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考試題范文

時間:2023-04-02 07: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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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考試題

篇1

關鍵詞:城市交通擁堵措施

中圖分類號: C913.32 文獻標識碼: A

1 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原因分析

機動車增長速度過快,目前,北京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500萬輛,上海機動車保有量約300萬輛,合肥機動車保有量也已超過100萬輛, 而且,機動車數量逐日遞增,尤其是私家車的數量增加尤為突出;

⑵ 現有的路網布局和結構無法滿通通行的需求:①、目前,很多國省道干線公路網從市區穿越,過境交通流給城市交通帶來一定的交通壓力;②、由于靜態停車的強烈需求,迫使將城區有限的道路資源畫出地上臨時停車位,尤其是在老城區,使原本比較緊張的道路資源矛盾更加突出;③、多數城市的路網密度、人均道路面積較低,與國外發達城市相距較大;

⑶部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公德意識、法制觀念較差:①、機動車輛隨意搶道、占道、掉頭等違章現象突出,尤其是在沒有設置電子警察、監控設施的道路交叉口;②、行人、非機動車交通流隨意穿行現象嚴重,形成“中國式的過馬路”,行人過街,不是紅綠燈控制,而是湊足一撮人就穿越道路,還有部分非機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混行;

⑷ 公共交通系統發展滯后,由于城市的不斷擴大,市民出行距離也隨之增大,由于沒有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統,對于中短距離出行,多數市民選擇私家車方式,使城區交通壓力增加;

⑸ 另外,還有交叉通組織、信號配時不盡合理;道路資源與交通需求的不平衡;交通設施不完善,致使交通秩序混亂;交通事故發生,處理不夠及時等,都是導致交通擁堵的因素。

2 緩解交通擁堵問題的解決措施

⑴ 快速發展公共交通系統、以便捷、舒適的公共交通系統環境來吸引和改變多數市民的出行習慣,提高公共交通的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有效減小出行總量,緩解交通壓力。這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發展公共交通,包括快速公交、地鐵、輕軌等,是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的必然選擇,同時也是構建“環境友好、低碳節能”的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

⑵ 在規劃環節,優化路網布局。分解過境交通,將過境交通、貨運交通分流至城市,減小過境交通對城區交通的壓力和干擾;

⑶ 調整快速通道、主干路網以及支路的間距和密度,完善環線道路、射線道路建設的同時,需加大支路網的密度。如果僅重視環射線道路建設,將會導致大量的交通流吸引至環射線,使之成為新的交通擁堵點,比如合肥市的一環、金寨路高架、長江西路高架等。只有將集散區域交通的路網同步建設,才能充分發揮環射線道路的交通功能,以緩解市區的交通壓力;

⑷ 重新分配現有道路資源:充分利用現有空間條件,使交通承載量達到最優。對于老城區改造項目,不要刻意強調景觀效果以及單車道機動車道寬度,以滿足功能需求為主,可以選用隔離欄代替綠化帶,有條件情況下,要考慮靜態停車需求;

⑸ 優化交叉通組織設計:結合交叉節點的功能分析和交通量預測分析,合理選擇互通立交、分離立交及平面交叉等交叉方式。平面交叉口設計應以“人車分離、快慢分行、各行其道、以人為本、公交優先、安全暢通、減小延誤”為原則,通過設計,規范車輛、行人的交通行為,保證機動車的“快速、安全”行駛。交叉口設計主要依據相交道路等級、交通量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同時對交叉口進口道進行擴大設計;另外依據被交叉道路的建設時機以及交口設計特點,作好交口的協調設計;

⑹優化交叉口信號配時設計:交叉口紅綠燈控制信號配時根據交通流向的變化進行動態調整,使信號周期與交通流相吻合。避免信號燈設置不合理造成交叉口道路資源的浪費,優化的信號配時,可以有效減小車輛延誤,緩解交通擁堵,提高服務水平。

⑺ 加大交通管理力度,提高交通管理服務水平,①、加強平面交叉口處的交通管制,增設電子警察、監控設施,減少車輛的違章駕駛行為;②、加強對慢行交通隨意穿行的交通管制,減小慢行交通對機動車通行能力的影響。

⑻ 完善交通安全設施,通過設置必要的安全設施進行物理隔離,明確各種交通流的行駛路權,盡量避免混行現象,提高交叉口以及路段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尤其是采用機非共板情況下,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設置隔離欄,有效規范交通行為,提高通行能力的同時改善了交通安全性。

⑼ 規劃適度超前,充分考慮私家車的增長速度,增加停車場規劃空間和布局,以滿足靜態停車的停車需求,盡量避免靜態停車被迫占用有限的地上道路資源,影響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

⑽ 提高城市地下排水管網建設標準,盡量避免暴雨季節由于排水不暢導致交通中斷、擁堵,尤其是下穿橋等容易積水位置,目前很多城市規定排水管道實施最小標準。北京一般道路排水標準是1到3年一遇,而紐約則是10至15年一遇,東京是5至10年一遇 。

⑾ 使用先進的科學管理手段:硬件方面,利用先進的交通管理技術和設備,完善智能交通系統,對交通運行狀況進行實時監控,及時獲取各種交通信息;軟件方面,利用成熟的交通控制方法,對交通采取點控、線控、面控相結合的控制方式,合理進行信號配時,提高整體路網的通行效率。

⑿ 健全交通安全法律和相關管理制度:確保交通管理和處罰措施能夠落實到位,不斷提高交通事故處理效率,加強交通法制宣傳,增強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對于提高城市通行效率而言,是一項長期而有效的工作。

另外,還有一些政策干預手段,比如限單雙號(尾號)通行、私家車限購、征收車輛稅、劃定區域收費等措施,這些政策干預措施在國外有些國家取得一定成效,但這些政策實施難度較大。

3 結束語

治理交通擁堵問題,是一項系統、綜合的社會工程,涉及政策、規劃、管理、設計等諸多方面,需要樹立正確、科學的治理思想和發展理念,也必須從整體系統或局部系統去統籌、協調解決,不可能因為一個交通方案就能立竿見影,因此,需要綜合各方面的共同協作,才能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問題。

參考文獻:

[1] 王煒、陳學武、陸建《城市交通系統可持續發展理論體系研究》北京:科學出版社.2004年02月第一版.

[2] 周江評《緩解我國城市道路交通問題的若干思考》城市規劃匯刊.2001年01期.

[3] 劉峰、趙和生《城市交通擁堵現象分析與對策研究》山西建筑.2008年10期.

[4] 孫欣梅《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的對策淺議》經濟師.2010年09期.

篇2

(1)在上海市攻讀境外MBA學位的學生蔣某、何某把PCEC英華美上海學院推上了法庭,指控該院通過所謂與境外名校聯合辦學的名義,有意模糊辦學的非學位、非學歷培訓性質,使他們上了當。

(2)兩名學生訴稱,1998年8月,他們從《上海人才市場報》上看到,PCEC英華美上海學院為英國萊斯特大學招收MBA學員。該學院散發的《招生信息》稱:“1996年10月起,萊斯特大學在上海招收工商管理學員,其課程設置、教材以及各門課程的考核均由萊斯特大學掌握。上課地點在英華美學院。畢業由萊斯特大學授予碩士學位。”兩名學生各向該院支付了學費34000元人民幣,之后在該院就讀。

(3)2014年6月28日,兩名學生突然收到英國萊斯特大學的公函,稱:“你們在當地進行的萊斯特大學的學習發生了一些變化。我們與英華美集團的協議已經結束。”兩名學生認為自己上當受騙,隨即委派律師調查,發現該學院主要開展非學歷教育。兩名學生遂提出退學,并要求該院退還學費,但只收到英國萊斯特大學匯來的相當于9000多元人民幣的英鎊支票。

(4)PCEC英華美上海學院的人辯稱,該院一開始就向學生說明,該院只是對萊斯特大學的課程提供輔導,而作業和考試均通過因特網傳給萊斯特大學,由該校批改后再傳回該學院。畢業后,學生自己向萊斯特大學申請MBA學位,并自費赴英國接受該校頒發的學位證書。目前,該院仍通過與萊斯特大學簽有課程輔導協議的香港哈特福特大學,繼續對上海的學生進行萊斯特大學的課程輔導。因此,原告仍可通過參加該院的課程輔導來獲得萊斯特大學的學位。如要退學,必須扣除已輔導課程的費用。

(5)兩名學生認為,他們從PCEC英華美上海學院散發的信息中認定,該院實施的是學歷教育,他們是在該院攻讀萊斯特大學的課程,在該院獲取萊斯特大學的學位,而無需赴英國。

(6)兩名學生還對該學院的主體資格提出了質疑。

二、申論要求:

1、請用不超過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給定資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

2、用不超過350字的篇幅,提出解決給定資料所反映問題的方案。要有條理的說明,要體現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3、就資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用1200字的篇幅,自擬標題進行論述。要求中心明確,內容充實,論述深刻,有說服力。

######申論模擬考試卷參考范文######

1.

這是一起關于取得MBA學位還是取得MBA課程輔導的求學糾紛案,PCEC英華美上海學院為招攬生源,在所的信息中采用了意思含混的文字表述;兩位學生在沒有認真了解該學院是否擁有授予或委托授予MBA學位權力的情況下草率入學。而當事情發展與自己的初衷相距越來越遠時,只得求助于法律。

2.

