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體制與憲法價值研究論文
時間:2022-08-31 03:44:00
導語:自由貿易體制與憲法價值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內容提要」自由貿易體系在全球的擴展削弱著主權國家的政治影響力,也對一國內部文化的完整性和自主性產生著很大的影響。如何解決上述沖突,是我國憲法無法回避的一個重要課題。為此,需要理論界對我國傳統的憲法學理論進行必要的澄清和探討,以便為自由貿易體系提供一個良好的憲法框架。
「正文」
傳統政治是在民族國家范圍內進行的,是在司法保證下的領土、主權、政治合法性的合一形態。但是,自由貿易體系的擴展削弱著主權國家的政治影響力,也對一國內部文化的完整性和自主性產生了很大影響。在自由貿易體系限制民族國家的行動空間和范圍的前提下,如何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兼顧民主、自由、平等以及文化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是一個頗為棘手的問題。市場在一個國家的深入必然受到來自一國司法邊界的限制,在此情況下,國家主權能否以傳統方式對世界經濟一體化施以限制?自由貿易體制在多大程度上影響我國同時實現自由、民主、公平與精神文明的目標的憲法選擇?這些都需要在理論上予以澄清,并在此基礎上解決不同價值之間的沖突。
“金色緊身衣”效應與政治范圍的縮減
自由貿易經濟是在跨越一國領土邊界的層面上進行的,它加深了各國之間相互依賴的程度。隨著傳統國土邊界的內部事務在更廣闊的全球層面的展開,倫理全球化新語言和世界公民意識隨之興起,使一些普遍主義價值獲得了全球范圍內的認同,如人權事務日益國際化,弱勢群體關懷成為影響經濟和謀求全面發展的一部分,地方性知識受到一定程度的沖擊,文化集體認同面臨困境。不僅民族國家現代性的主權權利失去內核,成為干預對象,而且主權對內部各個層面施加影響的能力大為縮減,純粹一國內部的政治安排不僅無助于某些目標的實現,而且也變得更加無能為力。因此,在全球層面,自由貿易體系意味著非民族國家化。這一過程限制了國家主權的行動界限和范圍,影響了國家采取行動實現上述價值的行動余地,屬于傳統主權領域內部的事務的處理更多地讓位于國際組織或跨國體系。
民族國家是指有獨立的立法和執法權的擁有領土的司法主體,它劃定了國家邊界,即政治和司法邊界。(注:轉引自[美]丹尼、羅德里克著:《國際經濟一體化能走多遠?》(原載美國JournalofEconomicPerspective2000年第一期,)載《經濟消息報》2000年6月30日。)而高度一體化的市場經濟有其內在的邏輯前提,自由貿易體系要求在保留國家司法權的前提下,政治必須在一個窄得多的范圍內實行。弗里德曼用“金色緊身衣”形象地形容這一過程,“當你的國家穿上金色緊身衣時,兩件事將會發生:你的經濟增長而你的政治收縮……它的政治選擇就減少到像百事可樂或可口可樂之間只有細微的口味差別一樣只有細微的政策差別”。(注:轉引自[美]丹尼、羅德里克著:《國際經濟一體化能走多遠?》(原載美國JournalofEconomicPerspective2000年第一期,)載《經濟消息報》2000年6月30日。)更市場化、更多的私人經濟、更多的國際監控體系對社會政治文化的挑戰同樣波及一國憲法價值的選擇和實現這些價值的途徑和方式。有人認為,試圖在公平、自由和民主之間取得平衡,將各種價值兼顧本身就是自相矛盾之舉。并且,由于經濟全球化和自由貿易體制使世界經濟制度發生了結構性轉變,這一轉變限制了民族國家的行動范圍,使其缺乏充分的選擇余地來緩解因跨國市場產生的社會政治的副作用,即對社會團結的危害和對民主及文化的沖擊。
其一,在民主事務方面,越來越多的國內事務通過非民主的方式獲得解決,缺乏民主合法性的國際機構的監控可能導致獨裁主義。一方面,在全球層面,自由貿易是在一個缺乏任何監督和匯報的機構的空間進行的,經濟事務決策過程中的獨裁傾向影響了一國內部的民主實現程度,這對建立在每一個公民權利基礎之上的民族國家形成很大影響。2000年5月西雅圖會議期間勞工組織的示威就是一例。另一方面,自由貿易體制意味著更多的國際監控體系。迄今為止,這種創建于超民族國家層面上的政治經濟機構有著無法克服的缺陷,即缺乏民主的合法性。國際社會,特別是一些發展中國家尚對此無能為力。
