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政府法制辦主任會議上的講話

時間:2022-11-06 0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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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政府法制辦主任會議上的講話

今天,我們在老邊區召開20*年縣區法制辦主任會議,會議的議題有四項:一是請部分縣區法制辦介紹20*年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的經驗。1、請開發區法制辦全面介紹20*年工作經驗;2、請大石橋市法制辦介紹鄉鎮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開展的經驗;3、請老邊區法制辦介紹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情況;二是傳達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會議精神;三是通報市政府法制辦20*年工作情況;四是研究和部署20*年政府法制工作。

——市政府法制辦20*年工作情況

一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辦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不斷提高地方規范性文件審核和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質量,并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為振興*老工業基地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并因此被省政府法制辦授予20*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創新獎,并榮獲20*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進單位的稱號。

一、全面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

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做好行政許可法的貫徹落實工作,在鞏固原有行政審批改革成果,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認真做好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一是切實加強對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年初我辦邀請國務院法制辦胡振杰同志,對市“五大班子”成員和全市行政機關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舉辦講座,極大的提高了了各級領導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識。二是加大行政許可法宣傳工作的力度。3-7月,我辦會同市委宣傳部,在我全市各新聞媒體廣泛開展了行政許可法宣傳活動,并于7月1日組織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走上街頭,開展了“行政許可法集中宣傳日”活動。三是實行行政許可持證上崗制度。市政規定,凡從事行政許可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全年共舉辦行政許可法培訓班9期,對全地區15*名具體從事行政許可的人員進行了行政許可法專業法律知識培訓,并對考試合格的人員頒發了《*市實施行政許可崗位資格證書》。

(二)制定清理實施方案,扎扎實實開展行政許可的清理工作。為確保行政許可法在我市全面貫徹落實,先后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市行政許可清理工作實施方案》、《*市關于行政許可規定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清理范圍和標準》等文件,明確了我市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工作思路,實行“三清理、三公布”,即,清理行政許可事項、行政許可規定及行政許可主體,清理結果向社會公示。目前,行政許可規定、主體及事項的清理結果經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市政府令第9號文件下發,通過《*日報》向社會公布。經過清理,市本級法定實施行政許可主體31家,授權實施行政許可主體17家,受委托實施行政許可主體5家。保留市本級實施行政許可項目241項、市本級審核、由國家或省審批的行政許可項目101項。同時,根據現階段市政府正確履行職能和實施管理的需要,保留市本級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201項。全市行政許可事項的數量大大縮減,行政許可事項交叉辦理、重復審批問題得到初步解決,行政許可辦理程序得到規范,降低了市場準入的門檻,為我市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

同時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對全市建國以來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徹底清理。共清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212件,廢止67件;清理市直部門規范性文件1676件,廢止891件;清理市(縣)區及其所屬部門規范性文件2253件,廢止1320件;全市共清理規范性文件4141件,廢止2278件。市本級清理結果以政府令下發,并通過《*日報》向社會公布。

二、認真組織行政執法大檢查暨“雙清理、一規范”活動,推進建設法治政府的進程

為推進依法行政,加強軟環境建設,為振興*老工業基地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自9月份起,我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開展了行政執法大檢查暨“雙清理、一規范”活動,先后下發了《關于開展行政執法大檢查的通知》、《關于清理整頓行政執法主體和人員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公告》,并制定了《*市行政執法投訴暫行辦法》和《*市行政執法人員“十不準”》等相關配套制度。并于9月7日召開了全市行政執法大檢查暨“雙清理、一規范”新聞會,成立了市行政執法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向社會公開兩部行政執法投訴電話。

(一)廣泛開展“雙清理、一規范”集中宣傳活動,使行政執法大檢查活動深入人心。為在全市范圍內廣泛開展行政執法大檢查活動,接受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自9月份以來,在市政府行政執法大檢查暨“雙清理、一規范”活動新聞會召開后,在宣傳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日報》刊登了《關于清理整頓行政執法主體和人員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公告》等相關規定,并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二是在《*日報》開辟“新聞調查”專欄,對違法和不當的行政行為向社會進行公開曝光;三是與市廣播電臺聯合舉辦了行政執法大檢查暨“雙清理、一規范”系列廣播活動,先后11次組織市工商等行政執法部門走進直播間,對人民群眾的投訴和咨詢進行現場辦公或解答,有效的促進了我市行政執法大檢查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依法清理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隊伍,從源頭上解決越權執法的問題。全地區原有行政執法主體361個(中省直11個、市直115個、市縣區235個),經清理,確認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347個;對14個執法主體不適格的予以清理。市本級原有行政執法主體115個,通過本次清理保留1*個(職權執法35個、授權執法22個、委托執法45個);清理13個。在清理過程中,對4個企業性質的執法單位,2個技術檢測服務性機構,7個未經行政機關依法委托或違法委托的組織,進行了全面清理。同時,對沒有委托書或委托內容、范圍、權責不清的10個行政執法主體依法進行了規范。

