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1 0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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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論文
摘要加入WTO后,我國農業市場范圍擴大,直接面對著國際市場競爭和國際規范約束的壓力,農民有效地組織起來,是應對WTO挑戰的需要。論述了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必然性,分析了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阻礙,提出了建立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改革建議。
關鍵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WTO政策支持
農民(或農業)合作在大多數西方國家已有100多年的歷史。當今世界,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凡是受市場經濟支配的農業,都存在農民的合作組織,并且這種組織在經濟社會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加入WTO后,中國農業要迎接挑戰,除在產品結構、技術結構等方面取得競爭實力外,還必須將農民組織起來,通過農民之間的合作,形成一種能與大的利益集團相抗衡的力量,改變在競爭中的弱勢地位,贏得主動和優勢。
1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必然性
1.1分散經營的農戶隨著我國加入WTO勢必被融入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大潮中
分散弱小的家庭經營難以適應世界經濟一體化形勢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改革農村經濟體制,建立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日趨激烈的世界農產品市場競爭中,農民不僅面臨著國內市場風險,而且面臨著國際市場風險。這種環境下的小規模家庭經營就猶如大海中的小船,經不起大風大浪的沖擊。因為中國農村的家庭經營本身有其難以克服的弱點,如經營規模小、專業技術和專業化水平低、信息不靈、經濟實力弱、抵御自然和市場風險能力差等。前些年剛取消糧食定購計劃時,政府提出要調整農業結構,號召農民市場需要啥種啥,但單個農民面對市場卻茫然不知所措。在此方面哈爾濱市動力區朝陽鄉平安蔬菜協會的做法頗值得借鑒。這個協會在組建過程中向農民發出一則啟示:“組織起來,通過協會這道橋梁,共同走向市場,走向富裕。加入協會,通過自己的組織,共同抵御風險,增加收入?!蓖ㄟ^建立各種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在農業國際化商海中構建出“綠色航空母艦”,應該是當前農民的最佳選擇。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黨建意見
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縣屬各單位黨委(黨組、總支、支部):
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充分發揮黨在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實現農村黨建工作與經濟工作相互促進,進一步推進新農村建設和石羊河流域綜合治理,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大和**屆**、**、**全會精神,加強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黨的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和廣大農民黨員在發展農村經濟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不斷擴大黨建工作的覆蓋面,進一步推進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快速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加強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黨的建設,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積極推行“支部+協會”、“黨委+公司”等黨建工作新模式,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把黨的政治優勢通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揮到增加農民收入的實踐中。力爭經過3年的努力,全縣特色優勢產業和大宗農產品生產基地要普遍建立起合作經濟組織,有30%的農戶加入專業合作經濟組織,50%以上的主要農產品通過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實現加工和銷售。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政扶助方案
為推進全區城鄉一體化建設,發展壯大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切實幫助農民(涉農社區居民)增加收入,決定對農村(涉農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實行地方財政補貼扶持,具體扶持辦法如下:
一、扶持對象:由村、組集體資產或村民個人按規定在本區注冊成立的經營性股份合作經濟組織。
二、扶持政策:自本辦法正式執行之日起,對農村(涉農社區)合作經濟組織給予5年扶持,具體標準為:前3年按其當年實際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房產稅、所得稅區實得部分之和的100%予以扶持;后2年按其當年實際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房產稅、所得稅區實得部分之和的90%予以扶持。
