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農經濟的特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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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封建小農經濟;小農經濟起源;小農經濟;農耕時代;小私有制;起源
中圖分類號:S-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1)-06-0038-1
小農經濟在我國封建社會的歷史發展進程中,曾經起過巨大的影響作用。進入現代社會以來,我國的小農經濟還依然普遍存在,并且對我國現在的經濟社會發展影響程度依然存在,并且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可能還會繼續存在,從我們國家目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來看,它也是我國廣大農村農民發展農業的一種主要形式。因此說,封建社會的小農經濟對我國農業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其重要表現是農民生產出來的農副產品自給自足,不去進行市場競爭與交換。從目前小農經濟對農業發展的作用來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也有助于穩定農村社會。但是對于現代的大農業來講,隨著經濟的全球化程度的加深,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貿易額的加大,封閉的小農經濟不利于抵制國際大市場的沖擊。因此,只有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才能使農業走上振興之路。對此,本文分析研究了我國封建社會小農經濟的基本內涵,并且對其起源進行了進一步的分析研究。
1 小農經濟的基本內涵及其特點
談到小農經濟,多數人對此的理解認為就是與農民種田方面的內容,因此有的人認為的小農經濟是就是種植業;有的人則認為過去的經營地主也是到小農經濟的一種表現形式;還有的人把我國歷史上的小農經濟等同于現代的家庭農場。
對于小農經濟的內涵,我們不要簡簡單單地從表面上去理解。實際上,小農經濟是有其特定的科學的內涵的,從理論來源上來講,這一概念主要來自于馬克思的經典著作中,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馬克思把小農經濟當做是社會發展歷史進程中的一種小生產的方式,其實它應該是特定指的是農業領域中的小生產方式。對此,馬克思明確指出:“這種小生產者包括手工業者,但主要是農民……”。根據馬克思的論述,小農經濟有如下一些特點:
(1)小農經濟是以個體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和消費的。對此馬克思曾經形象化地把小農經濟稱之為小家庭農業,也可以進一步地稱之為自給自足的農民家庭的小生產。在現代生活中我們習慣上把以個體家庭為單位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稱之為個體農民。
(2)小農經濟的另一特點是與此相聯系的生產孤立、分散和自給自足。小農經濟與個體家庭為單位,這種經濟與勞動生產的孤立性和分散性相適應,其具體表現為小農經濟是一種小而全的經濟。從這個意義上說,小農經濟的表現僅僅是一種維持生計的農業。
(3)小農經濟事實上是以個體家庭或者農民為主的一種個體經濟,也叫小私有制經濟。通過上述分析我們知道,小農經濟是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這種個體經濟小私有制經濟的主要特點是生產工具相對簡陋,也比較原始,雖然如此,他們的生產資料是屬于生產者自己的。
2 我國小農經濟的起源問題探析
從當前我們國家對于小農經濟的認識程度來看,多數學者認為我們國家的小農經濟起源于春秋戰國時期,并且進一步論述小農經濟的出現是封建制或封建地主制的前提和標志。如果說按照這種觀點,在春秋戰國以前我們國家就應該不存在小農經濟,并且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之中存在還是不存在小農經濟,大多數學者也是不贊成的。如果說這個問題不能很好的解決,不但關系到我們如何正確對待小農經濟的問題,而且還進一步地關系到如何正確看待和準確把握我們第一個奴隸制社會的形成過程以及商殷到西周時期中國社會形態的如何劃分的問題,這就需要我們高度重視。
正如前面所陳述的那樣,小農經濟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以單個的個體家庭為單位進行的生產,這種生產以及消費在一定程度上是獨立進行的。因此,對于小農經濟的概念上,如果我們認真的進行分析和研究,就可以追溯到封建社會個體家庭的形成。事實上,個體家庭的分散勞動和獨立經濟早在原始社會末期就已經在中國出現了,本人認為這應該視為我們國家最早的小農經濟。
從我國的歷史發展過程及其學者對于考古研究來看,具有獨立經濟的個體家庭確實是在原始社會末期出現的。通過相關的考古研究我們發現,我國中原地區,比如說河南、山東、陜西等地,從仰韶文化開始普遍發現小型的住房遺址。到了龍山文化時期,這種情況比以前更加普遍了,而且在以前的小小房子的基礎上,又有了兩室的房間,個別的甚至出現了套間的現象,說明比從前更加進步了。通過考古調查研究分析我們發現,住這種獨立的住房的主人一定是有獨立經濟的個體家庭或者是小私有制經濟的生產者。這些獨立經濟的個體不但具有生產的職能,而且還具有消費的職能。到了夏商時代,小農經濟的歷史發展遺跡依然淺析可見,從對當時的史實及文字資料的考證我們知道,我國的字諸如“眾”和“小人”等的出現,基本上屬于小農的范疇上加以鞏固的基礎上完成的。由此可見,我國西周時期的小農經濟既是從屬于種族的組織當中的,又是生活在廣大農村公社之中的一種原始的生產模式,這是我國西周時期小農經濟的又一顯著特點。
通過一些考古發現研究情況來分析,個體家庭在原始社會過末期不但已經出現,而且其獨立經濟已經有所發展。在一些古書中就有所記載,比如說我國上古時代的井田制,就是這種小農經濟的農村公社及其變體的表現,這也就這就進一步證明了我國的小農經濟起源于原始社會末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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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理學經濟倫理;封建小農經濟;發展與促進
中圖分類號:F30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0-0006-02
理學經濟倫理是適應并維護封建生產方式和扼制、反拔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是建立在宗法家族主義農耕文明基礎之上,與具有中國特色的封建經濟基礎相適應的道德規范體系,從總體特征來看,它與商品經濟倫理分屬于兩種不同的價值體系。它在中國古代的基本作用是適應并促進了封建小農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使之長期處于稚嫩狀態。它對中國經濟發展的作用在明代中葉的前后是不同的。在明代中期以前,中國還沒有產生新的生產關系,中國的封建生產關系并不算落后,生產力仍在發展,這期間理學起著維護封建統治,加強中央集權的作用,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理論價值,理學經濟倫理還能適應并促進封建生產方式的發展,因而具有進步性。明代中期,中國的經濟出現了歷史性的變化,新的生產方式――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出現了萌芽,面對新的社會變化,程朱的后輩理學家們不是努力建設一個合理的經濟秩序,更新社會、國家的管理方式,以疏導、培育日益蘇醒和增長的新經濟因素的幼芽,而是仍然堅持天理的封建說教,企圖以扼止“人欲”為代價,用強化道德秩序的辦法來達到穩定政治經濟秩序的目的,理學經濟倫理對新生產方式的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的阻礙作用日益顯露出來。也就在這時,中國的種種問題和危機開始充分暴露,中國在世界范圍內開始趨于落后,中國封建制度仍在農業文明的發展方向上繼續緩慢行進,走向爛熟。毋庸置疑,中國社會經濟由先進滑向落后,經濟倫理沒有突破是一個重要因素。到了近代,它的保守性和危害性更加明顯。歷史事實證明,理學經濟倫理不可能促進中國的近代化,隨著歷史的發展,它作為一種文化類型的存在,與封建王朝一樣被拋到時代的后面去了。
理學經濟倫理在中國歷史上的基本價值在于:促進封建小農經濟發展,阻礙商品經濟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在明代中期以前主要起著積極作用,在明代中期以后主要起著消極作用。
從總體上看,理學經濟倫理對封建小農經濟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適應了中國封建社會政治經濟結構的特點,維護和穩定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宗法家族主義政治經濟體制。唐代中葉以來的社會變革使中國封建社會形成了這樣一種多層次的經濟結構:從土地所有制結構來看,形成了封建國家經濟、地主經濟、小農經濟等多種經濟形式和皇帝、皇室宗親、官僚貴族、官(鄉)紳地主、自耕農、佃農等多層次的社會經濟群體;從社會生產結構來看,形成了以耕織一體的自然經濟占支配地位條件下的農業與手工業、商業等經濟部門之間的特殊聯系以及農民與手工業者、與商人的經濟聯系;從分配結構來看,形成了國家賦稅徭役、官吏俸祿、地主地租、工商業利潤以及農民勞動所得基本衣食生活資料等多層次經濟利益分層。理學經濟倫理把社會倫理問題與整個民族的社會心理活動糾纏在一起,將經濟與倫理相重疊,最后完全從這一思維背景中提取解決社會經濟問題的信息和方法,將政治和經濟等各種矛盾作宗法倫理的化解和處理。這樣,理學經濟倫理一方面像一塊模板塑造出符合封建政治和倫理規范的經濟人格;另一方面又像一條堅硬的河床規范著經濟這條奔騰不息的河流,以防其肆意泛濫。它把封建社會政治經濟結構納入它的人倫道德之網,不僅給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又加上一條倫理紐帶,而且把政治上的等級關系和多層次性的社會經濟結構一體化、集權化和穩固化,從而具有極大的調節和聚合作用。
第二,適應了宗法制小農經濟的社會經濟基礎。理學經濟倫理竭力推崇家庭和家族的地位,強化家族血緣宗法關系,相信這是一種最合理的生產組織形式,由此推而廣之,可以達到社會經濟關系的和諧穩定。正是中國的宗法小農經濟與理學倫理相結合,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中后期經濟的繁榮。西方的經濟學家一直認為追求私利是經濟發展的原動力。恩格斯也強調:“自從階級對立產生以來,正是人類卑劣的――貪欲和權勢欲成了歷史發展的杠桿。”[1] 但是理學的公利主義由于找到了自己的社會經濟基礎,因而在現實中發揮著巨大的正面作用。這個基礎便是宗法制小農經濟。因為在家庭或家族內部,成員之間休戚相關、榮辱與共,一般會更重視情感心理的需要,集體感與凝聚力都是非常強的,家庭或家族的公利確乎具有極高的地位。應該指出,小農在一定的時期是具有很大創造力的。著名的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西奧多?舒爾茨指出:“小農的經濟行為在傳統農業的范疇內,他們是一種富有進取心并能對資源作最適度運用的人。傳統農業可能是貧乏的,但效率很高,它漸趨接近一個‘均衡’的水平。在這個均衡之內,生產因素的使用,較少有不合理低效率的現象。總之,小農作為一個經濟人,毫不遜色于任何資本主義企業家。”[2] 可以說,對于宗法制的小農經濟,只要政府能“為政以德”,努力扶植并加以保護,至少能給一條生路,他們就能夠使社會經濟繁榮,在一定程度上實現理學經濟倫理的愿望。然而,盡管統治階級都希望有這樣的經濟繁榮,但其貪婪的剝削本性使其不可能真正持續做到“為政以德”,天災人禍總會把宗法制小農經濟推向絕境,于是農民們鋌而走險,揭桿而起。
第三,適應了封建社會的生產力狀況。這突出地表現在重農主義、均平分配原則和崇儉黜奢消費觀方面。“農業是整個古代世界決定性的生產部門。”[3] 中華民族屬于農業民族,和世界其他古老民族一樣,歷來重視農業生產。重農主義作為封建國家干預和調節社會分工與產業結構應遵循的倫理規范,在宋代仍然是符合中國國情、符合當時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對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起了積極作用。但在宋代以后,特別是資本主義萌芽產生以后,一些思想家們不加分析地一味抑“末”,則嚴重地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
