聲的領域。
成為一名科學家,Peirce具有非常優越的條件;同時這也是他的親戚朋友尤其是父親所期望的。Peirce出生于具有良好科學氛圍的家庭,特別是其父親Benjamin Peirce是哈佛大學天文學和數學Perkins教授,也是當時美國最有影響的數學家。Peirce從小由其父親教授數學、物理學和天文學等學科;其聰穎智慧深得父親欣賞。而Peirce本人也深受父親影響,尤其是在父親1880年去世之后,他極想遵照父親遺愿而繼承父親的事業,從此專注于科學研究。
在Peirce十幾歲時,他已經在家中建立了私人化學實驗室,并寫出了《化學史》;其叔叔去世后,他又繼承了他叔叔的化學和醫學圖書館。1859年從哈佛大學畢業后,他父親安排他在美國海岸測量局(后來改名為海岸和地質測量局)野地考察隊作為臨時助手學習鍛煉了一年;而同時他私下跟隨哈佛動物學家Louis Agassiz學習分類學方法。1862年進入哈佛的Lawrence科學研究所,并于1863年畢業獲得化學理學士。其間于1861年他再次進入海岸測量局,但這次是作為長期助手;1884年10月至1885年2月主管度量衡辦公室;1867年父親成為海岸地質測量局的第三任主管,Peirce于同年7月1日由助手(Aide)提為副手(Assistant),職位僅次于主管;他的這一職位上一直持續到1891年12月31日,時間達24年半之久。從1872年11月開始,他又負責鐘擺實驗;在1873—1886年間他在歐洲、美國以及其他地方的站點進行鐘擺實驗。晚年(1896年直到1902年)主要為圣勞倫斯能量公司做顧問化學工程師。
同時,Peirce在1867年被安排在氣象臺從事觀測工作,并于1869年被任命為副手。他曾是一次日環食和兩次日全食現象的觀測者,還負責使用氣象臺新獲得的天體光度計。1871年其父親獲得國會授權進行橫跨大陸的地質測量,Peirce由此又成了職業的大地測量員和度量衡學家。
Peirce 生前雖只出版過一本科學方面的書(《光測研究》(1878)),為《the Nation》雜志撰寫的短評、書評現多收集在由Ketner和Cook編輯出版的《Contributions to the Nation》中;但他在海岸地測局和哈佛氣象臺的諸多貢獻已經為他(也為這兩機構)在很年輕時就贏得了國際(特別是在歐洲)聲譽(Peirce1870年、1875年、1877年、1880年和1883年先后五次接受測量局任務到歐洲考察,同歐洲的許多科學家建立了聯系,并極力主張擴大科學界的國際聯系)。Peirce于1867年成為美國文理學院的常駐會員,1877被選為國家科學院的成員,1880年被選為倫敦數學學會成員,1881年被選進入美國科學進步協會。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現在Peirce已被認為是采用光波長來測定米制長的先驅。
然而,盡管他原本可以很好地專職于科學職業,并有廣闊的前景;并且事實上,他也是由化學進入了各種各樣的科學部門,并投入了極大的興趣和精力,成為美國當時杰出的科學家。但與邏輯學相比,它們只是他生命的第二焦點。
從理想志向來看,Peirce視邏輯學為其天職。早年在父親指導下學習《純粹理性批判》時就認為康德的失敗主要在于其“平庸的邏輯”,要超越康德體系,必須發展一種嶄新的邏輯。他聲稱在12歲時已經除了邏輯別無其他追求;甚至在生活潦倒、疾病纏身的困境中他依然堅持這一工作。他建有自己的私人邏輯史圖書館,他是近代以來少有的精通古代和中世紀邏輯的一位邏輯學家。他自己說,他是自中世紀以來唯一全身心貢獻于邏輯學的人,并聲稱他是終生的邏輯推理學習者。1906年他在美國《WHO’S WHO》中把自己命名為一名邏輯學家,這在當時是絕無僅有的現象。晚年在Milford的Arisbe,他形容自己為田園邏輯學家、邏輯學隱士。與具有美好前程的科學職業相比,Peirce之所以熱中于當時不可能成為謀生手段的邏輯學,更多的是出于對自己既定學術目標的追求:要發展一種有前途的邏輯。他對于邏輯的執著和熱情,使得他在邏輯學上的貢獻并不亞于科學。
年僅二十幾歲時,Peirce就開始在哈佛和Lowell學院作關于邏輯學的演講;從1879年直到1884年,在保持海岸地質測量局職位的同時,他作為Johns Hopkins大學(美國歷史上第一所研究生學院)的兼職邏輯學講師(這是他一生唯一一次獲得的大學職位),并在這期間出版了他第二本書(也是最后一本)《邏輯研究》(1883年,Pei
rce主編)。這本書在當時的美國乃至整個歐洲都有較大影響。在1901年,他為Baldwin的《哲學心理學辭典》撰寫了大部分的邏輯學詞條。
雖然Peirce只有短暫的學院生活來傳播他的邏輯理論,但在他那個時代,Peirce已經是一位國際性人物。在五次訪問歐洲期間,雖然他是作為科學家去考察,但不僅碰到了許多著名科學家,也會見了當時知名的數學家與邏輯學家,包括De Morgan、McColl、Jevons、Clifford、Spencer等,還與Cantor、 Kempe、Jourdain、Victoria夫人等保持著通信關系。1877年英國數學家和哲學家W. K. Clifford評價“Charles Peirce. . .是最偉大的在世邏輯學家,是自Aristotle以來已經為這一學科增加實質內容的第二個人,那另一個是George Boole,《思維規律》的作者。”〔4〕
而在今天,Peirce學者不斷發掘出的Peirce的邏輯尤其是現代邏輯貢獻更是值得重視。一般認為,他早期主要是作為一名布爾主義者(Boolean)從事代數邏輯方面的研究,而晚年他的貢獻主要集中于圖表邏輯方面,主要包括存在圖表系統和價分析法。1870年Peirce的“描述一種關系邏輯記法,源于對Boole邏輯演算的擴充”是現代邏輯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因為它第一次試圖把Boole邏輯代數擴充到關系邏輯,并在歷史上第一次引入(比Frege的 Begriffschrift 早兩年)多元關系邏輯的句法。在1883年之前他已經發展了量化邏輯的完全的句法,與直到1910年才出現的標準的Russell-Whitehed句法僅僅在特殊符號上有點不同。
在對于數理邏輯貢獻的廣泛性和獨創性方面,Peirce 幾乎是無與倫比。與邏輯主義學派的Frege相比,Peirce的特殊貢獻不在定理證明方面上,而更多的是在新穎的邏輯句法系統和基本邏輯概念的精制化發展上。他創造了十多個包括二維句法系統在內的不同邏輯句法系統。把實質條件句算子(在他那里的形式為“—
我們看到,Peirce不僅是有著突出貢獻的科學家,同時也是著名的邏輯學家。然而在二者關系上,首要的一點是:他承認自己熱愛科學,但坦言對于科學的研究只是為了他的邏輯;因為邏輯的研究需要從各種特殊科學(還有數學)的實際推理方法中概括出一般的邏輯推理方法,而決不是僅僅從邏輯書籍或講課中背誦、記憶和解題;多樣化的科學研究正是為了邏輯之全面概括,由它們獲得的材料形成了邏輯學的基礎和工具。實際上,這種前后的“從屬關系”最突出地表現在他晚年常常是以作為科學家的收入來維持從事邏輯學研究的時間。
2 邏輯學作為科學
雖然上文表明邏輯學家Peirce與科學家Peirce之間有近乎目的與手段間的主從關系,但事實上并非如此簡單,它們還有更為深刻的一層關系,那就是:邏輯學也是科學。很顯然,這是Peirce長期的實驗室經歷已經使得他以科學的方法處理所有問題(他有時的確稱自己為“實驗室哲學家”)包括邏輯學了。
我們首先看,科學在Peirce那里意味著什么?Peirce看到大多數人包括科學界之外的人都習慣于把科學視為特殊種類的(主要是指系統化的)知識,而他更愿意像古希臘人那樣把科學作為認知的方法,但他強調這種方法一定要是科學探究(inquiry)的方法。知識開始于懷疑,為了尋求確定的信念我們必須要解決(settle)懷疑,一般解決懷疑的方法主要有情感方法(求助于自己的感覺傾向)、信忠團體的方法(選擇那些最適合其社會團體的那一信念)和尊重的方法(求助于自己對于某特別個人或機構的尊重之感情)等;但這些方法本質上都是自我中心的非客觀的方法,它們往往只通過懷疑者自己的行為、意愿來選擇信念,缺乏足夠的證據。而真正客觀的方法只有科學探究的方法,在這種方法指引之下,探究者從經驗出發基于科學共同體(community)的合作去尋求真理(TRUTH)或實在(Reality),這也正是科學活動;最終的真理性認識可能并不是由某一實際的探究者所發現,但只要是遵循這種方法、運用先前的結果,最后都必定會一致達到真理的。這正是Peirce在《通俗科學月刊》上發表的兩篇經典性論文《信念的確定》和《如何使我們的觀念清楚明白》中所闡述的實用主義(與后來James版本的實用主義有很大不同)方法相一致的,事實上如Peirce所指出的,實用主義不是什么世界觀,本質上是一種方法,一種科學探究的方法。而與此同時,我們看到,Peirce把邏輯學視為設計研究方法的藝術,是方法之方法,它告訴我們如何進行才能形成一個實驗計劃;邏輯就是對于解決懷疑的客觀方法的研究,是對于達到真理之方式的研究,其目的就是要幫助我們成為“科學人”。現代科學之優于古代之處也正在于一個好的邏輯,健全的邏輯理論在實踐上能縮短我們獲知真理的等待時間,使得預定結果加速到來。
但是我們發現,他在思想更為成熟的階段是把邏輯學的科學屬性放置于指號學(Semiotics或更多的是Semieotics)的語境中來考察的,雖然這種處理與以上把邏輯學視為科學方法之研究存在著根本上的一致性。
Peirce不止一次指出,在最廣泛的意義上的邏輯學就是指號學或關于指號的理論,僅僅是指號學的另一個名字。〔5〕它包括三個部門:批判邏輯學( Critical Logic),或狹義上的邏輯學,是指號指稱其對象的一般條件的理論,也即我們一般所謂邏輯學;理論語法(Speculative Grammar),是指號具有有意義特征的一般條件的學說;理論修辭(Speculative Rhetoric),又叫方法論(methodeutic),是指號指稱其解釋項的一般條件的學說。〔6〕這種劃分可能受中世紀大學三學科:語法、辯證法(或邏輯學)和修辭的課程設置的影響,指號學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對于中世紀后期所理解的邏輯的現代化版本。而我們在此需要強調的是,Peirce把指號學視為經驗科學、觀察科學。推理就是對于指號的操作,觀察在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指號學同其它經驗科學的不同在于它們實驗操作對象不一樣,在于其它科學的目的僅僅是發現“實際上是什么”而邏輯科學要探明“必定是什么”。但既然是經驗科學,根據經驗學習的科學人進行邏輯推理所得到的結論就是可錯的即準必然的(事實上,任何邏輯必然都只是相對于特定
推理前提而產生必然的特定結論)。
更進一步,Peirce把狹義上的邏輯學(logic exact)分成假設邏輯(abductive logic)、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三部分。顯然這比傳統邏輯上演繹(必然的)、歸納(可能的)二分的做法多出了內容。Peirce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對于Aristotle三段論基本格研究的結果,他認為Barbara集中表現了演繹推理的本質,而作為特殊的演繹三段論Baroco(把Barbara中結論的否定作前提、小前提的否定作結論)和Bocardo(把Barbara中的結論的否定作前提、大前提的否定作結論),如果把它們的結論考慮為或然性的,則分別相應于假設推理(abductive reasoning)和歸納推理。但更重要的是,Peirce在此顯示出了邏輯學與科學的最合理的緊密聯系。在他看來,演繹邏輯也即數學的邏輯,而假設邏輯和歸納邏輯主要就是科學的邏輯。在演繹邏輯已經得到普遍承認的情況下,他終生的愿望就是要把歸納和假設(Abduction)同演繹一起堅固地和永久地確立在邏輯概念之中。在科學探究過程中,假設、演繹和歸納先后組成了三個不同階段的科學方法,它們的共同作用使得科學探究能自我修正。
Peirce把假設放在首位,作為科學探究程序的第一步,目的在于發現和形成假說。假設是為解釋違反規律(或習慣)的意外事實而產生假說的過程,它能產生新信息,Peirce把它視為所有科學研究甚至是所有普通人的活動的中心。但這種假設并沒有提供安全可靠的結論,假說必須要經過檢驗。于是,還需要演繹來解釋(explicate)和演示(demonstrate)假說即得出預言;再后由歸納回歸到經驗,旨在通過觀察被演繹出的結果是否成立來證實或否證那些假說,即決定假說的可信賴度。在這連續的三種推理形式中,假設是從意外事實(surprising facts)推到對事實的可能性解釋,演繹是從假說前提推到相應結論,歸納則是從實例到一般化概括。經過這樣的科學探究,我們在科學共同體中將能不斷接近真理。
