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整治自查情況報告

時間:2022-05-13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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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局整治自查情況報告

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檢查的通知》[筑組通(2012)64號]要求,我局對2011年以來,審計局黨組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遵守組織人事紀律,特別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習宣傳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情況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推進干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審計局黨組長期以來,始終把深入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深入學習,認真抓好落實。2011年中紀委、中組部《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2009年省紀委、省委組織部《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實施意見(試行)》下發后,局黨組及時組織了專題學習。今年中央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下發后,我局開展了多項式學習宣傳,并對“四項監督制度”主要內容的學習情況進行了測試,測試情況反映出,通過學習宣傳,干部職工對“四項監督制度”知曉情況良好,達到了領導干部熟悉、組織人事干部精通、廣大黨員干部了解的目標要求。按照局黨組的要求,審計局局黨組成員對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分別向局黨組書記、局長方鑒常同志進行了承諾,全局正科級以下干部職工分別向局人事處進行了承諾。

通過深入學習,審計局黨組進一步認識到,《干部任用條例》、“四項監督制度”及有關規定,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選拔任用干部的新要求,是我們黨關于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也是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全面貫徹和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及有關規定,對于推進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對于形成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集體,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保證黨的事業的興旺發達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二、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通過學習,局黨組一班人形成共識,并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視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工作。局黨組把中央、省、市委有關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規定,作為局黨組中心學習組及局黨組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并將這些內容列入我局各處室周五的學習內容。通過學習宣傳,在審計局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為進一步抓好審計局干部隊伍建設,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好《干部任用條例》等有關規定,推動我局選人用人公信度不斷提高奠定了思想基礎。

二是我局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中,不折不扣地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項規定。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進一步做好選人用人工作,做到對本級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報,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

三是堅持憑工作實績用干部,切實做到讓想干事的人有機會、能干事的人有舞臺、有作為的人有地位,激發人才的創造活力和工作熱情,把干部職工的精力和心思引導到抓工作落實、促進審計事業發展上來。

四是進一步加大紀檢、監察對干部選拔任用中各項工作落實的督促力度。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監督,進一步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五是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

六是認真貫徹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每年按照市委組織部的有關要求,局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均按時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三、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執行有關規定情況

2011年以來,我局由于工作需要,局黨組在局機關內設機構中進行了缺位競爭上崗。通過競爭上崗,選拔任用了4名處長,4名副處長(2009年未進行缺位競爭上崗工作)。在選拔任用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必須堅持的六項原則,嚴格執行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嚴格按照選拔任用工作程序開展選拔任用工作,即制定并公布實施方案;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局黨組集體討論決定;辦理任職手續程序。

1、堅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原則、基本條件,遵守任職資格規定情況,在干部競爭上崗工作中嚴格把好任職資格條件關。提拔任職的干部均符合《干部任用條例》和有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在下一級崗位的任職時間、文化程度、接受培訓等情況符合有關規定。2011年以來,我局無破格提拔的干部。

2、嚴格按照選拔任用工作程序進行民主推薦。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范圍符合《干部任用條例》及市委有關市黨政機關推行競爭上崗工作的有關規定;參加民主測評的人數必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0%以上;考察人選在民主推薦基礎上由局黨組集體研究確定,在集體研究過程中,局黨組正確處理好既尊重民意,又不簡單以票取人關系。在選拔任用工作中,不存在個人推薦中層領導干部人選情況。

3、認真進行組織考察工作。考察對象通過綜合遴選的方式擇優確定。即競爭者參加筆試、面試、民主測評各個環節的競爭,依據總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擇優確定考察對象并公布名單。筆試、面試成績和民主測評結果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計入總分。

考察工作由我局專門成立的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辦公室由人事處處長、副處長及監察室主任組成)。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原則,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競爭職位的適應程度,考察工作中,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工作中,個別談話和征求意見的范圍符合有關要求。

4、認真執行任職的有關規定。在黨組討論決定任職前,認真聽取了我局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嚴格執行了《黨委(黨組)討論決定任免事項守則》的各項要求;選拔任用的職務是符合機構編制“三定”規定及公務員管理有關職務層次、職數、職務名稱規定的;按規定進行了任前公示,公示中,對擬提拔對象,無不良反應,并嚴格執行了任職試用期制度。2011年以來,我局通過及時上崗的中層干部,不存在“帶病提拔”現象和用人失察失誤的情況。

5、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項紀律執行規定。我局在競爭上崗工作中,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

為了認真做好內設機構中層干部缺位競爭上崗工作,確保在競爭上崗工作中充分發揚民主,建立健全競爭激勵機制,拓寬選人用人渠道,防止出現不正之風,我局專門成立了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方鑒常同志任組長,成員由局領導班子6位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事處處長、副處長及監察室主任組成。按照《干部任用條例》和市委關于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的有關規定,我局制定《市審計局競爭上崗工作方案》。競爭上崗工作方案嚴格明確了競爭上崗工作的指導思想、組織領導、競爭職位、資格條件、程序和方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局嚴格按照公布職位、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民主測評、個別推薦、領導評定、綜合測評、組織考察和擬定職位、公示、黨組討論決定等程序進行。通過上述程序,任命了8名中層干部。局紀檢監察室把監督工作貫穿于每個環節,全過程進行嚴格監督。

6、認真執行干部交流、回避和免職、辭職、降職等制度。2011年以來,為進一步推進我局干部交流工作,提高干部綜合素質和能力,結合審計工作需要,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對7名在職干部在局內部進行了平級交流輪崗。在執行干部交流和任職過程中,對照有關規定進行檢查,我局沒有需要任職回避情況,也沒有發生免職、辭職、降職等情況。

四、其他情況

局黨組高度重視干部選拔任用情況的檢查監督,把檢查監督干部選拔任用情況作為黨組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在干部選拔任用中,我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干部選拔任用中,局紀檢監察室把監督工作貫穿于每個環節,全過程進行嚴格監督。到目前為止,沒有接到群眾反映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的問題。在競爭上崗工作完成后,局人事處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基礎材料及時進行了整理及立卷歸檔。

七、今后工作打算。

繼續深入學習和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及中央、省市委有關干部任用規定,不斷加強和規范我局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我局干部隊伍建設工作。

1、進一步深入學習,加大宣傳貫徹的力度。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等有關干部任用規定,是一項長期任務,我們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把有關干部任用規定的學習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十七大精神結合起來,與黨風廉政建設、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結合起來。

2、認真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四項監督制度”等有關干部任用規定。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必須堅持的六項原則,嚴格按照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嚴格程序,嚴守干部選拔工作紀律。

3、加大對干部任用工作的監督工作力度。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的高度,堅持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和對領導干部的監督一起抓,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程監督,不斷改進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實現干部監督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