全地區行政執法人員11341人,經清理,對不符合條件的886名行政執法人員調離執法崗位。市本級原有行政執法人員2456人,調離執法崗位人員218人,保留2238人。

(三)強化行政執法的個案監督,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今年,共接到群眾投訴電話110余件,接待群眾來訪投訴19人次。屬于受理范圍并登記立案的有36件,全部辦結。在行政執法投訴案件的辦理過程中,針對投訴反映的亂收費、亂罰款、野蠻執法、違法審批等問題,結合《*市行政執法人員十不準》規定,認真調查處理,切實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

(四)積極探索行政執法監督的方式,強化法制監督的職能作用。為了檢驗我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開展行政執法大檢查工作的情況及“雙清理、一規范”活動的成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10月份,我辦采取明查暗訪的形式對我市的行政執法活動進行了為期3天的檢查,對暗訪中發現的野蠻執法、程序不當、適用法律錯誤、違規許可等4類6起違法案件當場予以糾正,并在《*日報》開辟專欄,對個案進行剖析,向社會公開曝光。對有關單位通過向全市進行了通報批評,在行政執法機關中引起很大反晌,被通報的部門組織執法人員座談討論,制定整改措施,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

三、完善地方規范性文件體系,提高審核及制發的質量

20*年,在規范性文件制發工作中,我辦緊緊圍繞全市的中心工作,以提高規范性文件制發質量為重點,建立和完善地方規范性文件體系,共審核文稿34件,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市委文件形式下發24件(其中市政府文件11件,市政府辦公室文件9件,市政府通告2件,市委文件2件)。組織文件會簽24件,提出審核意見34件,均被領導采納,采納率100%。同時完成省政府征求意見稿25件。

今年重點加大了對各市(縣)、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力度。共完成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20件,其中對《老邊區治安技術防范管理服務規定》、《老邊區規劃控制區土地實行統一管理實施細則》和《*市煙草專賣局關于卷煙零售戶合理布局的規定》進行了事前審查,提出了審查意見。

為確保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貫徹實施,掌握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對《*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實施細則》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偏低的問題,向市政府領導做了匯報,市政府已重新調整了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并以市政府辦公室文件下發。

四、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結合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將行政許可內容納入今年的執法責任制考評內容,各單位把實施行政許可分解落實到科室及人員,建立健全《行政許可辦理程序制度》、《行政許可統一辦理、聯合辦理或集中辦理制度》、《行政許可聽證制度》、《行政許可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配套制度。

為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工作,將行政執法責任制“通用目標”與“專項目標”相結合的考核機制引入縣區,通過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評議考核,促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同時,加強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和評議考核制度的落實,積極探索行政執法績效評估和獎懲制度的規律,確保責任制的有效實施。

(二)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貫徹執行情況檢查工作。今年在全市開展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專項行政執法檢查暨“四法一條例”自檢自查活動,制發了《關于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貫徹執行情況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市(縣)區和行政執法單位開展了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自檢自查活動。

(三)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認真做好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和統計工作。共審驗行政執法證件937個,新辦、換發和補發行政執法政件303個,核發了行政執法監督證件8個,行政處罰聽證員證30個。完成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42件,按時完成了全市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三、提高行政復議應訴水平,強化層級監督作用

20*年市政府法制辦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306件,其中立案290件,比去年增長138%,其中,審結290件,決定不予受理16件;復議決定維持249件;撤銷3件;變更和責令重作4件;確認違法6件;復議終止5件;中止5件,撤回申請17件;責令受理1件。下達《行政執法建議書》8件。市政府全年無行政應訴案件。

為完善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程序,提高辦案質量,我辦出臺了《行政復議案件審議制度》,對擬作出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都要通過案審會集體討論,如果案審會意見不統一,再提交主任辦公會進行審議,確保復議案件審理質量。同時對去年下達的29件《行政執法建議書》的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拓寬了復議的監督范圍,對提高執法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今年,對市領導交辦的《關于蓋州市蘆屯糧庫債權劃轉的處理意見》、《星光電影院改制方案》、疑難信訪案件的處理等涉法事務,向市領導提出了法律建議,為政府依法決策提供了法律支持。此外,先后對公用事業房產局提請市政府批準注銷的兩處房屋權屬證書的請示進行了審核,為市政府正確做出具體行政行為提供了準確的法律意見,充分發揮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

——研究和部署20*年政府法制工作

今年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第一年,按照國務院所確定的政府法制部門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職責,政府法制工作應當定位于認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協調服務、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為貫徹執行《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的作用。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政府法制部門應當獨立承擔或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承擔22項重點工作有,這是今年及未來十年我市各級政府法制部門需要認真研究和努力完成的任務。

1、圍繞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按照條件成熟、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科學制定年度規范性文件發文計劃,做到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與全市改革決策和改革進程相適應。

2、改進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法,擴大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眾參與程度,實行文件審核工作人員、實際工作者和專家學者三結合。建立健全專家咨詢論證制度、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制度。研究建立聽取和采納意見情況的說明制度。探索建立有關政府規范性文件特別是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經濟發展方面規范性文件的成本(執法成本和社會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3、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修改和廢止工作制度、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定期評價制度。

