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紀違法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2 0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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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違紀違法調研報告

近年來,**縣紀檢監察系統查辦的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逐年增多,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增多勢必影響本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同時也會損害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因此,正確分析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趨勢和發案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對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當前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

(一)從案件總量上看,數量增長幅度較大。全縣紀檢監察系統20**-20**年立案數分別為19件、52件和80件,立案件逐年增加,增長幅度在50%以上。

(二)從錯誤性質上看,一般性違紀案件逐年下降,但經濟類所占比例仍然較高,妨害社會秩序案如賭博案數量也不少。20**年以來,全縣紀檢監察系統所查辦的案件中,違反組織人事紀律、侵犯黨員公民權利、失職瀆職等類案件逐年下降,但經濟類案件所占比例始終在30%以上。20**年以來因參與賭博而被查處的黨員干部達48人。

(三)從受處分的人員來看,農村黨員特別是村干部違紀人數有所上升,鄉科級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違紀仍然存在。20**—20**年全縣受到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村干部人數分別為3人、12人和18人,鄉科級干部分別為5人、6人、5人,其中黨政“一把手”分別為1人、3人、2人。

(四)從作案行為和違紀金額上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反腐敗的深入,作案手段的隱蔽性、作案方式的狡詐性、作案行為的欺騙性、作案人的群體性等表現越來越突出,使辦案難度加大。另外,違紀金額也有擴大的趨勢。比如縣糧食局原局長譚某乘單位大搞基建過程中受賄10萬余元;某國有林場場長伙同場財務股長等人通過帳務處理套出25萬元現金私分;某財政所長和某村財務挪用公款金額均在20萬元以上。

二、違紀違法行為產生的原因

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觀的原因,也有主觀的原因,但其根本原因還在于教育不扎實、制度不健全難以落實、監督制約不力等因素。

(一)教育流于形式,達不到應有的效果。

黨員干部發生違紀違法行為,其具體原因各有不同,但從深層次上分析,都與平時學習不夠、政治上要求不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直接相關,但歸根到底還是理想信念發生了動搖。有沒有堅定的理想信念,能不能在金錢面前把握自己,這是對黨員干部最現實的考驗。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基層干部、普通黨員的教育還遠遠經不起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消極因素的考驗。部分農村黨支部很少自主開展黨員教育活動,農村普遍黨員教育成為“空白”。即使開展了教育活動,也是搞形式走過場,應付上級組織的檢查。有的基層組織不愿做思想工作,不愿抓黨員干部教育,認為當前經濟工作重要,抓黨風廉政教育次要,抓與不抓無關緊要,導致教育流于形式,沒有實效。有的黨員干部平時就有輕微違紀的苗頭,一些黨組織和領導看在眼里,就是不提醒、不教育、不制止,放任其自流,使其最終走上違紀違法道路。大多數單位和組織在教育方式方法上存在形式呆板、方法單一、空洞說教的問題,因而教育效果差,沒有說服力和感染力,達不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此外,警示教育也做得不夠,達不到“查處一個、教育一片”的目的。教育不扎實,流于形式,加之部分黨員干部平時疏于學習,不加強理論道德修養,產生違紀違法行為也就難以避免了。

(二)制度不健全,制度建設還存在差距。

制度不健全,制度未較好地落實,制度建設還存在差距,是產生腐敗現象的重要因素。其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內部管理無章可循,內部管理混亂。二是制度不完善,不系統,不規范,存在漏洞。特別是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如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工程項目管理等存在漏洞。三是制度管理存在形式主義,制度寫在紙上,貼在墻上,不去執行或難以執行。四是權大于法,以權代制。有的單位“一把手”將組織賦予的權力凌駕于法律和制度之上。

(三)監督乏力,制約機制不完善。

權力缺乏監督,就極易導致腐敗。目前在監督制約上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缺乏對黨政“一把手”的有效監督,存在“不敢監督、不好監督、不能監督、不想監督、不善監督”的現狀,成為基層反腐敗機制上的軟肋。二是對村干部行使職權缺乏監督,部分村級組織存在“個人說了算”或少數幾個村干部暗箱操作的情況,以至于村級財務混亂,村干部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操縱土地山林經營流轉、損害集體利益的現象屢屢發生。如章莊鄉某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未經任何會議決定私自將村集體及村民責任山場共計6000余畝作價34萬元承包給他人經營,兩人各從中受賄3萬元;山莊鄉某村“三大頭”在處理與外單位聯營生產林木中損害村級利益,三人從中受賄共3.5萬元。三是基層組織對一般干部和無職黨員監督不力,一般干部和普通黨員近乎無人監督,以至違法亂紀時有發生。如近年來財政所、民政所、林管站等七站八所的工作人員貪污挪用公款、參與賭博的現象屢禁不止,農村無職黨員偷盜、賭博等違紀行為也時有發生。四是對部分鄉鎮和部門的管理監督機制形同虛設,一些鄉鎮和部門,上級檢查的次數少,了解內情的人不多,出現了“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的局面,特別是對垂直管理部門監督乏力。上級業務部門管得著有監督權威的不了解情況,地方黨組織了解情況,但監督又沒有制約力度。此外,從監督機構看,內部監督不夠。現行的內部監督體制,紀委或監督部門均由單位“一把手”領導,下級一般不敢也不能監督上級。監督部門的監督權、監督地位和監督力量得不到保證,這樣的監督是乏力的、難以到位的。部分單位和組織召開民主生活會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活動存在走形式的現象,這對內部監督工作也帶來了不利影響。外部監督如權力機關監督、社會監督都起不到很好的作用。