3 邏輯學中的化學概念移植
為更具體地論述Peirce的科學研究與邏輯學研究之間的緊密聯系,我們在此可談到Peirce對科學中的許多概念向邏輯學研究的成功應用,這突出表現在化學上。因為化學是Peirce的大學專業,也是他進入整個經驗科學的入口。
邏輯學作為一門特殊的學科領域,事實上從近代以來,就從數學(包括代數和幾何)理論那里找到了非常有力的發展動力和理論技術。我們在此談到的化學概念應用作為整個自然科學概念推廣中的一例其實也是Peirce為發展邏輯學而提出的。
首先,Peirce晚年極為傾心的存在圖表邏輯構想正是基于化學圖表原理(可能還有拓撲學方法的啟發)。存在圖表是Peirce在其指號學背景下對Euler圖和Venn圖的重大發展,具有極強的表現力。其在自然、直觀、易操作上要遠勝于代數方法(包括標準的Peano-Russell記法),因為我們心靈的思想過程被同構地展現在推理者面前,對于圖表的操作代替了在化學(和物理)實驗中對于實物的操作。化學家把這樣的實驗描述為向自然(Nature)的質疑,而現在邏輯學家對于圖表的實驗就是向所關涉邏輯關系之本性(Nature)的置疑。〔7〕
第二個例子,現代邏輯(可能從《數學原理》開始)中的一對基本概念:命題和命題函項(或有時稱為閉語句和開語句)原本就是來自化學中的“飽和”(Saturation或Ges?ttigkeit)和“未飽和”概念。Peirce用黑點或短線來代替語句中的“指示代詞”(即邏輯中的自變元),得到形如“——大于——”、“A大于——”這樣的形式,它們分別被稱為關系述位(relative rhema)(區別于像系詞一樣的關系詞項)和非關系述位,也即他那里的謂詞(謂詞是幾元的取決于我們到底如何選擇去分析命題)。他指出,述位不是命題,并坦言“述位在某種程度上與帶有未飽和鍵(unsaturated bonds)的化學原子或化學基極為相似。”〔8〕然而不無意外,我們發現同時期歐洲大陸的Frege也正在獨立地從化學概念得到邏輯研究的靈感。他把諸如“……的父親”的函項記號稱為“未飽和的”或“不完全的”表達式,以與專有名詞相區別。〔9〕
另外一個例子是Peirce提出的價分析(Valency Analysis)法。正如名字所顯示出的,它同化學中的化合價概念密切相關,Peirce所使用的詞語Valency直接源于化學中的術語Valence即化合價。價分析是Peirce在圖表化邏輯思想指引下于存在圖表(Existential Graphs)之外創設的另一種二維表現法。其中,顯然他是把思想中概念的組合與“化學離子”的組合相比擬,如他采用類似“——”這樣的結構表示帶有“開放端(loose end)”(即黑點后面的橫線)的實體,即謂詞;這就是化學中離子結構的簡單變形。由于它們的開放端導致的“不穩定”(正像離子本身不穩定一樣),開放端之間就可能連接起來形成共同“鍵”(bond)。如 “—— ”同“ ——”可形成“——”樣式的新結構〔10〕。正是利用這樣的離子組鍵技術,Peirce成功證明了其著名的化歸論題,即對于三元以上關系都可化歸到三元和三元以下的關系,但一元、二元和三元關系卻不能化歸。這一論題是他哲學思想體系中所堅持的三分法原則的邏輯證明。
綜觀Peirce的科學家經歷和邏輯學家志向,Peirce把邏輯學視為對于各種科學推理方法的概括,同時又把邏輯學理論指導、應用于科學研究過程。二者緊密相連,互為作用。而更為突出的,他的邏輯貢獻大都可追溯到其多樣化的科學研究,他的邏輯獨創往往也是其科學研究經驗的啟發性建議。筆者以為,研究Peirce的這些方面,我們至少可得出以下啟示:邏輯學應從數學和科學推理實踐中概括推理的一般本質;邏輯學家應盡可能學習、掌握科學(傳統邏輯就因為沒有這樣做而失敗,科學家非邏輯學家或邏輯學家非科學家都不能勝任于對科學推理的分析工作),因為拓寬自己的科學研究領域必將能加強邏輯學家對于邏輯科學的貢獻能力;同時科學家要想更為一般地把握住推理方法也應了解邏輯學,但是前者在當前學術界值得特別注意。當前處于被冷落地位的邏輯學要想擺脫這種局面,必須加快發展自己;而經驗科學(不再僅僅是數學)必能使得邏輯學發展獲得新的生命力,這已經是被現代邏輯的發展史(特別是初創時期)所證實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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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rce:The Scientist and Logician
篇4
關鍵詞:法律邏輯學;法律思維能力;培養策略
法律邏輯學是一門與推理和論證相關的法律類工具學科,其主要的任務是讓學生能夠厘清各種邏輯理論的具體內涵,以及靈活地運用各種邏輯方法于司法實踐當中。而法律思維是指按照法律的邏輯來認真地觀察和分析各種法律案件的思維方式,其與法律邏輯學的主要任務具有相關性,所以法律邏輯學對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法律邏輯學可以培養法律思維能力
法律是社會公眾的行為規范準則,其承擔保障社會正常運作的職能,同時人們還要依靠法律來保證自身的權益不受侵犯,同時懲治社會犯罪行為。所以法律的嚴謹性和準確性非常重要,否則法律的權威性就會受到質疑,這也就要求法律的各個環節都必須具有嚴密的邏輯。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很難完全依據傳統的邏輯方法來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而法律邏輯學就是為了解決這一狀況而產生的,其主要的教學內容是法律推理和法律論證,分別是法律邏輯的基本規律、基本概念、邏輯推理、邏輯論證、案例論證和反駁等知識,學生通過學習法律邏輯學能夠掌握普通的邏輯分析方法,同時形成較強的法律思維能力。
法律思維能力是指以法律的邏輯來觀察、分析、解決法律問題的職業思維方式,主要表現為觀察、分析法律事實的能力,搜集和判斷法律證據的能力,歸納、概括案件爭執焦點的能力,判定案件性質和認定案件事實的能力,正確闡釋法理和適用法條的能力,嚴謹進行法律推理和論證的能力。一般來說,法律思維能力必須要經過長期的司法實踐才能形成,但是學生通過學習法律邏輯學,可以初步形成法律思維能力。
二、法律邏輯教學的開展策略
法律邏輯學的主要教學目的就是讓學生能夠將法律邏輯的知識轉化為實際的法律思維能力,所以學生必須要掌握將邏輯理論知識轉化為法律思維的技能和方法。但是從當前的法律邏輯學來看,其教學內容普遍以“形式邏輯原理”+“法律實例”的形式展開,但是從實質上來看,這種教學模式并沒有脫離形式邏輯的范疇,并沒有有效地將法律邏輯理論與司法實踐結合在一起。筆者結合多年的工作經驗,現重點探究法律邏輯教學的具體開展策略,希望能夠切實達到培養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的目的。
1.將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方法有效地結合在一起
法律邏輯學包含的教學內容非常豐富,比如法律推理的標準,法律推理的技術準則,演繹、歸納、類比推理的形式推理方法等。其中形式邏輯推理是法律中最基本的、普適性最高的推理方法,但是在實際的案件當中,單純運用法律形式推理的案件幾乎不存在。辯證邏輯推理是對法律形式推理的必要補充,學生通過學習辯證邏輯推理,能夠有效地拓展法律職業思維的廣度和加深法律職業思維的深度,進而保證法律思維的邏輯嚴密性。所以教師在教學過程當中,也應當將形式邏輯方法與辯證邏輯方法結合在一起,使得學生能夠靈活地運用這兩類方法開展法律推理。
2.強化批判性思維訓練
批判性思維是指在理性思維基礎上產生的一種帶有懷疑性質的、創新的思維,其存在的目的就是通過分析和推理已有的認知和事實,而形成一種與別與常理的見解,從而達到探求真理的目的。批判性思維屬于創新性思維的核心內容,其既具備強的邏輯分析性,又具有高度的辯證性,所以強化學生的批判性思維訓練,就是強化學生對于多種思維方法和思維方式綜合運用的熟練程度。
在法律邏輯學的教學當中,教師應當有意識地滲透批判性思維,讓學生能夠養成自由思考的習慣,通過長期自覺理性的判斷,使得學生不會盲目迷信“標準答案”,走出傳統的思維定勢的局限。在課堂上,教師可以經常出一些存在錯誤的案例,讓學生主動地糾正其中存在的法律邏輯錯誤,從而讓學生形成辯證的法律邏輯思維形式,增強學生法律邏輯思維的準確性和嚴謹性。另外,教師還要讓學生學會提出恰當的問題,學會對所列示的證據材料提出合理的質疑,能夠及時地識別其中存在的錯誤,并且用可靠的證據進行論證,最終得出合理的、具有說服力的結論。
3.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
法律邏輯學的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形式邏輯訓練和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所以教師在教學過程當中應當重視這兩方面內容的講解。在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方面,教師首先要開展生活化教學,選擇實際生活中出現的真實案例與教材的文字知識結合起來,在課堂上為同學們詳細地分析一些現實中發生的事情、社會熱點問題及有趣的邏輯典故。這樣一方面可以使得書面知識直觀化,使得法律邏輯學教學更加靈活、更加具有實用性;另一方面,也便于學生將抽象化的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的理性認識,提高學生的知識實踐運用能力。其次是采用案例教學法,教師要選擇一些案例來開展法律邏輯教學,選擇的案例必須具有法律專業性、真實性以及可討論性,能夠引發學生產生不同的觀點。只有教師在課堂上引用具有可討論性的案例,才能使得學生之間產生不同的思維碰撞,以此來對學生進行邏輯思維訓練,培養學生的批判性思維和法律實踐能力。最后是運用論辯教學法,即引導學生針對某個具體的理論、實際的事例進行辯駁與爭論,以此充分鍛煉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教師在采用論辯教學法的過程中,必須要給予學生充分的時間獨立地思考問題,并且讓學生能夠在課堂上充分地表達個人的思考和理解。教師要鼓勵學生大膽地思考和分析,通過課堂所學的知識去發現其中的規律和方法,最終得出合理的結論。這樣的論辯過程,可以很好地考察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邏輯分析的能力、語言表達的能力、思維的敏銳程度,能夠很好地提高學生運用所學法律知識論證個人論點或反駁他人觀點的能力,同時對于培養和提高學生的綜合思維能力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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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邏輯;計算;計算機
中圖分類號:TP3 文獻標識碼:A
1 引言(Introduction)
20世紀30年代,Godel、Church、Turing等邏輯學家給出了“可計算”概念的嚴格定義。Turing于1936年發明了一種抽象機器――第一臺通用數字計算機。該機器可用來輔助求解數學基礎問題。1940年,Turing的邏輯抽象機付諸實踐。Turing設計了ACE計算機。von Neumann主持研制了EDVAC和IAS計算機。50年代,計算機科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從那時起,邏輯與計算機科學間的聯系越來越緊密,主要表現在計算機理論、復雜性理論、類型論、程序設計語言的形式語法和語義、編譯技術、程序規范和驗證、并發理論、知識工程、歸納學習[1]、數據庫理論、專家系統、定理證明、邏輯程序設計和函數程序設計等方面。
2 邏輯與計算(Logic and computing)
計算機是邏輯和技術的共同產物20世紀30年代,邏輯學家Godel、Church、Turing提出了計算的抽象概念。40年代中期,Turing和von Neumann主持設計、制造了第一臺計算機。此外,他們的工作為理解計算過程和計算形式化的發展打下了廣泛的邏輯基礎。