求學者要謹慎選擇學校。當今中國的教育處于多層次、多種形式并存的局面o,公辦與民辦,學歷教育與素質教育,一般教育與MBA教育,國內外聯合辦學……等等。百花齊放、良莠不齊。為此,求學者就不應僅僅憑借傳媒上的信息,還要多渠道了解,最好進行實地考察后再做抉擇。

教育主管部門要對辦學者嚴格監督、管理。嚴禁辦學者虛假廣告和信息。

司法部門要給予求學者以法律支持。對引導求學者誤入.歧途的辦學者給予法律制裁。使受害者得到應有的經濟補償。

3.

關于MBA的思考

企業家豐厚的收入和在社會中令人眩目的地位以及頻繁出現于媒體,引得當今多少青年人的羨慕。MBA那不同于傳統的案例教學、討論式方法以及為每一個畢業生展現的誘人前景,又引得多少人為之神往。

MBA的莘莘學子為此不惜犧牲了票子、房子、車子、孩子……渴求得到MBA桂冠的青年千方百計尋找這一通向自己美好前途的大門。據調查:中國目前需要CE0100萬人,但是,每年只能培養出2014人左右。按這個速度,則需要100年時間。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這是中國當今最具誘惑力同時又是利潤回報最為豐厚的市場。于是就有了抓住MBA教育市場的供不應求機遇的各種各樣的辦學者,就有了為MBA而落入“陷阱”的求學者。

既然MBA有如此大的社會需求,那么各級政府就應該將其納入教育發展戰略體系。調動、配置最優秀的教師資源創辦有學歷、學位的MBA學院,廣召社會有為青年。

篇3

—— 一個值得思考的教育問題 不久前,偶爾讀到這樣一則故事:

一位挑水夫,有兩個水桶,分別吊在扁擔的兩頭,其中一個桶子有裂縫,另一個則完好無缺。在每趟長途的挑運之后,完好無缺的桶子,總是能將滿滿一種桶水從溪邊送到主人家中,但是有裂縫的桶子到達主人家時,卻剩下半桶水。

兩年來,挑水夫就這樣每天挑一桶半的水到主人家。當然,好桶子對自己能夠送滿整桶水感到很自豪。破桶子呢?對于自己的缺陷則非常羞愧,他為只能負起責任的一半,感到非常難過。

飽嘗了兩年失敗的苦楚,破桶子終于忍不住,在小溪旁對挑水夫說:“我很慚愧,必須向你道歉。”“為什么呢?”挑水夫問道:“你為什么覺得慚愧?”“過去兩年,因為水從我這邊一路的漏,我只能送半桶水到你主人家,我的缺陷,使你作了全部的工作,卻只收到一半的成果。”破桶子說。挑水夫替破桶子感到難過,他滿有愛心地說:“我們回到主人家的路上,我要你留意路旁盛開的花朵。”

果真,他們走在山坡上,破桶子眼前一亮,看到繽紛的花朵,開滿路的一旁,沐浴在溫暖的陽光之下,這景象使他開心了很多!但是,走到小路的盡頭,它又難受了,因為一半的水又在路上漏掉了!破桶子再次向挑水夫道歉。挑水夫溫和地說:“你有沒有注意到小路兩旁,只有你的那一邊有花,好桶子的那一邊卻沒有開花呢?我明白你有缺陷,因此我善加利用,在你那邊的路旁撒了花種,每回我從溪邊來,你就替我一路澆了花!兩年來,這些美麗的花朵裝飾了主人的餐桌。如果你不是這個樣子,主人的桌上也沒有這么好看的花朵了!”

或許是因為職業的緣故吧,讀罷這則故事自然聯想到的就是學生,就是教育。這則哲理故事給我們兩個方面的深刻啟示:

篇4

關鍵詞:城市軌道交通 噪音 五步思考法

Step1.分析問題―方案的基礎

1.噪音來源

①車輛噪音:地鐵車輛運行中主要噪聲來源有:一是輪軌接觸而產生的輪軌滾動噪音;二是牽引電動機產生的電動-機械噪音。輪軌噪聲是車輪與鋼軌接觸應力的作用,造成車輪與鋼軌之間的摩擦和振動。牽引動力系統噪聲包括齒輪減速箱與空氣壓縮機所產生的噪聲,這是主要噪聲源。

②列車運行噪音:地鐵列車在軌道上行駛時,由于車輪偏心、車輪圓度不夠,車輪與道岔、鋼軌碰撞以及線路不平順等原因,引起車輪的振動。在線網規劃階段就應充風考慮避繞噪聲敏感建筑,以達到減小噪聲影響范圍的目的。

③其他

對于地下車站、變電所和區間通風空調系統所用設備如冷卻塔、通風機都是噪聲的主要制造者,直接影響周圍環境。

3.城市軌道交通噪音問題的特點

城市軌道交通運行是間歇的,地鐵或輕軌列車的運行間隔通常為2-6min,其引起的振動與噪聲不是全天候的,其噪聲是多種噪聲的疊加,它們各自含有多種頻率成分,一般是互不相干的。

Step2.制定合理目標

美國公共交通協會制定的城市軌道交通噪聲控制指標為:車內可接受噪聲為70-80dB;站內最大噪聲應為75-85 dB;路邊噪聲的上限值在居民區為70dB,在工業區為85 dB。噪聲級指標是在0.35m 處以確保私人談話能以正常聲音進行而測定的。處理后的噪音應該符合各個地段的噪音標準要求。

Step3.針對問題成因的方案創造

對于振動和噪聲控制主要通過振源與聲源控制、振動傳播與聲傳播控制以及物控制三方面進行。一般通過這三方面的控制,綜合治理能夠使軌道交通的振動和噪聲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要分區段、分敏感區域進行控制處理,以達到經濟合理的目的。目前采用的降噪措施有以下幾個:

1.采用新型車:車輛運行過程中,車體本身會產生噪音,包括發動機運轉聲、車輛搖擺時車箱結構問相互作用聲和車箱與其表面空氣的磨擦聲等。近幾年國內一些車輛廠,試制出許多新型車輛。車箱設計成曲線型,減小了車輛表面空氣的磨擦聲。

2.采用無縫線路,增加軌道表面平順性:輪軌作用大小同鋼軌表面平順度關系很大。標準長度鋼軌鋪成的無縫線路,每25m距離就有一處軌縫,使得車輛運行時輪軌之間不停地沖擊而產生噪音。解決軌縫這一不平順的好辦法是焊接無縫線路。另外,還需要提高軌縫以外的軌道平順性。

3.軌道采用適宜的剛度

軌道除表面平順、剛度均勻外,還應使剛度適宜。否則,剛度過大輪軌沖擊大、噪音大;剛度太小,車輛上下顛簸幅度大,旅客不舒適。就目前國內城市軌道交通的速度范圍,根據國內外的運營經驗,軌道剛度在20kNmm~50kNmm比較適宜。

5.采用吸音或隔音設備

城市軌道交通噪音可以被線路上的某些設備吸收一部分。平交道處面板有吸音效果,有混行地段降低噪音效果更好。綠草也是很好的吸音“設備”。相比較而言,材料越松軟,吸音效果越好。碎石道床不僅可為軌道提供彈性,而且碎石的孔隙和松散性也具有很好的吸音能力。

Step4.方案優選

在上述所有方案里,它們都有各自的優缺點,應從經濟合理、能夠高效解決問題等方面來選擇最優方案。

采用新型車來降噪的方法與其他方法相比,投入大,回報周期較長。在新型車輛研究方面,我國在世界的地位還是比較落后的,因此付出的代價不得不很高。而且,研發新型列車的周期長,噪音問題已經近在眉睫。除此之外,這種方法投入資金數目非常大,不符合經濟高效的要求。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種方法從噪音源頭上解決了問題,而且便于管理維修。

采用無縫線路不僅能夠增加道路平順,減少噪音,還能降低輪軌沖擊力,能夠延長鋼軌使用壽命,減少列車運行能耗,鋪設無縫軌道的附加費用較少。然而,無縫線路在夏季高溫季節的穩定性不強。

軌道采用適宜的剛度是非常有應用前景的一個方案,選擇合適的剛度不僅能夠降噪,還能降低輪軌沖擊力,還可以減小列車的振動,使乘客更加舒適。除此之外,這個方案實施起來還是比較方便經濟的。

采用吸音或隔音設備這種方法實施起來比較方便,還能美化環境,為乘客帶來舒適。但是,采用這個方案就必須浪費更多土地,在這個寸土為金的時代是不經濟的。而且沒有在噪音源頭上解決問題。

綜上所述,降低噪音與車輛、軌道及其他許多因素有關,是體系的綜合作用,不能單純依賴某種扣件或道床來解決問題。要多種方案并行,才能達到去除噪音并且又經濟合理的這個目標。

Step5.基于目前現狀的新方案的改進或反思

1.針對噪音問題的特點引發的反思:我們目前采用的都是全天候的方案,在夜晚車輛不運行的時候很多設備都沒有被利用,不但增加了能耗,還降低了利用率。那么,有沒有能夠提高利用率的新方法呢?能否可研發一種可以減輕輪軌摩擦且具有吸音的功能的涂料。在車輛段預備出車的那段軌道里,我們可以把裝有這種涂料的管道與軌道相連,當車輛壓迫在軌道上并行走時,管道內部的涂料便被擠壓出來涂抹在輪對上。每隔幾站就可以采取鋪設一段這樣的軌道,涂料就會源源不斷地補充上來。

2.對現有解決方案引發的反思:目前對于噪音問題的解決還是有很多可行性方案的,但是有很多方案是可以加強或者改進的。例如:安置隔音設備這種方案是時常使用的方案,可是我們能否在隔音設備上增加一些吸音材料,這樣一來就形成兩道加強的“禁門”,減輕隔音設備的壓力。■

參考文獻

【1】 羅曉,江家驊.城市軌道交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M].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3.

