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全民健身工作打算
時間:2022-06-13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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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發展全民健身事業,深入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我區各族群眾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條例》和國家《全民健身計劃(-年)》,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保障廣大公民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權益,大力發展公共體育事業,全面推進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建設,奠定建設體育強國基礎,為提高全民族體質及健康水平,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科學生活方式,促進社會和諧和文明進步做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任務
到年的總體目標是: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進一步增強,參加體育鍛煉人數顯著增加,身體素質明顯提高,體育健身設施更加完善,形成覆蓋城鄉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
具體目標任務是:
——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顯著增加。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和科學健身素養普遍增強,體育健身成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30%以上。
——城鄉各族群眾身體健康素質明顯提高。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標準的城鄉居民(不含在校學生)人數比例增加到88%以上。在校學生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體能素質明顯提高。
——各級體育健身設施有較大發展。形成各類體育設施合理布局、互為補充、面向大眾的網絡化格局。形成自治區,州、地、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五級公共體育健身設施網絡。有條件的廣場、公園、綠地、居住區普遍建有體育健身設施。各類體育設施利用率、開放率有較大提高。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組織網絡。形成遍布城鄉、規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會化全民健身組織網絡。有條件的縣(市、區)普遍建立體育總會、行業體育協會、單項運動協會和人群體育協會等體育社團,社區體育俱樂部、青少年體育俱樂部有較大發展。60%以上的城市街道、30%以上的農村鄉鎮建有體育組織。城市社區普遍建有體育健身站(點),50%的農村社區建有體育健身站(點)。
——社會體育指導隊伍進一步發展。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和資格證書的人數達到5萬人。社會體育指導員素質和技能有較大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務活動普遍開展。
三、工作措施
——加大全民健身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互聯網、新聞媒體等傳媒方式,開辦全民健身欄目,舉辦科學健身講座,制作全民健身宣傳片、宣傳畫,出版全民健身科普圖書、音像制品,提高公民科學健身素養。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體育賽事及各種節慶體育活動,加強全民健身社會宣傳,倡導健康生活方式,開展“終身體育”教育,普及科學健身知識,樹立體育健身是健康生活方式最重要組成部分的理念,在全社會形成崇尚體育健身、積極參加體育健身的社會風氣。
——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認真落實“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之一,納入學校教育考核主要指標。健全學校體育工作機制和督導制度,提高體育教學質量,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廣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積極開展課余體育訓練,倡導科學、健康的青少年健身和運動理念。辦好各級各類業余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學校,加強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和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建設,建立和完善學校、社區、家庭相結合的青少年體育網絡和聯動機制。
——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推進城市社區體育工作。各級政府將城市社區體育作為城市社區建設的基本內容,做好規劃,加大投入,以城市街道和居住社區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為重點,不斷完善社區體育健身環境和條件,為社區居民提供基本體育健身公共服務。街道辦事處有部門和人員負責社區體育工作。有條件的街道建立體育健身指導站、社區體育俱樂部等社區體育健身組織,推進社區體育健身站點規范化建設,扶持居民委員會提高體育服務能力,組織開展小型多樣、經常性的社區體育健身活動。整合街道轄區單位、學校的體育設施、體育人才資源,做到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推動社區體育與單位職工體育、學校體育共同發展。
——加快發展農村體育。各級政府將發展農村體育納入當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統籌城鄉全民健身事業發展,促進城鄉體育資源和公共體育服務的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鄉一體化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增強農村基層體育公共服務能力。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體站作用,利用好農村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和體育人才資源,在傳統節日和農閑季節組織開展農牧民體育健身活動,特別是要廣泛開展民族民俗體育活動,深入開展“體育下鄉活動”,辦好基層農牧民運動會。
——加強職工體育工作的力度。充分發揮行業體協、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職工體育協會作用,廣泛建立職工體育俱樂部和體育健身團隊,開展符合單位特點和職工喜聞樂見的體育健身活動和體育競賽。堅持工間(前)操制度,開展體育鍛煉標準達標測驗和職工體質測試活動。
——進一步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建立健全基層少數民族體育協會,培養少數民族社會體育指導員。建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培訓基地,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之鄉”。做好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發掘整理和傳播推廣工作,弘揚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將優秀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加以傳承和保護,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
——全面發展老年人體育。建立健全老年人體育協會、體育健身俱樂部、體育健身團隊。辦好老年人體育健身大會和適合老年人特點的體育活動。不斷創新適合老年人身體特點的體育健身項目和方法。公共體育設施對老年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老年人教育機構開設老年人體育課程,老年人活動中心設置適合老年人體育活動的設施,社區服務兼顧老年人體育健身服務。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老年人體育機構和體育設施。
——進一步做好殘疾人體育工作。建立健全殘疾人體育組織,培養為殘疾人服務的體育教師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實施“助殘健身工程”,為殘疾人建設就近方便的體育健身設施。公共體育設施應當方便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研究開發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體育健身康復手段。特殊教育機構和普通學校,要做好殘疾學生體育工作,提供適合殘疾學生特點的體育健身與體育康復項目。辦好殘疾人運動會。
——認真推行各種體育健身標準和健康有益的健身項目。采取多種辦法廣泛開展達標活動,積極推行各種健康有益的體育健身項目,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經常、持久地參加體育健身活動,不斷提高體質健康水平和體育技能水平。