如今邏輯仍是新穎計算機體系結構抽象思想的重要來源,這些新結構包括推理機、數據流機、數據庫機、重寫機。邏輯為程序設計提供了一整套的思想,同時為程序的推理提供了系統的框架。邏輯在程序設計語言的理論和設計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數理邏輯可視為兩類主要邏輯程序設計語言的直接模型。一類是基于Church的λ一演算[2]的函數程序設計語言,如LISP、ML、LUCID、MIRANDA。另一類是基于Horn子句歸結的關系程序設計語言,如PROLOG、PARLOG、GHC。Peter Landin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指出,像ALGOL這樣的語言也不過是對Church的λ一演算稍加擴充后的“語法變形”。后來,Martin-Lof直覺主義類型論被用來研究更高層的程序設計語言。其突出特征是程序正確性證明自動伴隨著程序書寫過程。
為設計、理解、講解計算機及程序設計語言,為編寫、分析程序以及進行有關性質的正確推導,邏輯在發揮著重要作用。邏輯學家本身亦可稱為抽象工程師。
為分析知識表達和推理的過程以及綜合用于表達和推理的機器,邏輯為我們提供了語言及技術。
在人工智能研究中,邏輯在下述諸方面得到成功應用。
(1)知識表示的模型。
(2)機器歸納推理和學習的組織。
(3)自動演繹系統的理論基礎。
然而,與邏輯在計算的理論和實踐中的作用相比,邏輯在人工智能中的作用更多的是引發人們的爭論。要結束這種爭論,必須更好地理解自然智能與人工智能的差別。與此同時,邏輯的倡導者和批評者均應做出更多的工作來闡述各自的觀點。
3 邏輯與計算機的起源(The origin of logic and
computing)
在現代計算機的發明過程中,邏輯起決定性的作用。這一點并未被人們廣為接受。抽象計算機發明于1936年,該發明由1930年Godel的重要邏輯發現所引發。1936年Godel有關計算的理論鼓舞Turing來尋求一種既嚴格又抽象的邏輯模型。這種模型不僅是關于計算過程的,而且是關于計算機本身的。以此為輔助的理論概念。Turing證明數學的形式系統是不可判定的,從而解決了Hilbert第三問題。盡管Turing的最初計算機僅是抽象邏輯概念,但在這之后的10年(1937―1946)中,Turing成為了實用計算機的設計、制造、使用的領頭人。
Turing機似乎是真正計算機的抽象。然而,它卻創立于20世紀30年代。抽象Turing機是人們可以執行的可能計算模式的理想模型。Turing本人的最大成就是證明了一些Turing機是“通用的”――它們可模仿任何Turing機的行為,他所給出的通用機是如今的存儲程序通用計算機的抽象原型。每個特殊機器的編碼描述是一程序,它可使通用機當專用機使用。
Turing的工作有一明顯的技術解釋,不需要對每個計算任務都建造一個獨立的機器,而只需建造一臺機器――通用機器。人們可以通過編寫適當的程序來做所需的計算,事實上,Turing本人動手建造了一臺通用機。
von Neumann在闡述EDVAC、IAS機的設計和操作時,側重用抽象的邏輯描述語言來說明,很少涉及詳細的工程細節。關于機器的系統結構和程序設計原則,全都用抽象概念來闡述,今天可以看出,von Neumann和Turing在計算機設計和程序設計方法學等主要問題上所依照的正是邏輯原則。相反,精確的工程細節相對說來是次要的。從那時起,重視邏輯抽象(相對具體實現)就成為計算機科學的指導原則。
4 邏輯與程序設計((Logic and programming)
Turing和von Neumann在有關程序設計的討論中多次強調“流程圖”的重要地位。此后,“流程圖”很快成為早期程序設計的一種標準邏輯工具。直到目前,“流程圖”仍應用于有關計算的形式推理中。Hoare、Dijkstra、Floyd等有關程序推理邏輯原則的思想盡在Turing和von Neumann的料想之中。Turing和von Neumann曾強調指出,程序設計有靜態、動態兩個方面,程序本身的靜態文本主要是指邏輯表達式:性質僅用邏輯方法分析的語法結構。運行程序的動態過程是上述靜態文本語義的一部分。
4.1 自動程序設計
1950年,Turing的朋友Strachey使用計算機將高層“數學”描述轉換成低層“機器語言”指令。他希望程序員能以更自然和符臺人們習慣的方式思考和編寫程序。可是,Turing本人對此想法井無興趣,他早在1947年就指出,這不過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事實上,Turing非常精于機器語言,他能用機器碼和32進位、低位在前的非正常表達直接并且方便地進行思考。
50年代后期,隨著解釋器、編譯器技術的發展及FORTRAN、LISP、ALGOL的推出,程序員被從瑣碎的工作中解放出來。
4.2 邏輯與程序設計語言
4.2.l 抽象邏輯程序設計
邏輯程序設計語言是邏輯學與計算機科學結合的典型代表。在回答“邏輯程序設計是什么”之前,先給出“邏輯是什么”的回答。因為邏輯程序設計的公理化概念依賴于邏輯自身的公理化概念。邏輯的研究通常有兩條主要途徑:
(1)模型論方法――在模型和句子之間建立滿足關系。
(2)證明論方法――句子集之間的衍推關系。
這兩種方法本身均不足以對邏輯程序設計進行公理化。
證明論方法可追溯到1959年Tarski.A.“關于元數學的基本概念”中的“推導關系”及 Hertz和Gentzen提出的衍推關系S。
以一階邏輯[3]為例,存在許多不同的證明演算(如Hilbert系統、Gentzen系統、自然演繹系統等)。其中,起關鍵作用的是衍推關系S,因為,它在許多不同系統中保持不變。一階衍推關系├ 滿足三條性質:
(1)自反性,即φ├φ。
(2)單調性,即如果г├φ,г′г,則г′┝φ。
(3)傳遞性,即若г├φ,г∪{φ}┝ψ, 則г┝ψ。
可將自反性視為一公理模式,單調性視為弱化規則,傳遞性視為切割規則。
(弱邏輯程序設計)邏輯程序設計語言中,程序P是邏輯L中的一理論。當程序被執行時,用戶可做詢問(詢問屬于P語言中一特別句子類)。當用戶提出一詢問φ時,如φ是P中公理的可證推論,則機器將返回證明φ為真的一集回答。可視這些回答為對φ的不同證明。如果由P得不到詢問φ的證明,則或者機器在有窮時間之后停止并提示“失敗”,或者機器永不停止。因此,機器中的計算與邏輯中的演繹等價。
從實用上考慮,機器中的實現必須能行,使得該語言實際適合一大類應用。否則,最好將這樣的系統描述成一定理證明器。
將計算等同于演繹時沒有涉及模型概念,一個理論原則上有許多模型。然而,在解決一特定問題時如計算一數值函數,心中通常有一模型(如整數、實數),這樣的模型是給定理論的指定模型或標準模型。
在邏輯程序設計文獻中,標準模型指程序描述的“封閉世界”。標準模型通常被刻劃為初始模型。
用IP表示程序P的指定模型。在這樣的模型中,我們主要的興趣不是(在所有模型下均成立的)有效性,而是在模型IP下的可滿足性。
(強邏輯程序設計)邏輯程序設計語言中程序P是一邏輯L中的一理論,程序P的數學語義是P的模型IP。程序P進入機器后,用戶可提出關于什么性質在其模型中滿足的問題。這種被稱為詢問的問題,是P語言中的特定句子,并滿足性質:模型IP滿足φiffφ從P的公理可證。當用戶提出詢問φ時,若φ是P公理的可證推論,則機器給出φ真的回答。這樣的回答可視為φ的證明。換言之,語言的操作語義是通過證明論給出的。如果φ從P不可證,則或者機器回答“失敗”,或者機器永不停止,因此,下面三者等價:機器中的計算、邏輯中的演繹和標準模型中的可滿足。
4.2.2 邏輯程序設計語言
20世紀50年代后期,John McCarthy等人直接使用符號邏輯作為IBM704機的程序。他們的系統LISP是實用邏輯程序設計語言的第一個重要例子。LISP本質上是Church的λ一演算。λ一演算討論簡單遞歸數據類型(有序偶對)、條件表達式以及用于列舉一系列連續行為的強制“序列構造”。在70年代初,Robert Rowalski和Alain Colmerauer給出了PROLOG。PROLOG基于謂詞演算的Horn子句歸結。Horn子句歸結涉及目標、子句、控制流、深度優先、回溯等概念以及幾個強制式命令(如“cut”)。David.H.D.Warren采用巧妙的技術,漂亮而且有效地實現了PROLOG。邏輯程序設計語言LISP和PROLOG的主要優點為:靈活、易書寫、易修改,LISP和PROLOG通常被視為兩種邏輯程序設計(函數程序設計和關系程序設計)的典范。抽象描述演繹程序設計的一般思想是將計算視為從表達式到一范式的歸約,在抽象LISP中,主要指對適用于過程函數調用、條件表達式、序偶數據結構操作等歸約規則的持續應用.在抽象PROLOG中,主要指β歸約規則的持續應用。這些規則包括:分配“合取”、刪除存在量詞,化簡表達式。將這兩種形式合并可得統一的邏輯系統,其中含有兩種程序設計的特點。目前,J. A. Robinson等人基于此思想給出了一新語言SUPER,它可用來解釋歸約邏輯如何在超大規模并行計算機上自然地實現。
LISP、PROLOG等語言表明了邏輯系統對計算機的應用,邏輯程序設計近乎于一種適當形式的知識闡述,在其中,從公理可導出用戶詢問的答案。在這種意義下,此類程序設計是連接一般計算到特殊AI系統的橋梁。Robert Kowalski等式“算法=邏輯十控制”概述了同時注重程序的描述、強制兩方面的重要性。
5 結論(Conclusion)
綜上所述,通過對邏輯與計算、計算機的起源、程序設計之間的相互關系的基本梳理和研究,可以充分說明計算機科學是邏輯的超大規模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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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1993.
作者簡介:
篇6
關鍵詞:概率歸納;邏輯;概率論
Abstract:FromMulle’sdiscussionoftheprobability,afterW.S.Jevons’sfoundationtotheprobabilisticinductivelogic,untilthesystemofmodernprobabilisticinductivelogicwhichCarnaprepresents.Thisarticleinspectstheprocessofwhichprobabilityinductivelogicdeveloped,promulgatesthereasonwhichitrises,andanalyzessomenewtendenciesofthemoderninductivelogic.
Keywords:Probabilisticinductivelogic;Theoryofprobability;Probability
概率歸納邏輯旨在以數學的概率論和現代演繹邏輯為工具構造歸納邏輯的形式演繹系統,是現代歸納邏輯的主要發展方向。
一、概率歸納邏輯的開創
18世紀40年代,休謨指出歸納推理不具有邏輯必然性,認為它只把真前提同可能的結論相聯系,是主觀的、心理的,不曾想到當時概率論所揭示的或然性的客觀意義及其對歸納的可能應用。穆勒在《邏輯體系》中以很大篇幅討論了偶然性問題,認為概率論只同經驗定律的建立有關,而與作為因果律的科學定律的建立無關。惠威爾也對偶然性作過討論,但與穆勒一樣,并未想到把概率論應用于歸納。直到1859年,德國化學家本生(R.W.Bunsen)和基爾霍夫(G.R.Kirchoff)用統計方法分析太陽光譜的元素組成等科學活動,進一步引起科學方法論家對統計推理問題的注意。許多科學方法論家認為科學結論不是確定的,而是或然的,開始嘗試把歸納還原為概率論。
最早將歸納同概率相結合的是德摩根和耶方斯。德摩根將一般除法定理和貝葉斯定理應用于科學假說。但是布爾(Boole)抓住了它的缺點,即運用貝葉斯推理給科學假說的概率帶來更大的任意性,至此否定了概率歸納邏輯的方向。在70年代耶方斯作出重大開創性工作之前,這方面的工作基本趨于沉寂。耶方斯發展了布爾代數,他一方面有著關于歸納本質的方法論考慮,另一方面,他將數學應用于發展演繹邏輯的同時,也將數學應用于發展歸納邏輯。他在《科學原理》中說明:“如果不把歸納方法建立于概率論,那么,要恰當地闡釋它們便是不可能的。”[1]耶方斯認為一切歸納推理都是概率的。
耶方斯的工作實現了古典歸納邏輯向現代歸納邏輯的過渡。
二、現代概率歸納邏輯
現代概率歸納邏輯始于20世紀20年代,邏輯學家凱恩斯、尼科(Nicod)及卡爾納普和萊欣巴赫(Reichenbach)等人,采用不同的確定基本概率的原則及對概率的不同解釋,形成不同的概率歸納邏輯學派。
