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及節能減排工作要點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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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及節能減排工作要點7篇

第一篇

2014年全市交通運輸依法行政工作總體要求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結合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創新創優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以落實行政體制改革為主線,加快交通運輸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推行交通運輸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實施行政指導全覆蓋,強化交通運輸執法監督,全面提升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水平,為加快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和服務型政府部門建設,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快交通運輸行政職能轉變

(一)深化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加大審批事項的“減、轉、放、免”力度,制定現有行政審批項目清單,做好上級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銜接,可下放給縣(區)交通運輸部門的,堅決下放。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規范管理,在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推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將政府部門自己掌握的不能許可和審批等方面的信息提前公示給投資人,變許可和審批結果告知為提前公示,引導投資企業和個人減少盲目投入,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切實加強行政審批事項調整后的市場行業監管,營造并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交通運輸市場環境。

(二)簡化行政許可辦事流程。改進審批方式,進一步優化交通運輸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流程,完善網上運行系統。推行“外網受理、內網辦理、外網反饋”的辦理模式,提升交通運輸行政審批效率。積極配合做好進駐市、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對接工作,實現交通運輸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業務的順利進駐。

(三)深化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進一步按照高標準、高要求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三級聯網各項工作。完成市級平臺與省廳平臺的對接建設,推進縣級平臺的建設。

二、推進交通運輸行政決策規范化

(四)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行政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把聽取意見、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交通運輸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研究明確交通運輸重大行政決策的范圍、具體事項和量化標準。

(五)加強重大行政決策規范化建設。建立并實施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對重大交通運輸決策事項的提出、確定、調整、公布、備案進行規范。推行重大行政決策草案和聽證、論證、評估、審查報告的格式化和規范化。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制度,對交通運輸重大行政決策的決定和實施過程中的文件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六)嚴格落實交通運輸運輸重大行政決策責任。建立決策評估機制,及時跟蹤了解、適時評估重大交通運輸行政決策實施情況,2014年要選取1-2件直接關系民生、對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的交通運輸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開展后評估。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完善交通運輸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三、加強交通運輸政策措施研究

(七)充分發揮政策措施對于交通運輸轉型發展的引領和促進作用,緊密圍繞加快交通運輸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和構建綜合運輸體系等中心工作,重點在提高交通運輸服務民生水平、創新交通運輸發展體制機制等方面,繼續開展研究,引導出臺促進全市交通運輸發展和規范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的政策措施。

(八)加強依法行政信息宣傳和調研工作。建立信息宣傳聯絡員、信息宣傳考評、信息采用通報等機制,強化行政指導典型案例報送及時性,時效性,全面加強依法行政信息宣傳工作;圍繞交通運輸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分析現狀,不斷創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和方法;出臺《全市交通運輸依法行政信息報送、調研和創新工作考評辦法》。

四、改進和規范交通運輸行政執法

(九)研究開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研究進一步理清交通運輸內部上下級的管理職能,積極推進事權下放,執法權重心向縣(區)適當下移,減少執法層級。結合交通運輸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開展交通運輸執法人員編制規范化研究。對改革后鄉鎮交通運輸綜合管理所的職責定位進行研究,細化明晰管理職能,充分發揮鄉鎮交管所在基層交通運輸管理領域的作用??偨Y經驗,開展調研,積極探索全面推行交通運輸綜合執法。

(十)切實做好第一輪“五項執法行動”各項工作。按照《全省交通運輸五項執法行動計劃》安排,全面推進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在抓好階段性重點工作任務的同時,強化智能執法創新,創新交通運輸執法手段。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執法監管手段,采用衛星定位、移動執法終端等科技手段提高交通運輸部門執法調查取證、行業日常監管的水平,進一步提高交通運輸執法信息化辦案水平和快速反應、應急處理能力。積極推廣非現場執法方式。加大運政執法裝備的投入,在全市交通運輸運政執法中開展無手寫文書活動。開展行業技能競賽活動。強化“五項執法行動”督查考核工作,加大推進力度,制定評價考核指標體系。認真做好總結表彰工作,探索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固化工作成果,為新一輪“五項執法行動”的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十一)扎實開展交通運輸執法專項整改。按照《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開展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專項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用6個月時間在全系統組織對交通運輸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一次徹底的梳理和專項整改,把群眾反映最突出、意見最大的問題作為開展執法專項整改的重要內容。通過整改進一步提升交通運輸執法的規范、公正和文明水平。

五、加強交通運輸執法隊伍和站所建設

(十二)開展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大輪訓。按照《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方案》、《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培訓考試大綱》的要求,從2014年下半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對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所有執法人員開展大輪訓。堅持全面覆蓋、分級負責、統一標準、保證質量的原則,制訂培訓具體實施計劃,選定培訓機構和培訓師資,研究確定分層次、分類別制定教學方案,有效推進培訓工作。

