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4 02: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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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合同與發票管理分析
一、“營改增”前后發票的不同
“營改增”之前,建筑業提供給業主的發票“建筑業統一發票(代開)”是由地方稅務局代開的發票。開票的時候提供合同,填寫好的稅款申報表,即可到地稅窗口申報繳納稅款,由地稅局的工作人員開好發票交給建筑企業即可。實施“營改增”后,由建筑企業自身根據建設單位的需求,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交給建設單位。
二、“營改增”后增值稅發票票面稅率不同
1.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收入在500萬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謂會計核算不健全,指的是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以及應納稅額。如果小規模納稅人收入超過500萬,按稅法規定應申請轉為一般納稅人。不主動申請的,稅務機關會強制將企業納稅身份轉換為一般納稅人。如果企業年銷售收入一直低于500萬元,但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的稅務資料,也可以主動向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為一般納稅人。2.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為17%和11%,2018年6月1日后調整為16%和10%。實行差額征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即為征稅金額。銷貨方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收到對方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在360天內認證抵扣。行業不同、征收方法選擇不同,一般納稅人也可開具3%,6%,10%(11%),16%(17%)稅率的發票。一般納稅人不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基本稅率是3%,銷貨方只能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時候,要由稅務局代開。全額增收,每月不含稅銷售額3萬、季度9萬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相應的城建稅、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一同可以減免。但只要銷售額超出1元,就不能享受此優惠政策,必須全額交稅。
三、“營改增”前后發票及合同管理的不同
隨著“金稅三期”的實施,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對增值稅的征管,增值稅作為國家一項重要的主體稅種,“以票控稅,網絡對比,稅源監控,綜合管理”的要求得到了更有效的執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9號”文件的精神,一項銷售業務必須滿足“合同流、勞務流(物流)、資金流和票流”等“四流一致”的要求。建筑企業原來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已經無法適應“營改增”帶來的精細化管理要求。其一,建筑業的供應商繁多,品質良莠不齊,建筑企業自身增值稅發票的辨別經驗不足,如果取得了假發票或虛開發票,對企業造成的損失是不可估量的。其二,建筑企業與供應商簽訂合同的時候,如果對合同條款把關不夠嚴格,存在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四流不一致”以及合同糾紛的風險。其三,建筑企業每一項工程的造價項目材料品種繁多、工序復雜,并不是每種材料都能取得合法票據。
對當前服務業發票管理存在疑問的探討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發票管理是稅務管理的重要內容,是稅務機關促進以票控稅,強化稅收征管,提高稅收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憑據。因此規范發票管理對維護市場秩序,尤其是加強稅收征管有重大意義。然而,目前發票管理尤其是服務業發票管理還存在很多不規范之處值得關注。
一、當前服務業發票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以江西省靖安縣地稅局為例,近年來該局不斷加強發票管理,探索新的發票管理模式,取得了明顯成效,2006年上半年全縣個體工商業戶服務業發票繳銷總金額為1631.43萬元,實現地方各稅148.45萬元,比2005年同比增長18.01%。其中飲食業實現稅收108.08萬元,比2005年同比增長18.03%;住宿業實現稅收22.19萬元,比2005年同比增長18.24%;娛樂業實現稅收11.23萬元,比2005年同比增長16.56%;其他行業實現稅收6.95萬元,比2005年同比增長19.21%。但是,絕大多數納稅人的發票繳銷金額也即實繳稅額與其實際生產經營收入仍有很大差距,尤其是高稅率行業納稅人發票繳銷情況與其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相比更是遠不相符。主要原因有:
