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30 08: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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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新修訂后的《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維護國家的財經秩序,為政府宏觀決策服務,根據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基本路線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理論為指導,以《新修訂后的《審計法》和其他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依法治縣、依法行政、依法治審方略和審計署"人、法、技"建設方針,建立健全審計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審計執法行為,強化審計監督職能,進一步推進縣審計局及審計人員依法行政工作。

二、基本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權責一致、目標明確、監督有力、獎懲分明的執法責任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規范審計監督行為;促進依法行政、依法從審,促進審計執法人員提政治、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確保我局的審計執法監督行為達到審計署提出的“人、法、技”建設要求;依法維護國家財經法紀的嚴肅性和正常的財經秩序,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國民經濟宏觀管理中的作用。

三、執法任務

縣審計局執法任務是:

(一)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保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的全面、正確施行,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保障我縣經濟建設健康有序地發展。

(二)按照統一領導的原則,加強對各級各部門特別是經濟管理部門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各鎮鄉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以及與國計民生、惠民政策有重大關系的、占有使用國有資金數額較多、接受國家財政補貼較多,或者虧損數額較大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關系社會發展的主要事業單位進行審計監督。

(三)提審計執法隊伍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加強勤政、廉政建設,把審計行政執法納入"人、法、技"建設的軌道,爭創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先進。

四、執法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地方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縣審計局是我縣審計行政執法的主體。縣審計局局長為我縣第一審計執法責任人。

內設機構(室、股)不得以內設機構的名義實施審計行政執法行為。

五、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是審計執法的主要依據。此外,還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涉及審計監督的法律;

(二)國務院頒布的涉及審計監督的行政法規;

(三)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批準的涉及審計監督的地方性法規;

(四)省人民政府的涉及審計監督的規章;

(五)國家審計署的審計規章。

六、執法責任

(一)確定執法責任的依據包括:

審計法律、法規、規章;縣人民政府關于縣審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編制方案的規定。

(二)縣審計局應設定的執法責任:

1、縣審計局行政執法責任及內設機構行政執法責任;

2、審計局領導(局長、副局長)及內設機構領導(股室長)執法崗位責任;

3、其他執法崗位執法責任。

(三)執法責任、崗位責任應包括執法范圍,執法職責,執法考評等基本內容。

七、執法規范化建設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審計法規、規章是審計行政執法的行為規范,縣審計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并報縣人民政府法制科和市審計局備案。

(二)縣審計局執法工作制度包括:

1、《縣審計局重大審計事項審理制度》;

2、《縣審計局審計人員執法教育培訓制度》;

3、《縣審計局審計執法人員考核制度》;

4、《縣審計局審計執法文書管理制度》;

5、《縣審計局審計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

6、《縣審計局審計項目復核制度》。

以上審計執法工作制度將隨著審計監督"人、法、技"建設的要求不斷補充、完善。

八、執法監督制度

(一)審計執法監督制度,由縣審計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省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結合全縣審計工作實際制定,報縣人民政府法制科和市審計局備案。

(二)縣審計局執法監督制度包括:

1、《縣審計局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2、《縣審計局審計項目質量檢查暫行辦法》;

3、《縣審計局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投訴受理制度》;

4、《縣審計局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制度》;

5、《縣審計局審計業務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以上執法監督制度將隨著依法行政、依法治審的不斷深入補充完善,有關審計聽證、復議、應訴等審計執法監督工作依據《審計準則》的規定辦理。

(三)推行行政執法監督,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審的重要保障。審計局應自覺接受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和監督,同時應進一步完善對內設機構和執法人員的監督制約機制,及時認真查處違法或不當的執法行為。縣審計局及其工作人員因違法實施的行政行為致使被審計單位或有關人員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應當依法糾正,依法賠償,并依法追究責任人員的法律、紀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以維護法律、紀律的嚴肅性。

九、執法隊伍建設

(一)加強勤政、廉政建設,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審計人員參與有礙公正執法的活動,積極預防、堅決糾正利用職權謀取單位或個人利益的行為;嚴肅執法紀律,對不依法行使執法權或不適宜繼續從事執法工作的人員,要依法從嚴處理并取消執法資格,調離執法崗位。

(二)堅持審計業務培訓制度。有計劃、分步驟的對審計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更新知識,提工作技能和執法水平,以適應審計工作需要;新進人員必須經專業系統培訓,考試合格的方可上崗執法;完善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嚴格執法證件管理。

十、執法檢查評比

局制定全局審計執法責任考評制度,并組織實施檢查考評工作,對推行執法責任制好的股室給予表彰獎勵,對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紀律松懈、未達到目標管理要求的股室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十一、組織實施

(一)推行部門執法責任制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審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局要將此項工作,納入工作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設立審計法制建設領導小組,明確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

(二)推行部門執法責任制是一項制度建設工作,是審計監督“人、法、技”建設的進一步延伸和深入,政策性強、工作量大,各股室在開展工作時要注意研究審計工作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在質量上下功夫,堅持積極推行、逐步深化、邊實施、邊完善的原則,把工作重點放在抓質量、抓落實上,切實搞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