其二,在人權事務方面,貿易自由將位于各地的脆弱的人們的命運聯系在一起,經濟的相互依賴加重了各國之間的聯系和對一些共同問題的關心。人權保障已越來越成為考察一國總體投資環境的指標和指數之一,用以衡量一國外部投資環境的安全程度和整體國際投資形象。一方面,信息化時代資訊的快速集散將一國的狀況迅速傳輸到其他地區,既可能促成一些普遍性價值的做法的傳播,也可能使一國不符合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人民信念的做法傳揚出去,引起國際社會的譴責,從而影響他國在對外經濟交往中采取對該國不利的立場。另一方面,交通和通訊發展造成的時空壓縮使一國的災難也會在短期內迅速波及鄰國和國際社會,引起某一地區的動蕩和不安,一國的人道主義災難也會加重周邊國家的移民負擔,惡化整體投資環境。
其三,在文化事務方面,自由貿易體系和經濟全球化促成的世界倫理話語影響一國的文化自主。經濟全球化和自由貿易體制引發的“文化全球化”是在兩個層面展開的:一是促成文化價值上的普遍主義和世界倫理;一是文化的“拼貼畫”效應(吉登斯語),有人將這一過程稱為“世界社會的巴別塔式的心臟在語言和認同感的混亂中跳動”,并指出,經濟全球化對文化的影響不是趨同、不是西方化,也不是差別性的消失,而是差別的普遍性,(注:原文為巴比倫,疑為翻譯或印刷的錯誤。參見烏爾里希。貝克著,柴方國譯:《全球化時代民主怎樣才是可行的?》,載《全球化與政治》,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第15頁。)即各種文化在共時性的空間上進行拼貼,各自在某一地域重新組合。
調和我國憲法的價值沖突
盡管民族國家政治行動的空間受到了限制,但是,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世界將依然維持主權國家格局,民族國家不僅不會走向消亡,而且是國家的主導形式。在警惕國際組織副作用的前提下,國家在平衡一國內部因自由貿易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對政治民主、人權保障、社會公平及文化自主產生的沖擊的過程中還有相當大的行動空間。因此,針對我國“國家管得既多又少”的現狀,政治范圍的縮減并不表現為單純的弱化國家權力,而是根據市場經濟的需求重新定位政府的作用,配置國家權力,以利于市場的充分競爭。
如何解決因追求經濟效率而引起的上述價值之間的沖突是我國憲法無法回避的一個重要課題。首先,必須明確以下兩點:第一,上述價值并非簡單到只須以憲法序言或綱領性的規定就可解決;第二,也同樣不可能依據價值觀的不同序列將其排為一組簡單的先后次序的列表而得到解決。在迄今為止已有的實踐中,各國選擇各種價值的先后順序和實現這些價值的實證化程度多有不同。在已有的盎格魯撒克遜模式即自由主義模式中,經濟目標是以犧牲社會目標為代價的,它漠視集體認同,損傷了更多的社會團結;在萊因模式中,社會團結和民主又以經濟增長為代價;而在亞洲模式中,依靠犧牲民主謀求高速的經濟增長作為政府合法性的根據,也在東南亞經濟危機中暴露了其弊端;還有人提出,欲在自由貿易的發展過程中解
決經濟增長和社會團結之間的沖突,傳統的民族國家的力量已捉襟見肘,必須在長遠訴諸超國家組織實現社會福利。(注:參見[德]哈貝馬斯著,柴方國譯:《超越民族國家》,載《全球化與政治》,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對我國而言,在目前主權格局的前提下,欲解決這些價值之間的沖突,必須首先確立我國對各類價值的憲法選擇和安排,區分各種價值的性質和國家權力的運行方式,其后在此基礎上思考和選擇解決平衡上述價值沖突的方案。
其一,自由貿易體系的發展在要求保障個體意義上的自主權利。
實際上,經濟自由和效率屬于現代性的憲法價值。自由貿易體系的發展對傳統人權價值要求保障的程度不是降低了,而是加強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意味著一國內部經濟的市場化趨勢增強。私人經濟,包括民族資本和外國資本在內的經濟主體參與市場的范圍、深度和廣度都將進一步擴展。這些變化要求保障古典意義上的自我保存的個體自主權利。
