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計劃與創新經驗交流材料

時間:2022-02-09 0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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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計劃與創新經驗交流材料

審計計劃管理是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要想使審計工作有所作為和創新,必須重視審計計劃管理工作,即通過強化審計計劃管理,促進審計目標的實現。換言之,如果說審計行為是目,那么其綱則是審計計劃,只有制定科學性、指導性強的審計計劃,才能使審計管理到位——用審計計劃管理的鏈條帶動整個審計工作,收到綱舉目張之效。回顧審計工作實踐,我們深深體會到,要抓好審計計劃管理工作,關鍵要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

一要處理好審計領導工作與審計計劃管理的關系。審計局的領導尤其是分管審計業務的領導,面對繁雜的審計工作,應從何入手,才能使審計工作既能有條不紊地進行,又能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的要求和政府領導的意圖做出業績?我們認為最重要的是抓好審計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第一,心中要有計劃。要認識到審計計劃是在總結歷年審計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安排和市委市政府領導意圖確定的。計劃不是可有可無的,只有擺正計劃在領導工作中的特殊地位,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

第二,注重計劃制訂的周密性和科學性。制定計劃的過程可以分成三個階段,首先是自上而下,即年初要將上級審計機關的指令性計劃和領導的精神及思路傳達到各科室,充分領會好上級審計工作會議精神的實質;其次是自下而上,即由各科室上報審計計劃,從而形成全局性、指導性和操作性強的審計計劃草稿,在此基礎上召開局務專題會議進行討論,并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并力求做到各業務科的業務量基本均衡,最后是再由上而下——即將審計計劃以文件形式下達各科室貫徹執行。

第三,要抓好實施檢查和考核。在實施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各科計劃的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年終對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比。我局《審計工作百分考核制度》,就是依據計劃中確定的指標進行考核的。實踐證明,這種有計劃、有考核的領導方法,不僅使領導工作得心應手,駕輕就熟,而且使審計科長、科員能夠按照計劃目標,積極工作,努力實現或超額完成計劃。不依規矩,不成方圓,可見計劃既是一種領導方法,也是一種激勵機制。我局之所以連續多年在大連市審計機關崗位目標考核中被評為大連市區市縣審計機關目標考核優秀單位,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這是我局重視抓好計劃目標管理的結果。

二要處理好上級指令性計劃與地方審計計劃的關系。縣級審計機關作為最基層的審計機關,每年在安排審計計劃時,必須將審計署、省審計廳和市局的審計指令性計劃納入本局審計計劃之中,無條件地貫徹執行。一是把完成上級指令性審計計劃指標作為審計工作的重要任務來完成。在全國糧食企業交叉審計中,我局以出色的審計工作成績受到了審計署的肯定,被評為全省糧食審計工作先進單位。二是借助上級指令性計劃審計項目或調查,認真抓好專項審計或調查,不搞走過場。對每次專項審計或調查我們都象抓領導交辦任務那樣抓好,決不許應付了事。2011年我局根據署定項目計劃安排,由行政事業科對地區兩個社保機構及醫療保險機構進行審計。并針對審計發現的有關單位挪用勞動保險基金和違規提取管理費423萬元等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三是分清輕重緩急,確保指令性計劃完成。對由于某些科室交辦任務多而影響上級指令性計劃完成的審計項目,我們則采取集中全局骨干力量打突擊戰的辦法,既確保及時完成領導交辦,又確保及時完成指令性計劃。近年來,盡管領導交辦任務較多,但由于我們統籌兼顧,堅持兩個“確保”的原則,因而沒有出現由于交辦任務多等原因而拖了上級審計計劃的后腿。

三要處理好計劃外項目與計劃內項目的關系。所謂計劃外項目是指地方領導交辦任務,這是一個不確定量,且不斷發生甚至激增的審計項目,因為在制定審計計劃時無法將此項審計確定下來。對此,我們采取以下方法處理:

一是在安排計劃時,要留有余地,確保圓滿完成領導交辦的審計事項。例如,2011年在對財政科計劃安排中除預算決算審計外,故意留有較大空間。2011年3月份,市領導將對大連冰峪旅游度假區的資產負債審計任務交給我局,并要求在一周內審計完畢,當第一輪審計結束后,市政府根據審計結果,做出將冰峪度假區的經營權予以轉讓的決策,并安排我局進行第二輪審計,即對冰峪度假區進行改制審計,根據審計結果進行審計評估,并在短時間內成功轉讓(2.6億元)。此后,市政府針對仙人洞鎮政府與冰峪度假區往來賬項不清問題,又安排我局進行第三輪審計,即對仙人洞鎮人民政府截止2011年5月末資產負債權益情況進行審計。此后又安排了第四輪審計——對冰峪度假區經營權轉讓涉及村民上訪的門票分成及燒柴補貼等長達12年遺留問題進行了審計。市政府根據審計結果付清了欠付冰峪周邊村屯的門票補貼和燒材補貼,使我市的多起農民上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盡管冰峪審計占用了大量的審計人力和時間,但由于我們安排到位,沒有使其與計劃內審計項目發生沖突。

二是在安排計劃前,對可能確定的審計事項作出充分的估計,經過主動爭取最終納入當年審計計劃之中,使可能性審計事項變成現實性審計事項。2011年,對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事項,我局積極與組織部門溝通,及時確定任中審計對象,并將組織部門委托的審計對象——16名鄉局級領導干部,分解成各業務科的具體審計計劃,從而保證任中審計任務如期完成。

三是在安排計劃時要立足當前,兼顧長遠,既要制定當年的審計計劃安排,又要制定中長期(五年或十年)審計規劃,這樣做有利于審計機關加強“人、法、技”建設,以穩健的步伐邁向未來。2010年,我局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要求,制定了《市審計工作五年發展規劃》,其中主要內容被市委《信息簡報》和《審計文匯》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