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

時間:2022-03-07 08: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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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看待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

在現實世界的話語體系里,我們習慣于將“經濟社會”或“經濟和社會”籠而統之地進行表達,如“經濟社會進步”“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等,這些說法細究起來,不難發現它們潛含了極為豐富的內容。但是,在“經濟”和“社會”混而論道的情形下,這種豐富性被相當程度地消解了,尤其是其中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未能得到較好的界定和闡釋,也給現實生活實踐帶來了許多的困惑。一我對社會學和經濟學的區別,一直存有某種不大不小的疑問。現代社會的學科主要是以研究對象的不同來區分的。大致說來,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是人們的社會行為、社會問題和群體現象,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則是人們的經濟行為、經濟問題和經濟現象。我的疑問是,“社會”是一個大概念,“經濟”是一個小概念,它們之間,應當是“屬種關系”,即“社會”覆蓋了“經濟”,或者說,“經濟”是“社會”中的一部分。相應地,“社會學”就應當包括“經濟學”。但實際上,兩者不是這樣的關系,它們并列而在,各自獨立。我從未聽到過“經濟學”是“社會學”一個分支的說法。這個疑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有種分類就讓我幾乎認同了這樣兩種不同學科各有其不同特征,以及它們相互之間并不存在“你中有我”或“我中有你”的關系。這種分類認為,社會學研究的是社會群體的行為,而經濟學研究的是社會個體的行為,鑒于“群體”和“個體”的可觀察性差異,這兩個學科的邊界就有了。在較長的時間段里,我就是按照這樣的理解來看待社會學和經濟學的。經濟學是我的主業,社會學只是選讀過一些著作,并未深入研究,但大多也與經濟問題研究相關。在經濟學中,“個體”的行為是經濟學的基礎,即每個人都被假定為“經濟理性人”,人人都會去比較“成本”和“收益”,“個體行為”是一模一樣的,由此展開對關聯經濟現象的研究。社會學中的“群體”行為,是以某種“社會現象”的觀察來歸總的,如“沉溺網絡游戲”“追星族”等,通過對這些“社會現象”的分析,探求這些“群體行為”形成的原因,尋求解決相關問題的途徑。從這一點看,經濟學和社會學的區別,首先就在于兩者理論演進線路不同———前者是從“個體行為”的假定,去解讀顯現于我們眼前的經濟現象;后者是從存在的“社會現象”中,去挖掘背后“群體行為”的奧秘。也就是說,經濟學中人的行為是事先既定的,而社會學中人的行為是不確定的,需要去探究。由此出發,兩種學科所追求的目標,顯然大不相同,并存在某種內在的對抗性。

經濟學假定每個人都是“經濟理性的”,經濟學一般的、基本的或最高的追求,就是試圖讓這種“理性”發揮到極致,達到最佳的“經濟結果”,我們聽得爛熟的“經濟價值最大化”,便是這門學科所期待的人世間最高境界。社會學所追求的,則是從既已存在的“社會現象”中努力發現背后的原因,從人的行為上找到驅使根源,并在“有益于”或“有害于”社會的判斷下,提出“揚善去惡”的解決途徑,期望并追求“社會價值最大化”。在這里,學科目標的不同,其實是可以作為不同學科劃分標準的。這不是本文的重點,我們的重點是由此引申出來對“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理解。舉例說,“沉溺網絡游戲”現象,經濟學通常是不會將它作為經濟問題來研究的,若研究也只會聚焦在“網絡游戲”的企業價值、行業規模,對產值、稅收、就業等的貢獻方面,這種研究大多會基于“經濟理性人”的設定,探求何種市場環境、制度、調控工具等,能夠最佳地實現這個行業“價值最大化”;社會學則大為不同,對這種現象首先做出基本判斷,如果“沉溺”的人數達到某種量級,那一定“有害于”社會,需要挖出“沉溺”的行為動因,對癥下藥開出治理藥方,限制“網絡游戲”的無度擴張,最終消滅這種社會的弊病。這個例子告訴我們,經濟學和社會學研究的各自目標,都無可厚非,但擱置一起,就有矛盾了———“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不只是不同,相互之間還存在某種明顯的對抗。這也意味著,“經濟社會進步”或“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這類目標,在深層次上要理解和解決好“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及其關系的認知問題。要知道,一個“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是以“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均衡、和諧關聯發展為基礎的。從本例來看,就是“網絡游戲”可以有“經濟價值”的大發展,但要有“社會價值”的約束。二在現代社會里,經濟價值都是以貨幣來計量的,任何事情的經濟價值都可以直接比較大小。如生產一定量的大米收入五百元,快遞服務若干次賺取一千元,相比而論,后者的經濟價值大于前者,并且高達一倍之多。假定“生產大米”和“快遞服務”所耗費的時間、人力成本等資源完全一樣,僅從經濟價值的角度看,社會就應當舍棄“生產大米”,而將資源全部投入“快遞服務”之中,贏得“經濟價值最大化”。

