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思考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1 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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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作思考
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的要求和部署,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組織部門肩負著重大責任和使命,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以改革創新精神做好新形勢下的組織工作,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深刻認識世情、國情、黨情的發展變化
當今世界正處在大變革大調整之中,求和平、謀發展、促合作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圍繞能源、資源、人才等進行的國際競爭與合作日益廣泛而深入,各種思想文化相互激蕩。我國正處于改革發展的關鍵階段,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我們黨已經走過80多年的歷程,擁有7000多萬黨員,黨的自身建設任務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為繁重,面臨許多新課題新考驗。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使黨的組織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也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了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黨的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組織工作歷來是圍繞黨的政治路線來開展、為實現黨的中心任務服務的。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每一項戰略任務,無不與組織工作密切相關,無不需要組織工作提供服務和保證。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的階段,組織工作面臨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政治參與積極性不斷提高,黨員干部的民主意識、權利意識日益增強,要求組織工作進一步提高民主、公開程度;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的新目標,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要求領導干部進一步提高領導水平、改進思想作風;“四個多樣化”不斷發展,城鎮化和勞動力轉移就業進程加快,要求不斷創新黨組織設置模式和黨員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更好地聯系和服務群眾,更好地堅持和體現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等等。深刻認識世情、國情、黨情的發展變化及其影響,是做好新形勢下的組織工作的重要前提。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以改革創新精神做好新形勢下的組織工作,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把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作為必須認真把握、自覺服從、竭力服務的政治大局,作為改進工作、提高水平、促進發展的行動指南,使黨的組織建設各方面工作聚焦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統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動工作上來,更好地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服務。
統計單位維護工作思考
一、基本單位名錄庫建立的意義
首先基本單位名錄庫的建立,為各種抽樣調查提供了樣本框,如商業抽樣調查,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等。其次,通過工商、稅務部門提供的注冊資金,銷售額等信息資料,查找核對規模以上企業單位,對規模以上名錄庫及時進行更新。再次,它可以為統計分析提供分類標識,通過不同的分類匯總,從不同角度對統計數據進行分析。不僅如此,基本單位名錄庫還可以滿足政府管理工作的需要,為政府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政策,加強社會管理提供重要依據。同時,社會公眾也越來越關注統計信息,統計在人們日常生活中日益重要。
二、*市基本單位名錄庫的現狀
*市基本單位名錄庫自第一次經濟普查建立以來,每年都根據變動情況進行維護更新。*年5月,市統計局會同工商等六部門建立了基本單位名錄庫更新制度,根據工商、民政、編辦、國稅和地稅五部門提供的資料,9月20日和4月20日前對基本單位名錄庫進行兩次維護更新。通過幾年的建設和完善,截至2007年12月底,*市共有法人單位1424個,產業活動單位918個。
三、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中存在的問題
1、目前,工商等五部門各擁有一套名錄庫,各部門各自為政,未能實現網絡互聯,導致信息不能同享,出現數出多門現象,造成基層單位諸多重復性勞動。
做好審前調查工作思考
