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法律援助申請流程范文
時間:2023-10-24 17:38:1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辦理法律援助申請流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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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新法律援助工作舉措
1、簡化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案件,因時間緊迫或交通不便的,可先行安排人員辦理,事后補辦審批手續。審批法律援助申請原則上做到當即受理,當即作出決定。向外出農民工發放法律援助便民聯系卡,憑卡申請法律援助不再審查經濟條件。
2、落實便民舉措。推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等辦事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的流程受理和審批法律援助申請。嚴格執行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做到服務熱情周到,解答及時準確,充分發揮咨詢平臺免費服務群眾的作用。對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實行傾斜政策,做到“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指派”。
3、降低援助門檻。有序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放寬經濟困難標準至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線的1.5—2倍以內執行,援助對象由低保對象逐步擴展到低收入人群。逐步放寬法律援助事項范圍,將就業、就醫、就學、城鎮開發、新農村建設等與民生權益密切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范圍,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難群眾。
4、試行點援制度。提供更溫馨、更人性化的服務,指派案件承辦人員時,允許受援人點選案件承辦人員。受援人沒有點選要求的,由審批人員指派人員辦理。
二、打造法律援助示范窗口
1、規范日常管理。建立案卷調用登記制度,有關機關或人員調用法律援助案卷的,須登記去向,待歸還時再行注銷,確保案卷去向明確。完善咨詢登記制度,接待人員不但要負責解答咨詢,還要填寫咨詢登記表,并及時將咨詢事項錄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統。
2、增強人員素質。3月份,中心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新版法律援助管理系統使用手冊,熟悉操作規程。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集中學習新頒法律法規、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程,集體討論重大疑難法律援助案件,著力提高業務能力,增強職業道德。
3、打造咨詢平臺。按照省廳和市局要求,做好開通12348法律援助咨詢熱線的準備。鋪設了網絡線路,購置了專用電腦和相關設備。
三、加強法律援助監督管理
1、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法律援助業務工作、經費管理和監督檢查等25項制度,編印成冊,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中心按制度規范運行,人員分工合理,職責明確,實行一條龍服務。工作人員掛牌上崗,著裝整潔,服務熱情規范,舉止得體。接待咨詢有記錄,有臺帳,有輿情分析報告。案卷資料完整準確,管理科學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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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扎實推進我區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開展,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項目的目標任務,區局對上半年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情況進行了收集匯總,現將實施情況通報如下:
一項目實施進度
上半年,全區共受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件,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結案件,結案率,接待法律咨詢人次,完成。
二主要成績和做法
⒈完善實施措施,工作推進扎實有效。
以“群眾利益無小事為民辦事解憂愁”作為今年我們法律援助工作的宗旨,全局上下始終將法律援助工作作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點和亮點工作放在了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籌劃,認真組織,推進實施。一是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年初,區局對××××年落實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工作進行了總結表彰,并在此基礎上,對如何圓滿完成××××年度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項目任務進行分析研究和重點部署,下發了××××年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項目的實施方案,將法律援助任務進行了分解,明確了責任人,建立了考核獎懲機制。局還招聘專門人員負責法律援助的咨詢接待工作,建立了局領導法律援助咨詢接待日制度,推行五項承諾和六項便民服務措施,從制度人員經費等方面重點保障。二是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修訂和調整了法律服務人員承辦法律援助工作的義務工作量及辦案補貼獎勵標準;各鎮街道也積極落實《條例》的規定,明確對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進行補貼,充分調動了法律服務人員的積極性。
⒉積極實施《條例》,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機制。