篇5

一、的提出

2000年9月20日,武漢市公安局頒布的《關于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依法定責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正式開始實施。這是繼沈陽、濟南、上海、中山之后,第五個出臺并實施的有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新規則。

根據《通告》的規定,在下列六種情形下,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不負任何責任:(1)行人在設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違反信號通行;(2)在設有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下通道和人行橫道線的路段,行人不在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下通道或人行橫道線內行走;(3)在設有交通隔離設施的道路上,行人翻、鉆、穿越隔離設施或在機動車道上行走,機動車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的違章行為;(4)騎車人在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道路上行駛;(5)騎車人在設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違反信號規定通行;(6)騎車人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不下車推行。

《通告》還作了例外情況(列舉例外情形,旨在將之排除在本之外)的規定,即若因其他違章、有行為障礙的人、沒有成年人帶領的學齡前兒童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仍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認定責任。

《通告》所稱“有行為障礙的人”是指盲人、下肢殘疾人、精神障礙者、癡呆人等。所謂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道路是指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人行道、車行道和機動車專用道、單行道。所謂四股以上機動車道是指道路上劃有四股以上機動車分道線的道路。隔離設施是指交通隔離護欄、隔離墩、綠籬。翻越是指行人翻越護欄、隔離墩并超過。鉆越是指行人從護欄、隔離墩柵間鉆過。穿越是指行人從綠籬間橫穿通過。

據報道,此類法規自1999年9月10日先后在沈陽、濟南、上海、中山等四城市實施以來,交通管理部門先后裁定100多起行人負全責的交通事故,在國內反響強烈。(注:參見《武漢晚報》2000年9月8日,第1版。)武漢市的《通告》剛剛實施,尚未獲悉涉及新規則的交通事故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糾紛。(注:本文寫作完成之后,已獲悉有關報道。《武漢晚報》記者徐江利報道:“據市公安交管局介紹,《通告》頒布至今,我市已有20多個行人和非機動車輛駕駛人因違反《通告》,獨吞苦果。”參見《武漢晚報》2000年11月3日,第1版。)市民對此非常關心,學術界觀點不一。

《通告》公布后生效前,警方在答記者問時指出:為了規范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和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公安局了新的規則,該規則“充分體現了平等參與交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的原則,以達到強化行人、騎車人規范參與道路交通活動意識,確保其生命財產安全的目的。”(注:參見《武漢晚報》2000年9月8日,第1版。)

上述警方所述的立法依據和立法目的,值得深思。其所言“平等參與交通”似有新意。但是,當筆者對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雙方的地位進行比較后發現,前者處于優勢地位,而后者則處于劣勢地位。常識告訴我們,當上述優勢者與劣勢者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時,劣勢者所受損害絕對大于優勢者。因此,警方對“平等”的理解是值得商榷的。為什么強調的是“強化”劣勢者的參與意識?為什么劣勢者的違章行為將成為優勢者的免責事由?《通告》與《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是否一致?《通告》所確保的通行權與《民法通則》所保護的生命健康權哪個優先、哪個劣后?這些問題都應該有合理的說明。

二、對《通告》所涉歸責原則之探討

侵權行為之歸責原則一般可以分為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所謂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受害人舉證有效地證明其所受之損害與行為人之行為有因果關系,且行為人有過錯。所謂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受害人舉證有效地證明其所受之損害與行為人有因果關系,且不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

在過錯責任中,受害人須證實行為人有過錯,方能獲得法律的救濟與補償;而無過錯責任則無須證實行為人有過錯即可獲得法律之救濟與補償,亦即加害人不得以其沒有過錯為由主張免責或減責抗辯。在過錯責任中,行為人對其行為所造成之侵權責任得以免責者,有多種法定免責抗辯事由,諸如依法執行職務、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受害人的同意、自助,或者是外來原因:受害人具有故意、第三人的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而在無過錯責任中,一般免責條件是: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第三人過錯。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以下簡稱《鐵路法》)等法律規定的所謂特殊免責條件(如《鐵路法》第58條規定的受害人的重大過失)。學術界對我國現行法中所規定的特殊免責事由存有的異議容后詳述。

那么,《通告》對交通事故中所發生的侵權行為,采取的是什么歸責原則呢?警方答記者的觀點是:“在交通事故中,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負全部責任的,應由負全部責任的行為人承擔后果,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原則上不給予補償。”(注:參見《武漢晚報》2000年9月8日,第1版。)這種觀點表明,《通告》采取的是過錯責任原則。何以見得?因為它與處于其上一位階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采用的過錯責任原則是一脈相承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991年9月22日國務院)第18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第44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當分擔對方10%的損失……”。這種規定所表述的就是過錯責任原則。

然而,可以肯定,《通告》所指的機動車是一種高速運輸工具(正如火車、飛機)。機動車所造成的侵害,在《民法通則》第123條中被定義為“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法律中所稱高度危險作業或異常危險行為(abnormally dangerous activities),它對周圍的環境構成威脅,具有高度危險。高度危險是的產物,后工業時代不僅沒有消除反而更加強了其危險。面對自19世紀以來社會化大生產的迅速及技術的不斷進步,人們發現追求高效、快捷必然要借助某些具有高度危險性的作業。而高度危險作業所帶來的消極結果或負面效應,是工業災害頻仍、交通事故劇增、公害嚴重損害人們的生命健康等等。事實證明,高度危險作業本身所具有的對人們人身和財產的潛在巨大危險性,對人們的威脅是現實的,即使高度危險作業的業主或作業者對其行為予以謹慎的關注,也不能完全避免侵害的發生。

100多年的事實證明,人類義無返顧地選擇了在一定程度上容忍高度危險作業不時給人們的人身和財產造成侵害,以享受文明所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也許這種選擇可以概括為,人類不得不以忍受一定的痛苦為代價來換取或追求幸福。從道德原則上看,在善與惡之間,人們當選擇善;在善與善之間,當選擇最大的善;在惡與惡之間,當選擇最小的惡。(注:[英]A·J·M·米爾恩:《人的權利與人的多樣性-人權》,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5年版,第22頁。)也許,人類追求幸福而忍受痛苦可謂是選擇了善。而在我看來,這種善并非至善,而只能是一種委屈的善或扭曲的善。那么,制度文明的追求者(注:參見張新寶:《中國侵權行為法》,中國社會出版社1998年第2版,第17~18頁。)——立法者、司法官、法學教授是怎樣選擇并作出制度安排的呢?針對高度危險作業,大陸法系發展了無過錯責任原則,英美法系創立了嚴格責任原則。這些制度就是對高度危險作業之危險性的“一定程度容忍”之“度”的法律防波堤。我們高興地看到,制度文明的探索者沒有也不會對來自人類異己力量給人們所帶來的威脅與痛苦袖手旁觀。盡管侵權行為法并非一開始就把高度危險作業所造成的侵害定位于無過錯責任原則的可歸責事由,但是工業化生產的那種“追逐利潤的欲望驅使著資本家瘋狂般地采用各種機器,除了工廠里高速運轉的紡織機、織布機等等外,還有高速奔馳的汽車、火車和飛機。資本家有這些機器,源源不斷地造出財富,也源源不斷地造出事故。”(注:王衛國:《過錯責任原則:第三次勃興》,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再版,第81頁。)因此,必須對高速運輸工具及高速運轉機器所制造的危險予以規制,如普魯士1838年的《鐵路法》第25條,德國1871年的《帝國責任義務法》(鐵路)、1952年的《陸上交通法》(公路)、1922年的《空中交通法》(航空),法國1985年的《交通事故賠償法》。在英美侵權行為法中,嚴格責任原則的興起和適用表明,立法者為了對付現代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出現的新型侵權行為,加重了高度危險工具擁有者的賠償責任。

德國1952年的《陸上交通法》的是廣泛而深遠的。日本、法國、美國、英國等無不效法之。《民法通則》第123條中規定的“高速運輸工具致人損害”,就是無過錯責任的可歸責事由。在國外,汽車交通事故責任是基于危險責任和報償責任的一種特殊責任,依英美法系的表述就是嚴格責任。對此有兩種學說:危險責任說和報償責任說。前者認為,機動車輛是一種危險性比較高的機器,汽車交通事故是伴隨汽車這種危險機器運行過程中所必然發生的特殊責任,因此汽車所有人和使用人應當對危險物所產生的損害后果承擔較大程度的責任。后者認為,汽車所有人和使用人是汽車運行利益的享受者,所謂“利之所得,損之所歸”,因此,利益享受者當然要對所獲的利益付出代價。(注:參見王利明主編:《民法·侵權行為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513頁。)基于上述外國立法例如學說,我們可以肯定地說,機動車交通事故所致侵害為無過錯責任或嚴格責任的歸責事由,這已被世界上作為侵權行為法立法的普遍規則。

