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辦辦公室工作規定

時間:2022-05-16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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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辦辦公室工作規定

(一)基本原則

1、協作配合。建立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責任部門分工協作、高效運作的工作機制,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系與協作。

2、突出重點。提出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內容,匯總新農村建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綜合研究后向區協調領導小組提出意見或建議。

3、整合創新。組織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責任部門共同建設,實現建設資源的合理配置。

(二)健全制度

1、聯席會議制度。每月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分析新農村建設的進展及運行情況,討論需要協調的問題,并按分工處理。對需要上報區協調領導小組的各項事宜做好預案研究。

2、督促檢查制度。以區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為督促檢查主體,重點督促檢查新農村建設項目的建設動態、工作進度及發展趨勢。

3、信息聯絡制度。區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與駐村指導組、各責任部門工作組保持聯系,定期召開協調會議通報信息。各牽頭責任部門及駐村指導組要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定期向區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工作信息。

4、工作報告制度。以《簡報》形式定期向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及區協調領導小組、駐村指導組、各責任部門、相關各街道和村通報建設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區協調領導小組。

5、工作調查研究制度。組織相關責任部門開展新農村建設專題調查研究,形成調查研究制度,向區協調領導小組提出意見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