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與市場經濟的相關性探討

時間:2022-02-19 1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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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與市場經濟的相關性探討

內容摘要:公共管理制度創新市場經濟體制是我國改革進程中的兩項重要內容,二者有著密切聯系,市場經濟是創新公共管理制度的現實依據與經濟基礎,而公共管理制度又能反作用于市場經濟,加快市場經濟發展。因此,在改革實踐中,應當對公共管理制度創新和市場經濟引起高度重視,深入分析二者的相關性,為促進市場經濟與公共管理制度的協調發展提供有效依據。

關鍵詞:公共管理;市場經濟制度;相關性

我國經歷了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成功轉型,在這一階段,市場經濟發展和公共管理的革新都在持續地進行。市場經濟的持續發展為公共管理制度創新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正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管理制度才得以創新、發展。在接下來的一段時期內,加快公共管理制度創新和發展市場經濟將是兩項重要使命,在深化改革的過程中,要將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與市場經濟視為一個統一的整體,深入分析二者的相關性,從而為促進市場經濟與公共管理制度的協調發展提供有效依據。

一、公共管理制度與經濟制度的差異

在公共管理活動中,公共管理制度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要對公共管理制度進行創新,就必須了解公共管理制度所具有的功能。公共管理制度作為與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相關的制度,其功能必然與經濟制度功能有著明顯的區別。二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目標不同,前者以獲利最大化、效用最大化為目標,后者則以滿足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為目標;二是價值追求不同,經濟制度追求的是經濟效率、經濟效益的最大值,公共管理制度追求的是自由、穩定、民主、公正的社會秩序;三是標志不同,經濟制度的標志主要為經濟利益和經濟效率,以競爭性資源優化配置為追求目標,而公共管理制度則是法律、民主的制度,以結果的統一、和諧為追求目標。

二、市場經濟體制下進行公共管理制度創新的必要性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商品可以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商品流通比計劃經濟時代更加自由。然而,市場經濟仍然受制于國家調控,所以市場也必然會受到政府部門的干預,可見市場機制并非萬能的,同樣也存在一些缺陷。有人認為社會主義國家的市場經濟會受到國家宏觀干預,而在資本主義國家中,就能實現市場經濟的完全自由,但實際上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實現完全自由的市場經濟形態,基本上每個國家都會使用“有形的手”,以確保市場經濟的正常運作,這也是市場經濟形態的共性。管理和經濟運行的本質都是人類的行為活動,所以我國在市場經濟轉型初期要想對改革進行深化,就需要調動起各部門的積極性、主動性,深入改革區域,承擔其相應的職責,將創新公共管理制度作為第一要務,將推動市場經濟發展作為首要目標,對二者進行協同發展(趙秋蘭等,2014)。

三、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與市場經濟的相關性

(一)創新公共管理制度是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市場經濟,是一種新型的經濟組織形式,其通過市場機制讓經濟活動適應供求關系變化、符合價值規律要求,將社會資源配置到效益最好、需求最大的環節中,從而實現勞動生產效率和社會效益的提高(陳希,2013)。市場經濟是一種新型的經濟形態,這種全新的經濟形態也自然對公共管理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劉太剛,2014):第一,要求公共管理制度要對政府角色進行正確的定位,同時要重新明確政府與社會、企業、市場、事業單位、公民等組織及個人的關系;第二,要求將提供公共服務、公共產品作為公共管理的基本職能,政府要從“無限”變為“有限”;第三,要求樹立法制、服務、以民為本的公共管理理念;第四,要求調整公共管理的手段與方法,將過去命令式的單一化管理轉變為服務式的多樣化管理;第五,要對公共服務進行改革,不僅要對機構進行改革,還要對人事進行改革,構建一套規范的管理體系和一支專業的人才隊伍,市場經濟的上述要求讓創新公共管理制度成為了一項迫切的任務。市場經濟在運行過程中,其自身的特點與運行原則,讓人們的利益觀念大為改變,造成了社會利益分化,強化人們的主體意識,對于改變社會統治結構,實現社會主體的多元化具有重要作用。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廣大群眾的利益觀念被喚醒,人們往往會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積極參與政治活動,參與公共管理進程。市場經濟帶來的利益分化,極大地提高了社會組織化程度,同時也促進了第三部門的形成,讓公共管理主體日益多元化,從而逐漸提高了群眾對公共管理主體的制衡作用。在公共管理越來越復雜、人民群眾政治參與熱情不斷提高、社會主體越來越多元化的情況下,就必須對公共管理制度進行創新,以滿足多元化的公共管理需求。創新公共管理制度,首先可以增加公共管理體系的回應性、開放性,對群眾的意愿、需求及時地予以回應,同時為公民參與政治活動提供暢通的渠道;其次公共管理制度創新可以對公共管理主體的行為加以規范,制定公共管理主體的行動依據與行為準則,以確保公共管理活動能夠高效、有序、規范地開展。總之,在我國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下,市場經濟與公共管理制度的沖突越來越明顯,對制度創新的要求越來越迫切,制度創新又是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可見市場經濟是進行制度創新的直接動力,創新公共管理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

(二)創新公共管理制度能夠加快市場經濟發展

公共管理制度自身也是發展變化的,并且還能通過政治保障等來支持、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對制度進行創新后,公共管理質量也會相應的提升,高質高效的公共管理服務必然有助于開拓市場經濟發展新局面,促進市場經濟持續、平穩、健康地發展。