《民法通則》吸收了這一普遍規則,但人們對其第123條之規定存在爭議。法學界對該條主要有四種理解:(注:參見張新寶:《中國侵權行為法》,中國社會出版社1998年第2版,第514~515頁。)(1)大多數學者認為,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應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2)主張侵權責任原則一元化的學者,試圖擴展過錯推定的運用,對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適用“特殊過錯推定”,這實質上是否認無過錯歸責原則而主張適用過錯責任原則;(3)主張某些情形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如汽車交通事故),而另一些情形則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4)完全否定“無過錯責任原則”者認為,“無過錯責任原則”是不存在的,即使在“公害”或“高度危險作業”中也并無這一原則。

王利明先生認為,第123條所稱之“高速運輸工具”包括火車、汽車、飛機等多種工具,而這些運輸工具在運輸中致人損害的情況各不相同。就汽車而言,其危險性顯然不如飛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汽車設計和汽車制造技術正在不斷完善,安全措施也在不斷加強。這樣,行為人“即使盡最大謹慎仍不能避免損害發生”的可能性越來越小,所以可以使用過錯責任。(注:參見王利明主編:《民法·侵權行為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25~126頁。)他認為,要求汽車所有人和使用人承擔較高程度的責任,保護受害人的利益,無疑是合理的。但是,確定汽車所有人和使用人的責任程度,必須根據特定國家在特定時期的經濟和社會條件,不能盲目地照搬其他國家的做法。他論述道:在我國,汽車交通事故雖然比較嚴重,但這種情況與道路條件比較差、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等混用通道、汽車制造水平有待提高、汽車服役期限比較長等諸多因素密切相關。如果不考慮這些具體情況而盲目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就會不合理地加重汽車所有人和使用人的賠償責任。(注:參見王利明主編:《民法·侵權行為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513頁。)王先生的結論是:“據此,過錯推定原則更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注:參見王利明主編:《民法·侵權行為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514頁。)

學者的觀點、立法及行政法規等所反映的傾向,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對生命健康權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人的生命尊重不夠,從而影響了法律在生命健康權方面制度上的進步。然而,我們仍然不能理解除了《民法通則》吸收了那個普遍規則之外,其他有關交通(鐵路、公路、航空)法規為什么反而倒退了。我們只能發現,從《通告》所列舉的六種免責事由來看,只要行人或非機動車之違章行為(過錯行為)符合所假設情形,則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所致損害不負責任(即免責),這絕對不是采納的無過錯責任原則,相反,它明顯采用的是過錯責任原則。

三、《通告》及相關傾向之檢討

《通告》反映了對交通管理的一種新觀念,即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等要平等參與交通。據此我們可以認為,這是一種超前的觀念。公路這種交通設施及其附屬設施是一種公共產品,它作為一種有限的公共資源,在人炸與各種車輛數量不斷猛增的都市范圍內,這一公共資源是稀缺的。在有限的平面上,人流絡繹不絕,車輛川流不息,要實現完全的快捷安全通行,除非人車分流在各自封閉的通道內,否則將無法實現。但是,完全的人車分流在今天的城市里幾乎是不可能的。也許人類在6000年前發明車輪以延伸人類部分功能之時,只有喜悅而沒有今天人類所面臨的苦惱。如今的苦惱是,并非所有的人都同時乘載于機動車之上,一部分人在繼續使用雙腿或非機動車來實現位移。當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各自行進在公共道路上的時候,他們不可避免地在局部地段發生交錯與重疊。因此,公共道路上的緊張關系發生了(人與人、車與車、車與人)。

當交通設施不完善、交通管理者缺乏有效的手段、交通參與者缺乏禮讓而規范的行進習俗時,這種緊張關系就更顯突出。制定新的交通規則,就是為了緩解這種緊張關系,以疏導擁擠而滯塞的公路交通,提高通行速度,保障通行安全,從而實現有限公共資源的高效配置。但是,為了實現這種良好的愿望,必須充分認識行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所處之地位。常識告訴我們,機動車處于優勢地位,行人等處于劣勢地位。優勢者(或稱強勢群體)與劣勢者(或稱劣勢群體)的關系緊張,在雙方地位懸殊的前提下,如何實現平等參與交通呢?

從警方處理交通事故的角度來看,《通告》賦予了警察明確的處理標準,這可以提高警方的工作效率。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這個《通告》是一個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技術型規范。我們注意到,《通告》并非一個純粹的操作規程。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法律或其他帶有強制性的行為規范,其中通常包含著倫理型規范和技術性規范。技術性規范的規范性表現在對行為的動作范圍和動作尺度加以限定,而倫理型規范的規范性則表現為對人們行為的價值取向具有指導性或引導生。倫理或道德因素是重要的,它滲透或隱含于法律規則之中,這就是法律良心之所在。因此,暗含于行為規則中的示范性倫理價值,是不容忽視的。好的法律制度安排是立法者的行善行為,否則將是荼毒生靈、草菅人命,將有更多的人死于非命而橫尸街頭卻得不到憐惜和憐憫,更何況救濟與補償。

從道德上判斷,尊重人的生命是社會生活本身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原則之一。表面上,也許尊重人的生命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我們必須把握:“尊重人類生命的原則有兩個主要要求,第一,任何人不得被任意殺戮;第二,任何人的生命不得遭受不必要的危險的威脅。”(注:[英]A·J·M·米爾恩:《人的權利與人的多樣性-人權哲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5年版,第155~156頁。)在尊重生命的道德原則下,生命權就是免受任意殺戮和免受不必要危險威脅的權利。當然,生命權是一項可選擇的權利,因為權利人有可能自愿放棄它,比如在面臨死亡威脅的時候,權利人可能自愿受害而讓其他人逃生;或者,為了某種只要成功即可達到的目的,權利人可能自愿從事某種冒險行為,而且這種身赴危險的行為并非為了服從來自任何擁有權力的權威的命令。

《通告》所假定的六種情形,是生命權主體甘冒風險而赴死嗎?是為了他人免受滅頂之災而從容受難嗎?不!生命權主體無知的、冒失的、僥幸的違章行為,不就是要圖方便、抄捷徑、趕時間,甚至是習慣了瞎走路?這在道德上是可譴責的,也是可以受到法規處罰的。但是不能將之視為放棄生命權。盡管違章者的行為是不明智的,但是不能假設行人等的生命健康權在那范圍內不受保護。如果認為機動車合法的通行權可以大于或覆蓋違章的行人、非機動車一方的生命健康權,那么無異于剝奪了生命權主體免受不必要危險威脅的權利。

我們知道,侵犯某人的生命權與根本否認某人享有生命權是不同的。生命權只有已經被某人享有,才有可能遭受侵害,而且侵害行為才會是一種道德錯誤,從而受到非難、譴責甚至敵視。但是假如一個人不享有生命權,盡管它或許是粗率的或失當的。有時,區分侵害生命權與根本否認生命權是無關緊要的,因為一個人行將遇害時,對他而言,區分這兩者毫無意義。盡管事實如此,但并不意味著區分兩者沒有價值。否定有些人享有生命權的極端例子,是納粹的道德學說。它認為優種的雅利安德意志人享有生命權,猶太人和其他“劣種”民族則不享有生命權。任意殺害“優種人”屬于謀殺,有計劃地滅絕“劣種人”則不是謀殺。這個可怕的例子揭示了那種認為某些人不享有生命權主張的實質。這種種族歧視和種族滅絕的道德理念是對人類基于普遍道德的生命權的特定道德體系的根本否定。特定人群的生命權遭受否定是納粹主義,那么在特定的區域不特定人的生命不受尊重的情形算什么?!

我們檢討了人與車的緊張關系、平等觀、尊重生命、人的尊嚴、技術與倫理、優勢與弱勢,那么我要對《通告》提出質問的是,若在《通告》所列舉之六種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得免責的話,那么是否意味著駕駛員可以不踩剎車了?我們發現,《通告》的價值取向明顯傾向于降低機動車駕駛員的道德水準要求,暗示其不必剎車。對行人等弱勢一方的道德要求和注意義務提高了。在此前提或同等條件下,優勢一方的注意義務不僅未相應提高,倒是相對地降低了。對于機動車,其危險是現實的。為了分散其風險,現行法律體系已經實行了風險化的制度安排,即確立了機動車強制保險制度。對于一輛汽車,其車主不依法購買保險而奔馳在公共道路上,這在上是不可能的。亦即在嚴格的法律意義上,未購買保險的機動車行進于公路之上,在道德上是應受非難的。我們并不認為,購買了保險,得到分散風險的保障,就是機動車橫沖直撞、駕駛員不踩剎車的可靠原因。令我們擔心的是,法律規則的不良暗示與錯誤誘導將產生嚴重的負面。

現在,如果要求行人、非機動車劣勢一方必須提高警惕地通過那六種情形的地段,那么他們是否也要購買強制保險呢?在尊重生命的法則下,我們還應該三思啊!