社會價值則不然。不同的事情,有不同的價值,不可同日而語。“生產大米”和“快遞服務”對于社會而言,一個是提供產品,一個是提供服務,存在性質差別,卻都必不可少,舍棄它們中間的任何一種,都將使社會生活失衡,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也就是說,只有雙雙保全它們,才能夠實現“社會價值”的最高目標,盡管“經濟價值”不能達到最大化。而且,也因為兩種價值的性質差別,社會無法簡單地評價它們之間價值的大小,通常只能說明它們各自對于社會的重要性,舍棄其中的任何一種都沒有足夠的理由。從理論上講,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經濟價值是統一的和抽象的,它的外在表現只是“價值量”,即表示大小差別的各種數字,“價值”的內容僅僅只在觀念上存在;社會價值則是個別的和具體的,大多會有可見的物理形態、特殊的功能或人的行為過程,看得見也摸得著。第二,經濟價值消滅了一切事物的實體或實際可觀察內容,因而不同事物的經濟價值可以進行直接比較;社會價值則保有事物的具體屬性,只能就事論事來看待這種價值,不同事物之間的價值無法直接比較。第三,在一定意義上講,經濟價值不是社會生活的目的,只是實現社會生活目的的手段,社會價值則是社會生活目的本身———抽象的“經濟價值量”只有運用起來,轉化為現實生活中具體的事項或活動,才能給人們帶來社會實質性的滿足。在現實生活中,最普遍又經典的事項就是“用錢購物”,當“錢”沒有轉化為“物”時,“錢”永遠只是在觀念上對人們“有用”,或者說僅有“經濟價值”而無“社會價值”。理論源自人類的社會實踐活動,而理論一經形成并被廣泛認同,它就會反過來,成為新的實踐前提。在現代社會生活中,頗具意味的是,與社會學和經濟學的分離,以及“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分離相對應的,是人們的現實生活分為“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兩大領域,而且看起來兩者之間的邊界還較為清楚———人們一方面在“經濟生活”中,努力去賺更多的錢,普遍地追求“經濟價值最大化”,不斷地積累財富;另一方面,又在“社會生活”里,吃喝拉撒(生理需要),吹拉彈唱(精神需要),你來我往(社會交往需要),構造出另一個人類生活、存在和創造的時空。隱隱約約地,“經濟生活”總是在顯現某種工具的特點,似乎就是為“社會生活”這個目的服務的,也就是說,人們在“經濟生活”中追求“經濟價值”是為了在“社會生活”中獲得更大的“社會價值”。這一點表明,理論和實踐之間,存在很復雜的關系,但互為因果的關聯是較為明晰的。任何事情的分離,都會出現分離者各自獨立發展的情形來,導致一個整體內部出現不一致、不均衡和某種對抗。當人們的全部生活分為“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時,必定無疑會出現這樣兩種生活形態各自發展的軌跡,只要某一方面未能兼顧到另一方面,人們的生活就會出現畸重畸輕的局面:要么過于追求“經濟價值”而忽略了“社會價值”,資源被過度傾斜在經濟回報大的方面,整個社會的發展可能一面是“過剩”,一面是“短缺”;要么過于追求“社會價值”而忽略了“經濟價值”,人們的經濟潛力未能激勵到位,整個社會的資源未被較高效率地利用,經濟“短缺”可能成為主要的問題。三這不只是一種理論邏輯的演化,更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真實經歷。從人類社會的歷史來看,在計劃經濟的體制下,“社會價值”的考慮被放置在超常的高度之上,整個社會以社會生活各方面的物質平衡為基礎,一個宏大的計劃安排,幾近包括所有“社會價值”事項的類別,面面俱到,卻由于人的經濟潛能被“計劃”框定,或無法受到激勵而充分發揮作用,結果不只是“經濟價值”總量無法實現較好的增長,就是“社會價值”也只能在低水平上徘徊,這樣的經濟形態被學者們冠名為“短缺經濟”,成為人類社會發展史上重大的教訓。在市場經濟的制度下,人類社會則出現過另外一種情形。那就是唯“經濟價值”馬首是瞻,以經濟回報為最高導向,喚起人們內心深層的逐利性,激勵人們追求“經濟價值最大化”;同時,將一個社會的“社會價值”實現,寄望于市場運行自動調節來達到較為理想的程度,相應的人為制度安排和監督、調控力量,則完全配合或服從于市場的規則。結果是,市場的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導致人們經濟行為的瘋狂無序,短期內各種資源大量、迅速地向某些高收益行業集聚,經濟運行的畸形格局形成,最終表現為一面是以“產品過剩”為特征的“經濟危機”爆發,另一面是大量的“社會價值”堆積性缺失。在這樣的制度下,一個社會發展的均衡性,時常需要周期性的“危機”來進行毀滅性的重塑,強行地對市場嚴重失衡進行修復,付出的社會代價極為巨大。

當今的世界,是由市場經濟制度主導的。這種制度的優勢在于能夠充分地激勵社會每個成員積極地創造“經濟價值”,推動整個人類社會的繁榮和進步。和其他制度一樣,市場經濟制度也是利弊兼有,它的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帶給了人類諸多的困境甚至災難。不過,人類社會在不斷地汲取歷史經驗教訓中,發現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和人為管理這只“看得見的手”,如果配合運用得當,就能夠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改善社會整體福利,讓“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長期地處于較好的動態均衡之中,避免人類社會生活的大起大落。然而,“兩只手”的配合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特別是市場經濟制度下人們追求“經濟價值”的力量,源自人性底層的基本規定特別強大,強大到只要沒有約束,就可能走出畸形的結局來。因此,就現實世界而言,在對待“經濟價值”或“社會價值”畸重畸輕的問題上,我們需要更多關注的,還是在防止一味地追求“經濟價值最大化”而導致大量的“社會價值”被消解的方面,在保有市場經濟制度優勢的同時,有效防止市場極端性的波動帶來的社會不穩定,和某些“社會價值”不足而引發的多種社會“危機”。

作者:陳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