三、扶持的申報、審批、撥付程序:農村(涉農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街道辦事處初審后,報送區財政局,區財政局按扶持資金審批撥付程序辦理具體撥款事宜。
四、扶持資金的使用范圍:農村(涉農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對于財政扶持資金只能用于生產發展,并接受財政、審計的監督;區財政不參與扶持資金的管理和收益分配,只保留最終處置權。
五、本辦法如遇體制變化,將另行作出調整。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
一、合作社的界定及幾個問題的判斷和辨析
(一)關于合作社的界定
合作社是世界經濟發展中一個廣泛而長久的命題。國際社會關于合作社的定義、價值觀、原則、作用及如何發揮優勢,形成了很多共識。19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ICA)代表大會通過了《國際合作社聯盟關于合作社定義、價值和原則的詳細說明》,2002年6月召開的第90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發展合作社的建議》,也接受國際合作社聯盟提出的合作社定義、合作社價值觀和合作社原則。這里,根據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國際合作社聯盟關于合作社定義、價值和原則的詳細說明》和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及聯合國有關機構在為2002年第80屆國際合作社日暨第8屆聯合國國際合作社日的致辭,就合作社的定義、價值、原則、作用和如何發揮優勢問題試作歸納闡述。
定義。國際合作社聯盟關于合作社的定義是:“合作社是自愿聯合起來的人們,通過聯合所有與民主控制的企業來滿足他們共同的經濟、社會、文化的需求與抱負的自治聯合體,他們按企業資本公平出資,公正地分擔風險、分享利益,并主動參與企業民主管理?!迸_灣省的合作社法把合作社定義為“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的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求社員經濟利益和生活改善,而其社員人數及股金總額均可變動的團體。合作社為法人?!焙商m的農業合作社定義為:“長期從事經營活動的農民組織,共同核算,共同承擔風險,同時保持農業活動的獨立性以及使有關的經濟活動盡可能多地獲得利潤?!痹谌鸬洌献魃缇褪寝r民擁有和控制的公司??v觀國際合作社聯盟關于合作社的定義及各國或地區的合作社法,合作社有這樣幾個共同特征:(1)合作社是社員入股、聯合所有、社員控制和社員受益的經濟組織;(2)合作社是經濟實體,有可供支配的財產;(3)合作社是合作社法人,有不同于公司制企業的內在規定性。
價值觀:國際合作社聯盟倡導合作社應尊重并實踐“自助、自我負責、民主、平等、公平、團結”的合作社價值觀和“誠信、公開、社會責任和關心他人”的道德觀。全國政協副主席楊汝岱在2002年7月5日“紀念國際合作社日促進合作經濟發展座談會”上說,合作社“是一個大學校,是培養社員集體主義和民主精神,發揚團結互助的社會風尚的極好場所,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陣地”??傊?,合作社不僅追求經濟效益,還追求社會效益,培育公民的責任感和團結合作精神,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原則:最早的合作社原則是羅虛代爾原則(共5條),一個半世紀的實踐證明這是各國合作社發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同時,合作社原則也在不斷發展。國際合作社聯盟1995年的百年慶典大會將國際合作社原則增加至7條,即:①自愿與開放的社員資格;②民主的社員控制[1];③社員經濟參與[2];④自治與獨立;⑤教育、培訓和信息;⑥合作社之間的合作;⑦關心社區。其中,社員民主管理和社員經濟參與這2項原則規定了合作社的內部制度,它規定社員對合作社的民主控制,最普遍的是在基層合作社一級堅持平等投票,即一人一票;在合作社盈余分配上,按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額比例返還利潤是合作制的核心,認為社員為合作社未來提供的額外(除繳納股金外)資本,可以獲得相當于銀行利率的利息,但不得分紅。筆者認為,合作社原則不可否認應從本國實際出發加以運用,并根據實踐要求予以創新和豐富,否則合作社就會被淘汰,但一些體現合作社特性的社員民主管理原則、社員經濟參與原則是根本性原則,應得到遵循[3]。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
一、合作社的界定及幾個問題的判斷和辨析
(一)關于合作社的界定
合作社是世界經濟發展中一個廣泛而長久的命題。國際社會關于合作社的定義、價值觀、原則、作用及如何發揮優勢,形成了很多共識。19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ICA)代表大會通過了《國際合作社聯盟關于合作社定義、價值和原則的詳細說明》,2002年6月召開的第90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發展合作社的建議》,也接受國際合作社聯盟提出的合作社定義、合作社價值觀和合作社原則。這里,根據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國際合作社聯盟關于合作社定義、價值和原則的詳細說明》和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及聯合國有關機構在為2002年第80屆國際合作社日暨第8屆聯合國國際合作社日的致辭,就合作社的定義、價值、原則、作用和如何發揮優勢問題試作歸納闡述。
定義。國際合作社聯盟關于合作社的定義是:“合作社是自愿聯合起來的人們,通過聯合所有與民主控制的企業來滿足他們共同的經濟、社會、文化的需求與抱負的自治聯合體,他們按企業資本公平出資,公正地分擔風險、分享利益,并主動參與企業民主管理?!迸_灣省的合作社法把合作社定義為“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的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求社員經濟利益和生活改善,而其社員人數及股金總額均可變動的團體。合作社為法人。”荷蘭的農業合作社定義為:“長期從事經營活動的農民組織,共同核算,共同承擔風險,同時保持農業活動的獨立性以及使有關的經濟活動盡可能多地獲得利潤?!痹谌鸬洌献魃缇褪寝r民擁有和控制的公司??v觀國際合作社聯盟關于合作社的定義及各國或地區的合作社法,合作社有這樣幾個共同特征:(1)合作社是社員入股、聯合所有、社員控制和社員受益的經濟組織;(2)合作社是經濟實體,有可供支配的財產;(3)合作社是合作社法人,有不同于公司制企業的內在規定性。