四、生命健康權與通行自由權的沖突

有學者在財產權的時候,持如是說:財產權是人類生存、建立和擁有家園的權利,是生命權利的延伸,是人類自由與尊嚴的保障。生命權、財產權、自由權構成三項最基本的人權。(注:劉軍寧等編:《公共論叢·自由與社群》,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139頁。)可見,生命權與自由權是如此的重要。那么,什么是生命權?什么是自由權?公共交通通行權是一種自由權嗎?當弱勢群體的生命權與強勢群體的通行權發生沖突的時候,什么權利是優先的?什么權利是劣后的?孰先孰后,誰優誰劣,恐難一眼看透。

有言自由權高于一切的,有詩為證: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有言生命權不可小視,曰:生命權是一切權利的源泉。(注:劉軍寧等編:《公共論叢·自由與社群》,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138頁。)

自由相對的概念是奴役,它是自由的敵人。奴役是對人的尊嚴的根本否認,是強勢者單方面自由的無限度膨脹和對弱勢者自由的無限度擠壓或限制。奴役是對弱勢者生命權否認的一種常態。當一部分人被作為物或另一部分人的權利客體時,再完美的法律制度也是不公平和有缺憾的,甚至是可惡的、野蠻的。

反抗奴役,追求自由,是人的尊嚴感的覺醒,從本質上看就是爭取并捍衛生命權。沒有自由的生命是空洞的,沒有意義,毫無價值。當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保護生命免受無辜殺戮的前提下,自由權也相應地得到了保護。對生命的保護,自古有之,雖然那時很片面甚至很偏執,但是我們可以在古代法中看到,保護生命免受任意(注:墮胎、決斗、安樂死等,有的認為屬任意殺戮,有的則認為不屬任意殺戮。)殺戮,處于法律的顯著位置。

據《史記·高祖本紀》記載:“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史稱之約法三章,實質上向我們呈現了最質樸的權利譜系。從權利進化論的角度看,根據權利的譜系所進行的權利群分類,又可稱為發生學分類法。沿著發生學的源流逆流而上,我們能夠發現原始權利。原始權利是什么?起初,我們也許拿不準,它看上去好像樹根,所有的分支權利都是由這根之上繁衍出來的。因此,可以稱原始權利為祖權利。根據權利之間的親緣程度,分出權利系。有的權利存在著共同的祖權利,因此相互為姊妹權利,而姊妹權利又可以生成派生權利或子權利。在這種權利譜系模式中,權利譜系樹呈顯出來。

讓我們再來研究“約法三章”。其首章為“殺人者死”;其次章為“傷人抵罪”;其末章為“盜抵罪”。簡潔的古漢語所記載的古老法則,向我們清晰地展示出了權利譜系樹的基本框架和輪廓。生命權(祖權利)是首先要保護的,盡管它是以剝奪生命(殺人的人將被處死)為保護方式和報復手段。這種無情的手段雖遭非議,但今天仍為多數國家作為最強有力的保障機制(這是一個悖論)。接著,我們看到次章和末章分別保護健康權和財產權。基于生命權而派生了兩個子權利:身體之完整性(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權利和財產之占有狀態之安全免受侵占與干擾(財產權)。若它們被侵害那么法律將以“抵罪”來加以救濟。

隨著的變遷,諸法合體的古代法傳統已被改變。現在,對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的保護,由民法、行政法、刑法分擔著不同的保護區域和職能。刑法分別以殺人罪、傷害罪、盜竊罪等罪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民法以侵權行為法課以行為人民事責任。從民法上看,侵權行為法所保護的人的生命健康,就是保護自然人在生物學意義上的完好性。生物學上,人的身體是指人體各種器官的有機構成而形成的具有生命力的人體。社會學認為,自然人之身體是其參與各種社會關系以及各種權利義務的載體。自古以來,法律對公民身體的保護是其首要任務,不論刑法還是民法皆如此。據此,我們可以判斷,生命權是人權之最根本的權利,它是一切權利的源泉。

誠如學者所言:“如果一個社會是以放棄個體生命為代價的,那么這個社會對人類生活毫無價值。”(注:劉軍寧等編:《公共論叢·自由與社群》,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142頁。)以這種批判的價值觀來考察,古代法對人的權利的保護是有缺陷的。古羅馬法并不把奴隸作為人對待,在它看來奴隸是物,不具有人格。因此,奴隸是沒有生命權的。生命權是羅馬市民所固有的權利。在古羅馬,生物意義上的人與法律意義上的人并非一致。而在現代社會,生物意義上的人與法律意義上的人其含義是一致的、同一的、重合的。尊重人的生命是現代人類社會的普遍法則。給予所有人以生命權,并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健康權,使人免受肆意殺戮和不必要危險之威脅。才能使人的其他權利得到保障有價值,其他的權利才有意義,才有實效。我國對于自然人生命健康權保護的規定涉及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勞動法、環境保護法等,已經構成一個較為完整的制度體系,法律給受害者提供的救濟途徑也相當周密。必須強調的是,1986年的《民法通則》規定了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權,并規定了侵害自然人生命健康權的民事責任,其中第123條規定了高度危險作業等致人身侵害時的無過錯責任。此后頒布的一系列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都從不同角度規定了侵害自然人生命健康權的法律責任及受害人尋求救濟的途徑與方式。這些規定充分地體現了尊重生命原則。

那么,公共交通權是什么呢?它是公民依法在公共道路通行的自由權。公共交通設施是一種公共產品,人們共同享有公路的自由通行權。這種通行權的合法來源在于,人與人之間是人類伙伴關系,人人都享有使用公共資源的平等機會。機會均等是人人享有公共福利的前提。公共設施意味著它不被任何人私人獨自占有。任何人不得以歧視的排斥其他人而使自己處于優先使用者或壟斷使用者之地位。使用或利用公共資源的機會均等就是排斥特權。

通行權是一種自由權。機動車通行權是機動車所有人及使用人的自由權。行人、非機動車也享有通行之自由權。他們之間在公共道路上的緊張關系如前所述。作為高速運輸工具的機動車,當它在公共道路上運行時,它對行人等的生命、財產安全所具有的潛在危險的威脅,隨時都會轉化為現實性結果。由于雙方強與弱的地位懸殊,簡單而表面的平等通行權,在實質上是不相等、不等同的,因此也是不公正的。

形式上的平等觀告訴我們,在法律的名義下,人人平等,人人自由。而這種理念是在充分地認識到了個體差異的客觀存在的前提下而作出的理智的判斷。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通行權與行人、非機動車的通行權是平等的,而這種平等的通行權并不是指優勢者與劣勢者表面化的公平分享公共交通道路。因為公共資源的分配與占有,是無法按比例進行的,即這種分享的程度是無法量化的。而事實上,機動車占用了公路的大部分空間。從交通管理者警方的角度來看,各行其道是一種最簡單易行的方案,也是最理想的狀態。在這種場合下,機動車與行人等的沖突與緊張狀態可以緩解甚至避免。然而,在現實之中不可避免的是,機動車與行人等必然會在一定的區域內發生交叉與重疊。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讓占據大部分道路空間的優勢者與占據小部分道路空間的劣勢者均以過錯之有無與大小分擔責任(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是不公平、不平等的。因為,他們之間根本就不是對等的,不僅在利益上不對等,而且在性狀、結構、質量等方面上,都是不對等的。而平等最樸素的表現首要的是對等。

在不對等的前提下,發生交通事故則極大可能會危及生命。因此,機動車一方之通行自由權與行人等一方之通行自由權之間的沖突,主要地表現在機動車通行自由權與行人等生命健康權的沖突。依人道主義法則,人本身為最高價值,因此要善待一切人,尊重人的生命。依此,當捍衛生命健康權居于首位時,機動車之通行權應當受一定限制,這是由自由的限度原則所決定的。生命健康權作為一種最根本的權利,歷來都不是單獨存在的,它與其衍生的自由權、財產權等構成一個權利譜系樹基礎模式。自由權與財產權護衛著生命權,也就是說,生命權之實效體現為自由權與財產權的對它的維護,而不是妨礙甚至背離。在同等條件下,當一個權利主體的生命權與另一個權利主體的自由權發生沖突時,生命權將優先得到保護,即在此時生命權將覆蓋或者淹沒自由權。

總之,生命權與自由權兩者相較,生命權是優先的權利,而自由權則是劣后的權利。當交通事故發生時,首先是搶救生命,人的生命。接下來所進行的一切行為也應該是圍繞著保護生命權或生命健康權而展開,而不應該是其他別的東西。這正是德國、法國、英國、美國等西方國家有關交通立法的人道主義理念與出發點。這也是《民法通則》第123條所確立的無過錯責任原則所包含的法理。

五、余論

汽車與人的沖突,是自革命以來,機器與人的沖突的延續性表現。馬克思在分析“勞動異化”這個時,曾經無情地批判了資本主義制度下,工人不是把自己創造出來的東西當作他自己的財富的條件,而是當作他人財富和自己貧困的條件。在馬克思看來,“異化”主要是指人的不自由、受奴役、被強制、被統治的行為。作為一個徹底的人道主義者,馬克思深刻地指出:“勞動的異化性質明顯地表現在,只要肉體的強制或其他強制一停止,人們就會像逃避鼠疫那樣逃避勞動。”(注:馬克思:《1844年學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1頁。)作為普通的、一般的術語的異化,也就是事物向他物的變化,就是事物自己向異己物的變化,就是事物自身向異于自身的他物變化。(注:參見王海明:《公正平等人道·社會治理道德原則體系》,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66頁。)在我看來,汽車這一人類的發明物,它是人類的一種異己物。發明它是為了延伸人的某些功能,但人的某些功能卻為其所害(如因車禍而致肢體傷殘等)。那么,人類容忍這種異己物繼續存在,就必須對擁有它和使用它的人作出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注意力、更嚴格的責任)。否則,在可預期的未來,機器人或“人機結合人”必將淘汰自然人。

