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事務所審計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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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審計事務所審計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不,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經不起實踐檢驗的理論,是毫無用處的,甚至是有害的;離開實際的理論是死理論,離開理論的實際是瞎實際。理論與實踐應相輔相成,相互推進。因而在走出去的前一步,我選擇了校外實習,很榮幸xx國際咨詢集團給了我一個很好的實習平臺。
一、 公司簡介
xx國際咨詢集團下轄上海xx建設咨詢有限公司、上海xx-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上海xx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上海xx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上海xx項目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上海xx審計進修學院等單位以契約為紐帶所組成的集團型專業咨詢機構。1998年開始全行業脫鉤改制后,成為面向市場的民營企業。xx年9月25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批準,上海xx審計咨詢中心更名為xx國際咨詢。
集團現有員工300多人,其中擁有注冊會計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土地估價師、注冊咨詢工程師、注冊招標工程師等各類資質的專業人才。
二、 實習內容
身為財務管理專業的學生,同時又對審計懷有濃厚的興趣,因而我選擇到會計師事務所實習,嘗試去感受審計工作的甜酸苦辣。12月7日第一天來到xx-xx會計師事務所,通過人事部的介紹和簡單的培訓,我對xx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我在xx實習經歷也算是曲折,收獲自然比同級實習生多些。在xx實習內容大體分為兩大塊:1、財務審計(業務)2、行政文員(管理)。
(一) 財務審計實習
我到xx第二天便跟隨財審四部帶教老師開始了業務審計工作。根據上海市科技技術委員會的委托,對xx路改建工程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
頭兩天我跟著帶教老師在公路管理處進行外勤,由于接觸時間較短只能做些最基本的工作,例如:打英復印等。我和帶教老師彼此也不了解,還處于一個相識的過程。然而,審計工作是不會等人的,工作節奏快,不容許我們有任何的停歇。為了趕進度,帶教老師竟然放手讓我一個人回所出報告。要知道,我跟隨帶教老師僅3天時間,對審計流程,出報告的流程一竅不通,但我有信心,愿意用一百分的責任去完成帶教老師交辦的任務。
在所里花費了半天的時間,誤打誤撞了解了出報告的整個流程,順利的將出好的審計報告送到上海市市政府。這整個過程-真可謂“艱難”啊!除了個別小差錯外,帶教老師對我的評價還是很高。
雖然我在業務審計實習只進行了4天,但感悟卻也不少。
第一個感悟是實習價值的高低取決于自身的積極性。在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里,有太多太多的事情你沒有能力把握了。比如是否可以碰到一個主動教導你并且放手讓你做業務,再指出你的錯誤幫助你進步的帶教老師。能遇到這樣的帶教老師實屬難能可貴,一般情況下前輩們都只顧著自己的工作,交代你做些基本的業務,做好了他看到有錯誤的地方就自己改掉了,也不會特地的去向你指出。這時候解決的辦法就只有碰到疑惑的問題時抓住時機去發問,把握自己可以把握到的盡量讓實習更具價值。
篇2
一、問題的提出
在證券市場上,審計師接受委托對上市公司管理當局的活動、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進行鑒證服務,提供鑒證報告。一般來說,該鑒證(審計)報告增強了財務信息的可信性。但是,在日益復雜的審計關系中,審計委托人與管理當局之間委托關系導致的信息不對稱;以及審計師與管理當局的審計被審計關系形成的信息不對稱,從而使審計師所形成的審計信息的不完備和不充分,最終導致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不可信和無用性。,國內外發生的審計失敗的典型案例和審計師的職業道德危機,使得審計委托人或廣大投資者日漸對審計師缺乏信任,對公眾的失信意味著審計職業存在基礎的動搖。因此,如何重塑審計師的職業形象,取信于社會公眾,就需要審計信息充分、真實披露和快捷傳遞,營造高透明的審計市場,為投資者投資決策和監管部門打擊公司財務造假和CPA審計造假提供有用信息。
二、審計信息與信息
從世界各國關于公司治理會計信息披露的要求來看,會計信息可分為三部分:一是財務會計信息,二是審計會計信息,包括CPA審計報告,監事會報告,內部控制制度評估等內容,該方面信息主要用于評價會計信息的可信度及公司治理制衡狀況,三是非會計信息。這里審計會計信息即生成于調查與審計報告過程中的審計信息,財務會計信息和非會計信息可能是審計信息,也可能不是審計信息。二者關系見下圖。
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包括會計報表、報表注釋、補充報表、其他有關會計信息,其他有關信息如董事長或總經理業務報告、董事會報告、CPA審計報告。而審計信息披露的內容是AOB,即審計報告、已審計會計報表和與審計有關的信息。由上圖可知,審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具有擴展的空間,擴大審計范圍,縮小未審計信息的空間,同時,加大披露審計調查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使得信息透明度更高,以便充分發揮審計的職能。
在證券市場上,按審計信息生成的過程不同,審計信息可分為上市公司融資過程中的審計信息,定期報告(年報、半年報、季報)中的審計信息,補充報告中的審計信息等。本文討論CPA對上市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生成的審計信息的披露問題。
三、上市公司審計信息披露制度變遷及特點
我國自1990年和1991年滬、深兩地建立了證券交易所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有關信息披露的法規,初步形成了信息披露制度體系。上市公司審計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散見于不同層次的法規。其中,較為集中的披露要求是在定期報告制度中,尤其是《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以下簡稱《年報準則》)中有關審計信息披露的要求更為具體。《年報準則》自1994年試行,1995年正式實行,已經過1997年、1998年、1999年和2001年的多次修訂,從審計信息的披露方面來看,信息披露逐漸充分和完善,體現了對獨立審計的更高要來和審計信息對證券市場的重要性。
(一)重要提示中審計信息披露《年報準則》1998年修訂稿首次要求在重要提示中提醒投資者注意閱讀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以及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的詳細說明。這一披露要求其目的是引導投資者注意閱讀和利用審計信息,同時提醒社會公眾對審計師的監督。
(二)董事會報告中審計信息披露《年報準則》要求在董事會報告中披露有關審計信息,其特點:1、從1994年試行稿開始就強調在董事會報告中報告注冊會計師的變更信息,會計師事務所和CPA的變更信息,到1997年明確要求報告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原因、程序及披露情況,在1998年修訂稿改為在重要事項中集中披露聘任、改聘、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2、從1996年開始要求在董事會報告中報告“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說明?!钡?998年已擴展到對事務所出具的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事項說明。這一披露要求一方面體現了審計報告的信息含量的增加,另一方面體現了審計師、管理當局對投資者的各自責任。
(三)監事會報告中審計信息披露要求1、《年報準則》1997年首次要求監事會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保留意見或解釋性說明的審計報告所涉及的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到1998年全面擴展到對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所涉及事項的說明發表獨立意見;2、1999年修訂稿要求監事會要檢查公司財務情況。應對事務所出具的審計意見及所涉及的事項作出評價,明確說明報告是否真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3、1999年修訂稿要求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監事會應就董事會對涉及事項的說明明確表示意見。這種由單一發表獨立意見改為對財務情況發表評價意見和對董事會的說明獨立發表意見,即雙重意見,這些變化體現了監事會的基本功能,強化了監事會的職責,有利于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運行。
(四)重要事項中審計信息披露1、1994-1997會計師事務所變更情況在董事會報告中披露,并且從1997年開始取消對審計師變更的披露要求;2、2001年首次要求披露報告年度支付給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報酬情況。這一披露要求充分體現了事務所與客戶的關系,以及監管者對CPA獨立性信息披露的高度重視。
(五)財務報告中審計信息披露1、從1994年《年報準則》試行稿就強調審計報告必須由具有從事證券資格的CPA出具,1995年進一步強調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兩名具有證券資格的CPA;2、要求披露審計所依據的準則;3、披露審計意見全文。這些披露規定充分體現了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的質量要求以及披露的全面性和公開性的要求。
四、上市公司審計信息披露中的問題
(一)審計報告信息披露失真。2001年,有關部門共抽查了16所國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32份審計報告,并對21份審計報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進行了審計調查,檢查發現有14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23份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造成財務會計信息虛假71.43億元,涉及41名CPA.這些事件多數都與CPA職業道德有關。另據對1994年第1期-2001年第11期的《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的統計有34個有關會計師事務所的處罰案例中,定期報告審計過程中出具虛假、嚴重誤導性內容或重大遺漏的有20個,占54%,融資過程中涉及審計報告失真案例15個,占41%,由此可知,審計報告信息失真的嚴重性。
(二)審計報告中獨立性信息的披露不充分。1、盡管審計報告指出審計依據是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體現了獨立性信息,但很概括,因為大多數投資者并不了解獨立審計準則。2、在披露形式上,審計報告放在財務報告中披露投資者會誤解審計報告是管理當局對投資者的報告。3、年報摘要中規定如果是標準無保留意見,可以擅自意見類型不而全文披露,此舉雖節約了披露成本,但是投資者不閱讀年報正文,單純從年報摘要中是得不到標準無保留審計報告提供的詳細信息。4、從審計報告的標題中看,缺乏獨立性信息。審計報告標題無“獨立”術語,這種標題給投資者一種錯覺: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缺乏獨立性。由此,審計報告披露的內容與方式有待改進。
(三)支付事務所報酬的披露不具體?!赌陥鬁蕜t》2001年修訂稿第四十八條新增披露報告年度支付給聘任師事務所的報酬情況。一方面反映審計工作量與審計效率,另一方面反映事務所收入與客戶的依賴關系,反映審計獨立性與審計質量。但是,支付給事務所的報酬的披露還不具體,并無詳細披露審計業務支付費、咨詢業務費及所占比例以及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
(四)審計師更換信息披露不詳細。《年報準則》2001年修訂稿第四十八條規定公司應披露聘任、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有正常合理變更也存在異常變更。變更理由的充分披露,不僅體現審計師同行的職業責任,而且也向投資者提供審計獨立性的信息,更加有助于審計報告使用人確定已審報表的可信性。但是,目前披露的聘任和解聘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地址、同址、時間,上的職業道德與責任的記錄不詳細,甚至缺少;另外,事務所內部CPA的委派變更信息也無披露。事實上某一CPA長期為客戶服務可能其獨立性。因此,時常更換委派的CPA并對其助理人員的適當督導,有助于審計的獨立性和審計質量的提高。較為詳細的披露事務所的變更和CPA更換情況,有助于公眾對事務所內部控制的評價。