凱恩斯將概率與邏輯相結合,認為歸納有效度和合理性的本質是一個邏輯問題,而不是經驗的或形而上學的問題。他提出了“概率關系”的概念:假設任一命題集合組成前提h,任一命題集合組成結論a,若由知識h證實a的合理邏輯信度為α,我們稱a和h間的“概率關系”的量度為α,記作a/h=α。并著眼于構造兩個命題間的邏輯關系的合理體系,但未取得成功。而且他認為,大多數概率關系不可測,許多概率關系不可比較。但他在推進歸納邏輯與概率理論的結合上,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是現代歸納邏輯的一位“開路先鋒”。
邏輯主義的概率歸納邏輯的代表卡爾納普,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概率邏輯系統,這一體系宣告了歸納邏輯的演繹化、形式化和定量化,將概率歸納邏輯推向了“頂峰”。卡爾納普認為休謨說的歸納困難并不存在,歸納也是邏輯,并且也有像演繹一樣的嚴格規則。施坦格繆勒(Stegmuller)指出:“2500年前,亞里士多德開始把正確的演繹推理的規則昭示世人,同樣,卡爾納普現在以精確表述歸納推理的規則為己任。”[2]演繹的邏輯基礎在于它的分析性,所以,從維特根斯坦和魏斯曼(Waismann)就開始致力于把它改造為邏輯的概率概念,以使概率歸納成為分析性的。卡爾納普完成了這一發展。他說:“我的思想的信條之一是,邏輯的概率概念是一切歸納推理的基礎……因此,我稱邏輯概率理論為‘歸納邏輯’。”[3]他并把此概念直接發展為科學的推理工具:“我相信,邏輯概率概念應當為經驗科學方法論的基本概念,即一個假說為一給定證據所確證的概念提供一個精確的定量刻畫。因此,我選用‘確證度’這個術語作為邏輯概率刻畫的專門術語。”[3]與凱恩斯一樣,卡爾納普把概率1解釋作句子e和h間的邏輯關系,表達式是c(h,e)=r,讀作“證據e對假說h的邏輯確證度是r”。這樣,歸納便是分析性的了,演繹推理是完全蘊涵,歸納推理是部分蘊涵,即歸納是演繹的一種特例。此外,卡爾納普所想要的歸納邏輯還是定量的,他希望最終找到足夠多的明確而可行的規則,使C(e,h)的計算成為只是一種機械的操作,以將他與凱恩斯嚴格區分開來。
20世紀30年代,萊欣巴赫建立了他的概率邏輯體系,被稱為經驗主義的概率歸納邏輯。他用頻率說把概率定義為,重復事件在長趨勢中發生的相對頻率的極限。這種方法簡單實用,但卻帶來兩方面的困難。首先,上述極限定義是對于無數次重復事件的概率而言的。那如何找出一種測定假說真假的相對頻率的方法呢?其次,對單一事件或單一假說怎么處理呢?所以頻率說只適用于經驗事件的概率,其合理性的辯護非常困難。它所面臨的最大困難就是找不到由頻率極限過渡到單個事件概率的適當途徑。為此,萊欣巴赫建議把“概率”概念推廣到虛擬的、平均化的“單個”事件,引進了單個事件的“權重(Weight)”概念,試圖把理想化的單個事件的概率或“權重”事先約定與對應的同質事件的無限序列的極限頻率視作同一。但這與他的初衷相背,頻率論者不得不由原先主張的客觀概率轉向主觀概率了。
對概率的前兩種解釋都著眼于概率的客觀量度,然而對隨機事件的概率預測離不開主觀的信念與期望。主觀主義概率歸納邏輯發端于20世紀30年代,創始人是拉姆齊(F.P.Ramsey)和菲尼蒂(DeFinetti)。它將概率解釋為“合理相信程度”或“主體x對事件A的發生,或假說被證實的相信程度。”表明,如果按貝葉斯公理不斷修正驗前概率,那么無論驗前概率怎樣,驗后概率將趨于一致;這樣,驗前概率的主觀性和任意性就無關緊要了,因為它們終將淹沒在驗后概率的客觀性和確定性之中。一個人對被檢驗假設的驗前概率是由他當時的背景知識決定的。
主觀概率充分注意到推理的個人意見及心理對于概率評價的相關性,意義重大。但是,人們在做出置信函項時,除了“一貫性”的較弱限制外,很難在多種合理置信函項間作出比較和選擇。
三、概率歸納邏輯興起的原因
概率歸納邏輯是伴隨現代科學、現代演繹邏輯、歸納邏輯本身的發展而興起的。
概率歸納邏輯興起的原因大致有:(1)現代科學的發展。對微觀粒子的運動只能采用概率的方法,因此,西方科學界出現了否定因果決定論而接受概率論的觀念。(2)較完備的概率理論。特別是20世紀以來,它具備了嚴格的數學基礎,而且被廣泛應用于各種領域。(3)歸納邏輯本身要求進一步完善和精確化。人們要求對單稱事件陳述對全稱理論陳述的歸納支持作出量的精確刻畫。邏輯的數學化,數學的邏輯化,穆勒已經注意到歸納與概率的關系,耶方斯等將歸納與概率結合。(4)以數理邏輯為主干的現代演繹邏輯逐漸成熟,從而使得一些邏輯學家熱衷于將現代演繹的形式化、公理系統方法與概率論方法協調起來,以運用于歸納邏輯的研究。(5)對歸納法的合理性問題的探索。休謨的歸納問題一直是個哲學難題。現代歸納邏輯的種種體系,幾乎都可以看成是對這個問題不斷作出回答。上述三種概率歸納邏輯體系也無例外,都是為求得歸納推理的合理性,或對歸納論證進行改進,或把結論改成概率的陳述,使歸納邏輯被構造成演繹邏輯的一個分支,或用實用主義策略使歸納即使不是有效的,至少也有存在的理由。所以說概率邏輯是以現代演繹邏輯和概率論為工具,形式化、定量化的歸納邏輯。
20世紀50年代以后,科學技術步入一個新的階段,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數理邏輯等相關學科取得新的發展,特別是計算機科學技術以及多學科交叉發展的趨勢,使現代歸納邏輯的研究進入到一個新階段,出現了一些新的趨勢和特點。
第一,面臨歸納演繹化的困難,出現了非概率化、非數量化的趨勢,有的用有序化、等級化來代替,有的將定性的研究重新放到重要的位置上,有的又再度重視如模態、因果概念的結合使用等等。
第二,將主觀因素與客觀因素相結合,將純邏輯研究與其他學科相結合。這就不能只限于語構層次,而要考慮語義、語用層次,就要涉及心理學、社會學等方面的研究。而且不能脫離所涉及的具體過程(實驗)與學科。
第三,對歸納邏輯的研究與整個思維科學、信息科學的研究聯系起來。歸納是一類復雜性問題,決不是單靠純邏輯所能解決的。歸納遠比演繹復雜,須與多學科結合起來進行系統研究。
第四,歸納邏輯的研究與當前的科技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申農提出的信息論僅是相當于語形的統計信息模型。而信息的語義層次的研究都出自卡爾納普之手,再經辛迪卡(Hintikka)等人的論作又已形成信息邏輯這一分支。這揭示了邏輯與信息科學的聯系。再如,隨著計算機科學、人工智能的研究進展,對歸納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視。若能將人工智能與歸納結合起來,必將帶來新的進展與突破[4]。
概率歸納邏輯是歸納邏輯的一個發展階段,它大大發展了歸納邏輯,也昭示了歸納邏輯的發展機制,為我們出示了現代歸納邏輯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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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康德哲學/非歐幾何/狹義相對論/批判精神
【正文】
20世紀早期可謂科學史上罕有的黃金時代。其間,現代物理學的兩大支柱——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相繼創立,由此不僅為物理學提供了新的范式,而且為人類的整個自然觀帶來了重大變革。贊嘆之余,我們更應細察這些科學思想的源流,從而發現通向未來的重要啟迪。這就必然把我們帶到19世紀后半葉這一令德國人為之驕傲的時代,尤其是在被譽為“德國科學的帝國首相”的亥姆霍茲身上,我們將會發現導向20世紀物理學革命的一系列重要思想。
一追蹤“先天”空間形式的世俗血統
在人類文明史上,數學因其在我們的整個知識體系中的特殊地位而與哲學有著非同尋常的關系。對數學基本問題的思考不僅是推動數學發展的重要動力,而且也使數學的內容不斷深化和發展。從柏拉圖到康德的哲學唯理論流派就把數學當作自己重要的理論基石,歐氏幾何學曾被康德看作是存在先天綜合判斷的根本依據之一。“經驗論哲學家們則反對這一論證,結果都失敗了;唯理論者有數學家站在他的一邊,要反對他的邏輯,似乎是沒有希望的。非歐幾何發現之后,情況為之逆轉。”[1]經驗主義思潮隨開始盛行。對于認識論的這次重大革命,亥姆霍茲功不可沒。
從其科學生涯的早期,亥姆霍茲就致力于對數學、物理學基本概念的哲學分析和批判考察。在他看來,自然科學與邏輯學在思維方式上是根本不同的。因為在作為“哲學的一部分的邏輯學中,關于大前提及小前提的起源問題一般是沒有說明的,……傳統邏輯把自己限于那種方式、方法,由這種方式、方法你就能從已知的和給定的命題推出新命題,即一個人如何從三段論中推出命題。它并沒有給出我們如何達到最初命題的大前提和小前提的任何信息。一般說來,這正是由一位未知的權威所給的命題。”[2]而自然科學的程序則恰恰相反,它的目的在于獲得先前未知的知識,這些知識是不能由任何權威給出的。正是那些先前不知道的命題,形成了自然科學的主要部分及最重要的部分。按照這種精神,對于一個理論來說,亥姆霍茲最為關注的必然是對其前提及基本原理的批判性審查,并進而揭示出它們的“世俗血統”,這正是他科學與哲學研究的突出特色,也是一切富有創造性的杰出科學家及哲學家所共有的優秀品格。因此,從其對生理光學的研究到對一般空間知覺的起源和本性的沉思,再到對幾何學及算術公理之基礎的批判性考察就成了亥姆霍茲科學與哲學探索的必然發展趨勢。
早在1857年給其父親的信中,亥姆霍茲就明確談到:“我正感到某些問題急需特別處理的必要性。就我所知,還沒有任何一位現代哲學家著手處理這些問題,它們全部屬于康德所探討的先驗概念的范圍。例如幾何學原理和力學原理的起源問題,以及我們必須邏輯地把實在歸諸于物質和力這兩個抽象概念的理由。其次是來自類比的無意識推理的規律,由此規律我們才從感覺進到知覺。我清楚地認識到這些只有通過哲學探討才能被解決,也才是可能解決的,以致我感到對更深奧的哲學知識的迫切需要。”[3]但另一方面,他也深知解決這些重大問題決不能像前人那樣單靠純思辨的方法,否則就會重蹈覆轍。隨之,亥姆霍茲對感官生理學、特別是生理光學及知覺的起源與本性進行了長期的深入研究,直到1866年才真正轉向幾何學公理及算術公理之基礎的研究。
在亥姆霍茲看來,像幾何學這樣的科學可以存在,而且按它的方式被建構起來這一事實,已經必然地引起每個對認識論問題感興趣的人的關注。我們的知識中沒有別的學科像幾何學那樣似乎是現成地出現的。在這方面,它完全避開了其它的自然科學學科必須做的那種收集經驗材料的繁瑣任務,以致它的程序的形式是唯一地演繹的,結論來自結論,并且誰都不最終地懷疑這些幾何定理對現實世界的有效性,從而使得幾何學總是被當作令人嘆服的例子去證明,不必借助經驗我們也能獲得關于實在內容的命題的知識,特別是被康德當成了存在先天綜合判斷的根據,這是不符合批判精神的。亥姆霍茲要進一步對這些所謂的“自明公理”進行批判考察,其目標在于“給出有關幾何公理,它們與經驗的關系以及用其他公理代替原有公理的邏輯可能性的最新研究成果的一種解釋。”[4]
那么,歐氏幾何所隱含的基本事實是什么呢?亥姆霍茲的分析表明,歐氏幾何的所有證明的基礎都在于確立相關的線、角、平面圖形及立體圖形的疊合。只有當兩個圖形完全重合時,它們才是相等的。對之作進一步的分析將會發現,為了使兩個圖形相等,必須把一個圖形移向另一個圖形。但是如何移動呢?答案無疑是要保證移動過程中圖形保持不變,這相當于移動一個不變的剛體。顯然,這里隱含的公設是不變剛體的存在,而這個概念是來自對自然物體所顯現的物理的或化學的特性的抽象。如果剛體或質點系統不能形狀不變地相互移動,如果幾何圖形的疊合不是一個獨立于一切運動的事實,我們就不能談論全等,也不會有空間測量的可能性。因而,對歐氏幾何來說,首要的是全等概念,而不是兩點間的最短線,這就是亥姆霍茲基于事實的分析而非解析的準則所得到的一個重要結論。正如他在談到這一點時所說:“我的出發點是一切最初的空間測量都是基于對全等的觀察。顯然,光作為直線的性質是一個物理事實,它受到其它領域的特定實驗的支持,對于可以獲得對幾何公理的精確性充分確信的盲人來說,光的這一特性是絕對不重要的。”[5]因為盲人不借助光的直線性也能理解歐氏幾何學,但盲人并非通過觸覺沒有領悟全等。
亥姆霍茲認為,Riemann的解析方法的不足之處在于它沒有反映出我們的空間概念所必須的經驗部分。而他自己的目標則在于以確立重合為起點,去假定空間測量的可能性并進而探求多維空間的一般解析表達式,這就意味著經驗地得到了幾何公理。在談到與Riemann的研究思路的重大區別時,亥姆霍茲指出:“我自己達到同樣的考慮部分地來自對于顏色的空間描述的研究,部分地通過對以視野中的測量為目的的視覺估計之起源的研究。Riemann從描述空間中無限接近的兩點間距離的一般解析表達式開始,由此導出了關于不變的空間結構的自由運動定理,而我則從觀察事實出發,這一事實即不變的空間構形在我們空間中運動的自由性是可能的,并且我由這一事實導出了較Riemann當作公理的解析表達式的必然性。以下就是我的計算所基于的假定:(a)關于空間的連續性和維數;(b)可動剛體的存在,它是通過疊合而進行空間測量的比較時所必需的;(c)這種剛體的可自由運動特性,由(b)(c)兩點可保證兩個空間圖形的疊合與其所在的空間位置無關;(d)剛體的旋轉不變性。”[6]亥姆霍茲認為,這四個假定都是普通幾何所具有的,“盡管以上假定沒有關于直線和平面的存在的公理及平行線公理,它也是完備的和自足的,并且從理論上看,它具有完備性和易于檢驗的優點。”[7]