[摘要]以審計工作高質量的發展促進企業的高質量發展,是當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責任擔當。審前調查作為審計工作的基礎,在提升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審前調查既是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必須跨越的關口,也是必經之路。本文從審前調查的作用和意義出發,結合審前調查中存在的四個方面的問題,就如何做細、做實、做透審前調查提出六個方面的工作建議。
[關鍵詞]審前調查;審計實施方案;現場審計;審計成效
作為審計質量控制系統中一個重要基礎環節,審前調查是項目實施的前提和基礎,同時也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的關鍵節點,對于降低審計風險起著重要作用。通過審前調查確定審計內容,明確審計重點,為制訂審計實施方案和現場審計提供客觀的參考依據。
1審前調查的作用和意義
1.1審前調查的作用。開展審前調查是為制訂審計實施方案做好準備工作。一份優秀的審計實施方案,是做好審計項目的基礎,而高質量的審前調查,則是做好審計實施方案的前提。通過審前調查,發現被審計單位管理方面的薄弱環節,針對問題線索確定審計重點關注事項,為后續現場審計提供方向。審前調查質量的高低直接決定了審計實施方案的優劣。審計實施方案覆蓋面廣,重點突出,在現場實施過程中,可以使審計人員直奔主題,減少無效做功,有助于提升審計質量和效率。1.2審前調查的意義。第一,審前調查是提高審計質量的重要措施。審前調查是審計質量的事前控制,審計人員依據審計項目的立項要求、審計內容、審計性質開展審前調查,從中發現審計疑點和問題線索,為審計質量提供保障,為創造高質量的審計項目打下基礎。第二,審前調查是提高審計效率的重要途徑。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審計任務日益加重與審計人員不足之間的矛盾逐漸顯露。高質量的審前調查,可以使審計人員在現場實施前,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進行全面的了解,避免在非重點區域浪費精力,快速進入落實線索環節,避免了審計的盲目性和隨意性,能夠更高效地完成審計任務。第三,審前調查是降低審計風險的有效措施。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各種信息、資料、數據的匯總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的風險點和風險領域,在準確有效識別和評估各種風險的基礎上,依據風險等級,科學合理地安排審計時間和審計人員,有效避免審計資源的浪費。
2當前審前調查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村民自治工作思考
近年來,隨著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工作的逐步推廣,廣大農民群眾的參政議政意識和自我維權意識進一步增強,尤其在處理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村務決策中,表現得非常突出。所以,在新農村建設中,在全面推行村民自治新機制建立的過程中,既要保障群眾對村兩委的民主監督權力,也要防范無政府主義的“自由”導致人心渙散,更不能讓部分人恃強凌弱的“亂治”,甚至以“民意”的借口制定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村規民約,侵犯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破壞農村和諧、穩定發展的大局,在這方面基層黨組織和政府部門的正確引導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年12月13日,延平區大橫鎮常坑村的鄭雪勇(獨生子女戶)和江明英(二女結扎戶)分別向延平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要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常坑村支付給原告征地補償費105000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大橫鎮常坑村位于延平區城鄉結合部,共241戶942人,有獨生子女戶78戶,二女戶19戶,歷年計生工作列全鎮先進行列。**年,浦南高速公路建設征用常坑村的土地,按征地補償規定給村集體征地補償費和安置費。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生育兩個女孩并已絕育的家庭,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享受集體福利、劃分宅基地時,增加一人份額。但常坑村民代表在制定征地補償費和安置費分配方案時,因有村民代表不同意而未按《條例》執行,從而引發糾紛。鎮黨委政府多方調解,村委會仍以“村民代表不同意”為由,拒絕了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增加一份”的要求。在鎮黨委政府的引導和支持下,延平區首例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的維權案件進入了法律程序。常坑村委會也表示,只要有一個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經法院判決勝訴,就給所有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多分一份。經審理,延平區人民法院于**年4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支持原告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的訴訟請求,鄭雪勇和江明英勝訴。判決后,以鄭雪勇和江明英為代表的97戶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要求村委會支付一份(10500元)征地補償款。但該村非獨生子女戶和非二女結扎戶又紛紛上訪,反對支付給原告多分一人份額,雙方僵持不下,村委會決定上訴,此案進入二審階段,同時大橫鎮黨委政府的庭外調解工作也一直沒有停止,力爭能夠以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該案的終審判決或調解結果將對我市在農村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順利貫徹實施《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具有指導性的重大影響。通過該案也讓我們更深刻地思考一個問題:在新農村民主建設中,在群眾行使公權力的過程中,如何加強正確的引導,不斷提高他們依法自治意識、自我管理意識以及民主管理能力,以“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珍惜和用好自己手中的民主權力,這也是新農村民主建設成敗的關鍵所在。