(十三)加強執法隊伍管理。嚴把執法人員入門關,繼續實施大專以上文化準入和崗前培訓制度。進一步強化在崗人員的培訓力度,堅持嚴格教學、嚴格軍訓、嚴格考試,不斷提高在崗培訓的質量。進一步加強執法隊伍的執法作風建設。以執法證件管理為抓手,進一步強化對執法人員的日常管理和監督。

(十四)推進執法站所標準化建設。加強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標準化建設,統一內部標示,規范內部業務管理,健全業務工作制度和程序,研究基層執法站所標準化建設的具體實施方案。

六、強化交通運輸執法評議考核和執法監督

(十五)認真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做好迎接交通運輸部和省交通運輸廳開展的2014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市局將根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規定》(2010年第2號令),組織自評、互評、考評“三評”活動,對全市所有交通運輸執法機構進行等級評定并公示。將執法考評內容納入年度交通運輸目標考核范圍。

(十六)推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督有關工作的意見》(淮依法〔2013〕3號)各項規定,進一步健全層級監督機制,加大制度執行專項工作的監督力度,委托第三方機構采取專題暗訪,及時發現并糾正交通運輸執法領域存在的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以及執法作風建設方面的存在問題。對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濫用職權、粗暴執法的,嚴格責任追究。

七、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十七)做好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實施行政訴訟模擬法庭制度和探索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受理模式,嚴格落實行政復議糾錯案件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積極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復議聽證及說理式復議決定書。深入開展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全面規范復議受理、審查、中止、決定、執行等各項工作流程,完善檔案管理、案卷評查等工作制度,落實復議經費、人員、場所等保障措施。

(十八)提高行政調解效能和改革創新信訪工作。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調查研究、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流程和保障措施,提升行政調解規范化水平。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規范信訪工作流程,通過以案說法、專項治理等方式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依法維護信訪秩序。

八、落實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十九)穩步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加強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建設,發揮其統籌協調、工作指導和組織推進作用。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法制機構的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中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的作用。

(二十)進一步增強全系統法治理念。加強對交通運輸部門領導干部、機關公務員和執法人員學法制度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引領廣大交通運輸部門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樹立以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為基本內容的法治理念,自覺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交通運輸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組織2次中心組集體學法。組織舉辦全系統法制骨干培訓班。

(二十一)做好“六五”普法年度工作任務。制定《2014年全市交通運輸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點》,完成“六五”普法階段性工作任務。創新普法方式,運用微電影等形式進行普法宣傳。通過不同載體,充分發揮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設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導作用。

第二篇

2014年是我市建設低碳交通運輸體系試點城市的決戰之年,也是我市創建綠色循環低碳交通城市區域性試點城市的開局之年,今年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節能減排工作的總體任務是:強力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保質保量完成試點項目,并根據交通運輸行業新形勢、新發展、新要求,實施一批試點方案以外的項目,確保優質高效通過交通運輸部考核驗收。同時,完成綠色循環區域性低碳試點城市創建工作,為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創造更多、更好的條件。

結合我市交通運輸系統的實際情況,2014年重點工作具體有以下六個方面:

一、深入貫徹落實省廳、市委市政府關于節能減排工作部署和要求

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市生態辦、低碳辦、大氣辦、節能辦、環保委等部門關于節能減排工作的總體要求,將對交通運輸行業的各項工作部署落實到位。

1.認真組織申報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項目和節能減排示范項目。

2.認真開展能耗調查和年度節能減排考核工作,將調查責任落實到車、船、港口、公交、出租企業,確保能耗調查原始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對照省廳“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和2014年度工作目標,做好我市各項指標的落實和考核工作。

3.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項節能減排工作任務,主要是生態市建設、低碳城市建設、交通運輸行業節能以及藍天工程等方面的目標任務。

二、深入開展綠色循環低碳區域性試點建設工作

4.扎實做好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試點項目的實施工作,確保通過交通運輸部低碳交通運輸體系試點的考核驗收。

5.實施一批低碳交通試點項目以外的節能減排項目,以取得更好的試點效果。

6.積極爭取全國區域性低碳交通建設試點城市,為更好更快地推動我市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工作創造條件。

7.積極配合省交通運輸廳開展綠色低碳交通運輸省份建設,努力爭取省廳的資金、政策支持。

三、積極參加“車、船、路、港”專項行動

認真學習借鑒全國“車、船、路、港”千家企業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的先進經驗和主要做法,鞏固提升我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節能減排效果。

8.“車”——嚴格實行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制度,鞏固甩掛運輸試點成果,繼續推進液化天然氣(LNG)、壓縮天然氣(CNG)汽車在道路運輸、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車中應用,鼓勵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深入開展“綠色汽修”。