價值觀:國際合作社聯盟倡導合作社應尊重并實踐“自助、自我負責、民主、平等、公平、團結”的合作社價值觀和“誠信、公開、社會責任和關心他人”的道德觀。全國政協副主席楊汝岱在2002年7月5日“紀念國際合作社日促進合作經濟發展座談會”上說,合作社“是一個大學校,是培養社員集體主義和民主精神,發揚團結互助的社會風尚的極好場所,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陣地”??傊?,合作社不僅追求經濟效益,還追求社會效益,培育公民的責任感和團結合作精神,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原則:最早的合作社原則是羅虛代爾原則(共5條),一個半世紀的實踐證明這是各國合作社發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同時,合作社原則也在不斷發展。國際合作社聯盟1995年的百年慶典大會將國際合作社原則增加至7條,即:①自愿與開放的社員資格;②民主的社員控制[1];③社員經濟參與[2];④自治與獨立;⑤教育、培訓和信息;⑥合作社之間的合作;⑦關心社區。其中,社員民主管理和社員經濟參與這2項原則規定了合作社的內部制度,它規定社員對合作社的民主控制,最普遍的是在基層合作社一級堅持平等投票,即一人一票;在合作社盈余分配上,按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額比例返還利潤是合作制的核心,認為社員為合作社未來提供的額外(除繳納股金外)資本,可以獲得相當于銀行利率的利息,但不得分紅。筆者認為,合作社原則不可否認應從本國實際出發加以運用,并根據實踐要求予以創新和豐富,否則合作社就會被淘汰,但一些體現合作社特性的社員民主管理原則、社員經濟參與原則是根本性原則,應得到遵循[3]。
新農村建設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探討
1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陜西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性
1.1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我國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十一五”期間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任務之一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督ㄗh》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彪S著十來年新農村建設,我國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等各個方面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陜西的新農村建設中,“一村一品”,美麗鄉村,美麗宜居示范村建設,“一村一韻”建設,鄉村旅游建設等都在有條不紊、科學系統地建設發展。在此期間,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布了全國首批5855個綠色村莊名單,陜西省選定了83個村莊,其中,渭南市有20個村名列榜首,在全省排名第一。另由中國互聯網新聞中心主辦的以“共建共享宜居宜游美村”為主題的2017(第三屆)中國美麗鄉村建設發展論壇在北京舉行,佛坪縣被授予“中國美麗鄉村建設示范縣”稱號??梢钥闯觯兾鲝母鞯貙嶋H情況出發,因地制宜,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不斷發展和建設新農村。1.2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發揮農民主體性的主要載體。《建議》指出:必須堅持以農民為主體,充分發揮廣大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性作用。首先,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利益主體。建設新農村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發展策略,在實施和推進的過程中,必將會吸引、帶動社會各方力量、各生產要素投向新農村建設中,其結果一定會有力推動農村經濟、政治、社會和生態文明發展,極大地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增強農業生產力發展,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作為農村生活的主要部分,農民勢必是新農村建設最直接、最主要的受益者。其次,農民必須是新農村建設的行為主體。我國“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發揮其建設新農村的主體作用”。因此,農民作為我國新農村“一村一品”“一村一業”的參與者,培養其主人翁意識,引導其出點子、出資金、出勞力,積極參與新農村建設,成為新農村幸福生活的創造者。1.3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陜西新農村建設的重要途徑。2006年黨中央的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積極引導和支持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加快立法進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信貸、財稅和登記等制度”。經過改革開放不斷探索與發展,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據統計,截至2016年底,我省農民合作社登記數量達4.4萬個,比上年增長22.2%;入社農戶227.8萬戶,入社率達到30%。