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五年計劃
時間:2022-11-03 0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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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2004〕10號,以下簡稱《綱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貫徹〈綱要〉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以下簡稱《五年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基本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執政為民,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創新管理方式,增強管理透明度,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二)基本原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必須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必須維護憲法權威,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必須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必須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有機結合起來,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必須把推進依法行政與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有機結合起來,堅持開拓創新與循序漸進的統一,既要體現改革和創新的精神,又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分類推進;必須把堅持依法行政與提高行政效率統一起來,做到既嚴格依法辦事,又積極履行職責。
(三)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2.合理行政。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可以選擇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管理目的的,應當避免采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3.程序正當。實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行政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系時,應當回避。
4.高效便民。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期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5.誠實守信。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準確、真實。非因法定事由并經法定程序,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變更行政決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因此而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6.權責統一。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經濟、社會和文化事務管理職責,要由法律、法規賦予其相應的執法手段。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的統一。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二、五年目標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經過5年堅持不懈的努力,初步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
(一)各級領導干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觀念明顯增強,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氛圍基本形成;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
(二)建立機關效能建設的長效機制,規范國家行政機關及公務員公共服務行為,使政風、行風有較大的改觀。
(三)制定規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設符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充分反映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嚴格按照《**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市政府第22號令),進一步強化和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的立項制度和調研制度。
(四)行政執法監督的各項制度和機制基本完善。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明顯加強,違法行政行為得到及時糾正。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得到落實,行政監督效能顯著提高。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充分發揮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作用。
(五)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基本建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基本形成,社會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建立公共衛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六)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優化和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積極探索利用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方式實現管理目標,探索行政審批取消后的監管方式。實施涉及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等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通過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方式作出決定。建立定期清理行政許可主體和行政許可項目制度。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為行政相對人創造高效、便捷的服務環境。
(七)市(區)縣政府、**管委會建立法律顧問組,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則,并充分發揮其作用。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法律專家咨詢論證制度,行政決策公布施行前應當經過政府法制機構的合法性論證。不斷完善行政決策程序。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行政決策的事項、依據和結果應當公開,方便公眾查閱。建立健全決策跟蹤反饋制度。建立行政決策監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決策活動的監督,實現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
(八)完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積極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推進綜合執法試點。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制度,探索決定和執行相分離制度。5年內全市三區四縣城市管理領域都要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各區縣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組建完成,并有效開展工作。
(九)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定期清理并公告行政執法主體。依法規范行政執法委托行為。堅持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未取得行政執法資格證和行政執法證的不得上崗。
(十)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通過信訪舉報反映的問題。加強信訪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建設,及時辦理信訪事項,切實保障信訪人、舉報人的權利和人身安全。任何行政機關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壓制、限制人民群眾信訪和舉報,不得打擊報復信訪和舉報人員。充分發揮信訪的溝通、咨詢、指導、勸誡、協調、服務、投訴和解決一般爭議等職能。對可以通過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法律程序解決的信訪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告知信訪人、舉報人申請行政復議、仲裁、提起訴訟的權利,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市和區縣政府應當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向其報告工作、接受質詢,依法報送規范性文件備案。自覺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聽取其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法定代表人應出庭應訴、答辯,依法履行生效的判決和裁定。
(十二)依法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完善行政復議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質量。建立重大行政復議案件公開審理制度和聽證制度,采取網上申請行政復議等便民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復議審理簡易程序。建立行政復議聽證制度和案卷公開查詢制度。實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制度,加強行政復議隊伍建設,行政復議機關從事行政復議工作的人員不得少于2人。行政復議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完善行政復議案件統計定期報告制度。完善行政復議責任追究制度。
(十三)上級行政機關應當健全重大行政處罰備案、重大行政許可備案、行政執法督查、行政執法統計等制度,強化對下級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探索層級監督的新方式,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職能。
(十四)落實和完善干部學法制度和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各行政機關每年舉辦2次以上法律知識講座。政府法制機構會同人事等部門定期舉辦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知識培訓班,科級干部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專門培訓,處級干部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每年至少接受40學時的學習和培訓。人事部門應把依法行政知識列入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錄用考試、資格考試、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的重要內容。
(十五)建立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要完善政府目標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把貫徹《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貫穿于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列入政府經濟社會發展和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政府法制機構負責貫徹《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專項目標考核工作。人事部門把依法行政能力作為競爭上崗、考核的重要依據。人事部門、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定期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試。
三、實施《五年規劃》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運作的基本準則,切實加強和改進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成立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法制辦,負責組織開展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調查研究,制定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方案和年度實施意見,協調、督促、指導全市落實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工作。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也應建立相應機構,行政首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作為直接責任人,要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形成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組織領導體系。
(二)科學規劃。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辦法和配套措施,確定不同階段的重點,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依法行政,做到5年有規劃、年度有安排,將《綱要》的貫徹工作落到實處。
(三)分步實施。《五年規劃》總體上按三個階段實施,即:2004年為準備規劃階段,重點是制定規劃、宣傳發動等。**年至2007年為全面實施階段,各行政機關按照《綱要》的內容,結合各自的《五年規劃》及年度安排,全面推進依法行政。2008年為驗收總結階段,重點是對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情況進行檢查,并著手制定第2個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五年規劃。
(四)定期報告。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市政府每年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報告,各區縣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和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報告,政府部門每年向本級政府報告。對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上級行政機關提出的批評、意見應當及時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
(五)加強督查。每年年底,市政府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的方式,對全市推進依法行政情況進行督查。督查工作由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辦會同市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實施,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派有關人士、市民代表參加。
(六)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涉及面廣、難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隊伍,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門領導做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工作。要統一、規范各區縣政府法制機構的名稱、級別,使政府法制機構的人員配備與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相適應。各區縣政府要切實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為法制機構充實專業人才,把法制工作經費和依法行政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大力推進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設。政府法制機構要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為貫徹執行《綱要》和《五年規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做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