從以上四個假設出發,亥姆霍茲達到了Riemann的研究起點,即N維空間中擴展了的畢達哥拉斯定理。如令維數為三,并假定空間是無限擴展的,就只有歐氏空間是可能的。也就是說,歐氏空間只是滿足疊合條件的不同類型的空間中的一種。這些空間包括球面空間和偽球面空間,它們也是可設想的無矛盾的幾何學。
那么,為什么我們接受了歐氏幾何,而沒有接受其它可能形式的非歐幾何呢?為此,亥姆霍茲認為必須首先研究可想象的和可知覺的東西之間的關系,并進一步從中發現新的準則,以便用于有關幾何學的特殊考慮,從而區別出空間知覺中的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他先后研究了假想的二維生物在平面、球面及橢球面上所產生的幾何學。從而得出結論:歐氏幾何學之所以是我們周圍實在世界的幾何學,這沒有什么可奇怪的,因為我們的視覺觀念已經變得與這一環境相適應,因而也服從歐氏幾何定律。如果生活在另一種幾何結構不同的環境中,我們就會與新的環境相適應,學會看非歐幾里德式的三角形,會覺得三角形的內角和不等于180度是正常的,我們也將學會用被那個世界的剛體所定義的一致性來測量距離。也就是說,歐氏幾何的優先權是古老習慣的產物,它的基礎在于我們的物質環境的歐幾里德特性,我們由之認識幾何關系的物理實體——剛體和光線在結構上是與歐氏幾何定律相一致的,這種經驗事實正是這類習慣的源泉。因而,康德意義上的終極范疇是不存在的,它所被賦予的確定性和固有的必然性也是虛幻的。由此,空間直觀的“世俗血統”顯然無疑其基礎受到了根本性的動搖。一場新的認識論革命即將到來,它的目標正是對那些被賦予先天性的基本概念進行徹底地批判和清洗。馬赫及赫茲的力學批判正是這一革命的重要組成部分,相對論的創立則是這一認識論革命的重大成果。在愛因斯坦看來,如果沒有亥姆霍茲的非歐幾何思想,就不可能通向相對論。
二愛因斯坦:“時間是可疑的”
眾所周知,愛因斯坦是完成人類時空觀根本變革的偉大哲人——科學家。他的青年時期正值追尋科學原理之基礎的英雄時代,而善于從思想起源對基本概念進行批判性考察恰是愛因斯坦成功的關鍵,這與亥姆霍茲不無重大關系。
正如愛因斯坦多次談到的那樣:還在蘇黎世聯邦工業大學學習時,他就利用課余時間認真研讀了亥姆霍茲、玻耳茲曼、赫茲等人的論著,特別是亥姆霍茲的五卷本《理論物理學講義》使他受益匪淺。其中的第一卷有一半講的都是哲學和認識論,具體實驗卻很少提及,甚至連那個在他的贊同下首次完成的邁克爾遜實驗都未提及。正是這套講義加強了愛因斯坦的批判意識及研究認識論的自覺性。當談及這段經歷時,愛因斯坦不無感慨地說:“在那里我有幾位卓越的老師(比如胡爾維茲(A.Hurwitz)、明可夫斯基(H.Minkowski)),所以照理說,我應在數學方面得到深造。可是我大部分時間卻是在物理實驗室里工作,迷戀于同經驗直接接觸。其余時間,則主要用于在家里閱讀基爾霍夫(G.R.Kirchhoff)、亥姆霍茲(H.L.F.vonHelmholtz)、赫茲(H.R.Hertz)等人的著作。”[8]大學畢業后,在伯爾尼專利局做試用檢驗員的愛因斯坦與C·哈比希特、M·索洛文三人組成了奧林比亞科學院,其中研讀和討論包括亥姆霍茲在內的大師們的著作是科學院的主要活動之一。因而,亥姆霍茲對于幾何學、數學及力學基本概念的批判對愛因斯坦的認識論及其對康德哲學的看法有著直接影響。
愛因斯坦看來,康德哲學中最重要的東西是他所說的構成科學的先驗概念,而承認先驗綜合判斷的存在則是他設下的圈套。[9]事實上,康德在那些作為任何思維的必要前提的基本概念與來自經驗的概念間所作的根本性區分是不正確的,其原因在于康德只強調了那些基本概念的有效性而忘記了它們的世俗來源,從而它們就會被看作是一成不變的既定的東西,并打上“思維的必然性”、“先驗地給予”等等烙印。康德正是這樣去看歐氏幾何的。正如愛因斯坦在“物理學與實在”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樣:“歐幾里德幾何的純邏輯的(公理學的)表示,固然有較大的簡單性和明確性這個優點,可是它為此所付出的代價是放棄概念構造同感覺經驗之間的聯系,而幾何學對于物理學的意義僅僅是建筑在這種聯系之上的。致命的錯誤在于:認為先于一切經驗的邏輯必然性是歐幾里德幾何的基礎,而空間概念是從屬于它的。這個致命錯誤是由這樣的事實所引起的:歐幾里德幾何的公理構造所依據的經驗基礎已被遺忘了。”[10]既然“先天”空間形式已不可能,“先天的”時間形式還成立嗎?這便是相對論的誕生必須突破的一道難關。在放棄了許多無效的嘗試之后,愛因斯坦終于醒悟到:“時間是可疑的。”談到這一點時,愛因斯坦特別強調了休謨和馬赫的影響,在他看來:“只要時間的絕對性或同時性的絕對性這條公理不知不覺地留在潛意識里。那么任何想令人滿意地澄清這個悖論的嘗試,都是注定要失敗的。清楚地認識這條公理以及它的任意性,實際上就意味著問題的解決。對于發現這個中心點所需要的思想,就我的情況來說,特別是由于閱讀了戴維·休謨和恩斯特·馬赫的哲學著作而得到決定性的進展。”[11]這里并未提到亥姆霍茲的作用。的確,亥姆霍茲由于認識到“時間”觀念的復雜性而更關注于空間觀念的批判性考察。但這種批判對相對論的創立同樣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影響并不亞于馬赫那“堅不可摧的懷疑論”。[12]在談到非歐幾何與物理學時愛因斯坦也指出:“物理世界的幾何究竟是怎樣的?它究竟是歐幾里德式的還是任何別種的?許多人都爭論過這個問題有沒有意義。為了說明這種爭論,必須在下面兩種觀點中徹底堅持一種。第一種觀點,同意幾何‘體’實際上體現著物理固體,當然,這只要固體遵守那些關于溫度、機械應力等等已知的規定就行了。這是從事實際工作的實驗物理學家的觀點。如果幾何的‘截段’,同自然界的一定客體相對應,那么幾何的一切命題也都具有說明現實物體的性質。這種觀點亥姆霍茲說得最明白,可以補充一句:要是沒有這種觀點,實際上就不可能通向相對論”。[13]對此應怎樣理解呢?如果我們深入考察亥姆霍茲的非歐幾何思想,我們將發現,其中不僅僅有對先天空間形式的批判,而且包含著關于“空間”相等的一種操作定義,從而為建立新的時空觀指明了方向。
在有關空間知覺的早期研究中,亥姆霍茲就指出,我們對各種空間形狀、距離及空間關系的知識的獲得都是通過我們的身體或簡單儀器的操作及實驗而達到的。他關于非歐幾何的探討是通過空間中剛體的運動而進行的,而其中的相等關系正是由剛體向它的比較對象發生的真實運動來作出操作定義的。關于空間間隔的測量,必須首先對作為測量標準的剛體的某些特性給出明確規定,此后測量的意義就由這個作為標準的剛體的重復操作而確定。也就是說,康德意義上的那種絕對普遍而必然的幾何學并不存在,只有與關于等同性的操作定義相關的幾何學。按著這一觀點,愛因斯坦在長時間的沉思之后,對時間概念提出了類似思考:同時性也沒有任何絕對意義,它只能在一個確定的操作定義之上討論,即同時性的愛因斯坦定義。
在“論動體的電動力學”這一劃時代論文中,愛因斯坦基于對電動力學所導致的不對稱現象的深刻分析和長達十年之久的追光悖論的沉思,首先提出了相對性原理和光速不變原理這兩個公設。在隨后的運動學部分,愛因斯坦首先給出了同時性的操作定義,從而使得“同時性”概念不僅擺脫先驗色彩和直覺性,而且使它與經驗建立了密不可分的聯系,其結論是同時性的相對性。這個突破之后,先前的極大困難就迎刃而解了,時間的相對性和空間的相對性以及新的時空變換都不過是同時性的相對性的必然結果。這便是該文的運動學部分所提供的狹義相對論的完整的基本原理。
三從亥姆霍茲到愛因斯坦:富有批判精神的優良傳統
科學哲學家賴欣巴哈在談到相對論的哲學意義時曾指出:“我們把幾何學問題的哲學說明歸功于亥姆霍茲。他看出物理幾何依賴于剛體全等的定義,并因此推得,物理幾何本質的清楚說明在邏輯上比幾十年之后發展起來的彭加勒的約定論更優越。又是亥姆霍茲,借助于形象化是有關固體和光線的經驗結果這一發現,澄清了非歐幾何的直觀說明。……亥姆霍茲不能成功地勸服他的同代人脫離康德的時空先驗論并不是他的錯誤。只有很少的專家知道他的哲學觀點。當由于愛因斯坦的理論使公眾的興趣轉向這些問題時,哲學家便開始讓步并脫離了康德的先驗論”。[14]我們認為,其中的“哲學說明”是指亥姆霍茲的思維和方法在本質上是哲學的,即對基本概念和理論前提進行徹底的批判考察,這正是康德哲學所富有的批判精神。正如海涅談到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在德國引起的哲學熱潮時所說:“康德引起這次巨大的精神運動,與其說是通過他的著作的內容,倒不如說是通過在他著作中的那種批判精神,那種現在已經滲入于一切科學之中的批判精神。所有學科都受到了它的侵襲。……德國被康德引入了哲學的道路,因此哲學變成了一件民族的事業。一群出色的大思想家突然出現在德國的國土上,就像用魔法呼喚出來的一樣。”[15]的確,在康德之后,出現了費希特、謝林和黑格爾,他們沿著唯心主義道路進一步發展了康德哲學。與之不同的是,稍后的一大批德國杰出的科學家走的是另外一條以實證科學去解釋和發展康德哲學的道路,其結果是康德哲學的許多結論得到了改造,但就其精神本質而論,則是對康德哲學的精神——批判精神的真正繼承與發揚,這也正是德國科學的優秀傳統的突出特點。這后一條道路的開拓者正是亥姆霍茲,他也因而被看作新康德主義的領導者和科學哲學的先驅者。赫茲、普朗克、愛因斯坦則是他的直接傳人。他們的思維在本質上是哲學的思維,他們既是科學家,也是哲學家。在此,富有批判精神的文化傳統發揮著重要的助長劑和催化劑的作用。愛因斯坦對此深有感觸,他認為:“使青年人發展批判的獨立思考,對于有價值的教育也是生命攸關的。”[16]
以上探討不免使我們聯想到中國教育的現狀。我們的課堂、教材灌入給青少年的都是無血無肉的死的東西,知識技能化的傾向愈演愈烈,科學精神、科學思想喪失殆盡。由此,怎么能培育出世界級的科學大師呢?這或許可算作我們從本文得到的一個重要啟示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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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AlbertEinstein:Philosopher--Scientist,EditedbyP.A.Schilpp,NewYork,1949,P.304.
篇8
眾所周知,會計假設在整個會計學學科體系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從實踐上說,會計假設是一切會計實務的基石。如果沒有這個基石,所有的會計實務就無法進行。從理論上說,會計假設是龐大的會計學學科體系產生的邏輯起點。如果沒有這個邏輯起點,會計學的理論體系也就無法通過演繹法構造出來。
會計假設是指會計人員對那些未經確切認識,或無法正面論證的經濟事物和會計現象,根據客觀的正常情況或趨勢,所做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斷。它是日常會計處理的必要前提。會計假設的性質和作用,類似于數學中的“公理”,或者類似于物理學中的“第一原理”。
人類在長期的經濟活動中,在對各種經濟環境進行認真的分析以后,研究出了相應的會計形式來反映人類經濟活動的內在規律。通過對無數會計實務的抽象、概括,會計學家才提出了可以作為會計學的“公理”或者“第一原理”的會計假設。
會計學理論體系的會計假設有四個:即會計的主體性假設;會計的持續性經營假設;會計的可分期假設;會計的貨幣計量的假設。
在會計實務中,這四個假設是無法通過其他的會計假設推導出來的,也是無法通過其他的途徑可以證明的。因此,它們是人們進行會計工作的基本前提。如果沒有這四個會計假設,會計工作就無法進行。
從歷史的觀點來看,這四個會計假設的提出,完全是人們對大量的會計實務進行歸納、概括以后得出的結果。一直到1494年,意大利數學家盧卡。帕喬利在其《算術、幾何與比例概要》一書中,全面系統地介紹了意大利的復式記賬法,并從理論上作了闡述。盧卡。帕喬利從賬簿的設置和財產盤查出發,通過一步步邏輯推斷,最終推導出總賬記賬規則和記賬方法。這是世界會計史上第一次運用演繹法,從一個邏輯起點出發,推演出會計學理論體系的理論研究[1].
