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自發組織促社區建設

時間:2022-08-31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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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發組織促社區建設

摘要:社區是社會的細胞,社區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只有每一個基層社區都是和諧的,都按和諧社會的要求做了,整個社會的和諧才能實現。社區自組織的發育對社區和諧有著重要的影響,自組織的規模、內部自主性、內部績效、外部績效等方面的發育情況都在促進著社區的和諧。

關鍵詞:自組織;績效;和諧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系統工程,它包括經濟與社會的和諧、政治與社會的和諧、文化與社會的和諧、自然與社會的和諧、個人與社會的和諧等。一個健康、成熟的和諧社區,應該是社區與政府、社區與企業、社區與社會、社區與自然、社區與居民良性互動的社區。本文以湖北省蒲紡集團改制型社區為個案分析,來論述自組織的發育對社區和諧的促進作用。

原湖北蒲圻紡織總廠(以下簡稱蒲紡)是省屬國有大型企業,有12個分廠單位,職工15000多人,家屬共30000多人。改制前蒲紡廠區基本上形成了一個依托工廠管理、各項社會職能齊全的自治小社會。2004年3月,蒲紡集團整體破產,同月省政府決定將蒲紡集團移交赤壁市管理。2004年3月至8月,在市民政局的具體指導下,蒲紡開始了企業改制后的社區建設。現在居住在原蒲紡家屬區的居民有10245戶,共計28195人。按照社區規模一般為1000~3000戶的要求,原蒲紡家屬區被劃分為桃花坪社區、六米橋社區和桂花樹社區等三個社區。

筆者在2006年5、6月份走訪了蒲紡社區,通過與居委會干部、居民的訪談以及發放問卷等形式,對蒲紡社區的發展有了初步了解,在對調研數據分析的基礎上,來分析該社區自組織發育狀況對促進社區和諧的貢獻。本文主要從居民自組織的規模、居民自組織的自主性、居民自組織的內部績效以及居民自組織的外部績效等幾個方面來具體分析社區自組織的發育狀況。

一、居民自組織的發育

1.居民自組織的規模

居民自組織的規模主要包括:社區內社團的個數、種類、參與人數、百分比以及活動頻率等幾個方面。〔1〕桃花坪社區各種活動組織共有十幾個,組織成員數從十幾人到六十多人不等。社區自組織的種類也很多,如志愿者服務隊、業主委員會、乒乓球協會、象棋協會、腰鼓隊、木蘭扇隊、交誼舞隊、舞劍隊以及晨練隊等。在我們發放的62份問卷當中,有效問卷52份,無效問卷10份,其中居民參加自組織活動最多的是晨練隊(占36.5%)、交誼舞隊(占34.6%)和腰鼓隊(占32.6%)。組織的成員人數大部分(占總問卷的65.4%)都在30人以上,每天都活動的組織占總問卷的65.4%。

從對問卷處理分析中和與居民的訪談中,我們發現,這些組織都是在原來蒲紡集團職工活動組織的基礎上發育起來的,蒲紡企業破產后,原來經常活動的成員自主地組織起來,也有一些新成員加入進來,成立新的組織。組織成員大部分都是曾經在一起工作過或者經常交往的人,所以組織成員之間都比較熟悉,彼此之間沒有陌生感,這樣成員的組織歸屬感都比較強,容易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度都比較高的組織。

2.居民自組織的內部自主性

自組織內部的自主性主要是指社團產生的自主性(自愿結盟或政府要求)、負責人產生的自主性(自愿認同的民間精英或民間權威或外部指定的行政人或行政權威)、成員進出的自愿性(成員自愿參與或被迫參與)、章程或規章制度的制定方式確立的自主性(如街坊節的行為規范是自主立約或外部強制性規定)、經費來源、使用和管理的自主性(成員籌資、社會募捐以及通過競爭獲得政府資源或者政府直接劃撥)以及活動項目的自主性(根據自我需求開展活動或完成政府指令)等方面。〔2〕

從蒲紡企業型社區的自組織負責人產生方式看,由組織內部成員民主推選的占50.00%,由政府、上級組織或居委會推薦的占9.62%,由政府上級組織或居委會指定的占28.85%。從社區自組織的活動經費來源看,由組織成員繳納的占69.23%,由政府(或上級組織)直接撥款的占17.31%,組織向政府爭取的資金比例占7.69%,社會募捐的資金比例占3.85%。從組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自由度上看,組織自己享有完全管理和使用權的占50.00%,組織享有管理和使用權,但接受上級組織、政府或居委會的檢查監督的占25.00%。從組織成員加入或退出組織的自由度看,完全自愿和自由的組織占88.46%,加入是自愿和自由的,退出有條件限制的組織占0.00%,退出是自愿和自由的,加入是有條件限制的組織占1.92%。從組織章程或規章制度制定方式的自由度上看,完全由組織成員協商制定的占51.92%,由上級組織、政府或居委會制定的占21.15%,在上級組織、政府或居委會的指導下,組織制定的占15.38%。