中國在宋代及以后很長一段時期內,社會生產力都是處于停滯狀態,特別是沒有新的科學技術的刺激,新的生產方式沒有也不可能產生,社會財富的日趨集中和由此引起的貧富自發兩極分化,只能使財富進一步以更大的規模、更快的速度集中在既不勞動又不經營的寄生性的地主階級手中,農民失去土地之后,除了做佃農或淪為乞丐外別無出路,因而不僅不會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而且反而會使社會生產力受到更大破壞。理學的均平分配論對當時社會財富的集中和貧富兩極分化趨勢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有助于把社會各等級分層的財產占有等差距限定在一定范圍之內,使社會各階級、各階層在財富的占有和分配上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從而保持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相對穩定,促進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短暫繁榮。
“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和消費形式。”[4] 生產力越落后,消費水平就越低,社會越貧窮,消費結構就越簡單,反之亦然。中國古代社會以男耕女織為主要生產形式,它只能提供糧食和衣料。這種小農經濟的能量即使在太平盛世又能有多大呢?吃飯曾經是中國人的頭等大事,溫飽問題至今在不少地區仍未得到最后解決。可以設想,中國古代在這個問題上會是多么艱難,正像經濟史告訴我們的,所謂“文景之治”、“貞觀之治”,也只不過是勉強解決溫飽,倉庫里有一點余糧,而大部分時期,除少數人以外,難免啼饑號寒。歷代思想家又有多少不是以溫飽作為太平盛世的根基、禮樂文明的前提呢?因此,以溫飽為社會消費目標,絕不是一個保守的目標。崇儉黜奢的消費原則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國情所決定的,以此作為消費倫理是明智與現實的。它緩和了生產與消費的矛盾,穩定了國民經濟;確保了積蓄,備戰備荒;有利于國家財政收支平衡和抑制統治階層的奢侈性消費。
第四,適應了封建社會商業發展的需要。自從有了社會分工就有了商品交換,商業是封建自然經濟必不可少的補充部分。理學經濟倫理雖然輕商,但并不否認商業存在的合理性,其經濟倫理思想廣泛地涵攝商業行為規范。在中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水平低下,市場規則不完善,加之受到種種封建特權和其他因素的干擾與阻礙,價值規律不可能自由地充分地對商品經濟發生作用。在這種情況下的商品交換有很大的主觀隨意性甚至欺詐性。理學提出的倫理道德法則作為一種作用于人的心理,作為實現社會經濟心態協調統一的力量,自然有利于維持封建商業的正常秩序。商人們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促使買賣的公平進行,也愿意接受理學倫理道德教條的約束。例如封建社會后期,民間商業運行中形成的組織嚴密的“伙計”制度,就是我國商人利用理學經濟倫理關于“人和”的文化資源,將傳統的宗法家族關系轉化為新的商業組合的一項創舉。商業“伙計”制度的產生,不僅給日益發展壯大的商業補充了力量,帶來了利潤,而且也增強了商界的凝聚力和穩定性,從而促進了古代商業的發展。不僅如此,理學經濟倫理還以一種特殊方式作用于封建社會中后期的商業行為,這就是商人們大都同理學有著世代相沿的“血緣”關系。他們中不少人自幼熟讀朱熹集注的科考教材《四書》,深受理學倫理的熏陶,從小就樹立了踐履儒學理想的抱負和志向,只是由于在科場中累試不第,或因家庭牽累,才棄學經商,棄儒為賈。商人與理學的這種特殊關系,足以表明商人與理學在精神上的相通之處。所以,商人們盡管埋頭于茍茍營利的生意場上,卻并沒有遺忘理學的諄諄教誨,而且當他們在商場上發跡之后,其中不少人躍躍欲展少年志,棄商學儒或捐錢入仕。這對于他們來說,既是一種社會榮譽,一種事業成功的裝飾,又是一種難得的資本,會給他們所從事的商業活動帶來有形或無形的利益。單從倫理動因來看,正是因為理學既不否定商業的存在而又輕商抑商,所以中國封建社會商業才長期處于稚嫩狀態。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宗法制小農經濟的發展有其內在的極限。理學經濟倫理對當時社會運行機制無條件的維護無疑會阻礙新的科學技術的推廣運用,從而妨害社會經濟的突破性發展。事實上,自唐宋以后,中國農業經濟的增長,主要是依靠開辟新的土地和提高集約化的程度來實現的。到了明代中葉,經濟最發達的江南地區的農業經濟增長,就明顯地受到了邊際效用遞減律的影響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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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摘 要 題】農村改革與發展
【關 鍵 詞】小農經濟/公共產品供給/二元結構
【 正 文】
一、土地制度和小農經濟:“二元均衡”經濟結構的形成和變動趨勢
西方制度經濟理論指出,不同的產權安排會導致不同的制度績效。因此,以制度經濟學理論分析中國傳統農業社會中農業經濟效率時,必須考察特定的產權安排背景。事實上,在經營方式和效率等方面,中國傳統農業所體現出來的特點,與其特有的土地產權制度有著極強的相關性。
中國傳統農業社會里,在土地私有和自由買賣合法的制度安排下,土地的兼并成為一種不可抑制和逆轉的必然趨勢。兼并者為了從土地資源中獲取更多的地租收益,有最大限度擴大土地規模的激勵。在一定的技術生產條件下,他會選擇能夠最大化其地租收益的人地結合比例,這與資本主義中企業家行為選擇存在著相似之處,就是以最佳的規模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大土地所有者會根據土地占有的多少,規模的大小(假定技術條件是一定的),來決定租佃或雇傭勞動者的多寡,吸納或滲出農業勞動者,產生如傅筑夫將中國的土地兼并與英國的圈地運動比較研究后指出的,土地私有和兼并造就了大量的農業無產者,使中國的租佃關系中土地所有者一方能夠對租稅進行極端索取,對農民殘酷剝削,農民只有以此作為交換才能與土地相結合,從而“在形式上也形成了像鳥一樣無拘無束的無產者”。[1]
這些農業無產者失去生產資料又不能全部被大土地所有者吸納,就產生了極大的生存危機。由于當時生產力發展的限制,城市工商業不夠發達,農業中產生的相對過剩人口沒有渠道滲出,游離在生產領域邊緣,成為社會動蕩的根源和威脅統治者生存的一個群體。因此,國家就必須擔負起安置流民的責任。而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將國有土地平均分割,給無地農民經營。這就是均田制,中國傳統農業社會中一種最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意義的土地制度安排。國家將國有土地平均分配給他的編戶齊民,一方面是為了保證穩定可靠和最大限度的租稅來源,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對政局穩定和國家安全方面的考慮。當國家使土地承擔起這種農業失業人口“蓄水池”的功能時,對于人地結合的比例是否為一定技術前提下的最佳規模,可能考慮的就會比大土地所有者欠缺得多。
馬克思在論述這種小農經濟時說:這種生產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產的分散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產資料的積聚,也排斥協作,排斥同一生產過程內部的分工,排斥社會對自然的統治和支配,排斥社會生產力的自由發展。它只同生產和社會的狹隘的自然產生的界限相容。[2]小塊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質來說就排斥社會勞動生產力的發展、勞動的社會形式、資本的社會積聚、大規模的畜牧和科學不斷擴大的應用。[3]據此,長期在我國史學界就有觀點認為,這是我國傳統農業社會經濟長期停滯不前、不能發展的根源,甚至造成了對現代化進程的阻礙。
近年來開始出現其他角度的分析,認為這樣的經營特點造成了高效的農業,對傳統農業社會的經濟繁榮作出了貢獻。趙岡就認為家庭農場是農業生產較合適的經營方式。一來是農業生產所要求的最佳規模不大,二來因農業生產的特性決定的:首先,農業生產工作的監督很難,因此監督費用會比其他產業部門高很多。其次,農業生產周期長,農業耕作的各個環節工作質量無法按規定的標準來逐一檢查,各環節步驟質量的好壞,只能從最后收成的好壞多寡體現。這樣一來,家庭農場因依靠家庭成員而具有可靠的激勵機制,比大規模農業生產要有較大的優勢。這種以家庭為經營單位的耕作方式,是在井田制私田經營中,以及土地私有后自發形成的經營方式。國家在為了安置個體家庭分配土地給無地農民的均田制度中,沿襲了這種經營方式。對于大土地所有者,多采用租佃制方式將土地租給佃農,尤其是土地規模大時,也同樣體現出大土地所有和小土地家庭經營的特點來。雖然在后期土地經營中出現了雇傭制,但是根據考證對于租佃制或雇傭制的選擇中,雇傭制的替代與土地所有者性質與其土地規模大小雖有一定的相關性,更重要的卻是來源于農業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
傅筑夫認為在中國,土地兼并導致的土地所有權的集中,伴隨的是經營規模的不斷縮小,經營方式的更加分散。有經濟學家稱之為中國農業經營的“過密化”。這種特色的小農經濟在中國歷史上能長期占據主導地位,是依靠國家的支持實現的,這種支持一方面體現在國家通過政策(如均田、摧抑兼并等)穩定保持土地產權結構和經營方式上,另一方面,在農業領域中國家主動承擔起了具有公共產品性質的技術創新和推廣、水利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職能,也成為小農經濟在中國歷史上長期興旺發達的重要原因。
二、公共物品的供給與小農經濟的保障
1.傳統農業中的技術創新和信息傳播
前文論及土地私有和自由買賣的合法化對農業產生的影響,首先是產生出大量的與土地相脫離的“自由人”。這些人的存在會對政權的穩定帶來嚴重的威脅,更重要的是,當時的農業生產水平,也還難以提供如此多的剩余產品養活過剩人口。因此,一方面為了保證國家政權的穩定安全,“授田與民”來達到“人得耕種,不得買賣,以贍貧弱”的目的,另一方面為了能從產出中提取更多的租稅收入,統治者對于能夠提高授田農戶勞動生產率和農業產量的技術創新和推廣十分重視。為此,各朝統治者都不遺余力地鼓勵推廣使用先進的農業技術和新的工具,通過提高土地單位面積的產量來增加總的產量。在土地授民的基礎上,推廣農業技術和指導農業生產成為了歷朝歷代統治者責無旁貸的職能。
反觀中國農業社會經濟史,農業技術的發明、使用和推廣都深深打上了國家行為的烙印。早在漢武帝的時候,就曾在全國范圍內由政府倡導新技術和新工具的采用,大力推廣犁耕和新的耕作方法(代田制和區田制),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由政府出面在全國推動農業生產方法的轉變,從而在短期內普及了新的技術,并迅速提高了農業產量,使中國農業生產就此走上精耕細作的道路。
國家以完備的層級官僚體制為依托,承擔起技術創新和推廣的主要責任,在客觀上部分地替代了市場形成的自發力量。以至于有些學者認為,中國封建地主政權雖然不是由于管理水利灌溉而出現的東方專制國家,但在實行重農政策,保護小農經濟時,卻類似地采取了一系列直接促進農業生產的措施。在國家干預下的幾次重要的農業耕作工具的發展推廣使用,先進的耕作方法傳播普及速度之快,范圍之廣,足以證明這種方式對于市場自發形成的傳播機制有很好的替代性。
同以上分析相映證的是,在我國傳統農業技術創新和傳播中,最活躍的行為主體是統治者在各區域中對農業生產負責的人,某些朝代稱之為農官。據史料記載,很多當時先進的生產工具、耕作技術的創新也多是來源于他們的聰明才智。他們集農業生產者、技術使用者和租稅收入執行者于一身,既有農業生產的實踐經驗,又兼有國家賦予的提高生產率的職責,是當時最具有創新動力和創新能力,以及傳播動力和傳播能力的行為主體。固然有提高國家收入的意圖,但這種模式對于傳統農業社會的經濟增長有很高的貢獻率。這也可以看作是國家為了換取收入而向在國有土地上勞動者提供的一種服務。
隨著國家經濟控制權力被削弱和侵蝕,均田制度的逐步瓦解,這種技術創新和傳播的信息體系也因之解體了。因此在中國傳統農業社會后期,農業生產技術方面再沒有發生什么重大的突破,更多地是對原有技術體系的細化和完善。相較于國家主導型的技術創新和推廣機制而言,這一階段農業生產效率和產值的提高,更多地體現了市場化導向的特征。
2.基本農田水利設施的供給
小農經濟細微的生產組織和廣泛的地理分布不僅帶來了農業生產上技術變革的麻煩,而且使得“公共物品”——水利工程灌溉設施及運輸倉儲等方面產生了先天供給不足的缺陷。對于自然條件不穩定、不平衡的農業大國,為了提高農業生產水平、保障穩定的農業產出和防止因天災引起的農業波動,統治者以其所獲取的租金中的一部分用于向社會提供必須的服務。這類服務的特征是必須有龐大的資金支持,有序的協作、計劃和組織,復雜的技術和相應的大規模的勞動投入,這是國家機器所擁有和擅長的能力,可以憑借整個國家掌握的資源和權力作為支撐。
