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兩統籌”實踐與探索
時間:2022-03-18 03: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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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提出加快形成審計工作全國“一盤棋”的指示精神,為創(chuàng)新審計理念,推進審計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來,襄陽市審計局在加大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力度,推進審計工作“一盤棋”,力爭破解困局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實踐與探索,逐漸摸索出了具有襄陽特色的審計“兩統籌”之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構建有力組織框架
襄陽市審計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審計委員會的安排部署,堅持把審計工作放在黨委、政府以及全市發(fā)展大局中去思考、定位、謀劃,做到正確認識大局、自覺服務大局、堅決維護大局。堅持用改革創(chuàng)新的辦法解決審計發(fā)展中的難題,使改革創(chuàng)新成為新時代襄陽審計事業(yè)發(fā)展的鮮明特征和強大動力。審計署《關于做好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有關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北審計廳與審計署武漢特派辦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強“兩統籌”工作協調溝通的若干意見》出臺后,襄陽市結合本地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大了審計“兩統籌”的推進力度,中共襄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把審計“兩統籌”納入2020年深化改革事項,中共襄陽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印發(fā)《深化審計項目和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工作的實施方案》,由審計部門主導實施,多部門聯動配合,形成推動合力。
二、把握關鍵環(huán)節(jié),細化內容有序實施
襄陽市審計局作為全市審計“兩統籌”的主導實施部門,根據襄陽審計工作的特點,將審計“兩統籌”進一步細化,提出了加強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工作方案、審計數據應用、審計質量控制、審計組織方式、借助外部審計力量、審計人員培訓、審計成果運用、審計整改組織等九個關鍵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在推進實施中逐一落實。(一)強化審計項目統籌1.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管理。一是做好工作計劃對接。增進市委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交流,加強審計監(jiān)督與人大監(jiān)督、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巡察監(jiān)督的工作協調,通過年度項目計劃會商制,實現計劃對接,放大監(jiān)督效應。二是實行項目風險評估。對時間跨度長、程序不合規(guī)、資料不完整、配合不積極等審計阻力較大、影響審計結果的重大疑難審計事項,由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會商,分析研判并提出意見建議。三是推動各類項目融合。統籌審計項目安排,加強政策跟蹤審計、預算執(zhí)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等不同類型審計項目的統籌融合和相互銜接,減少重復審計。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式審計,以“合并同類項”的方式統籌項目計劃安排,同步謀劃“審計項目、審計對象、審計事項、審計范圍、組織方式”,有機融合“審人、審單位、審資金、審項目”,做到一審多項、一審多果、一果多用。2.加強審計項目方案整合。對全市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由市審計局牽頭統一制定審計工作方案,統一組織實施;對全市范圍內需要同步安排、合并審計的項目,由市審計局整合各項內容統一編制工作方案和任務清單,強化統一管理。審計工作方案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要求清晰、切實可行。審計實施方案中還規(guī)范了延伸審計、調整方案等行為的程序控制。3.加強大數據審計應用。一是統籌使用全市審計系統計算機數據分析人才,為重大項目提供技術支撐;二是加快審計信息化項目建設,啟動《襄陽市審計局審計全覆蓋分析系統》項目建設,充分運用市政務大數據中心平臺,實現數據互通、資源共享;三是建立電子數據采集和報送的長效機制,市直各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程序積極提供各類電子數據,并確保數據真實、完整;四是推廣應用“總體分析、系統研究、發(fā)現疑點、分散核實”的數字化審計方式,開展跨行業(yè)、跨部門、跨地區(qū)的數據綜合分析,提高審計的精準度和效率。近年來有15篇大數據審計案例在湖北省審計廳案例評選中獲獎,襄陽市直300多個預算部門審計“全覆蓋”疑點數量從2017年的12000個下降到2019年的2350個,疑點核實率從14%提高到53%。4.加強審計質量全程管控。對全市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由市審計局派出業(yè)務骨干擔任組長或主審,加強審計實施過程中的質量管控。對重大審計項目,審理工作提前介入,研判重大問題,現場跟蹤管理,保證審理質量。實施審計質量責任制,堅持“誰實施、誰負責”,督促審計組切實扛起業(yè)務復核責任,保證審計質量。市審計局切實履行審理把關職責,圍繞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事項,對項目資料進行嚴格審理。近三年出具審理項目的審理意見書300多份,移送案件線索123起,已問責379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2人,追究刑事責任29人,誡勉談話80人,批評教育、提醒談話等138人。(二)強化審計組織方式統籌1.改革優(yōu)化審計組織方式。積極推進跨層級、跨專業(yè)、跨區(qū)域審計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根據審計項目特點,統籌調配審計資源,強化審計機關之間的上下聯動和橫向協作,加強審計成果和信息共享,發(fā)揮整體合力。