農民合作社打破了“戶戶不同、業務不同”的分散生產形式,受到有能力人才的推動,協會推動、政府扶持和企業聯動,整合土地、人力、技術、機械等生產資源,集中優化品種、化肥、生產設施的供應,規范了產品統一化生產和銷售,提高了生產效益和產品利潤,有效帶動了農村、農業和農民的發展。盡管與我國農民總人數相比所占比例較低,但是,它們的發展對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的增收起到了明顯的作用。因此,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陜西新農村建設的重要途徑。1.4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織基礎。由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能夠有效地整合分散的農戶進行農業生產、銷售,因此解決農產品零售難度大。另外,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有利于農民實施民主制度,在重大事件上,充分尊重農民意見,實行人人平等原則,保護農民權益。最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有利于改善農村風氣文化建設,培育優質現代農民,隨著新農村建設,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類型呈現多樣化,規模擴大化發展。
2新農村建設中陜西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現狀分析
2.1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現狀分析。2.1.1新農村建設中陜西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主要運營模式。陜西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目前有五種方式:第一個是“協會+農戶”式,第二個是“公司+協會+農戶”式,第三個是“政府推動”式,第四個是“能人帶動型”,第五個是“產業結合”型。實際上陜西省陜北、關中、陜南由于經濟條件、地理、歷史、文化等方面的差異,各種組織方式有其各自的適應條件及運行特點。2.1.2運行特點。從我省農村經濟合作的五種運營模式來看,他們都具有共同的運行特點:第一,各種運營模式都是有牽頭者,不管牽頭者是政府或者企業又或者是農戶,都有其帶動其他農戶和組織進行合作組建組織,為農戶的利益構建共同體;第二,以合作平臺為載體,以農戶效益為目標。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以合作、經濟效益共享為核心搭建平臺,為分散農戶擺脫困難,提高其農業收益,有助于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發展;第三,全程供應鏈管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運行的過程中以供應鏈為載體,為農民實現產供銷提供資源配置。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不同于農戶,它可以將農業生產種植過程中的原料、生產資料的供應以及農副產品的銷售有機結合起來,有效利用供應鏈上下游實現資源配置。例如,西安市臨潼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由第一家石榴專業合作社,逐步發展到現在的石榴、西瓜、草莓、蔬菜、奶業等多種專業合作社。另外,合作社依托專業協會搭建平臺,形成產供銷無縫銜接,有效保障了農戶生產經營效益。2.2陜西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困境分析。2.2.1不完善的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這是我國第一部全國農業合作社立法,具有重要意義。該法用于調整相互關聯方之間利益關系,但是該法存在著法律主體不明確,出資人合法權益不明確等問題,具有一定的局限與不足之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由農戶、協會和政府相關人員組織完成的,由于人員所處環境、目的不同,在管理制度的制定、運行及實施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問題。尤其是受到稅費制約、融資方式及融資體系不完善,財務管理機制缺陷等管理問題,,影響著經濟合作組織機構健康發展。2.2.2不發達的信息網絡技術。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由于自然條件和資源稟賦,導致農業自身的地域性、分散性等,同時我國大多數農民成為文化水平低、思想保守、缺乏創新的小農主義,陜西省也不例外。截至2017年6月,我國網民中農村網民占比26.7%,規模為2.01億;城鎮網民占比73.3%,規模為5.50億,城鄉差距仍然較大。尤其是互聯網應用層面,城鄉差距存在著顯著差異。此外,截至2017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占全國人口的17.3%,達到2.41億人。從而,在我國農村信息化服務人才嚴重不足,現行信息服務人員存在專業知識匱乏,根本沒有進行數據研發、數據應用的能力。因此,必須培養多層面、創新性服務信息人才,才能擺脫上述瓶頸。2.2.3政府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關系失衡。改革開放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作為橋梁溝通的作用日益突出。政府作為合作組織的助推器使三者之間能夠穩定合作與可持續發展起到重要作用。但是,政府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之間同時也存在著管理隱患,導致兩者之間的矛盾日益加劇。例如,政府在合作組織的管理、稅收優惠、財政支持上會出現監管、指導不力,從而損害農戶和合作組織的健康發展。2.2.4組織成員間存在利益沖突。在新農村建設中,結合目前農村發展現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主要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基礎原則,緊密連接企業、市場、農戶間的利益橋梁,為市場交易提供了穩定的交易環境,已然成為農業發展過程中重要的組織形式。但是在農村經濟組織運行過程中由于利益關系,也會出現領導間、農戶間利益的分配不公,從而內部管理缺乏民主性,社員中的角色安排嚴重失衡等隱患。