固然小農個體都可以意識到這類物品的供給對其再生產的重要性,但由其能力和性質決定,組織一個系統工程所需要的交易成本(組織費用、談判、磨擦等等)足以破滅任何一個自發的小農組織下的雄心壯志。因此在初期,這類物品的供給是完全依賴國家意志來實現的。尤其是在各朝發展農業的初期,中央集權的力量最為強大時,往往伴隨著大規模、大投資的水利系統工程的進行。從漢武帝至三國期間,各政權都曾普遍興修水利。這有助于我們觀測國家在對經濟資源控制力比較,對其“編戶齊民”的授田者的經濟效率既承擔后果(獲取所有權收益租金與稅收)又負有責任(經濟增長和社會安定)時,大型的水利工程、灌溉設施等有穩定、周期性和地域性增長的現象。
由于水利工程的供給是以大規模、大系統、大協作、大投入的方式組織起來的,這樣的國家供給部分替代了農戶個體可能需要的投入。對于經濟能力弱小、缺乏應對危機和風險能力的小型家庭農場,提供了較高層次的生產保障,使他們比較容易在現實復雜多變的自然環境下生存。這樣小規模、家庭經營、簡單協作、小投入的生產方式與大規模、系統組織、高度分工協作、大投入的公共物品的供給相配合,宏觀上減弱并消解了可能因缺乏此類供給而帶來的農業生產風險和經濟波動,提高了農業整體產出效率和生產水平;微觀上為小型家庭農業的存在和延續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防止了小農階層的迅速分化,使小規模的家庭農場在兼并和自由買賣的威脅下,有可能維持最低限度的再生產,降低了自耕農階層瓦解的可能性。
一方面是國家機器上精密先進極具現代生產經營特點的系統工程,另一方面是大量分散細小的家庭農耕方式的簡單生產單位;不同于劉易斯二元經濟中兩部門的劃分和兩者間存在的巨大勢差和隔離,他們都統一在中央集權的農業經濟體系中。這兩個規模、形式全然相反的二元結合在一起,創造了中國傳統農業社會農業生產的高效率,維護了農業經濟的穩定性。
與技術擴散的特征相類似,我們可看到隨著國家所有的土地的削減,國家“授田于民”的能力喪失,以及由此產生的財政收入的銳減,在傳統農業社會后期(宋后),由政府規劃實施的大型的農田水利設施寥寥無幾。后期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主要致力于既有水利設施的修復與改善。這一時期可數的較大規模的工程多是在天災人禍的背景下被動實施的,而且往往因為對人力、物力和正常耕作的妨礙而受到相關利益階層、豪強貴族的阻撓,最終半途而廢。對原有水利設施的修修補補就成為這一階段水利建設的主流。
其次,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興起和水利環境的破壞相伴。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興起與國家權力向地方權力,主要是人口、土地和財力資源各方面的轉移和分化直接相關。同國家追求的經濟目標相似,地方政府和地方豪強對地方農業經濟發展的責任和自身利益極其關注,使區域性、小范圍的水利設施建設既成為必要又成為可能。但與此同時,由于私有權(大土地私有和小土地私有)的強化和國家控制力的減弱,使土地利用方面的短期行為大量滋生。太湖流域就曾因豪強任意兼并和圈圍,個體農民自筑騰岸止水旱,使得大圩田被分割為零亂的小圩,使塘埔圩田系統始終未得到有效的改變。
這種由于缺乏統一規劃、混亂無序導致的農業基礎設施的破壞,用現代經濟學觀點可以解釋為“個體理性導致的集體非理性”以及“公共物品提供中的市場失靈”。徐浩在解釋為何中國華北農業由先進變為落后,在清代農業勞動生產率呈現出停滯和下降趨勢時,認為農田水利失修是最根本的原因。農田水利失修造成水旱災害,使農民生命財產被破壞,是對農村宏觀經濟運行的周期性打擊,即使在一般年景也使農業水平下降,糧食單位產量普遍偏低。“河防不善,廬舍難保,水利未興,耕鑿何賴,試觀歷年以來土地之肥瘠,煙村之多寡,以及小民之貧富,大半均由河防水利之所致,合境大利大害無過于此。”[4 ]但我們也不能小視在這一過程里中心工程中私人投資興起的意義,這是當國家財力有限卻又需要提供必需的公共物品時,逐漸發展出的一種公私合作的權宜之計。它以給予合作投資個體某種優惠政策為前提,同時投資個體往往也是當地土地所有大戶,當這種合作觸犯到其自身利益時,工程往往就會半途而廢。
由于國家勢力的變動和土地所有權結構的變動,這種“二元均衡”在中后期尤其是均田、屯田逐漸縮小的趨勢下,逐步失去了存在的基礎。隨著這種小農經濟中個體農業經營和國家保障的“二元結構”逐步退出歷史舞臺,體現并加劇了傳統農業經濟及其經營模式的逐步分化衰落,直至被現代農業技術和生產方式所替代。
參考文獻
[1]傅筑夫.中國古代經濟史概論[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
[2]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篇4
魏晉南北朝自然經濟的強化是不爭的事實,但對其演變的軌跡則有不同的看法。魏晉封建論者認為戰國秦漢是商品生產和流通十分繁榮的商品貨幣經濟時代,或交換經濟時代,并強調這種商品經濟是與奴隸制生產相聯系的。漢魏之際的變化是從商品貨幣經濟到自然經濟的變化,它成為封建制形成的一個重要標志。[1] 我們認為,戰國秦漢商品經濟盡管相當發達,但仍然沒有脫離自然經濟的范疇,它的基礎是封建地主制下的小農經濟;漢魏之際的變化是自然經濟范疇內和封建制范疇內的變化。為了把這個問題搞清楚,我們的眼光不應停留在人口增長還是耗損,城市繁榮還是蕭條,錢幣通行還是廢棄等現象上,還應該深入考察當時基本經濟單位的經濟構成及其變化。
一、 戰國秦漢農民和地主的經濟構成
戰國秦漢社會的基本經濟單位有農民,有地主,他們經營的內容和規模有很大的區別,但其經濟構成基本上都是自然經濟(主要指自給性生產)與商品經濟(主要指商品性生產和商業活動)的結合。
戰國秦漢主要生產者是個體小農,這是史學界公認的。戰國秦漢小農比之戰國以前的小農,與市場發生較多的聯系,按孟子的說法,他們“紛紛然與百工交易”(《孟子滕文公上》)E┟裥枰謔諧∩瞎郝蛞恍┧竊偕匭氳納柿蝦蛻鈄柿希饕褪恰豆蘢印匪檔摹榜珩曛逐Α焙禿捍芳諧3L岬降摹盃瑯V質場薄N耍┟癖匭胂蚴諧√峁┫嚶Φ納唐罰謁塹募彝ゾ彌校丫艘徊糠治私換歡械納煌保筆迸┮道投室煙岣叩健懊袷呈參逯取鋇乃劍┟褚燦鋅贍芟蟶緇崽峁┫嗟筆康氖S嗖貳T謖庵智榭魷攏喲呵镎焦士跡魷至肆街智八從械耐懷魷窒螅閡皇橋寮小!豆蘢?#8226;乘馬》說“聚必有市”,東漢王符《潛夫論浮侈》說:“天下百郡千縣,市邑萬數。”都是指的農村集市。二是商人插足小農再生產過程。他們利用小農經濟力量薄弱、農業生產周期長、自然災害各地交替頻繁發生等特點所導致的地區間、年度間、季節間的豐歉不均、余缺不均,從事賤買貴賣活動。又因此有政府平糴政策的出臺。小農經濟的這種變化,為戰國秦漢商品經濟的繁榮提供了最廣闊的基礎。不過,戰國秦漢的小農經濟仍然是以自給性生產為基礎的,在總體上仍然屬于自然經濟的范疇。其主要表現形式就是耕織結合,春秋戰國之際以來它一再為人們所稱引和強調。《尉繚子治本》說:“夫在蕓耨,妻在機杼,民無二事,則有儲蓄。……春夏夫出于南畝,秋冬女練[于]布帛,則民不困。”就是這種耕織結合的典型描述。商鞅變法規定“戳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第一次明確把耕織作為農民的本業。漢代皇帝的詔書多“農桑”并提,地方官吏也把耕織結合作為勸農的基本模式。不從事家庭紡織而買衣穿的農家是存在的,但不能夸大其數量[2] 。戰國秦漢農民也有從事專業化商品生產的,不過并不多見。
戰國秦漢的地主經濟也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結合,不過按不同情況各有側重,從而可以區分為不同類型。記載比較具體的有大家熟知的西漢末年樊重的田莊。史稱樊重“世善農稼,好貨殖”,是一個擁有“田土三百余頃”、“貲至巨萬”的大地主,他的經營以“陂渠灌注”的大田農業為主,包括畜牧業、漁業、桑麻、果樹、經濟林木、手工業、商業等項目,還放高利貸。他雖然也從事貨殖活動,但經營活動的立足點是自我滿足各種需要,如“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以致能夠做到“閉門成市”。[3] 這種類型,我們姑稱之為“田莊型”。崔寔《四民月令》描述的地主田莊,也屬于這種類型,但時代已經比較晚。這些記載反映的都是較大地主的情況,中小地主生產規模不會有這么大,經營項目也不會有這么多,但恐怕多數以自給性生產為主,可以劃歸這一類型。另一些地主從事大規模商品生產。如《西京雜記》卷四載陳廣漢資業:有米二囷,分別為七百四十九石和六百九十七石;有諸蔗二十五區,可收一千五百三十六枚;蹲鴟三十七畝,可收六百七十三石;千牛產二百犢;萬雞將五萬雛;另有羊豕鵝鴨、果蓏肴蔌無算。這些產品應該主要是為出賣贏利而生產的,但從產品種類的繁多并以糧食為大宗看,其中必然包含了自給性生產,或者竟是以自給性生產為基礎的。這種類型,我們姑稱之為“貨殖型”。《史記貨殖列傳》列舉了不少以“千畝”、“千石”、“千足”計算單位的大規模商品性農牧林漁生產項目,其經營者應該就是“貨殖型”的地主。不過這是為了計算“富比王侯” 收入可“與千戶侯等”的假設數字,并不能認為它是普遍存在的形態,也不能認為都是純粹專業化的商品經營。其實,即使是《史記》《漢書》的《貨殖列傳》中所記載的大商人和工商業家,也不是經營單一的項目,而是同時經營多種項目,并往往多兼營農業。如春秋戰國之際著名商人范蠡,在輔越滅吳后至齊,“耕于海隅,苦身戮力,父子治產”,“致產數十萬”。后至陶,“要約父子耕畜,廢居,候時轉物,逐什一之利。居無何,則訾累巨萬”(《史記越世家》)。故《鹽鐵論水旱》云:“陶朱為生,本末異徑,一家數事,而治生之道乃備。”又如入漢以后“以鐵冶為業”的宛孔氏,“大鼓鑄(冶鐵業),規陂池(灌溉農業),連車騎,游諸侯,通商賈之利(長途運銷的商業)”(《史記貨殖列傳》)。經營酒業、剪刀業等工商業的“長安宿豪大猾東市賈萬”等,也同時是“兼并役使”的豪強地主(《漢書王尊傳》)。對這類貨殖家,司馬遷以“以末致財,用本守之”(即以經營工商業發財致富,又以兼營農業作為其支撐和保障)來總括之,說明他們也是以某種自給性生產為依托的。[4] 由此可見,所謂“貨殖型”和“田莊型”的區分只有相對的意義。
魏晉封建論者認為戰國秦漢的商品性農業和手工業,都是與奴隸制生產相聯系的,是很可商榷的。漢代的確存在使用奴隸從事農業的事例,但如前所述,王莽、荀悅等人關于漢代豪強地主普遍采取租佃制的描述,不是舉幾個例子所能否定的。而且魏晉封建論者所舉的例子中并沒有使用奴隸從事專業化商品性農業生產的具體證據。漢代“豪人”常兼有地主和商人的雙重身分,而“豪人”以“役使”依附性人口為主,當然也應該包括主要從事商品性經營的地主在內。這并不是單純的推測,而是有據可查的。東漢末年的李衡曾“密遣客十人,于武陵龍陽汎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株。臨死,敕兒曰:‘汝母惡吾治家,故窮如是。然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耳。’……吳末,衡甘橘成,歲得絹數千匹,家道殷足。”這就是大史公所說“江陵千樹橘”、“收入與千戶侯等”的一例,應屬“貨殖型”商品經營,而他所使用的勞動力是依附農——“客”。[5] 李衡的行為并非自出心裁,在他同時和以前應該存在類似的經營模式。如東漢末年東海郡的糜竺,“祖世貨殖,僮客萬人,貲產鉅億”,后來他還送給劉備“奴客二千”[6] 。“僮客”即“奴客”,可以理解為僮奴和客兩種身份的人,也可以理解為身份類似僮奴的客。無論如何,糜竺家族是使用依附性的“客”從事“貨殖”活動的,這正可與李衡遣客植橘相印證。如果說,這些例子時代太晚,不能算數,那么,好吧,讓我們回頭再來看看寧成的例子吧。寧成經營土地是當作買賣來做的,所以他說:“賈不至千萬,安可比人乎!”他是地主、商人一身而二任焉,屬于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的”貨殖型”地主,他“致產數千金”的家當亦足以與漢代最著名的貨殖家媲美。如前所述,他這種貨殖型經濟是建立在租佃制的基礎之上的,其出售的商品相當一部分當是來自租谷,或是從租谷轉化而來的。[7] 至于商品性手工業中的生產者,使用奴隸可能較多,也未必都是奴隸,甚至主要不是奴隸。例如,在深山窮澤從事鹽鐵生產的“豪民”,主要依靠“役利細民”,而不是使用奴隸[8] 。這些事實說明,那種認為漢代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的貨殖家都是利用奴隸勞動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從上述材料我們還可以看出,漢魏的依附性佃農,主人是可以直接遣使他們從事某種勞動的,并不等同于后世經濟上完全獨立的佃農,但由于書闕有間,已難考其詳了。
總之,戰國秦漢時代,無論農民還是地主,其經濟構成都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結合。從總體上看,主要從事自給生產的農民數量最多,是社會的基本的生產者;在地主中,也以從事自給性生產為主的“田莊型”地主為多;即使是“貨殖型”地主,也往往要在一定程度依托于自給性生產。因此,這個社會盡管商品經濟有長足的發展,仍然屬于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與近代市場經濟相悖的經濟觀念和經濟行為,價值規律雖然在經濟生活中起著一定的作用,以至在一定范圍內出現某種類似平均利潤率的傾向,但是,廣大農民和很多地主,都不是根據價值規律來行事的,價值規律并沒有成為社會資源配置的基礎。這個問題牽涉廣泛的方面,限于篇幅,不可能在這里展開。
