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安全生產隱患治理通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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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安全生產隱患治理通知(市)

各縣(市)、區交通局,局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市政府有關會議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交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路運〔20*〕10號)、市安監局《關于印發機械制造企業、冶金有色企業20*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鄭安監管〔20*〕21號)精神,完成20*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要求,促進交通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穩定,努力實現交通安全生產再上新臺階,杜絕事故發生。結合全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開展交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深化交通安全生產“四項機制”,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行業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組織機構

*

各縣(市)、區交通局和局屬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方案,成立組織,加強領導,確保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內容和方式及分工

(一)排查治理范圍。水上交通安全、道路運輸企業、交通基本建設施工企業、道路養護企業、機械制造企業以及汽車客運站(場)、渡口渡船、浮橋、危橋、危險路段和人員密集場所等。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2007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內容如下:

1、各類企業和單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點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和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3)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三同時”制度情況。

(4)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和單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6)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2、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內容:

按照水上交通安全“三關一排查”的要求,全面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隱患。

(1)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強化鄉鎮船舶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和省政府(〔2004〕50號)《關于加強水上安全管理意見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水上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督促縣鄉政府落實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責任,海事部門監督檢查和檢驗發證責任。健全責任制,齊抓共管,嚴格把關,把管理落實到班組和船舶,落實到人。加強鄉鎮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制止非營運船舶非法載客,加強船主、船員的日常安全教育。

(2)進一步加大鄉鎮渡口渡船整治力度。落實渡口“五定”要求(定渡口、定渡工、定渡船、定載額、定制度),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渡口渡船,要責令立即停航整改并跟蹤落實。要堅決制止超載渡運、無證駕駛、利用“三無”船舶載客等違章現象,對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的鄉鎮以及不服從管理、屢次再犯的船主、渡工,海事部門要按照有關法規實施處罰外,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通報情況,以督促其整改。對由于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不落實,整治工作不力,導致鄉鎮船舶群死群傷惡性事故發生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進一步整頓重點水域通航環境。對于市內各大庫區、各水上游覽水域等重點地區,要加大通航環境的綜合治理力度,整頓違章挖沙、養殖、捕撈、水上水下施工等礙航行為,確保航道不被侵犯,保障船舶安全航行。

打擊“三無”(無船舶檢驗證書、無船員證書、無船舶登記證書)船舶,堅決制止漁船、非載客船舶載運游(旅)客。

(4)進一步規范航運市場經濟秩序。對達到報廢年限的船舶要堅決予以報廢。經營客船、旅游船、高速客船的,要經常督促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對不具備經營資質的船公司,要督促整改,整改不落實的應予以停業整頓。對客運碼頭要落實進出港簽證制度,制止超載現象。

(5)加強水上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加強對鄉鎮運輸船舶船主、船員、鄉鎮渡船渡工等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通過召開安全宣傳專題會、安全例會、船員座談會、加強培訓和檢查督促等形式,對船主、船員進行廣泛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6)做好節假日重點時段的安全工作。重視節假日期間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早準備,精心組織,加強值班和現場監管、監護,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要重視防風、防霧等災害天氣和防塌方地質災害,建立健全完善的應急反應制度和協調機制,配備足夠的應急力量。要做好組織協調、信息、搶險救助等工作,按照“預防為主”的原則,盡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

(7)加強浮橋安全監管。落實省政府2007年2月15日省長辦公會議紀要精神,加大浮橋督查力度,落實浮橋監管責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3、道路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內容:

按照道路運輸安全“三關一監督”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道路運輸企業安全隱患。

(1)全面審查道路運輸企業經營資格。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全面審查道路運輸企業經營資格,審查的重點是人員素質、車輛和設施、企業管理等情況;在安全管理方面,檢查企業安全生產作業條件、安全生產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經費投入和車輛、人員管理措施等方面情況。

整頓事故企業。整頓今年以來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責任事故的運輸企業,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消除事故隱患,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嚴把運輸企業市場準入關。清理個體掛靠車輛,加強對“掛靠”經營的個體運輸戶、私營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市運管處要制定清理方案,新準入的車輛必須實行公司化經營,嚴禁前清后進。對新申請開業的道路運輸企業,嚴格按《道路運輸條例》和相關規定進行審批,把安全生產資質條件作為經營許可審批的重要內容,并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對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業務的當事人,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審批或者核準。在客運線路審批或招投標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或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企業,一年內不得審批新的客運線路。

(2)全面清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對營運車輛進行全面清查,確保所有營運車輛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要重點抓好營運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的檢查,確保符合營運要求。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一級要求,罐車必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并配備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取消營運資格。

把好新型車輛市場準入關。對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新型車輛,嚴格按照《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和《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的規定進行審查,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一律不得準入道路運輸市場。

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管理。對不按規定進行車輛維護和檢測的運輸企業,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

(3)全面檢查運輸企業從業人員資格。對運輸企業營運駕駛員的從業資格,危險貨物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裝卸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上崗資格進行全面檢查,監督運輸企業把好從業人員資格關,確保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從業人員,要責成運輸企業予以清退。