今年以來,基層各工作站以《條例》為依據,向本級黨委政府積極宣傳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同時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圍繞創建“平安”和“文明城市創建”活動,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引起了黨委政府的重視,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地位。各工作站積極向本級財政申請專項經費,得到了財政的支持,增加了法律援助經費的預算,濱湖鎮胡埭鎮等單位均落實了經費,為落實政府實事工程打下了基礎。根據省廳市局的要求,區中心積極創建規范化法律援助機構,落實了專門人員,增加了法律援助辦公區域,設立了援助中心辦公室接待室資料室等辦公場所,增添了辦公設施,電腦傳真復印機打印機一應俱全,制作了法律援助工作公示欄等等,從硬件和規范上保障實事項目的完成。五月份,區局還與區未成年人保護辦公室團區委聯合成立了區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工作站,進一步加大了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力度。
⒊積極開展質量建設活動,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服務水平。各工作站結合自身特點,加強了人員配備,并完善了公示制度首問負責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援助登記制度辦案流程監督制度服務標準制度等。各工作站都能做到熱情接待申請援助當事人,當事人一次告知,二次受理,按規范及時受理指派案件,最大限度地方便申援當事人。在辦理案件時嚴格貫徹了“以民事案件為主以法律工作者為主”的原則,訴訟率達,民事案件比例達,達到了上級的有關要求。全區各基層工作站對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都進行了公示,使申援人在申請和咨詢時,能非常直觀地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條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等情況,同時也便于當事人實施監督。
⒋積極宣傳,擴大影響。
為廣泛宣傳《條例》,方便聯系和申請,區局制作印刷了萬張法律援助家庭聯系卡發放到全區所有家庭。區中心組織咨詢宣傳次,與新聞媒體共同制作了法律援助典型案例點評節目;全區各級積極征訂《法律援助條例》宣傳掛圖,并張貼宣傳。各工作站還積極采取措施,利用工作例會農村集市宣傳板報新聞媒體等形式,繼續宣傳《條例》,擴大了群眾的知曉率。
⒌緊密協作,積極奉獻。
各鄉鎮街道援助工作站與各法律服務機構密切配合,加強協作,積極深化法律援助結對活動,做到了咨詢宣傳統一行動,受理指派不脫節,辦理案件不推諉,援助服務不收費。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奉獻社會履行義務觀念普遍增強,辦案的主動性明顯提高,一些承辦人員還自掏腰包墊付案件交通費和有關調查費用。如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今年已承辦法律援助案件件,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件,律師事務所律師在承辦有關案件中克服語言不通的困難,為當事人提供辯護,既維護了當事人的權益,又教育當事人認罪伏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問題
⒈各工作站在完成目標任務上參差不齊,少數工作站宣傳推進力度不夠,進展較慢。
⒉少數單位沒有按《條例》規定落實法律援助專項經費,工作開展難度較大。
⒊少數案卷內容不齊全(缺少詞庭審筆錄申請人身份證明或內容過于簡單),沒有按要求進行歸檔;來人來電咨詢登記不夠及時和完善。
⒋個別單位報表不及時,數據不準確。
四下半年工作的有關要求
⒈各工作站要抓緊時間,積極受理辦理案件,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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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建立健全機構為出發點,全力構建法律援助工作網絡
法律援助工作科自從設置以來,加強了區法律援助中心、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社會法律援助機構的組建、完善工作,多次擬定實施意見,到總工會、老齡委、團委等相關部門協調,相繼建立了工會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區擁有法律援助中心x個,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x個,社會法律援助機構x個,法律援助志愿者達x人,形成了以區法律援助中心為主導,以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為基礎,以社會法律援助機構為補充的三級法律援助網絡,建立了上下貫通,橫向聯動的一體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二、認真貫徹實施《法律援助條例》,確保人員、經費、制度落實
自《法律援助條例》實施后,該法律援助工作科在抓好自身學習的基礎上,加大對《條例》的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學習宣傳《條例》,確保“三個到位”:
1、領導支持到位。為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在《條例》頒布之時,該工作科及時將《條例》送至法院、婦聯、共青團、總工會、老齡委及區領導,主動匯報法律援助工作情況。20*年,省法律援助中心到xx區開展了法律援助調研活動,市政府目標辦專門到區法律援助中心聽取工作情況匯報。通過強化宣傳、促進了《條例》在全區的貫徹、落實,營造了各級領導關心、重視、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局面。
2、人員到位。確保人員落實到位,是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必備條件。通過該工作科積極協調和努力爭取,20*年,區法律援助中心充實了x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工作人員。目前,中心有法律援助專職律師x名,管理人員x名,工作人員x名,基層援助工作站均設有專兼職工作人員,全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達xx人。
3、經費保障到位。該工作科積極與財政部門溝通協商,爭取領導重視支持,爭取財力保障。20*年,爭取到x萬元援助經費,并且列入財政年度預算,為法律援助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支撐。
三、加強軟硬件建設,積極創建規范化法律援助中心
