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紀律和職業道德規定
時間:2022-12-15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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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體審計人員必須貫徹執行審計工作紀律,嚴格做到“八不準”:
1.不準審計機關工作人員收受其管理和監督的對象以及下級機關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禮品。
2.不準審計機關工作人員接受影響執行審計公務的吃請和旅游、娛樂活動。
3.不準審計機關工作人員在審計工作中隱瞞查出的問題,謀取私利。
4.不準審計機關工作人員利用逢年過節、婚喪喜慶、工作調動、子女上學等機會收錢斂財。
5.不準審計機關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
6.不準審計機關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為社會中介機構介紹業務,從中獲得好處。
7.不準審計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親友謀取利益。
8.不準審計機關工作人員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
(二)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依法審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積極穩健;忠于職守,勤奮工作;遵守法紀,保守秘密;廉潔奉公,努力奉獻;謙虛謹慎,平等待人;努力學習,積極進取”。
(三)自覺遵守局內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克服困難,努力完成責任目標。
(四)發揚團結互助精神,樹立文明新風。工作上,做到互相幫助,協調一致,保證全局一盤棋;生活上,團結友愛,關心他人,努力營造生動活潑的生活環境。要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于改正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取長補短,不斷提高自身修養和工作水平。
(五)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規定的程序實施審計,認真學習《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各種審計規范,積極參與審計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建設,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對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因營私舞弊、失職和瀆職造成的監督不力、執行紀律不到位等問題,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堅持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處理問題的原則。審計組應全面匯報審計情況,認真執行局內業務工作規定,對經局業務會議研究決定的審計報告,審計組要認真貫徹,不得隨意變更,確需改變的,要經局領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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