規范運輸企業從業人員聘用制度。運輸企業的駕駛員由運輸企業聘用、考核、管理、教育、培訓,并且要同駕駛員簽訂勞務合同。要督促運輸企業完善有關制度,在聘用從業人員時,嚴格審查其是否具有上崗資格,查詢其是否有交通事故和違章記錄。對不按規定聘用人員,管理混亂的運輸企業,要督促其糾正。

加強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同公安交警部門的密切配合,及時掌握營運駕駛員的違法和事故情況,加大對有事故記錄駕駛員的排查力度。完善營運駕駛員有關檔案,建立事故記錄和違章情況公布制度。對造成人員傷亡的營運駕駛員,應將其列入“黑名單”予以公告,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加強營運駕駛員安全培訓和教育,嚴禁超速、超載、疲勞駕駛,提高安全意識。對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的營運駕駛員,要進行批評教育,并列入“黑名單”,對于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從業資格。

(4)加強運輸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建設。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督促運輸企業加強包車客運、超長班線客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管理,建立健全包車運營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車日志制度,制定結合本企業實際,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和辦法,確保安全監管落到實處。加強對長途客運和危險品運輸車輛及駕駛員的監管,落實沿途休息制度;加大安全管理手段的投入,積極推行客運車輛安裝GPS裝置,加強對行車過程動態監管。

加強源頭管理,杜絕客車超載。要認真落實交通部《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的規定,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制度。

4、正在使用或在建交通基本建設工程安全排查治理的主要內容:

(1)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安全生產責任是否落實到位;

(2)現場施工人員是否全部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全部持證上崗;

(3)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是否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并按規定程序進行論證和審批;是否嚴格履行安全技術交底程序;

(4)臨邊、洞口是否按規定進行防護,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筑起重設備安拆是否符合規定程序要求;

(6)各類施工機械、電氣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

(7)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是否符合規范標準;

(8)腳手架、基坑(槽)支護及其他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作業環節和部位是否存在事故隱患;

(9)職工宿舍、工棚等臨時設施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0)消防設備是否按規定配置;

(11)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是否有專人管理,分類存放;

(12)拆除工程施工是否由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是否經過備案;

(13)以橋梁、隧道為重點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交通基礎設施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公路養護施工單位安全排查治理的主要內容:

(1)從事公路養護維修作業的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取得施工許可的相關手續,以及制定相關施工保通方案的有關情況。

(2)按照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04)的規定,在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設置相應的交通安全標志和養護安全設施,以保護養護維修作業人員和設備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導車輛和行人通過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的情況。

(3)在公路養護維修作業現場按規定安排專職人員,做好交通疏導和施工安全監管等情況。

6、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主要內容:

(1)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情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制度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進行演練情況。

(2)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是否按規定取得安全許可并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3)鍋爐、起重機械、工業管道、廠內機動車輛等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檢驗檢測并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

(4)工業梯臺和寬度、角度、梯級間隔,護籠設置,護欄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結構件是否有松脫、裂紋、扭曲、腐蝕、凹陷或凸出等嚴重變形;梯腳防滑措施、輪子的限位和防移動裝置是否完好。

(5)鍛造機械中錘頭、操縱機構、夾鉗、剁刀是否有裂紋,緩沖裝置是否靈敏可靠。鑄造機械是否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及穩定性,管路是否密封良好,控制系統是否靈敏,有無急停開關;防塵、防毒設施是否完好。兩類機械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6)運輸(輸送)機械傳動部位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是否設置急停開關,啟動和停止裝置標記是否明顯,接地線是否符合要求。

(7)金屬切削機床的防護罩、蓋、欄,防止夾具、卡具松動或脫落的裝置,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是否完好有效;機床電器箱、柜與線路是否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轉部位的鍥、銷、鍵是否有凸出;磨床旋轉時是否有明顯跳動;車床加工超長料時是否有防彎裝置;插床是否設置防止運動停止后滑枕自動下落的配重裝置;鋸床的鋸條外露部分是否有防護罩和安全距離隔離。

(8)沖、剪、壓機械的離合器、制動器、緊急停止按鈕是否可靠、靈敏,傳動外露部分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防傷手安全裝置是否可靠有效,專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9)木工機械的限位及聯鎖裝置、旋轉部位的防護裝置、夾緊或鎖緊裝置是否靈敏、完好可靠;跑車帶鋸機是否設置有效的護欄;鋸條、鋸片、砂輪是否符合規定,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

(10)裝配線的輸送機械防護罩(網)是否完好,有無變形和破損;翻轉機械的鎖緊限位裝置是否牢固可靠;吊具、風動工具、電動工具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運轉小車是否定位準確、夾緊牢固、料架(箱、斗)結構合理,放置平穩;過橋的扶手是否穩固,踏腳高度是否合理,平臺防滑是否可靠;地溝入口蓋板是否完好無變形,溝內清潔有無積水、積油和障礙物。

