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旅游推動鄉村文化可持續發展路徑

時間:2022-04-21 0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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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旅游推動鄉村文化可持續發展路徑

摘要:鄉村因獨特的文化成為當前的旅游熱點。然而,在鄉村旅游開發中,鄉村文化卻面臨著開發嚴重不足及被異化的境況。本文從他者、我者、中介者三大視角出發,通過對鄉村旅游開發中的文化動因與文化后果進行解析,提出鄉村旅游推動鄉村文化可持續發展路徑

關鍵詞:鄉村旅游;鄉村文化;可持續發展;文化動因;文化后果

一、鄉村文化與鄉村旅游

隨著城鎮化的發展,鄉村因其傳統文化以及與自然的親近成為城市居民無法阻擋的誘惑,“到鄉村去”成為城市居民一種重要的旅游選擇,鄉村旅游由此產生。鄉村旅游根植于鄉村傳統文化。鄉村文化由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不同層次的豐富內容構成。其中,鄉村物質文化包含民居建筑、農耕業態、傳統飲食、綠色田園、山水景觀和特色手工等內容;鄉村制度文化主要包含居住群落制度、鄉村禮儀文化、鄉村傳統民俗和景觀布局文化;鄉村精神文化包含鄉俗節日文化、居民生活文化、民間藝術文化和區域特色產品[1]。鄉村文化是鄉村旅游的吸引力所在,是鄉村旅游產品設計、開發的基礎與核心。但目前,鄉村旅游的開發多依靠單一的農業資源,即以采摘、觀光、垂釣、農家特色飲食為主的農家樂,使鄉村旅游的文化內涵嚴重不足,旅游產品單一粗俗。為了迎合旅游者的需求,眾多現代化游樂設施走進鄉村,許多原生態的田園風景在現代化的景觀規劃中逐漸消失。因此,在鄉村旅游發展過程中,如何充分開發鄉村文化,如何在現代化和全球化的潮流中實現鄉村文化的傳承和發展,就成為一個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二、鄉村旅游開發的三大視角

本文從“他者”“我者”“中介者”三大視角切入,從文化動因與文化后果兩方面深入鄉村旅游表象的背后,解析“他者”文化,“我者”體驗,“中介者”在鄉村旅游與鄉村文化中扮演的角色、追求的利益,以及隨之產生的積極與消極影響,從更深層面揭示鄉村旅游及文化現象發生、發展機制。

(一)“他者”文化視角———鄉村特色文化視角

“他者”為人類學術語,在旅游學中表征為“被觀光的地方人群”。1.文化動因:鄉村文化的吸引力根據人類學家納爾遜·格雷本的旅游儀式論:現代社會中,人們整日深陷于繁忙的工作和煩瑣的家庭生活中,像陀螺般終日不停歇地旋轉。為了重新挖掘出生命的熱情,為了給麻木無感的精神充電,人們通過旅游這一儀式,實現對他者(異域、異文化)的追尋,用自己所有的感官去體味一種富于巨大變化的差異感,從而使精神從麻木中解脫,在旅游中完成自我更新。所以,鄉村旅游發展的文化動因就是:鄉村文化獨有的詩情畫意、安逸祥和與在現代化和全球化中漸趨遺失的傳統強烈刺激著城市居民。走入鄉村,體驗傳統民風民俗,欣賞優美的鄉村風景,成為都市人群對城市喧囂與淡漠人情的一種逃避。2.文化后果:鄉村旅游的“族群認同”效應(1)鄉村旅游是村民“族群認同”觀念最直觀、最重要的表達手段。“任何一個民族和族群都會在現代社會中通過各種方式進行‘族群認同’。”[2]268承載鄉村文化的各類符號化載體,如田園景觀、民居建筑、儀式慶典等,皆在旅游中展示給旅游者時,凸顯出鄉村與眾不同的特質,強調著城鄉之間、現代與傳統之間、全球趨同化與鄉村地域性之間的差異。這種凸顯與強調正是鄉村族群認同觀的體現。(2)“族群認同”觀念借助鄉村旅游進一步強化。“族群認同”的文化,必須通過一定方式的表述,才能使一個族群重新認識自身,才能強化“我們”與“他們”之間不同的文化分野,并進而強化族群認同的心理意識。對于村民而言,祖輩傳承的生產生活方式與固守的村莊景觀被外部世界如此推崇,有利于激發其對自身文化價值的再認識。為了滿足旅游者的需求,村民對傳統進行保護、恢復甚至拯救,并通過旅游表達,獲得外界更進一步的熱捧。由此,村民對鄉村文化認同感進一步強化。

