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三項機制建立工作匯報
時間:2022-04-08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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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制。各股室在落實行評整改意見和建議中做到“三報告”,即:整改措施按時上報、整改落實工作情況及時上報、限期整改落實情況按期上報,使我縣審計機關整改落實情況都能及時了解和掌握,局行評辦要按規定時間將整改落實情況上報市局和縣行評辦。
二是建立整改情況督查制。局行評辦下設督導檢查組,負責加強對各股室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督查過程發現的敷衍了事,推諉不辦,群眾滿意度低等情況及時進行通報。
三是建立整改責任追究制。針對行評活動中征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分類落實整改責任,對能夠馬上解決的問題立即整改;對情況復雜、涉及面廣、需要采取綜合措施或需要著眼于長遠發展戰略解決的問題,組織有關人員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創造條件,逐步整改。對整改措施及時進行責任分解,確定責任領導、責任股室、整改時限,對有錯不糾、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從而使存在的問題得到切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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