篇6

【關鍵詞】傳統茶文化;職業學校;教師素質

中國人的飲茶習慣源遠流長,茶文化早已滲透到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之中,茶文化作為我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重要性被公眾廣泛認同[1]。職業學校教師培養之中引入茶文化,促使教師形成優秀的品德素養,以此來影響學生,不僅能夠提高職業學校教學質量,同時也有助于構建和諧、民族、開放的校園文化。

1職業學校教師素質現狀

網絡時代背景下,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各種外國思潮涌入國門,對職業學校教師造成嚴重影響,個人主義、拜金主義等不良思想致使教師受到腐蝕,教師道德品質也會使學生受到影響。當前部分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教育與培養缺失,沒能按時開展教師素質培養教育,使職業學校教師道德素質與教學質量堪憂,不利于我國職業教育改革的深入落實,影響了職業教育發展進程。

2傳統茶文化基本功能

2.1傳統茶文化美學功能。茶文化是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美學功能不容小覷,一方面,茶用品極具中國古典之美,茶壺、茶杯、茶碗、茶瓢、茶籠、茶刀、茶托等用具,其造型、顏色、制作工藝、光影效果、結構等特征均體現出我國傳統文化美學特征,帶給人美的感受[2]。另一方面,茶藝表演的美更具藝術性與美學特點,自唐朝茶藝文化萌芽以來,經過宋、明、清三代的發展,至今茶藝文化體系逐漸完善,除了茶道本身的美感之外,茶藝還吸收借鑒了其他藝術形式,諸如文學、舞蹈、音樂、香道等等,形成了具有獨特韻味的中國傳統茶藝文化。尤其是工夫茶藝術作為中國古典茶藝,其人文性水平較高,是我國茶道文化的集大成者。傳統茶文化美學功能在職業學校教師素質培養方面具有的作用,通過美學功能培養教師的文化素養,從而改善當前職業學校教師素質培養中的問題,形成職業學校教師素質培養體系,利用傳統茶文化博大、深遠的美學特點實施教師人文素養培養。2.2傳統茶文化德育功能。德育功能是傳統茶文化最為重要的功能,一方面,茶文化是我國傳統禮儀的體現,在茶藝過程中,禮儀十分重要,充分體現出我國傳統文化中相互包容、相互尊重的特點,能夠培養職業學校教師的道德素養及人文精神,使其建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及價值觀[3]。另一方面,茶文化中先苦后甜的思想是傳統文化人生真諦之一,在人生之中,經歷挫折與困苦之后的成功更具價值。職業學校教師通過茶文化教育后,能夠感受到人生如茶的至高境界,以自身生活及工作經驗印證先苦后甜思想,從而轉變以往追求享樂、金錢的個人主義想法,認識到拼搏與奮斗是人生中的重要組成。同時,茶葉具有質樸、自然的特點,是我國傳統文人價值的首要體現,也是茶德文化體系中的組成部分,遵循自然之道提升自身道德修養,進而幫助職業學校教師形成良好的道德體系。

3應用傳統茶文化提升職業學校教師素質的策略

3.1通過傳統茶文化提高職業學校教師教學質量。我國傳統茶文化具有包容性及延伸性的特征,茶文化與不同事物形成各自獨特的文化形式,諸如,茶文化與對聯相結合形成茶聯;茶文化與繪畫相結合星恒茶畫;茶文化與文學相結合形成茶書等等[4]。因此,在職業學校教師培養過程中,應加深傳統茶文化在教師培養中的體現,提升職業學校教師的包容性,根據不同學科及領域的知識、教學特征,結合教師特長與優勢,形成具有個人特點的教學方式,從而完善職業學校教師教學質量。另外,采用傳統茶文化提升職業學校教師教學技能培養,借助茶文化的包容性及延伸性,將先進的教學技術與經驗引入職業學校之中,根據當前國家對職業學校教學要求,形成具有學校特色的教師培養體系,采用講座、分享會、公開課等形式,使職業學校教師能夠逐步提升其教學水平。3.2通過傳統茶文化改善職業學校教師文化素養。除了教學技能與經驗之外,職業學校教師的文化素養培養尤為關鍵,茶文化不僅是一種傳統文化元素,當前也成為龐大的文化體系,其中涵蓋各個層面的知識與素養,通過傳統茶文化來改善職業學校教師文化素養,以此凸顯職業學校文化底蘊,從而轉變以往職業學校教學及管理中的問題[5]。同時,眾所周知,傳統茶文化具有極高的靈活性,這一特征應體現在職業學校教師文化素養培養之中,轉變以往陳舊的教師培養策略,找尋適合職業學校發展、促進職業教育體制改革的培養模式,將現代職業教育理念充分融入到教師文化素質培養之中,有效提升教師綜合水平。另外,茶文化具有知識性,以茶文化豐富職業學校教師業余生活,開展各種具有知識性及娛樂性的教師茶文化比賽,進而升華教師文化生活,使其充分了解茶文化這一人類文明。3.3通過傳統茶文化構建職業學校教師道德體系。傳統茶文化以“德”為中心,形成康、樂、甘、香、和、清、敬、美的茶文化八德,茶德概念從我國唐代即初步形成,當前在日本、韓國及東南亞各國均十分盛行[6]。在教師道德體系建設中,職業學校應加強對茶德的理解與感悟,形成具有職業學院特點的教師道德體系,以茶德帶動師德,進而培養職業學校教師道德素養。同時職業學校應加強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視,從思想層面提升教師個人品德修養,并通過茶德多角度闡述道德對于人的重要性。另外,《飲茶十德》中介紹,茶除了能夠滋養人的身體之外,還能夠完善飲茶人的道德品質,并使飲茶人認識到和敬待人的重要性,通過將茶文化與職業學校教師道德培養相結合,利用茶文化完善教師道德修養,從而構建優秀的校園文化,不僅能夠對教師道德素養加以培養,同時也有助于職業學校學生道德教育。3.4通過傳統茶文化凸顯職業學校教學改革效果。教育是一個民族未來發展的希望與保障,教學改革是當前職業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充分將傳統茶文化融入到教學改革之中,凸顯茶文化的開放性,將教師納入到教學改革之中,并提高教師在教改中的權重,促使教師主動參與到教改中,對教師提出的合理建議予以采納,以提升教改的針對性與實效性。另外,傳統茶文化發展至今,具有極高的時代性,目前我國物質生活及精神生活品質飛速發展,使茶文化隨之發展,茶文化的內涵與形式不斷變遷與創新,形成了新時期的茶文化,其功能性、價值性、國際性水平不斷攀升。鑒于此,在教改過程中應充分借鑒茶文化時代性與創新性特征,根據職業學校專業設置情況,將專業領域中先進的技術與理論引入到課堂教學之中,以實現職業學校教學創新發展的目標。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傳統茶文化是我國古典文化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優秀道德品質培養手段,通過借鑒茶文化、引入茶文化實施職業學校教師素質培養,轉變當前教師管理及教學中的問題,形成具備職業學習自身特點的素質培養體系,幫助教師形成優秀的個人道德素養,促進我國職業教育事業發展。

參考文獻:

[1]尹春.傳統茶文化在職業院校學生思想教育中的運用[J].福建茶葉,2017,(12):420-420.

[2]嚴利人,林曉文,楊雙旭.漳州科技學院茶文化專業入選全國職業院校民族文化創新與傳承示范專業點[J].中國茶葉,2016,(8):26-26.

[3]石義林.茶文化對醫學院校教師文化素質的提升[J].福建茶葉,2017,39(9):215-216.

[4]楊穎.從中國茶文化的角度看創新型人才的素質教育[J].福建茶葉,2016,38(5):295-296.

[5]吳鵬.中華傳統茶文化在當今大學生人文素質與思想教育中的作用[J].福建茶葉,2017,39(8):189-190.

篇7

[關鍵詞]音樂聽覺體驗 音樂審美經驗 音樂審美能力 音樂審美觀念

在《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提出了音樂課程的價值之一在于為學生提供審美體驗,陶冶情操,啟迪智慧。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應與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有機結合。在校外童聲教學中,教師容易側重于學生歌唱能力等技能技巧的訓練,而忽視了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審美體驗,違背了音樂教育的核心。校外童聲教學中,教師要圍繞音樂課程的性質,引導學生走進音樂,在音樂的體驗與感受中,享受音樂審美過程的愉悅,體驗與理解音樂的感性特征與精神內涵,由此引發內心的情感而全身心地歌唱!

