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意見

時間:2022-03-21 0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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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進一步推動全區文化體育事業全面繁榮和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城區的建設,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文化體育事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加快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是實現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文體事業發展水平是一個地區綜合實力和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體現。經濟越發展,社會越進步,人們對文化體育需求的意識就越強烈。加快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是服務群眾、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客觀要求。

(二)加快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城區的重要內容。文化體育事業的迅速發展為我區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了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也為構建和諧奠定了較為堅實的基礎。進一步加大對公共文體事業和群眾文體活動場所的投入,強化文體公共服務功能,構建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加快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是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城區宏偉目標的重要內容。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三)指導思想。加快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區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我區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城區的宏偉目標,樹立新的文化體育發展觀,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面向基層,服務群眾,弘揚主旋律,提高凝聚力,推動文體事業更快更好地發展,不斷豐富和滿足全區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斷提高文體事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促進我區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會和諧的協調發展。

(四)發展目標。緊緊圍繞區第十一次黨代會報告中提出的“以提高城區文明程度為重點,實現城區文化全面繁榮”和區“十一五”規劃的總體要求,構建完善的公共文體服務體系,把我區建設成為文體事業全面繁榮、文體精品不斷涌現、文體設施功能配套、文體人才結構優化、文體市場開放有序、文體生活豐富多彩的文化強區,文體綜合實力居東北同級城區前列,更好地保障和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需求。

(五)堅持“兩手抓”,加快推進文體事業的發展。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既要廣泛發動、放手發展公共文體事業,營造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繁榮發展格局;也要把握文體事業發展的正確方向,確保文體事業的競爭有序、健康發展。一手抓基礎性設施,一手抓重大活動項目。既要加強文體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其功能,為開展各種文體活動搭建更多的平臺和載體;又要經常性舉辦重大活動項目,打造城區文體形象,擴大文化體育的影響力,滿足轄區居民文體需求。一手抓政府主導,一手抓民間協助。既要加強組織,加大投入,不斷提高政府發展公共文體事業的能力和水平;又要加強引導,大力支持民間的文體組織、藝術創作、文體活動的發展與提高,充分發揮其聯系群眾、發動群眾廣泛參與的作用。

三、加快我區文化體育事業發展的措施

(六)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本《意見》各項任務的落實,各街道辦事處和政府各部門要堅持科學發展觀,把文體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發展區街公共文體事業擺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文體工作,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對文體設施建設及文體活動安排,制定計劃,逐步落實,每年至少專題研究兩次,并有會議記錄。

(七)建立區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完善公共文體服務網絡,努力構造區、街、社區三級文化體育設施網絡。以街道和社區基層文體設施建設為重點,優先安排關系人民群眾文化體育切身利益的設施建設。新建區市民健身中心,設施及配套服務達到國家、省、市相關要求;新建區文化活動中心,設施及配套服務達到國家一級文化館的標準,并爭取把市民健身中心和文化活動中心建成具有我區特色的標志性建筑。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和資金,采取自建、聯建、合用等方式,按照統籌規劃、統一標準、合理布局、方便百姓的原則,2007年在全區建立4-6個市民文體活動分中心,年再建立3-4個市民文體活動分中心,到年基本建成覆蓋全區的公益性文體設施體系,形成“3公里文化圈”,使居民在居住地3公里范圍內就可享受到多種無償或低收費的公共文體產品服務,為提高城區文明程度、實現城區文化全面繁榮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

(八)積極推進街道市民健身和文化活動分中心建設。街道層面的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要注重帶動不同文化類別的發展,能適應一般規模的文體活動和賽事,并成為區級文體設施的有效補充。社區文體設施建設,要著眼滿足市民多樣化的文體需求,做到老少皆宜,并切實保障弱勢群體的基本文體權益。加強和完善區圖書分館的建設和功能,不斷向社區延伸,重點建設社區圖書室、多功能文體活動室和室外活動廣場等,做到每個社區擁有一個20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文體活動室。

(九)設立區公共文體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不斷加大對公共文體事業發展的財力投入,在現有預算基礎上,區政府每年投入300萬元,設立區文體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每年群眾文體活動、展示、演出和評比獎勵;文化藝術創作、演出的扶持和獎勵;重大文體建設項目的以補代獎,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文體建設項目任務的扶持和獎勵;文體人才的引進;對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的扶持;購買社會、民間文化產品和服務。要制定《區公共文體工作評估考核辦法》,對區文化體育部門及街道的公共文體服務給予綜合考評,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投入。

(十)各街道要根據本《意見》制定《街道文體事業發展細則》。要確保文體工作經費和業務活動經費等方面的撥款,按轄區人口每人每年3元以上計算,由街道財政預算安排群眾文體活動基本經費,用于公益性群眾文體活動。要保證活動資金的投入使用,此經費列入年計劃,年終檢查審計驗收。

(十一)加強引導,努力形成品牌文化。全區的文化體育活動重心要放在滿足基層群眾性文體活動需求上。在此基礎上,積極打造具有我區特色的文體活動品牌,擴大對外交流。各街道、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探索、大膽創新,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一街一品的區域公共文化格局。

(十二)加強文體干部隊伍建設。強化文體系統內工作人員服務意識,提高業務水平,為基層單位提供多形式、多內容的服務、指導、培訓。定期引進專業技術人才,采取全員聘用制。

(十三)加強基層文體隊伍建設,配備人才,定期培訓。各街道要成立文體工作機構,配備專職的文化干部。加強街道文化站建設,設立專職工作人員,并根據需要聘請1—2名社會文體活動指導員。每個社區要有負責文體工作的人員,各種文化體育活動隊伍要有專業骨干,在全區建立完善的文體人才網絡和精品節目庫。

(十四)加強文化市場的管理,從宏觀上控制和調整文化市場結構。加強文化執法人員培訓,建設廉潔公正、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素質過硬的執法隊伍。發揮文化市場專、兼職監督人員的作用,加強監督和檢查,對不科學、不文明、盜版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抵制和查處,防止“黃、賭、毒”等不良社會現象滋生和蔓延。

(十五)積極探索適合區特色的文化體育發展新途徑、新舉措。制定相應政策,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捐助和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鼓勵、支持、引導社會資本以股份制、民營等形式,興辦動漫、放映、演藝、娛樂、印刷、發行、會展、中介等文化產業。對民營文化企業從事公益性文化活動的,區政府給予一定獎勵。

(十六)文化主管部門要研究制定文化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發揮文化專項資金應有的作用;接受的捐贈資金要專門用于發展文化體育事業,不得擠占、挪用甚至私分,也不得以捐贈為由搞亂攤派、亂集資等活動。對出現的各種違法違紀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