當前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1、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事項,還要經“村民代表”來決定是否依法執行?在當前新農村民主建設過程中,各村都在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制定村規民約、分配集體生產資料等公有財產,如再分配土地、山林、分配征地補償款等。在這個過程中,有部分村規民約制定了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的內容,出現了一些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事項,還要由“村民代表”來決定是否依法執行的“怪”現象。這種現象的產生原因一是鄉、村領導干部執法意識不強,沒有意識到制定的村規民約必須是有利于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村規必須服從大法;二是部分鄉、村領導干部自己不熟悉法律法規內容,不能正確指導村規民約的制定。例如部分鄉村領導干部在村民大會上沒有告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有關規定,沒有強調村規民約必須依法制定,無條件依法執行,不能理直氣壯地依法維護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三是村里的部分強勢群體濫用自己手中的民主權力,自恃人多勢眾,恃強凌弱,制定一些不公平的村規民約條款,損害弱勢群體的合法利益;四是部分群眾缺乏維權意識或維權能力。一些群眾在集體資產未分配之前,還沒有意識到分配條款對自己不公正、不合法,當然也不會立即通過法律或政府支持的渠道來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所以,一些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事項,還要經“村民代表”來決定是否執行的事在許多地方屢有發生。
2、部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成為村民自治中的弱勢群體。從黨中央1980年發表提倡計劃生育的《公開信》后,80-90年代響應黨的號召只生一個子女的家庭與當年多生育子女的家庭相比,明顯人口數量較少。這十年出生的人現已成長為有選舉權的公民。這樣,在村民代表中,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家族)代表明顯少于多生育家庭(家族)的代表,在村民代表投票議事時出現強勢和弱勢的局面,尤其是在表決通過計劃生育家庭依法享受優惠和獎勵待遇事項時更是困難重重無法落實,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實際上成為村民自治中的弱勢群體。如常坑村是十多年來無政策外生育的先進村,如今全村241戶中獨生子女和二女結扎戶共97戶,僅占40%,全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結扎戶人口占總人口的32.9%,明顯成為村中的弱勢。而另一方面,一些違法生育子女家庭在分得的社會公共資源如生產資料(田、山林)、政府的“兩免一補”教育補貼、農村合作醫療補貼、低保、救災救濟等公共資源的占有上,都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多生一個“多得一份”的實際利益,并成為村里人多勢眾的強勢群體。如此以往,不但大大削弱了養育成本制約再生育的心理制約,更有一種對社會公共資源的占有心態,以及眼前既得利益的現實,將比任何正面宣傳教育都起到更大的負面導向作用。政府的這些對農村特殊財政補貼政策出臺如果不與各項計生利益導向政策形成統一性、連續性的同一導向,不注重從源頭上遏制農民家庭的違法生育,不僅造成了違法生育家庭子女教育、養育費用外部化的社會后果,使政府這項特殊財政支出負擔日益加重,且收效也將與初衷相違背。客觀上導致落后貧困地區的農村計劃生育工作難上加難。
3、部分鄉、村干部不能用“公正、公平”的法治精神去理解法律和教育、引導村民代表正確運用公權力。圍繞這個案例的調研,在訪談中有的鄉鎮干部還談到一種觀點,認為計劃生育法規中只說“享受”優惠和獎勵,并沒有說“必須享受”,言下之意是該法并沒有強制性,優惠獎勵可給可不給。而更多的鄉村干部認為村民自治,就是凡事必須要大多數村民代表同意,即使法規有明確規定,但村民代表不通過,也沒有辦法落實,表現出無可奈何和隨波逐流的態度,有的甚至認為這就是民主自治的必然結果。有些鄉村領導在化解和處理矛盾的工作中,為息事寧人,漠視弱勢群體的意見和要求,認為少數人對穩定不產生影響,放任不公平的分配方案,有的甚至成了強勢群體的代言人。當部分弱勢群體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時,上訪和越級上訪的群體事件發生就在所難免。例如,有的村在分配集體土地、山林、劃分宅基地時村民代表大會不執行對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優惠獎勵規定,且分配完畢,造成既成事實的局面。當這些群眾知道維權后,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法執行,因為已沒有土地或財產再分給他們了。這些響應黨的號召實行計劃生育群眾的心受到了傷害,也是近年造成一些計生戶上訪的原因所在,有些農村原生一男孩戶再生育現象有所上升也與此不無關系。所以,有些事情是無法“亡羊補牢”的,并且直接影響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工作改革力度思考