——辦好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體育活動。遵循“因地制宜、業余自愿、小型多樣、就地就近”的原則,組織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全民健身主題活動,不斷創新活動形式和內容,吸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促進廣大群眾經常性體育健身活動的廣泛開展。
四、保障措施
——加大各級財政對全民健身事業的投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全民健身條例》要求,將全民健身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全民健身事業納入政府工作報告,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留歸體育主管部門使用的體育彩票公益金,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業。
——充分調動全社會興辦全民健身事業的積極性。擴大社會資源進入全民健身事業的途徑,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調動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辦全民健身事業。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全民健身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部分,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扣除。
——合理規劃,建好公共體育健身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地區和城市社區等基層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的投入。按照國家有關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指標規定,“十二五”期間,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保證城鄉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的用地需求。城鄉新建居住區要按照國家有關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標準,設計建設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基層政府要監督落實。充分利用廣場、公園、綠地、居住區等公共場所和山野等自然條件,建設室外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和戶外運動設施。城市建設要考慮居民出行方便兼顧健身、休閑需要,建設更多步行道和自行車道,提供多種便利條件,促進居民體育健身活動。
——提高各類體育設施利用率。各類學校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要向學生開放體育設施,并在確保校園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給予經費補貼,為學校辦理有關責任保險。新建和改建學校體育設施,要便于向公眾開放。公園每天有固定時段免費向公眾體育健身開放。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要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綜合服務功能,不斷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體育設施被擠占、挪用。
——加強基層體育組織建設。積極發展城鄉基層體育健身組織,加強體育總會、單項體育協會、人群體育協會、行業體育協會及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社區體育俱樂部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體育行政部門要在注冊登記、工作指導及辦公用房、體育設施、工作人員、活動經費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依托業余體校、公共體育設施建立縣級全民健身指導服務組織。街道、鄉鎮綜合文體站要建立健全體育組織,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要支持職工體育組織開展體育健身活動。
——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及隊伍的管理。地、州、市要普及建立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及培訓基地,有條件的縣(市、區)也應建立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加強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師資力量的培訓工作,重視培養指導少數民族體育和殘疾人體育活動的社會體育指導員。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為社會體育指導員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對以健身指導為職業及高危險性健身指導為職業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必須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相關工作,逐步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持證上崗制度。
——開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務活動。動員社會各界積極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務活動,形成以社會體育指導員為主體,優秀運動員、教練員、體育科技工作者、體育教師、體育專業學生和社會熱心人士參與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隊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務工作體系,健全注冊管理和培訓制度,普及志愿服務相關知識,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和服務質量,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長效化機制。
——發展全民健身服務業。不斷創新體育健身新方式,積極開展戶外運動,發展體育與文化、醫療、教育、旅游相融合,促進全民健身與競技體育、體育產業相融合,互相帶動、共同發展。扶持大眾化體育健身休閑場所運營和體育健身休閑用品開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體育健身休閑產業。加快體育健身休閑專業人才培養,加強體育健身標準化工作,加快推行體育健身服務質量認證制度,建立和完善體育健身服務規范,提高體育健身科學性、安全性和從業人員服務水平。
——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科研和法制建設的能力。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務網絡建設,建立全民健身基礎數據統計體系,進一步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全民健身活動狀況調查。建立健全體質測試服務機構,開展城鄉居民日常體質測定和科學健身指導。開展適合國民體質與健身特點需求的科研攻關,研制、推廣適合不同人群特點的體育健身新項目、新方法。健全全民健身科研機構,擴大研究人員隊伍,提高研究水平。
五、組織實施
(一)本計劃在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下,由自治區體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各群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共同推行和組織實施。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領導協調機構,領導全區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劃的各項工作。
(二)各地、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行署)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全民健身實施計劃。
各部門、各行業也要制定相應的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做好對國家、地方及行業系統全民健身計劃實施情況的檢查和評估,保障全民健身計劃的順利實施。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成立本行政區域的全民健身實施計劃領導協調機構,領導當地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工作。各級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組織共同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全民健身實施計劃的組織和協調,并對當地全民健身實施計劃的實施情況負責。各部門、各行業也要成立相應的全民健身實施計劃領導協調機構。
縣級以上體育主管部門在本級政府任期屆滿時,會同有關部門評估全民健身計劃實施情況,并將評估結果報本級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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