按照江蘇省法律援助機構規范化建設的標準,積極開展了規范化創建活動,一是狠抓硬件建設。重新制作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和法律援助公示欄,并擺放在顯著位置。法律援助中心辦公用房增至四間,設有專門的接待室、檔案資料室等,使用面積達xx平米以上。同時還添置了空調、電腦、打印機、數碼相機、電話、傳真機、文件柜、辦公桌等,建立了法律法規數據庫,使中心的硬件達到了較高水平,為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創造了較好的條件。二是狠抓軟件建設。結合本區實際,建立健全了各項工作制度,上墻公布了法律援助的受理程序、工作紀律等,完善法律援助各類工作臺帳,實行電腦化管理,制作和印發了100000張法律援助聯系卡,發放到全區家庭,向xx戶困難家庭發送了法律援助溫情卡;公開五項承諾,為體弱多病且失去行動能力的殘疾人、老年人開辟綠色服務通道,利用律師參與政府接待,為困難群眾現場提供咨詢、代書等法律援助服務。建立了每日值班接待制度,實行窗口文明用語,規范服務,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通過一張笑臉、一杯茶、一張椅子、一席話,使來訪群眾感到舒心、放心,使他們抱著希望來,帶著滿意走,法律援助工作實現了零投訴。
四、積極健全和落實規章制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
該工作科重新制訂和完善了一系列內部管理制度,先后制訂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法律援助工作職責”、“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法律援助接待工作規定”、“法律援助首問首辦責任制度”、“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援助機構案卷歸檔管理規定”、“法律援助投訴查處制度”、“法律援助辦案質量監督和檢查制度”等10多項規章制度,并匯編成冊,統一發放至各基層工作站。專門印制了宣傳資料,將法律援助的相關內容在醒目位置公示上墻,讓老百姓更多地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內容和條件。同時還積極組織開展了法律援助辦案質量年活動:一是加強法律援助辦案流程監督,從程序和實體上規范法律援助的申請、受理、指派、結案、歸檔等環節,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結案率;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服務標準,即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類別要以困難群眾的民事案件為主,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形式要以訴訟為主,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人要以律師、基層法律服務人員為主,其中民事案件占x%,訴訟案件占x%,律師、基層法律服務人員的案件占x%;三是加大法律援助質量檢查。專門組織人員對鄉鎮、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進行了檢查、指導,從臺帳登記、報表統計、案卷歸檔、建立公示欄等方面進一步規范基層法律援助工作,力爭達到“接待咨詢規范化,操作流程規范化,結案歸檔規范化”。
為保證辦案質量,該工作科積極探索建立日常管理工作和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的指導和監督機制,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保證法律援助服務的質量。近年來,共組織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專項檢查x次,開展業務培訓x次,在工作指導中始終貫徹堅持兩個原則:1、不能假借法律援助名義從事有償服務,《條例》實施后的援助案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2、要保證法律援助服務質量,不能因為是自愿行為或者義務活動而不顧服務質量、損害當事人的利益。經上門征求法院意見以及當事人反饋情況,兩年來xx區法律援助案件的滿意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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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市司法局幫扶對象是**縣**鎮**村,該村位于**縣**鎮北約10公里,轄區共8個自然村,全村共1120戶,4380人,其中黨員54人,村組干部10人。全村總耕地面積18197畝,其中水澆地6797畝,以玉米種植為主。全村農業以農戶分散種植。產業主要以農業為主,無村集體企業。行政村無經營性集體資產,村部占地面積約4畝,建筑面積約200m2,無集體經濟收入,村級可支配收入主要來源于鎮各項工作考核經費,每年約12000元。有大型運營車輛40余輛。計劃生育執行很好,沒一例超生,**年計劃生育率100%。農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90%。全村養老參保率80%。五保戶5戶11人,低保戶278戶。農民經濟收入以農業和外出務工收入為主,**年全村農民人均純收入為5000元左右。;村‘三委’班子健全,婦聯、團委等配套組織均有設置。村班子能按時組織開展各項工作,較好的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任務。中寧縣司法局對全局38名干部幫扶的徐套鄉小灣村的40戶貧困戶的幫扶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通過產業帶村、項目興村、資金扶村等不同形式,重點做到“八個一”,即建立一本臺賬、制定一份計劃、解決一批困難、提供一項技術、帶強一批產業、帶動一批項目、帶活一批市場、帶建一批設施,切實增強貧困村、貧困戶“造血”能力,實現貧困村限期銷號,建檔立卡人員全部脫貧的目標。**縣司法局全縣建立了貧困戶法援潛在服務對象動態數據庫,免除了經濟困難審查程序,提高了辦事效率;對于一些即時發生或急需提供法律救助的當事人,可以直接與各工作站點聯系,實行事前電話申請、事后補辦審核等靈活方式,保障當事人都能夠快速獲得法律幫助,真正實現了應援盡援,把法律援助惠民政策精準地落到實處。
二、立足部門職能,開展法律援助精準扶貧
**市司法局全體人員進村入戶。深入每家每戶,與農民群眾零距離接觸、面對面溝通、心貼心交流、實打實服務,真心實意與農民群眾交朋友、結親戚,建立“魚水情”,積極開展走訪調研、政策解讀,解決實際問題。截止目前,全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977件,完成全年600件任務的162.8%。市局本級辦結524件,占總量的53.6%;中寧縣辦結146件,占總量的14.9%;**縣辦結307件,占總量的31.4%。其中辦理中央彩票公益金項目法律援助案件204件,其中沙坡頭區49件,占總量的24.0%,中寧46件,占總量的22.6%,**縣109件,占總量的53.4%。辦結法律援助案件1件。全市法律援助共接待群眾來訪2986次,12348解答電話咨詢1142次.