(五)董事會、監事會對審計意見的說明。董事會、監事會報告中披露對非標準審計意見的說明信息,這是公司治理結構對獨立審計信息的反映,同時也是就重要的審計工作底稿信息公司自身的揭示。至于董事會報告中的解釋是否合理,是否真實,盡管制度規定由監事會對董事會對非標準意見說明發表獨立意見,但從披露實務看監事會報告可以說是100%同意董事會報告的說明。監事會對此說明是否真正發揮其監督功能,董事會報告的說明及監事會報告的意見CPA是否可接受,如不可接受,CPA還需披露何信息,這是《年報準則》未涉及的問題。我們認為CPA還應就董事會、監事會報告中的意見發表意見,這雖然加大了審計師工作量和審計師的責任,但對投資者進一步理解非標準意見的信息,進行投資決策有益。另外,董事會報告對非標準意見的說明應從定性、定量兩方面說明非調整事項金額對會計報表整體影響的嚴重程度,這種說明實際已潛在反映CPA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斷。因此,明確披露CPA的審計重要性水平的區間,有利于投資者及監管部的監管以及CPA審計質量的提高。
(六)缺少審計風險信息的披露。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與CPA對上市公司的年報審計主要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審計風險水平控制的高低,一方面反映審計的質量,另一方面反映審計責任。目前實務中,實際審計風險往往高于期望的審計風險,結果導致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失敗,出具虛假錯誤的審計報告,幫助公司財務造假。因此,實務中缺少期望審計風險、實際審計風險,審計失敗的比例的披露,實質上是審計質量信息披露的不充分。
五、上市公司審計信息披露規范建議
(一)上市公司聘任、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的信息披露1.會計師事務所性質的披露,明確披露會計師事務所是合伙事務所還是負有限責任的法人等。
2.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提供服務的類別是審計服務還是會計咨詢服務,支付事務所各類服務報酬的數額、比例及支付方式和日期。
3.會計師事務所連續對本公司提供服務的年份(時間)、審計項目經理及CPA的更換次數。
4.近三年或五年事務所變更的次數、理由、支付報酬金額的變動情況。
5.近三年或五年的事務所的職業道德及法律訴訟記錄。
(二)審計報告信息的披露1.近三年或五年事務所年報審計客戶總數,率計意見類型及各種審計意見所占的比例。
2.將審計報告標題增加“獨立”術語,即獨立審計報告或在審計報告前明確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聲明,或者在年報摘要中無論何種意見在審計報告全文披露。
3.審計意見的更新披露。CPA在會計報表公布日后發現重大不一致和重大錯報,提請被審單位修改已審計會計報表,但被審單位拒絕修改時,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須作修改的事項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重新考慮已出具審計報告的適當性,如認為先前出具的審計報告不盡恰當,更新修改審計意見,并將已審會計報表發生錯報事宜通過適當方式(補充公告)報告給會計報表使用人和有關管理部門。
4.境內外審計差異的信息披露(補充審計)
證監會于2001年12月31日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6號——A股公司實行補充審計的暫行規定》涉及境內外市計差異信息披露的問題。境內外事務所對同一上市公司融資環節或定期報告的審計差異主要來自于會計準則差異和審計判斷差異,但投資者及其他使用者究竟相信哪一張會計報表,哪一種審計意見,必須加強審計差異信息的披露。
①凡是對同時發行上市A股B股或H股的公司審計時,CPA應在審計報告中,說明存在審計差異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導致的后果。
②分析揭示審計差異。當出現審計差異時,為了更好滿足境內外投資者使用已審財務報表的需要,應充分揭示,其方式可另加“發行A股與B股或H股同期會計報表差異調節表”,分審計差異項目,列示境內外審計人員的審定結果。如境內CPA的審計報告后于或同與境外CPA審計報告簽發,上述差異調節表可附在已審的會計報表之后,若境內CPA審計報告先于境外CPA審計報告簽發,則應另作披露。
5.披露審計工作底稿的部分:如審計差異調整表,增強審計報告信息的可理解和有用性,同時擴大審計信息的公開性。
篇3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試行)》的規定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2006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們于2006年7月4日至8月30日對50家會計師事務所(包括分所)進行了檢查,13家事務所予以復查?,F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匯報:
一、今年檢查工作的特點和基本做法
開展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是行業誠信建設的內在要求和客觀需要。本次檢查工作由協會領導總體布置,監管部具體組織實施,在借鑒以往開展檢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2006年度的檢查工作從計劃、組織、實施等方面都進行了認真準備和精心安排。
(一)認真做好檢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中注協檢查工作布置會后,我們修訂了執業質量檢查工作計劃,確定了2006年檢查對象、范圍、檢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內容;召開了執業質量檢查工作布置會,部署了今年業務質量檢查工作。
舉辦了檢查人員培訓班,對40名檢查人員進行檢查前的培訓;針對小規模企業的特點,簡化了小規模企業的檢查工作底稿。
(二)檢查工作的特點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協要求,結合我會與財政局監督處不重復檢查的原則,對50家事務所進行檢查,其中2004年后新設立的45家、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2家、5年內未接受過協會自律性檢查的事務所3家,同時對上年度被強制培訓的13家事務所進行了執業質量復查。
檢查范圍:2006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2005年度審計報告。被檢查事務所共出具年度審計報告共2451份,檢查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報告4份),抽查比例為9.2%。
為便于檢查人員工作,同時不影響被檢查事務所正常業務,與往年不同,我們從實際出發采取了實地檢查和報送資料集中檢查兩種方式。
在抽取審計業務項目時,選擇能全面反映事務所執業水平的業務類型和業務項目,使抽取的檢查樣本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選擇不同審計部門或審計小組的業務項目;選擇不同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完成的審計報告。
這次檢查工作給注冊會計師們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機會,很多接受檢查的事務所非常重視與檢查人員交流執業經驗和體會,不少事務所把檢查組與事務所的交換意見會,看作是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專業培訓的好機會。通過檢查人員與注冊會計師的討論交流,達到了提高事務所業務質量的目的。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質量控制存在問題
對事務所內部質量控制的檢查,主要采取調查問卷、現場詢問并結合具體審計項目的檢查來進行。
檢查中發現大部分事務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項目承接、項目風險管理、各級業務人員的職責規定、審計工作底稿審核規定、內部控制評價規程等為主要內容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和業務項目風險控制規程,在制度上為業務質量提供了保證。
但少數事務所缺乏具體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務所未建立執業規程或審計手冊,有的從形式上履行了三級復核程序,但未簽署意見,對復核的程序和內容亦無記錄,各級復核缺乏明確的責任分工,致使三級復核流于形式。
被檢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關注市場開發,制度建設和執行處于薄弱環節,項目質量控制依賴具體的執業人員。因此,不同的項目組由于人員組成的不同,使項目之間執業質量存在較大差異,風險控制標準不統一。
(二)職業道德方面存在問題
在本次檢查中,我們采用調查問卷、現場與相關審計人員詢問方式,未發現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惡意違背職業道德的情況。
但我們發現事務所業務收費大多偏低,有的業務收費僅為標準收費的20-30%;注冊會計師普遍未就新承接業務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除了受執業環境、執業隊伍素質、不正當競爭等因素的影響,部分事務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輕質量的狀況,尤其放開批所以來,部分事務所出現內部分化、業務流失的趨勢,這種狀況勢必加劇同行間的不正當競爭。
三、具體審計項目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法律責任問題
1、對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重視不夠。如收集的財務報告未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或沒有單位的公章;將事務所的名稱作為會計報表附注的頁眉或頁腳;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披露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會計報表附注未將主要報表項目內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財務報表的批準報出日期;管理當局聲明書不簽日期或簽署日期與審計報告日期不一致等問題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檔的審計報告沒有嚴格執行簽字并蓋章制度。如注冊會計師只蓋章沒有簽字或只簽字沒有蓋章;將不應作為審計報告附件的內容作為附件。如在報告正文有附送會計報表的情況。
3、新所和小所對業務約定書重視不夠。沒有業務約定書、約定書要素不完整或內容不恰當的情況,被審計企業未蓋章,未明確出具報告日期或無簽約日期或有效日期,簽約日期晚于報告日期,不恰當限定年度審計報告的使用范圍等。
法律意識不強是今年業務檢查發現的較為普遍的問題。我們認為,事務所審計業務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關部門,上述存在的問題將會導致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二)綜合類項目存在的問題
1、普遍不重視審計計劃的編制。有的事務所未編制審計計劃?;蛘呔唧w審計計劃固定化,沒有根據項目的實際進行調整以適應項目的需要。對審計程序表執行情況的說明一般不予重視,減少審計程序未經有關責任人批準,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隨意性很大。審計計劃中沒有對企業的相關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對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沒有過程及依據,沒有審計目標的描述,對以前年度審計的描述簡單,沒有費用預算,對重要的審計領域與科目的審計程序沒有說明。
2、事務所普遍對期初余額的關注程度不夠,沒有獲取可以信賴的期初余額的有利證據,也沒有執行相應的審計程序;對影響本期的大額結轉項目沒有進行追查,未充分考慮期初余額對會計報表的影響。
3、沒有審計總結。未編制符合性測試記錄、審計差異匯總表、試算平衡表。
4、符合性測試目的不明確,符合性測試的結果與實質性測試的時間、性質、范圍沒有形成對應關系,體現不出制度基礎審計的特點。對符合性測試樣本量確定的依據沒有充分的說明。
5、未單獨建立永久性檔案,對首次接受委托項目的,收集長期檔案資料不齊。
(三)實質性測試存在問題
1、對往來款項的函證情況普遍執行不到位。對應收款項、應付款項的審計程序有的只有賬賬核對、賬表核對,缺少必要的賬齡分析和函證程序;有的雖然發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況下,沒有執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確認。如某事務所對某物資公司的審計,公司其他應收款金額為7225萬元,占資產總額34.74%,未實施函證的審計程序,也未執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確認。
2、存貨監盤程序普遍實施不到位。對實物資產的審計,一般只取得了客戶提供的明細表或者盤點表,沒有事務所的監盤或抽盤記錄,有的雖然有盤點或抽盤記錄,但沒有將盤點日的數據倒扎至報告日進行核對,使執行的審計程序不能達到審計目的;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執行監盤或抽盤的實物資產,沒有執行相關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審計人員對大額資產產權的關注,如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的發票、進口設備的報關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許可證、房屋與土地使用權證及其有關的抵押事項等。
如某事務所審計的某裝飾工程存貨金額為1234萬元,占總資產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萬元,注冊會計師未按工程項目編制明細表,未關注工程進度情況,也未進行實物監盤的審計程序。
3、長期投資底稿未標明投資比例及核算方法。對于合同約定所占比例較大的投資,沒有檢查長期投資是否采用權益法核算,沒有對當期損益的調整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應編制合并報表進行判斷。