人力資源會計是會計學學科體系中的一個分支學科,其學科的大廈,顯然也必須建立在可靠的基石之上。因此,人力資源會計也需要有和它的客觀內容相適應的會計假設。
縱觀科學史,絕大多數學科的產生,遵循學科產生的一般規律。先有大量的實證材料的積累,然后再通過一定的邏輯過程———歸納、概括、抽象、演繹, 才進入理論化的階段。然而,人力資源會計的產生,卻并不符合學科產生的一般規律。人力資源會計至今也沒有積累多少實證材料。它“應運而生”,只是因為時代的需要。因此,人力資源會計不可能通過“實證———歸納———演繹”的邏輯途徑得到發展,而只能通過“演繹———實證”的邏輯途徑獲得生存的權利。為了通過演繹法來構造自己的理論體系,人力資源會計必須找出它的理論的邏輯起點———這就是人力資源會計為什么那么重視它的會計假設研究的原因所在。
由于缺少實踐性的實證材料,所以人力資源會計的會計假設只能是人們理論思維的產物。人力資源會計的會計假設,目前并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人力資源會計假設研究方面的理論成果,可以歸納為以下三個研究途徑:第一個途徑是完全沿用原來的四個會計假設,認為原來的四個會計假設完全可以作為人力資源會計的會計假設;第二個途徑是在原來的四個會計假設的基礎上,再加上一些額外的會計假設,這樣才可以使人力資源會計內部無矛盾性;第三個途徑是完全拋棄原來的四個會計假設,為人力資源會計重新規定一些新的會計假設。
二、人力資源會計假設述評
據復旦大學張文賢教授研究,人力資源會計假設大致有“一假設論”、“三假設論”、“四假設論”、“五假設論”、“六假設論”、“十假設論”等多種觀點。我們把這些觀點歸納如下:
1.人力資源可以和實物資產一樣計量,其成本和價值也可以和實物資產一樣在不同的會計期間內進行分攤[2].
2.人是有價值的組織的資源。
3.作為組織資源的人的價值是其管理方式的函數。
4.用計量人力資源成本和價值的形式所提供的信息,對卓有成效地管理人力資源是必不可少的[3].
5.人力資源價值的計量,除了可以用貨幣形式進行計量以外,還可以用非人力資源貨幣的形式來計量[4].
6.人力資源為會計主體服務的期限是相對穩定的[5].
7.人力資源向組織提供利益的方式,與有形資產或其他實際資產向組織提供利益的方式相同。
8.由傳統資產和人力資源所產生的利益,對組織來說是有價值的,因為它有助于組織目標的實現。
9.人力資源的獲得,基本上包含了經濟成本及可以合理預期的利益。這項利益的性質具有經濟性,并且能以財務會計的方式予以計量。
10.傳統會計的資產定義中包含了一項對未來經濟利益的擁有權或控制權的要義,就此要義而言,人力資源也可被認定為會計上的資產。
11.從理論上說,可以對一個組織的人力資源的成本和價值進行確認與計量。
12.有關人力資源成本和價值的信息,有助于組織在活動中進行規劃、控制和評估。
13.人力資源投資成本資本化比費用化更合理假設[6].
上述人力資源會計假設存在著以下一些問題:
第一,研究者不清楚會計假設的意義。假設是第一原理,是不可能由其他假設或者定義推導出來的。上述第3條假設,顯然并不是第一原理。人力資源的價值,固然是管理的函數,但是眾所周知,管理是要由人來進行的。因此,我們也可以說管理是人力資源價值的函數。這不是邏輯上的循環論證了嗎?假設還應該是整個理論的邏輯出發點。如果它不能作為整個理論的邏輯出發點,顯然就不能被稱為假設。上述第2條假設,顯然也不能被稱為假設。人是有價值組織的資源,那么人難道不是無價值組織的資源么?從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來看,人是世間最可寶貴的財富,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間奇跡都可以創造出來。這正是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偉大作用。人可以使無價值的組織變成有價值的組織;可以使有價值組織變得更有價值;人也可以使有價值組織變為無價值的組織。這樣的事例在經濟學的領域里并不少見。因此,上述假設中的第8條,就值得商榷,因為并不是所有的人力資源所產生的利益,對組織來說都是有價值的,都有助于組織目標的實現。
第二,混淆會計假設和會計基本概念。會計基本概念,又稱為會計元素、會計要素、會計基本定義。它是組成會計學理論體系最基本的單元。各個國家由于對會計學理論體系的理解不同,因此,對于會計要素的個數也存在著一定的差別。根據我國《會計準則》的規定,會計的基本概念有六個: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成本費用、利潤。上述9、10、11這三條假設,完全應該在“資產”的基本概念中予以解決,因此,它們顯然不應該是假設。
第三,混淆會計假設與會計原則的區別。會計假設是指會計人員對那些未經確認或無法正面論證的經濟事物和會計現象,根據客觀的正常情況或趨勢所做出合乎事理的邏輯推斷。會計原則是會計核算中對會計對象進行確認、計量的科學規范,是會計工作的經驗總結,具有普遍和持續適用的性質。
上述第13條中,人力資源投資成本資本化和費用化的合理性問題,是會計操作過程中要解決的問題,根本不是人力資源會計理論的邏輯起點。正確劃分人力資源的資本化(資本性支出)和費用化(收益性支出),這是會計的一個基本原則,并不是會計假設。何況人力資源投資成本資本化是否比費用化更合理的問題,本身還需要研究。一個尚待研究的問題,怎么可以作為第一原理呢?2007年1月1日起實行的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中,已經取消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
第四,完全否定了人力資源會計的特殊性。人力資源會計之所以有別于一般的會計,就是因為它具有和一般的會計不一樣的特點。如果我們只強調人力資源會計和傳統會計的同一性,而否定了人力資源會計的特殊性,那實際上就否定了人力資源會計存在的合理性。上述會計假設中的第1條和第7條,顯然沒有充分考慮人力資源會計的特殊性。
第五,沒有弄清楚會計假設與會計報告兩者作用不同。會計假設是會計體系的邏輯出發點,沒有它,會計工作就無法進行。會計報告是會計工作的成果和目標。它的作用就是為了滿足內外部人員對主體會計信息的需要。上述假設中的第4條和第12條,都只是會計報告應該起到的作用,而不是人力資源會計假設的作用。
篇9
科學革命的實質是什么?科學進步的圖像是什么?換言之,科學革命變革的主要實體是什么?科學發展的模式是什么?國外學者對此問題做出了形形的回答。
一、國外學者的回答
波普爾(K.Popper)認為,科學是人類心靈的壯麗探險,科學的本質就在于永無止境的探索。他把“問題”作為整個科學探索的起點,運用“可否證性”(falsifiability)或“否證”(falsification)概念,提出了科學進步的四段圖式;P1(問題1)TT(試探性理論)EE(消除錯誤)P2(問題2)。這個圖式周而復始,永無止境。顯然,波普爾把理論看作科學變革的實體——科學革命是科學理論的變更,因此理論是暫時的、脆弱的,它隨時都可以被一次否證。
本世紀60年代初,庫恩(T.Kuhn)出版了他的代表作《科學革命的結構》。在這本小冊子中,庫恩反對邏輯經驗主義把科學的發展看成是各種貨色一件件地或—批批地添加到不斷加大的知識貨堆上。他力主動態地、歷史地看待科學的進步,把科學的發展視為常規時期和革命時期交替出現的過程。他不滿意波普爾把理論看作科學變革的實體,他的科學觀的核心是“范式”(paradigm)概念。庫恩給范式賦予多種含義(有人統計共有21種用法),從“一種具體的科學成就”到“一組特定的信念和預想”。綜而觀之,它是由理論要素、心理要素以及聯合這兩個要素的本體論和方法論要素組成的,每一種要素內又包括五花八門的具體內容。庫恩認為科學革命就是拋棄舊范式,采納新范式。他利用范式概念建立了下述的科學發展的動態模式:前科學常規科學危機科學革命新的常規科學……
庫恩開創了以科學史料為基礎來考察科學哲學問題,探討科學發展和知識增長規律的先河。繼庫恩之后,又有拉卡托斯、費耶阿本德、勞丹等人的學說匯入其中,形成了一股歷史主義的潮流。
拉卡托斯(I.Lakotos)既不滿意波普爾的否證主義,也不滿意庫恩范式的模糊性和選擇范式的非理性標準。為了強調科學發展的連續性和科學進步的合理性,他提出了研究綱領的模式。在拉卡托斯看來,科學總是以研究綱領的形式向前發展的。科學發現和評價科學理論的基本單位是研究綱領,它是一個有結構、有層次的整體。研究綱領內部有相對穩定的“硬核”,外部是柔韌多變的“保護帶”,還有一套解決疑難的機制,即助研究法(heuristic)。硬核是約定的,是作為研究綱領未來發展基礎的、最普遍的基本假設和基本原理,它比范式具有更大的穩定性。保護帶由各種輔助假設構成,當遇到反常或否證時,保護帶可以通過調整輔助假設而達到保護硬核的目的。當研究綱領失去解釋力和預測力時,它就會因邏輯的和經驗的原因而碎裂,人們就會拋棄這樣的退化的研究綱領,而采納進步的研究綱領,這是科學革命的基本原理,是一個自然的新陳代謝過程。
在同庫恩的論戰中,費耶阿本德(P.Feyerabend)描繪了他的科學發展模式。他認為科學有一定的“韌性”,人們總能夠從許多理論中選出一種可望取得成功的理論,即使遇到巨大困難時仍可加以堅持,而置大量反證于不顧。在這一點上,他不贊同波普爾關于理論總是被不斷駁倒的觀點。有了韌性,我們就不必用頑強的事實取消某一理論了,我們可以使用其他理論T′、T″、T″′等,即對現行的理論進行調整,這就不可避免地要接受增生原理,容許不同理論的并存。在這一點上,他又堅決反對范式的絕對統治。在費耶阿本德看來,科學之所以不斷發展,正是增生與韌性相互作用的結果。
勞丹(L.Laudan)把科學看作一種解決問題、定向問題的活動。他同意理解和評價科學進步的工具是較一般的大理論,而不是單個的具體理論。他認為這種大理論不是范式或研究綱領,而是所謂的研究傳統。研究傳統為發展具體理論提供了一套指導方針。它們中的一些構成了一種本體論,以—般方式詳細闡述研究傳統所屬領域中的基本實體的類型。研究傳統中具體理論的作用,就是通過把經驗問題還原為研究傳統的本體論,來解釋這些經驗問題。研究傳統還概括了這些實體相互作用的方式。研究傳統也往往說明某種程序,它構成這一傳統內的研究者所愿意接受的合法的研究方法。這些方法論原則廣泛包括試驗技術、理論檢驗和評價方式等。簡而言之,研究傳統就是有關領域的一組本體論和方法論的“做”與“不做”。在勞丹看來,科學革命不過是競爭著的研究傳統之間的特別引人注目的一次決定性沖突所帶來的研究傳統此消彼長的新格局。
為了說明科學革命的實質并描繪科學進步的圖像,其他西方學者也從不同的角度對庫恩的范式論進行了批判、修正和改造。例如;尼古拉斯•麥克斯韋(NicholasMaxwell)的“形而上學藍圖”、斯尼德-斯臺格繆勒(Sneed-Stegmüller)的“理性重組”(S綱領)、夏佩爾(D.Shapere)的“域”(domain)理論等,我們對此不擬一一加以介紹。在這里,有必要提及蘇聯學者凱德洛夫(Б.М.Кедров)的觀點。
凱德洛大是從列寧關于革命的普遍定義出發來論述科學革命概念的,他從認識論和方法論兩個方而對“革命”概念進行廠邏輯分析,并詳細論述了科學革命的三個特點。在此基礎上,他對科學革命做了下述定義:“所謂自然科學革命,應當首先理解為研究和說明自然現象的觀點本身的根本轉折,用來認識(反映)所研究的對象的思維結構本身的轉折。真正的自然科學革命的實質恰恰在于思維方式這種急劇的轉折,恰恰在于由已經陳舊的科學認識方法向新的進步的科學認識方法的轉變。”以此為根據,凱德洛夫把歷史上的科學革命分為四種不同的類型:第一類革命——哥白尼革命——從外觀到現實性,第二類革命——康德革命——從不變到發展,第三類革命——“自然科學最新革命”(列寧在《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中的稱謂),第四類革命——科學技術革命。在凱德洛夫看來,這也是在科學史上先后發生的四次革命。鑒于這個問題本文作者已有專文論述,此處不擬贅述。
國外學者的探索是難能可貴的,他們構造的實體和模式都從不同方面或角度說明了科學進步的事實,包含有部分的真理性。但是,他們的實體似乎都沒有抓住科學革命的實質,他們的模式也不完全能說明科學發展的歷史實際。波普爾把科學變革的實體視為理論,他涉及的層次似乎偏低,結果他的四段圖式導致了走馬燈式的“不斷革命”。勞丹的研究傳統、凱德洛夫的思維方方式,指的都是科學的哲學基礎或科學中的哲學成分,其涉及的層次恐怕偏高,把它們的變革看作是科學革命的實質,似乎也沒有深中肯綮。拉卡托斯的研究綱領、費耶阿本德的韌性原理和增生原理,尤其是庫恩的范式,又顯得過于龐雜,使人不得要領。