一是開展政策宣傳。深入宣傳中央和自治區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特別是今年中央和自治區二號文件精神。加強《寧夏法援援助條例》、《勞動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向村民發放《法律援助申請指南》,在全村貧困戶普遍開展一次上門入戶法治宣傳教育,宣傳、講解法律援助的社會意義和申辦流程,真正把法律援助民生政策送到老百姓身邊。圍繞基層群眾對法律知識的需要,結合司法行政工作職能,把人民調解、職務犯罪等與工作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送到基層干部手中。深入開展“法律八進”活動,在村部、學校、農村文化廣場等場所,集中開展“法律八進”活動,搞好法律知識的宣傳咨詢活動,向人民群眾發放有關書籍和宣傳資料,把民法、婦女兒童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法律條文編印成冊送到群眾手中,讓他們學法、用法、守法。
二是構建法律援助服務圈。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建設,全市縣、鄉、村三級縱向網絡全部健全,各行業、各領域橫向的工作站、點也在逐步拓展延伸,真正實現了法律援助零距離、全覆蓋,方便了廣大群眾及時、就近獲得法律援助服務。加強對扶貧村法律援助聯系點業務指導,對貧困群眾進行對接聯系,及時了解貧困戶法援潛在服務對象,實行事前電話申于一些即時發生或急需提供法請、事后補辦審核等靈活方式。普遍的基層法援組織、靈活多樣的便民服務載體、創新的工作機制,實現法律援助服務零距離、全覆蓋。將務工、醫患、勞動報酬、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婚姻家庭、社會保障等作為法律援助受理重點,同時實行老年人法律援助優先制度,對低保戶、農民工、婦女、殘疾人等符合特定困難條件的群眾,簡化程序,放寬標準,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全力打造高效、便捷、優質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兩縣一區全面完成規范化便民窗口建設,強化窗口工作紀律,公開工作人員守則、法律服務承諾等制度。窗口工作人員接待群眾熱情周到,答疑細致準確,實現了法律援助窗口服務建設便民化、規范化、專業化。對農民工因勞動報酬糾紛和工傷賠償糾紛申請法律援助的,開辟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第一季度,現場法律咨詢和心理疏導39次330余人次。受理農民工法援案件48件,辦結38件,受益354人,挽回經濟損失120.4萬元。在全市實行法律援助案件“點援制“,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服務。
三是規范法援便民制度。組織全市律師、法律工作者一對一擔任幫包村法律顧問,對全市貧困戶普遍開展一次上門入戶法治宣傳教育,宣傳、講解法律援助的社會意義和申辦流程,真正把法律援助民生政策送到老百姓身邊。日常管理中,加強督查,公開舉報和投訴電話,自覺接受當事人和社會的監督。建立完善工、青、婦、老、殘等部門法律援助工作站、聯絡點,發揮工作站、點便民利民的區位優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貧困群眾、貧困地區。加強和改善法律援助機構網絡建設、制度建設、工作流程,推進法律服務項目化。從法律援助站點人員管理、便民服務窗口建設、業務運行、內務管理等方面明確工作職責,深化法律服務機構與司法所聯系對接機制,形成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聯絡點上下貫通的工作體系和法律服務平臺,充分發揮了基層法援站貼近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對全市31個鎮鄉法援站統一站點標識、統一上墻制度、統一工作臺賬,做到接待有場所、咨詢有記錄、工作有網絡、管理有制度、辦案有檔案。整合提升“12348”咨詢平臺服務水平,積極運用網絡平臺和新興傳播工具推行網上咨詢服務,推行延時服務、錯時服務、預約服務,拓寬群眾申請法律援助渠道,實現法律援助咨詢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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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職能發揮充分。制定印發了《關于成立縣執行工作部門協作聯動領導小組的通知》《關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實施方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點,轉發了《市法治建設群眾滿意度調查報告》,并在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了公布。6月16日召開了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0年依法治縣工作要點、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縣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印發了全縣第二批縣級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牽頭組織開展了全縣法治建設暨“七五”普法工作檢查驗收。向依法治市辦上報了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回頭看”情況匯報、依法治國辦對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查反饋問題縣整改報告和法治建設調研報告。邀請省委黨校教授以民法典為內容對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專題輔導講座。聯合縣融媒體中心制作了《疫情防控攻堅、方言神曲》微視頻,得到上級部門認可,被省委依法治省辦采用并報送至中央依法治國辦。