4、收入確認不符合相關準則的規定。如某施工企業當期會計報表確認收入15.3億元。注冊會計師沒有取得工程結算收入的確認依據,沒有結合工程合同、工程進度等進行收入確認的判斷,沒有考慮收入確認方法隊會計報表的影響。
5、被檢查的多數事務所普遍存在對現金流量表審計的工作底稿不充分問題。
6、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不恰當,不足以對審計結論形成有力的支持。審計人員大量地復印企業的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盲目地搜集無效的審計證據,沒有對證據的分析與職業判斷軌跡與記錄;有的出現審計證據不支持審計結論或二者不一致的情況;有的搜集審計證據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強,憑證抽查比例過低,不能成為支持審計結論的依據;部分審計項目,對于重要事項沒有取得審計證據,檢查人員無法進一步判斷對審計意見的影響。
如某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6.30%,但主營業務成本只增長了20.41%,2005年度收入增長主要為銷售給單一客戶,銷售額為2,389萬元,其中應收賬款為1,437萬元,該銷售無主營業務成本。該交易為臨近資產負債日進行的重大異常交易,注冊會計師沒有充分關注交易對象的財務狀況、銷售規模、償債能力等;審計人員未對相關合同條款進行認真檢查,未關注其銷售是否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未關注公司是否已實際發貨,未查閱到交貨手續,未取得相關驗收合格的證明。
7、審計意見類型不恰當。
(1)部分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保留意見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審計事項說明方式敘述。
(2)審計報告中審計范圍的界定不正確。某公司是合并會計報表,該所審計的是其母公司會計報表,僅對母公司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而非合并會計報表,但是在審計報告范圍段中的表述是“我們審計了后附某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2005年度的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無形中擴大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3)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以會計報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審計報告意見,以此“規避”審計風險,造成審計意見不當。如某企業無形資產-專利2005年期初140萬元,本年6月增加6000萬元,期末無形資產余額6140萬元,全年應攤銷364萬元而未攤銷(受益期10年)。上述事項影響利潤減少366萬元(報表利潤-85萬元),僅在報表附注中說明未在報告中披露,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為無保留意見不恰當。
(4)強調事項段所強調的事項不屬于修訂后《具體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的內容。如某公司根據與另一公司簽訂的協議,提取資產占用費324.3萬元(占資產總額的34.54%)計入“其他應付款”。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就此事項向B公司進行函證, B公司未予確認。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將此事項作為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強調事項段。
(5)企業會計制度運用錯誤,事務所出具無保留意見報告。如某審計報告意見段中說明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符合《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但會計報表附注披露采取的會計政策是《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審計底稿的管理當局聲明書中企業聲明采用《企業會計制度》。
(6)沒有充分考慮重大事項不符事項對審計報告的影響
某事務所出具的一份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底稿記錄長期借款函證與報表差額較大, 注冊會計師沒有進一步檢查差異原因;某企業1995年成立,2005年未編制利潤表而將損益項目在遞延資產核算、沒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2004年度審計意見為帶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注冊會計師本年度仍出具無保留意見報告。
(7)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附注進行保留、對企業已接受并進行了調整的事項報,仍在審計報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審計責任。
(8)對資不抵債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關注不夠,審計程序不到位。某事務所對資產總額為7365.89萬元,凈資產為-4549.29萬元的某飯店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未關注其持續經營能力。注冊會計師只索取飯店的科目余額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報表數字,極少地執行了審計程序,便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對此次檢查的處理意見
針對上述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對審計過程中違規情節較嚴重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予以行業懲戒:
(一)對兩家事務所予以通報批評:北京泳泓勝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宏大興會計師事務所
(二)對三家事務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中潤誠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慧運會計師事務所
(三)對六家事務所予以談話提醒:中誠恒平會計師事務所、中漢德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國信浩華會計師事務所、北京聯首會計師事務所、先峰榮達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今日升會計師事務所。
對以上事務所因審計報告存在問題簽字注冊會計師予以談話提醒。
五、幾點意見與建議
1、本著幫助教育與并罰并重的原則,我們對以上11家事務所發書面通知書,要求事務所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從告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協會,我們將對整改結果進行跟蹤落實。并根據整改情況確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復查對象。
2、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如對銀行的函證,往往因銀行不嚴格遵循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企業的銀行存款、借款及往來款項函證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造成注冊會計師不能很好履行對函證實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解決函證收費高的問題。
篇4
風險導向審計的提出是基于大型事務所的內外部環境的變化,但是財政部要求所有的會計師事務所都采用新的審計準則,相同的審計程序,這也就包括了中小型事務所對中小企業的審計也需要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當前對該方面的研究多數針對大型事務所采用風險導向審計的不足之處提出需要完善的地方,忽略了中小型事務所審計中小企業時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是否合理,因為中小型事務所并不是與大型事務所同步發展的,審計客戶也不盡相同,本文將中小型事務所和大型事務所的內外部環境進行對比分析,闡述事務所之間的不同之處,如圖1所示即為中小型事務所和大型事務所內外環境對比分析概述。
一、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內外部環境分析
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客戶一般是中小企業,大型事務所的審計客戶主要是跨國公司、上市公司及大型企業集團。本文站在事務所的角度,從內外部環境的差異,將大型事務所和中小型事務所進行對比分析,將審計客戶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有效需求,以及審計風險和法律環境作為外部環境,事務所內部人員素質和經濟問題作為內部環境,通過內外部環境的分析旨在提出當前中小型事務所對中小企業審計不適宜采用風險導向審計。
(一)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不存在風險導向審計外部環境(1)中小企業內部控制不健全是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無法對其實行風險導向審計的內在前提。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將內部控制定義為“被審計單位為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與程序?!庇纱丝梢?,企業嚴格的內部控制在保證企業會計信息可靠性方面所起的作用。但是在我國中小型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里。企業組織結構簡單,擁有的員工通常較少,限制了其職責分離的程度,企業所有權與管理權往往集中于少數個人手中,即使有內部控制制度,但是大部分還是流于形式,形同虛設,所有者與經營者很容易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由此要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實屬不易,控制風險無法衡量;而在大型公司里,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能夠達到目前業績的一個重要方面,注冊會計師通過了解內部控制,可以評估控制風險水平。
(2)審計報告有效需求不足,信息不對稱是中小型事務所無法對中小企業實行風向導向審計的社會因。由于中小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并未發生根本分離。我國大部分的中小企業年度審計中,管理層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只是為了滿足國資委的要求,但是接收審計報告的國資委相關部門并不是審計報告的有效需求者,所以即使審計中出現重大錯報,也不會有人發現或追究,所以審計人員只是按照審計的最低要求把審計工作底稿填完了事,自然不會產生對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實際需求;而在上市公司審計中,財務報告使用者和管理層都要根據審計報告做出經濟決策,所以不僅需要高質量的審計報告,而且需要監督其審計報告是否依據國家規定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嚴格審計。
(3)審計風險與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是中小型事務所不對中小企業實行風險導向審計的外在條件。在整個審計發展的歷史進程中,審計模式的發展隨外部環境的變化而不斷發生變化,從根本上來說,每一步的變化都是為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二者之間相互促進,相互發展,不斷推動現代審計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小型事務所對中小企業審計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營業執照年檢,申請特定資質和銀行貸款。這三種情況下出具的審計報告主要是滿足被審計單位的利益需求,財務報告審計主要是滿足國資委的要求,并沒有實質的需求。而大型企業集團、上市公司審計中,社會公眾是審計報告的重要使用者,他們對審計的需求越來越高,希望審計人員能夠提供高質量的審計報告,任何由于報告的信息失真造成投資者的決策失誤,審計人員及事務所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賠償巨額損失。這種審計期望差距的不斷加大使得審計風險不斷升高,高訴訟的法律風險以及由此造成審計成本的升高,使得審計界也在不斷尋求新的審計模式,降低審計風險。
與之相比,中小型事務所對中小企業審計中,三項主要審計項目是滿足中小企業自身需求,財務報告審計有效需求不足,沒有真正的信息使用者關注審計報告的真實性,一切的審計程序都是流于形式,審計風險轉化為現實的可能性并不大,沒有對審計界構成威脅,這樣審計人員也不會有動力去尋求新的審計模式。