9.“船”——大力實施新一輪內河船型標準化工程,大力推進內河老舊船舶拆解工作,引導內河船舶運力結構調整,加快推進以LNG為動力燃料的船舶應用。

10.“路”——應用溫拌瀝青技術,開展“感知公路”有關工作。

11.“港”——繼續推進港口智能化運營管理,優化港口裝卸工藝,加快推進多式聯運這一高效節能運輸組織方式,開展“低碳港口”有關工作。配合市經信委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加強行業指導,強化行業監督,督促行動方案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四、強化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和示范推廣工作

以科技創新作為節能減排重要抓手,積極申報并開展交通運輸節能減排有關課題研究,促進交通運輸節能減排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重點支持運輸組織信息化、節能降耗管理、能力建設、節能減排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等研究方向,鼓勵企業作為創新主體開展交通運輸節能減排科技創新與應用。2014年,重點推廣的節能減排技術是:

12.在營運車輛方面,機動車駕駛培訓模擬裝置應用技術。

13.在營運船舶方面,船用柴油機改造LNG與柴油混合動力技術。

14.在公路方面,感知公路,路面再生技術,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車輛超載不停車預檢系統應用技術。

15.在港口方面,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技術,帶式輸送機系統及其他港口機械節能運行控制技術,危貨碼頭作業網上申報審批系統,原油碼頭和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技術。

五、大力推進交通運輸結構性節能減排

16.嚴格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核查。

17.繼續執行對客車實載率低于70%的線路不投放新運力的政策,完善具體許可管理方式,健全動態監測制度。

18.鞏固甩掛運輸試點成果。

19.大力實施新一輪內河船型標準化工程,推進老舊運輸船舶拆解工作。

20.繼續推進天然氣動力船舶的改造工作。

21.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推進公共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之間的無縫銜接。

22.繼續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推動“電召”模式發展,提高電話預約效率。

23.支持公路運營狀態監控等智能化數字化系統建設和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建設。

六、開展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宣傳培訓

繼續大力宣傳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理念,鼓勵城市居民低碳出行,努力營造促進全市交通運輸低碳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

24.積極參加全國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活動,集中宣傳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先進典型。

25.參加交通運輸部與中央媒體合作策劃并實施的“低碳交通伴我行”主體宣傳活動,宣傳我市節能減排成效,促進生態文件建設。

26.組織參加省交通運輸廳節能減排工作培訓,采取專家講座、集體討論、現場觀摩、實地調研等多種形式,努力取得良好的培訓效果。

27.繼續深入開展機動車駕駛員素質教育工程,大力宣傳機動車節能駕駛操作規范,加大對營運車輛駕駛員的節能駕駛培訓力度。

28.在行業培訓和日常審批等過程中,開展相應的節能減排宣傳。

第三篇

一、考評對象

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市直交通運輸單位

二、信息報送

(一)信息聯絡員制度

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市直交通運輸單位專門指定一名工作人員作為交通運輸依法行政信息宣傳員,具體負責本單位依法行政信息的報送工作,聯系人名單及相關信息于2014年3月15日前報送至市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處。

(二)信息通報制度

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市直交通運輸單位報送的依法行政信息、深度報道、經驗交流等主要刊登于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擇優推薦至市級有關部門和媒體。市交通運輸局定期對信息報送、采用情況進行通報。

(三)考核制度

1.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100分總分中,單列信息宣傳項目,確定分值為12分,每月1分(其中,基礎分為0.5,完成規定數量即得;采用分為0.5分)。

2.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和市直交通運輸各單位每月上報信息量不少于4篇。

3.根據年度信息宣傳采用稿件數量和質量,評選信息宣傳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三、調研工作

(一)調研內容

圍繞交通運輸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分析現狀,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持續改進工作,促進創優創新。

(二)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報送課題(報送樣式見附件)。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和市直交通運輸單位至少上報一項調研課題。各地各部門請于2014年3月15日之前報送市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處。

第二階段:確定選題。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對報送課題進行篩選,編制公布全市交通運輸年度調研課題目錄。(2014年5月)

第三階段:報送成果(20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各部門將調研成果報送至市交通運輸局(紙質稿+電子稿)。

第四階段:考核評比。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相關領導、專家對調研成果進行集中評比。(2014年10月)

(三)考評辦法

調研成果評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分別給予相關單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加3分、2分、1分,同時評出優秀獎若干名。

四、創新工作

(一)創新要求

結合實際,開拓思路,努力在轉變政府職能、規范重大行政決策、加強制度建設、強化行政監督、化解社會矛盾、加大法治宣傳、保障依法行政等工作領域,選準著力點,開拓創新,形成一批在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有影響的創新項目。

(二)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報送項目(詳見附件)。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和市直交通運輸單位不少于1個。(報送時間:2014年3月15日之前)。

第二階段: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對報送項目進行篩選,公布入選項目。(2014年5月)

第三階段:報送成果(20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各部門將創新項目成果報送至市交通運輸局(紙質稿+電子稿)。

第四階段:考核評比。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相關專家、學者等對創新項目進行集中評比。(2014年10月)

(三)考評辦法

創新項目評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分別給予相關單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加3分、2分、1分,同時評出優秀獎若干名。