(二)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推進。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3次。協助縣編辦對擬賦予鄉鎮和街道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和縣檔案館、社保中心等21個涉改參公事業單位重新認定進行法制審核。對縣機要和保密局、檔案局、交警大隊、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隊等16個部門和單位的執法主體資格進行了審查。制定下發《縣全面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對全面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公布第一批13個單位46項、第二批10個單位38項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研究制定《關于加強和規范行政裁決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行政裁決有關事項的通知》,各部門對照省上公布的行政裁決清單,及時梳理行政裁決事項。完善政府重大決策前法律咨詢審核機制,審核《關于全面加強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7份、通告6份、協議3份。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對水務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單位擬定的《縣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城市居住證暫行辦法》等11份文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組織各部門全面清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現行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明確評查范圍、標準、方式、步驟及時限要求,對案卷評查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間,《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間我縣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有關事項進行了要求,并將聯系電話、郵寄地址進行了公布。開展行政復議調研,下發《關于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前期準備工作的通知》,為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奠定了基礎。截止目前,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份。對各部門、單位2019年行政執法案件進行了統計,并督促在行政執法公示系統公布2019年度數據及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制定《縣行政執法信息公示辦法》《縣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辦法》等4個辦法,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行制度規范,召開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學習推進會議,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進一步安排部署。公告,明確行政執法監督投訴受理范圍、不予受理情形,并對全縣投訴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進行了公布,全面接受社會各界監督。6月12日圓滿完成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單項示范創建項目評審。
(三)“七五”普法扎實開展。以“法律八進”為主渠道,廣泛開展各類普法學習宣傳活動。印發了《關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縣“七五”普法攻堅年活動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開展普法趕集活動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開展普法星期五活動的通知》,開展了覆蓋8個鄉鎮、65個部門單位的全縣法治建設暨“七五”普法工作檢查驗收工作,拍攝“七五”普法專題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終期檢查驗收。通過組織集中學習、發揮“司法”公眾平臺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學雷鋒志愿服務月”“國家安全教育日”“進村入戶走訪幫扶”“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等活動,廣泛開展了憲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務條例以及行政執法、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參加了6月5日全縣舉行的環保集中宣傳活動,印發《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單行本5000冊。至目前,共組織法治宣傳教育活動30余次,設立法律咨詢點70多個,現場接受群眾法律咨詢100多人(次),印發疫情防控宣傳資料20000余份,其他各類宣傳資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眾平臺各類信息、資訊240余篇,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在育才中學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處,設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塊、法治宣傳牌和法治展板23塊。