對于魏晉南北朝時期經濟的研究,人們注意到在長期戰亂中人口的的耗減,耕地的荒蕪,城市的蕭條,錢幣的廢棄等等事實,作了不少很好的論述,但是,對于作為基本經濟單位的農民和地主的經濟構成的探討仍然不夠。我們打算對此作一些粗略的考察。這一時期自然經濟的強化已是公認的事實,需要討論的,主要是農民和地主經濟中商品經濟成分是否已經消失? 注釋
[1] 唐長孺:《魏晉南北朝隋唐史三論》;何茲全:《自然經濟和依附關系——使中國中古社會和前后社會區別的兩大特征》,天津會議論文。
[2] 參閱拙著:《從〈管子〉看小農經濟與市場》,載《中國經濟史研究》1995年第3期;《對戰國秦漢小農耕織結合程度的估計》,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6年第4期。
[3] 《后漢書樊宏傳》,《水經注》卷29《比水注》。
[4] 參閱耕播:《戰國秦漢工商業家兼營農業小考》,《中國經濟史研究》1996年第2期。
[5] 《三國志》卷48《吳書孫休傳》注引《襄陽記》。
[6] 《三國志》卷38《蜀書糜竺傳》。
篇5
一、股份制、商業化的金融體系脫離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不應成為當前農村金融體系的主流
商業性金融總是與社會化大生產相關聯的,在農村仍是小農經濟的基本背景下,商業性金融是不合適的。為此,商業化模式只能是符合一部分地區的需要,而且實踐證明那恰恰是農業產業化較為發達,農村工業發達的地區。
(一)股份制商業性金融存在的前提條件決定了其不可能成為農村金融體系的主流
商業性金融有三個根本特點:以現代商業貿易為基礎、與社會化大生產密切相關、與生命周期成熟階段企業密切相關。從商業金融的發展歷史來看,商業銀行產生于工業革命后貿易大發展的時代,其最初的重點是對商品交易中的商業票據進行貼現,為商品交易提供短期流動資金。而具有成熟的產品、成熟的市場、成熟的管理以及成熟的財務制度企業才可能簽發票據。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使工業發展的巨大資金需求促使商業性金融進入工業生產領域,為現代工業的發展提供資金。其后,金融市場的發展,使工業生產所需資金有了更多的渠道籌集,商業性金融開始進入以個人財富積累為基礎的個人金融服務領域,如個人理財、消費信貸。但這僅是在個人財富積累到相當程度以后出現的金融服務。因此,從本質上來講,商業性金融是以富人、富商為客戶基礎的,天生就是愛富,而不是扶貧,以此促進資本的集聚。因此,這種特性就決定了它主要適合于商品經濟發達的城市和達到一定規模經濟的工業化程度較高的富裕農村;它是與現代商品經濟社會化大生產相聯系,與以一家一戶為基礎的小農經濟沒有必然聯系,與廣大落后的農業經濟沒有必然聯系。巨大的城鄉差距、東西部差距,以家庭為基本生產單位的小農經濟特征以及生活性需求占據相當部分的農村經濟,決定了商業性金融并不廣泛適用于廣大的農村,而合作金融、互金融、民間借貸、政策性金融有著廣闊的發展空間。我國的史料也表明,自漢代以來中國農村信貸一直存在著一個“兩極三元結構”,農戶借貸要么是無息(或低息)的國家農貸或親友借貸,要么就是高利借貸,利率適中的商業性借貸是長期缺位的,原因是商業性金融只能生存于經營性農場普遍建立的基礎之上,隨著人口快速增長,土地日益細碎化造成的生存性小農經濟無法支撐商業性信貸機構的運作,即商業性金融在中國大多數農村地區缺乏賴以生存的土壤和條件。
(二)我國農村經濟引致的金融需求與商業金融目標相悖,決定了傳統農業地區金融機構不可能進行商業性改造
我國目前主要是土地的分散經營,沒有規模經濟可言,農業的資本收益率必然低于其他產業,農業的勞動生產率必然低于社會平均水平,投入農業的資本利潤率也會低于社會平均利潤率,農業勞動者的收入也必然少于社會平均水平。與這種制度對應,分散的農戶是我國農村經濟的主體,大部分地區的農村經濟尚處于市場化進程初期,廣大西部地區的農村還有很多地方仍舊處于自然經濟的發展階段,農產品的自給率較高,而商品率相對較低,這些地區的經濟結構單一,農業生產具有典型小農經濟的特點,家庭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業種植、養殖收入、外出打工收入,非農產業占農村就業和農戶收入來源的比重很小。與此相對應的是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表現為:每筆資金借貸額度較小,但借貸筆數較多、零星分散,且季節性和波動性強,單位融資成本較高;農戶的信貸需求中非生產性需求往往占很大比重,其中除一部分用于維持日常生活的消費支出外,相當規模的資金被用于購置修繕房產或是滿足喪葬嫁娶的禮俗要求,貸款缺乏未來收入作為償還保障;借貸業務要求手續簡便及時,能就近辦理;信用基礎薄弱,農戶經濟基礎弱,中小鄉鎮企業生命周期非常短暫,而且一無成熟的市場、產品,二無成熟的管理和財務制度,出生率與死亡率較高。同時,商業性金融由于天生缺陷,并不能很好地融入到小農經濟的信用體系與圈層結構中,不能很好地解決農村抵押擔保缺乏的困境,也不能克服農村經濟運營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因此,在小農經濟前提下,農村的大部分金融需求均不能通過商業性金融來滿足。此外,還有一個區域不平衡的問題,即中國農村的情況也分很多層次,發達地區農村是與大工業相聯系的,有商業性金融在參與,而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很多是地廣人稀,金融機構只友農村信用社,信用社人員又很少,但負責的地域范圍很大,客觀上造成信用社建立基礎的財務制度都難于做到,如果按商業化要求進行操作,這些信用社都要關閉,這是中國農村的又一個基本現實。
(三)商業化股份制改革的后果將造成金融機構大量撤出農村,導致農村金融服務的缺失
在商業化目標下,由于農業平均利潤率遠遠低于社會平均資本收益率,國有金融機構開始退出縣域經濟或農村經濟領域,基本不再為農村或農民提供金融服務;政策性金融機構為農村服務的功能嚴重弱化,其目標也在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之間徘徊;農村信用社作為唯一的正規的金融機構及為農民服務的機構,但由于過于強調其商業化、股份制改造、法人集中而逐步脫離農民的趨勢。
二、合作制、合伙制的金融體系是當前廣大農村最合適的金融組織形式
我國農村經濟分散化同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客觀上促使農戶通過互助合作以提高進入市場的組織程度。互助合作組織的成長形成了合作經濟的多層次、多元化擴張與發展,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農村經濟生活中的貨幣化、信用化程度,為合作金融提供了廣泛的空間,而合作經濟內在的競爭力又構成了合作金融的發展基礎。
(一)合作制、合伙制金融存在的前提條件為熟人社會信用的存在與合作經濟的發展
合作金融是以合作制為原則,以金融資產形式參與,并專門從事規定范圍金融活動的經濟形式,是農民自愿成立的互社區金融機構,其前提基礎是熟人社會信用的存在與合作經濟的發展。首先,從西方國家信用合作社的發展史看,世界上先是有消費合作、生產合作,后有信用合作;信用合作社的產生主要不是源于單純的融資需求,而是來自“在正規資金市場上受到差別待遇的中小經濟個體以利他(互助)換取利己(融資)”的現實可能性,其根源是交易意識和降低交易成本的動機。其次,與商業銀行相比,合作金融除了借貸關系之外,其本身
內生于農村社區的金融安排,依托熟人社會充足的社會資本、互聯合約、擔保抵押等機制,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分擔的功能,它不僅強調合作成員資本方面的合作互助,還具有人員之間合作互助的功能。最后,合作金融的交易渠道主要依靠村落人際關系網絡,相互之間的信任基礎,基于血緣、地緣和業緣的關系來降低融資交易成本,實現合作金融的良發展。
(二)合作金融符合農村經濟發展實際,有利于降低融資交易成本
首先,建立在“熟人社會”基礎上的互助社社員彼此知根知底,信息對稱,減少了交易成本。合作金融借貸雙方具有較廣泛的聯系,對農村、農業、農民情況非常熟悉,對農村經濟特點和產業特色比較了解,尤其是對農戶、企業的信用品質、資金實力、生產經營狀況等客戶信息掌握比較充分。借貸雙方的生產經營條件和生活環境相似,對抵押物有較高的認同,契約的履行方式也靈活多變,因此,合作金融更適應農戶的信貸需求。其次,由于合作金融交易建立在血緣、親緣、地緣的關系基礎上,人們有著大致相同的生活體驗,面,臨著大致相同的現實社會問題,在他們之間極易產生同感、共識,乃至共同的價值規范,從而為他們在社會生活中采取一致行動提供現實根據,而一致行動引導人們形成正確穩定的預期。這可以解釋為什么非正規金融交易遠沒有正規金融規范,有時只是口頭協議,但其履約率卻比正規金融高的原因。最后,合作金融具有調整農業生產關系的作用,可以發揮金融組織的杠桿功能,從而促進農民組織化程度提高。能夠引導農村經濟由分散經營走向聯合經營,抵御市場風險,實現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合作金融通過資金聯合,進一步達到購銷聯合和生產聯合,從而將分散的小生產組織起來,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走適度規模道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真正實現農村的全面小康。
(三)從合作金融的原理出發,整個農村屬于熟人社會信用范疇,現在大力推崇的各類抵押擔保方式并不適合農村
在農村抵押物擔保普遍缺乏的情況下,大多數金融機構開始擴展抵押擔保物的范圍,創新抵押擔保的形式,但是抵押擔保從本質上屬于商業金融范疇,與廣大農村經濟發展是脫離的,它并不能有效解決小農經濟局限性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也不能有效分散與轉移貸款風險,最終導致的結果仍然是農村金融服務的缺乏與貸款成本的上升。
(四)合作金融的正確引導有利于解決農村金融的高利貸問題
從歷史經驗來看,民間金融的最終結果都走向了高利貸。據溫鐵軍對15個省24個地區調查,民間借貸的發生率高達95%,高利借貸發生率達到85%,我國農村存在很大比重的中小經濟個體和民間高利借貸活動泛濫的實際情況。各地民間高利借貸活動泛濫是有多種原因,其中缺乏取代高利借貸的真正合作金融組織則是一個重要原因,如民間金融組織處于地下狀態必將提升其制度成本,為此,我們必須逐步放開民間金融機構市場準入,培育民營銀行,增強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活力,同時,加強民間金融的規范,實行分類引導。
三、應遵循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放松金融管制,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及開發性金融的作用,重構農村金融體系
農村金融的發展沒有現成可照搬的理論,而應該從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出發;關鍵是根據農村的金融需求,思考農村金融的制度供給與金融機構的目標定位,研究農村金融的改革。
(一)要在充分考慮中國農村和農村企業發展所處歷史階段的基礎上,明確各類金融機構的定位,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與合作金融作用,根據不同的需求層次與地區差異,分別加以引導,構建多元金融體系
首先,就核心邊界而言,財政側重于純公告品與扶貧性金融的提供;政策性金融用于彌補金融市場的失靈,重點在于準公共品的提供,發放基礎性與開發型的貸款,用于市場的前期開發,發揮誘導性與基礎;商業性金融應側重于批發性與大規模龍頭企業貸款的發放;其他的小額貸款、中小型龍頭企業、農村加工企業等貸款則由合作性金融與民間金融來解決。我們認為可以對政策性金融、財政的核心功能指定特殊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來執行,而其他的金融業務則放開競爭,政府對其中的某些業務而不是機構進行扶持。其次,既然在相當部分農村地區還是以小農經濟為主體,那么在這些地區的農村信用社改革中過分強調商業化方向是不客觀的,要考慮堅持把互金融發展下去,以小額信貸和合作金融為主,政策性金融積極參與,商業性金融只作為輔手段。在工業化、大農業的發達地區農村,應更多地以中小型商業性金融為主體,在起步階段的小農經濟中,以合伙制與合作制金融為主;在大城市的近郊地區,則采用多種方式并存的方式。
(二)從實現手段講,我們必須放開農村金融管制,開放農村金融市場,增強農村經濟活力,然后實現農村經濟發展
中國為什么一直沒能建立一個適合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體系?我認為,這和過去長期的政府主導是密切相關的,而今后農村金融的發展并非一定要由政府主導。廣大農村地區各個層次上金融需求的滿足,客觀上必須有一個自由的市場空間,政府的管制盡管是必要的,但我們不能過分強調政府的作用。“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要“規范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金融組織”,其根本之策,還是我們一方面要真正結合農村市場的特點,打通融資的渠道,對于民間的各種融資行為給予科學正確的引導,適當放寬金融機構的準入限制,適度擴大對民營資本及外資的開放程度,吸引多種屬性的資金進入;另一方面,探索建立真正的由農民自己按照互助制度組織起來的、風險分擔機制健全的農村金融組織,并探索跨地區及各類農村合作組織的合作方式。同時,放開農村貸款利率管制,增加農村信貸市場的競爭,靈活滿足農村金融需求,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為金融機構的退出創造條件。