(一)消費者對發票的重要性認識不夠
主要表現在:(1)消費者索要發票積極性不高。在日常生活中,許多消費者(特別是無法報銷的個體消費者)覺得發票于己作用不大,很少索取發票,有時還會向經營業主提出少收錢不開發票的要求。(2)消費者缺少辨別合法有效發票的知識。有些消費者雖然知道要索取發票,但因為對發票方面的知識了解有限,在消費后只要經營店主給發票就行,也不管發票是否合法有效,甚至于收款收據都行。
(二)納稅人領購、使用發票不夠規范
國稅局發票管理指導意見
市國家稅務局為進一步加強國稅普通發票的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國稅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發票作為現代經濟活動的主要商事憑證,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特別在稅源監控、定額核定、稅款抵扣、出口退稅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較為健全、手段較為先進,而普通發票由于以手工開具為主,開票信息無法準確采集,與納稅申報脫節,管理基礎相對薄弱,普通發票違法違章行為時有發生。這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稅收管理秩序,也損害了納稅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導致國家稅款的流失。同時,也為腐敗行為滋生提供了可能,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各級國稅機關要認清形勢,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加強普通發票管理作為提升征管質量的關鍵措施來抓,完善規章制度,創新管理手段,以實現網絡稅控開票為重點,進一步提高發票管理水平,促進稅收征管質量的不斷提高。
二、明確國稅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
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我市稅收征管實際,本著積極穩妥、逐步推行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推行使用網絡稅控普通發票,逐步取消手工版普通發票,在全市建立起“以信息技術為依托、專業化管理與社會化管理相結合、政府支持、部門配合、公民積極參與”的社會化發票管理體系,促進普通發票管理和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保證經濟發展成果體現到稅收穩定增長上來,實現“以票控稅”的目的。
三、全面推行網絡稅控普通發票
全市規范商業企業發票管理意見
市直各部門、單位,各有關商業企業: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商業企業發票管理工作,嚴格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品采購報銷制度,針對我市個別商業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亂開商品發票、開具與實際購買商品名稱不符發票,致使部分違規支出通過虛假發票方式在企業和行政事業等單位財務賬內得以報支,嚴重違反了國家有關發票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給我市正常的經濟活動造成了不良影響,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商業企業開具發票管理要求
(一)加強對納稅人開具發票的管理。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收款方在收取款項時,應如實填開發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開發票,不得開具與實際內容不符的發票,不得開具假發票、作廢發票或非法為他人代開發票。付款方不得要求開具與實際內容不符的發票,不得接受他人非法代開的發票。
(二)加快推行稅控機具開票、逐筆開具制度。對已推行稅控收款機的單位,要全面推行稅控機具開票,納稅人要按規定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數據;使用機具開票的電子數據,必須妥善保存五年以上,做到不丟失、不更改,確保所存儲的每一張發票電子存根數據與付款方取得的發票聯數據一致。發票電子存根數據視同紙質發票存根保存。
(三)繼續推行普通發票“三獎”管理辦法。要通過開展普通發票“三獎”活動,鼓勵消費者主動索要發票,鑒別發票真偽,積極檢舉發票違法行為,促使納稅人依法開具、使用發票。
公司發票管理情況自查報告
根據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我公司對農產品銷售情況進行了認真、細致、全面的自查,現自查工作結束,有關情況具體報告如下:
一、收購發票管理情況