為政之道,要在得人;治黨治國,重在治吏。對于執政黨來說,鞏固執政地位、實現執政綱領,最關鍵的是干部問題。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堅持任人唯賢的干部路線,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大力推進干部制度改革,不斷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培養造就了一批又一批德才素質較高、能夠擔當重任的領導人才,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提供了堅強組織保證。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干部制度改革仍然滯后于經濟體制改革,干部工作中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一些陳舊的思想觀念、習慣做法在少數人頭腦中根深蒂固,一些體制、機制方面的深層次矛盾未能得到有效破解,個別地方和部門選人用人不正之風仍在滋生和蔓延,少數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中存在的浮躁之風還沒有真正消除,等等。黨的十七大強調,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這對做好干部工作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干部工作是組織工作的核心,干部工作改革是組織工作最重要的改革。回顧黨的歷史,每一次重大歷史轉折、每一次思想解放運動,必然要求也必然促進干部工作改革創新。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推進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干部工作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以嶄新的理念、科學的方法、開放的胸襟、無畏的氣魄,加大改革力度,提高工作水平,把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國家各項事業中來,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
一、干部工作改革要旗幟鮮明地為科學發展選人用人,使其更具有時代性
科學發展是我們黨深刻分析當前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戰略選擇,科學發展觀是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方針。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干部工作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謀劃改革、推進改革、檢驗改革,旗幟鮮明地為科學發展選人用人,彰顯干部工作的時代性。干部是實現科學發展的骨干,班子是推進科學發展的核心。要著眼于為科學發展選干部、配班子,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標準,注重選拔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又好又快發展、工作實績突出的干部,樹立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干、重視基層、鼓勵創新、群眾公認的用人導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把干部隊伍打造成為自覺促進科學發展的骨干力量,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善于領導科學發展的堅強核心。為科學發展選人用人,要自覺從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中解放出來,以改革創新精神打破那些不科學、不合理的條條框框,不拘一格選人才,選好人才促發展。
二、干部工作改革要勇于面對現實存在的問題,使其更具有針對性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干部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改革深化到一定程度,就面臨一道道繞不過的坎。比如,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權問題,干部考察手段和準確度問題,領導干部能上不能下問題,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問題,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問題等。這些重點難點問題,長期以來沒有從根本上突破,已成為干部群眾關注的焦點。任何改革的進程都是一個不斷除舊布新、除弊興利的過程,推進干部工作改革,也必然會遇到很多棘手的難題,必然會涉及利益關系的調整,必然會遇到內部和外部各種阻力。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一場真正的革命。當前干部工作改革進入了“深水區”,推進改革不僅僅是技術層面的問題,而更多是心理層面的問題。要充分認識干部工作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堅定信心,堅信只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公道正派,銳意改革,勇往直前,就沒有什么過不了的“火焰山”;要下定決心,以更大的勇氣推進改革、克難攻堅,敢于直面矛盾,敢于動真碰硬,即使“遍體鱗傷”也要在改革中前進;要保持耐心,充分認識干部工作改革的漸進性,正確把握利益調整的復雜性,增強干部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要順應民心,聽取群眾意見,集中群眾智慧,尊重基層首創精神,上下聯動抓改革,齊心協力攻難關。
三、干部工作改革要充分尊重干部成長和班子配備規律,使其更具有科學性
民主推薦工作思考
民主推薦,是指黨委及其組織部門根據配備領導班子和選拔任用干部的需要,按照規定的條件、范圍、程序和要求,組織有關方面人員參加的推薦領導干部人選的活動。民主推薦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程序,也是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工作的必經程序,是決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于選好人用準人至關重要。