1.創新公共管理制度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制度作為經濟體的支柱,創新制度必然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的市場經濟并不是計劃經濟直接催生出來的產物,而是市場選擇的必然結果,在這一過程中公共管理主體也發揮出了極大的推動效應。市場經濟的建立是無法脫離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而獨立存在的,這是因為制度的創新決定著市場經濟中的多種因素,比如外界對待經濟活動的態度,經濟活動的地位等等。市場是一個十分廣闊的環境,其會對市場經濟產生決定性作用,個體在開展經濟活動時,往往容易因缺乏對市場的整體把握而盲目操作,在此情況下,引入政府或第三部門進行調控,將很好地規避經濟活動的混亂與大幅波動。權利部門在對市場經濟運作進行干預時,需要法律、制度相關體系的支撐,所以要讓市場經濟按照預期軌道發展,就離不開約束市場主體行為的各類行為規范和國家的宏觀干預。

2.創新公共管理制度有助于實現市場經濟的平穩發展。任何一項制度的建立,其最終目的都在于規范行為,可見制度對于個體和社會都具有重要作用。創新公共管理制度,就是為了更加充分地發揮制度的行為規范作用,同時創新的制度也能對國家調控、市場經濟發展提供有效的指引,以改變市場的無序、混亂狀態,保證經濟活動能夠在穩定、良好的軌道上運行(侯一麟,2012)。要想讓市場經濟更快、更好地發展,不僅以社會環境為依托,更需要創新公共管理制度,因為創新公共管理制度能夠直接提升公共管理水平,減少社會環境中的各種安全隱患,為經濟活動的運行營造一個安全、良好的環境,從而確保生產活動能夠順利地進行。此外,前文提及的市場經濟與公共管理制度創新二者是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但這種關系只有在良好的政治環境下才是成立的,也就是說沒有良好的政治環境,市場經濟是不可能持續發展下去的。由此可見,對政治體制進行改革、創新也不可忽視,如果不重視政治體制的改革,必然會對經濟發展產生阻礙,同時也會影響生產力的發展,這也提示創新公共管理制度是能夠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的。

四、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與市場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

(一)明確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與市場經濟的本質是相通的

要協調推進公共管理制度創新和市場經濟發展,首要任務就是要認識到二者的本質作用具有相通性,二者的本質都是為了實現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鄧小平理論認為,市場經濟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必由之路,而高效、合理、科學的行政及政治體制又是市場經濟的有效保證,所以公共管理制度與市場經濟都是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偉大目標服務的,二者在實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李宜強,2015)。因此,我們應當對我國現代化建設的實踐情況進行分析,立足于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共同推進公共管理制度的創新與市場經濟的發展。

(二)市場經濟是創新公共管理制度的基礎和依據

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與市場經濟發展的協調發展,必須立足于市場經濟,同時將促進市場經濟完善、發展作為最終的目標與歸宿。“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變革、發展的目標與方向,是上層建筑變革、發展的經濟基礎與現實依據”(汪小波等,2011),可見上層建筑變革與發展必須依附于特定的經濟基礎,其能對經濟基礎產生反作用。公共管理制度創新、市場經濟分別歸于上層建筑變革和經濟基礎范疇,所以公共管理制度的創新必須依賴于市場經濟,市場經濟是制度創新的經濟基礎與現實依據,要進行制度創新就必須從市場經濟著眼,深入分析其要求與特性,結合經濟規律明確制度創新的方向與目標,再通過創新實踐達到預期的目標。在本質和現象層面,市場經濟都是公共管理制度創新的理論基礎,同時還為制度創新指明了目標與方向,制度創新只有以市場經濟為基石,將促進市場經濟完善作為最終目標,安排新的制度服務于市場經濟,才能確保市場經濟能夠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克服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與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應

市場經濟是一種科學、高效的經濟運行模式,其在推動社會經濟發展方面擁有獨特的優勢,但同時也必須認識到市場經濟發展可能帶來的一些負面效應。比如:市場經濟造成的利益分化可能導致功利主義思想傾向;在市場經濟下,人們更多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物質當先,更容易滋生拜金主義;市場經濟運動原則泛化可能滋生錢權交易等腐敗現象;市場經濟的競爭特點可能導致社會沖突,引發社會矛盾,等等。市場經濟的這些負面效應會對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并阻礙公共管理制度的創新。不可否認,公共管理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公共管理的強制性是制度創新的根本,而這一強制性有源于其社會合法性,政府的合法性取決于社會主流意識形態和社會力量,可見公共管理制度創新并不完全符合效率邏輯,并且制度創新還會受到制定者個人偏好、社會科學知識等的限制。鑒于此,要實現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就必須充分認識到二者的局限與不足,并要采取針對性措施予以防范和彌補,盡可能地減小其負面效應,使二者的積極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綜上所述,公共管理制度創新與市場經濟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的,創新公共管理制度是市場經濟的要求,同時制度的創新也能加快市場經濟的完善,保障市場經濟平穩、有序地發展,與此同時也要充分認識到二者存在的不足與局限,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規避,使二者的積極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以實現二者的協調發展,為實現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駕護航。

作者:陳程 單位: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