我公司嚴格按照《XX省國家稅務局收購發票管理辦法》管理好收購發票,做到凡是發生收購業務的均開具收購發票,沒有用自制收購憑證代替。對收購發票僅限于本公司自己填開使用,沒有轉借、轉讓、買賣、代開等情況。
二、銷售農產品零稅負的情況
我公司銷售農產品出現零稅負情況,主要是我公司銷售農產品的附加值一般都較低,而在銷售農產品過程中需要消耗電、包裝物等,這些都是17%的抵扣稅款,形成了低征高扣現象,以致出現銷售農產品零稅負情況。
三、需要整改情況
信息化時代電子發票應用與管理
摘要:隨著信息化的發展,電子發票逐漸成為高校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應加快建設相應的科學管理機制。本文闡述電子發票的概念及發展歷程,分析了其他高校及S高校電子發票應用管理的現狀,并提出S高校電子發票報銷中的問題,對電子發票的報銷、歸檔等進行探討,為電子發票在高校財務工作中的應用提供借鑒。
關鍵詞:電子發票;財務管理;信息化;高校
“互聯網+”的時代,信息技術不斷發展,在日常經營活動中,電子發票作為收付款憑證已成常態。電子發票相對于傳統的紙質發票,不僅簡化發票的交易過程,提升服務質量,還迎合電子商務的發展需求,企業、稅務機關利用電子發票系統,能優化操作流程、降低成本。近年來,高校報銷業務中的電子發票也越來越多,呈快速增長趨勢。師生及高校財務部門在報銷中受益于電子發票便利的同時,也要正確應對在使用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確保財務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加快財務模式向現代化模式推進的進程。
1電子發票的概念及發展歷程
21世紀,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社會信息化的步伐明顯加快,作為新型商業模式代表的電子商務,在中國蓬勃快速地發展,電子發票應運而生。當前數字經濟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動能,流轉便利、利于監管的電子發票的開具量呈爆發式增長。
1.1電子發票的概念
加強發票管理有關問題通知
一段時間以來,我市發票管理工作不斷加強,發票審批、開具等工作制度不斷完善,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但近期發生的發票管理違規案件中暴露了部分基層局還存在著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有關部門對管理重視程度不夠、工作制度不能認真貫徹落實、政策執行出現偏差等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發票管理相關制度的落實,避免相關問題的再次發生,現就進一步加強發票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基層局在組織上務必加強對本局發票管理工作的領導,要高度重視發票做為稅收管理的把手在征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清醒認識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發票管理的復雜性,分局主要領導應將發票管理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工作予以關注,分管領導應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對工作中易出現問題的環節進一步強化管理,堅決杜絕違法違規現象發生。
二、加強人員管理。各基層局應加強對發票窗口人員的管理,加強窗口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時刻要求窗口的審批人員、收款人員、付票人員、代開發票人員等工作人員具有高度負責的工作精神。其中,發售發票審批窗口原則上應安排正式職工負責審批工作,如確實無法安排正式職工,要安排能力及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此崗位的工作,強化發票審批窗口的管理。
三、強化制度落實。各基層局在征管工作中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各級管理部門制定的發票管理規章制度,各基層局應于一季度前對本局各項發票管理政策法規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排查,發現與現行規章制度不一致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其中,基層局發票管理部門所設發票發售窗口在向用票單位和個人發售發票時,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業務,對再次領購發票的用票單位和個人必須根據管戶稅收管理員查驗發票使用情況后的簽署意見,經過認真復審后再發售發票,決不允許出現違規發售現象;在代開發票時,必須按照《省地方稅務系統代開發票管理辦法》、《陽市地方稅務局代開發票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辦理業務。
四、加強相關科所責任意識。各基層局發票管理部門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強化日常管理,保證窗口政策執行不出偏差,發票數量、工本費、審批單等各項相關數據、資料應做到日清月結,核對無誤。要加強對窗口的定期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不斷完善工作制度。