數據中顯示,蒲紡社區自組織內部的自主性很高,從組織負責人的產生、活動經費的來源與管理使用、成員進退組織的自由度以及組織章程規章的制定方式上,都反映出蒲紡社區自組織是一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組織。蒲紡社區已經基本上形成了自組織秩序,社區自組織不依賴于外部權威的強制性干預,通過自愿合作就能生成自組織秩序。自組織秩序是和諧社區的基礎。

3.居民自組織的內部績效

居民自組織的內部績效主要是指,居民通過自身參與組織的經歷體驗,獲得的正面體驗或負面體驗。內部績效主要包括:居民精神滿足狀況、能力提高狀況、利益滿足狀況以及社會地位和權力滿足狀況等方面。〔3〕

居民參加組織活動后,自身在精神面貌發生改變、活動能力得到提高、心理需求上發生變化的狀況分別為:感到身體素質得到提高的居民占73.08%,認為心理素質比以前更好了的占73.08%,認為自己的社會活動能力提高了的占69.23%,認為社會閱歷豐富了的占53.85%,認為自身合法權利得到了更好保障的占40.38%。參加組織后,居民覺得與居委會干部交流是否更容易的情況為:認為更容易的占73.08%,認為不是更容易的占0.00%,認為和以前差不多的占23.08%,說不清楚的占3.85%。參加組織后,居民覺得與社區其他居民的關系是否為更融洽了的情況為:認為是更融洽的居民占78.85%,認為不是更融洽的占0.00%,認為和以前差不多的占13.46%,說不清楚的占5.77%。

4.居民自組織的外部績效

居民自組織的外部績效是指,通過組織成員外的受益主體來考察居民小團體帶來的效應,這種效應有正效應和負效應之分,這種由組織外的主體來體現的效應就是組織的外部效應。通過考察其他受益主體的受益狀況,來進一步判斷居民小團體所帶來的外部效應,包括正效應和負效應兩個方面。我們把外部正效應稱為自組織的外部績效。

外部績效主要包括:吸收新成員的數量及百分比、為社區其他居民或居民組織提供公益服務的次數及百分比、協助組織或參與社區居委會開展各類公益活動次數(包括公益建設和解決公共問題)、協助其他居民小社團開展活動的次數、參與轄區單位開展公益活動的次數、代表社區參加區域性公益活動的次數、參加跨鄰里組織之間對話的次數等方面。根據調查得來的數據,我們只選取“組織是否代表本社區參加過表演或比賽”這一個方面來考察。數據顯示情況是:經常參加的組織占71.15%,偶爾參加的組織占17.31%,沒有參加的組織占5.77%。這里可以看出,居民自組織的外部正效應遠遠大于負效應,說明居民參與組織活動對組織外居民也是很有益處的。

自組織的外部績效增強了社區是“居民之家”的意識。外部績效為居民創造了便利、舒適的生活環境,能夠引導、發動居民開展志愿者服務和互助服務;組織各種面向社區居民群眾的便民利民服務,〔4〕特別是對老人、兒童、優撫對象、殘疾人及特困群體提供了優質的福利服務。

二、自組織發育促進社區和諧

社區自組織的發育對社區和諧的作用主要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1.自組織的發育能夠提高居民對社區事務的廣泛參與度。參與是構建和諧社區的生命線,沒有居民的廣泛參與,社區和諧就不可能實現。參與標志著居民既可以分享社區內的利益,又能夠承擔社區內的責任。

2.自組織的發育促進了社區內“三種法人”(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共建的積極性的提高,愿意為所在社區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愿意與居民共駐共建,優勢互補、形成合力,資源共享、相得益彰,共同繁榮興旺。

3.自組織的發育促進了社區服務功能的完善。社會服務、社會福利的社會化程度比較高,有困難者和社會困難群體的生活能得到保障,社區單位和一般居民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能得到基本滿足。

4.自組織的發育有利于形成社區內良好的社會風尚,鄰里之間友好相處,家庭團結和睦。社區內尊老愛幼、扶貧濟困基本形成風氣,老有所樂、幼有所教,學習氛圍濃厚,環境優美整潔,歪風邪氣沒有市場。

5.自組織的發育促進了社區管理的有序和社會穩定安全。居民奉公守法,干群關系密切,訴求渠道暢通,調節工作到位,一般性的矛盾和問題能在社區內得到消化和解決。應急機制健全,社會秩序良好,打擊防范有力,群眾安居樂業。

培養發育社區自組織建設是構建和諧社區的必要環節。和諧社區建設必須放在基層民主自治建設中來推進。在建設和諧社區,強化基層自治組織建設中要把握以下幾個環節:一是明確社區的定位。要切實落實居民的民主自治權利,健全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代表大會、社區協商議事會等自治組織;建立社區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機制,同時進一步強化居委會的作用。二是發揮社區作用。要充分發揮社區整合社會資源、提供各種服務、緩解各類矛盾及促進和諧的作用,并針對居民的現實需求,推進其實體化和規范化建設,形成與各類社區單位相互支持的格局。三是完善社區功能。堅持以人為本,把方便群眾,服務群眾放在首位,完善醫療服務、幼兒托育、便民超市等社區公共服務,發展文化休閑、棋牌娛樂、體育圖書等文化服務,增強社區居民對社區的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