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護稅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5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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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12年分稅制體制下的稅收征管改革,我們依然面對著一個多年來致力于解決而一直尚未解決的課題——因稅務部門在管理上“分兵把守”、“信息封閉”而導致稅收管理與服務方面的缺失及稅收執法與政策執行方面的不統一和不規范。按照謝旭人局長提出的稅源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要求以及納稅人對稅收管理部門日益強烈的稅收服務規范化和統一化的呼吁。
近年來,常州市國稅局立足構建和健全社會化協稅護稅管理體系,在稅款解繳、稅務登記、稅務稽查、個體零星稅源征管、所得稅征收管理、涉外稅務審計、納稅信譽等級評定、集中性稅宣活動組織等“八大”領域,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以信息共享為基礎,實行了“聯網解繳”、“聯合登記”、“聯合代征”、“聯合管理”、“聯合檢查”、“聯合審計”、“聯合評定”、“聯合稅宣”的“八項”聯合,初步形成了社會化協稅護稅管理格局,延伸了征管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建立社會化協稅護稅管理體系的目標是:建立健全以“政府領導、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信息化支撐”的立體式、網絡化的稅源監控體系。其中,部門配合是核心。只有將目前分散掌握在各相關部門的大量涉稅信息加以有效的整合利用,才能真正解決稅收管理信息不對稱、征管成本居高不下的矛盾。常州市國稅局針對目前征管中最迫切需要掌握的信息資源,在協作對象上明確重點,加強與地稅、工商、財政、銀行、公安及區鄉政府的配合與協作,著力構建一個稅源信息共享渠道暢通、信息交換及時的協稅護稅組織網絡。
一是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在與地稅部門的協作上,成立了由雙方主要領導參加的國、地稅協作領導小組,明確以征管處為牽頭部門,各業務對口部門具體落實,形成兩局“一把手”負總責,分工領導配合,各部門具體落實的工作制度。
二是建立聯席會商機制。在具體協作工作中,分別與對方協作部門建立健全了《聯席會議制度》和《情報交換制度》,其中,國地稅雙方原則上每季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情報交換會,在新政策貫徹實施及新的管理性舉措出臺前,均要求及時向對方通報和反饋各自重要活動安排和工作部署,協調處理具有共性的重大問題。
三是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市國稅局與地稅、工商等信息化建設水平比較高的部門進行了計算機聯網,共同開發了“稅務工商信息交換系統”,建立了網絡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對因客觀原因無法聯網或不宜用網絡傳遞的信息,也作出了涉稅信息資源采集與傳遞的具體規定。如,通過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定期與地稅、工商部門核對戶管信息;通過每季召開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國庫四方聯席會議,交流收入情況、政策調整、工作要求等信息;國地稅的稽查部門每月將稽查案件相關信息和有關資料傳送給對方,實行信息交流和檢查取證成果共享,每季定期召開案情通報分析會,遇有突發重大案件則臨時召開情報交換會議。目前,市國稅局與地稅局的信息交流范圍已擴大至稅務登記、稽查、運輸發票、免抵退稅、車購稅等方面,涉稅信息的采集、共享、應用面和效益均大為提高。
二、“八項聯合”,構建社會化協稅管理格局
以“八項聯合”為基礎優化稅收工作格局,推動稅收管理科學化、精細化,促進稅收事業和諧發展。
(一)聯網解繳,率先實現“稅-庫-銀”自動劃解稅款。2002年,我局通過與常州人行協商合作,在原有的財稅庫聯網核算基礎上,由人民銀行通過“同城電子結算中心”直接自動轉賬劃解稅款,在全省率先實現了稅款解繳由“稅-庫-銀”同城結算、自動劃款的稅票電子化,從而使稅款征收的工作效率和稅款解繳的準確性均大為提高。CTAIS2.0江蘇優化版上線后,市局又與人行多次協商,對聯網解繳的外掛軟件進行改造完善,使其通過外聯系統平臺與新征管軟件順利銜接,繼續發揮了“稅-庫-銀”聯網優勢。
(二)聯合登記,創建信息技術支持下的聯合稅務登記平臺。在借鑒其他省轄市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經驗的基礎上,我們拓展了舊有的窗口聯合辦證的模式,自行研發“稅務工商信息交換系統”,在全省率先實現基于工商、國稅、地稅三方信息共享下的聯合稅務登記,做到稅務登記范圍、受理、代碼、表證章、資料傳遞、預期辦理處罰、信息基礎支撐等七個方面的統一,在提高登記效率,降低征納成本的同時,確保了三部門基礎信息準確一致。在06年的稅務登記換證工作期間,常州國、地稅局又利用自行開發的聯合辦證平臺,做好信息比對、傳遞工作,并按屬地管理要求明確戶管對象,確保了納稅人基礎信息的準確維護和換證工作的順利實施。