對內,調動私人經濟的積極性使財產私有的社會空間進一步擴大,有助于逐漸生成屬于私人領域的自律的市民社會,社會力量更多地得力于其自力發展,而不是國家干預和調控。與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相比,國家必須從這些私人領域撤出,致力于完善外部競爭的法律的制定和宏觀秩序的維護。這也意味著古典意義上“私人”的權利,即傳統的自由、財產、安全等憲法基本權利的加強。這些權利是證實作為“財產”、“人身”和“內心人格自由”三位一體的“私人”存在的基本保障。(注:參見[德]哈貝馬斯著,曹衛東譯:《公共領域的社會結構》,載《文化與公共性》,三聯書店1998年,第134-137頁。)此外,自由貿易體系意味著國內經濟主體將更多地進入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這些在客觀上要求加強保障個體自主意義上的基本權利。對外,人權保障可以幫助樹立良好的國際形象,確保投資環境的安全。
面對自由貿易體制對我國人權保障形成的沖擊,人權保障機制的完善勢在必行。無論是在回應對內經濟發展的意義上,還是在保障投資安全的外部法律環境的意義上,都要求加強個體自主意義上的基本權利的憲法保障,即傳統的自由、財產、安全等方面的權利。針對我國現行的基本權利保障狀況,當務之急是必須開通這類權利向獨立于政治機構訴求以獲得救濟的司法途徑,完善基本權利實證化的法律保障。這方面我國還有很大的缺口。在對比中國的權利保障和西方民主法治國家的權利保障時,不只一人曾經指出兩種權利保障體系存在的重大差異,即我國在權利保障中缺乏獨立機構審查立法機關的制定法的權力分層機制。安德魯。內森指出:“任何一部中國憲法都沒有為公民打開一個通道,使他們能對抗可能給他們造成損害的國家法律和政策,從而維護個人利益,”中國“沒有確立獨立審查法律的合憲性的有效手段”。(注:[美]安德魯。內森著,黃列譯:《中國權利思想的起源》,載夏勇主編:《公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56頁。)針對這一狀況,須著力完善我國的權利體系,開通違憲審查以加強人權保障。
其二,加強自我肯定意義上的公民政治社會權利保障,促進公民的決策參與,修補受到影響的社會團結,實現社會主義的平等價值。
源于全球化形成的民主的困境提出了許多問題。一是在一國內部,全球化和自由貿易需要開通更多的國內民主。由于越來越多的企業直接參與國際競爭,政府在決策方面的任何懈怠和疏忽都將不可避免地影響其經濟利益。為了減少決策過程中的失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對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和權威所導致的負面影響,開通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民主決策是勢在必行的。二是資本主義與公民權利“處于戰爭狀態”,(注:烏爾里希。貝克著,柴方國譯:《全球化時代的民主怎樣才是可行的?》,載《全球化與政治》,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第26頁。)因為市場加劇社會不公,而市民的、政治的和社會的基本權利則致力于緩解社會不公。亞洲金融危機提供了這方面的教訓,證明忽視民主單純致力于經濟增長和社會團結的亞洲模式有其不可克服的弊端。在面對和適應自由貿易體系的過程中,必須清醒地認識這一不可逆的現實和趨勢,盡可能多地開通國內民主渠道,為公民參政議政提供更多的途徑,緩解市場經濟導致的社會不公,鞏固政府的合法性和權威,保證順利實現向自由貿易體制轉軌的過程。由于我國國家-社會、政治-經濟的分離趨勢在一定程度上剛剛開始,各種自治的社會力量及其組織形成政治壓力、影響決策的傾向尚不十分明顯。但是,對于在長遠意義實現憲法規定的民主目標,自治的社會力量的發展是必不可少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將有助于憲法民主價值的實在化并對社會不公進行矯正。