(二)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不存在風險導向審計內部環境(1)經濟壓力的存在是中小型事務所不能對中小企業實行風險導向審計的經濟因素。大型事務所與中小型事務所面臨著同樣的困境,因為風險導向審計要求審計人員較高的專業素質,使得風險導向審計在我國不能得到普遍有效的實施。大型事務所尚且如此,中小型事務所更加面臨著艱巨的挑戰,一方面,近幾年來,中小型事務所與日俱增,競爭異常激烈,因市場需求不足,事務所為招攬業務,只能竟相壓價來維持生存;另一方面,運用風險導向審計,首先要求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實施風險評估程序,確定重要性水平,了解與財務報表相關的重要審計風險,從而計劃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關注的范圍擴大,程度加深,必然導致工作時間和審計成本的增加。在會計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成本的增加往往不可能過渡到收費的同步增加,這樣一來就會使得很多中小型事務所因審計成本的增加在競爭中面臨困境。
(2)審計人員素質低下是中小型事務所無法對中小企業實施風險導向審計的本質特征。風險導向審計的主要目標是發現重大舞弊,這就需要審計人員自始至終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具有較高的風險分析水平和職業判斷能力。在進一步審計程序階段,審計人員應該具有豐富的行業知識和職業經驗來對被審計單位的戰略和經營風險進行分析,對于實質性測試階段中的分析性測試程序則要求審計人員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尋求數據間的內在關系,以構建審計模型、實施個性化的審計程序。在大型事務所中,這些對審計人員高素質的要求尚且不能滿足,對于中小型事務所而言,其客戶規模普遍較小,單個審計項目往往只有少數注冊會計師參與并獨立進行專業判斷,更加難以符合風險導向審計對審計人員的要求。
二、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對中小企業審計方向--
根據以上分析,目前在中小型事務所推行風險導向審計還為時過早,也是不合理的,違背了審計模式轉變的本質要求,即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況且審計模式的發展不是+相互替代的過程,而是適應社會的需要不斷自我調節的過程。中小型事務所規模一般較小,競爭激烈,而相對的被審計單位經營收人單一,業務簡單,對中小企業的審計多數還是停留在賬項基礎審計階段,審計報告也只有在個別特殊用途才會被重視,因此不必經過一系列復雜的審計程序,對于高成本的風險導向審計的運用更是無從談起。
針對中小型事務所競爭壓力,高審計成本和低審計效率的現實情況,應該根據中小企業特點制定適合中小企業的審計程序,而不是完全按照審計程序表進行全面審計,以降低審計過程中資源浪費,合理配置資源。將中小型事務所審計和大型事務所審計區別對待,根據被審計客戶的特點制定合理化的審計程序;針對中小企業的財務報表審計有效需求不足的情況,國資委應該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制定審計報告的要求,避免審計資源浪費、企業成本增加,進而影響中小型事務所對中小企業審計市場秩序的有序執行。
參考文獻:
篇5
一、冒名簽字現象暴露了手寫簽名加蓋章的弊端
(一)案例一:用已故注冊會計師名章出具驗資報告2006年3月28日,《中國經濟時報》在頭版頭條以“死人簽字的驗資報告”為題,報道了吉林省白山華審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用已故注冊會計師名章出具驗資報告一事。此事報道后,經過中注協會同吉林省注協聯合組成的調查組對相關情況核查,該報道情況基本屬實。
曲立友2001年加入白山華審事務所;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2003年8月6日病逝。自2003@8月1日至2005年3月4日期間,白山華審事務所使用曲立友的名章出具驗資報告共15份,其中有14份的時間在其死亡后。這15份報告上的曲立友的簽字均為該所員工冒名簽署,而這15份驗資報告的另一名簽名蓋章的注冊會計師均為主任會計師丁滔。鑒于此事在行業內外造成的惡劣影響,吉林省注協于2006年4月11日對白山華審所下發了行業懲戒通知(吉注協字[2006]12號),對該所及其法定代表人丁滔作出了公開譴責、限期整改等處理。
(二)案例二: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資產評估師私刻印章供他人使用2005年,桂林注冊會計師協會[2005]18號文件通報了百色德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資產評估師杜圣際、趙玉周存在的違規執業問題:
百色德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注冊資產評估師杜圣際、趙玉周復制第二枚注冊資產評估師印章,留放在德??h××單位,允許該單位以其名義出具評估報告。百色德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刻制報告專用章一枚,留放給德??h××單位。在沒有事務所任何執業人員參與評估過程的情況下,在2004年9月至2005@2月間,該單位私自出具了幾十份的評估報告。另外,還存在該事務所負責人冒用本所沒有參與任何審計過程的注冊會計師的名字簽署審計工作底稿的問題,引起被冒名的注冊會計師極大不滿。桂林注冊會計師協會經研究對百色德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資產評估師杜圣際、趙玉周進行了了全行業通報批評并記入誠信檔案。
(三)案例分析上述案件在注冊會計師行業不是個案,非常具有代表性。這些案件的發生充分暴露了手寫簽名加蓋章的弊端一手寫簽名易于模仿,印章可以復制。在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管理不嚴格和注冊會計師本人疏忽的情況下,就會出現冒名簽字的問題,造成真假難辨,執業質量難以保證。同時,也為社會上的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機,私刻印章冒名出具虛假報告,侵害了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和會計事事務所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注冊會計師行業市場。針對冒名簽字的問題,部分地方注冊會計師協會推出了統一刻制印章、印鑒備案管理等制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大部分審計報告的使用者缺乏行業內的相關知識,他們不清楚一份審計報告上要蓋哪些章,不知道這些印章是什么樣的,也就想不到通過比對印鑒的辦法來辨認報告真假,即便有人想到對比印鑒操作起來也會比較麻煩。筆者認為,可以采用目前在網上銀行和電子商務等領域普遍應用的數字簽名來代替手寫簽名加蓋章的形式,從而解決冒名簽字問題。
二、采用數字簽名消除弊端
(一)數字簽名數字簽名也稱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電子簽名就是通過密碼技術對電子文檔的電子形式的簽名,并非是書面簽名的數字圖像化,它類似于手寫簽名或印章,也可以說它就是電子印章。目前,可以通過多種技術手段實現電子簽名,但比較成熟的,使用方便具有可操作性的,在世界先進國家和我國普遍使用的電子簽名技術還是基于PKI(Public KeyInfraslructure)的數字簽名技術。
(二)數字簽名在注冊會計師行業應用方案設計(1)數字證書的獲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規定,“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的,由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提供認證服務。”這就是說,如果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簽名人必須事先獲取一個由權威機構簽發的數字證書,以保證文件接收者能夠驗證他的身份。具體到注冊會計師行業,CA中心(Certificate Authority,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就應當是全國和地方的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數字證書的簽發、吊銷等管理。數字證書代表了某個注冊會計師的身份,注協通過為其簽發數字證書(USBKey),表明審核通過了注冊會計師的人會申請,授予其審核審計報告的資格。注冊會計師具備執業資格后,就可以使用該證書對經審核的審計報告進行數字簽名來完成業務。(會計事事務所數字證書的獲取過程與此相同)
(2)數字簽名的實現。對特定的被審計單位執行完必要的審計程序,完成全部審計過程后,會計師事務所就要出具審計報告了,只是在這份審計報告上注冊會計師、主任會計師的個人簽名和事務所的業務專用章、公章都采用數字簽名的形式。當會計師事務所將審計報告發送給被審計單位時,事務所的軟件會對審計報告進行數字簽名,簽名的結果與原始報告、注冊會計師的數字證書一同發送給被審計單位。實際上,數字簽名的結果就是以注冊會計師私有密鑰和原始審計報告作為已知數據運算和生成的一段新的數據。沒有這兩者中的任何一個,都無法制作出數字簽名。
(3)數字簽名的驗證。被審計單位及其他審計報告使用者會使用注冊會計師的數字證書(公共密鑰)對收到的審計報告進行驗證,驗證該數字證書是否由其聲明的CA中心(注協)頒發,并會驗證其數字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已被注協吊銷。如果這些審核項都通過,就表明被審計單位成功核實了數字簽名,證明該報告是經特定的具備資質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審核,并且該審計報告簽名以后未經改動。如果在注冊會計師簽名完成后,審計報告再有任何改動,都會造成簽名驗證失敗,所以,對已簽名報告的任何改動都是無效的。驗證數字簽名的有效性比起紙質辦公條件下驗證印章和簽名的真偽會更容易和直觀。
三、采用數字簽名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影響
(一)打擊不法中介機構,凈化注冊會計師行業市場采用數字簽名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的數字證書是由權威機構注冊會計師協會簽發的,并且是唯一的、不可復制的。如果有不法中介機構企圖冒充正規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簽署報
告,被審計單位和其他報告使用者可以通過在注協網站上下載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公鑰來驗證真偽,不法中介機構因為沒有注協頒發的數字證書就不能通過驗證,自然就會露出破綻。這樣就可以徹底打擊不法中介機構,凈化注冊會計師行業市場。
(二)防止被審計單位篡改審計報告在手寫簽名加蓋章的情況下,有一些被審計單位在拿到審計報告后出于種種目的,可能會采用套打等方式篡改審計報告。篡改后的審計報告用于其他用途會使一些人上當受騙,引起法律糾紛后注冊會計師和會計事事務所也會成為受害者,責任界定不清時會成為替罪羊。數字簽名的防篡改功能會有效解決這樣的問題。一份審計報告經數字簽名后,任何人都可以用注協網站公布的公鑰對審計報告進行驗證,而PKI體系的數學原理和目前的技術可以保證,一旦審計報告經過篡改,數字簽名就不能通過驗證。
(三)有利于保護注冊會計師的合法權益注冊會計師私鑰是在USBKey中產生的且不能讀出,而且USBKey還帶有保護密碼,只要注冊會計師妥善保管就不會落到他人手里。USBkey保證了使用任何技術都不能將保存在其中的私鑰讀取出來。即便丟失,他人必須知道USBkey密碼才能使用。對于丟失的USBkey注冊會計師可以向注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掛失,只要在掛失前密碼沒有被他人破解就不會被冒名簽字。而且,數字證書的中的密鑰均為1024位(128字節)或更長的數字,要破解他人的密鑰有很大的技術難度。況且一份審計報告上要有兩名注冊會計師簽名并且要有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專用章和公章才能有效。他人僅用這一名注冊會計師的名義簽署審計報告也是無效的。這樣一來就較好地保護了注冊會計師的合法權益。如果注冊會計師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USBkey進行數字簽名,并將USBkey密碼告知他人,一旦審計報告有問題,因為數字簽名具有的不可抵賴性,授權的注冊會計師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就避免了手寫簽名下被他人惡意冒名簽字和經本人授權簽字兩種不同情況難以界定法律責任的問題。
篇6
關鍵詞:中小會計師事務所;職業道德;現狀;原因
一、我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現狀
通過以往會計師事務所由于虛假報告被曝光并且通報批評的案例我們可以發現,最大的原因是事務所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沒有恪守職業道德準則。以往會計師事務所被證監會通報批評的案例有很多。經濟上行加速的社會發展背景下,對職業道德堅守的缺失使注冊會計師逐漸喪失公信力。因此,急需關注我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現狀,提高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水準。
二、我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一)審計人員喪失“獨立性”立場
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人員由于在承攬審計業務及執行審計程序過程中,往往容易受到客戶等他人的干預,無法獨立的開展審計工作,不能站在一個完整獨立性的立場上執行業務。當前現象是許多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串通,忽視審計準則要求,喪失了審計人員應有的獨立性和謹慎性,無視職業道德準則約束,為了一己私利更是不惜發表虛假的審計意見、得出不正確的審計結論、出具不實的審計報告。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行業不可缺失的最主要特性,更是保持其職業操守的根本。
(二)事務所與審計客戶存在“回扣”現象
