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視角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時間:2022-06-03 0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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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視角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一、審計視角下固定資產管理現狀

1.固定資產管理概況

(1)固定資產管理基礎薄弱。存在配置超編、超標,財政、主管部門、單位三級管理職能發揮不足,調濟渠道不暢,配置不及時,固定資產閑置與緊缺并存,運行成本不明晰、資產流失等現象。

(2)固定資產家底不清。由于會計核算業務量大,很難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即時監督和控制。實際是管賬不管物。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大部分缺乏財會知識,實際是管物不管賬,形成賬與物分離。同時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兼職居多,對日常固定資產變動缺乏控制,出借固定資產無手續、內部轉移使用無記錄、存放地點改變不登記、去向不明無人負責,使賬實不符現象時有發生,形成固定資產家底不清。

(3)固定資產使用和維修養護不盡人意。固定資產外借、私用、閑置不用、人員調轉帶走等現象普遍存在;操作規范性強的專用設備沒有嚴格執行專人操作,導致故障多發,影響正常工作;固定資產維修養護缺乏監督機制,維護費用超支,擠占其他公用經費和易滋生腐敗。

(4)固定資產管理電子信息程度不高。很多單位仍然依賴手工記賬、手工制卡、手工盤點,安裝、移動、調劑、報廢、維修等日常管理的記錄手寫紙質占多數;各項管理呈粗線條,反映固定資產的數量、質量、增減、不需用、未使用等信息不詳實、不完整、可用性差。

(5)固定資產管理電子網絡化程度不高。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事業單位三級管理機構之間大部分沒有建立固定資產管理網絡系統,相關信息不暢通。固定資產配置、購置、調劑、處置決策缺少即時性網絡信息支持。導致資產流失和重復購置,公務成本增加。

(6)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于2006年出臺,對固定資產管理有一定的促動作用。但是,由于與之配套的相關制度沒有及時配套,使固定資產管理水平的提高延緩。

2.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現狀

真正發生根本性變化的應該是中共黨的十八大召開以后,加強了固定資產管理的制度建設,自2012年以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相繼修正出臺了各項規章制度,從制度建設上支持了固定資產管理水平的提高。

(1)2014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二號予以公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決定》第三十二條三款規定根據其依法職能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資產情況,編制本部門預算草案。打破了基數+增長的傳統模式,把存量資產做為編制部門預算重要依據。固定資產是存量資產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樣,就從法律上將固定資產與預算緊密結合起來。

(2)一是基于權責發生制,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兼顧了適應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的雙重需求。在不影響準確反映預算支出的同時,能夠體現資產的價值。二是新會計制度增設了公共基礎設施一級科目,單獨核算反映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資產情況,與行政單位自用資產相區分。核算制度上劃清公務使用和公共使用的關系。明確了對兩種資產的管理義務,使單位家底和責任兩清晰。

(3)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出臺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強調本建設標準是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決策和建設的全國統一標準,是評估和審批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以及對項目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為今后對占有固定資產重要組成部分的辦公用房的配置有了制度基礎。

(4)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提高了固定資產中的車輛管理的效能,對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得到制度上的保障。

二、當前固定資產管理審計的重點

1.對新《預算法》、《會計制度》中與固定資產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款貫徹落實情況審計

(1)對新《預算法》相關條款落實情況審計。審計部門預算草案編制是否將固定資產存量展示充分。有無故意少報、瞞報固定資產存量增加投資預算,或者虛增固定資產存量增加維護費用預算等到現象。

(2)對新舊《會計制度》銜接情況審計。一是對達不到新的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是否將相應余額轉入新賬中存貨科目;二是對于符合新的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是否將相應余額轉入新賬中固定資產科目;三是對于原賬固定資產科目余額中屬于無形資產的,是否將相應余額轉入新賬中無形資產科目;四是對于原賬固定資產科目余額中屬于公共基礎設施的,是否將相應余額轉入新賬中公共基礎設施科目。

2.對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化系統運行情況審計

(1)對固定資產的相關存在狀態信息數據庫進行測試,審計其內容是否完整性、真實。

(2)對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單位三級電子信息傳輸進行測試,審計其有效性、安全性、保密性。

(3)對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化動態進行測試,審計錄入的信息是否及時、準確。

3.對辦公用房和公務車輛新規的落實情況進行審計

(1)對《關于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發改投資[2014]2674號)落實情況進行審計。審計是否按規定標準執行,賬面反映辦公用房是否完整,正在使用、未使用、不需用辦公用房信息反映的是否真實準確。

(2)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落實情況進行審計。對取消的公務用車,是否統一規范處置、是否存在甩賣或賤賣現象。

三、審計建議

基于固定資產管理的過去存在的不足、現在狀態、未來趨勢等因素,從人員要求、制度建設、動態調劑配置、精細管理、電子信息等方面提出如下審計建議:

(1)全員化管理。建立以法人代表為核心、以專職管理人員為依托、全員參與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清楚記載每筆固定資產從申購、采購、驗收、付款、記賬、制單、領用等環節的責任人。提高全員參與固定資產管理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2)制度化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即時控制和定期清查制度,以保證賬賬、賬卡、賬實相符。購置、處置、增減等嚴格執行各項手續。加強日常驗收、領用、使用制度建設。對固定資產的名稱、類別、編號、購置時間、來源、金額、使用單位或人員、存放地點、附屬設備情況進行記錄,實行全程管理。特定的專用設備實行規范操作,加強日常維護保養。

(3)動態化管理。建立財政、主管部門、單位三級固定資產動態管理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固定資產閑置與緊缺并存現象。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等現代工具,全面掌握固定資產狀況信息,對利用效率不高、長期閑置、超標配置的固定資產進行調劑。可以采用長期調劑、短期調劑、臨時調劑,長期調濟是指不規定使用時間限定,短期調劑是指做出時間限定;臨時調濟是指用完后及時歸還原屬部門單位。

(4)精細化管理。對固定資產管理以細為起點,做到細致入微。將管理的內容細化、分解、整合。對每一崗位、每一項具體的業務,都要建立起一套相應的工作流程和業務規范,實現零死角。以完善固定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為重點,固定資產存量和增量合理匹配,為保障行政事業工作高效運行需要。

(5)信息化管理。以現代通信、網絡、數據庫技術為基礎,應用計算機條碼信息自動識別技術。對固定資產整個壽命周期實行即時動態控制。運用手持數據終端對貼在固定資產實物上的條碼標簽掃描,實現對固定資產信息采集和現場盤點的電子化。手持數據終端有自動修改系統數據、糾錯、實時報警功能,從根本上杜絕以往人工盤點時錯盤、漏盤、重盤現象。運用網絡技術實現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事業單位三級聯網,信息資源共享,解決固定資產信息反映不及時,不祥實,導致資產重復購置、閑置、賬務賬目不符、資料不細不全等不良現象。全面、準確、動態地反映固定資產的總量、構成、分布、變動等信息。為固定資產優化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作者:王莉莉單位:遼陽市太子河區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