4、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檢查記錄、證據材料和執法文書實行立卷歸檔備查制度。

5、完善規范性文件的監督、備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建立依法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范性文件提出異議的處理機制和辦法。

6、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制度,方便公眾對公開的政務信息獲取、查閱。政府規范性文件應在當地發行的報刊和政府網站上公布,整合完善媒體、檔案、圖書館、社區服務、電信服務等信息平臺,為公眾查閱提供便利條件。按照《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的要求,在公布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一種外文文本的翻譯工作。

7、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減少行政許可項目,規范行政許可行為,研究創新政府管理方式。主要內容有六項:一是配合市人大做好7月份的行政許可法實施一周年執法檢查工作;二是明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職能部門,深入做好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后續工作,省政府已將行政審批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編委辦,市政府還未明確,但法制辦要鞏固前一段行政許可工作的成果,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基礎;三是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遼政發[20*]41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照省取消的722項審批項目,再減少一批。四是建立健全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公開公示、責任追究制度,規范行政許可行為;五是探索推行行政許可的“一個窗口對外”、統一辦理、集中辦理方式,提高行政審批的效率;六是協調物價部門做好行政許可收費的清理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做好行政許可經費列入年度預算工作;七是編印出版《*市行政許可(審批)公開辦事手冊》。

8、研究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工作機制,繼續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推進綜合執法試點,完善行政執法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目前,我市綜合執法工作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較為突出的是縣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的主體和職能設置問題。今年,要在理順綜合執法職能,實行全市統一綜合執法的模式方面有所突破。解決縣區綜合執法主體不適格問題,推行“以市為主、區管區執”的模式,將綜合執法機構按區域設置并實行屬地管理,即設立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各市(縣)、區(站前、西市二區除外)設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局,實行雙重領導,市綜合執法局負責業務指導,各市(縣)、區負責人事、財務管理。

9、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市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認定辦法》規定,未取得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物價、財政部門不得發放《收費許可證》或《罰沒許可證》。目前,全地區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證件全部到期,經與省政府法制辦溝通,全市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即將開始,我辦已經草擬了《*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和《關于統一換發行政執法證件的通知》,將于近日下發。希望各市縣區法制辦嚴把初審關,對于非正編人員、未經培訓人員、年度考核不稱職人員及無執法崗位的人員,一律不予換發。

10、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界定執法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規范執法程序。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評議考核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探索建立行政執法績效評估、獎懲機制和辦法。年內召開全市行政執法責任制經驗交流會,切實提高各行政執法單位對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認識,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行政執法責任制考評內容,重點研究在鄉鎮和街道辦事處開展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1、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探索解決民事糾紛的新機制。完善人民調解制度,預防和化解民事糾紛。

12、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完善有關行政復議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強行政復議機構和隊伍建設,提高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的素質,做好行政復議工作。探索提高行政復議工作質量的新方式、新舉措。完善行政復議責任追究制度。

13、完善并嚴格執行行政賠償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得賠償。建立健全行政補償制度。

14、探索建立行政賠償程序中的聽證、協商、和解制度。

15、建立健全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經常性監督制度,探索層級監督的新方式,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主要內容有二個:一是確定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保證監督經常化,確定檢查內容,重點檢查一線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采取明查暗訪、個案跟蹤、案卷評比、管理相對人回訪等形式,加大執法監督力度。二是完善行政執法投訴工作制度,擴大對投訴案件的調查范圍,強化對責任人的過錯追究。

16、研究建立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干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探索對領導干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制度。

17、研究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強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通用法律知識以及專門法律知識等依法行政知識的培訓。20*年至20*年,共舉辦培訓班33期,培訓執法人員4434人,完成了三年一輪訓的工作任務。通過全市“雙清理、一規范”活動,共清理全地區行政執法人員1*12人,市本級行政執法人員2250人;中省直行政執法人員3117人;各市(縣)、區執法人員5145人。應當參加全市統一調訓人數7395人(含公安系統,全地區約3000人)。

20*年至20*年全市每年應完成培訓計劃1500人。培訓的內容應當是普通法和專業法結合,培訓的方式準備采取市直部門統一組織專業法律知識培訓,市法制辦組織統一閉卷考試的方法。市法制辦只收取教材費、試卷費、考務費、普通法教師授課費每人50元。

18、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制定具體的措施和辦法,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并與獎懲掛鉤。

19、采取各種形式,加強法制宣傳,增強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觀念和意識,積極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維護自身權益,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20、研究建立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貫徹《綱要》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對貫徹落實《綱要》不力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1、研究建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定期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的具體辦法。

22、研究切實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并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編制、財政部門為主,政府法制部門參與)。

總之,20*年是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豐碩成果的一年,而20*年,是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有作為的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各市(縣)、區政府法制部門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為契機,在全市加強軟環境建設這樣一個良好的政治氛圍下,把握住機遇,不斷發展和壯大自己,要結合自身的特點和本地區的實際,在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質量和水平的基礎上,不斷開拓創新,努力開創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