篇6
關鍵詞:江南 市鎮 市場
牛頓說:“我不知道世界把我看作什么,在我自己看來,我好比一個在海灘上玩耍的孩童,往往因為拾到一個比普通更光滑的卵石,或者一個比普通更好看的貝殼而高興,但那一望無涯的未經探索過的真理的海洋,仍然橫在我的面前。”關于江南市鎮市場研究,前人已做了相當深的功力,筆者僅將對此的一點體悟表達出來。
一、 江南市鎮概貌
1.江南市鎮的歷史背景
江南市場的起源約有3000年的歷史,商末太伯仲雍“南奔荊蠻”創立吳國,經營梅里,造就了經久不衰的江南名城蘇州。隋唐五代是江南城鎮形成體系的重要歷史時期,一方面縣級城鎮向更高層次演進,紛紛上升為州治;另一方面城鎮體系在空間上進一步向上海地區延展。入宋,江南城鎮體系發育日趨成熟,明清時達到鼎盛狀態,主要表現為鄉鎮的油然勃興。因此,以農村集市為基礎,以城鎮市場為主體,以區域性大都市為核心的江南區域市場體系在18世紀中后期已基本形成,僅2個世紀以來的社會變遷,只是市場體系內部的局部變化。
2.江南市鎮的地理格局
江南區域市場的空間布局,從宏觀上看,受到自然地理環境的制約。江南北受到長江圍裹,南有錢塘江自西南向東北方向的切割,東面為黃海、東海,地形略呈直角三角形(寧滬為斜邊,滬杭、寧杭為兩直角邊)。三角形的三個頂點,即為江南區域性大都市南京、上海、杭州。
近代江南市鎮在區域結構上,從傳統的以中小城市為中心的布局逐漸產生向大通商口岸特別是上海聚集的趨勢,這與江南區域經濟中心的變更是吻合的。正像包偉民所論及的那樣:“由于象上海、寧波、無錫這樣近代工業大都市的興起,成為區域性經濟中心,對周邊農村地區形成極大的向心力,傳統的以州縣階層結構為基礎、以運河城市蘇州為中心的江南農村市場結構,逐步轉變成了以上海等近代都市為中心、階層更為簡單化的市場結構。”①
二、江南市鎮的構成及功能
1.江南市鎮的構成
中國的自然及人文環境復雜,市鎮類型存在區域性差異,應該細致甄別。定期、間斷或臨時集會的貿易市場為集市,集鎮是農村的經濟、政治、文化中心,中心所聯系的農村是它的“鄉腳”。若干小集鎮以某一大集鎮為中心,經過兩三個層次達到一個城市。若以行政級別劃分,則有縣鎮、鄉鎮,鄉鎮之下為村。②從研究現狀看,費氏所作的層級劃分大體上可以放大至整個江南。
筆者認為江南區域市場由集市、鎮市、城市三種貿易體系構成。區域性大都市,是指在區域市場居主導地位,起調控作用的區域中心市場。在江南區域市場中,處于區域性大都市地位的城市,曾經歷了不斷的沉浮與變化。
2.江南市鎮的功能
鄉村集市是整個市場體系最基本的層次。從貿易網絡觀察,它是農產品和手工業品流向更高級市場的起點,也是供農民消費的進口貨物向下流動的終點。鄉村集市的主要功能是保障供給,滿足附近各村農民家庭購銷商品,調劑余缺的需求。因此,用市場的眼光觀察,江南農村社會自給自足的細胞不是農民分散的家庭,也不是自然的村落,而是這種分散的鄉村通過貿易關系聯結起來的鄉村集市共同體。
鄉村集市向集鎮的轉化,除了經濟的因素之外,與地理位置有密切的聯系。這一因素規定了一些鄉村集市只能承擔人們的初級交易。因此,并不是所有的鄉村集市都能向其高級形態轉化的。然而并非所有的鄉村集市都有必要轉化。在一定區域內,規模、功能、服務范圍不同的鄉村集市和集鎮,通過地域、功能上的競爭和互補,構成區域內集市系統的層級結構,相對穩定地維系著該區域內的人們的社會經濟生活。鄉村集市向集鎮轉化使一部分人走出了村莊,定居于集鎮,依靠交換,過著市場化生活,改變了依靠自然的直接物質交換的田園生活方式,為鄉村社會城鎮化邁出了第一步。
市鎮隨著時展有了新的功能。明清以降,市鎮的中心地功能不僅沒有減弱,反而有增加之勢。以江南為例,明中葉伊始,以市鎮為單位的區劃觀念萌生,但多借助巡檢司等縣級以下行政組織的管轄區來界定其范圍。清中葉以后,以市鎮公共事業為中心的地方行政運作,相應取得了與此前凌駕其上的賦役斂派機構同樣的地位。
三、江南市鎮的特點
根據市場發展的一般規律,發生在原始社會時期,處于萌芽狀態之中的、偶然的產品交換,此為原始市場;以物物交換為主要特征的產品交換,是簡單商品市場;以一般等價物和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其市場形態表現為一般商品市場;以廣泛的信用為基礎、以發達的商品流通為主要特征的市場是現代市場。簡單商品流通與發達商品流通并存,一般商品市場與現代市場并存,是江南區域市場發展中的一個顯著特點。
四、江南市鎮發展的條件
列寧指出:“哪里有社會分工和商品生產,哪里就有‘市場’,社會分工和商品生產發展到什么程度,‘市場’就發展到什么程度。”③農業和手工業的商品化生產水平,便決定了江南市場的發育程度。
市場的發育,以商業化農業的發展為基礎。江南商業性農業的發展,主要體現在棉花、蠶桑等經濟作物種植的興盛。商業性農業的發展,一方面為市場提供了豐富的商品,另一方面,農民收入的增加,擴大了市場的購買力。在近代社會,農民的購買力的變化時市場盈虛消漲的決定因素。所以,商業性的發展是市場繁榮的基礎。
五、江南市鎮目前存在的問題
現代農業工具的使用程度較低,農業生產力的提高十分緩慢。小農經濟固有的韌性結構,限制了大規模商品生產的發展,農產商品滿足不了工業化的需要,遲滯了工業化的進程,繼而造成工業商品在市場商品總量中的比重無法迅速擴大,市場淡旺季的情況便得不到改善。
江南區域市場,孕育于小農經濟結構中,這種經濟結構式小農業、小手工業和小商業三位一體的緊密結合。小農經濟固有的結構,不可能容納現代商品市場,那種“小商品、大流通”的觀點是難以立足的。要構建大流通格局,必須改造“三小”產業。否則,建立在分散的、手工操作為主的小農業和手工業基礎之上的市場,只能是低級的小商品市場,無法適應農業化與工業化的巨大需求。
注釋:
①包偉民主編:《江南市鎮及其近代命運》,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71頁。
②:《論小城鎮建設》第86―91、171―172頁。
③列寧:《列寧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9頁
參考文獻:
[1]單強:《江南區域市場研究》,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2]任放:《近代市鎮研究的回顧與評估》,《近代史研究》2008年2月版。
篇7
中國社會進入改革開放時期以來,各大宗教都有所發展,尤其是作為國內五大宗教之一的基督教,其發展規模及速度都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個時期。并且其信徒人數的增長也是令人矚目,尤其是在農村地區信徒的人數增長速度較快。這一現象引起了不少學者的關注,在他們的研究中都指出,農村基督教帶有功利性特點。
一、功利性的體現
在農村基督教信徒中,信教功利性這一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尋醫治病,祈求身體健康。在農村地區,醫療條件較為落后,使他們看病成為困難,生病對于他們來說是一件極為擔心的事。在《圣經》中記錄了有關穌在傳道途中給貧窮殘疾者治病的故事,據圣經《新約》記載:公元28年,耶穌在加利利開始公開的傳道和治病活動。因而他們相信只要誠心向主祈禱,主就會保佑他們,使他們的病得以治愈。例如杜景珍在對蘇北某村莊的基督徒調查中發下因謀求上帝保佑合家健康而入教的占75%,“靠主得平安”是這些教徒的普遍信仰,認為靠主是病愈的根本原因,吃藥只是治病的輔助行為。在許多地方,只要有一個人因為信仰基督教而其原有的疾病痊愈奇跡發生,就能夠帶動一家人、一族人、一村人甚至一個地區的人皈信基督教。①
2、孤單寂寞,尋求精神寄托。近幾年來,盡管農民的物質生活水平得到較快的提高,但是他們的精神生活仍然較為單一,很多地方的基層組織村委會基本上很少組織一些社會娛樂活動,難以滿足他們越來越高的精神生活,從而使他們感到精神空虛。隨著中國現代化進程,農業機械取代了大部分人力勞動,使他們的農忙時間減少,空閑時間增多。并且隨著家庭結構的變化,很多子女不再與父母共同生活,使得他們的情感聯絡和經濟往來減少,導致孤獨感的產生。而教堂教會經常組織一些宗教活動,如:唱詩班、做禮拜等,從而提供給他們一個聚會和娛樂的場所,排解心中的孤獨。對于他們來說,更多的是對基督教的聚會和儀式有興趣,而對基督教的本質和精神了解的卻不是很多。
3、自身遭遇不幸求指引。人生不可能總是一帆風順的,總會遇到各種挫折,當他們無力改變時,就會救助于神靈。而對于他們來說上帝不過是自己原來信仰的神仙菩薩而已,因此總是認為上帝是有求必應的,希望上帝能夠改變自己不幸的人生。②
4、祈求平安消災免難。每個人的生活中都會有一些不確定的情況發生,正所謂“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有旦夕禍福”,人們將這種不確定的因素歸為神的領域,希望祈求上帝,從而得到幫助。
5、祈求衣食。雖然當今經濟發達,但是在農村地區,物質生活仍然沒有得到很好的改善,她們希望通過祈求上帝,來獲得更好的豐收,來提高自己的物質生活水平,希望自己也不愁吃穿。
二、功利性特點產生的原因
信徒這種從功利目的出發而信仰基督教的現象,必有其原因。下面做以簡單分析。
1、中國民間信仰的影響。首先,中國民間信仰自身除其普遍性、分散性、自發性之外,還有一個最明顯的特征,即強烈的功利性與實用性,這些特征也影響了中國人對其他宗教的信仰,也就是說,中國人對宗教的信仰,也具有了某種強烈的功利與實用特征,正可謂是“無事不登三寶殿,事到臨頭抱佛腳”。其次,民間信仰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早已在民眾心中根深蒂固。中國傳統文化重要組成部分的中國古代思想理論界并不討論神的問題,也不討論人與神的關系問題,重人事輕鬼神,重實用輕思辨。③這導致了民間信仰以祖先崇拜為重心的特點。而基督教是一個“不敬祖宗及諸神靈”④的宗教,因此基督教在傳教的過程中,必須經歷與中國傳統文化的相融合,走上“本土化”的道路,例如在祭祖問題上、節日禮俗、婚喪風俗等方面,將基督教的節日與中國風俗習慣相折衷,這讓原本對基督教陌生的民眾產生了熟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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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三明質檢)《歷書》云:“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農諺:“清明前后,點瓜種豆。”材料中“清明”作為節氣主要是因為()
A.祭祖掃墓 B.踏青游玩
C.農業生產 D.政治清明
解析:C 清明時節,萬物皆顯,適合農種。故“清明”作為節氣主要是因為農業生產。
2.“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漢書·食貨志》),通過這則材料可以說明統治階級的“重農”目的是()
A.防止田地荒蕪,加強田間管理
B.控制農民人身自由
C.重視在田畝投入人力以提高產量
D.鼓勵農民專心生產而不違法亂紀
解析:B 材料信息的意思是:不從事農業就不能在一個地方定居下來,不能定居就會離開鄉土,四處奔散。這樣的話,國家即使有嚴厲的法令,殘酷的刑罰,還是不能禁止他們。可見,作者主張通過“重農”以達到控制農民人身自由的目的。
3.(2013北京西城測試)據考古發現,在戰國中晚期的墓葬中,河北興隆縣一次出土鐵范87件,大多為農具范。河南新鄭韓國鑄鐵作坊遺址出土陶范300余件,其中農具范占60%以上,出土鐵農具200多件,占全部鐵器的63.5%。說明戰國中晚期在上述地區()
A.鐵器開始用于農業生產
B.鐵犁牛耕是主要耕作方式
C.生產中普遍使用鐵農具
D.鐵農具制作技術臻于成熟
解析:C 本題考查學生對歷史現象的分析能力。題干中“鐵范87件,大多為農具范”“鐵農具200多件,占全部鐵器的63.5%”等信息表明戰國中晚期在上述地區鐵制農具被普遍使用。A項不符合題干現象,B、D兩項在材料中沒有體現。
4.(2013長沙測試)中世紀中國財產繼承主要實行均分制度,據記載:“今(南朝宋時)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異計,十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產,亦八家而五矣”“至清代……大江南北其子有余財而不養父,弟有余財而不養兄者比比也”,以上材料主要反映當時中國的家庭()
A.結構比較復雜
B.一度嚴重缺乏道德責任感
C.受儒家思想的影響有限
D.具有很強的再造和裂變能力
解析:D 小農經濟下,一個家庭的男丁成年后如果“兄弟異計”,就會分家脫離原來的集體,成為一個新的、獨立的家庭單位。“大江南北其子有余財而不養父,弟有余財而不養兄者比比也”明顯體現了在中國傳統宗族社會里,家庭具有很強的再造和裂變能力,這是由小農經濟決定的。材料沒有強調家庭結構問題,排除A項;材料不是在談道德問題,而且B項中“嚴重缺乏”表述不符合史實;宋學形成,儒家思想大發展,排除C項。故選D。
5.(2013洛陽統考)北魏均田制實行后,文獻中出現了“莊園”一詞,被指私人圈占的成片土地。唐代均田制實行后,“莊園”一詞的使用更加普遍。據此可知()