一、堅持充分的音樂聽覺體驗,在聆聽中感受與體驗音樂

音樂是聽覺藝術,聽覺體驗是學習音樂的基礎。在音樂課中,沒有什么比傾聽音樂更重要了。學唱一首新歌時,必須從聆聽作品入手,帶領學生進行初步的聽覺體驗,聆聽的對象可以是教師聲情并茂的形象示范,也可以是音響中優秀小歌手的范唱,或者是視聽相結合的欣賞,多渠道的聽覺體驗,可以加深學生對音樂作品的的理解,并激起他們主動學習的愿望。在學習歌曲的過程中,教師可采用整體聆聽、分段落聆聽、片段聆聽等形式,讓學生完整而充分的聆聽音樂作品,引導學生在全神貫注的傾聽中感受歌曲的情緒與情感、音樂的表現要素及風格流派等,充分挖掘作品所蘊涵的音樂美,讓學生在聽覺體驗中獲得審美的愉悅。教學中要注意多媒體教學課件不可在畫面上喧賓奪主,分散學生的關注程度,純粹的聆聽往往能更好的專注于音樂,凸顯音樂本體。

二、積累豐富的音樂審美經驗,加深對音樂的理解

音樂審美經驗是學生欣賞和創造音樂作品時產生的認識和愉悅的心理體驗。每部音樂作品蘊藏著豐富的內涵,教師引導學生在理解作品的前提下,方能達到深刻的情緒、情感體驗。這要求學生必須積累相應的審美經驗,才能真正體驗到音樂的真諦。教師可挑選一些品質優秀的少兒聲樂作品讓學生欣賞,感受其如詩般的歌詞以及音樂中的旋律美、節奏美、形式美……從內心去感受生動的音樂藝術形象。在學習新的歌曲之前,教師若能找到高質量的范唱曲,讓學生在欣賞中思考,在思考中分析,在分析中模仿,無疑會獲得更加直接的審美經驗,會在教學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另外,教師可讓學生欣賞體驗一些優秀的器樂作品,一部好的器樂作品的魅力在于作品沒有歌詞的提示,而完全依賴于豐富多變的音樂語言去打動聽者的心靈。因此,它在音樂手段的變化、音樂動機的運用等處,都值得借鑒。同時,教師還可以向學生介紹一些優秀的不同國家的、不同民族、不同地區的音樂作品,擴大學生體驗的廣度和深度,開闊視野、豐富經驗,將有助于他們音樂素質的提高,使學生在優秀音樂的長期熏陶體驗下,不斷豐富審美經驗,使感情內涵變得豐富起來。

三、培養多種音樂審美能力,擴大體驗的廣度和深度

音樂審美能力包括感受美、表現美和創造美的能力,音樂審美能力是在積累音樂審美經驗的過程中逐步形成的。從音樂中獲得的體驗首先是一種直接的官能上的體驗,是對音樂外在的聲、形、色的感知,是學生對音樂的直接反應,是一種表層的相對簡單、低級的形式。不僅于此,教師應引導學生有更進一步的情感體驗。其中,音樂聯想與想象力是一種重要的審美能力,音樂具有模糊、抽象的特質和美學特征,帶給人們的想象是無窮無盡的,兒童的想象力更是無拘無束,優美的音樂能夠刺激他們的感官,誘發出豐富的聯想。教師可以利用學生豐富的聯想,將音樂的某些特征和平時積累起來的生活經歷、情感體驗,有選擇聯系起來,引導學生對音樂加以理解以及表現,從而更有利于情感的體驗和表達。音樂想象力為學生開啟了音樂的大門,讓學生插上想象的翅膀,充分自由地領略音樂的美。音樂審美能力還體現在創造性的藝術實踐活動中,通過表演、展示等形式,引導學生主動的參與音樂實踐活動,讓學生在音樂的親身體驗中感受、感動、感悟,從而激發他們勇于表達自己對歌曲的獨特感受,鼓勵他們大膽的、富有個性的表演,在不斷實踐與創造中,逐步培養和提高有利于學生終身發展的音樂能力。

四、建立正確的音樂審美觀念,凈化學生心靈,培養高尚情操

篇8

一、教師資格證背景下幼師生的就業形勢

(一)從師資數量的補充轉變為師資質量的競爭

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已經進入了大眾化的教育階段。在大學生就業如此艱難的今天,幼師畢業生卻十分“搶手”,就業市場十分“寬松”。表面上似乎幼師生的就業毫無壓力和障礙,但近年來國家不斷出臺幼教方面的相關政策,如《幼兒園工作規程(修訂版)》《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還有《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里的學前教育部分,這些都說明國家對幼兒教育、幼兒師資培養質量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家長對幼兒教師的道德素養、專業知識和能力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勢必使得幼教就業市場的需求從以往數量的補充逐漸過渡到質量的競爭。

(二)幼教行業的準入門檻提高,就業難度增加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已經全面鋪開,幼教行業準入門檻不斷提高,處于此背景下的幼師生,需要學校采取措施幫助其提高教師資格證考試的通過率,獲得幼教行業的從業資格,從而減少就業壓力。國家執行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意在吸納優秀師范生和非師范生進入全國各級各類教育系統,不僅要考察他們的綜合素養、專業知識、專業技能,還加強了實踐教學環節的考察。社會的需求、兒童的發展和家長的要求不斷提高,促使一般規模的私立幼兒園也不會接納無證上崗的幼師生,這必然會提高就業的競爭程度。可見,未來的幼教就業市場的競爭力靠的就是幼師生廣博的綜合素養、扎實的專業知識、過硬的專業能力,而不再是憑著幼兒師范畢業生的頭銜。

二、教師資格證背景下幼師生的就業問題

(一)幼師生缺乏必要的職業生涯規劃,導致就業茫然

據了解,很多幼師生在中考或高考選擇學前教育專業時,有的是父母選擇的,有的是教師推薦的,有的是調劑過來的,很少一部分是因為自己真正喜歡這個行業而選擇的。這些學生選擇這個專業,卻沒有明確的職業目標定位,更談不上未來職業生涯的規劃。他們只是盲目地認為學前教育就業前景好,就業競爭壓力小,而事實上國家政策不斷改革,就業市場瞬息萬變,入校前的就業市場可能很好,而畢業時可能就業市場競爭壓力很大,所以幼師生要加強職業生涯規劃,重視將來要面臨的就業問題。師范類學校幼師生的自我定位與用人單位實際需求之間發生了矛盾,很多學生不能恰當地給自己定位,對薪資要求較高,但事實上幼兒園的就業薪資普遍不高,這將導致部分幼師生“高不成,低不就”的就業難現象。

(二)學校就業指導工作功能單一,導致學生就業面不廣

就業指導教師對幼師生進行就業指導時,更多講解的是幼教行業的就業形勢、就業環境,而很少考慮到其他領域的就業形勢,這對于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背景下沒有通過國考的幼師生來說,要選擇其他的就業出路,就只能“單槍匹馬”自己去找,但是現在大部分學生的主動意識不強,同時缺乏其他行業的了解渠道,對于這部分學生的就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另外,現在大多數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由于多數是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人力不足,難以有足夠時間和精力來開展針對性的就業指導工作,他們缺乏就業信息和與就業指導相關的知識儲備,無法合專業并有針對性地對他們進行就業指導。

(三)幼師生幼教就業市場遭其他專業畢業生分割,導致其就業壓力增大

2003年《面向21世紀教育行動計劃》指出,面向社會招聘有教師資格的非師范類優秀畢業生到教育崗位。這種情況下,教師不再是師范生所獨享的職業,而是公開的、公平競爭的市場,這意味著建立了開放的教師教育體系。2015年我國基本全面推行教師資格全國統考,改革后將不再有師范生和非師范生的區別,想要加入幼兒教師這一職業都必須參加國考,才能申請教師資格證。據統計,2010年我國學前教育專業應屆畢業生就業簽約率達到80%以上。在大學生就業困難的當下,幼教就業市場正處蓬勃發展的春天,還需要吸收大量優秀的畢業生進入幼教行業。此外,現在城鎮、鄉村公立幼兒園還面對社會公開招考有事業編制的幼兒教師,這對于師范生和非師范生都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于是報考幼兒教師資格證的人數在逐年增加,大家都在爭奪這塊就業市場。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的政策令幼教師資隊伍多元化的同時,也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其他專業的優秀畢業生進入幼兒教育行業,不斷分割著幼師生就業市場這塊“面包”,導致師范類幼師生的就業壓力增加。

三、教師資格證背景下幼師生就業問題的對策分析

(一)轉變就業觀念,拓寬就業渠道

總理在2012年7月全國就業創業工作表彰大會中指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中國就業形勢將更加復雜、更加嚴峻,要繼續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積極拓展就業領域。在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的背景下,幼師生必須要做好雙重打算,如果順利通過國考拿到教師資格證,就有機會走上幼兒教師的工作崗位;如果不能拿到教師資格證,幼師生必須要做好跨領域就業的準備。

作為師范類學校,不能僅限于為學生提供專業對口的教師崗位,也應該積極拓展幼師生的其他就業領域,為他們提供更多的與專業相關的就業崗位或其他跨領域的學生感興趣且擅長的崗位。作為幼師生本人在決定跨領域就業前,自身應做好充分準備。如果從事新的行業,就需要對新領域有所了解,可以利用寒暑假、訪談和兼職等途徑,提前對新領域的職業崗位做一些深入了解,盡早接觸真實的跨領域工作環境。此外,幼師生在跨專業求職時,要掌握好一個“跨度”,比如學前教育專業的學生就不要選擇跨專業太遠的,以免不適應。

(二)與時俱進,加強幼師生的職業規劃和就業指導

在教師資格證全面統考的背景下,師范類學校要有針對性地對幼師生進行職業生涯規劃和職業指導,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的課程和師資建設。學校應聘請就業工作的專家學者以及一線教育工作者來上課,而不能讓經驗不足的輔導員來承擔這門課程,影響職業規劃和就業指導的教育效果,從而影響幼師生的職I規劃能力和求職技巧,進而局限了幼師生的求職意向、求職范圍等。學校還應該多派職業規劃和就業指導課的教師到學生就業工作環境進行調研,了解不同類型就業崗位學生的就業情況以及用人單位的用人要求和薪資等,以便在將來的課堂上有針對性地分析就業形勢并傳授就業經驗,拓展幼師生的就業思路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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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選項教學