那么,科學革命的實質或科學革命變革的主要實體究竟是什么呢?弄清這個問題,才能比較正確地描繪科學進步的圖像。而要弄清這個問題,必須首先從分析科學理論的結構入手。
二、科學理論的基礎或框架——科學觀念
不少人承認,科學革命的最關鍵的因素是重建科學理論的基礎或框架。然而,人們對這樣的基礎的理解卻不盡相同。有人認為科學理論的基礎是這門科學的經驗材料、基本理論原理和基本概念的總和;有人認為它是基本理論的、邏輯的或哲學的思想觀念;有人認為它是本體論和方法論的信條;有人認為它是世界圖像、研究的普遍方法、解釋的思想、知識的構架;還有人認為它是認識活動的全部綜合,其中包括主體及其目的和任務,認識的手段、方法和條件,知識的認識作用和體系,等等。
說起來,愛因斯坦對科學理論的結構是有真知灼見的。他在談到科學理論時這樣寫道:“科學一旦從它的原始階段脫胎出來以后,僅僅靠著排列的過程已不能使理論獲得進展。由經驗材料作為引導,研究者寧愿提出一種思想體系,它一般地是在邏輯上從少數幾個所謂公理的基本假定建立起來的。我們把這樣的思想體系叫做理論。”愛因斯坦以理論物理學為例,說明科學理論的完整體系是由基本概念、被認為對這些概念是有效的基本關系以及用邏輯推理得到的結論這三者構成的,其中前兩者是科學理論的基礎或根本部分,它們不能在邏輯上進一步簡化。在愛因斯坦看來,所謂基本關系,就是基本概念之間的根本關系,他往往又稱基本關系為基本假定、基本假設、基本公設、基本公理、基本原理、基本定律、基本命題等。愛因斯坦在一些場合還把基本概念和基本關系統稱為基本觀念,或曰科學觀念。這樣一來,科學觀念就是科學理論的基礎,它也是科學理論的邏輯前提或框架。
例如,牛頓力學的理論基礎是:具有不變質量的質點,任何兩個質點之間的超距作用,關于質點的運動定律。在狹義相對論中,就是相對性原理和光速不變原理以及同時性概念等。
科學觀念(基本概念和基本關系)雖然在科學理論的邏輯結構中僅占很少的比重,但由于它是最核心、最抽象的部分,因而反映了科學對象的最深刻、最本質的聯系,蘊涵著十分豐富的內容,從中可以導出原先料想不到的結論(如從狹義相對論的前提導出質能關系式),甚至還隱含著“尚未理解的東西的殘余”,它的更隱秘的根源有待于人們進一步去揭示。
愛因斯坦十分強調科學觀念在科學理論中的顯著地位。他認為通過最少個數的基本概念和基本關系的使用,就可以盡可能完備地理解全部感覺經驗的關系。他甚至認為理論物理學的目的,就是要以數量上盡可能少的、邏輯上互不相關的假設為基礎,來建立概念體系,如果有了這種概念體系,就可能確立整個物理過程總體的因果關系。
關于科學理論的基礎的來源、特點及其與感覺經驗的關系,愛因斯坦有一段原則性的論述(他雖然是就物理學而言的,實際上也適用于其他理論科學):“物理學構成一種處在不斷進化過程中的思想的邏輯體系,它的基礎可以說是不能用歸納法從經驗中提取出來的,而只能靠自由發明來得到。這種體系的根據(真理內容)在于導出的命題可由感覺經驗來證實,而感覺經驗對這基礎的關系,只能直覺地去領悟。進化是循著不斷增加邏輯基礎簡單性的方向前進的。為了要進一步接近這個目標,我們必須聽從這樣的事實:邏輯基礎愈來愈遠離經驗事實,而且我們從根本基礎通向那些同感覺經驗相關聯的導出命題的思想路線,也不斷變得愈來愈艱難、愈來愈漫長了。”
三、科學革命是科學觀念急劇而根本的改造
科學觀念是科學家或科學共同體借助于經驗事實的提示,通過思維的自由創造和理智的自由發明而抽象出來的。它在邏輯上不能再加以分析,是不能再簡化的一種邏輯元素,其中包含著人們當時還不甚理解的東西。因此,它反映了在科學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人們對科學對象的認識,是當時歷史條件下科學認識的界限,只具有相對的意義。隨著時間的推移,大量反常現象和新的經驗知識無法納入這一框架之中,它自身的尚未被理解的殘余也充分被揭示出來。這樣,原來被視為基本概念和基本關系的東西不再是“基本”的了,它從科學發展的形式變為科學發展的桎梏。只有打碎舊的科學觀念,科學發展的潛力才能充分發揮出來。這時,科學革命的時機就成熟了。
科學革命并沒有拋棄已有的經驗材料和經驗知識,而只是改變了理解這些材料和知識的準則,確定了它們的合法地位。彭加勒說得好,只要人們不把那些用實驗確證了的理論推到極端,“它就會有十分清楚的意義”,“只有它溶化到更高級的和諧中,它才能消失。”科學革命打碎的只是科學理論的舊框架,摧毀的只是科學理論的舊基礎。愛因斯坦談到這一點時說過,這里的基礎這個詞,并不意味著同建筑的基礎在所有方面都有雷同之處。從邏輯上看,各個物理定律當然都是建立在這種基礎上面的。建筑物會被大風暴或者洪水嚴重毀壞,然而它的基礎卻安然無恙;但是在科學中,邏輯的基礎所受到的來自新經驗或者新知識的危險,總是要比那些同實驗比較密切接觸的分科來得大。基礎同所有各個部分相聯系,這是它的巨大意義之所在,但是在面臨任何新因素時,這也正是它的最大危險。
在科學革命中,即使是舊的科學觀念,也并非統統被拋棄,其中一部分是辯證的揚棄。舊科學觀念中的一些只是喪失了自己以前獨有的統治地位,從以前的不正確的、與事實不符的殼體中解放出來,被賦予新的意義。它們原有的真理顆粒被保留下來,并作為從屬成分有機地溶入新科學觀念之中。
從歷史上的科學革命來看,科學觀念的改變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1.徹底取代。如以地球為中心的觀念被以太陽為中心的觀念取代,原子不可分的觀念被原子有內部結構的觀念取代,超距作用被媒遞作用取代,目的論和神創論被進化論取代。2.舊名新意。如道爾頓的原子論雖然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原子論,但他把純哲學思辨變為科學的論證,給原子論以真正的科學內容。又如經典力學中的質量、慣性、時間、空間等基本概念在相對論中已被賦予新的含義和內容。3.合理推廣。如力學中的相對性原理在狹義相對論中被推廣到光學和電磁學,在廣義相對論中又被從慣性系推廣到加速參照系。4.辯證綜合。如光的微粒說和波動說被綜合為波粒二象性,分立的粒子的概念和連續的場的概念被綜合為物質波的概念。5.包容蘊含。如能量子概念否定了“自然無飛躍”的傳統觀念,但這只在微觀過程才顯示出來,在經典系統中,由于h很小(h=6.626×1027爾格•秒),使得分立的能量譜實際上無法區分而連成一片,這時能量的連續作為極限情況被包括在新概念內。6.獨辟蹊徑。如自然選擇、光速不變原理、等效原理、海森伯測不準關系、泡利不相容原理等都是在科學革命中提出的新觀念。
對科學革命中原有經驗知識的地位和科學觀變革方式的考察,使我們清楚地看到,科學革命盡管使科學本身發生了質的變化,但是在新舊科學理論體系之間也存在著明顯的繼承關系。同時,也可以看到,科學革命的形式不僅有庫恩所說的“危機”型,還應該容許其它形式存在,如“綜合”型、“推廣”型等等。
革命性變革最深刻的普遍特征是形成新理論體系的實體基礎,而這樣的實體基礎就是科學觀念,因此科學革命的實質是科學觀念急劇而根本的改造。
在這里,我們之所以選擇“改造”這個詞,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在漢語中,改造一詞具有雙重含義:其一是,“就原有的事物加以修改或變更,使適合需要”;其二是,“從根本上改變舊的、建立新的,使適應新的形勢和需要”。這樣,“改造”一詞就能恰如其分地描繪出科學觀念的各種變革方式,體現了科學中的革命與繼承的辯證關系。我們在“改造”二字前加上“急劇”和“根本”兩個修飾語,無非是從速度上和程度上強調科學觀念的改造是迅速的、徹底的,而不是緩慢的、逐步的、局部的、審慎的、盡可能少破壞的。因此,我們所謂的科學革命,指的是一種整體性的革命,這既可以針對整個科學而言(如歷史上的三次科學革命,即以哥白尼的《論天球的運行》和牛頓的《原理》為標志的革命,以道爾頓的原子論、達爾文的進化論、麥克斯韋的電磁理論為標志的革命,以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為標志的革命),也可以針對某一學科而言(如物埋學革命、化學革命、生物學革命等)。至于某一學科內部某個理論體系中的個別科學觀念的變化,我們一般不稱其為科學革命,而把它視為科學觀念的局部變革(也有人稱之為“局部革命”或“小型革命”)。這種變革雖然也是科學觀念的部分質變,但并未引起整個科學觀念的根本質變。
把科學觀念作為科學革命中的變革的主要實體,一個優點在于它的明晰性,因為它不像范式、研究綱領等那么龐雜、含混。更為重要的優點在于它的合理性。科學觀念是屬于經驗成分(經驗知識、具體的理論等)和哲學成分(本體論、方法論、自然觀、思維方式等)二者之間的中間層次。—方面,它是科學理論的基礎,與科學具體理論本身緊緊相聯。另一方面,它又是高度思辨、高度抽象的產物,與哲學成分密切相關。它既不像科學理論那么脆弱,易受實驗觸動;也不像哲學成分那么僵硬,難以改變,而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一定的可變性。這就避免了波普爾、庫恩等人的觀點的缺陷。
在這里,有必要從更廣闊的視野上稍加考察。事物的本質基礎并非建筑在這一事物的范圍內,而是以這一事物的全部因素為基礎。基礎屬于這一事物,同時又不完全屬于它。在一定的關系中,基礎應該是內容豐富的,基礎是體系的決定性的屬性。作為科學理論的基礎的科學觀念正是這樣,它決定著科學理論的性質:它屬于科學理論體系,但在某些方面似乎又超出了科學理論體系的范圍,因為它具有濃厚的哲學色彩。嚴格地講,像本體論、方法論、思維萬式、自然觀等哲學成分,并不是科學理論體系之內的東西,它們是外在的。把科學革命的實質歸結為某一種或某幾種哲學成分的轉變是不妥當的,因為科學革命畢竟不是哲學革命,科學革命變革的主要實體只能在科學自身中尋找,而無須到哲學中去尋找。
科學革命的最關鍵因素,科學革命的核心是形成本質上全新的基礎。不過,在科學觀念發生急劇而根本的改造的同時,科學理論也會煥然一新。也就是說,新的科學框架不僅能容納已有的經驗知識,而且還能容納許多新的經驗知識,而這些新知識是無法納入舊科學框架中去的。另外,由于科學觀念與那些哲學成份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新科學觀念對舊科學觀念的否定,必然耍伴隨或導致新的自然觀、方法論和思維方式等的全面變革。因此,筆者嘗試給科學革命下這樣一個定義:科學革命是科學觀念急劇而根本的改造,與此同時,也伴隨或導致科學理論、自然觀、方法論和思維方式的全面變革。科學革命這一概念是關于科學進步的辯證詮釋的基本概念。
四、科學發展的“進化一革命”互補圖像
作為科學理論基礎或框架的科學觀念具有完整性、內在統一性和進一步發展的能力,這些邏輯構架起著組織、建立以及解釋科學理論的作用,并調節和控制獲得新知識的過程。因為它們在某種程度上是科學的(正確的、鄭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比較深刻、比較正確、比較完全地反映了科學認識對象,從而具有巨大的現實統攝力量和潛在的容異功能。科學觀念一旦建立起來;它的現實統攝力量就會不斷地得以發揮,它所統轄的研究領域的知識不斷積累,且日益成熟和完善。在科學發展的一定階段,科學觀念原有的潛在容異功能也會轉化為現實性。也就是說,它可以作為一種研究指導綱領擴展到其它領域,甚至把與它不相協調的經驗知識容納進來或暫存起來。這時,科學觀念對科學發展起著促進作用,科學呈現出相對平靜的發展趨勢,知識的增長主要表現在量的積累上。這就是科學的進化時期。進化時期主要是科學家在已有的科學觀念指導下進行的定向研究時期,這也是科學理論的多產時期。
從牛頓的《原理》奠定了近代物理學的基礎到19世紀末,物理學大體經歷了兩百多年的進化時期。在這段漫長的時間內,經典力學的基本觀念被物理學家作為研究傳統而接受下來,決定了他們的思想、研究和實踐方向。牛頓力學起初主要處理質點問題(質點力學),后被推廣到流體和剛體,流體力學和剛體力學就是在牛頓所提出的科學觀念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力學的基本觀念又被引進光學、熱學和電磁學的研究中。盡管熱學中熵的概念和熱力學第二定律以及電磁學中的場的概念,都是超出牛頓力學的基本觀念之外的新東西,但是它們分別通過對分子熱運動進行統計解釋和通過以太的力學模型的運用,而把這些具有革命性的新觀念納入到力學框架之中。
科學的進步會引起它的基礎的深刻變革。在進化階段的后期,科學觀念已基本窮盡了它的統攝力量和容異作用,科學理論也在這個基礎上發展到了頂峰。這時,科學觀念通過修修補補已無法容納大量的反常現象,而且各理論體系之間發生的概念問題也越來越暴露出已有科學觀念的局限性。這時,唯一的出路就是對這些科學觀念進行根本的改造,提出新的科學觀念,這就是科學發展中的革命時期。在這個時期,那些具有哲學頭腦、思想活躍、敢于背離陳規舊說的科學家,往往成為科學革命的主將。