第四篇

2014年全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將堅決貫徹落實、總理系列批示精神,認真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市、交通運輸部和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強化“主動作為、嚴格履責、部門協作”意識,突出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舉措,以創建“和諧交通”為目標,深入開展“平安交通”創建活動,繼續推進“三化”建設,探索建立以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為基礎的安全風險管理體系,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保障體系,有效構筑安全生產“責任網、監督網、保障網”,嚴密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努力構建“平安交通”,確保省運會在我市順利召開,確保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一、緊盯和諧,圍繞平安抓創建

圍繞“平安交通”創建,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重點開展“六項行動”:

1.由市公路處牽頭開展平安示范公路創建行動。以G205改造示范安保工程建設為樣板,按計劃建成一批平安示范公路。

2.由市運管處牽頭開展平安城市客運創建行動。以公交車、出租車為行動對象,努力實現城市客運事故逐年下降。

3.由市港口局牽頭開展平安港區創建行動。以港口碼頭為主要創建對象,確保不發生港口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4.由市地方海事局牽頭開展平安水域創建行動。以市內通航水域為主要創建對象,確保重點水域水上安全形勢穩中趨好。

5.由市航道處牽頭開展平安航道創建行動。以“三超一無”船舶專項整治為抓手,以運河航段為主要創建對象,確保全市干線航道安全通暢。

6.由市質監站牽頭開展平安工地創建行動。以“防坍塌,反三違”專項治理為抓手,實現在建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參創率達到100%,確保不發生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二、注重實效,圍繞“三化”抓達標

1.強化行業指導,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去年已完成自評和初審的61家客運、?;\輸企業要進一步做好補充完善工作,確保3月底前順利通過達標考評。城市客運企業要加緊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確保6月底前完成自評,10月底前完成考評。市運管部門要選擇管理基礎較好的普通貨運、貨運站場以及機動車維修等企業開展示范達標建設工作,力爭每類企業都有20%以上在10月底前完成達標自評,12月底前完成達標考評。所有石油化工港口碼頭企業要確保在12月底前完成達標考評,市港口局要選取重點普貨港口碼頭企業開展示范達標建設,力爭20%的企業在10月底前完成自評,12月底前完成達標考評。市質監站抓好“平安工地”創建與交通運輸工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結合,確保市內所有交通運輸建筑施工企業6月底前完成自評,12月底前完成達標考評。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應急培訓,不斷提高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2.強化履責意識,持續推進規范化建設。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履行職責,按照省廳制定出臺的18項安全監管規范,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方案,規范安全監管行為。

3.強化科技支撐,全力推進信息化建設。結合交通指揮中心建設,將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納入“智慧交通”建設范疇,重點建設“一個系統”,構建“一個平臺”。一個系統是指:推進全市公路水路安全暢通與應急處置系統建設。一個平臺是指:依托交通指揮中心信息化建設,構建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化服務平臺。

三、落實責任,圍繞“檢查”抓長效

嚴格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嚴格的安全組織網絡體系,層層簽訂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書,扎實開展“安全宣傳月”、“冬安賽”、“夏安賽”等活動,嚴密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使大檢查制度化、常態化,積極探索改進督查檢查方法。

1.建立暗訪制度。按照“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要求,每季組織不少于1次暗訪,暗訪情況適時通報。

2.建立第三方檢查制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專家力量,構建第三方安全檢查評估機制,根據行業安全特點和技術要求,逐步建成安全生產檢查專家庫,為安全監管提供智力支持。

3.健全完善安全考核制度。按照市安委會安全生產千分考辦法,出臺適合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標準,建立起系統安全考核與年度綜合考核掛鉤的機制。

四、著力統籌,圍繞整治抓體系

以隱患排查治理“全覆蓋、零容忍”為目標,強化“1+3”防控體系建設,探索建立以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為基礎的安全風險管理體系。

1.建立事故隱患動態臺帳。結合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各類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隱患分類分級標準,推進事故隱患跟蹤管理系統應用,建立管理部門隱患跟蹤管理動態臺帳,實現各類危險源、事故隱患的監測預警、科學評價、統計分析、分級管理和動態管控的“全覆蓋”。

2.強力整治事故隱患。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文化等手段,堅決遏制超限超載行為,堅持路面、水面執法與源頭整治并重,與相關部門通力協作,開展水上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繼續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不斷凈化運輸市場,探索建立事故隱患每季分析、及時通報和年度考核制度。切實強化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形成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閉環,做到對事故隱患的“零容忍”。

3.開展風險管理體系研究。根據《交通運輸部促進交通運輸安全發展科技創新工程實施綱要(2013-2020年)》,編制我市實施規劃,以“建立現代交通運輸業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為主線,開展交通運輸安全風險防控調研,提升交通運輸安全創新能力。

五、嚴格標準,圍繞保障抓應急

1.建立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組織對現行各類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強應急機制建設。

