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把握懲體系的內在要求,深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

時間:2022-08-02 0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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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把握懲體系的內在要求,深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

一、建立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必須牢牢抓住“并重”這個關鍵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首先應準確把握教育、制度、監督三者之間的聯系,牢牢抓住“并重”這個關鍵,明確其在建立健全懲防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牢牢抓住“并重”這個關鍵,應認識教育、制度、監督三者的重要性

首先,教育是基礎。通過教育,可以從意識上筑牢領導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促使他們正確認識我們黨堅決反對腐敗的決心和戰勝腐敗的信心,從而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切實做到艱苦奮斗、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解決“不想”腐敗的問題;其次,制度是保證。通過建立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機制。以嚴密的制度規定,嚴格的制度執行、嚴肅的制度追究,加強對領導干部日常行政行為的約束,保證公共權力的規范行使,解決“不能”腐敗的問題;最后,監督是關鍵。通過監督,將領導干部的行為置于人民群眾的眼皮低下,使領導干部不敢以權謀私。同時防止教育活動的形式主義和制度建設的官僚主義,避免教育虛化和制度弱化,切實提高教育活動的有效性和制度建設嚴肅性,解決“不敢”腐敗的問題。

(二)牢牢抓住“并重”這個關鍵,應認識教育、制度、監督三者的統一性

建立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防范腐敗體系,既包含了從嚴治標、懲防并舉的措施,又涵蓋了注重預防、著力治本的內容;既立足于當前,又著眼于長遠;既體現了黨的意志,又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意愿。教育、制度、監督相輔相成、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缺一不可。雖然教育側重于教化,制度側重于規范,監督側重于強制,各有側重,各有所長,但三者都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現中重要組成部分,都對促進反腐敗斗爭的不斷深入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三)牢牢抓住“并重”這個關鍵,應把握教育、制度、監督三者的實踐性

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三者的統一性,既是一個理論問題,又是一個實踐問題,需要在實踐中,將三者貫徹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全過程,將教育、制度、監督落實到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具體行動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成效,應著力加強干部教育的制度化建設,用加強教育的強制性來提高教育的針對性,用增強教育的規范性來促進教育的有效性。加強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設需要依靠制度懲治和預防腐敗,充分發揮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礎性作用。通過教育的不斷深入,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反腐敗本質上就是一個制度建設的過程,通過監督的不斷深化,使制度建設的成果進一步增強。加強對權力運作的監督制約要以教育調動干部群眾敢于監督的積極性,以制度保護干部群眾進行監督的積極性。

二、建立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必須牢牢抓住“相適應”這個必然要求

經濟決定政治,政治服從并服務于經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適應經濟基礎發生的新變化,及時調整部署,把懲治和預防腐敗寓于各項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寓于經濟管理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之中,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必須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為“發展”這一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服務。

(一)堅持以人為本,圍繞思想教育這個基礎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市場經濟是一種人本經濟,它有利于將個人的積極性和潛能發揮到最大限度,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以人為本,尊重人的需求和創造。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領導干部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應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

第一、明確教育的思路。始終堅持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的正確方向,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偉大旗幟,弘揚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以正面宣傳為主,把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全黨宣傳教育的總體部署,建立領導機構和組織協調機制,完善宣傳教育制度,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構筑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的大格局。

第二、深化教育的內容。一是加強理論教育,堅持用科學的理論武裝全黨,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加強黨性修養和世界觀改造,解決好理想信念問題。二是抓好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使廣大黨員干部牢記黨的宗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三是加強道德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加強思想道德修養,自覺抵制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永葆共產黨人的高風亮節。四是深入開展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教育,提高黨員干部遵紀守法的意識。

第三、創新教育的形式。一是抓好形象性教育,充分發揮影視、報刊、電教、戲劇、文學等載體的作用,以生動形象的教育方式增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抓好經常性教育,堅持在崗教育和專門培訓相結合,把黨風廉政教育作為領導干部的“必修課”,建立領導干部任前黨紀政紀知識考試制度。三是抓好防范性教育,對提拔任職的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發現干部有不廉潔苗頭時進行戒勉談話,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干部進行警示談話。四是抓好典型性教育,充分發揮正反典型在廉政教育中的示范和警示作用。

(二)堅持與時俱進,圍繞制度建設這個保障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市場經濟是一種開放式的經濟,要求不斷開拓進取和創新突破,依據現實情況的變化,適時調整對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制度建設同樣要求堅持與時俱進,保持制度的活力。

第一、圍繞體制創新抓制度建設。針對權、錢、人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關鍵部位,加強對權力的制約、資金的監管和干部任用的監督。一是嚴格規范行政審判行為,進一步削減行政審判事項,嚴格限定行政審批領域。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并向社會全面公開。二是進一步加強財政監督和健全資金管理機制,積極推行財物審批聯簽等一系列制度,規范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福利待遇,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三是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在不斷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報告、差額考察、投票表決、任前公示、試用期等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推進選任干部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差額票決和用人失誤失察責任追究等制度。四是建立一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型投資體制,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加強和改進政府對投資活動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圍繞加強行政管理抓制度建設。一是強化科學管理,科學界定部門職能,合理設置機構,改進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公共管理職能體系。二是強化高效管理。以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廉潔高效政府為目標,建立運轉協調、優質高效的行政運行機制。三是強化公開管理,全面推行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制度,建立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公示制度。四是強化依法管理,加強行政立法工作,建立完備的行政法規體系,實現行政行為法制化。