(三)聯合代征,推行“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型零散稅源的委托代征。為切實有效地解決個體市場零散稅源點多面廣、征管工作事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我們積極與各級政府、財政、地稅和工商協商,在各轄市(區)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財政、國稅、地稅、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門負責人為主要成員的“協稅護稅領導小組”;各鎮、街道也相應成立了由鎮、街道職能部門負責人主管的協稅護稅辦公室,社區(村)一級設立稅務協管站。共同出臺了《個體委托代征操作辦法》、《協稅護稅辦公室工作實施意見》,對個體、市場、零星分散稅源統一實行委托代征。國地稅雙方還合作開發了“個體委托代征軟件”,將個體零星稅源戶管信息、發票管理、申報征收、稅收統計查詢等納入計算機管理,實現了對個體稅源的聯合征收、聯合管理,從而建立起以“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分別監管、普遍征收、人機結合”為特征的新型委托代征模式。至06年12月底,全市已形成了由70個代征點、375名代征人員組成的零散稅源協稅護稅管理組織,個體漏征漏管戶清理及日常巡查力度明顯增強,以往難以有效監控的“邊角”零星稅源納入了正常稅收征管秩序,個體征收面市區達80%以上,個體稅收同比增長近四成。
(四)聯合管理,突破兩家共管所得稅的難題。自新辦企業所得稅納入國稅部門管理之后,形成了一個稅種由國、地稅兩家共管的局面。雖然面對的是同一個稅收政策,但由兩家執行,必然會產生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同時,面對增勢迅猛的所得稅征管需求,國稅部門存在著管理力量與經驗不足的問題,為確保國地稅共同管好所得稅,立足本市實際,進一步明確了國、地稅部門的征管范圍,減少和杜絕了所得稅戶管上的漏征漏管或重征重管。在日常征管中,兩局加強溝通與協商,盡量減少雙方在政策解釋和執行上的不一致。如:在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方面,市國稅局根據總局文件,積極與地稅協商,擬將建筑、商貿等行業的應稅所得率作適當調低,使納稅人不致因管理部門不同而出現稅收不平衡;此外,在稅前扣除標準、減免稅認定及審批、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落實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等管理事項中,也要求做到國、地稅局聯合會簽轉發上級有關文件,細化制定較為統一規范的管理辦法,確保管理標準、操作方式的基本一致。在**年落實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中,市國稅局積極與科技局、地稅局協調,三部門統一組成“政策宣講團”,開展了分層、分批的集中性政策宣講,并針對納稅人提出的操作問題和稅收征管現狀,認真梳理涉及稅收優惠的13條政策。對屬于老政策的,重申了管理辦法和操作程序,對屬于新政策的,一方面積極向省局請示,爭取盡快出臺暫行管理辦法,另一方面,會同地稅、科技部門對《關于支持科技創新的政策意見》制定了具體操作規程。
(五)聯合檢查,形成打擊偷騙稅涉稅犯罪活動的強大合力。面對偷騙稅活動日益智能化、隱蔽化、集團化的現狀,我們深感只有強化國地稅協作,聯合公安執法力量,才能真正有效打擊稅收違法犯罪行為。06年,國稅加大了與地稅部門的協作辦案力度。國地稅兩局共同制定了《關于涉稅案件國、地稅稽查局聯合辦案的實施意見》,成立聯合辦案領導小組,由兩局稽查局負責具體事項;聯合辦案的重點放在重大賬外經營案件、重大偷稅案件、舉報案件及其他需要聯合辦案的涉稅案件上;對提請聯合辦案的案件,由原檢查稅務機關按規定制作《國、地稅聯合辦案提請書》,相關材料報聯合辦案工作小組審議,工作小組據此制作《國、地稅聯合辦案會議紀要》并形成具體的工作意見,雙方各自派員參加成立聯合檢查組對案件實施檢查。案件結案前,聯合檢查組將案件提請聯合辦案工作小組進行案情通報分析,保持在稅務稽查案件處理上的一致性。在對房地產行業的專項檢查中,我們首次嘗試了聯合檢查的方式。查前,借助地稅部門對所得稅、房地產業政策較為熟悉的優勢,通過交流輔導會、稽查沙龍等多種形式,使國稅檢查人員對房地產企業在納稅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較深的了解;檢查中,兩局稽查局一起召開查前輔導會、發放自查表、確定檢查對象、派出聯合檢查組;查后,相互通報檢查結果。僅在對6戶房地產共管企業實施聯合檢查中,就查補稅款合計達1100余萬元。
(六)聯合審計,確保涉外稅務審計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自2004年以來,市國、地稅局即聯手開展了涉外企業稅務審計工作,從政策到具體操作程序上相互協調溝通,不斷拓寬聯合審計的行業范圍及審計戶數,先后對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運輸、餐飲、娛樂等行業的涉外企業進行了聯合稅務審計。對審計報告、結論以及發現的問題兩局做到共同研究,共同商定,確保涉及的涉稅指標、口徑、數據保持一致,該項工作不僅得到了外商的認可,還得到了省局的通報表彰。