一、民主推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區各級黨組織在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民主推薦工作不斷得到完善,較好地解決了“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問題。“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已成為大家的共識,有力地促進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學化、制度化建設。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受各種主客觀原因的影響,還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迫切需要我們認真地加以研究解決。
1、民主推薦操作“失準”。具體表現為:一是工作程序不準確。一些領導干部往往強調日常工作繁忙,隨心所欲地簡化程序。二是會議準備工作不充分。有的單位倉促上陣,操作過程簡單粗糙,如會議通知太倉促,導致該參加的對象達不到一定的比例;會議座位安排較擁擠,使填票人左顧右盼,有所顧忌;會議時間安排不合理,給予群眾進行選擇思考的時間短等。三是確定的參加民主推薦對象不齊全。對于民主推薦參加人員的對象、范圍和比例,《條例》都有明確的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地方和單位不能全面、準確、細致地按規定操作。參加推薦的人員范圍過窄,無法體現民主推薦的代表性。如有些機關部門的干部民主推薦會議,不通知直接下屬單位的主要領導干部參加,僅僅局限在機關內部中層以上干部的范圍里,不能完整地體現出基層單位的意見。從而使民主推薦的準確度出現偏差。
2、民主推薦結果“失真”。一些單位、部門盡管在推薦工作中嚴格執行了《干部任用條例》的程序,實實在在地走了群眾路線,但是,最后的結果依然不盡如人意。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參加推薦的人員對干部了解不多,情況掌握不準,憑印象選擇。二是個別單位領導提前打招呼,開會“統一思想”,使推薦結果無法真正反映民意。三是在推薦過程中,一些平時拉拉扯扯、你擁我戴的“老好人”;一些投機鉆營、搬弄是非的“小能人”受到推崇,撈到高票數。相反那些在工作中埋頭苦干、堅持原則、成績卓越的佼佼者,得票數不高,民主推薦的結果出現偏差。從而難以體現民主推薦的真實性。
3、民主推薦的結果運用“失信”。一些單位把群眾公認原則與黨管干部原則對立起來,推薦結果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合理運用,失信于民,造成群眾對黨的干部政策的誤解。一些單位的領導干部沒有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推薦結果符合自己想法就強調民主,不符合個人想法就強調黨管干部的原則,民主推薦成為某些領導的擺設。一些基層單位的干部錯誤地認為:干部的任用與否,是黨委決定的,民主推薦沒有什么實質的作用,因此在工作中采取輕視群眾意見,對推薦結果不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研究,凡是符合領導意圖的就采用,不符合的就擱置,更談不上對結果進行合理運用。在干部推薦任用的決策過程中,個別單位還存在著“一把手”對干部任用推薦提名劃圈子、定調子、變相個人說了算的現象。從而使民主推薦的可信度出現逆差。民主推薦結果不被尊重,群眾產生誤解,甚至有被愚弄的感覺,影響了《干部任用條例》的實施。
初始提名工作實踐思考
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是干部選拔任用民主化進程的源頭,是規范和監督用人權所有程序中的關鍵環節。誰來提名、提誰的名、怎樣提名、如何接受監督,成為新時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建立全新的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監督制約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和規范具體的提名辦法,有利于營造一個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公開、公平、公正的,讓想干事的人有機會、能干事的人有平臺、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選人用人環境。近年來,**縣在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上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縣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明確提名主體,賦予提名人權責。《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個別提拔任職,由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個人向黨組織推薦領導干部人選,必須負責地寫出推薦材料并署名。”據此,中共**縣委明確了行使干部初始提名權的主體:一是廣大黨員和干部群眾,二是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領導集體或其他個體。并制定了《中共**縣委選拔任用干部責任制》,明確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推薦干部,必須填寫《推薦表》并署名。推薦提名人選在提拔使用后,發現提拔前有嚴重問題的;推薦者搞假推薦、人情推薦、許諾推薦,或搞權錢交易的;黨委(黨組)、黨委工作部門違反規定程序進行推薦,或明知推薦人選不符合提拔任職條件和資格,仍然推薦的;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意見不一致時,負責人以個人意志強行推薦的;組織部門因主觀原因造成失察、失真推薦的,根據初始提名責任人的責任大小、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程度等情況,進行責任追究。使領導干部能把工作中真正有用的人才負責任地推薦出來。同時也提高了領導干部直接提名的責任意識。