各稅務所要嚴格按照發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規定,做好管轄內發票管理工作,其中,稅務所稅收管理員應根據《省地方稅務系統發票管理制度》認真審核所管用票單位和個人自用、領購發票的申請報告及驗(交)舊購新手續,督促、輔導所管用票單位和個人學習發票有關規定,建立發票管理制度,全面檢查所管用票單位和個人發票的領、用、存、銷情況,認真完成《省地方稅務系統發票管理制度》所規定的其他工作;還應按照《省地方稅務系統代開發票管理辦法》、《陽市地方稅務局代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應審核的代開申請進行全面審核,對符合代開規定的,應對代開發票種類、應納各稅稅種、適用稅率及稅額進行核定;對申請代開發票金額較大的,還應實地調查,并提出調查意見,然后在《代開發票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并報所長簽字并加蓋公章批準。
地稅局發票管理經驗交流
近年來,地方經濟得到了長足發展,但是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卻屢見不鮮,尤其是在發票領域,制販假發票違法犯罪活動比較突出,偷逃稅現象嚴重,擾亂了稅收和社會經濟秩序。加強發票管理,強化以票控稅能力,保障稅收收入,是稅收征管的重要環節,是稅務部門掌握和監控稅源的基礎工作。近年來,大冶市地稅局緊緊圍繞上級關于發票管理和整治工作的總體部署,積極探索“內外聯動、綜合治理”的管理模式,努力構建發票聯動管理的長效機制,不僅全面提升了我局的發票管理工作水平,充分發揮了發票管理在維護稅收征管秩序、堵塞稅收漏洞、提升稅收征管質量中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地稅收入的應收盡收,而且有效地推動了依法治稅,增強了公民誠信納稅、遵章守法的意識,營造了良好的稅收環境。
一、主要做法
(一)抓宣傳教育,加強發票管理知識的普及。進一步加強發票管理的宣傳教育力度,加強發票管理知識的普及與宣傳,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治稅環境,我局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編譯書籍、報刊專版、專題報道、廣場咨詢等形式,開展特色鮮明的主題宣傳,提高廣大用票單位和個人對發票重要性的認識,增加全社會對發票使用、保管、監督的積極性和相關知識,從源頭上控制發票違法違規行為。結合有獎發票開獎,每次兌獎均在現場安排大額中獎者接受媒體采訪,現場辨別發票真假,宣傳發票真偽鑒別知識,促進公眾主動參與、索取和使用有獎發票;就查處的發票違法犯罪案件,錄制專題片,在省、市電視臺播放,提醒消費者舉報發票違法行為,放大震懾警示效應;每年舉辦管票、用票、識票專題培訓班,對用票單位從發票的作用、申請領購手續等方面進行宣傳,增強依法誠信納稅的意識。為深入開展發票管理的宣傳工作,今年初,我們收集了發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有關購印發票和代開發票的手續、程序以及發票真假如何識別等相關內容,編印了6000多本《地稅發票管理——納稅人須知》一書,免費發放給每個納稅人。我們還在四月份“全國稅收宣傳月”期間,印制一萬多份發票管理的傳單到人群集散地去散發,讓市民都知道發票管理的重要性。我們以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為宗旨,強化為納稅人辦實事的意識,做到上班準時服務、售票限時服務、下班延時服務、特殊情況隨時服務的“四時服務”,不斷拓展服務的新思路。充分利用“票務咨詢窗口”陣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的稅收法規咨詢及票證業務管理服務,繼續開展首問制,積極為納稅人提供一步到位的政策咨詢。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為契機,在“共產黨員示范窗口”開展為納稅人排憂解難活動,心為納稅人著想,事為納稅人所急,使納稅人在窗口辦事能夠真正體驗到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實現了發票服務“無投訴”。
(二)抓內部管理,推動發票管理的健康發展。為了強化地稅系統內部的發票管理,我們采取了以下幾項措施:一是落實制度,明確責任。牢固樹立防范意識,落實各項制度,明確安全責任是確保“無發票責任事故”的前提。我局加大發票內部的庫房、報警系統、金稅讀卡系統、審核發售、發票實物崗、繳款書和完稅證“六大安全管理”力度,將各項管理責任落實到人。每天對報警系統、金稅讀卡系統、審核發售系統進行測試,每月利用月終“盤存”對發票發售人員的繳款書、完稅證及資料裝訂情況進行核對檢查,每季度對發票庫房的安全進行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開現場分析會,查找原因、落實責任,以增強票證人員的責任意識,牢牢把住安全關。二是完善措施,嚴格程序。發票管理工作是票證管理中心的一項系統工程,它包含了核定錄入、審核開票、實物發售、專票錄入、票款結算以及票款的存放、調撥、庫房設施保管、報警系統的維護等諸方面的日常工作。