(四)人民調解工作有序開展。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結合疫情防控工作,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緊盯“四個突出”,積極化解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農業農村、復工復產等重點領域、重點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糾紛。結合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開展法治扶貧專項行動,深入貧困村、貧困戶摸排矛盾糾紛。按照“普法+調解”的模式,積極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糾紛562件,成功調處544件,調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深化基層社會治理“三中心一網格”建設實施意見》,制定下發了《縣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整合資源,升級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務、鄉鎮便民服務事項為一體的綜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務中心,實現讓群眾只進“一扇門”、辦理“所有事”的目標。持續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下大力氣解決了清泉、陳戶、大馬營司法所的辦公用房問題,為司法所改善了辦公環境,統一了標識和內部設置,司法所規范化標準進一步提高。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積極為農民工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經濟損失130余萬元,接待來訪來電法律咨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見210余條。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發揮社區矯正監管中心職能,及時督促各司法所落實“雙八任務”,提升了對社區矯正對象教育矯治和幫扶成效。強化社區矯正對象電子監管,實現了在冊列管90名社區矯正對象手機定位、1名社區矯正對象“手機+腕帶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區矯正對象未進行電子監管。利用“法律八進”等載體,大力開展《社區矯正法》宣傳工作,發放《社區矯正法》宣傳彩頁1000份。積極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學習《社區矯正法》10場次,實現了社區矯正對象學習全覆蓋。今年以來,共接收社區矯正對象58名,解除社區矯正對象35人,撤銷緩刑1人。嚴格落實“七回訪”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滿釋放人員動向,實現了疫情防控期間刑滿釋放人員摸排全覆蓋,真正做到了情況明、底數清。2020年以來,共接收刑滿釋放人員74人。
(七)基層法律服務和律師工作監管得力。規范對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律師依法依規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格落實《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辦理涉黑涉惡案件五項制度》。積極開展疫情防控期間法律服務活動,組織企業律師服務團為民營企業開展了一次免費全面法治體檢,舉辦法治講座1場/次,提供復工復產提供法律意見建議18條,為企業職工提供免費法律咨詢61人/次,辦理案件2件。深入縣礦山企業、工業企業、農牧企業、交通運輸企業、快遞企業開展農民工勞動合同普查工作,進一步完善了農民工勞動合同普查和體檢檔案,并幫助用工企業修改、完善勞動合同10余份。深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落實,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在全縣117個村實現了“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全覆蓋,建立了126個公共法律服務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條。2020年以來,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共辦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詢860人次。
(八)公證社會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期間公證社會服務能力,及時公布《關于縣公證處暫時停止現場業務辦理的通告》,引導群眾通過電話、微信、QQ等“不見面”方式咨詢、預約公證業務,確定專人負責解答咨詢,及時開通公證云在線申辦系統,讓群眾足不出戶就可以申請辦理公證。開通公證快速辦理綠色通道,對與疫情防控有關的事項以及醫務人員、防疫人員、軍人、武警官兵、企業等的緊急需求,為其優先辦理。助力脫貧攻堅,辦理精準扶貧合同公證,為小微企業及時申請精準扶貧貸款提供便利。強力推進賦強公證辦理,與人民法院、各商業銀行多次召開聯席會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減輕法院受案壓力。為破解銀行催收難題,為農業銀行甘州支行和民樂縣支行辦理了送達公證。截止目前,已辦理公證案件423件,辦理公證事項涉及金額1.2億元,解答法律咨詢1500人次,為經濟困難群眾減免辦理公證33件,電話預約服務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公共法律服務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二是法治政府建設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社區矯正工作管理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四是法律服務規范化服務水平不高。