目前有些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在招攬客戶時為了達到招攬客戶的目的經常采取不正當低價競爭的手段。在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中,為了生存同時也為了排擠競爭對手,只能選擇惡意壓低對客戶審計的收費標準的方式。這種現象的愈加突出必然使得中小型事務所的審計市場面臨著混亂無序的競爭狀態。更有甚者有些中小型事務所更以公關咨詢費、信息費、交際費等名義收取高額的傭金。
(三)會計師事務所不顧專業勝任能力,承攬超出自身能力業務
由于自身薄弱,人力物力等各種資源稀缺,導致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中,能夠接受的業務較少。鑒于這種情況,為了生存等目的,只能被迫在業務承接上不顧自身實力,大小客戶業務統統接收,這種行為顯然違背了注冊會計師應該恪守的保持專業勝任能力的基本準則要求,這種只考慮當前利益而置長遠利益于不顧的行為嚴重影響了事務所的信譽,使得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標準降低,同時更是置審計報告相關各方的利益于不顧。
(四)注冊會計師證書掛靠現象頻發
筆者發現,很多注冊會計師自己并沒有從事相關的審計工作,可是卻將自己的證書掛靠在會計師事務所中謀取私利??墒且驗樗]有參與整個項目審計,不清楚審計項目的真實狀況,更沒有到過該項目的審計現場,完全對該項目一無所知。在這種狀態下,該項目出具的審計報告中卻有他的名字。濫用簽字權不但是對自己職業生涯的不負責更是對審計報告相關利益各方的不尊重和不負責。還有許多甚至是注冊會計師證書放在這一個會計師事務所用來掙取掛靠費用收入,但自己本人卻在另外一個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在出具報告時兩家事務所因為都是中小型類會計師事務所,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工作人員比較少,所以該會計師在兩家的報告簽字欄中都簽了名字。此類掛靠現象層出不窮,都是因為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法律法規意識缺失,沒有道德責任感,無視職業道德準則。這無疑使得審計報告的質量大幅下降。
(五)審計人員接收被審計單位正常費用之外的饋贈
審計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任何審計人員不能利用自己的身份及工作便利為己謀私,更不得向被審計單位的相關領導層及相關人士收取任何賄賂或者贈,應當始終保持自身應有的獨立性,這也是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守則規定。但是以筆者在中型事務所中的審計工作經歷為例,現實的審計工作中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員的恩惠已經更為隱蔽,不單單是經濟補償方面,已經延伸至給審計人員提供更多經濟之外的饋贈。
審計工作中更經常出現的現象是,被審計單位為了更好地迎合審計人員,安排審計人員高檔酒店入住,給予各種名貴禮物。還有許多被審計單位在審計人員離場之前安排出游,類似活動和行為無疑對審計人員的獨立性產生干擾。有形無形的利益更加隱蔽,使得會計師事務所和各類監督機構增加了分辨的成本。
(六)監管機制不健全
注冊會計師行業由于不健全的監管機制,在執法過程中缺乏有效監督,導致對其執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現象頻發,財務信息失真和審計造假問題更是層出不窮。當前對于提供虛假審計報告或其他相關等違法違規的審計行為,我國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其處罰對象的力度較小,而且更多的是以行政處罰為主,很多不注重民事賠償問題。盡管在會計師事務所脫鉤改制之后,相關部門逐漸增加了對審計人員的處罰力度。但是到今天為止,真正特別針對注冊會計師等審計人員應該承擔的民事責任訴訟案件依然很少。因此注冊會計師因為出具虛假審計報告而受到責令和查處的概率較小,即使被發現,受到的懲處力度也較小。在這種情況下的造價成本明顯低于造假獲得的收益。由此可見,監管體制的不健全是造成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道德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對提高我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水平的幾點建議
第一,完善我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水準的外部大環境。
第二,加強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得軟件建設。
第三,逐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不斷規范其制度基礎。
有效清晰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規范的委托關系,能夠保證所有者和經營者各司其職各善其位。同時這也是能夠保障注冊會計師保持其職業道德水準的制度性基礎。為此,對于我國目前國有股份占據主體的現狀,要逐步通過國有股減持和國有股流通,從而真正實現股權多元化。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問題。
四、結語
篇7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試行)》的規定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XX年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們于XX年年7月4日至8月30日對50家會計師事務所(包括分所)進行了檢查,13家事務所予以復查。現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匯報:
一、今年檢查工作的特點和基本做法
開展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是行業誠信建設的內在要求和客觀需要。本次檢查工作由協會領導總體布置,監管部具體組織實施,在借鑒以往開展檢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XX年年度的檢查工作從計劃、組織、實施等方面都進行了認真準備和精心安排。
(一)認真做好檢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中注協檢查工作布置會后,我們修訂了執業質量檢查工作計劃,確定了XX年年檢查對象、范圍、檢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內容;召開了執業質量檢查工作布置會,部署了今年業務質量檢查工作。
舉辦了檢查人員培訓班,對40名檢查人員進行檢查前的培訓;針對小規模企業的特點,簡化了小規模企業的檢查工作底稿。
(二)檢查工作的特點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協要求,結合我會與財政局監督處不重復檢查的原則,對50家事務所進行檢查,其中XX年后新設立的45家、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2家、5年內未接受過協會自律性檢查的事務所3家,同時對上年度被強制培訓的13家事務所進行了執業質量復查。
檢查范圍:XX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XX年度審計報告。被檢查事務所共出具年度審計報告共2451份,檢查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報告4份),抽查比例為9.2%。
為便于檢查人員工作,同時不影響被檢查事務所正常業務,與往年不同,我們從實際出發采取了實地檢查和報送資料集中檢查兩種方式。
在抽取審計業務項目時,選擇能全面反映事務所執業水平的業務類型和業務項目,使抽取的檢查樣本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選擇不同審計部門或審計小組的業務項目;選擇不同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完成的審計報告。
這次檢查工作給注冊會計師們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機會,很多接受檢查的事務所非常重視與檢查人員交流執業經驗和體會,不少事務所把檢查組與事務所的交換意見會,看作是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專業培訓的好機會。通過檢查人員與注冊會計師的討論交流,達到了提高事務所業務質量的目的。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質量控制存在問題
對事務所內部質量控制的檢查,主要采取調查問卷、現場詢問并結合具體審計項目的檢查來進行。
檢查中發現大部分事務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項目承接、項目風險管理、各級業務人員的職責規定、審計工作底稿審核規定、內部控制評價規程等為主要內容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和業務項目風險控制規程,在制度上為業務質量提供了保證。
但少數事務所缺乏具體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務所未建立執業規程或審計手冊,有的從形式上履行了三級復核程序,但未簽署意見,對復核的程序和內容亦無記錄,各級復核缺乏明確的責任分工,致使三級復核流于形式。
被檢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關注市場開發,制度建設和執行處于薄弱環節,項目質量控制依賴具體的執業人員。因此,不同的項目組由于人員組成的不同,使項目之間執業質量存在較大差異,風險控制標準不統一。
(二)職業道德方面存在問題
在本次檢查中,我們采用調查問卷、現場與相關審計人員詢問方式,未發現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惡意違背職業道德的情況。
但我們發現事務所業務收費大多偏低,有的業務收費僅為標準收費的20-30%;注冊會計師普遍未就新承接業務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除了受執業環境、執業隊伍素質、不正當競爭等因素的影響,部分事務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輕質量的狀況,尤其放開批所以來,部分事務所出現內部分化、業務流失的趨勢,這種狀況勢必加劇同行間的不正當競爭。
三、具體審計項目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法律責任問題
1、對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重視不夠。如收集的財務報告未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或沒有單位的公章;將事務所的名稱作為會計報表附注的頁眉或頁腳;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披露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會計報表附注未將主要報表項目內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財務報表的批準報出日期;管理當局聲明書不簽日期或簽署日期與審計報告日期不一致等問題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檔的審計報告沒有嚴格執行簽字并蓋章制度。如注冊會計師只蓋章沒有簽字或只簽字沒有蓋章;將不應作為審計報告附件的內容作為附件。如在報告正文有附送會計報表的情況。
3、新所和小所對業務定書重視不夠。沒有業務約定書、約定書要素不完整或內容不恰當的情況,被審計企業未蓋章,未明確出具報告日期或無簽約日期或有效日期,簽約日期晚于報告日期,不恰當限定年度審計報告的使用范圍等。
法律意識不強是今年業務檢查發現的較為普遍的問題。我們認為,事務所審計業務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關部門,上述存在的問題將會導致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二)綜合類項目存在的問題
1、普遍不重視審計計劃的編制。有的事務所未編制審計計劃。或者具體審計計劃固定化,沒有根據項目的實際進行調整以適應項目的需要。對審計程序表執行情況的說明一般不予重視,減少審計程序未經有關責任人批準,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隨意性很大。審計計劃中沒有對企業的相關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對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沒有過程及依據,沒有審計目標的描述,對以前年度審計的描述簡單,沒有費用預算,對重要的審計領域與科目的審計程序沒有說明。
2、事務所普遍對期初余額的關注程度不夠,沒有獲取可以信賴的期初余額的有利證據,也沒有執行相應的審計程序;對影響本期的大額結轉項目沒有進行追查,未充分考慮期初余額對會計報表的影響。
3、沒有審計總結。未編制符合性測試記錄、審計差異匯總表、試算平衡表。
4、符合性測試目的不明確,符合性測試的結果與實質性測試的時間、性質、范圍沒有形成對應關系,體現不出制度基礎審計的特點。對符合性測試樣本量確定的依據沒有充分的說明。
5、未單獨建立永久性檔案,對首次接受委托項目的,收集長期檔案資料不齊。
(三)實質性測試存在問題
1、對往來款項的函證情況普遍執行不到位。對應收款項、應付款項的審計程序有的只有賬賬核對、賬表核對,缺少必要的賬齡分析和函證程序;有的雖然發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況下,沒有執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確認。如某事務所對某物資公司的審計,公司其他應收款金額為7225萬元,占資產總額34.74%,未實施函證的審計程序,也未執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確認。