每個環節、每個程序都是發票管理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因此,我們不斷創新和完善各項制度,將近年來的發票內部制度,金稅操作系統,發票發售及調撥錄入等規章、制度進行重新梳理和細化,制定出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科學操作程序和規則,要求各分局必須建立五本臺賬,即:《發票分類明細賬》、《發票分戶明細賬》、《發票進銷存明細賬》、《代開發票明細賬》、《定額發票發售明細賬》,這五本臺賬將整個發票管理的業務從發票的領購、發售、到納稅人的使用都進行了精細化管理,杜絕了發票管理差錯,推動了發票管理的健康發展,使票證管理工作在稅收征管實踐中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三是實現發票管理信息化。將發票管理逐步納入信息化管理軌道,改變傳統的手工操作方法,從發票的保管、供應,到發票的繳銷、查詢、稽核各環節管理工作均使用微機進行管理,使發票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四是簡化辦稅手續,提高工作效率。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和基層工作人員的壓力,我們進行了工作創新,明確了四項具體簡化措施:第一核減納稅人的附送資料,取消了需要提供的部分證明文件;第二縮小了《發票領購簿》的使用范圍,將《發票領購簿》的使用范圍界定在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主辦方,絕大多數納稅人不再需要使用《發票領購簿》;第三結合到網上交互式辦公的需要,發票的初次核定可以采取簡化手續,方便納稅人及時領購;第四規范了文書使用,明確了17種文書的使用規定,對凡是能通過計算機系統處理的,不再采用人工方式處理。
(三)抓外部控管,從源頭上堵塞稅收漏洞。一是加強發票控管。我們對納稅人領購、保管和繳銷發票從三個環節加強控管。加強對納稅人發票領購資格的審核管理。對申請領購使用發票的納稅人,認真審核其工商營業執照上所列經營場所、經營規模、經營范圍等項目,對發票購買者的資格進行認真仔細審核,確定發票使用種類和發票用量,對不符合條件,一律不予出售發票,防止套購發票及冒領發票情況的發生;加強對納稅人發票保管情況的監管。對新開業的納稅人認真輔導如何正確開具發票,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對納稅人發票及領購簿保管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納稅人按規定取得、開具和保管發票,確保發票的安全性;加強發票繳銷環節和停業注銷業戶發票的監管。對當月驗舊不購新或當月未開具發票只需做稅控更新(刷卡)的業戶,要求其必須先將稅款申報后再刷卡,實現以票管稅;對不按規定期限繳銷發票的納稅人,視其情況及時調整發票供應量;對停業注銷業戶及時做好發票清繳工作,防止發票流失。
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強化對納稅人使用發票、發票審驗、發票代開環節的檢查。強化對納稅人開具發票規范性的檢查,不符合規定的不進行驗舊換新。對使用稅控機的定期定額業戶當月發生的退票要求專管員簽字確認,跨月不允許退票;對使用平推式發票的業戶退票時要求必須提供所退原發票聯,否則不予退票。強化發票開具金額與稅款申報比對情況的檢查,查看當月發票開具金額是否做到全額申報,對未申報稅款或稅款申報不足的責令補稅后再發售新發票。強化代開發票的審查。將代開發票項目與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注明的所屬行業相比對,看是否有超范圍代開和適應稅率不正確的現象,對于模糊混淆勞務項目低率高開少繳稅的,要求其按規定補齊稅款后再開具發票;嚴格審核其提供代開資料是否齊全、代開范圍和代開對象,對申請代開發票單筆金額超過2000元的納稅人要求提供雙方簽訂的合同或付款方對所購物品品名、單價、金額等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對單筆金額超過5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要到所屬分局由稅收管理員進行落實,審核確認該筆業務屬實并在申請表上簽字后再到辦稅服務廳繳納稅款、開具發票;對于經常性代開發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臨時性納稅人,要求其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納入正常管理,有效地從源頭上堵塞了稅收漏洞。
物資公司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設計
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物資分公司合同管理部主要負責國網公司、省公司兩級采購所有方式的物資合同的簽訂、結算以及供應商服務管理等工作。隨著“物資集約化管理”體系建設的不斷深入,合同管理工作量急劇倍增,大量的發票驗審工作向物資公司集中,人工審核增值稅發票工作量大而且容易出錯,針對該問題,物資公司提出建設增值稅發票智能管理系統,采用增值稅發票掃描識別技術,將增值稅發票進行掃描識別,將非結構化數據轉換為結構化數據,通過接口與ERP系統進行數據交互,從而實現發票錄入、發票驗審、發票過賬等環節的自動化、智能化進行,由機器代替人工,提高單據驗審與賬務處理的工作質量,保證業務人員高效率、高質量的完成發票驗審、結算工作。
1需求分析
1.1發票數據錄入