2.落實安全重大風險預控。重大活動、重要項目組織風險評估,制定預控方案。

3.強化隊伍建設。應急隊伍建設常抓不懈,不斷補充新生力量。

4.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對儲備的物資要經常檢查,確保應急時質量、數量有保障。

5.加強應急處置培訓演練。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培訓與演練,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行業特點,組織相應的應急救援演練,確保事故險情發生時,應急預案執行順暢,應急隊伍配合有序,應急救援高效有力。

第五篇

一、落實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1.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使法治政府建設階段性目標與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標任務相銜接,使法治政府建設目標與水利現代化建設目標相統一。努力在依法行政的難點、重點方面取得突破,同時要加強法制機構建設,使其規格、編制與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

2.加強和重視依法行政意識與能力的培養。部門班子成員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嚴格依照法定職權行使權力;重視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識強,善于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優秀干部。

3.建立健全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制。完善和落實學法制度、培訓制度。制定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水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依法行政知識培訓計劃,明確培訓主體、對象、內容和形式,重點學習行政法規和水法律法規。建立完善擬任領導職務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和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制度。

二、轉變職能,著力建設服務型機關

4.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市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對現有的審批事項嚴格清理,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實行電子化運行,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后續監管,實現從以審批準入為主的事前監管向以執法查處為主的全過程監管轉變。

5.強化公共服務職能。結合政務公開、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質量。制定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具體規范,推進公共服務的系統化、規范化、標準化。

6.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政務服務中心審批與網上審批相互協調、互為補充的審批項目運行機制,構建以人為本、上下聯動、管理規范、辦事公開、信息共享、運行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鞏固深化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成果,努力實現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工作與行政服務中心審批和服務事項辦理融合、與部門核心業務融合、與行政績效管理融合,做到權力取得有據、配置科學、運行公開、行使依法、監督到位。全面推行行政指導,綜合運用政策輔導、走訪約見、規勸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誡、行政建議等方式,將行政指導貫穿于水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全過程。建立完善行政指導的工作規范、程序要求、激勵和責任追究等制度,突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領域,穩步推進行政指導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三、提升制度建設質量

7.突出水利立法重點。堅持從實際出發,合理確定立法項目。積極推進《市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辦法》和《市新一輪農村飲用水工程實施辦法》的制定出臺工作。繼續做好政府規范性文件解讀工作,提高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公開度。

8.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嚴格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實施滿2年,根據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規范性文件每2年進行全面清理,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9.改進工作方法。擴大公眾有序參與制度建設的途徑和范圍,建立健全水利規范性文件制定聽證、辯論制度、公眾意見采納反饋機制,完善項目確立、起草等環節的社會參與程序,廣泛聽取和吸納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基層群眾意見、專家學者建議。繼續探索建立開放式、多元化的制度建設機制,采取委托、合作等形式吸納更多的專業機構和專家學者參與制度建設。

四、推進行政決策規范化

10.堅持決策程序。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研究決定必經程序。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全面實行聽證和風險評估。完善聽證程序,確保代表性的廣泛性,及時反饋或公布意見采納情況。重大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牽頭組織社會穩定、經濟、環境等風險評估。

11.規范決策行為。明確專門機構(處室)負責重大行政決策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規范決策過程和決策事項實施。實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提出、確定、調整、公布、備案進行規范。推行重大行政決策草案和聽證、論證、評估、審查報告格式化、規范化,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制度。

12.加強行政決策后評估和責任追究。明確決策主體、決策實施單位職責,對決策實施情況、執行效果,作出決策的機關及其部門應跟蹤檢查;對決策執行情況和社會反應,決策實施單位應及時報告,適時開展后評估。組織開展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和風險評估工作檢查,對于違反決策權限和程序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五、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

13.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執法。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強化日常監管和專項治理,嚴厲查處水事違法案件,維護公共利益和經濟社會秩序。深入開展水資源、河湖和水利工程保護、水文設施保護專項執法檢查、河道采砂執法等行動。

14.深化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建立和落實水行政執法程序制度,全面規范水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規范水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進一步細化量化裁量標準,完善裁量公開、裁量指導、重大或復雜裁量事項集體會辦等制度。開展水行政執法典型案例指導和評析研討活動,有針對性地解決執法過程中的疑難復雜及共性問題。健全水行政執法調查規則,規范取證活動,推行行政執法證據格式化。進一步完善執法風險評估和防范控制機制,有效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和執法效能。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嚴格的進、出機制,強化培訓考核和資格管理,嚴格執法行為規范。

六、強化行政執法監督

15.自覺接受外部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結率達100%;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95%以上;對群眾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辦理快捷、反饋及時。

16.加強內部監督和專門監督。對重大水行政許可、重大水行政處罰等直接關系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的行政行為,進行事前法律審核,防止違法行政發生。對重大水行政處罰或對社會具有普遍影響的重大水事案件進行回訪,督促落實整改措施。以信息化推進規范化,開展網上執法事項查看、實時監控、預警糾錯、風險防控、監控結果統計分析和績效評估。完善水事案件監督審查制度,開展重大水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復議決定備案審查工作。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評議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及時向公安、檢察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七、依法防范化解社會矛盾