2、存貨監盤程序普遍實施不到位。對實物資產的審計,一般只取得了客戶提供的明細表或者盤點表,沒有事務所的監盤或抽盤記錄,有的雖然有盤點或抽盤記錄,但沒有將盤點日的數據倒扎至報告日進行核對,使執行的審計程序不能達到審計目的;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執行監盤或抽盤的實物資產,沒有執行相關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審計人員對大額資產產權的關注,如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的發票、進口設備的報關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許可證、房屋與土地使用權證及其有關的抵押事項等。
如某事務所審計的某裝飾工程存貨金額為1234萬元,占總資產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萬元,注冊會計師未按工程項目編制明細表,未關注工程進度情況,也未進行實物監盤的審計程序。
3、長期投資底稿未標明投資比例及核算方法。對于合同約定所占比例較大的投資,沒有檢查長期投資是否采用權益法核算,沒有對當期損益的調整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應編制合并報表進行判斷。
4、收入確認不符合相關準則的規定。如某施工企業當期會計報表確認收入15.3億元。注冊會計師沒有取得工程結算收入的確認依據,沒有結合工程合同、工程進度等進行收入確認的判斷,沒有考慮收入確認方法隊會計報表的影響。
5、被檢查的多數事務所普遍存在對現金流量表審計的工作底稿不充分問題。
6、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不恰當,不足以對審計結論形成有力的支持。審計人員大量地復印企業的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盲目地搜集無效的審計證據,沒有對證據的分析與職業判斷軌跡與記錄;有的出現審計證據不支持審計結論或二者不一致的情況;有的搜集審計證據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強,憑證抽查比例過低,不能成為支持審計結論的依據;部分審計項目,對于重要事項沒有取得審計證據,檢查人員無法進一步判斷對審計意見的影響。
如某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6.30%,但主營業務成本只增長了20.41%,XX年度收入增長主要為銷售給單一客戶,銷售額為2,389萬元,其中應收賬款為1,437萬元,該銷售無主營業務成本。該交易為臨近資產負債日進行的重大異常交易,注冊會計師沒有充分關注交易對象的財務狀況、銷售規模、償債能力等;審計人員未對相關合同條款進行認真檢查,未關注其銷售是否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未關注公司是否已實際發貨,未查閱到交貨手續,未取得相關驗收合格的證明。
7、審計意見類型不恰當。
(1)部分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保留意見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審計事項說明方式敘述。
(2)審計報告中審計范圍的界定不正確。某公司是合并會計報表,該所審計的是其母公司會計報表,僅對母公司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而非合并會計報表,但是在審計報告范圍段中的表述是“我們審計了后附某公司XX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XX年度的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無形中擴大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3)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以會計報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審計報告意見,以此“規避”審計風險,造成審計意見不當。如某企業無形資產-專利XX年期初140萬元,本年6月增加6000萬元,期末無形資產余額6140萬元,全年應攤銷364萬元而未攤銷(受益期10年)。上述事項影響利潤減少366萬元(報表利潤-85萬元),僅在報表附注中說明未在報告中披露,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為無保留意見不恰當。
(4)強調事項段所強調的事項不屬于修訂后《具體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的內容。如某公司根據與另一公司簽訂的協議,提取資產占用費324.3萬元(占資產總額的34.54%)計入“其他應付款”。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就此事項向B公司進行函證, B公司未予確認。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將此事項作為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強調事項段。
(5)企業會計制度運用錯誤,事務所出具無保留意見報告。如某審計報告意見段中說明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符合《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但會計報表附注披露采取的會計政策是《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審計底稿的管理當局聲明書中企業聲明采用《企業會計制度》。
(6)沒有充分考慮重大事項不符事項對審計報告的影響
某事務所出具的一份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底稿記錄長期借款函證與報表差額較大, 注冊會計師沒有進一步檢查差異原因;某企業1995年成立,XX年未編制利潤表而將損益項目在遞延資產核算、沒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XX年度審計意見為帶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注冊會計師本年度仍出具無保留意見報告。
(7)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附注進行保留、對企業已接受并進行了調整的事項報,仍在審計報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審計責任。
(8)對資不抵債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關注不夠,審計程序不到位。某事務所對資產總額為7365.89萬元,凈資產為-4549.29萬元的某飯店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未關注其持續經營能力。注冊會計師只索取飯店的科目余額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報表數字,極少地執行了審計程序,便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對此次檢查的處理意見
針對上述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對審計過程中違規情節較嚴重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予以行業懲戒:
(一)對兩家事務所予以通報批評:北京泳泓勝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宏大興會計師事務所
(二)對三家事務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中潤誠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慧運會計師事務所
(三)對六家事務所予以談話提醒:中誠恒平會計師事務所、中漢德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國信浩華會計師事務所、北京聯首會計師事務所、先峰榮達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今日升會計師事務所。
對以上事務所因審計報告存在問題簽字注冊會計師予以談話提醒。
五、幾點意見與建議
1、本著幫助教育與并罰并重的原則,我們對以上11家事務所發書面通知書,要求事務所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從告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協會,我們將對整改結果進行跟蹤落實。并根據整改情況確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復查對象。
2、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如對銀行的函證,往往因銀行不嚴格遵循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企業的銀行存款、借款及往來款項函證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造成注冊會計師不能很好履行對函證實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解決函證收費高的問題。
篇8
一、一級質量復核的基本程序、主要問題和改進構想
一級質量復核是三級質量復核之中的第一個環節,對于保證審計報告質量起著基礎性的作用,一般由項目經理或者項目骨干人員承擔。
(一)一級質量復核的基本程序。1. 項目組成員整理好審計工作底稿,由項目經理或者骨干成員根據現場審計收集的充分證據審核工作底稿,并撰寫完成審計報告(草稿);2. 審計報告(草稿)撰寫完畢后,由項目經理或者骨干成員負責修改定稿,即進行一級復核;3.項目經理或者骨干成員將電子版審計報告(草稿)打印成紙質審計報告(草稿),并加上“審計報告簽發單”,以便逐級審核后簽字。
(二)一級質量復核程序中容易出現的主要問題。第一,個別項目經理在審計報告還沒有真正修改定稿、財務數據和文字內容沒有全部核對準確的情況下,就將審計報告(草稿)移入二級復核程序。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有的項目經理錯誤地認為,后面有二級復核和三級復核環節把關,一級復核是否徹底并不重要。這種情況的出現,既與客戶對提供審計報告的時間要求有關,也與報告撰寫人和一級復核人員沒有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有關。第二,有的項目經理于一級復核時,對報告模版要求披露的財務信息模塊進行了刪除,使財務報告的內容殘缺不全;也有個別項目經理應客戶的要求,擅自將與客戶稅收、利潤等敏感性數據有關的表格添加到審計報告中,這勢必增加審計報告的潛在風險。第三,審計報告撰寫與一級質量復核工作由同一人承擔,導致一級復核程序流于形式。即審計報告由項目經理親自撰寫且自己定稿,沒有進行真正意義上的一級質量復核。這是因為項目經理之間沒有經濟利益制約關系,不便于劃分差錯責任,組織在不同項目經理之間進行一級交叉復核又存在很大的難度。
(三)完善一級質量復核程序的構想。第一,進一步完善一級質量復核的控制辦法,加大對項目經理報告質量的考核力度。項目經理是否盡職盡責對于審計報告質量的高低具有第一位的作用,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將審計報告質量等級評價與項目經理的薪酬、晉職、晉級進行掛鉤。第二,審計報告撰寫人如果需要添加和刪去審計報告模版規定的基本內容,必須事先報請分管合伙人同意,否則就應作為重大差錯處理。第三,有必要在審計報告簽發單上增加“審計報告撰寫人”一欄,以便撰寫人撰寫完畢后在其中簽上自己的姓名和時間,然后交由一級質量復核人復核并簽字。為防止一級復核程序形同虛設,需規定報告撰寫與一級質量復核工作不得由同一人承擔和簽字。如果是項目經理撰寫審計報告,則必須由同一項目組里的另一骨干成員承擔一級質量復核工作并簽字,反之亦然。
二、二級質量復核的必要程序、基本內容、主要問題和改進構想
二級質量復核工作一般由審計部門經理或其委托的復核人員承擔,相對質監部來說具有半專業化半職業化的性質。因此,要按照復核的基本內容與要求逐一進行復核,不可“偷工減料”。
(一)二級質量復核的必要程序。1. 二級質量復核人員做好質量復核中發現差錯的詳細記錄,并在審計報告簽發單上簽字,以明確責任;2. 二級質量復核人員發現有疑問要親自與項目經理溝通,并達成一致意見;3. 項目經理按照復核記錄和溝通一致的意見,對審計報告草稿進行修改。
(二)二級質量復核的基本內容。1. 復核報告主表與附表中的所有數據、比例是否準確;2. 復核報告全部文字表述是否準確,有無錯誤、遺漏和重復的內容;3. 復核報告中的重大財務信息是否準確,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導致的經濟事項調整是否正確等,必要時還需要核對相應的審計工作底稿;4. 復核報告所有大小標題是否正確、一致;5. 復核報告全文的字體、字號和間隔是否符合本所審計報告模版規定的風格要求;6. 復核報告各個級次的序號是否正確、連續;7. 復核報告所有落款的日期是否正確、一致。
(三)二級質量復核環節容易出現的主要問題。第一,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報告產出的旺季(每年1月至4月)需要進行二級質量復核的審計報告數量很多,如果每個審計部門只有一位二級質量復核人員,就難以及時完成二級質量復核工作任務,因而影響審計報告產出的及時性。第二,為解決二級質量復核人員不夠的問題,有的審計部門負責人會臨時安排其他審計人員加入到二級復核人員的行列。而這些審計人員可能沒有質量復核的經歷,缺乏復核工作的經驗,一般難以充分發現審計報告草稿中的各種差錯,因此會降低二級復核的差錯攔截率。第三,有的項目經理為了迅速出具審計報告而希望簡化復核程序,要求二級復核人員只簽字、不復核,或要求復核人員只審閱一下審計報告的格式就簽字過關。第四,個別項目經理沒有按照二級復核記錄和與二級復核人員溝通所達成的意見對審計報告草稿進行全面修改,就將審計報告(草稿)移送到三級質量復核程序。例如當項目經理在與二級復核人員對存疑事項溝通達成一致后,仍然將審計報告草稿回歸到并不完全正確的報告模版中去。應該知道,再好的審計報告模板也會有文字表述和報表格式方面的錯誤,質量復核人員和項目經理應當及時發現和實事求是地改正這些錯誤。