對審計發(fā)現的普遍性、典型性問題,采取上下聯動的方式組織審計或審計調查,由點及面,增強審計項目的整體性和宏觀性。對審計發(fā)現的突出問題或事項,有針對性地分專題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進一步提高審計覆蓋面,從宏觀層面揭示和反映體制機制方面的制度性問題,充分發(fā)揮審計建設性作用。2.建立健全審計監(jiān)督體系。一方面,積極推動市直各部門單位設置內部審計專(兼)職機構、配備專(兼)職人員,充分利用內部審計成果。據統計,市直行政事業(yè)單位2019年共完成內審項目1450個,委托外包審計項目202個,共出具審計報告625份,累計審計金額21.26億元,審計發(fā)現問題金額1.34億元,審計整改金額2479萬元,審計促進增收節(jié)支8020萬元,提出審計建議524條,被采納499條,審計促進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45個,為審計效率的提高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合理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力量。建立以政府審計為主導、內部審計為基礎、社會審計為輔助的“三位一體”審計監(jiān)督模式,形成全方位、寬領域、多維度、立體式的審計監(jiān)督體系。2020年,在東西軸線樊城段征收補償等40多個項目中,分6批以詢價、競爭性磋商的方式聘請了19家中介審計機構進行審計,服務政府重點項目建設。3.提升審計人員能力素質。統一組織全市審計人員參加上級審計機關組織的專業(yè)培訓,統一組織全市審計系統及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專題培訓,統一安排全市審計人員及各單位內部審計人員“以戰(zhàn)代訓”,提升審計人員的實戰(zhàn)能力和專業(yè)素質。近年來,從市直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審計工作人員中抽調12人次參加審計機關統一組織的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專項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項目,既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審計機關人少事多的矛盾,又幫助各個單位培訓了內審機構的骨干力量。4.提高審計成果運用實效。制定《襄陽市審計監(jiān)督與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巡察監(jiān)督的工作協作辦法》和《案件線索移送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審計部門與紀委監(jiān)委、組織部、巡察辦、公安局等部門的相互協作,切實提高審計成果運用實效。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考核、選任及獎懲的重要依據。在符合保密規(guī)定和相關工作要求的情況下,統籌抓好各部門工作成果和信息資源的整合力度,不斷提升監(jiān)督整體效能。5.落實整改措施確保監(jiān)督實效。深化“黨委主導、人大監(jiān)督、政府統籌、部門履責、審計跟蹤”審計整改工作模式,推進審計查處問題整改。市領導針對審計發(fā)現問題召開專題督辦會,對相關單位的主要領導實行“點對點”督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務督查室聯動協同,加強督辦;市人大定期聽取審計查處問題的情況匯報,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人大評議的范圍,依法對審計報告和整改情況進行審議;市紀委監(jiān)委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建立常態(tài)化、制度化的跟蹤檢查和督辦機制;市委組織部把審計發(fā)現問題清單及整改情況作為單位評優(yōu)評先和個人考核獎懲、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市委巡察辦把審計發(fā)現問題作為專項巡察的重要內容;審計機關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清單”,對整改情況實行動態(tài)管理、分類指導、逐一銷號,定期開展審計發(fā)現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確保審計查出問題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通過完善審計整改工作閉環(huán),以有力有效的審計整改促進完善制度、提高制度執(zhí)行力。近三年來,促進各地區(qū)、各部門采納審計建議,出臺區(qū)域性、行業(yè)性規(guī)章、辦法或內控制度204項,促使各項制度立得住、行得通、落得實、用得好。
三、制定保障措施,分解任務保障落實
(一)分解任務清單。根據審計“兩統籌”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具體任務,分解到各個單位,明確責任人,制定路線圖,明確時間節(jié)點,要求各分管領導和承辦科室認真對照清單,及時銜接配合,做好落實。同時安排專人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進度,每月定期收集整理工作推進情況,總結經驗成效。(二)強化溝通協調。加強與上級審計機關、市委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及相關單位的溝通聯系,充分發(fā)揮市委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聯席會議的職能作用,著重研究在審計計劃安排、審計溝通協調、審計資源統籌、審計成果共享、審計整改推進等方面加強統籌協調。2020年以來,已組織相關單位召開了市委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經濟責任問責專題會,就當前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審計發(fā)現問題的整改及問責等事項進行了會商,有效推動了各監(jiān)督部門的協作配合,使各類監(jiān)督目標同向、工作同心、節(jié)奏同步、同頻共振,充分發(fā)揮了審計監(jiān)督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作用。(三)完善管理機制。實施過程中,由局綜合科具體負責項目督辦,局黨組定期聽取相關事項落實進度,實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對存在的困難及時協調解決,推動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作者:鄭紅令 馬波 單位:襄陽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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