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改善
時間:2022-02-05 08: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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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消費者是金融行業的主體構成要素,其合法權益是否受到有效保障是金融行業穩定發展的關鍵因素。在我國,由于金融消費相關立法制度還有待完善,在實際生產生活中還面臨諸多問題與困境。本文圍繞金融消費者這一基本核心,就我國在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問題進行探討,針對我國基本國情,結合實際需要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議。
【關鍵詞】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完善
一、金融消費者的概念
“金融消費者”這一名詞已經被普遍用于各種文書、規范性文件中,但目前我國還沒有相關法律條文對其進行明確的定義,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未明確定義“消費者”一詞?,F在一般認為消費者是指進行物品消費、使用及享受服務的自然人。而就金融消費者來說,應包含集體消費者和個體消費者,在其基本概念上,應該是指進行金融產品消費、使用以及受到金融服務的自然人。
二、金融消費的特點
金融業是以各類金融服務為主體的服務業,消費者往往難以判斷其購買服務的內容及質量,只能以金融服務人員傳達的信息來掌握其消費內容。而重要的金融信息主要來自金融機構,這就造成消費者處于被動了解的地位。因此,如果沒有相關法律的保駕護航,消費者往往會難以規避或減少其利益損害。另一方面,金融消費者對于金融商品的認識往往非常局限,金融商品往往具有極高的專業性和風險性,它們種類眾多、結構復雜,消費者在購買時對其了解一般非常片面,而金融機構在進行解疑的過程中會用到許多專業術語,大多消費者在似懂非懂的狀態下就購買了產品。
三、國際上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相關法律研究及啟示
英國在2000年于《金融服務與市場法》中第一次用到“金融消費者”這一概念,在該法案中較全面地構建了金融消費者的立法保護框架。隨后,英國又建立了金融行為局及審慎監管局,實施對金融服務業和金融機構的監管。另外還成立了金融巡視員服務公司,以公平、獨立為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免費的非訴訟消費糾紛調解途徑。在教育上,英國有“消費者金融教育局”,并將金融知識融合到學校教育中。美國在2008年次貸危機后專門設立了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它獨立預算、獨立進行監管,且有一定的立法、執法權。日本早在2001年就出臺了《金融商品銷售法》,該法案針對消費金融商品、金融服務的消費者進行了立法保護。并且進一步就金融機構的基本義務、合理誘導消費等行為進行了規定。在隨后的《金融商品交易法》中就金融機構的義務問題作了進一步解析。從上述英美等國的金融消費者立法保護研究可以看出,對金融消費者的法律保護需要在不斷的實踐、改革中逐漸完善,通過參考其他國家的相關立法建設,我們可以更好的為我國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問題提供立法幫助。首先,這些國家都建立了較完善的相關法律體系,這是實現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石;其次,針對金融消費者的獨立保護機構使得監管更有效;最后,完善的金融糾紛訴訟替代機制更加大眾化、高效率。
四、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存在的立法問題
(一)我國金融消費者目前的專業知識水平普遍較低。金融產品具有專業性、復雜性、多變性等特點,復雜的金融知識限制了消費者的了解及購買決策,尤其在當今互聯網迅猛發展的背景下,金融知識更新愈加迅速。(二)金融機構近年來受到互聯網金融的沖擊,金融機構往往為了利益,常會夸大其金融產品的優點,隱瞞其不利之處,金融消費者對其優劣不甚了解,且金融機構常將不同的金融產品捆綁銷售,導致消費者被迫消費。(三)我國監管金融機構的相關部門施行監管效果不佳,當今金融業務的交錯、繁雜,各種金融消費產生的糾紛愈發增多,各監管機構協同不夠,現有的監管模式不能適應發展需要,監管效率低下。(四)我國現今解決金融糾紛的途徑包括投訴、訴訟、仲裁、調解,解決金融糾紛的方式較單一。而司法救濟時間長、費用高、精力消耗大,消費者在產生糾紛時面對高經濟、長時間的成本消耗,一般很難承擔。仲裁只適用于復雜性高、專業性強、金額較大的經濟糾紛。消費者協會等一般能力受限,最終解決結果難以讓人滿意。
五、完善金融消費者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
(一)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金融交易具有特殊性,因此針對其本身的特點制定相應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顯得十分必要,這也符合促進經濟市場長久健康發展的現實需求。在國際上,英美等發達國家在發展過程中已經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專門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我國為了進一步服務好市場發展需要,更好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高效解決金融利益糾紛,也應盡快根據我國國情來制定適用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以達到從法律法規基礎上實現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目的。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應主要包括財產安全、購買金融產品知情權、商品自主選擇權、交易公平權、依法求償權、個人信息安全等基本權利。(二)相關保護機構的建設。在我國,現有金融領域的消費者保護機構主要包括銀監會銀行業消費者保護局、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從表面看來,金融行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不少,但實際上又總是發生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被侵害而得不到合理補償。從根本上來說,主要是因為這些消費者保護機構的監管機制是以對金融機構的實施行政監管為基礎,從而來達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目的。這一保護機制沒有以消費者為出發點,沒有從消費者的角度上考慮解決問題,而金融消費者基本都面臨著信息獲得途徑局限、金融專業知識缺乏、遇到的糾紛繁雜等消費問題。因此,為了長期促進我國金融行業的穩定健康發展。我國需要建立一個獨立、統一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以消費者為出發點,加強對金融消費者的知識普及、便捷金融消費者實行自身權益保護的保護機構。另一方面,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要緊密聯合地方政府,提高實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效率。(三)建立金融糾紛快速處理系統。在金融消費者面前,金融機構往往就是龐然大物,面臨著司法程序的長時間、高費用等問題,消費者在遇到糾紛時常會感到十分無助。所以要建立糾紛的快速處理系統,建立高效糾紛解決機制。例如英國的一些機構為消費者提免費供司法途徑以外的金融糾紛解決方式,這對我國是有參考意義的。完善金融糾紛快速處理系統,可以為消費者高效解決金融糾紛問題、維護合法權益提供幫助。(四)加大金融消費相關知識教育。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水平低、金融信息局限是我國金融消費者的一大普遍問題,這是導致消費者在進行金融商品購買時受到利益損害的重要因素。國際上眾多國家都將金融教育作為一項重要消費者權益保護內容,充分說明了金融消費者教育的關鍵性。我國目前的金融消費者教育成效不佳,因此需要建立一個長期、有效的金融消費者教育機制,推進金融消費知識在學校公共課程中的普及,從源頭上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水平。
六、總結
消費者是促進經濟發展的基本因素,金融消費者是金融行業實現現代化發展的關鍵,因此其合法權益的有效保障是人們關注的重點。我國因為金融行業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的問題,使得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國家應加強相關立法完善,金融社會組織也應積極參與到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有效實現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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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聞科 單位:北京隆安(成都)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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