17.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功能。探索運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健全復議和信訪、訴訟制度的銜接機制。建立完善行政復議糾錯案件違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積極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復議聽證及說理式復議決定書。深入開展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立案要情分析等制度。

18.提高行政調解效能。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行政調解工作體制機制,完善配套制度和推進措施。推進行政調解制度化、規范化,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制度建設情況、工作情況專項檢查和卷宗評查。落實行政調解工作場所、人員和經費。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調解工作效率。

19.改革創新信訪工作。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規范信訪工作秩序,通過采取以案說法、專項治理等方式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依法維護信訪秩序。

第六篇

為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根據《市二〇一四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要點》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如下: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著力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四五工程”(即“三減”、“四聯”、“五推進”),進一步大幅削減審批事項、辦事環節和審批收費,優化審批流程,實現審批事項“窗口受理、信息共享、聯審聯辦、一站辦結”,努力將我局行政審批事項數量壓縮到1個以內,審批時限控制在7個工作日內,審批事項集中率達100%。

(二)全面正確履行職能。按照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的要求,從根本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推行權力清單制度,進一步合理、明晰地界定我局職能和權限,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機構職能體系,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三)提高社會治理水平。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深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加強法治保障,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依法有效解決社會問題。

(四)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認真組織實施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構建多層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在基本住房保障領域,逐步加大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力度,并列入政府購買范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二、全面規范決策行為

(五)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嚴格執行《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公示暫行辦法》、《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證暫行辦法》。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作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完善重大決策聽證制度,擴大聽證范圍,規范聽證程序,確保聽證參加人的廣泛代表性和直接利害關系聽證參加人占比,意見采納情況及時反饋或公布。重大行政決策要經局黨委會或局長辦公會集體討論決定,并組織或委托社會組織和專業機構對社會穩定、經濟、環境等風險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和風險等級提出決策、暫緩決策或不予決策建議。

(六)加強行政決策規范化建議。明確專門處室負責重大行政決策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規范決策過程和決策事項實施。實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提出、確定、調整、公布、備案進行規范。推行重大行政決策草案和聽證、論證、評估、審查報告格式化、規范化,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制度,對決策過程和決策實施中的文件資料及時整理歸檔。探索建立行政決策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節點管理、流程控制、規范運行。

(七)嚴格落實行政決策責任。明確決策主體、決策實施單位職責,對決策實施情況、執行效果,作出決策的應跟蹤檢查;對決策執行情況和社會反應,決策實施單位應及時報告,適時開展后評估。建立完善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機制,重點加強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監察督查,組織開展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和風險評估工作檢查,對于違反決策權限和程序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三、不斷提高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

(八)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認真執行《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管理辦法》,科學安排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突出規范性文件制定重點,健全聽取和采納意見情況的說明制度。推行“開門立法”,所有規范性文件草案都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積極組織專家論證或者聽證,并以適當方式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全面提高規范性文件報備率、及時率和規范率。

(九)加強規范性文件后評價和清理工作。認真貫徹實施《市規范性文件實施情況后評價辦法》,對滿2年,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評估。堅持實施規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按照要求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

四、加強執法制度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積極推進房產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力爭在年內成立一支專門的房產監察執法隊伍。推進綜合執法和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著力解決權責交叉、推諉扯皮問題,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積極構建職能集中、管理規范、層級協調、上下一致、運行有效的行政執法體系。完善行政執法與刑、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一)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工作。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嚴格行政執法調查規則,規范取證活動,實現日常違法行為查處證據形式、種類及證據內容的格式化。加強行政執法程序建設,保障程序公正。制定行政裁量權具體工作規范,探索實行行政處罰案例指導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完善和有效應用機制。大力推行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積極推行行政處罰裁量,文書制作電子化,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執法質量。

(十二)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自有裁量權行使。完善行政處罰自有裁量權行使規范,推行行政處罰自有裁量權基準動態完善、有效應用機制,推行執法職能分離、裁量公開、裁量判例、重大或者復雜裁量事項集體會辦等制度,切實按照已經建立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范行政執法自有裁量權行使。

(十三)創新行政執法模式。加大運用行政指導、行政規劃、行政合同、行政獎勵等現代行政管理方式的力度,提高行政執法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推行行政監管勸勉、執法事項提示、輕微問題告誡、突出問題約談、重大案件回訪等柔性執法方式,實現管理與服務相結合、執法與疏導相結合、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十四)深化“規范涉企執法行為、優化投資發展環境”系列活動。推行“初犯重教,督促整改;首罰從輕,下限量罰;累犯從重,嚴管重罰”的二十四字執法方針,全面規范對企業的各種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清理涉企收費,降低收費標準,實現“辦事成本最低廉”。進一步完善《企業行政執法權利義務告知書》,《企業行政執法終端反饋卡》制度,實現企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完善涉企行政檢查、重大行政處罰決定事先核準制度,開展重大行政處罰、重大行政許可網上備案審查和行政執法案卷網上評查工作,切實優化投資發展軟環境。