(四)提高二級質量復核差錯攔截率的改進構想。第一,對于復核工作量大與二級質量復核人員少的矛盾,筆者認為可以采取兩種辦法予以解決。一是各審計部門可以在審計報告產出旺季多安排其他審計人員參加二級質量復核工作,且要求這些參與復核人員保持相對穩定。二是在同一審計部門內組織項目經理間進行交叉的二級質量初步復核,然后由相對固定的一名二級質量復核人員重點把關后簽字。這樣,既可以提高二級質量復核效率,又可以增進審計報告質量的穩定性。第二,要在審計報告質量復核的制度規定中,授予二級質量復核人員“發回重審”的權力。即為防止個別項目經理不負責任、粗制濫造,當二級復核人員發現審計報告問題很多時,有權將審計報告草稿退給項目經理,由其繼續修改完善后再進入二級質量復核程序。第三,為了防止有的二級質量復核人員“不復核就簽字”的情況發生,可以在報告質量復核制度中規定,將二級復核人員的復核記錄納入審計工作底稿的組成部分。這樣,一方面可以檢查二級質量復核人員是否檢查發現了應當發現的差錯,另一方面又可以驗證項目經理是否按照復核記錄進行了全面的修改。
三、三級質量復核的一般程序、主要問題和改進構想
無論是三級質量復核還是第三級質量復核,在《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指南中都沒有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在實行三級質量復核的會計師事務所中,一般有兩種三級質量復核模式。第一種模式,是先由主任會計師或其委托的副主任會計師(包括合伙人、副總經理等)承擔第三級質量復核程序并簽字,之后再由質監部進行總體質量控制復核;第二種模式,是先由質監部負責第三級質量復核,然后再由主任會計師或其委托的副主任會計師審核簽字。由于筆者傾向于會計師事務所采取第二種模式進行三級質量復核,因此選擇第二種模式展開論述。
(一)三級質量復核的一般程序。1. 項目經理將紙質審計報告(草稿)送質監部登記、分類;2. 質監部負責人按照一定的原則將審計報告劃分為當期復核事項與期后復核事項兩大類;3. 對確定為當期復核事項的審計報告,分配給專業的三級質量復核人員進行初審復核,并做好差錯記錄和初審評分;4. 項目經理根據三級質量復核發現的差錯記錄進行審計報告草稿修改;5. 三級復核人員對修改過的審計報告進行終審復核,并做好差錯記錄和終審評分;6. 項目經理將再次修改完善的審計報告送主任會計師或者副主任會計師審核后簽發;7. 質監部在審計工作和報告復核工作的淡季(5月至11月),對確定為期后復核事項的審計報告組織力量進行質量復核,并做好差錯記錄和評分;8. 質監部對當期復核事項和期后復核事項的審計報告進行綜合評分,并得出全所每個審計部門及其每個項目經理的平均差錯攔截率和綜合評分;9. 質監部對各個審計部門及其項目經理進行綜合評分情況的通報,并進行獎勵與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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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注冊會計師執業的九大困境分析
1.審計意見表示與社會公眾的理解差距
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有四大類,即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和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根據獨立審計準則進行了審計,出具了恰當的審計報告,但在審計報告不干凈時(我們可以把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以外的審計報告通稱為不干凈的審計報告),財務報告的使用者往往認為審計報告是有問題甚至是錯誤的。如因審計范圍受到嚴重限制而出具的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社會公眾往往這樣認為:審計范圍受到嚴重限制,為什么會受到限制?企業管理層都能對審計的項目進行控制,而注冊會計師在獲取足夠的證據時遭遇到了困難,肯定是企業高管有意隱瞞某些事實,或者故意設置某些障礙阻擾注冊會計師獲取足夠的審計證據,既然企業高管存在問題,就應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更有意思的是,在不干凈的審計報告遭遇到公司的經營失敗或重大違法行為時,注冊會計師即便出具了恰當的審計報告,社會各界仍認為注冊會計師未勤勉盡職,因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失敗而導致他們利益受損,應追究注冊會計師的有關責任。
2.內部控制制度基礎審計下的管理層舞弊的困境
我們國家現階段審計職業界實行的是制度基礎審計,是一種以審查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著手的審計方法。根據獨立審計準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與執行有效性,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企業管理當局有責任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制度基礎審計的重點是對制度的各個控制環節審查,目的在于發現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環節并找出問題發生的根源,然后針對這些環節擴大檢查范圍。企業管理當局是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者和執行者,那么在管理當局有意制造某些內控制度的假象時,良好的內部控制假象將讓注冊會計師收集較少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往往很難發現管理舞弊。根據獨立審計準則,注冊會計師有責任發現和披露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的重大舞弊,若沒有發現和披露管理當局的重大舞弊,是注冊會計師的過錯,應承擔過失責任。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對在審計中發現的管理舞弊,注冊會計師往往不是選擇披露,而是提醒企業有關管理高層改正,而且,審計工作中實際發現的重大管理舞弊與實際發生的重大管理舞弊之間存在很大差距。這樣,在公司管理當局,特別是公司最高管理當局與公司各利益群體串通舞弊時,注冊會計師往往是力不從心。
3.公司治理結構中角色重合的困境
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是現代公司治理制度的一大特征,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是股東大會,在股東大會的基礎上選舉產生董事會,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代表股東的利益,董事會聘請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對企業實施具體的經營管理。企業的所有權屬于股東,企業的經營權則授權給企業管理當局。股東是委托人,公司管理當局是人,股東委托公司管理當局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在審計業務的委托關系中,股東委托審計機構鑒證公司管理當局經營業績,即股東是委托人,審計機構是人。管理當局與審計機構是獨立的,不存在任何的契約、利益關系,由人監督人的過程是可以保證其公正性的。我國現階段的現象是很多公司的高管本身就是董事會的重要成員,公司高管既對公司實施具體的經營管理,又名義上代表股東,在董事會中主宰著公司的重大決策,這樣使得公司高層為謀取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廣大的投資者利益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內部人控制現象十分嚴重。董事會成員,企業高管部分成員二合一,使受托進行審計的審計構處于十分尷尬的位置,即“委托人”(董事會)委托審計機構對委托人(是董事會重要成員的高層管理人員)的會計責任予以認定或解除。審計機構在審計過程中很可能迫于委托人的壓力而作出妥協,出具欠適當的審計報告,造成了審計失敗。
4.抽樣審計下的5%困境
最初的審計是以詳細審計開始的,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審計目標的改變,科學的抽樣審計方法得到了廣泛應用。抽樣是統計學中的重要概念,與統計學界的一個重要魔數——5%有著干絲萬縷的聯系。根據雙尾假設測試(TWOTAILED HYPOTHESIS ——TEST)的統計所得出的結果,總體中有95%的值落在偏離中值為正負1.96標準差之間。許多的注冊會計師把可容忍的審計風險確認為5%,這是否意味著注冊會計師愿意接受簽發的100份審計報告中有5份以內的錯誤報告?假如某具有證券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有20家證券業客戶,他們的可容忍審計風險是5%,那么,從總體上來說,該所每年出具的20份審計報告中有1份可能是錯誤的審計報告,就造成了審計失敗。在我國現階段,一次審計失敗可能對一個會計師事務所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如在瓊民源事件中為瓊民源出具審計報告的是中華會計師事務所,在1998年5月1日證監查字[1998]36號中對中華會計師事務所的處罰也不算十分嚴重,暫停證券業務資格6個月,而且剛好是1998年5月1日開始至1998年11月1日結束,并未錯過年報預審。但在1998年度,中華所13家客戶當中有10家客戶更換到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最后,僅有3家仍然由中華會計師事務所簽發1998年的審計報告。
5.獨立性的追求與天生的非獨立性
獨立性也許是獨立審計準則中出現的最多字眼之一。獨立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注冊會計師唯有保持獨立性,才有可能更加客觀、公正,出具實際意義上的審計報告。但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行業天生以來就是非獨立的。二十世紀80年代,中國恢復注冊會計師制度,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由政府部門創辦,并接受政府部門的管理。1988年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成立后試圖將會計師事務所納入自我管理軌道。但要從根本上改變中國會計師事務所與政府掛鉤的現狀,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實踐中,各掛靠單位如財政部門、稅務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等通常會利用手中的權力指定企業到所屬的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審計,與此同時,注冊會計師在作出審計判斷、出具審計報告時,會受到主管部門的意愿所左右,審計的獨立性受到嚴重破壞。根據中注協1997年底所作的調查,54.7%的回復者反映了他們在審計實務中受到了政府干預,其形式包括指定審計單位或對審計報告的出具進行直接干預等(全中和,注冊會計師行業相關問題問卷調查分析報告,《注冊會計師通訊》1998年第一期)。影響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發展的另外一個重要方面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地位問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作為全國注冊會計師的自律性組織,它的地位、權威和獨立性直接影響注冊會計師執業的獨立性。然而目前中注協理事會的大部分成員(包括會長和副會長)都來自政府部門,而非審計職業界,中注協也一直接受著財政部的領導和管理,中國政府官員認為注冊會計師作為經濟警察,僅是政府管制力的補充和延伸而己。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講,中注協還僅是一個半官方的組織,而非民間自律性組織,這使得中注協在許多情況下要作出獨立決策殊非易事,從而大大影響了整個注冊會計師職業界獨立性的發揮。(湯云為,2000,關于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探討。)
6.法律法規的尷尬
我國現階段財務會計法規的情況是: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并存。這樣使中國會計人員經常處于進退兩難境地,財務通則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計劃經濟的產物,企業財務是政府財政的附屬物,政府往往規定了企業的各項財務活動。財務通則主要規范的是如壞帳計提、折舊年限和存貨計價方法等事項,并要求企業會計人員必須遵循之。注冊會計師要求對企業財務報告遵循會計準則和其他法規(包括財務通則)的程度發表意見。毫無疑問,這樣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將會發生偏離。另外,財政部制定會計準則,但會計準則本身亟待完善,雖然我國頒布了不少具體會計準則,并在上市公司中開始執行統一的企業會計制度,但是基本會計準則與具體會計準則之間,各具體會計準則之間,在應用有關會計原則問題上存在著許多不相一致的地方。不斷修改頒布與新頒布的會計準則往往使企業的會計人員無所適從,這也給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帶來困難。
獨立審計準則的法律地位也是極為尷尬的。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準則是有中注協負責擬訂,報財政部批準后實施,中注協負責對獨立審計準則進行解釋,那么獨立審計準則是法規還是規章?有人認為《獨立審計準則》不過是民間制定的文本,在法律上沒有引為標準的效力。另外,1998年1月財政部頒布的《違反注冊會計師法處罰暫行辦法》規定: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在執業中違反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應予行政處罰的,適用本辦法。行業協會制定的行業管理方面的文件,是否能歸結于法律、法規和規章?