3新農村建設中陜西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對策
3.1完善法律法規和健全管理制度。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完善的法律法規是進行市場經濟的基本保證。因此我國立法機關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形成有法可依、體系完備的立法法規,作為新農村經濟組織發展的依據。健全的管理制度為農村經濟組織的健康有序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由于新農村在發展初期各種利益關系,使得組織中的管理者,農戶都不能很好地進行管理制度的實施。因此,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要認真貫徹政府關于鼓勵和扶持農業合作的政策,了解領會政府的指導思想,制定合作組織的實用標準、規定和行為準則。其次,健全財務與監督管理機制。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中國的金融體系環境在不斷變化,特別是要加強金融監管體系的建設。作為政府支持的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也要在其財務部門設立財務監管處,定期進行財務披露,接受社員們的監督。最后,完善利益分配管理制度。作為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最終目的增加農民收入,利益分配與公共資金積累以及政府的財政補貼應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利用與分配。3.2完善網絡建設,加強新型農民教育和培訓近幾年,隨著網絡化普及,雖然我國農村網絡化發展速度較快,但是由于農村老齡化人口及留守人口所占比重較大,互聯網應用不及城市發展。因此,加強農村網絡建設,提高其網絡應用。率的關鍵在于農民的教育和培訓。在新農村建設中,將建立合作教育培訓體系,提高我國農民特別是合作經濟組織實際管理者水平,政府責無旁貸。陜西是我國高等教育人才聚集的地方,我們可以加強高等院校、農業科研院所和合作經濟組織的培訓機構的交流,實現完整的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其次,結合農村實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高職業教育的比例,使更多農村青少年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使廣大農民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和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領導者。最后,在新農村建設中,我們應該在加強義務教育的投入后更要對農村農戶進行農業教育培訓,培育一批“懂技術、會管理、能經營”的新時代農民。3.3政府引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健康發展。政府在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中起著支持和引導作用。政府在加強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體制機制建設上要避免出現錯誤的行政的命令方式,通過“典型示范”的方法,加強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體制和機制,使得其組織健康有序運行并實施。讓廣大農民在自覺的基礎上認識到參加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好處,增加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吸引力,它可以激發廣大農民從城市回流鄉村,為農村的產業化發展奠定一定基礎,同時增加農民的收入。3.4充分發揮規?;洕献鹘M織的優勢。伴隨著市場經濟的日益加劇,我國各產業為了適應市場改革變化,在各自領域對產業進行了調整。規模化經濟是產業化經營模式中的重要表現形式,它將經濟發展形態從分散、不規范轉向了集約和專業化,尤其是農業。因此,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多元聯合共同體,主體間的協作和分工緊密結合,在規?;洕凶龅教岣咿r戶的規模效益。另一方面,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利用當地產業發展規模優勢。在陜西,由于自然因素和地理稟賦,農業資源的特殊性和地域特點形成了農業的多元化特色產業。目前,陜西農村合作經濟意識到充分發揮其產業優勢創造產業規模效益,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并鼓勵拓展領域規模,加深分工效益,創建農業特色產業。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強化措施
摘要:當前我國社會經濟不斷快速發展,為進一步有效適應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新趨勢和新要求,農村經濟體系也在不斷進行改革創新,其中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因為適宜于我國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需求也得到快速發展。因此,我們需要充分深入地了解并掌握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現狀以及農民自身的特點,政府部門也要合理強化管理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以此保障其職能作用得到有效發揮,為農村經濟快速穩定發展提供有效服務。