A.均田制導致土地集中現象加劇
B.北魏至唐朝前期政府不限制土地買賣
C.均田制未能杜絕土地兼并
D.封建小農經濟日益被大莊園經濟取代
解析:C 本題主要考查學生對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北魏實行均田制主要是為了限制土地兼并,但文獻中出現了“莊園”一詞,說明仍存在土地兼并;唐代均田制實行后,“莊園”一詞的使用更加普遍,說明均田制未能杜絕土地兼并。
6.明朝時,“田中事,田主一切不問,皆佃農任之”,地主與佃農之間,“交租之外,兩不相問”。對此現象分析不正確的是()
A.土地所有權與經營權慢慢分離
B.佃農有較大的生產自主權
C.有利于調動佃農的生產積極性
D.地主與佃農間存在雇傭關系
解析:D 由材料可知,土地所有權屬于地主,土地的生產經營權掌握在佃農手中,這有利于調動佃農的生產積極性,A、B、C三項分析正確。地主與佃農之間存在的是租佃關系而非雇傭關系,故D項錯誤。
7.(2013蘇北四市聯考)《漢書·貢禹傳》載:“故時齊三服官輸物不過十笥(盛衣物或飯食等的方形竹器),方今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鉅萬。”材料反映漢代()
A.官營紡織業技術水平高超
B.政府鼓勵民營手工業發展
C.官營紡織業規模大耗資多
D.手工業產品大量投放市場
解析:C “三服官”是漢官名。從材料信息可以看出漢代官營手工業規模大,耗資多。故選C。
8.(2013晉商四校聯考)《呂氏春秋·孟冬紀》關于秦代官營手工業有這樣的記載:“物勒(刻畫)工(制造者)名,以考其誠。工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究其情。”這表明秦代官營手工業()
A.產品做工精美 B.質量管理嚴格
C.生產不計成本 D.產品不入市場
解析:B 材料體現的是秦代官營手工業中實行產品刻名負責制,反映其對質量管理嚴格。A、C、D三項在材料中沒有涉及。
9.(2013洛陽統考)《登州府志》記載,“紡織花布,以自衣被。窮鄉山陬(山腳),無問男婦為之,其織作須織工。勤有余布,亦兼鬻(賣)于鄉市,復有布賈販之城市”。這反映出當時登州()
A.自然經濟解體
B.家庭手工業發展
C.民營手工業向農村擴展
D.出現經濟區域分工
解析:B 材料大意:登州府家庭棉紡織業相當普遍,生產的布料除自給自足外,還賣到鄉里的集市上,再由布販轉運賣到城市去,因此B項正確;A項表述錯誤,C、D兩項在材料中沒有體現。
10.(2013浙江模擬)明代,廣東省規定煉鐵“定山主以為爐首,立爐首以為總甲,收土民以為丁伴,擇荒郊以為冶所,嚴巡捕以為約束,明保勘以為清查,時啟閉以為聚散,定丁數以為撙節”。這反映了明代()
A.“重農”政策有所松弛
B.官營手工業仍占主導地位
C.政府對冶鐵業的管理很嚴格
D.在冶鐵業出現資本主義萌芽
解析:C 從材料中的“定”“立”“嚴巡捕”“明保勘”“定丁數”等表述可以看出,明朝政府對冶鐵業的管理十分嚴格。A、B 兩項與史實不相符合。D項在材料中沒有體現。11.(2013湖南聯考)宋代吳處厚曾說:“蜀有痎市,而間日一集,如瘧疾之一發,則其俗有以冷熱發歇為市喻。”這段話反映的是()
A.宋代蜀地瘧疾流行
B.宋代的集市貿易十分繁榮
C.“市坊”制度已經被徹底打破
D.宋朝經濟沒有能均衡發展
解析:B 材料中的“痎市”指隔日一次的集市。材料之意是在四川有一集市,每隔一天進行一次貿易,該地就好比得瘧疾的病人一樣,忽冷忽熱。由此可以看出材料反映了宋代集市貿易十分繁榮。
12.(2014咸寧四校聯考)北宋真宗時期通行的鐵錢“小錢每十貫重六十五斤……街市買賣至三五貫文,即難以攜持”,益州16家富商聯合發行交子。南宋紹興三十年“初命臨安府印造會子,許于城內外與銅錢并行”“千里之遠,數萬之緡,一夫之力克日可到。”對該材料理解準確的是()
A.宋代紙幣取代金屬貨幣
B.會子成為了世界上最早發行的紙幣
C.長途販運貿易開始出現
D.紙幣從信用憑證到官方法定的過程
解析:D A項“取代”說法錯誤;B項“世界上最早”說法錯誤;C項“開始出現”說法錯誤;題干描述了紙幣從北宋出現至南宋發展的過程:富商聯合發行——初命臨安府印造,D項正確。
13.(2014泉州質檢)明中葉學者王世貞說:“徽地四塞多山,土狹民眾,耕不能給食,故多轉賈四方。而其俗亦不諱賈。賈之中有執禮行誼(注:意為儒學修養高)者,然多隱約不著,而至其后人始,往往修詩書之業以謀不朽”。材料不能說明()
A.地理環境不利農業,是徽州發展商業的一個重要原因
B.商業致富和科舉仕宦,是當時徽州發展的兩個重要支點
C.徽商重儒入仕,體現近代商業和封建權勢結合的特點
D.用經商所得厚利,讓子弟業儒入仕是徽商的終極目標
解析:C 材料大意是徽州地區四面多山,地少人多,糧食供應不足,故人們多從事商業。并且當地的風俗也不輕視商業。商人之中的儒商在經商致富后,其后代往往以研讀詩書、科舉入仕為目標。故A、B、D三項材料能夠體現。C項中“近代商業”的表述錯誤。
14.(2013寧波測試)據《明經世文編》記載,“延綏鎮兵馬云集,全賴商人接濟軍需,每年有定額。(政府)往往召集山西商人,領認淮、浙二鹽,輸糧于各堡倉給引,然后前去江南鹽運使司,領鹽發賣,大獲其利。”材料反映出明朝的晉商()
A.獲得了全國的食鹽專賣權
B.以誠信為經營原則,以義取利
C.掌控了國家軍政大權
D.得到官府庇護,獲取高額利潤
解析:D 材料反映了晉商在政府庇護下,販賣鹽、糧給軍隊提供軍需,“大獲其利”,D項符合史實。A項中“全國”說法錯誤;B項材料沒有反映;C項曲解了材料。
15.(2014皖南八校聯考)史載,宋朝湖州農民“以蠶桑為歲記”,嚴州“谷食不足,仰給它州,唯蠶桑是務”;太湖洞庭山區“然地方共幾百里,多種柑橘桑麻,糊口之物,盡仰商販”;“蜀之茶園,皆民兩稅地,不殖五谷,唯宜種茶……”;穎昌府“城東北門內多蔬圃,俗稱香菜門”。上述材料最能說明()
A.政府放棄重農抑商政策
B.商品自由流通程度很高
C.以市場為導向的商業性農業發展較快
D.農業精耕細作,剩余產品大量商品化
解析:C 從材料湖州“以蠶桑為歲記”、嚴州“唯蠶桑是務”、洞庭山區“多種柑橘桑麻,糊口之物,盡仰商販”“蜀之茶園……不殖五谷,唯宜種茶”等可知以市場為導向的商業性農業發展迅速。A項與史實不符;B項材料無體現,D項與材料“谷食不足”不符。
16.中國古代政府歷來對商業發展嚴格控制,下表為明清時期各地商業集市變化統計表,表中數據說明,自明朝嘉靖至清朝道光年間()
A.農民與市場的聯系不斷加強
B.南北經濟交流日趨頻繁
C.資本主義萌芽發展緩慢
D.州縣集市的密度北方超過南方
解析:A 由表格資料可知,州縣集市密度應是南方超過北方,D項錯誤;B、C兩項在材料中體現不出來;明嘉靖至清道光年間集市數量迅速增加,反映出商品經濟在農村的廣泛發展,A項符合題意。
17.(2012年北京文綜,12)秦漢至明代,商人長期處于社會底層。一個重要原因是統治階層認為商人()
A.不事生產 B.不尊儒術
C.不敬宗族 D.不納租稅
解析:A 本題考農抑商政策。在生產力比較低的情況下,統治者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上,既可以保證農業生產,增加國家賦稅收入,也可以防止農民自由遷徙,保證地方社會治安和穩定,而抑制商業,主要是因為商人有投機行為,卻不事生產,不利于管理和維護統治,B、C、D三項不符合史實,正確答案為A。
18.(2014湛江二模)明朝曾有官員指出:“寇與商同是人,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禁之愈嚴而寇愈盛……”對此理解正確的是()
A.寇與商都是日本人 B.海禁的積極作用明顯
C.海禁加劇了寇患 D.應當加強海禁政策
解析:C 關鍵信息“禁之愈嚴而寇愈盛……”,是說禁商越嚴,寇就越多,結合明朝對外商業政策可以得出答案為C。
19.(2013湖北聯考)“帝王們也是‘經濟人’,也要追求效用化,他們的政策‘選擇’也受到客觀條件的制約。社會結構和政治經濟制度,都是‘經濟人’在特定資源環境下‘理性選擇’的結果” 。按此觀點來解釋“重農抑商”政策的話,下列結論中可以成立的是()
A.“重農抑商”政策實現了古代經濟政策效用的化
B.“重農抑商”政策始終是中國古代帝王的明智選擇
C.“重農抑商”政策是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時的必然選擇
D.“重農抑商”貫穿于中國古代史
解析:C 重農抑商政策曾經在中國古代起到積極作用,但到了封建社會后期,該政策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排除A項。B項中的“始終是中國古代帝王的明智選擇”與史實不符,可排除。商周時期,國家曾采取鼓勵政策,支持商業的發展,戰國時期,為了禁止農民棄農經商,商鞅在秦國實行變法時,首倡“重農抑商”,排除D項;C項表述正確,符合題意。20.(2013臨沂模擬)康熙五十六年,清政府下令禁止人民前往南洋貿易。一位學者曾經指出:“沿海居民……深知水性,慣熟船務之舵工。水手不能勝任擔負重物,以謀得一朝之食。或走險海中,為賊駕船,圖目前糊口之計;其游手無賴,更無所事事。”這位學者認為海禁造成()
A.國家海防力量有所增強 B.科技發展逐漸停滯
C.政府無法掌握國際變化 D.人民就業機會縮減
解析:D 本題考查學生材料分析能力。材料表明沿海居民慣熟船務,多為舵工水手,海禁后沿海居民或走險海中,為賊駕船,甚至很多人游手好閑,無所事事,人民就業機會大大減少。
二、非選擇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20分,共40分)
21.家庭是最基本的社會單元,它既是一個生活組織,也是一個經濟組織,它還曾經是一個權力組織。閱讀下列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一 (中國古代)傳統結構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做中心,周圍劃出一個圈子……凡是拉得上親戚的,都包容得下……在鄉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錢的地主和官僚階層,可以大到像個小國(注:指規模大且具有權力組織特點)。
——《鄉土中國》
材料二 16世紀一位英國面包師的家庭構成(家庭手工作坊)(單位:人)
男主人 女主人 孩子 幫工 學徒 女仆 1 1 3 4 2 2 ——根據哈羅德·帕金《現代英國社會的起源》
材料三 在英國至少從1530年開始,他們已不再認為獨身是一種美德,相反,他們認為婚姻是由上帝創立的……他們主張把宗教和家庭聯系起來,過一種理想的宗教家庭生活,也就是說,宗教信徒除了去教堂禮拜與圣餐外,在家中也進行祈禱與閱讀《圣經》。
——《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
1999年第04期(作者:蔡騏)
(1)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在鄉下,家庭很小的經濟因素是什么?(3分)中國古代一些家庭規模大且具有權力組織的特點,請結合古代政治史分析其制度根源。(3分)
(2)現代家庭是親人居住、消費和情感寄托的單位。根據材料二指出16世紀的英國家庭還有哪些更寬泛的功能?結合所學知識,闡明這些功能在現代家庭中衰退的原因。(6分)
(3)材料三中的“他們”指哪類人?結合所學知識,英國宗教家庭生活為什么會發生這種變化?(4分)
(4)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出現“空巢老人”“留守兒童”等特殊家庭,試分析其與經濟體制改革的關系。(4分)
解析:第(1)問第一小問應從小農經濟下以家庭為生產生活基本單位,規模狹小,分工簡單,生產方式落后,小農經濟具有脆弱性等角度進行思考;第二小問結合所學可知應是西周宗法制影響的結果,宗法制下家庭內部成員既有血緣關系,又有政治隸屬關系,是導致“一些家庭規模大且具有權力組織的特點”的制度根源。第(2)問第一小問據材料二面包師的家庭是一個手工作坊,有“幫工”存在,說明有生產功能,有“學徒”,說明還有技能培訓的功能;第二小問聯系工業革命后現代工廠的出現思考回答。第(3)問依據“英國”“1530年”“主張把宗教和家庭聯系……”可以判斷“他們”的身份;“變化原因”可聯系宗教改革進行分析。第(4)問注意題干中限制條件“20世紀90年代以來”和“與經濟體制改革的關系”分析作答。
答案:(1)經濟因素:小農經濟(或“自然經濟”;或具體描述小農經濟的形態);(2分)經濟條件有限。(1分)
制度根源:西周實行宗法制。(2分)將血緣和政治權力相結合,形成宗族(家族)觀念。(1分)(答“封建制度”給1分)
(2)功能:生產單位(或經濟功能);(1分)技能培訓。(1分)
衰退原因:工業革命;(2分)大機器生產取代手工勞動;(1分)工廠制度取代手工作坊。(1分)(如答“學校教育發展”亦同等給1分)
(3)指:新教徒。(2分)(或清教徒,或加爾文教徒,或路德教徒同等給2分,若答新興資產階級只給1分)
原因:宗教改革;(1分)形主義宗教觀(或宣揚“因信稱義”)。(1分)
(4);改革開放使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民進城務工成為趨勢;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人口自由流動加快。(每點2分,答出任意2點即可得滿分4分)
22.下表是某中學歷史研究性學習課上,三個研究小組展示的材料和所得出的結論。
組別 材料 結論 甲組 廢除丞相以后相當于丞相地位的官員享有權力范圍的變化
時期
職位
所享有權力范圍