與自我肯定意義上的公民政治權利不同,公民社會經濟權利將眼光更多投注在平等價值的實現上。平等也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內涵之一,跨國自由貿易和經濟增長在很大程度上對平等價值形成了事實上的威脅。不通過一定的權利保障體系促進這類權利的實現,會危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法性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收入不平等和社會團結的損傷可能將相當大一批人在發展的過程中排擠出局,“這種排擠出局意味著對社會基本價值的實際否定”,(注:[英]拉爾夫。達倫多夫著,張世鵬譯:《論全球化》,載《全球化與政治》,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第211頁。)意味著無法令人信服地要求社會成員遵守法律與秩序,而“法律和秩序受到損害,是社會的少數受多數排擠并被遺忘這一事實所產生的后果”。(注:[英]拉爾夫。達倫多夫著,張世鵬譯:《論全球化》,載《全球化與政治》,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第211頁。)由于在實現公民社會經濟權利的過程中需要動用政府的行動權力,同時,平等價值的實現在一定程度上對自由有可能形成沖擊,所以,必須在不影響經濟發展和增長的同時,堅持法治國家有限政府的概念,對國家權力保持足夠的警惕,在實現公平和保障公民社會經濟權利的同時,不至于影響經濟自由,導致政府權力的濫用。
其三,文化自主有利于平衡謀求經濟增長的過度自由造成的進步危機,兼顧平等與自由之間的沖突和進一步發展,有益于社會團結,但必須防止對人權保障形成副作用。
實踐表明,經濟全球化在加重普遍主義傾向的同時,希望保持本國獨特的文化認同是很多國家的共同愿望。1998年,針對哈貝馬斯提出的面臨經濟全球化的沖擊,建立在“領土主權原則”之上的民族國家可能會受到摧毀的觀點,德國總理施羅德指出,即使民族國家在全球化浪潮中走向沒落和消亡的話,有一個因素是不會發生變化的,這就是各個民族的文化習性和文化認同。他認為,德國作為一個民族國家,其最大的特征是一個建立在獨特的文化認同基礎上的民族國家,他反對那些將“領土主權原則”作為界定民族國家的惟一依據,認為德國民族首先是一個文化民族,其次才是一個政治民族,并認為20世紀90年代的德國統一大業幫助重新樹立了德國人的認同和民族自信心。(注:參見曹衛東著:《在權力與話語之間》,載《讀書》2000年第1期,第14、15頁。)
自由貿易體系客觀上產生的文化普遍主義趨勢及跨國立場和價值觀,對很多傳統國家那些維護集體認同的文化形成了沖擊。我國也不例外。由于社會主義國家建立在否定資本主義的基礎之上,這一否定也表現為對西方文化價值的失落的反思上。可以這樣認識,我國現行憲法中精神文明的規定,是試圖平衡經濟生活的全球性與基于中華文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文化之間的沖突的嘗試。現行憲法序言中闡明我國的建設目標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憲法第24條規定的“國家通過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第24條第2款規定的“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和共產主義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等規定,就是力圖在經濟繁榮、政治民主過程中保持文化上的獨立與自主,并矯正西方文化的負面效應。
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在我國有其深厚的文化淵源和現實基礎,并對自由貿易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價值沖突具有包容力。獨特的地理環境、生產方式、人文價值和歷史傳統,決定了我國接受普遍性價值過程的特殊性和文化上的地域性,也決定了我國在開放經濟自由、加強人權保障過程中依然強調民族忠誠和集體認同。這一特殊的文化價值在新時期突出體現為憲法對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國際主義和共產主義這一精神文明的規定,是我國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對自由、民主、平等、文明等一系列沖突性價值的憲法選擇和安排。的確可以這樣說,正是由于意識到經濟增長和民主、自由及與社會團結之間的沖突,今天看來,精神文明憲法規定的意義及其價值怎樣估價都不算過分。