一、實施選項教學的意義

廣西體育與健康課程實施選項教學的積極意義在于體現“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我們可根據學校的場地條件特點、教師的水平和學生的興趣,制訂相應的選項計劃;學校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條件,設計選項分班的形式,它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以及主動參與鍛煉的意識,也為教師專業特長的發揮開拓了用武之地。

二、實施選項教學具體情況的設計

1.學校設立的可供學生選擇的項目。高中體育與健康課采用是選修與必修相結合的方法。選修內容包括籃球、排球、足球與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必修內容為健康教育、田徑、體操、武術。

2.根據學生人數進行重新分班。學校教務處和體育教研組共同商討,利用開學前一周的時間,按學生人數對各班的學生進行重新分班。根據重新分班人數以及場地、器械條件制定體育選項班名額分配表,教師依據選項班名額分配表組織學生進行選項報名。

3.選項遵循的原則。學生選項報名時遵循的是自愿性原則和均衡性原則。如仍然不能滿足每個學生的意愿,教師加以引導,調整,做到合理選項,合理流動。

4.選項課的教師安排。選項課的任課教師安排首先是由本身是該專業特長的教師擔任,如果分項的項目沒有相應專業出身的教師,則由本組中該項目能力最強的教師擔任。

5.模塊教學的評價。構建體育課堂的教學評價體系、學分初步設想、評價指標(包括學生的體能、知識與技能、學習態度、健康行為等方面),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師評、互評、自評相結合的方法。

三、在實施選項教學中應考慮存在的因素

1.選項教學模式的出發點是滿足學生的需求,然而在選項的設置上,因多方面因素的限制難以滿足學生多元化的需求。我們解決選項人數多少的問題,應采取同一選項再分班。對于被調劑的學生,教師主動向學生進行耐心的解釋,讓其更快地融入該選項學習中。

2.由于廣西普通高中普遍一年級文理進行分班,所有時常會有男生人數報不夠,女生人數報不完的現象。所以我們在項目設置時,應做到適合女生項目數額分配上給文科班的數額多一些,適合男生項目數額分配上給理科班的數額偏多一些。

3.我們進行選項分班通常是在開學的前一周進行,而且在選項過程中一部分學生因為項目人數太多,只能換項。所以,造成報名分班后,項目教師上課考勤時實際人數和報名人數不符。體育教師應讓每個學生在自愿報名的前提下,親自做好報名人數的協調工作。

4.高中階段仍然有相當一部分學生表現出興趣的不穩定性,主觀上有換項的意愿。針對部分學生中途換項的問題,我們教師可以按照模塊選項教學的特點、內容安排等問題通過理論課的形式向學生講解,并根據個人體質給予選項上的建議。

5.由于一個選項班的學生來自不同班級,這就給科任老師教學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難。針對這些困難,我們教師首先在教學中要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以及德育滲透。

6.選項教學對老師提出更高的要求。在選項教學中,由于項目的多元化和教學模式的多樣化對老師的知識要求越來越高,老師要通過不斷地進修學習來提高教學質量。

四、實施選項教學的建議

1.實施體育選項教學可以很好地激發學習興趣。這種模式更符合學生的主體需要,更加有利于提高學生的運動技能和體育專長。因此,我們有信心和決心大力推行選項教學的教學模式。

2.目前我國的選項教學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和隱患,所以,需要進行規范化,作為體育與健康學科,每位體育老師都要主動與各方面協調配合,制訂切實可行的選項教學計劃,建立完善的課程安排c管理體制,制定規范的選項教學管理制度等。

3.選項教學對老師提出更高的要求。在選項教學中,由于項目的多元化和教學模式的多樣化對教師提出了高標準、嚴要求,教師必須不斷提升自身能力,繼而提高教學質量。

4.隨著課程改革的發展,學生的體育選項內容也漸漸貼近生活,終身體育意識趨向明朗化。但集中的選項內容也給學校造成了一定的壓力,這就要求教師合理引導并配以學生廣泛的興趣,促使選項教學能夠和諧健康發展。

普通高中實施體育選項課教學,必須以“健康第一”為指導思想,以學生為主體,將選項教學作為育人的載體。選項教學不應單純以提高技術為主,應把學生的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和社會適應作為選項教學的最終目標,這樣選項教學才有生命力,才能不斷發展和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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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 言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發展進程向前推進,我國逐步進入到了科學時代當中,信息技術發展和應用的速度是比較快的,隨著信息技術在我國社會中的各個領域中得到較為廣泛的應用,我國范圍之內的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意識呈現出一種逐步提升的態勢,在此情況之下,我國各種類型的各個領域中的事業單位當中出現財政層面上的問題及負面問題的概率是比較高的,從而也就使得財務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難以得到有效的保證。在我國事業單位中,交通事業單位是一個較為重要的構成成分,隨著信息技術及網絡技術在我國各個領域中應用廣泛程度的提升,人民群眾逐漸針對事業單位中的財務管理人員具有的綜合性管理能力和操作的規范性提出了一定的意見,事業單位中從事財務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怎樣做才可以使得上文中提及到的這一個問題得到妥善的解決呢?在嶄新的時展背景之下使得社會各個領域中的相關人士能夠對交通事業單位的財務體系改革工作充滿信心,使得其本身具有的會計信息逐漸地向著全面、真實和規范的方向發展,已經逐漸演變為我國交通事業單位重視的一個問題。

2 我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體系改革工作的實際情況分析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進程向前推進,人們其實還是沒有擺脫以往計劃經濟體制帶來的影響,往往還是會將承擔著鐵路、公路等相關的公共交通監督管理及維護責任的單位當成我國交通領域中的事業單位。在嶄新的時展背景以及科學技術水平之下,我國交通領域中的各個事業單位是應當逐漸地向著高效、穩定的方向轉變的。將對各項公共交通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做出一定程度的保證作為前提條件,將為人民提供質量上乘的服務作為宗旨,具備點多面廣等特殊性,從而也就可以從本質的層面之上來對公共交通安全做出一定程度的保證。

以往在我國范圍之內處于運行狀態的交通領域中的事業單位一般情況來說都是不會將贏利作為根本目的的,但是使用的卻是在各個領域中的相關企業中較為普遍應用的經營管理模式。目前我國所處的發展階段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此背景之下我國交通領域中的各個事業單位一定是需要滿足時展的客觀要求的,一定是需要在開展財務體系改革工作的基礎上適應發展需求的。處于運行狀態的我國交通領域中的各個事業單位是應當將實際經營和發展情況作為憑據,并以此為基礎來構建適應性比較強的財物管理。從而也就可以從內部機制的層面上促使我國財務管理向著高效和穩定的方向轉變。

現階段我國已經逐步意識到了在交通事業單位領域中開展財務體系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并出臺了一系列與之相對應的規章制度,這使得財務體系改革工作的具體內容向著規范化的方向轉變。但是著眼于現行的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系,仍然是存在著諸多問題,這也使得我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系向著規范化、全面化以及真實化的方向轉變變得比較困難。

3 我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體系改革工作中出現的明顯問題

我國范圍內某些交通事業單位施行的財務會計僅以多數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為準則,并不能夠展現出交通行業的特殊性,在生搬硬套的情況之下沒有對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領域中的實際要求形成明確且全面的了解。與此同時,也就難以使得理論和實際問題有機地相互融合在一起,而后以此為基礎構建出來的財務會計制度自然也就難以促進我國交通事業單位的發展,最終也就會在我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機制改革工作深化發展的流程中進行限制,是沒有予以交通行業本身具有的特殊性充分的重視,那么自然在各項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的過程中也就會暴露出來一些缺陷。

轉變思想觀念,在目前的多數交通事業單位之中,仍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現階段我國范圍之內的大多數交通事業單位所開展的財務體系改革中,都存在著這樣一個問題,以往在計劃經濟體制之下養成的滯后性比較強的思想觀念,在嶄新的時展背景之下仍然沒有得到改善,在預算編制之外得到的閑置性資金基本上還是會像以往一樣被各個部門當成是屬于自身的私有資金,在沒有上繳到上級財務部門審批并分發這一個過程的情況下,預算編制之外的“私有資金”的使用情況在各個部門中的隨意性都是比較強的,從而也就使得這些本來應當轉變為財政性資金的“私有資金”逐漸演變為各個部門的“零花錢”,最終肯定也是會對我國交通行業中各個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整體水平造成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

4 解決我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體系改革問題的措施

4.1 預算管理機制的完善程度應當得到進一步提升

預算管理作為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成為改革的重點。隨著交通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若想要得到更好的財務體系改革效果,理應將預算管理機制作為出發點,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厲行節約,量入為出,降低行政事業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也要著眼于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使用與之相對應的預算措施,在既有的財務預算基礎上,做出整體性、準確性比較強的預期性估計和總體規劃工作,達到真正意義上的防患于未然,實現各項相關資金的優化調整,最大限度地展現財務控制、監督管理工作的效果,從而也就能夠為我國交通事業單位今后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4.2 針對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力度需要進一步提升

為了能夠使得改革相關工作的效果達到最佳,交通事業單位在改革工作進行的過程中應當認真分析自身存在的問題,并以此作為出發點的,針對財務人員開展的思想觀念轉變以及專業技能培訓工作的力度應當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使其在思想觀念轉變的情況之下樹立起強烈的責任意識,從而也就可以使得交通事業單位的財務隊伍整體綜合素質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及時領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結合崗位的實際和特點,自覺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財務人員最終結合所學并在加以充分實踐的基礎上,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或者建議,進而對我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體系改革深化程度提升的過程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