(七)聯合評定,共同建立規范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機制。早在2001年,我們就在全省開創性地制定出臺了《國地稅日常稅務檢查免檢企業評定管理辦法》,隨著納稅信譽等級評定管理的日趨規范,近年來,常州市國地稅又共同制定實施了新的《納稅信用等級管理制度》。按照企業稅務登記、納稅申報、賬簿憑證管理、稅款繳納、有無違反稅收法律法規五大類考評內容、21項指標,進行綜合分析評審,并根據納稅人不同等級實施了A、B、D企業分類管理。自2004年以來,市國稅局與地稅局已聯合召開兩次全市誠信納稅A級企業表彰大會,在全市4萬余戶納稅人中,共同評選出105戶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有效擴大了納稅信用等級的影響力,使之成為全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八)聯合宣傳,堅持12年國地稅聯袂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自94年國、地稅分設以來,常州每年的稅收宣傳月活動都傳承了分家不分手的聯合稅宣傳統。在連續12年的稅收宣傳月活動組織中,無論是方案的制定、還是活動的形式,以及經費的開支,市國稅局均與地稅局一直保持了共同籌劃、共同組織、以節約為原則、共同分攤開支的良好協作關系,并逐步由每年集中性合作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到現在日常性攜手組織各類稅收宣傳,由國地稅雙方共同確定宣傳主題、方案,統一制作貼掛稅收宣傳標語、口號、公益廣告,不斷優化人、財、物組合配置,充分利用外部媒體資源和雙方內部的服務熱線、網站,以及辦稅大廳等宣傳陣地,聯手打造了一系列稅收宣傳精品,在全市共同營造了濃厚的稅收宣傳氛圍。
三、深化認識,社會化協稅管理成效日益顯現
通過“八項”聯合,一個綜合性、社會化、深層次的稅收協作管理體系正在常州悄然形成,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方面省時、省力、省錢的優勢效應也得到了逐步顯現。
一是得到了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各方對國稅工作理解和支持的力度加大了。社會化協稅護稅體系的構建,使各級政府部門能夠更加便捷地參與到稅收管理工作之中,充分調動了有關部門協稅護稅的積極性,部門間關系更為緊密,形成了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提高了征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納稅人對國稅管理和服務的滿意度提升了。原有的工作流程過分注重內部監督制約,而忽略了征管效率和成本,并導致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務來回跑、多頭跑。通過部門聯合,充分運用現代技術,改造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機制,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全方位地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經濟的納稅服務;聯網解繳、聯合辦理稅務登記,使納稅人省時省事省力;推行個體稅收聯合代征,有效地解決了“人少事多”的矛盾,使基層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到了重點稅源管理上,同時也有利于清理漏征漏管、公平個體定額,形成政府財政收入增加、稅務機關稅源稅基控管力度加大、納稅人滿意度提高的“多方共贏”效果;聯合檢查既避免了多頭下戶、重復獲取數據,有利于減輕納稅人負擔,同時也形成了稽查聯合打擊的威攝力。
三是打破了稅收管理“分兵把守”格局,協稅護稅的管理合力增強了。稅收協作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因征管力量有限造成的征管環節薄弱問題,同時能夠發揮獨到的監督優勢,加大了對征管行為、政策執行和執法公正性的制約與監督。在開展涉外稅務聯合審計中,對企業一項經營行為同時涉及國地稅機關轄管稅種的,可以聯合處理與處罰,既避免了稅收的流失,也使稅務機關的執法更加規范和統一;通過聯合評定納稅信譽,也更有利于共同加強企業納稅信用的管理,擴大信用管理效應。
四是擴大了涉稅信息的共享度,稅收信息增值利用的效益明顯提高了。原先許多與稅源相關的信息,國稅機關自身無法獲得,或者雖然可能獲得但獲取成本較高,聯合協作后,獲取各類涉稅信息更加快捷和全面,有利于國稅部門提高對稅收工作的預見性和對稅源管理的針對性。同時也將各單位和部門信息化建設的“條條塊塊”,接入到更大范圍的信息化大平臺中,使原先只在各部門內部流轉和傳遞的信息資源獲得最大程度的增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