還有,我國企業會計由財政部管理,會計師事務所由中注協管理,上市公司則由證監會監管。財政部頒布會計準則,中注協擬訂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證監會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約有關規則,“會計準則”,“執業準則”,“信息披露規則”有時并不協調,這也給注冊會計師執業帶來了困難。
7.知識的頻繁更新與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員結構的兩極分化
我國現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一般都實行三級復核。嚴格的三級復核將有效地減少審計失敗的概率。一般而言,第三級復核者是會計師事務所的高層主管,一般由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會計師承擔。在審計工作底稿的重大問題的把握上,第三級復核者起著關鍵的作用。因此,嚴格的三級復核要求會計師事務所的高層主管有豐富全面的知識和良好的經驗判斷能力。我國早期的注冊會計師資格是通過考核取得的,年齡普遍偏大?,F在占據會計師事務所高層主管的大多是早期考核制下獲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我國近十年來證券市場得到了大力發展,各種法規制度不斷頒布和修政,知識更新非常頻繁。年齡老化的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管是否能跟上知識更新的步伐?許多會計師事務所的第三級復核形同虛設,完全是走走形式而已并不能發揮真正的作用。
8.信息的不對稱與表外信息的關洼
根據獨立審計準則,注冊會計師應充分關注對會計報表有重大影響的表外信息,如《獨立審計準則第8號——違反法規行為》等。在實踐中,公司提供給注冊會計師的主要是與會計報表有關的帳簿、記帳憑證、法規依據與合同等,表外的一些信息很難收集到。即使在注冊會計師懷疑企業某一方面,而試圖從企業內部獲得某方面的表外信息證據時,往往會被企業高層主管以企業商業秘密之類的借口回絕。對企業的經營狀況,企業管理層處于完全知情的一方,而注冊會計師并不是如此,因此,企業管理層很容易隱瞞企業表外的諸多事實。
9.經營失敗與審計失敗
篇10
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有四大類,即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和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根據獨立審計準則進行了審計,出具了恰當的審計報告,但在審計報告"不干凈"時(我們可以把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以外的審計報告通稱為"不干凈"的審計報告),財務報告的使用者往往認為審計報告是有問題甚至是錯誤的。如因審計范圍受到嚴重限制而出具的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社會公眾往往這樣認為:審計范圍受到嚴重限制,為什么會受到限制?企業管理層都能對審計的項目進行控制,而注冊會計師在獲取足夠的證據時遭遇到了困難,肯定是企業高管有意隱瞞某些事實,或者故意設置某些障礙阻擾注冊會計師獲取足夠的審計證據,既然企業高管存在問題,就應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更有意思的是,在"不干凈"的審計報告遭遇到公司的經營失敗或重大違法行為時,注冊會計師即便出具了恰當的審計報告,社會各界仍認為注冊會計師未勤勉盡職,因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失敗"而導致他們利益受損,應追究注冊會計師的有關責任。
2.內部控制制度基礎審計下的管理層舞弊的困境
我們國家現階段審計職業界實行的是制度基礎審計,是一種以審查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著手的審計方法。根據獨立審計準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與執行有效性,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企業管理當局有責任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制度基礎審計的重點是對制度的各個控制環節審查,目的在于發現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環節并找出問題發生的根源,然后針對這些環節擴大檢查范圍。企業管理當局是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者和執行者,那么在管理當局有意制造某些內控制度的假象時,良好的內部控制假象將讓注冊會計師收集較少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往往很難發現管理舞弊。根據獨立審計準則,注冊會計師有責任發現和披露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的重大舞弊,若沒有發現和披露管理當局的重大舞弊,是注冊會計師的過錯,應承擔過失責任。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對在審計中發現的管理舞弊,注冊會計師往往不是選擇披露,而是提醒企業有關管理高層改正,而且,審計工作中實際發現的重大管理舞弊與實際發生的重大管理舞弊之間存在很大差距。這樣,在公司管理當局,特別是公司最高管理當局與公司各利益群體串通舞弊時,注冊會計師往往是力不從心。
3.公司治理結構中角色重合的困境
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是現代公司治理制度的一大特征,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是股東大會,在股東大會的基礎上選舉產生董事會,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代表股東的利益,董事會聘請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對企業實施具體的經營管理。企業的所有權屬于股東,企業的經營權則授權給企業管理當局。股東是委托人,公司管理當局是人,股東委托公司管理當局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在審計業務的委托關系中,股東委托審計機構鑒證公司管理當局經營業績,即股東是"委托人",審計機構是"人"。管理當局與審計機構是獨立的,不存在任何的契約、利益關系,由"人"監督人的過程是可以保證其公正性的。我國現階段的現象是很多公司的高管本身就是董事會的重要成員,公司高管既對公司實施具體的經營管理,又名義上代表股東,在董事會中主宰著公司的重大決策,這樣使得公司高層為謀取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廣大的投資者利益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內部人控制現象十分嚴重。董事會成員,企業高管部分成員二合一,使受托進行審計的審計構處于十分尷尬的位置,即“委托人”(董事會)委托審計機構對"委托人"(是董事會重要成員的高層管理人員)的會計責任予以認定或解除。審計機構在審計過程中很可能迫于"委托人"的壓力而作出妥協,出具欠適當的審計報告,造成了審計失敗。
4.抽樣審計下的5%困境
最初的審計是以詳細審計開始的,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審計目標的改變,科學的抽樣審計方法得到了廣泛應用。抽樣是統計學中的重要概念,與統計學界的一個重要魔數——5%有著干絲萬縷的聯系。根據雙尾假設測試(TWOTAILED HYPOTHESIS ——TEST)的統計所得出的結果,總體中有95%的值落在偏離中值為正負1.96標準差之間。許多的注冊會計師把可容忍的審計風險確認為5%,這是否意味著注冊會計師愿意接受簽發的100份審計報告中有5份以內的錯誤報告?假如某具有證券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有20家證券業客戶,他們的可容忍審計風險是5%,那么,從總體上來說,該所每年出具的20份審計報告中有1份可能是錯誤的審計報告,就造成了審計失敗。在我國現階段,一次審計失敗可能對一個會計師事務所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如在"瓊民源事件"中為"瓊民源"出具審計報告的是中華會計師事務所,在1998年5月1日證監查字[1998]36號中對中華會計師事務所的處罰也不算十分嚴重,"暫停證券業務資格6個月",而且剛好是1998年5月1日開始至1998年11月1日結束,并未錯過年報預審。但在1998年度,中華所13家客戶當中有10家客戶更換到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最后,僅有3家仍然由中華會計師事務所簽發1998年的審計報告。
5.獨立性的追求與天生的非獨立性
獨立性也許是獨立審計準則中出現的最多字眼之一。獨立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注冊會計師唯有保持獨立性,才有可能更加客觀、公正,出具實際意義上的審計報告。但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行業天生以來就是非獨立的。二十世紀80年代,中國恢復注冊會計師制度,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由政府部門創辦, 并接受政府部門的管理。1988年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成立后試圖將會計師事務所納入自我管理軌道。但要從根本上改變中國會計師事務所與政府掛鉤的現狀,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實踐中,各掛靠單位如財政部門、稅務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等通常會利用手中的權力指定企業到所屬的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審計,與此同時,注冊會計師在作出審計判斷、出具審計報告時,會受到主管部門的意愿所左右,審計的獨立性受到嚴重破壞。根據中注協1997年底所作的調查,54.7%的回復者反映了他們在審計實務中受到了政府干預,其形式包括指定審計單位或對審計報告的出具進行直接干預等(全中和,"注冊會計師行業相關問題問卷調查分析報告",《注冊會計師通訊》1998年第一期)。影響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發展的另外一個重要方面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地位問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作為全國注冊會計師的自律性組織,它的地位、權威和獨立性直接影響注冊會計師執業的獨立性。然而目前中注協理事會的大部分成員(包括會長和副會長)都來自政府部門,而非審計職業界,中注協也一直接受著財政部的領導和管理,中國政府官員認為注冊會計師作為"經濟警察",僅是政府管制力的補充和延伸而己。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講,中注協還僅是一個半官方的組織,而非民間自律性組織,這使得中注協在許多情況下要作出獨立決策殊非易事,從而大大影響了整個注冊會計師職業界獨立性的發揮。(湯云為,2000,關于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探討。)
6.法律法規的尷尬
我國現階段財務會計法規的情況是: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并存。這樣使中國會計人員經常處于進退兩難境地,財務通則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計劃經濟的產物,企業財務是政府財政的附屬物,政府往往規定了企業的各項財務活動。財務通則主要規范的是如壞帳計提、折舊年限和存貨計價方法等事項,并要求企業會計人員必須遵循之。注冊會計師要求對企業財務報告遵循會計準則和其他法規(包括財務通則)的程度發表意見。毫無疑問,這樣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將會發生偏離。另外,財政部制定會計準則,但會計準則本身亟待完善,雖然我國頒布了不少具體會計準則,并在上市公司中開始執行統一的企業會計制度,但是基本會計準則與具體會計準則之間,各具體會計準則之間,在應用有關會計原則問題上存在著許多不相一致的地方。不斷修改頒布與新頒布的會計準則往往使企業的會計人員無所適從,這也給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帶來困難。
獨立審計準則的法律地位也是極為尷尬的。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準則是有中注協負責擬訂,報財政部批準后實施,中注協負責對獨立審計準則進行解釋,那么獨立審計準則是法規還是規章?有人認為《獨立審計準則》不過是民間制定的文本,在法律上沒有引為標準的效力。另外,1998年1月財政部頒布的《違反注冊會計師法處罰暫行辦法》規定: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在執業中違反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應予行政處罰的,適用本辦法。行業協會制定的行業管理方面的文件,是否能歸結于法律、法規和規章?
還有,我國企業會計由財政部管理,會計師事務所由中注協管理,上市公司則由證監會監管。財政部頒布會計準則,中注協擬訂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證監會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約有關規則,“會計準則”,“執業準則”,“信息披露規則”有時并不協調,這也給注冊會計師執業帶來了困難。
7.知識的頻繁更新與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員結構的兩極分化
我國現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一般都實行三級復核。嚴格的三級復核將有效地減少審計失敗的概率。一般而言,第三級復核者是會計師事務所的高層主管,一般由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會計師承擔。在審計工作底稿的重大問題的把握上,第三級復核者起著關鍵的作用。因此,嚴格的三級復核要求會計師事務所的高層主管有豐富全面的知識和良好的經驗判斷能力。我國早期的注冊會計師資格是通過考核取得的,年齡普遍偏大?,F在占據會計師事務所高層主管的大多是早期考核制下獲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我國近十年來證券市場得到了大力發展,各種法規制度不斷頒布和修政,知識更新非常頻繁。年齡老化的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管是否能跟上知識更新的步伐?許多會計師事務所的第三級復核形同虛設,完全是走走形式而已并不能發揮真正的作用。
8.信息的不對稱與表外信息的關洼
根據獨立審計準則,注冊會計師應充分關注對會計報表有重大影響的表外信息,如《獨立審計準則第8號——違反法規行為》等。在實踐中,公司提供給注冊會計師的主要是與會計報表有關的帳簿、記帳憑證、法規依據與合同等,表外的一些信息很難收集到。即使在注冊會計師懷疑企業某一方面,而試圖從企業內部獲得某方面的表外信息證據時,往往會被企業高層主管以企業商業秘密之類的借口回絕。對企業的經營狀況,企業管理層處于完全知情的一方,而注冊會計師并不是如此,因此,企業管理層很容易隱瞞企業表外的諸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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