三、有效遏制違紀違法行為的對策

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有其特殊性。要切實有效地遏制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一方面要進一步狠抓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增強威懾力;另一方面必須加大從源頭上機制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做到懲防并舉、標本兼治。

(一)狠抓教育,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

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是提高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的基本途徑,也是遏制腐敗行為產生的治本之策。①教育內容上,要著重加強以下三個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近幾年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多數是貪污受賄、以權謀私的問題,盡管作案原因和表現形式不說相同,但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出了問題。因此要加強黨性教育,解決理想信念問題。二是加強宗旨觀念教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也是對每一位黨員干部的基本要求。黨員干部要牢固樹立“公仆”意識,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切實為民辦實事、辦好事。三是要加強拒腐防變教育。當前,黨員干部要增強黨性觀念,提高“免疫力”,進一步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②在教育的對象上,從我縣實際來看,當前反腐倡廉教育的重點對象應選擇科級領導干部(特別黨政“一把手”),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村“三大頭”。③在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既要靠黨組織進行灌輸教育,又要引導廣大黨員干部進行自我教育;既要運用“”等傳統教育手段,又要運用信息技術等現代化手段開展教育;既要加強示范教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又要深化警示教育,使黨員干部在深刻剖析違紀違法原因當中汲取教訓。當前應積極開展廉政文化創建活動,用生動豐富的群眾樂于接受的形式內容開展廉政文化進農村、企業、社區的活動。

(二)加強制度建設,狠抓落實,充分發揮制度在防治腐敗中的保證作用。

大多數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都與制度不健全、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實相關。針對當前發案的特點和原因,應著力抓好以下制度建設:一是重大事項集體決定制度。凡是重大事項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一定要經過黨委或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村級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村支兩委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任何人無權改變集體的決定;二是實行權力分解制度,對有審批權的部門和管人、管錢、管物的部門實行權力分解,制定相互制約的制度,防止個人以權謀私。對主要部門、重點權力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輪崗交流,對過度集中的權力進行分解,由過去一人操作變為幾人合作,由領導單獨審批轉變為集體決策。對管人、管物、管錢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部門,要有針對性建章立制,防止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三是嚴格執行政(村)務公開制度,杜絕暗箱操作。對重大決策、財務收支等情況,凡是能公開的,應一律公開,對未真正落實政(村)務公開的單位,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四是強化財政監控,規范落實財經制度,嚴肅財經紀律。經濟類違紀違法案件的增多與當前財經制度不完善、財經紀律松弛等因素密切相關,要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就必須規范和完善財經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和政府采購等制度,嚴格把好財政資金和其它資金收支審批關,堵塞漏洞,杜絕一切違規資金的運作行為;五是規范土地、山林經營權流轉制度和工程招投標制度;六是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嚴格落實責任追究。通過健全制度,用制度規范權力的運行,約束黨員干部的行為,真正形成用制度規范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機制。

(三)強化監督,將權力運行置于監督之中。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是我們黨始終保持先進性的根本保證。歷史經驗和現實情況都充分證明,哪里有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哪里就會有腐敗。只有加強制約監督,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才能有效防止濫用權力和以權謀私的現象。一是要大力發揚黨內民主、強化黨內監督,積極推進黨務公開,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二是強化行政監督,充分運用執行監督手段,積極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促使國家公務員廉政勤政。三是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在考核、提拔重用干部時要注重社會公論。

同時,要注重監督實效,防止和克服監督上的形式主義和表面文章。就目前而言,一是要對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工程建設、大額資金使用的監督;二是要加強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廉潔從政情況的監督檢查。在監督實踐中,緊緊抓住權力運行中容易滋生腐敗的環節和部位,實施有效的監督制約,充分發揮各種監督形式的結合效能,形成立體、多維、全時的監督網絡,使監督工作更加規范,更具實效長效。

(四)充分履行職能,大力查辦違紀違法案件。

查辦案件是懲治腐敗的重要手段。通過大力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建立一道嚴格的黨紀國法防線,遏制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滋生和蔓延。一是要把握辦案重點,突破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要把經濟類的違紀案列為重點,把黨員干部貪污賄賂挪用揮霍公款案件列為重點,把妨礙經濟發展和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列為重點。二是認真查找案件線索,拓寬案源渠道。針對作案復雜隱蔽化,要通過各種渠道,采取有效辦法,主動出擊,積極查找案件線索,擴大案源。將查案工作和執法監察,專項治理工作結合起來。三是充分發揮辦案的治本功能,增強辦案的綜合效果。不單純辦案,要通過查辦案件,及時發現掌握發案單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見和建議,針對辦案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制定相關規范措施加以防范。四是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與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的協調,發揮協同辦案的優勢,不斷提高查辦案件的實際效果。(**縣紀委羅曉東劉紹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