明代中
葉后
內閣
首輔
擁有票擬權,但不是合法的宰相,地位受到挑戰
清代
軍機
大臣
承旨擬寫,上傳下達,備皇帝顧問
君主****空前強化 乙組 商品經濟發展,資本主義萌芽產生 丙組 永樂二年正月,禁民下海。時福建瀕海居民,私載海舡,交通外國,因以為寇,郡縣以聞。遂下令禁民間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為平頭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
順治元年,清政府頒發“遷海令”,將北起山東南至廣東的沿海居民內遷三四十華里,并且將所有沿海船只悉行燒毀,寸板不許下水。凡溪河裝柵,貨物不許越界,時刻瞭望,違者死無赦
夷貨非衣食所需,可謂中國不缺耶。絕之則內外隔而構之釁無由生矣,夷雖欲窺伺我也,何可得哉 明清政府實行閉關鎖國,禁絕一切海外貿易 請回答:
(1)上述三組結論,哪一組有明顯錯誤?試闡述你的理由。(2分)
(2)其余的兩組結論,哪一組可以從材料中直接推導出來?哪一組不能從材料中直接推導出來?請分別說明理由。(10分)
(3)有學者認為“明清時期的中國社會處于資本主義的前夜”,綜合上述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說明當時中國未能走上資本主義道路的原因。(8分)
解析:第(1)問是對基本概念的考查,據所學知識容易作出判斷;第(2)問主要考查對“資本主義萌芽”的認識,“資本主義萌芽”最基本的特征是雇傭關系,而這一點在圖中不能直接推導出來;第(3)問實際是考查明清時期資本主義萌芽發展緩慢未能推動中國向近代社會轉型的原因,注意題目要求“綜合上述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回答,材料中涉及政治、經濟、外交層面,依據所學知識補充思想領域未能推動中國社會轉型的因素。
答案:(1)丙組:明清實行閉關鎖國政策,但不是禁絕,而是嚴格限制對外貿易。(2分)
(2)甲組可以從材料中直接推導出來。
明朝的內閣和清朝的軍機處都是中樞機構,但內閣首輔與軍機大臣都無決策權,進一步加強了君主****統治。
乙組不能從材料中直接推導出來。
篇9
它與刀耕火種的亞馬遜熱帶雨林農業不同。熱帶雨林農業燒毀了大量的森林,3~5年內便耗盡了地力,農民不得不再次遷移。其環境負面效應是顯而易見的。它與我國黃河流域的黃土高原農業也不同。水土流失、植被破壞以及區域的長期貧困,是黃土高原農業的主要特征。
它也不同于規模農業、集約化農業,依靠大量的農藥化肥的投入,造成土壤的板結、水環境的破壞。千年以來,江南水鄉一直是我國人口最稠密、經濟最為富庶的農村地區,也是生態環境最為精致的地區,引發了無數文人墨客的贊嘆。
然而,在工業化、城市化浪潮沖擊下,江南水鄉農業迅速衰落。昔日創造、維護著優美的生態環境的農業,也變成了生態環境的主要污染源。隨著歲月的流逝,人們甚至已經忘記,江南水鄉的農業哺育了燦爛輝煌的江南水鄉文明。
農業生產方式與水源地保護
農業是社會經濟的基礎部門,也是最古老的人-水關系的載體。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業生產方式發生了劇烈的變革,從精耕細作的小農經濟進入到基于大量能源投入的現代農業。
它對水環境的影響也日益顯著。總體而言,直接的影響包括:
大量的農業水消費。全球范圍內,農業用水比例超過70%;且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農業用水比例都很高。例如同樣屬于稻作文化的日本,農業灌溉用水占水資源占有量的70%;OECD成員國農業用水比例超過40%;在我國,超過70%的水資源是農業部門消耗的。
高強度的化肥和農藥使用,是水體富營養化的主要原因。我國2010年首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報告稱,農業源已經成為我國水環境主要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過量的農藥化肥施用,造成土壤板結、水土流失以及自然生境的破壞,導致了農田等生態要素的生態服務功能的萎縮和下降。
我國正處于快速工業化和城市化階段。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閘門打開以后,農村青壯勞動力涌入城市,農業生產經營的勞動力成本大幅度提高。
另一方面,由于青壯勞動力大量進城務工,農村基本上只剩下老人和小孩,不可能再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不可避免地,化肥、農藥等能源物質的投入開始了對勞動的大量替代。同時,受制于我國龐大的農村人口基數和非常有限的耕地,農業的生產經營依然停留在小農經濟階段。這就意味著有效的管理、監督或規制都面臨著非常高的成本。
而且,在城市化過程中,農村被“邊緣化”的趨勢日益明顯。也就是說,農村成為城市發展的“副產品”,其社會經濟的綜合價值被削減為提供建設用地的價值;無論農村內部還是外部,都存在強烈的貼現未來的傾向;傳統的社區集中瓦解,基層組織行政化的色彩日益濃厚,甚至演變成為鄉鎮政府的行政分支。
農村社會的劇烈變革,主要影響之一便是社區公共物品的供應機制被打破:村民失去自制機制,而政府的大包大攬覆蓋的范圍和效率都非常有限。由于環境物品基本都是公共物品,那么水環境狀況的惡化也就不難理解了。
而在江南水鄉的發展歷史上,傳統農業的生產生活方式非但不存在當前的各種問題,反而孕育了光輝燦爛的江南水鄉文化,誕生了中國最為富庶的水鄉農村,又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群之一。
相比而言,世界上其他著名的農業文明要遜色得多:兩河文明衰退,尼羅河和黃河三角洲已經面目全非。作為維系幾千年而不退化的農業系統,江南水鄉堪稱人類歷史的奇跡,是高度和諧而可持續的人類生態系統的楷模。
持續不斷的水利建設
大量的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江南水鄉的傳統農業生產方式進行了全面的剖析。
相關的研究發現,江南水鄉人與自然的和諧主要與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有關。
首先是江南水鄉歷史上持續不斷的水利建設。
即使從春秋吳越時期算起,數千年的大區域網狀水利建設持續改造著江南水鄉農村社區的結構和組織方式。一般農業經濟,尤其是中國古代,小農意識是居于主導地位的,“各家自掃門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
美國人明恩溥(阿瑟?史密斯)在其著作中曾指出,中國的農村居民缺乏公共意識,鄉村缺乏公共物品。小農經濟的主要特征就是自給自足、嚴重缺乏公共物品意識。于是在許多農村地區,生態環境成為了普遍的“公地的悲劇”。
但是,傳統的江南社會,大規模的水利建設和維護,以及相應的利益分配,都要求協調、合作、互助和寬容。州縣河道、鄉村水網和各種堤壩,是人們生活、生產、出行、運輸、防災的依靠,也是決定一個地區盛衰存亡的公共系統。
這種重大的公共物品,在生產力水平較低的階段,其建設和維護必須有強有力的組織體系和社會發動機制,客觀上會不斷影響人們的公共物品思想。
因此,有學者認為,江南水鄉是我國傳統文化中最強調公共意識的。長期對這一巨大系統的維護除了組織、協調和管理的要求之外,還對這一地區的個人的社會行為準則和道德評價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修橋鋪路是鄉間鄰里最為認同的義舉善舉,雨天被行人踩壞的路面,天晴后總會有人加以修繕。這就充分保障了社區層面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給。
精耕細作的農業生產發揮到極致
其次,江南水鄉將精耕細作的農業生產發揮到極致。在江南這樣的自然環境中,傳統社會過低的人口密度是難以維持的。粗放的廣種薄收不會比精耕細作有效。本質上,這還是與水網體系有關。
水網非自然所賜,而是地區社會集防災、交通、灌溉和供排水為一體的基礎設施。既然是基礎設施,就要求供給的效率,要求人口的集中。而人口的集中則要求對土地相對于當時的集約經營。所以即使在古代,江南水鄉農作精細化的趨勢也比其他地區更為明顯。
這種對精細的追求成為一種傳統,并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過去,田埂不整、農具生銹、路面不平、穿戴不潔,都是不光彩的事情。即便是貧寒之家,干凈會受人尊重,邋遢會遭人恥笑。錦繡江南其實就是這種精耕細作的農耕文化的果實,而非大自然的恩賜。
水與綠是聚落的主旋律
與中國多數傳統農業地區不同,江南傳統農村,在個人、家庭、村落,都更為注意對個性的追求。人們之間的競爭往往是比賽誰更別出心裁,誰更不同凡響,織布、編織、竹木手藝、耕作、釀造,都是如此。沒有特色就是平庸,不會獲得鄰居的尊重。正因為如此,才形成了豐富的文化多樣性,村村有特點,鎮鎮有特點。
此外,江南地區是傳統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的典范,水與綠是聚落的主旋律。無論宅院還是村落,都是一種近乎完美的人類生態系統。鄉間民居往往同時具有生產和生活雙重功能,對自然要素的利用和保護發揮到極致。抗旱、防澇、御寒、避暑,各種功能和諧地統一。
經典的農宅通常由一條宅溝環抱。為了抗臺防澇,故開掘宅溝的泥土用以填高宅基,具有避洪作用。理想的農家住房是白墻黑瓦。地上也許鋪以青磚,也許就是泥土地面,但都會被勤勞的主人打理得平滑如鏡。屋后則竹林環伺、林木蔥蘢,那既是主人的財富,又是抗風、防寒和避暑的屏障,還代表著主人的品位。
這樣的布局也許不被“現代”的規劃者看好,但實際上效益極高。溝中的魚蝦,樹蔭下雞舍豬圈,竹林的春筍、夏日的林蔭和主人工余飯后的竹制品,農宅中的一切都那么和諧,看不到絲毫浪費。能不能實現“零排放”的爭論,放在彼時的場景中,其實是沒有意義的,江南的農宅,本身就是一種零排放系統。
人與自然的關系被割裂
但令人遺憾的是,在我國快速工業化和城市化浪潮中,江南水鄉的傳統文化受到了較徹底的破壞。
導致這種損失的思想根源,是認為現代化、城市化、工業化,無論其形式和內涵,都有固有的正當性,可以肆無忌憚地割斷現在與過去的聯系;凡是現代的、城市的就是好的,傳統和保守被視為絕對意義上的落后;過度的物質主義使我們將所謂傳統文化局限于看得見、摸得著的范疇,限制在可以貨幣化的方面;對于城市化、現代化引發的各種問題,試圖以技術的進步和工程的建設,替代自然的生態服務功能。
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使人們的生產生活擺脫了水資源和水環境的約束,但是傳統生產生活中,人與水、人與土地乃至人與自然的依賴關系、情感認同等等關系都被割裂了。在這種情況下,包括水環境在內的自然被濫用的趨勢很難避免,各種生態環境問題的出現也就不難理解了。
復興的展望
江南水鄉的生產生活方式,歸根到底表現為人與水、人與土地乃至人與自然環境的關系上。
傳統模式下,人與水之間的關系非常密切。人對水高度依賴。失去水的支撐,生產和生活都無法運轉。同時人的活動也在改變著水,使得相對有限的水資源能夠承載越來越密集的人口。然而,這種關系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正逐漸扭曲。
人對水的利用程度不斷加強,但人與水之間直接的關系反而越來越遠。當人們開始不再喝河里的水,當人們甚至不再種田、無需灌溉,更無需坐船出行時,人對水的密切關系就已經消失了。而人對水的利用就逐步變成對水資源的濫用。
曾經非常緊密的江南水鄉人水關系,在快速城市化過程中,被不斷疏遠了。工業化和城市化改變了區域人民群眾整體落后的生活狀態,降低了老百姓對自然的依賴,同時也疏遠了人與水、人與自然的關系。
有意思的是,在中國,往往環境友好的方式出現在一些對生態環境依賴程度較高的、產城經濟發展相對協調的地方。以江蘇宿遷市為例,這個三湖三河環繞之城,依靠難以復制的濕地生態環境,醞釀出高度仰賴優質水源的白酒產業。如開創綿柔品質先河的洋河酒,必須依賴獨特的生態環境所造就的天然小分子水才能生產。人與水、人與環境的關系,在這里,成為支撐城市產業發展的必要條件。
未來環境友好的農業生產方式,需要研究人造資本(尤其是機械)對勞動的替代,即無臭化、省力化和無害化。這需要與之相配套的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日本在這方面做得較好,例如每個村都配備了簡易高效的堆肥設施;農業生產已經沒有十分繁重的勞動,即使老年人也能夠輕松勝任。實際上,日本和歐洲許多發達國家,由于老年化的影響,老年人仍然是農業生產的主力。
此外,還必須加強對農村的人力資本的投入。其核心是教導農民如何科學施肥。為此需要重建我們當前的農業生產服務體系,建立深入田間地頭的農業科技服務人員。同樣以日本為例,在日本,每個村均配備了若干名營農指導員,為日本農業一村一品運動的成功推進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篇10
關鍵詞:農業投入品價格;人民幣匯率;生產規模;經營方式;比較優勢;柑橘
中圖分類號:F304.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07(2014)04-0092-10
引言