五、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

(十五)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主動、及時、準確公開財政預算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逐步公開出國出境、出差、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等經費支出,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和監督保障等措施。

(十六)大力推進辦事公開。把公開透明作為局機關各處室及直屬單位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寬辦事公開領域,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充分告知辦事項目有關信息。重點公開崗位職責、服務承諾、收費項目、工作規范、辦事紀律、監督渠道等內容,為群眾生產生活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

(十七)繼續深入推行“公開審案”、“陽光執法”。全面實現行政執法行為對內、對外公開。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評查制度。推進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審查工作,做到有案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糾錯必嚴。完善行政執法投訴和辦理結果公開制度。

六、依法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

(十八)健全行政調解機制。建立由法規處牽頭、各處室和直屬單位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并建立動態調解機制。建立案件申請、受理、調處、回訪、登記統計、立卷歸檔和信息報送等制度,把調解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崗到人。采取“行政調解能手”培養、行政調解卷宗評查、行政調解工作年度報告和考核評議等手段,確保行政調解工作規范運行。

(十九)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在申請、審查受理環節,推行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前置制度,受理前告知調解權利、申請人接受調解則先行調解、暫不立案。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案。建立負責人參加行政復議工作制度,實行行政復議建議書意見書制度,努力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在結案方式上,堅持調復結合,能調盡調,盡量采用和解、調解、協調協議、撤回申請而終止的方式結案。加強行政復議制度、機構、隊伍和業務工作規范化建設。通過制發建議書、意見書,促成當事人達成執法協議等方式延伸行政復議的監督功能,促進當事人自覺履行義務。

(二十)推動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完善各種矛盾糾紛化解途徑的貫通機制,形成形式多樣、相互銜接、協調配合、暢通有序的矛盾糾紛化解渠道。按照“整合資源、整體聯動”的要求,加強復議、信訪、訴訟以及行政調解等糾紛化解機制的銜接,充分利用法制與法院、信訪等單位構建的行政爭議化解互動聯動機制,推進行政爭議解決。構建言路暢通、辦理快捷、反饋及時的社會監督運轉機制和政民網上互動機制、快速反應機制,廣泛聽取、搜集群眾意見,積極回應民意訴求,主動與公民對話溝通,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初發階段。

七、完善法制政府建設保障措施

(二十一)強化組織領導。及時調整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完善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依法行政領導協調機制,統一領導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年初對本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年底聽取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任務和措施,及時解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對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考核。

(二十二)全面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認真貫徹落實省紀委等十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領導干部公務員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年度安排局長辦公會議會前學法不少于2次,各業務處室及直屬單位科級領導干部參加專題法制講座不少于2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集中學法時間每年不得低于60學時,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15天,制訂年度學法計劃并組織實施。推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制度,申領行政執法證件后方可持證上崗。全面深化年終述職述廉述法制度,定期對領導干部、公務員完成年度或階段性學法情況、法律知識考試情況和遵紀守法、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十三)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加強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增強機關層級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創造有利于社會監督、網絡監督、輿論監督的濃厚氛圍,對反映的問題及時回應、及時整改,完善言路暢通、辦理快捷、反饋及時的社會監督運轉機制和互動反應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行政復議和出庭應訴。健全行政問責配套制度,堅持把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行政決策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作為問責重點,嚴肅查處問責案件。主動接受司法監督,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出庭應訴率100%。

(二十四)加大法治宣傳、法制調研工作力度。加強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政策法規的宣傳。充分利用房展會和“12·4”法制宣傳日和房地產行業業務培訓的時機,開展以學法用法演講、法律知識競賽、法治建設圖片展、廣場法律咨詢、法治文藝演出、主要領導談法治政府建設等多種形式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活動,擴大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政策法規的社會知曉面,建設與法制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以廣播電視總臺城市公共頻道《依法行政在港城》專欄為依托,進一步做好法制、行政執法、依法行政方面的宣傳工作,營造法治政府建設的濃厚氛圍。

(二十五)加強法制機構建設。局法規處要以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充分發揮推進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作用,努力當好局領導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

第七篇

2014年,市農委依法行政工作以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深入實施農業現代化工程的意見》為主線,以加強工作調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權力運行、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為重點,不斷提升農業依法行政能力,增強農業部門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建設法治農業、服務型農業,為加快推進我市農業現代化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行政管理體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強工作調研。要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一號文件”精神要求,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貼農業發展實際,重點圍繞全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工程的發展大局,堅持問題導向,在調研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并加強在政策、技術、信息、項目等方面的服務,為全市現代農業發展提供保障。

