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司法建設方案

時間:2022-02-25 0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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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司法建設方案

根據明司《市司法局關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方案》的要求精神,結合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強化責任,明確工作要求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2月14日,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擴大基層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務公開制度,開展普法教育,確保廣大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并把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六項重點工作之一。圍繞“三農”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創建平安、和諧鄉村,為農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性,把服務新農村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刻認識司法行政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擔負的艱巨而又光榮的歷史使命,始終把服務農民、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探索、積極作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各項職能作用,以實際行動扎實做好農村法制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法制調研等工作,切實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

為切實做好司法行政服務新農村建設工作,經研究決定,縣局成立服務新農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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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開展法制宣傳,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工作要求:1、全面啟動“五五”普法宣傳活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五五”普法規劃,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實際,結合社會主義榮辱觀學習教育,在廣大農村開展有針對性的“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活動、“學生帶法回家”活動和法制宣傳進鄉村、進農家活動,加強法制教育陣地建設,緊緊結合廣大農民群眾的文化需求和思維習慣,選擇農民群眾最喜愛、最容易接受的宣傳方式,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手機短信、專欄等途徑和張貼標語、舉辦講座、提供法律咨詢、演出法制文藝節目、農民夜校普法、對村兩委干部進行法制教育培訓等方式,既大力宣傳深入開展“五五”普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面臨的良好機遇,又大力宣傳“五五”普法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既大力宣傳“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20字方針,又大力宣傳憲法和與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發展、與維護農村社會穩定、與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寓教于樂中動員和激勵廣大農民群眾依法積極投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動員和激勵社會各方面依法積極支持、參與和服務新農村建設,促進人人關注新農村建設、人人支持新農村建設、人人參與新農村建設、依法進行新農村建設、自覺維護農村基層社會的穩定大局的良好局面的形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2、進一步加強基層依法治理工作。一要繼續開展依法治鄉(鎮)、依法治村活動,促進農村各項事業逐步走上規范化、法制化軌道,提高農村基層法治化管理水平。要不斷完善“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經驗,建立強有力的村兩委班子,建立健全符合新農村發展的村民自治章程,進一步完善各項村級事務管理制度,并通過及時依法解決農村熱點、難點等問題,建立依法、規范、民主的新農村管理體制,使農民群眾切身感受到依法治理的實際效果。二要繼續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一事一議”等村民議事制度。形成村黨組織領導下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使“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切實成為農村基層法治建設的有效載體,推動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穩定、健康發展,確保廣大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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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工作要求:1、認真履行調解辦職責。要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協調指導,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月報告、排查調處數據月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月工作例會“三個一”工作機制,及時掌握轄區內矛盾糾紛動態,及時研究矛盾糾紛的新情況、新特點、新規律,切實當好黨委政府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參謀助手。要通過督促抓好預防、排查、調處、信息報送、定期分析、應急處置、掛牌督辦、聯調、督導檢查、保障等十項機制的落實,進一步加大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力度,切實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多種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調解良性互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2、組織好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眾關注的問題,以化解群體性、復雜性、易激化等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為重點,堅持經常性與集中性排查調處相結合,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調解工作方針,及時、依法做好多發性、常見性民間糾紛調解,把問題解決在當地和萌芽狀態,為打造平安*、維護社會穩定夯實基礎。按照省廳要求,年內各司法所必須直接受理矛盾糾紛50件以上(一所一周一調),直接調處30件以上。各調委會必須平均調解糾紛10件以上(一會一月一調),民間糾紛調解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98%以上,全縣實現“四無”的村居、社區達70%以上。特別要做好重大節日和敏感時期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一步調整、充實、鞏固鄉鎮、村居調委會,不斷改善調委會的工作條件,提高調解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數量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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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拓展規范法律服務,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工作要求:1、整合基層司法行政職能作用。要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扎根基層、源于基層、深入農村的優勢,整合并發揮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普法依法治理、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社區矯正、“148”等職能作用,大力開展以憲法為核心,以農業生產、農村市場經濟為重點,以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為內容的法律法規的宣傳,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參與“三農”問題的解決,為農民提供就近便利的法律服務,推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開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全方位、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制保障。2、深入開展法律服務進農村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市司法局《關于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活動的意見》以及《關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開展“進社區、入農戶”活動的實施意見》,組織律師所、公證處、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鄉鎮法律服務工作站以各種形之有效的形式開展法律服務進鄉村、入農戶活動,為農民群眾提供就近、便捷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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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高隊伍素質,為我縣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隊伍保證。

工作要求:把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與學習貫徹黨章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總書記視察福建的重要講話和回信精神結合起來,與查找在黨性黨風、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起來,與完成有關制度規范結合起來,與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項任務結合起來,研究提出本系統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切實把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的任務落實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把踐行“八榮八辱”情況作為干部考核評價和使用的重要依據之一。在機關公務員隊伍中開展“堅持廉潔務實高效行政、積極為海西建設建功立業”專題教育活動,在法律服務隊伍中開展“誠信服務、執業為民”專項教育活動,培養和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誠信為民服務意識。*

三、要加強督查,推動工作落實。

各責任科室、各司法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強工作落實,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推動司法行政服務新農村建設工作落實到位。為便于縣局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司法行政服務新農村建設工作情況,請各責任科室、各司法所于每個月25日前將上月服務新農村工作進展情況書面反饋縣局辦公室。

做好司法行政服務新農村工作,關系到社會主義新型農民法律素質的全面提升,關系到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村的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關系到和諧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的全面發展,關系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重大歷史使命的順利完成,也關系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順利實現。我們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通過扎實的工作,促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創新局面,促進基層社會安定穩定,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扎實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