二是先行制定科學調配原則,為民主提名定調。為切實改變以往干部選配通常先由組織部門醞釀提出人員配備方案,經縣委書記辦公會原則同意,再由組織部門到人選所在單位組織民主推薦和考察的做法,**年以來,在鄉鎮換屆和縣直機關干部調整中,縣委要求組織部門先提出配備原則,并明確強調不能因人設崗,因崗設人,要根據領導班子配備有關精神,制定具體的提名條件,經縣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后,再由組織部門組織實施。先行制定考察對象確定和班子配備原則,一切按原則規定的辦,有效杜絕了選拔任用干部的隨意性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如在確定鄉鎮領導班子成員考察對象時,制定了堅持在配強班子前提下兼顧結構需要、堅持考察對象適當多于班子職數、堅持考察對象分類確定等原則。使當選的新一屆鄉鎮班子成員全部實現“初始”提名,不存在也沒有經書記辦公會或部務會先醞釀產生再組織推薦、考察的提名人選。
三是公開推薦職位、任職條件和推薦程序,增強提名工作透明度。一是民主推薦前向有關單位公開擬推薦職位、提名條件,要求各單位嚴格按提名條件制定《符合提名條件人員名冊》,提前發參加推薦會人員,讓干部、群眾提前“醞釀”。二是公開推薦程序,把民主推薦工作置于廣大黨員和干部群眾的監督之下。召開民主推薦會前,發出考察預告,預告到各行政村(居委會、社區),各基層單位,并公開參加推薦的人員范圍、確定考察對象的程序等,打破干部考察的神秘面紗。三是擴大參加推薦人員范圍,實行全額定向民主推薦。在鄉鎮領導班子換屆中,各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二級機構(含垂直部門)負責人、各行政村“兩委”(包括居委會、社區)負責人參加了推薦會,參加推薦范圍首次擴大到村一級甚至部分村民代表,進一步擴大了民主提名范圍。并規定經大會民主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第一輪雙過半的現任班子成員和符合任職條件的其他人員作為新一屆領導班子組成人員第一人選。經二次民主推薦仍未雙過半的現任班子成員不再提名為新一屆領導班子成員人選。鼓勵參加推薦人員大膽說話,敢講真話,切實把那些符合規定條件,政治過硬、政績突出、能力較強、群眾公認的同志納入干部選拔視野。
納稅評估工作思考
納稅評估是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稅收管理方式,也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事中監控的一種手段,可以彌補征管改革過程中管理弱化的不足,強化管理監控功能,體現服務型政府的文明思想,寓服務于管理之中。它作為稅收監控管理的一種有效手段,在幫助納稅人發現和糾正納稅上的錯漏、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和辦稅能力方面有著獨特優勢。
一、當前納稅評估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納稅評估組織機構不夠健全,評估人員的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1、評估組織機構不夠健全。納稅評估崗位設置沒有統一做法,崗位設置差別較大,管理制度也不完善,職責劃分不清,存在多頭管理情況,有的地方評估機構受上級四、五個業務部門領導,且部門間各有各的要求,造成數據不能兼容,工作開展難度很大。
2、評估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納稅評估工作是一項業務性較強的綜合性工作,這就要求評估人員應具備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審定申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但是,目前評估人員的業務素質參差不齊,不善于從掌握涉稅信息中找出蛛絲馬跡,挖掘深層次的問題,使很多評估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看看表、翻翻帳、對對數的淺層次上,評估工作的監督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3、納稅評估與征收、稽查等環節銜接、協調不足。納稅評估一發現問題就移送稽查,陡增評估的難度和成本,納稅評估的中心監控地位不能得到體現。
婦女工作思考
婦女工作社會化是一個理論命題,也是一個實踐命題。我會經過多年的探索與實踐,充分發揮“四個優勢”,在推動婦女工作“主體”、“方式”、“對象”、“資源”社會化方面的取得了顯著成績。對此,本人對我會自20*年以來積極探索與實踐婦女工作社會化模式所積累的資料進行整合和梳理,并深入基層走訪調查,總結了我會積極推進婦女工作社會化、更廣泛的運用社會資源服務婦女群眾所彰顯的特色及經驗做法,并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和以人為本的理念支持下,探討了如何結合我區面臨歷史發展機遇,深化婦女工作改革,進一步推動婦女工作社會化。
一、亮點紛呈:龍崗婦女工作社會化成效顯著
婦女工作社會化既是一個理論命題,更是一個實踐命題。多年來,我會通過不斷“聯合”,巧借方方面面力量為婦女工作服務,有效促進婦女工作社會化,極大地提高了婦女組織在社會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一)主體的社會化延長了婦聯組織的工作手臂
傳統的婦女工作主體僅指各級婦聯組織與婦聯干部。而在現代婦女組織工作中,主、客體并不截然分離,客體自治、自覺的程度得到不斷提高,而不是消極接受服務與被動接受管理。在組織建設方面,我會在建立區、街道、社區三級婦女組織網絡、成立63家機關事業單位婦委會的基礎上,指導成立了平湖巾幗互助會、區女企業家協會等民間婦女組織共21家,在1482家規模以上“兩新”組織建立了婦女組織,從而在組織建設上幾乎覆蓋所有婦女。在隊伍建設方面,第三屆婦女代表大會誕生了235名婦女代表,26名執委,有區、街道、社區三級婦聯組織近200名婦女干部,1981名機關事業單位婦委會、巾幗文明崗、外來女工流動學校、“兩新”組織婦女組織負責人,確定了104名區婦兒工委成員單位負責人和聯絡員,發展了1000余名志愿者隊伍,婦女工作主體逐步呈現多元化趨勢。
(二)方式的社會化增強了婦聯組織工作的科學性
黨員工作現狀思考