(11)砂輪機的砂輪是否有裂紋和破損,托架安裝是否牢固可靠,砂輪機的防護罩是否符合要求;砂輪機運行是否平穩可靠、砂輪磨損量是否超標。

(12)電焊機的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接機連接處是否有可靠屏護,保護接地線是否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13)注塑機的防護罩、蓋、欄是否牢固且與電氣聯鎖、液壓管路連接是否可靠,油箱及管路有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是否齊全完好。

(14)手持電動工具是否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裝置,絕緣電阻、電源線護管及長度是否符合要求,防護罩、手柄是否完好,保護接地線是否連接可靠。風動工具的防松脫鎖卡防護罩是否完好,氣閥、開關是否完好不漏氣,氣路密封有無泄漏,氣管有無老化、腐蝕。

(15)移動電器絕緣電阻、電源線是否符合要求,防護罩、遮攔、屏護、蓋是否完好無松動,開關靈敏是否可靠且與荷載相配備。

(16)各種電氣線路的絕緣、屏護良好,導電性能和機械強度符合要求,保護裝置齊全可靠,護套軟管絕緣良好并與負荷配備,敷設符合要求。

(17)涂裝作業場所電氣設備防爆、通風、涂料存量、消防設施隔離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8)作業場所的器具、物料是否擺放整齊,車間車行道和人行道是否符合要求,地面平整整潔有無障礙物,坑、壕、池應設置蓋板或護欄;采光照明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設施是否符合要求。

(三)排查治理方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

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深化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日常安全監管結合起來,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3、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4、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四)排查治理職責分工

交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行“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

市公路局負責干線公路、鄭少高速的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橋梁、養護施工單位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地管處負責縣鄉公路的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橋梁、養護施工單位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市質監站負責交通基本建設施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協同公路局、地管處排查橋梁、隧道安全隱患。

通過排查,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干線公路、高速公路、縣鄉公路橋梁,市公路局和地方公路管理處要分別建立危橋安全隱患檔案,做到一橋一檔,并及時組建專家組進行會診。拿出整改消除隱患的實施方案,并強化落實責任制,積極落實整改,隱患整改完畢及時銷號。公路局、地管處危橋檔案建立后,要及時報局路運處和有關單位備案,務必做到隱患整改和消除工作。

市運管處、修管處負責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市海事局負責水上交通安全、浮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交運集團、宇通公司負責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縣(市)、區交通局和局屬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方案,并于3月10日前報局治理工作辦公室備案。

四、重點時段

第一階段(3月至4月):圍繞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抓緊整改2007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務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控。

2、嚴格排查道路運輸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隱患。加強對汽車客運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檢查,消除火災等重大隱患

第二時段(5月至9月):圍繞汛期和北京“奧運會”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加強危險化學品輸送、儲存和使用等環節防瀉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的排查治理;加強鍋爐、起重機械、工業管道等危險性大的設備和密閉的涂裝作業等場所安全狀況的排查治理;加強機械設備的防護裝置,電器設備的安全狀況的排查治理。

2、針對這一時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公路部門要加強被沖毀危險的路橋、涵洞,易滑坡、坍塌山體地段等的巡查。要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項措施,嚴防引發事故災難。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確保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的,要加強監測,制定預案。

3、以道路運輸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為重點,抓住容易引發事故的重大隱患,加大治理力度。道路運輸要防超載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要防坍塌、垮塌。

4、加強對奧運會期間的交通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決和整改,為“奧運會”的成功舉辦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第三時段(10月至12月):針對第四季度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和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深入推進隱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堅決查處道路運輸企業的“三超”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

2、指導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火、防爆、防冰雪災害,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霧、防碰撞等措施。

3、開展督察檢查活動,防止年末突擊生產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搶工期、搶進度、搶投產。

4、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企業、行業監管兩個層面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特別要全面落實行政一把手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治理各類隱患。隱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個重點,即道路運輸、水路運輸、交通基本建設工程、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重點企業;全國“兩會”、汛期、“奧運會”期間、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公路局、地管處、運管處、修管處、海事局、質監站要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規范監督檢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加強督促指導。要建立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生產、經營等行為,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要依法查處,嚴肅追究責任。

為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實,加強督導工作,局安委會辦公室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治理工作進行督察。

(四)加強輿論宣傳,廣泛發動職工群眾。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要通過各種途徑教育引導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和相關單位,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組織職工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全面認真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公開曝光。

(五)標本兼治,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各單位、各部門要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范安全管理與監督。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監控制度,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要認真分析近年來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要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治本之策,加快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六)認真負責,嚴格獎懲,切實做好切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工作。各縣(市)、區交通局和局屬各單位要健全隱患排查信息報送工作制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在組織、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隱患自查自改的同時,及時了解和掌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將作為年終交通安全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各單位要積極向局治理工作辦公室報送隱患排查治理先進經驗材料,且全年不少于兩篇。

局屬各單位要明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領導和信息報送人員,其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于3月7日前報局治理工作辦公室。自3月份開始,每月20日前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和附表的內容,以書面和電子郵件方式向局治理工作辦公室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