篇6
一、香港律師制度概況香港的法律幾乎全部承襲了英國法,律師制度也不例外,尤其是在律師的分類上,至今仍保留著英國的做法,將律師分為大律師(Barrister)和律師(Solicitor),這在英聯邦國家已鮮為可見。大律師又稱為訟務律師,專門從事法庭的訴訟辯護,在法庭上享有充分的發言權;律師又稱為事務律師,專門從事非訴訟業務或部分訴訟業務,但在訴訟中,其出庭時的發言權受到限制。香港律師制度的發展,至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自1844年香港建立第一間最高法院開始,香港便有了執業律師。1858年香港政府頒布的《律師執業條例》(Legal practitioners Ordinance)是最早規范律師行為的法例。該法例先后修訂了十數次,現行的《律師執業條例》是1981年的修訂本,共有條文70余條,主要規定各種律師執業資格的取得和喪失,執業的限制以及律師的收費等。此外,依法成立的律師公會和大律師公會還規定了律師從業規則和操守,專門行使對執業律師的管理職責,包括安排律師資格考試,律師注冊登記,維持律師的專業及道德標準,查處市民對律師的投訴,對違紀律師進行懲處等。近年來,隨著香港經濟的飛速發展,律師隊伍也不斷在擴大。至1992年,香港共有執業大律師400多人,執業事務律師2000多人,另外還有300多名律師受雇于港英政府各部門,充當政府的法律顧問。
二、律師資格的取得香港律師雖有大律師和律師之分,但實際上兩者并無高低之別,只是執業范圍不同而已。不過,要取得大律師或律師資格,卻須經過不同的途徑。一般來說,無論要成為大律師或律師,首先要取得法律學士學位(LLB)。目前,香港大學(University of Hong Kong)和香港城市理工學院(City Polytechnic of Hong Kon8)都開設了法律學士學位課程,學制均為3年,課程包括香港基本法律制度、憲法、行政法、合同法、財產法、刑法、侵權法、信托法、商法、公司法、保險法、稅法、證據法、家事法等。學生修完上述課程后,還須在模擬法庭實習,完成畢業論文后方可畢業,取得法律學士學位。除此之外,學生還可以通過學習英國倫敦大學為海外學生開設的校外法律學位課程而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學生畢業后,有志成為律師者,還必須申請攻讀為期一年的法律深造文憑課程(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簡稱PCLL)。在PCLL期間,擬成為大律師的學生,會側重于判例、辯護以及訴訟法方面的學習;擬成為事務律師的學生,則側重于商法、公司法、合同法等實體法的學習。取得法律深造文憑后,即進入實習階段。大律師與事務律師的實習方式不同。要成為大律師,須以學生的身份跟隨一位“師傅”實習l年,“師傅”必須是已取得律師資格執業至少5年的大律師,實習期內,學生要協助師傅準備各種上庭文件,陪同師傅上法庭,出席聆訊,從而取得實際經驗。實習期的后半年,學生可以在師傅的指導下獨立處理法律事務。一般來說,前6個月的實習期內,實習律師是無任何收入的,只是在后6個月處理一些簡單案件時才有一些酬金。實習期滿后,經大律師公會考核合格,取得大律師資格。要成為事務律師,學生要跟隨一名已取得律師資格執業至少5年的事務律師實習2年,學生以實習律師的身份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以掌握成為律師應具備的實務技能。學生在實習期內,可由律師事務所發給固定薪金。實習期滿后,經律師公會考核合格,向香港最高法院申請登記注冊,取得由律師公會頒發的執業證書。除上述途徑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外,已在英國取得大律師或律師資格的。也可在香港申請執業。另外,曾在香港政府法律部門工作或在香港高等學校法學院工作的法律專業人士,也可以此為理由申請律師執業資格。
三、香港的律師業務香港法律對大律師和律師的執業范圍作了明確的劃分。大律師和律師執業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并受大律師公會和律師公會的紀律約束。
大律師的主要職責就是代表當事人在法庭上進行訴訟,大律師可以出席任何法庭的訴訟,包括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但大律師不得直接受理當事人的案件,不論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必須由從事訴訟的事務律師轉聘大律師,除非時間不許可或對某種案件不熟悉外,大律師不得拒絕接受律師的聘請。大律師不得直接與當事人接觸,也不能直接向當事人收取報酬,只能向事務律師收取。另外,法律規定大律師必須單獨執業,不得與其他大律師或事務律師合伙開業。但通常,三、五名甚至更多的大律師會共同租用一個寫字樓作為大律師事務所開業。我在香港學習期間,受香港一著名大律師Michael Thomas Q.C.[1]之邀,曾到他的Chambers實習近一個月,這是一家香港較大的大律師事務所,共有大律師21人,其中有5人是御用大律師(Q.C.)[2].在大律師事務所里,每個大律師都有自己獨立的辦公室和秘書,有的則是二人共用一個秘書,每人的法律業務、財務、專業職責都是獨立的,與同一事務所的其他律師毫不相干,一大律師毋須為另一大律師的行為負任何責任。因此,經常會出現同一事務所的律師作為同一案件的原被告律師在法庭上分庭抗禮的情形。在同一事務所里,大律師之間的關系就是按辦公室的大小比例分擔房租,共同雇用若干名職員來負責接電話、接待、清潔等日常事務。另外,每個律師的圖書資料都是敞開的,相互之間可以借閱。