傳統的發票錄入工作由人工完成,每份發票的票面信息都要錄入至EXCEL表中進行歸檔,并且數量多,每份合同可能會對應少則一張多則幾十張增值稅發票,所以我們選用高速饋紙式掃描儀,可以支持批量發票掃描,確保發票數據的快速錄入。
1.2發票驗審
發票驗審工作主要是審核發票開票信息是否有誤,審核發票抬頭信息、審核供應商信息、審核發票開票日期、審核發票金額稅額是否與到貨信息一致等,針對該問題我們需要抽取ERP系統中的訂單數據和供應商數據與掃描識別得到的發票數據進行比對,比對一致才允許錄入系統。
農產品銷售發票的稅收管理透析
摘要: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的免稅農產品收購發票金額可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開據和使用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農民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由收購企業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第二種是:非農戶企業、農場、林場、開發公司銷售自產農產品或經過對農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農產品使用的貨物銷售發票……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是享受免稅政策的,又是可以抵扣增值稅的應稅項目,由于農產品收購發票是由企業開據的,一些收購農產品的企業利用農產品收購發票偷漏增值稅,虛開代開農產品收購發票,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制造銷售假的農產品銷售發票,以謀取個人私利,造成了國家稅收的流失,這也給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如何規范、監管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使用已經成為增值稅管理中我們亟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關鍵詞:農產品銷售發票稅收管理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的免稅農產品收購發票金額可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開據和使用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農民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由收購企業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第二種是:非農戶企業、農場、林場、開發公司銷售自產農產品或經過對農產品生間加工后銷售農產品使用的貨物銷售發票。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是享受免稅政策的,又是可以抵扣增值稅的應稅項目,由于農產品收購發票是由企業開據的,一些收購農產品的企業利用農產品收購發票偷漏增值稅,虛開代開農產品收購發票,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制造銷售假的農產品銷售發票,以謀取個人私利,造成了國家稅收的流失,這也給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如何規范、監管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使用已經成為增值稅管理中我們巫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1.完辱農產品箱德發票的管理,區別兩種發票的性質
一個農產品加工企業他既是免稅農產品的采購者也是銷售再加工農產品的銷售者,農產品采購的發票是可以抵扣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經過加工后的農產品的銷售是應稅產品,是要交納增值稅銷項稅的,那么農產品加工企業自行填開農產品采購發票他的隨意性非常大會出現如下問題:農產品加工企業在開據發票過程中存在一處收購數家或數十家產品只開一張發票的現象,并且多為現金交易,收購業務的真實性難以核對也為虛開代開收購發票提供極大的可能,也給稅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及調查取證工作增加了難度,由于農產品收購企業手中持有發票,一些企業利用現行增值稅進項、銷項相抵的特點,采取提前或滯后的方式調節當期應稅額,人為調整稅款以達到少交稅或不交稅的目的,有些企業采取少購多開增加企業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使企業成本加大逃避企業所得稅的征繳,有些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高開收購農產品價格,虛開農產品采購發票,使企業虛贈產量、加大出口銷售額,以達到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目的。把農產品收購發票交給企業自己管理很難能做到公平稅負以法納稅,這如同法官給自己判案,缺少的是監管。
2.分析農產品收購發票存在問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