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我們黨作為肩負著領導和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重任的執政黨,無論是建黨之初、革命戰爭時期和改革開放之后,始終高度重視發展黨員工作,這是我們黨由小到大、由弱到強,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的基本經驗。從我們黨80多年的奮斗歷程看,發展黨員的思路、重點是與時俱進的,是隨著形勢任務發展變化而調整完善的。近年來,全市各級黨組織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為“建設青藏高原區域性現代化中心城市”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的目標,狠抓發展黨員工作,使黨員隊伍結構趨于合理,整體素質明顯提高,活力不斷增強,為我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一、近年來全市發展黨員工作的基本狀況
**市現有基層黨(工)委258個,黨支部(總支)3273個,黨員75010名。近年來,全市各級黨組織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發展黨員工作放到黨的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去推動,緊緊圍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按照十六大提出的進一步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的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扎實開展發展黨員工作。并重視發展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優秀青年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入黨,積極穩妥地開展在新的社會階層發展黨員試點。在實踐中對如何把握和體現新時期的黨員標準進行了積極探索,近年來發展的新黨員中,致富能手、科技帶頭人和先進工作者、模范人物所占比例明顯提高。截至**年底,全市黨員總數已達75010名,其中婦女黨員19146名,占24.7%;少數民族黨員11385名,占15.1%;35歲以下的青年黨員16180名,占22.1%;高中以上學歷的黨員35599名,占29.9%。黨員隊伍的發展壯大有力地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的發展。
1.突出重點,統籌規劃,注重改善黨員隊伍結構。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各級黨組織實行向生產一線、知識分子、婦女、青年和非公有制企業員工“五傾斜”政策。農村主要結合開展“三級聯創”活動,狠抓了軟弱渙散的后進村發展黨員工作,逐步解決后進村多年不發展黨員、黨組織力量薄弱、領導班子后繼乏人的問題。在非公有制企業充分發揮黨建工作指導員的作用,積極幫助和支持非公有制企業建立黨組織,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擴大了黨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2.多方入手、積極培養,不斷壯大積極分子隊伍。各級黨組織十分重視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為發展黨員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一是壯大隊伍。各級黨組織堅持把先進性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首要標準,注重在先進典型、技術能手、崗位標兵、退伍軍人中發現、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年全市入黨積極分子達6705名;二是豐富培養教育內容。各基層黨委每年都要利用業余黨校定期舉辦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加強入黨積極分子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的學習了解;三是活躍教育形式。結合“七一”表彰等各種活動,先后樹立了一批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典型,運用身邊典型和模范人物引導并激勵入黨積極分子向黨組織靠攏;四是加強教育管理。實行聯系考察、談話等制度,及時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狀況和工作表現,幫助他們端正態度,使入黨積極分子在實踐鍛煉中成長,提高思想認識,增強黨性觀念;五是堅持“推優”制度。各級團組織積極把優秀的共青團員推薦為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培養,定期考察,嚴格管理,條件成熟時及時吸收入黨。
3.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完善黨員質量保證體系。近幾年來,全市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發展黨員工作,把這項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一件大事抓好抓實。首先,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規范發展黨員工作。各級黨組織從具體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和完善了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制度、思想匯報制度、談話制度、發展黨員公示制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并將這項工作納入了黨建目標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其次,加強了對發展黨員工作情況的調查研究和檢查指導,保證了發展黨員工作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