在法庭訴訟中,律師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由于香港法律屬普通法體系,法庭審訊采取辯論(adversary)方式,訴訟雙方在很大程度上自行決定審訊的進行,因此,法庭上的表現往往能決定其能否勝訴,加之香港法律龐大而復雜,許多當事人不熟諳法律和訴訟程序,要想打贏官司,就必須聘請律師。在正式的庭審中,大律師依照慣例必須頭戴假發,身穿法袍出庭,通常從大律師身上的法袍能辯認出該律師的地位,身穿絲質法袍的是御用大律師,身穿布質法袍的是普通大律師。在刑事案件中,控方由律政署代表政府擔任,一般案件均由該署律師出庭負責檢控,但凡涉及律政署官員的案件,則委托私人執業大律師作為控方律師出庭。審訊的程序是:先由法庭書記宣讀被告控罪,由法官訊問被告是否認罪,如果被告認罪,則辯方律師只需力其求情,例如可向法官提出被告沒有案底,引致犯罪的特殊背景令人同情,被告的家庭負擔等,以求法官減輕或免除被告刑罰。如果被告否認控罪,控辯雙方律師就須就被告是否有罪進行辯護。按規定,控方負有舉證責任。控辯雙方律師要以質詢和盤問的方式訊問雙方證人,在訊問中,法官主要充當公證人的角色,保證控辯雙方律師遵守證據法的規則,只有在某些情節不明時才詢問證人,當控方律師陳詞和舉證后,如果連被告可能有罪都難使人相信的話,辯方律師可以向法官提出“無案需辦”(No case to answer)或提出案情有合理的疑點,使被告當庭獲釋,否則,繼續由辯方律師陳詞和舉證,雙方訊問證人。最后,如果案件是由陪審團參加審理的,則由陪審團根據控辯雙方所提供的事實和證據來決定被告是否有罪。如果案件較輕微,沒有陪審團參加審理,則由法官獨自判決。在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律師首先要經過提供證據程序(Discovery)和書面咨詢程序。即在開庭前由原被告律師互相提供有關的審訊材料,包括起訴書、答辯書、證據等,以便雙方在審訊前作好充分準備,交換文件后,雙方可以書面的形式向對方提出在訴訟中所列事項的有關問題,但不得問及證人的名字和對方如何訴訟。在法庭上,如果在訴狀中未列的事實,一律不得再被提出。案件的審訊主要由原被告律師就事實和證據進行辯論,雙方都要找出過去相關的判例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法官則要研究各方提出的證據,決定哪一方提出的證據的可信度較大,從而決定哪一方勝訴。一般來說,法庭的判決很少出現各打五十大板的情況,敗訴的一方除了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還必須支付對方的律師費(Costs)。在香港,法庭的訴訟費很少,法庭僅就一些需要做技術性處理的項目收費,但律師費卻非常昂貴,一些資深律師以每小時3干至4干港幣的標準收費,有些官司打下來,律師費往往比索賠數額還高,一旦敗訴,非但承擔本方律師費,還需賠償對方的律師費,這使得一些索賠數額不大,又沒勝訴把握的案件,當事人只好望洋興嘆了。那么是否窮人就打不了官司了,也并非如此。為了使經濟狀況不好的市民能得到法律幫助,香港政府實施了法律援助(Legal Aid)計劃,不論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資格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得到律師免費或低收費的服務,該項計劃的律師費由政府支付。
兩大律師個人開業不同,事務律師(Solicitor)可以個人開業,也可以與其他律師合伙組成律師事務所,還可以受雇于私人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是合伙組織,對外承擔無限責任。在一個律師事務所里,一般可分為合伙人、助理律師和職員。合伙人是較有威望的律師,也是律師事務所的老板,他們按合伙比例分紅。助理律師稱為Assistant solicitor,是被律師事務所雇傭的有執業資格的律師,一般是按月支取固定報酬。另外,還有大量的行政人員和職員,負責處理律師事務所繁雜的日常事務,在一些規模較大的律師事務所里,律師、職員多達幾百人。
事務律師的業務比大律師要廣泛得多,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第一,房地產業務。近年來隨著香港房地產業的發展,房地產業務成為香港許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房地產業務包括房地產的租賃、買賣和花(Project),其中以房地產買賣為主。律師在房地產買賣中起了重要作用。通常,某一房屋或物業買賣、按揭(mortgage)時,當事人都委托律師辦理一切手續。以一房屋買賣流程為例,。買方選擇好房屋后,可到律師樓委托律師,由律師查看田土廳記錄,審查賣方草擬的買賣合約草稿;買賣合約正式簽署后,由買方律師負責將合同在田土廳注冊,并就地權問題向賣方提出質詢;然后,買方律師草擬產權轉戶合同,由買賣雙方簽署,至買方付首期款,賣方交鑰匙并樓契,樓房即成交。最后,買方簽署抵押合同,由買方律師將產權轉戶合同和抵押合同在田土廳注冊,并將注冊契據交貸款銀行直至買方還清貸款。第二,訴訟業務。事務律師雖然不能代表當事人在高等法院出庭辯護,但可以代表當事人在裁判司法庭和地方法院出庭辯護。因此,大量的裁判司法庭和地方法院審理的案件都是由事務律師。由于香港法律規定,大律師不得直接接受當事人的聘請,只能由事務律師轉聘大律師,因此,凡是大律師辦理的案件,都須有事務律師協助,事務律師主要負責訴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會見當事人、證人、收集證據、草擬答辯書并陪同大律師出庭。第三,商業業務。商業涉及的范圍很廣,包括公司成立,公司轉讓、合營,公司上市、股票交易、合伙、銀行貸款、稅務、信托基金;商標注冊、草擬遺囑、處理遺產托管和繼承、離婚及贍養費等。第四,咨詢。向當事人提供各種口頭和書面的法律咨詢;擔任銀行、公司或個人的法律顧問。第五,公證業務。公證業務只能由公證律師負責。香港沒有專門的公證機關,所有公證活動均由具有公證資格的律師擔任。事務律師要申請公證人資格,首先必須執業lo年以上,并獲得30名社會人士的共同推薦,經港英政府審查、英皇室批準,在香港法院注冊登記后,取得公證律師資格。公證律師的業務就是為當事人認證有關的法律文件,公證律師只需證明某個法律文件上的簽名蓋章是真實的,即該文件上的簽名、蓋章是在律師面前簽署的,而無須證明文件的內容是否真實。因此,公證律師只須對當事人的簽名、蓋章的真實性負責,而不必對文件內容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