相對地講,科學革命時期一般是不太長的,如歷史上的三次科學革命所經歷的時間分別為144年(1543~1687)、61年(1803~1864)和33年(1895~1928)。哥白尼-牛頓革命之所以持續時間最長,是因為它要摧毀亞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學教條,而這些教條在將近兩千年間一直禁錮著人們的頭腦,并被經院哲學當作毋庸置辯的真理。而且,當時科學成果和科學思想的交流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遠不如后來那么頻繁和自由。尤其是,這次革命要總結人類有史以來的關于自然的知識,建立第一個真正的近代科學體系——牛頓力學。在哥白尼《論天球的運行》問世時(1543年),歐洲人所具有的力學知識是否像阿基米德(公元前287~212)所了解的那么多,還是值得懷疑的。但是,到這次革命的終結,牛頓力學已牢固建立起來,能夠說明天上和地上所遇到的一切力學現象。照此看來,百余年的革命并不算長。第二次科學革命之所以持續時間較長,是因為這次科學革命的帶頭學科不是一門學科,而是一組學科(主要是化學、生物學和物理學)。這樣一來,科學觀念的變革發生在不同的領域,而這些科學觀念彼此又不甚相關,一個學科中的科學觀念的變革對另一個學科中的科學觀念的變革沒有什么直接的影響。于是,革命的持續時間勢必要稍長一些。
科學的進步就是“進化-革命”的無窮系列。在進化時期與革命時期之間,也可能存在庫恩所說的危機階段,這在世紀之交物理學革命的前夕表現得尤為明顯(但是,不見得每次科學革命前夕都有一個危機時期)。危機是科學革命的前夜,舊科學觀念搖搖欲墜,新科學觀念尚未誕生或尚未鞏固之時,就是科學的危機時期。不過,科學發展的進化-(危機)革命階段只是為敘述的方便而提出的理想模式,它們的界限并非涇渭分明。它們就像電影中的一串串漸隱鏡頭,當一串場景的最后幾幅畫面還未完全消失時,第二串場景的開頭幾幅畫面就逐漸溶入,致使兩串場景相接處的幾幅畫面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正如勞丹批評庫恩時所說的,常規科學并非像庫恩所描繪的那樣“常規”,科學革命也不像庫恩所斷言的那么“革命”。因此,我們擬提出“進化-革命”互補圖像來描繪科學的發展。在這里,“互補”的含義有二:其一是進化與革命互相轉換,即進化轉換為革命,革命又轉換為進化,周而復始,以至無窮,而每一次循環,都使科學發展到一個新的更高的階段;其二是進化與革命互相滲透,這不僅表現在二者的銜接處,而且也表現在二者的過程之中。例如,18世紀基本上是科學的進化時期,經典力學的基本觀念不僅在力學發展中表現得生機勃勃,而且也指導著其他學科(例如電學、熱學、化學等)的研究。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康德在這個時期提出的星云假說,把發展的觀念引入自然科學,這是超越于經典力學的新觀念。拉瓦錫的氧化說和元素概念也否定了燃素說和燃素概念(燃素說是在經典力學基本觀念指導下提出的燃燒理論)。這一切,都是在進化時期科學觀念所發生的局部變革,或像有人說的局部革命或小型革命。同樣,在革命過程中也伴隨著一些進化。愛因斯坦1905年提出的狹義相對論標志著物理學一個領域的革命的開始,而普朗克1906年通過對愛因斯坦的電子運動的方程的修正進而得到的動能的表達式,以及閔可夫斯基1908年提出的四維世界理論,都不過是狹義相對論的自然進化而已。
因此,如果把事物的發展比喻為波浪式發展、螺旋式上升的話,那么科學的進步則可以形象地描繪為具有小波紋的滾滾向前的大波浪,或以大螺線為軸心而攀援上升的小螺線(等于把一個長而細的彈簧繞成螺線)。這就是科學發展的“進化-革命”互補圖像(盡管它也是一個不盡恰當的模式)。后一個比喻顯然與黑格爾的下述命題有某種相通之處:“科學表現為一個自身旋繞的圓圈,中介把末尾繞回到圓圈的開頭,這個圓圈以此而是圓圈中的一個圓圈,因為每一個別的支節,作為方法賦予了靈魂的東西,都是自身的反思,當它轉回到開端時,它同時又是一個新的支節的開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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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醒民:簡論凱德洛夫的科學革命觀,北京:《自然辯證法通訊》,1985年,第1期。
《愛因斯坦文集》第一卷,許良英等編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6年第1版,第115頁。
篇10
【關鍵詞】溫公頤 中國邏輯史 研究方法
對于中國邏輯史的研究,溫公頤先生因“史”制宜地運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本文將從五個方面對溫老的研究方法進行探析。
從整體著眼,進行“切片式”研究
溫老以中國邏輯發展的各個階段為對象,著重研究每個階段邏輯理論和邏輯思想的發展線索。
在邏輯發展史階段的劃分上,溫老主要是以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為指導進行的,這在他的著作中可以窺見:“我們必須運用的邏輯的和歷史的統一觀點來進行先秦邏輯史的研究,使先秦邏輯史具有科學歷史的意義”;“中國中古邏輯史的特點由它的社會政治經濟所決定”;“在這一時期(筆者按:“這一時期”指中國近古邏輯史的區間:北宋至清中葉1840年前夜)有許多巨大的政治經濟的變化,給邏輯的發展以重大的影響”。
按照中國邏輯發展的客觀歷程,溫公頤先生將中國邏輯史劃分為四個階段,即先秦邏輯史、中古邏輯史、近古邏輯史、近代邏輯史。先秦邏輯史的時間跨度為春秋至戰國時期,中古邏輯史的“時間從秦漢至隋唐……繼《中國中古邏輯史》之后,從北宋至清中葉1840年的第三卷則編為《中國近古邏輯史》,從1840年到1949年的第四卷,則編為《中國近代邏輯史》”。這一劃分符合中國邏輯史從一度輝煌至漸成絕學,又逐步復蘇的特有發展歷程。
將中國邏輯史的進程逐次劃分為若干個階段是溫老研究工作展開的基始,是“切片式”的研究方法,為下一步以人為對象的“點描式”研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以人為對象,進行“點描式”研究
在對中國邏輯史進行了階段劃分之后,溫老以各個階段的邏輯思想家為對象,著力研究各個邏輯思想家的邏輯思想、理論之間的縱向、橫向的聯系。
在確定中國邏輯史發展的各個階段的基礎上,溫老重點研究了五十多個在各階段具有代表性的邏輯思想家(含代表性學派、代表性著作、譯作)。溫老注意從縱、橫兩個方面研究各種邏輯思想之間的聯系和發展。應該承認,縱向的研究工作是基本的和首要的。只有對主要邏輯思想家能夠做出實事求是的、科學的概括和評價,才能做好橫向的分析和總結,可以認為:縱向研究主要是梳理邏輯思想發展的線索及前進的脈絡,是橫向研究的基礎與前提;而橫向研究則是縱向研究的進一步拓展與深化。在某種意義上說,橫向研究工作更顯其重要性。
溫老在理出先秦邏輯史上的正名與辯者兩派及其各自縱向發展脈絡的同時,也注意到兩派邏輯思想的密切關聯與相互影響,即橫向的聯系。在總結孔子的正名邏輯思想時,溫老指出“他(孔子)所提出的‘正名’口號,固為儒學正統所繼承,但也給辯者以一定的影響。公孫龍之‘正名實’,墨辯之提‘正名者’,可為明證”;“先秦的邏輯思想就是在這兩派的互相批評和互相影響的過程中發展壯大的”。
溫老正是把這些邏輯家提出的邏輯思想和理論,看作是一個聯系、發展的過程,并努力從中找出邏輯思想發展的規律性,從總體上概括出古代邏輯思想發展的全部成果。
在對具體邏輯思想家的考量中,溫老堅持從史實著眼,從客觀入手,著力研究重要邏輯學家所處的社會環境,所受的教育,所受的哲學學派的影響,做出重大貢獻時的思想過程和研究方法。在對以上內容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正確地闡明了歷史上各個邏輯思想家或主要代表人物所提出的重要邏輯思想或理論體系,同時理出各個邏輯思想家、特別是各個邏輯思想問題之間的內在聯系、繼承和發展的關系及其規律性。
溫老在中國邏輯史的研究中,系統地運用了以上方法,為我們描繪了一幅嚴謹客觀又不乏濃厚人文氣息的歷史的邏輯思想家畫卷。如在先秦邏輯史部分,溫老在科學劃分的基礎上,并沒有急于轉入邏輯思想家的介紹,而是先以辯者(或正名派)為對象,進行了“整體印象”的研究。
在轉入以邏輯思想家個體為對象的研究中,溫老在考察各個邏輯思想家生平的時候,側重于對其生活年代的社會政治經濟背景、哲學背景等內容進行研究。另外根據各個邏輯思想家的個人實際及研究論證的需要又各有不同,各有側重。這些因人而異的背景介紹為溫老的研究提供了精當而嚴謹的依據與佐證,也使讀者了然于其陳述要點與脈絡。
側重研究創新內容
溫老以創新內容為對象,重點研究中國邏輯史理論發展中的新概念、新理論、新思想。研究各個中國邏輯史發展各階段邏輯思想家的邏輯思想時,溫老將重點放在了各個邏輯思想家邏輯思想的創新內容上。各個邏輯思想家邏輯思想的創新內容是邏輯史發展脈絡上的節點。談到墨辯的邏輯思想時,溫老總結到:“墨辯邏輯思想繼承了墨子邏輯的優良傳統,而另有所發揮。在概念的分析上,它不但克服了惠施、公孫龍的缺點,而且還更深入一步,墨辯不但對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進行細致的分析,而且對概念的確定性和靈活性的統一,本質屬性與非本質屬性的統一,正反屬性既對立又統一等等,都作了前所未有的分析”。在分析荀子時,溫老指出“他不但對名作出了詳盡系統的分析,而對于判斷也有他的獨到的見解……在推理論證方面,也有許多新的論式的創造。比如各種連鎖推論的運用,定義式的推論等”。
又如,溫老在提到中古邏輯的創新時,提到“中古邏輯史的邏輯問題,有的是承襲古代的……,有的則深化了古代,如關于類的問題。類是邏輯推論的基礎,先秦各邏輯家都重視類的推論,但以類為推不是沒有問題的,公孫龍、《墨辯》都提到過。《墨辯》認為‘推類之難,說在名之大小’(《墨辯?經下》),這還只是注意到類的大小上,還未考慮到類的實質問題。到了《呂氏春秋》、《淮南子》則比古代進了一步,提出類的實質問題。類的復雜性不僅在于它的量的方面,范圍的大小,而且還在于它的質的方面,有異同。如小方為大方之類,但小智非大智之類。因此《呂氏春秋》提出‘類固不必可推知’(《呂氏春秋?別類篇》)。《淮南子?說林訓》也提到‘類不可必推’……由上可知,中國中古邏輯史在某些問題上是發展了古代的”。
側重研究理論的動態形成過程
中國邏輯史本身是一個不斷發展、演變的動態過程,因此,研究中國邏輯史就不應該是對眾多名辯學者邏輯思想的簡單復寫,而應通過對相關內容的解釋和闡述,揭示其間的內在聯系,從總體上把握中國邏輯思想產生、發展的規律。翻閱溫先生在中國邏輯史研究方面的論著,可以發現他對發展觀點之遵循比比皆是。
在中國邏輯史研究過程中,溫老以形成過程為對象,著重研究中國邏輯史中一些重要理論的形成過程、建立步驟和模式,以及其所達到的水平和面臨的問題。
中國邏輯史是中國邏輯思想形成發展的歷史過程。溫老在中國邏輯史的研究中,對一些重要理論的形成過程,進行了嚴謹細致的梳理與描述。一個邏輯理論的形成、完善有時是跨階段、跨學派的。
在《先秦邏輯史》中辯者的邏輯思想篇,溫老就是沿不同時期辯者們邏輯思想的形成發展軌跡來梳理辯者邏輯思想的發展脈絡的。溫老認為具有“注意邏輯推論的基本概念”這一特點的辯者們,從“鄧析開始注意‘類’概念的重要性。墨子進而推廣到‘故’和‘法’的概念。后來,惠施、公孫龍則深入到分析概念的內涵與外延。最后,則以戰國晚期墨辯邏輯的概念論集其大成”。
溫老在依先秦辯者邏輯思想發展敘述其進程的基礎上,對于墨辯邏輯所取得的成就,給予了辯證的分析。他認為“在先秦邏輯史上,墨辯邏輯似集中于純邏輯方面的研究,因此,在邏輯科學體系上能遠勝其余各家。但它也未能完全擺脫正名派的影響,‘審治亂之紀’還是作為邏輯研究的一個目標,因而它的邏輯探索也就必然要涉及到倫理和經濟的范圍,作為一部邏輯專著看,還有美中不足之處”。
注重對邏輯方法的研究
以邏輯方法為對象,溫老著重研究歷史上的邏輯思想家建立邏輯概念和邏輯理論時所運用的邏輯方法。歷史上的邏輯思想家們在建立起邏輯概念和邏輯理論時所運用的方法也是溫老研究的重點,使其成為中國邏輯史研究方法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對“方法”的研究,溫老為我們展現了中國邏輯史的一個個發展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