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1 15:28:24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垃圾管理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垃圾管理

加強城市垃圾管理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近年來,隨著我市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各類建設項目日益增多,城市建筑垃圾亂堆亂放、隨意傾倒,工程運輸車輛違章違規行駛、沿街遺漏拋灑等現象屢禁不止,給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造成了嚴重影響,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垃圾處置的管理工作,推進和規范建筑垃圾處置管理,逐步形成源頭控制有力、運輸監管嚴密、消納處置有序、執法查處嚴厲的良性管理機制。現就有關城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監控,抓好建筑垃圾源頭的日常管理

(一)實施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產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需向市城市管理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產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可以委托有建筑垃圾運輸資質的運輸單位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委托運輸單位辦理處置手續的,產生建筑垃圾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及時與運輸單位簽訂委托合同和清運合同。清運合同應當明確工期、雙方權利義務、清運費用標準等內容。建筑垃圾運輸單位應按照規定的時段、行駛路線和傾倒地點運輸、傾倒建筑垃圾。

(二)強化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施工現場必須完全封閉,出入口道路硬化并配備相應的沖水、排水設施,落實專人負責。進入工地的車輛外出前必須經過沖洗,確保輪胎和外擋板無泥土。嚴禁私自安裝排放泥漿的管道等設施。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掘路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要按要求及時組織清運。施工現場臨時堆放建筑垃圾的,必須采取雙層密封覆蓋(內層使用塑料篷布,外層使用密織網),達到堆放有序、封閉嚴密、固定牢靠,避免因大風等天氣原因造成揚塵污染。

查看全文

市餐廚垃圾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防止餐廚垃圾對環境造成污染,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保障人體健康,促進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循環利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餐廚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剩菜剩飯等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

本辦法所稱廢棄食用油脂,是指不能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油水混合物的總稱,包括煎炸過食品不能再食用的油脂、餐廚垃圾中的油脂以及油水混合物和經油水分離器、隔油池等分離處理后產生的油脂等。

第三條本市市轄區范圍內餐廚垃圾的產生、運輸、處理服務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和利用的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

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的日常管理工作。

查看全文

城市垃圾管理的意見

為切實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有效遏制違法處置、偷運亂倒建筑垃圾現象,努力營造優美整潔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我市創建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和擴權強鎮改革,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消納規范化、清運市場化、管理信息化”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監管,形成部門各負其責、條塊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構建立體化、全程化的建筑垃圾管理體系。

二、總體目標

(二)通過加強監督管理,有效落實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規定,各類建設工程施工環境整潔、文明,進出施工現場車輛清潔行駛,建筑垃圾全面密閉化運輸,杜絕擅自處置、亂堆放、亂傾倒建筑垃圾現象,營造整潔衛生、規范有序的城市環境。

三、適用范圍

查看全文

省市垃圾管理規章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垃圾的管理,控制污染,改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市、鎮。

本條例所稱城市垃圾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包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個人在建設和修繕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過程中所產生的渣土、棄土、棄料、余泥及其它廢棄物。

查看全文

農村綜治垃圾管理方案

大力宣傳農村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收運處置的目的和意義,強化宣傳。農村垃圾集中收運處置工作是一項惠及全區農村村民的民心工程。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贏得群眾對該項工作的理解、關心和支持,自覺投身到惠及自身的系統工程中來。要通過宣傳教育,引導農村居民增強環境意識、文明意識和社會公德意識,摒棄陋習,移風易俗。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和輿論監督作用,及時推廣好典型、好經驗,對不良現象和行為,要公開曝光和批評,為推進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為深入貫徹落實“兩加快一維護”戰略。切實改善農村環境衛生狀況,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工作的意見》豫政〔〕43號)和我區有關會議精神,結合全區農村現狀,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工作,加強規劃,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建立“組清掃保潔、村收集、鎮(辦)轉運、區處理”收集處置體系,切實提高農村環境衛生質量,增強村民環保意識,從源頭上加強對農村生活垃圾的控制和資源化利用,促進我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總體思路

深入宣傳動員,通過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復審、開展“清潔家園”活動、維護國家利益衛生運動等載體和手段。培養村民良好的環境意識、衛生意識;通過設置合理方便的垃圾站點、組建專業清掃清運隊伍,引導規范村民的垃圾投放行為;通過分類投放、分別收集,實現宏觀意義上的垃圾類別源頭分離,降低處置本錢;通過區、鎮(辦)村、組四級管理,達到多層參與、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的管理效果;要通過體制的順暢、機制的健全、目標的明確、制度的完善,實現運作市場化、隊伍專業化、管理長效化、效果鄉村化,達到全區農村垃圾管理全覆蓋、無盲區,體現垃圾管理這一公益事業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

查看全文

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建筑垃圾是指房屋裝飾裝修和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園林、廣場、管網等在建設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

第四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本市城區和金陽新區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區域內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

縣(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

規劃、建設、環保、土地、公安交通、綜合執法、房管、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職責,協同做好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

查看全文

醫療垃圾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有效地控制醫療垃圾擴散病原體,保障人民健康,根據國家城鄉建設部《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試行)和貴州省《城鎮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醫療垃圾,是指醫療單位在檢查、診斷、治療各類疾病過程中和病員在住院期間所產生的各類固體廢棄物。

第三條各醫療單位產生的醫療垃圾,必須單獨收集、運輸和處理,不得混入居民生活垃圾和工廠生產垃圾進行排放和處置。

第四條各醫療單位必須設置密閉式的垃圾容器,按照環境衛生部門的規定,實行分類收集。

第五條含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須交管理放射性物質的專業機構統一處置,不得混入醫療垃圾處理。

第六條醫療垃圾的收集容器、運輸工具每次使用后必須進行消毒處理。

查看全文

城市垃圾管理制度(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垃圾管理,改善環境衛生,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等處置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垃圾是指城市單位和居民所產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及其它廢棄物。

第四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市政府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垃圾實行統一管理。*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對城市生活垃圾統一清運、處理,負責市政府規定范圍內生活垃圾的收集。區環境衛生管理單位按規定的管理權限,負責區轄范圍內垃圾的收集工作。

第五條城市垃圾處理逐步實行無害化、資源化和減量化。

查看全文

市特種垃圾管理制度

第?條為凈化城市環境,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發生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垃圾產生源及垃圾排放》行業標準、衛生部《消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我市轄區所有醫療、衛生防疫、病員休養、涉外賓館、醫學研究、洗浴、美容美發、禽獸疫病防治、屠宰、生物制品等單位和從事特種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特種垃圾是指醫學研究和醫療過程中進行檢查、化驗、處置、婦產、手術和病理解剖中產生的人體污物和被人體分泌物污染的紗布、脫脂棉、衛生紙、護理用品、器具以及死嬰、截肢、器官等;各療養院、涉外賓館、公共浴池中休養員、外賓、顧客的遺棄物;禽獸疫病防治、屠宰過程中產生的動物尸體及其遺棄物以及其它含毒;含菌廢棄物等。

第四條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特種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管理工作。

衛生、防環境保護等有關管理部門應各司其職,協同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加強對特種垃圾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在特種垃圾管理上的主要職責是:

查看全文

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及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依法負責的原則。

國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學技術水平,鼓勵對城市生活垃圾實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第四條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