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非婚同居問題的法律研討

時間:2022-01-21 1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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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非婚同居問題的法律研討

摘要:伴隨著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們觀念的開放,原本一些令人難以接受的事物慢慢的被具有前衛意識的在校大學生所接受并嘗試,典型的例子就是在校大學生群體當中有非婚同居現象,這屬于高校中的亞文化。像校園里面的青年亞文化、同性戀亞文化一樣,也應該受到關注和研究,保障涉及人群的合法利益。

關鍵詞:大學生;亞文化;非婚同居

伴隨著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們觀念的開放,原本一些令人難以接受的事物慢慢的被具有前衛意識的在校大學生所接受并嘗試,典型的例子就是在校大學生群體當中有非婚同居現象,這屬于高校中的亞文化。像校園里面的青年亞文化、同性戀亞文化一樣,也應該受到關注和研究,保障涉及人群的合法利益。由于在校大學生他們特殊的身份和所處的環境,很多人都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經濟來源大多數都是靠父母及家里的供給,這決定了這種非婚同居的不穩定性以及可能帶來的后果的復雜性。

一、高校大學生非婚同居的現象

(一)非婚同居的定義

非婚同居具有廣義和狹義的界定之分,本文主要討論的是狹義概念的非婚同居,即無配偶的男女雙方,在沒有完成履行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以性關系為紐帶的自愿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狀態。而就在校大學生來說,他們的非婚同居,理由各異形式多樣,有戀愛型同居,有試婚型同居,有異地戀的間斷型同居,有陪伴型同居,甚至還有與校外人員同居。他們同居具有的共同特點是雙方之間沒有形成受保護的法律關系,他們的關系具有不確定性,對于一些后果也沒有法律上的保障。這種非婚同居的生活狀態是基于現實的考慮,在可以接受的低廉的成本之下就可以滿足自身的需要,同時也反映了高校的婚育觀教育以及后勤服務的發展沒有跟上。

(二)校園亞文化的概念

高校的校園文化一直在繼承與發展中流傳,主流的氛圍是傳道授業,學習知識培養能力,但每一個時代都有其自身的特征,校園文化也一樣會有新的元素和一些非主流、局部的文化。這些現象受到了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各種思維甚至國外流行文化的滲透影響。兩性文化不僅在社會上以多元化的方式呈現,在大學校園里同樣也一直在滋生發展。高校大學生在校外的非婚同居相對于其他學生來說,就屬于一種非主流的生活模式,他們居住甚至交往的圈子往往都游離于宿舍集體生活的主流群體之外,他們有著自己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筆者將他們的模式稱為校園文化的亞文化。亞文化(subcul-ture):又稱集體文化或副文化,指與主文化相對應的那些非主流的、局部的文化現象,指在主文化或綜合文化的背景下,屬于某一區域或某個集體所特有的觀念和生活方式,一種亞文化不僅包含著與主文化相通的價值與觀念,也有屬于自己的獨特的價值與觀念,并構成亞文化等都是這種亞文化。亞文化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二、高校大學生非婚同居的原因分析