第三、圍繞強化市場機制加強制度建設。一是運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規范權力運行,繼續深化建筑工程招投標改革,建立統一的招投標中介機構,逐步將可以推向市場的的公共服務項目向社會公開招標。二是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依法規范中介組織行為,凡是能夠由中介組織承擔的社會服務、管理、監督等事項,都交由中介組織去實施,政府職能部門主要搞好對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三是積極探索用市場機制和貨幣化手段,解決領導干部職務消費中的問題,適時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變配備公車為交通貨幣補貼,改革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電話費管理辦法,試行“定額包干,節約分成”制度。

(三)堅持求真務實,圍繞強化監督這個關鍵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經濟,注重契約、公開和誠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設計監督,應把握監督的規律,實實在在的推進。

第一、突出監督重點。監督必須緊緊圍繞權力運行的重要部位和關鍵環節來進行,一是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通過廉政承諾、廉政述職、廉政考核等措施,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進一步完善黨風巡視制度、通過明察暗訪、開展專項舉報、進行民主測評等措施,發現、解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中存在的不廉潔問題。二是加強對實權部門和崗位的監督,對那些直接掌握執法權、審批權、行政裁量權的部門和崗位進行重點的監督。三是加強對決策、執行等權力運行關鍵環節的監督,實行監督主體參與重大決策制度、專家咨詢制度、重大事項跟蹤監督、重大建設項目設特派監督員制度等。

第二、轉變監督的方式。一是由滯后監督向超前監督轉變,根據領導干部的職位、職權,超前制定一些有效的制度規定。二是由柔性監督向剛性監督轉變,采取經濟責任審計、重大事項及職務消費報告、專項調查、廉政測評、廉政考核、廉政檔案、引咎辭職和責任辭職等多種措施,加大監督的強制性。三是由明查式監督向暗訪式監督轉變,擴大暗訪式監督的應用范圍和應用頻率。

第三、拓寬監督的渠道。一是充分發揮人大的法律監督作用。建立政府監察機構向人代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的制度,實行人大代表質詢制度和評議部門制度。二是強化政協和派的民主監督,聘請政協委員和民主人士擔任黨風、政風監督員,參與反腐倡廉的監督檢查工作。三是完善社會監督的參與、保障機制,擴大人民群眾在公共事務實施中的參與程度,保證人民群眾在廣泛的政治參與中實施對權力運行的監督,重視人民群眾通過信訪舉報、民主評議、干部測評等方面反映出來的問題。

三、建立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必須牢牢抓住“體系”這個根本目標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教育、制度、監督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不能把它們割裂成一個個孤立的要素,而應從系統整體性出發,注意研究要素之間的相互聯系,相互作用,以便最大限度地發揮整體效能。

(一)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應遵循教育、制度、監督三者的完整性

教育、制度、監督三者各有不可替代性,共同統一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體系。教育具有示范性、啟迪性;制度具有強制性、規范性;監督具有權威性、制約性,教育、制度、監督三者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中承擔著不同的職能,其地位并無主次之分。教育、制度、監督三者不是簡單的疊加,“三者”在彼此作用的發揮上,互為條件,相互滲透。制度和監督以教育為基礎;教育和監督靠制度作保證;教育和制度靠監督去落實。三者的內在聯系決定了我們在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體系的過程中,不能單一的強調其中某一點而忽視其它方面,必須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在相互配套上下功夫,統籌謀劃,全面部署,科學安排,整體推進,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整體合力。

(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應堅持懲治和預防的協調性

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構建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應一手抓懲治、一手抓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懲治與預防是構建工作的兩個重要方面,治中有防,防中有治,辯證統一,共同體現標本兼治的要求。懲治與預防,重在結合。在當前,懲治手段是必要的,而且懲治必須從嚴,否則腐敗行為就不能有效遏制。但從長遠看,應更注重預防,只有有效的預防,才能逐步減少和消除違紀違法現象產生的土壤和條件,從源頭上治理和解決腐敗問題。因此,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構建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既要立足于懲治,又要著眼于預防,只有懲治于既然,防患于未然,“治”、“防”結合,才能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三)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應體現社會各方面的參與性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需要全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它不僅是黨和政府的責任,也是每個黨員、每個干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責任。因此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應體現反腐敗斗爭的格局要求,堅持黨委的統一領導,由各級黨委對反腐倡廉工作負總責;堅持政府親自抓,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各項要求落實到工作中;堅持紀委組織協調,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和責任分解到同級職能部門,發揮各自優勢;堅持各方積極參與,各部門、各單位針對自身工作,探索懲治和預防腐敗具體措施;堅持依靠人民群眾,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對建立健全體系過程的監督和評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