(二)重大事項實行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不斷完善重大事項科學民主決策機制。重大行政決策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經單位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規定應當聽證事項的范圍和聽證程序。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制度。涉及法律法規問題的重大行政決策,做出重大行政決策前要交由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后評價制度。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

(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連發[2014]2號)、《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連委辦發[2014]1號)、《關于服務和保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連委辦發[2014]2號)等文件精神,對我委的審批項目進行清理,并將8項行政許可項目全部下放縣區實施,兩個非行政許可事項改變管理方式。同時結合農業行業的特點,就審批權下放后,加強市場監管等問題提出意見。

(四)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認真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完善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對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公開;對人民群眾申請公開的信息,依法在規定時限內予以答復。進一步推進農業重大建設項目、行政執法、行政許可等領域的信息公開。

(五)完善農業應急管理機制。健全各類農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有序推進應急管理處置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業應急管理制度和程序。完善救災種子、農藥等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健全應急處理專家咨詢交流機制,積極組織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提高應急管理和指揮水平。

(六)依法化解涉農矛盾糾紛。完善行政復議、仲裁、調解、信訪等工作制度,健全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涉農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行政調解工作,進一步完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健全農業生產事故調處機制,暢通“12316”執法投訴舉報電話,完善事故應急預案。組織農業生產事故技術鑒定,及時、公正調處農業生產事故糾紛。完善農業信訪處理工作規則,建立健全農業部門領導接待來訪日制度,進一步落實信訪責任,暢通信訪渠道,改進工作方式,認真辦理群眾來訪來信,切實保障信訪人權利。

(七)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嚴格遵守規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并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不得施行。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布。嚴格按照市政府法制辦要求,做好規范性文件報備。在規范性文件一定時間后,應當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檢查。

(八)繼續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在去年全面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的基礎上,持續開展綜合運用政策輔導、走訪約見、規勸提示、獎勵引導、示范推薦、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誡、行政建議等方式開展行政指導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一)加大行政執法和市場監管力度。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和省農委關于加強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農業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建設。突出農業執法工作重點,抓住重要農事季節,采取上下聯動、部門配合的方式,開展“綠劍護農”行動,嚴厲打擊坑農害農行為,確保農業生產穩定和農民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二)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進一步推動農業系統自由裁量標準的修訂和完善,增強標準的規范性與操作性。做好新頒布農業法規規章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工作。開展規范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落實情況專項檢查。

(三)推行行政處罰決定說理性等工作。符合一般程序的處罰案件都應制作說理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要對事實認定、行為性質、裁量結果等方面進行充分說理。繼續深入推行“公開審案”、“陽光執法”,實現行政執法行為對內、對外公開。

(四)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堅持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制度,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收集整理有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例,重點做好行政處罰案件的評析。及時糾正實施行政處罰中的違法或不當行為。

(五)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證據格式化,健全行政執法調查規則,規范取證活動。加強行政執法程序建設,保障程序公正。

三、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深入開展農業普法

(一)制定年度普法計劃。根據全市“六五”農業普法規劃的統一要求,認真做好2014年農業普法的計劃安排和實施工作。結合農事、農節、農情,多渠道多形式組織農業普法宣傳活動。

(二)做好干部學法工作。完善農業系統領導干部、執法人員、法制人員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制。抓好干部學法活動,委中層以上干部聽取法制專題講座不少于2次,公務員每年學法時間累計不少于40小時,行政執法人員學習法律知識不少于15天。不斷增強農業部門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觀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做好管理相對人的普法工作。執法支隊要結合“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綠劍護農”行動、農資信用體系建設等,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農產品質量監管處、種子管理站、畜牧處、動物衛生監督所、植保站、土肥站、能源辦、獸醫站要分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種子法》、《動物防疫法》、《植物檢疫條例》、《省耕地質量管理辦法》、《省農業廢棄物處理與利用促進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

(四)做好農民學法維權工作。通過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月”和“12316農業法制宣傳月”活動,采取舉辦培訓班、現場咨詢、發放宣傳材料和張貼標語、宣傳畫,懸掛跨街條幅等多種多樣的形式,在街道、農村集市、農產品生產基地等廣泛宣傳農業法、種子法、畜牧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等農業法律法規和國家的強農惠農政策。利用“農業信息網”和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向全社會普及農業法律知識,介紹農業法律宣傳工作情況,展示農業法律宣傳工作成果。

(五)加強農業法制工作情況的宣傳與交流。認真總結、挖掘農業執法普法等工作的經驗及典型,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強宣傳交流,擴大農業法制工作宣傳面,提高社會影響力。

四、強化組織保障,確保依法行政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單位的負責人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協調、監督本單位的依法行政工作;進一步加強與其他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及其他各項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強法制和執法隊伍建設。根據農業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切實增強農業法制執法隊伍力量。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強化法制和業務知識學習,提高農業行政執法專業技能。法制、執法人員要不斷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努力增強協調、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切實把農業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