關鍵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村經濟;農業產業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快速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也得到了快速有效的發展,所涉及的領域也較為廣泛,然而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整體發展起步相對較遲,因此組織管理并不成熟,尤其是運行模式以及資源等方面有著較為顯著的差異性。文章基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概念以及當前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實際現狀展開介紹,明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帶來的社會效應以及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從而針對性地提出有效加強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的方法策略,進一步促進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完善,提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的效率與質量。
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概述
(一)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定義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指農民特別是以家庭經營模式為主的農業小生產者們為了改善個體的生活生產條件,基于自愿平等的基本原則之上,遵守各項法律規章以及制度規范等,聯合起來從事某項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不僅有著合作經濟組織應有的一般特征,同時也有其獨特性,即以家庭經營的前提下進行協作經營,啟動具有一定的難度,還需要有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形式的出現以及快速發展,對于促進微觀經濟基礎的優化改進有積極意義,同時能夠為社會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服務以及混合型的公共類產品[1]。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應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轉變
世界農業發展史表明,農村合作經濟不僅構成了當代西方發達國家農業發展所依賴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組織基礎,而且事實上已成為衡量農業現代化水平的主要標志。為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我國現在提出了大力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最廣泛發動農民主動參與基礎上,以農民為主體創新性地建立高效的農村合作經濟的組織形式,實現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的突破性發展。 目前在我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各種類型的農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協會、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股份合作制企業以及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這些組織大多數是在對舊體制內部修補性的改良的基礎上產生的。
其中,行業協會、農村基層組織、農技站、基層供銷社都是政府基層組織,這種政府介入農村經濟組織的生產經營環節的組織模式,由于沉重的“制度遺產”,再加上產權不清,組織機構不規范,法律責任不明確等情況,在組織農民進入市場,為農民提供社會化服務等方面表現得并不得力,這些組織無論是在生產規模上、還是在經濟組織上都存在著嚴重的缺陷,更為重要的是在我國,農業生產和農業主要投入中品種,資金、化肥、農藥、種子以及產出的加工、購銷領域等基本上被這些相關部門壟斷了,而任何可以憑借壟斷地位獲得超額利潤的部門都會堅持并加強原有制度。這些年政府增加投入的結果是:一方面投入大多數下達到有關部門,轉變為部門利益和鄉村基層負債的增加;所有的這些因素累加起來表現為這些政府基層組織創建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難以完成我國農業與國內外大市場的對接并且農民的合理利益難以得到有效的保護。而由于這些組織大多的組織形式也類似于以前“政社合一”的農業合作社組織模式,農民對此類組織的信任度、參與度還很低,特別是在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現還未形成氣候的情況下,農民參加合作經濟組織的并不多。所以中國農村經濟的發展依靠在舊體制內部修補性的改良是很難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突破。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一種公共服務,公共選擇的新公共管理這一當代行政改革的主導理論認為:“沒有任何邏輯理由證明公共服務必須由政府機構來提供。”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就是民營化,賦權于民讓他們滿足自身在生產經營環節中共同的需求,我國農業發展的歷史經驗也證明了政府介入農業生產經營環節,是一大失誤。應當讓民有、民營、民管化作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的宗旨。