目前,針對經濟全球化和自由貿易體系擴張造成的“后民族格局”(哈貝馬斯語),哈貝馬斯認為,在實現民族國家轉型的過程中,要充分認識和發揮文化認同,特別是政治文化認同在全球化過程中的積極作用,實現文化包容和文化融合。(注:參見曹衛東著:《在權力與話語之間》,載《讀書》2000年第1期,第13頁。)盡管強調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國際主義和共產主義一定意義上與追求經濟自由存有沖突,但是,融合了傳統文化和社會主義文化內涵的精神文明是反思現代性價值和自我認同的負面作用的結果。這一克服現代性的文化取向在面臨全球化發展過程中對促進社會團結,實現社會主義,改善經濟、社會、政治等方面的作用是值得認真關注的。在加強一國內部的社會團結,塑造健全人格,克服過分強調自由主義的現代性人格的冷漠、自私、貪婪、過度攫取等方面,在促進更多的人文關懷及世界公民意識方面,精神文明都將可能貢獻更多的文化價值內涵,它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推進自由貿易體系過程中的負面作用,還可能為建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發展模式提供新的認知經驗。
盡管價值普遍主義和文化自主之間存有矛盾,但是,文化的力量是根深蒂固的。各國實踐也表明,在經濟一體化的同時,地方性文化的價值并不會完全消失,而是在一定地域內對一國的政治追求產生影響。應當鼓勵人們用每個國家憑借傳統和經驗為其公民提供的手段來探索和解決這類難題,而不是簡單地通過普遍主義來遮蔽文化的現實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無視自由貿易與普遍主義之間的客觀聯系,則立意于修正和克服影響進步危機的現代性自由主義價值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極易蛻變為另一種文化形態,和文化價值相對主義一樣成為狹隘的民族主義的變種。文化認同的意義不在于拯救失落的懷舊心理,(注:參見[美]羅蘭。羅伯森著,梁光嚴譯:《全球化:社會理論和全球文化》第十章“全球化與懷鄉范式”,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09-234頁。另外參見張旭東著:《知識分子與民族理想》,載《讀書》2000年第10期第28頁。文中指出:“民族認同的問題不是一個向后看的問題,而是一個面向未來的問題,它的答案只能在國民全體做出的歷史性選擇之中”。)而是在沖突與交流以及解決新問題過程中的一種包容力和再生能力。
結語
無論在何種意義上理解,全球化和自由貿易體制都包含削弱國家主權和國家結構的含義。經濟發展和非政府組織在國際事務中的影響,特別是跨國集團的本土化進一步弱化各國政府的權威。在倡導“憲法愛國主義”(哈貝馬斯語)的今天,這一影響必然波及各國憲法的價值安排和實現方式。在這樣一個時代里,越來越多的個人利益依賴于所有其他人的處境,脆弱的全球命運同個人的命運休戚相關。面對自由貿易體系對世界各國政治、經濟、文化的沖擊,變單一目標為多重目標,重新組合各種價值并促成其實證化是適應這一趨勢的表現。無視現實的變化、據守傳統理論拒絕作出任何修正,極有可能使一國在面臨開放社會、參與國際競爭中處于被動。一個經濟與政治全球化的世界是十分多樣的。今天,越來越多的國家利用本國資源發展各自適應全球化和自由貿易的發展模式。通過修憲,我國也在“富強、民主、文明”之外,增加了市場經濟和“建設法治國家”的憲法選擇,作為這一目標和模式的補充。對我國而言,價值選擇的多樣性,意味著必須同時面對和克服前現代性、發展現代性和后現代社會的諸多憲法價值之間的沖突。為適應這些變化,必須在前述憲法價值選擇的前提下進行憲法改革,在加強憲法理論研究的同時,區分各類價值的不同屬性、設置不同的方式,促成各類價值的實證化。在此過程中,既須加強個人主體的權利保護,也需要開通公民政治權利的參與,還要注重社會團結,用先進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包容沖突的各類價值,抑制全球化的副作用,并為自由貿易體系提供一個良好的憲法框架。
- 上一篇:全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經驗交流材料
- 下一篇:商業主題搜索引擎研究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