中國是世界上園藝產品生產與出口大國,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園藝產業發展迅速,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漸凸現。據統計,2010年全國園藝作物總產值約14 118億元,占全國種植業總產值的46.12%,而占全國經濟作物總產值的71.74%以上,出口額達148億美元,占我國農產品出口總額的46.25 %,而占世界園藝產品出口總額的6.64%,在我國種植業收入中僅次于糧食作物,已是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和農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之一。尤其是柑橘業已成為我國福建、浙江、江西、廣東、湖南、湖北、廣西、四川、重慶等省(市)、自治區一些農村中重點發展的特色水果產業,在改善人們飲食結構、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保障國民身體健康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促進果農增收、擴大城鄉居民就業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也應該看到,90年代以來,尤其是進入21世紀后,隨著全球農產品貿易自由化發展,我國土地密集型農產品的比較優勢已經喪失,而勞動密集型園藝產品的比較優勢也在下降,尤其是柑橘等水果類產品伴隨著農業投入品價格持續較快上漲,其生產成本不斷增加,生產價格乃至出口價格逐漸上漲,對我國柑橘國際競爭力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統計數據測算,2001~2010年,我國化肥、農藥、農村勞動力價格年均分別上漲7.41、2.01、31.84個百分點,加之人民幣趨勢性升值,導致柑橘出口價格年均上升4.85個百分點,使我國柑橘等水果類產品生產與出口面臨嚴峻挑戰,事關我國園藝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和廣大農民收入增加。因此,深入研究和探討農業投入品價格上漲和人民幣升值對我國園藝產品(柑橘)國際競爭力的影響,對于降低園藝產品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益、提高產品質量、提升園藝產品比較優勢與競爭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KH*7/8〗
一、文獻回顧與相關概念的界定〖KH*7/8〗
(一) 文獻回顧
規模經濟和專業化生產能否改進小農經濟效率、提高農產品比較優勢與國際競爭力一直是國內外學者有爭議的話題,在理論界持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是以日本發展經濟學家連水佑茨郎、神門善久為代表的主流觀點,他們基于西方經濟學的規模經濟準則,認為小農戶兼業化經營是制約日本農地規模擴大而使農業勞動生產率比美國低下的根本原因[1]。付晨,毛益勇分析了日本農業兼業化經營的經濟效益后指出,農戶兼業化帶來農業經營規模細小的格局凝固化和農業勞動力的老齡化與女性化,使日本農產品價格遠高于國際市場價格[2]。陳曉紅,汪朝霞研究發現,農戶普遍的兼業化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促使土地細碎化和粗放經營,帶來農業投入要素質量尤其是勞動力素質下降等等[3]。賀振華、何文玉,劉國柄等認為,在現階段情況下,農戶兼業化不利于農業結構調整,也不利于農戶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在一定程上降低了土地產出率和利用率,阻礙了農業生產率提高[4]。梁流濤等研究指出,兼業農戶的資本和勞動投入、化肥農藥等農資用量、土地利用程度等方面均低于專業農戶,不同類型兼業農戶的農業投入行為、土地經營規模以及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也存在很大差異[5]。許經勇認為中國農業的根本出路在于發展規模經濟[6]。許慶,尹榮梁研究指出,因受土地鈿碎化影響,我國糧食生產總體上是規模報酬不變,唯有農業經營規模擴大才有利于促進農民增收[7]。齊城認為,如以勞動生產率為評價標準,規模經濟是存在的[8]。沈貴銀在探討多元化農業規模經營制度時指出,現階段農戶經營土地 50~100畝為投入產出效率最高[9]。譚淑豪研究發現,由于戶均規模小地塊過于分散細碎,使得水稻生產的可變成本中勞動力成本遠遠高于化肥、農藥等投入品成本。在柑橘產業領域,許多學者主張柑橘生產規模化、專業化經營[10]。祁春節提出按照生態適應性原則,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推行柑橘適度規模經營[11]。喬娟,顏軍林認為中國柑橘生產的經營方式主要是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即使一些較大規模的水果生產基地也被分割成“各自為戰”的小生產經營單元,已成為影響農民收入提高和制約柑橘國際競爭力提升的重要原因[12]。霍尚一,林堅、余學軍,王邦祥、何勁,祁春節研究指出,我國柑橘果園零星分散,絕大多數是兼業農戶,難以形成規模優勢和推行標準化生產與科學管理,主張大力推進柑橘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生產和專業化經營[1315]。陳正坤認為,隨著我國柑橘生產成本不斷上升和出口的比較優勢逐漸喪失,必須實行集約化生產和規模化經營等等[16]。魏蓓認為,從農業經營主體經濟效益角度考量,規模化經營的農產品單位成本明顯低于小規模經營模式。另一種是以向國成、韓紹鳳為代表的相悖觀點,他們基于楊小凱、黃有光的超邊際經濟學的分工經濟理論,應用了Allyn Young關于分工“四化”(個人專業化、職業多樣化、生產迂回化、生產組織化)的闡述,認為我國農村小農戶兼業化的興起與發展是在現階段人多地少矛盾尖銳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很不健全的條件下形成的小農戶家庭內分工的組織均衡形態,引致了迂回經濟的發展,并催生了農民組織化的演進,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戶土地規模的擴大和小農經濟效率的提高[17,18]。Dia Y Z等研究尼日利亞阿達馬瓦州姆比伯地區玉米小規模生產的經濟規模和成本效益問題表明,該區域的玉米種植是有利可圖的, 因為可以獲得ES>1即1.252的規模經濟系數和大于1即1.04的平均成本效率指數[19]。翁克瑞研究指出,小規模經營通過精耕細作、間(套)種來提高土地生產率,具有大農場所不具備的優勢;而大農場的優勢在于機械化耕作、營銷能力強和產品交易費用少,但存在激勵和約束機制問題,導致內部交易費用增高的弊端[20]。梅建明、高強等研究發現,兼業農戶和專業農戶所擁有的土地面積和勞動力等生產資源相差不大,同時也發現兼業農戶的生產效率與專業農戶之間差異不大,提出中國農業發展目標模式應該是實現大量小規模的兼業戶與一部分適度規模的專業農戶并存的經營格局[21]。
以上兩種觀點都得到了來自實證研究的支持。王婷,于少康采用SPSS分析法對江西農村大(10~50畝)、中(5~10畝)、小(1~5畝)三種不同種植規模農戶的年收入進行了實證分析,發現種田大戶每增加1畝耕地的年收入額外增加467元;種田中戶每增加1畝耕地的年收入額外增加120元;種田小戶每增加1畝耕地的年收入額外增加55元。說明種田大戶取得了規模經濟效益,其他農戶的年收入為規模不經濟[22]。翁克瑞基于新貿易理論,通過建立CA與CL的關系模型,驗證了我國現階段農地規模經營并沒有明顯提升農產品國際競爭力,也沒有明顯提高農產品國際貿易績效,更沒有明顯降低生產成本、實現規模報酬遞增等問題,同時也驗證了農地規模經營存在內部交易成本過高問題,說明了現階段我國農業尤其是種植業不宜通過規模經營提高農產品國際競爭力[20]。普羅斯特曼等人提供的研究報告顯示:在巴西,規模不到1公頃的農場每公頃收入比1~10公頃的農場高出2倍,比200~2 000公頃的農場高出30倍;在印度,規模在2公頃以下的農場每公頃收入比規模10公頃以上的農場高出1倍多[23]。
總之,對于規模經營能否改進小農經濟效率的問題,國內外學者基于不同理論和視角展開了辨識,得出了兩種不同的實證結論,為推進中國小農經濟發展提供了兩條可供選擇的路經。但是他們的研究視角僅局限在要素投入量的變化與產出的邊際效率上,并未關注要素價格變化與產品的比較優勢乃至國際競爭力的引致關系。盡管何勁,祁春節就農業投入品價格和人民幣匯率波動對甜橙比較優勢的影響進行了實證分析[24],但未涉及農業投入品價格和人民幣匯率變動對不同規模、不同經營方式的園藝產品比較優勢的影響問題 。由于適度規模經營和專業化生產是當代學術界的主流觀點和國家政策的導向,為了獲得更有現實指導意義的研究結論,本文試圖以柑橘為例,吸收前人關于規模經濟和園藝產品(柑橘)比較優勢與國際競爭力的有關研究成果,用我國柑橘主產區近5年的詳實調查數據,通過構建面板數據模型,全面考察農業投入品價格上漲和人民幣升值對不同規模(大、中、小)、不同經營方式(專業、兼業)的柑橘比較優勢的影響方向和大小,進而得出科學結論及政策含義。
(二) 相關概念的界定
1.柑橘農戶不同經營規模劃分的依據。由于中國農村人均耕地資源少、土地細碎化程度高,導致高價值農產品生產的農戶經營規模與歐美等農業發達國家的專業化農戶相比,均屬于小規模或微小規模農戶。農戶經營規模大小只是相對于高價值農業產業農戶群體內部而言所呈現的規模差異。本文對柑橘農戶經營規模的劃分依據主要基于以下幾點:(1)由于經營規模的劃分迄今沒有嚴格的理論依據,本文只能根據所選取的柑橘產業類型或農戶所從事的柑橘生產類別特性,以全國9省(市、區)28個縣(市)柑橘主產區被調查樣本農戶的實際生產經營特點為依據進行比較合理劃分。(2)從國內現有相關的研究文獻看,對于農戶經營規模的劃分標準主要是以種植面積大小為依據,并且劃分標準的差異不大,一般將5畝以下視為小規模,6~10畝視為中規模,10畝以上視為較大規模[25,26]。(3)根據本文在全國9省(市、區)柑橘主產區調查樣本的統計特征,10畝以下和10畝以上的經營農戶出現的累計頻數和累計百分比均處在全部樣本農戶的累計分布圖上的兩個峰值點,結合當地農戶對經營規模的經驗認同,并考慮國內學者的劃分標準,本文將柑橘農戶的經營規模界定為三種:(1)小規模為10畝以下;(2)中規模為10~30畝;(3)大規模為30~100畝。
2.關于柑橘專業戶和兼業戶的界定。我國具有發展柑橘產業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適宜栽培柑橘的地域廣闊,但主要集中分布在浙江、福建、廣東、江西、湖南、廣西、湖北、四川、重慶9個省(市)、自治區。經過30多年的農村改革與發展,現已形成各具特色的跨省際的4大柑橘產業帶,即浙南――閩西――粵東柑橘帶、贛南――湘南――桂北柑橘帶、長江上中游柑橘帶和鄂西――湘西柑橘帶,被稱為中國南方柑橘主產區。這些柑橘主產區因地處華東、華南和長江上中游的丘陵山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后,人均土地面積差異較大,戶均柑橘栽培面積不盡相同,廣大農戶家庭除種植柑橘外,還生產一些自食為主的糧食、油料、蔬菜等農副產品。柑橘主產區中除少數柑橘種植大戶外,絕大部分農戶中有剩余勞動力的青壯年男子一般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其他非農產業工作,因而形成了不同類型的柑橘專業戶和柑橘兼業戶。為研究需要,本文根據國內外學者對專業和兼業農戶的不同描述,結合中國柑橘主產區的農戶實際,將柑橘專業戶和兼業戶作出如下界定。所謂柑橘專業戶是指家庭經濟體中無非農收入或柑橘種植年收入占全年農業總收入80%以上的柑橘農戶;所謂柑橘兼業戶是指家庭經濟體中有非農收入且占家庭全年總收入的20%以上或柑橘種〖HJ66x〗植年收入占全年農業總收入80%以下的柑橘農戶。
二、數據來源與樣本農戶的基本情況
(一) 樣本數據來源
本文所用數據來自于筆者利用2012年暑假進行的入戶調查。在華中農業大學園藝經濟研究所的大力支持下,筆者組織部分有志于柑橘經濟研究或對柑橘經濟感興趣的本科生,對農業部規劃的南方9個柑橘主產省(區、市)中的174個全國重點縣(市)的部分農戶進行了入戶訪談。為了確保調查質量,筆者在對問卷內容進行預調查并完善的基礎上,就問卷內容對調查小組成員進行了專門培訓。調查人員每到一個調查地區,首先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了解本地柑橘生產的總體情況,對當地農戶按照種植面積大小分成大、中、小三個規模等級,了解農戶在各規模等級上的專業和兼業分布情況,然后根據這一構成情況按照每個縣(市)大約調查30~40戶的樣本量確定每個規模等級的被調查農戶數量,接著從三種不同規模的農戶中隨機抽取相應數量的樣本進行調查。為了保證調查質量,筆者還對部分鄉(鎮)、村的農戶進行了實地走訪,并對調查情況進行了抽查。在進行問卷整理時,對所有存在疑問的問卷筆者及時通過電話向被調查農戶核實了有關情況。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900份,回收問卷890份,回收率為98.889%,剔去內容填寫不全或者有邏輯錯誤且無法最終核實的廢卷23份,最終有效問卷為867份,問卷有效回收率為9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