(二)“我者”體驗視角———旅游者體驗的視角

1.文化動因:鄉村獨有的旅游體驗旅游,對于人類來說,最大的吸引力便是“體驗”。人們為了追尋“體驗”而選擇旅游,為了印證“體驗”而付諸旅游。在旅游中,人們因“體驗”而愉悅,因“體驗”而滿足。在鄉村旅游中,從城市水泥叢林逃離的旅游者與傳統和自然親密接觸,置身于寧靜祥和的環境中,充分體驗鄉村優美別致的自然風景和原真性的風俗風情。2.文化后果:鄉村旅游體驗與“舞臺真實性”旅游者進行鄉村旅游的目的是體驗鄉村文化,獲得放松與田園美的享受,因此,鄉村文化在迎合旅游者體驗的同時能否真實地展現就成為一個問題。根據麥坎內爾的“舞臺真實性”理論,向旅游者展示的鄉村文化會將農村的艱苦與貧困隱藏在后臺,而在前臺展演給游客所期望體驗的鄉村,這種“舞臺真實”已經與真正意義上的鄉村文化相去甚遠。然而,“‘真實性’事實上包含了許多方面不同的意義和指示”[2]160。科恩認為:“所謂‘真實性’并不等于原始,而是可以轉變的。因為不同的人對‘真實’有不同的看法和認識,這些都取決于他們的文化水平和審美功能等。所謂‘真實’是可以被創造的、變化著的。”[3]厄里的“旅游者注目論”也說明旅游者體驗的被滿足程度取決于旅游者帶有“主觀”色彩的“注目”,而不在于麥坎內爾提及的“真實”是否在旅游中被呈現。因此,旅游者的旅游體驗與麥坎內爾提及的文化“真實性”并無太大關聯。對此,彭兆榮教授認為:“在旅游的‘真實性’的討論中,最為重要的可能還不是景點、景區的‘真實’情況,而是游客體驗的‘真實’程度。……游客在旅游活動中的自我感受……是任何理性分析都無法替代的。”[2]194也就是說,旅游者只要求獲得的“體驗”是“真實”的,而不在乎他們所面對的鄉村文化是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真實”。那么,迎合旅游者旅游體驗的鄉村旅游在表達鄉村文化時,就不可避免地將鄉村文化“舞臺化”,或稱“文化商品化”。“文化商品化”實質是文化的買賣消費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鄉村文化資源以旅游商品的形式售出并獲得經濟利益。那么,文化商品化對鄉村傳統文化的傳承是洪水猛獸還是仙丹妙藥?對于這些問題的答案并不能概而論之,因為這是由旅游業的雙刃性來決定的。(1)文化商品化對鄉村傳統文化的積極影響。文化是處于動態中的,不是僵化的,一成不變的,不斷的發展和變化才是文化的存在狀態。鄉村旅游中,村民對文化資源的開發過程就是對鄉村傳統文化的再創造與重構過程。如將自然形成的鄉村景色人工景觀化、鄉村特色飲食商品化,甚至是村民生活方式與習慣,如環保意識和衛生意識等也與現代文明接軌。這一重建的鄉村文化,由于與現代文化接軌,一方面提升了旅游者對當地鄉村文化的認同感,增強了本地文化的可進入性;另一方面,先進的現代文化基因也使鄉村傳統文化獲得了新的生機與活力,獲得了進一步發展的動力,提升了村民的文化自豪感和認同感。因此,“文化商品化”能使“真實的文化被再現,再造的文化被發明,并使傳統文化得到修飾和注入活力。可使傳統文化得以傳承和延續”[3]。另外,無論是旅游者還是村民,他們都無一例外地接受了這一再建構的文化,即他們都認定該文化是“真實”的,雖然它是經過商品化的過程被再造的,雖然它與商品化前的傳統文化發生了一些偏離;也即“商品化與真實性在一定條件下會發生轉型”[3]。(2)文化商品化對鄉村傳統文化的消極影響。雖然文化商品化使鄉村傳統文化獲得了新的發展契機,擴大了影響范圍,但不可否認的是,文化商品化也會使鄉村傳統文化變異、內涵消亡。目前,為了迎合旅游者休閑放松的需求以及對鄉村特色的獵奇,鄉村旅游多采取休閑農業和觀光農業的開發模式,以農家樂和采摘園為代表,并輔以卡丁車、CS、滑草等現代娛樂項目。這種開發模式使鄉村文化停留在農業資源層面,造成鄉村旅游產品單一雷同,開發層次低,建設簡單化、重復化、粗俗化。而承載有鄉村文化內涵的民風民俗則在商品化的沖擊下日漸淡漠,導致鄉村文化漸趨表象化,減弱了村民的凝聚力,進而使鄉村文化喪失傳承的生命力,僅余以商業為目的的農業外表。