在校大學生非婚同居的原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說法,但不少說法都是把它們簡單歸類為社會原因、學校原因和個人原因,這樣說法不無道理,但有點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感覺。筆者認為,原因有三。第一,正常人本身的生理心理需求。從大自然走出來的人類同樣具有與其它動物相同的本能,他們也有自身的各種需求。人類的第一需求就是生理需求,包括尋求食物和求偶繁衍下代。對于生理和心理都基本成熟的年輕大學生來說他們也不例外,他們也是正常人。部分學生認為只要雙方之間感情成熟,雙方自愿,條件許可的情況下他們會通過同居的方式滿足各自的生理和心理需求。第二,社會和校園在性道德層面的寬容。隨著學生們身體的發育成熟,他們內心的萌動也逐漸產生。在性意識的覺醒之下,他們會嘗試著通過不公開或半公開的方式,實現自己在性方面的自由。由于整個社會在性觀念方面,從保守到逐步放開,加上人們自我個體意識的蘇醒膨脹,于是性自由便伴隨著人身自由逐步發展開放了。作為易于接受新思想的大學生群體,更容易作為行動的先鋒,率先突破,當周邊以及社會并沒有從道德方面給與他們實質性的壓力,這就默認和促成了他們的行為,并給其他人起到了示范的作用。社會上的貞操觀也發生著變化,由“失貞可恥”到將生育和性剝離開來的發展轉變。這直接從大環境的因素上影響了他們當初激情之下的決定,一發不可收拾。第三,法律規定層面的放寬。國家自2005年和2007年分別從法律和政策上明確規定了在校大學生有婚育權之后,學校里面頒布的規章制度自然不能與法律相沖突,雖不鼓勵,但也基本是默認了在校學生只要滿足了婚姻法上締結婚姻關系的法定條件,就可以實現自己婚姻的權利,學校不會干涉,使得大學生非婚同居在校園里具有了自由生長的土壤。第四,經濟條件的允許。隨著眾多家庭的獨生子女以及雙子女入讀大學高潮的到來,一大波經濟條件較好的學生隨之而來,他們在前述各項條件滿足之下,又有著較好的經濟條件,可以比較自由的選擇生活方式,當然,校外非婚同居也是他們的選擇之一。他們在感情成熟,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可以相對比較自由的在宿舍外選擇同居生活。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全國眾多高校周邊的出租房的租賃情況看出。對于一些感情好,又不具備在校期間直接結婚條件的在校大學生來說,非婚同居是一項方便又經濟的結合方式。

三、非婚同居的后果及應對措施的法律探討

大學生非婚同居有幾個特征,首先他們是在校的未婚的男女學生,其次是以性為紐帶的男女穩定的同居關系,再次是雙方自愿的,最后是他們的關系不受法律的保護。正是基于這些特征,才可能產生如下后果,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考慮,對這些后果做一個探討。對于從非婚同居順利走向領證結婚,這類群體算是比較順利,一般來說同居期間所產生的負面作用對雙方作用較小,但需要考慮的是還有許多并未走向婚姻殿堂的群體,他們會或多或少的因同居關系而產生一些影響,但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概括:

(一)財產關系

同居期間男女雙方并沒有形成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他們所擁有的財產以及同居期間的收入并不屬于二人的共同所有,以社會分工的正常情況來看,一般的男性收入所占比例較高,女性因為“家庭”貢獻較多,收入所占比例必然相對較少。一旦同居關系結束,按照各人收入歸各人的分法,女性必然要吃虧,因為為“家庭”的付出很難以財產計算清楚。在校大學生本身經濟能力就比較弱,一般的都沒有經濟收入,即使有兼職或者獎助學金的收入,也依然比較弱,對于生活成本和非婚同居期間的意外開支,原則上是由他們自己負責,但現實還是由大學生的家長來幫助承擔。

(二)人身關系

目前我國還沒有法律法規明確對非婚同居關系進行調整,導致男女之間這種關系沒有法律上的保障,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同居關系,女方在同居期間因懷孕、流產、生孩子造成的身體損害就難以得到補償。在同居期間,一旦產生非婚生子女,如果男女雙方沒有補證追認,必然給非婚生小孩帶來無窮無盡的后患,例如出生證明、戶口等,甚至影響到他們將來的上學、就業等事項。雖然我國現行的《婚姻法》當中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的權利相等,但是在實踐當中還是困難重重。“對于非婚同居期間已生有子女,轉化成婚生子女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另一種是通過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來認定。這種途徑主要是為了維護家庭的穩定和保護當事人的利益?!?/p>

(三)社會關系

沒有法律保障的非婚同居通常流行于在校就讀的大學生當中,在這個欲望橫行的時代,非婚同居和諧的關系大多數情況只能靠男女雙方的道德和情感來約束,一旦雙方發生沖突,可能意味著這種關系就結束了,輕則分手,重則發生惡性案件。在這種不穩定關系的維系期間,法律又沒法加以提前予以規范,因為這純屬于個人的人身自由。

四、結語

大學校園的非婚同居作為一種校園的亞文化,這些年來一直存在著,暗中還有發展的趨勢,但作為社會和學校,不能回避其中存在的風險,在校大學生作為社會的弱勢群體,依然要受到法律的保護,這也是法律實現自己社會職能的要求,也是我國立法與國外接軌的必然要求。

注釋:

施兵.未婚同居法律問題研究.今日南國.2010.11.

作者:施兵 單位:廣東技術師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