(三)“中介者”視角———連接鄉村文化與旅游者的橋梁

“中介者”一詞源于經濟學領域,原意是指經濟上的中間人,“在買賣雙方進行斡旋、調解以使買賣得以順利進行的中介者或解釋人”。旅游當中的“中介者”指在旅游者與東道主之間建立聯系、進行互動的橋梁和紐帶。1.文化動因:連接“旅游者與鄉村文化”的橋梁如前所述,鄉村旅游一方面要展示鄉村文化,另一方面又要迎合與滿足旅游者的旅游體驗。因此,鄉村旅游就成為融合鄉村文化與旅游者體驗于一體的集合,該集合中聚集著表征鄉村文化與體驗的諸多符號。這些符號傳遞著旅游者與村民雙方的意識、態度和價值認同,反映著雙方的文化整合趨勢,使雙方都能夠對這一系列符號表示理解、接受和認同。如此,鄉村旅游才能成為“符號性中介者”,成為“旅游者與村民”雙方所代表的文化互動態勢的表征,成為連接雙方文化的橋梁和紐帶。2.文化后果:對旅游者的迎合以及對鄉村文化保護性的開發“中介者”的功能與作用,決定了“中介者”的雙重責任:一方面要滿足旅游者需求,另一方面要傳達鄉村文化。因此,鄉村旅游在表達文化時要尊重其獨特性與完整性,兼顧內涵與形式,同時還要照顧旅游者的體驗需求與文化背景。

三、鄉村旅游推動鄉村文化可持續發展的路徑

(一)“舞臺真實”要以鄉村文化為根基,防止因“前后兩分制”造成鄉村文化分裂

鄉村旅游展現的“舞臺真實”雖然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鄉村文化本身,但是要建立在鄉村文化基礎之上,以鄉村文化為根基、為源泉,通過加工、提煉,使鄉村文化特色更為突出。換句話說,鄉村文化的再創造、再加工,需要以“本土化”和“特色化”為主旨,才能使鄉村文化無論在“前臺”還是“后臺”,都能保持一體化和完整性,防止其畸形分裂。

(二)在與外來文化的整合過程中,鄉村文化要

堅守自身的內涵與精髓,要以強化“族群認同”為要務鄉村文化商品化時,為了提升旅游者對本土文化的接受力與認同感,滿足旅游者的體驗需求,傳統鄉村文化不可避免地要借鑒、吸收現代文化中的某些因子,及至最終調適自身文化,并使其發生改變。在這一過程中,鄉村文化極有可能發生“同化”現象。因為相對于現代文化,鄉村文化處于弱勢。但這一結果是誰都不愿意看到的。那么,為了防止“同化”現象的發生,在對鄉村文化進行再建構時,應本著堅守本土文化內涵與精髓的原則。在尊重村民文化意愿的基礎上,在不損害鄉村文化認同感和凝聚力的基礎上,與現代文化接軌,才能使鄉村文化獲得前進發展的契機與動力,再造鄉村文化的繁榮。

(三)鄉村旅游的開發要結合旅游者的“真實感”

對于旅游者來說,雖然他們的旅游動機是為了體驗真實的鄉村文化,但受文化水平和審美能力等主觀因素的影響,“真實”在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理解和認知。“真實是一種人的概念”,而且,“真實是在不斷變化著的,并不真正存在于某地……”[3]故而,在堅持鄉村文化“本土化”與“特色性”的同時,要密切結合旅游者對鄉村文化的認知,從而使“舞臺真實”得到旅游者廣泛的認同和接受。當然,這并不說明“舞臺真實”就能違背上述兩個原則。

(四)鄉村旅游符號的開發,要考慮符號的“社會化敘事”功能

現代消費社會中,符號可以高效地傳遞商品信息。旅游中,旅游景物、旅游商品、旅游經歷等也都以符號的形式展示,“從符號學理論的角度來看,旅游的過程就是一種符號化過程,人們通過旅游與客觀世界互動形成內涵豐富的廣義旅游符號系統”[4]。這些旅游符號系統“背后隱藏著含而不露的文化社會象征意義”[4]。也就是說,這些旅游符號實質上是“社會歷史背景的敘事產物”[2]192,具有極強的“社會化敘事功能”。因此,鄉村旅游符號不僅是鄉村文化與外來文化的凝縮,更反映了“旅游者/村民”雙方文化植根的社會特質、經歷的歷史流年。換句話來說,鄉村旅游符號暗含著形成“旅游者/村民”文化的諸多背景。故而,對鄉村旅游符號的選擇、開發與設計,就要慎之又慎,既要考慮到具有外來文化背景的旅游者對鄉村文化的理解和接受能力,又要在鄉村文化與外來文化的整合過程中,準確地把握鄉村文化誕生、發展的社會歷史土壤,尊重村民的文化信仰和文化自尊,努力避免旅游符號象征與鄉村文化、歷史、社會特質的錯位甚至脫節,從而導致旅游者對鄉村文化的誤讀,更為嚴重的是鄉村文化與其社會歷史之間發生的斷裂與異化。

參考文獻

[1]翁伯琦,仇秀麗,張艷芳.鄉村旅游發展與生態文化傳承的若干思考及其對策研究[J].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16(5):88-95.

[2]彭兆榮.旅游人類學[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3]張曉萍.從旅游人類學視角透視云南旅游工藝品的開發[J].云南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5):99-102.

[4]光映炯.旅游人類學視野中的民間藝術變異研究:以麗江大研鎮納西族東巴藝術為例[J].廣西民族研究,2008(3):168-174.

作者:張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