但是在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組建成長壯大過程中,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僅僅作為一個民營自助的組織難以擔負起我國農業發展這一歷史重任,政府應當首先充當一個“有為”的角色,使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成為一個民營官助的組織,尤其是在其創建階段,全面介入組織的組建,由政府任命政府官員擔任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會長等組織重要領導干部,社員投資入股的股金在組織發展初期可參照國外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成立初的模式由政府墊資。然后待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組建工作完成以后,盡快從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中撤回,再實行直接選舉。以實現政府管理從“有為”到“無為”的轉化,實現真正的民營。
同時,傳統的政府治理中另有一個誤區就是忽視政府服務提供與服務生產的區別,進而錯誤地認為如果政府放棄了公共服務生產者的功能,它自然就放棄了公共服務提供者的角色。事實上,公共服務應屬政府的天職,在農村,政府理應提供其應承擔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在市場化程度不高的條件下,農民對公共產品的需求只是基本維護公共秩序,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對交通電力等基礎設施、信息、基本技能及制度安排、政策提供的需求越來越高,加之歷史上財政對農村公共產品投入過低這一不爭的事實,當前農村公共產品已遠遠不能滿足和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樣也無法給農村合作化組織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對于邊際產出率相對較低的農業而言,國家公共產品的提供就顯得更為重要了。
當我們在確立未來的國家公共支出框架時,要明確公共支出項目應當優先服務于農村的政策目標,為更好地實現促進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以及發展農業這一當前重中之重的政策目標,目前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支出項目包括: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亟待進一步完善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政府機構在農村的延伸,它在發展農業專業化生產、集約化經營、社會化服務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優勢十分明顯、但是,由于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村實行新的土地承包政策以后出現的新生事物,是群眾自發成立的從事生產和經營的組織形式。因此,有些地方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產權模糊,管理混亂,顯得不夠成熟,成為游離于農民利益之外的半官半商的組織形態,有的甚至成為農民家庭產權的直接侵害者和上級向農民伸手要錢要物要工的鋪路石。據調查結果顯示,希望依靠集體組織有償服務和依靠其他專業服務業解決家庭勞力不足矛盾的農戶占總農戶的比例不足5%。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農村和農民中的信譽度并不高。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亟待整頓和進一步完善。
1.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堅持“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原則。這是合作經濟組織得以鞏固和發展的關鍵。合作經濟組織的財產歸社員所有,其中應有一部分是不可分割的集體財產,利潤應按參與額進行分配,嚴格限制股金的紅利率。要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實行社員一人一票表決制。合作經濟組織加工、銷售的必須是社員的產品,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國家應免交企業所得稅,向社員征收個人所得稅。
2.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要修訂和完善章程。所有合作社的章程都應以經濟合同法、民法及其他經濟法規為根本依據,進行修改和完善。牽頭、服務部門和農戶,都是獨立的法人,處于平等地位,應享受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民主權利、履行應盡的義務。因此,各類合作組織章程中,對于入社各方的權利、義務包括違約責任要平等設置、條款清楚、公正合理、措詞準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3.國家要盡早為農村合作經濟立法。在法治社會里,一切經濟活動應受法律的規范。但在我國搞合作經濟或集體經濟已屆50年,至今還沒有一部專門的合作經濟或集體經濟法律。由于沒有專門法律規范,農業專業合作組織在發展和經營中遇到了一些難以解決的矛盾: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確,政府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的管理,也無法制定和執行扶持政策;合作社的經濟利益缺少必要的法律保護,農村合作經濟的發展團立法滯后而嚴重受阻。因此,國家應盡早為農村合作經濟立法,使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與創新
一、農村合作經濟及經營體制創新現狀
我國農業經營體制長期處于小農經濟狀態。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尤其是我國加入WTO后,我國農村千家萬戶分散的小生產方式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為了尋求解決矛盾的辦法,近10年來,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前提下,政府部門和理論界及實際工作者在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實現農村經營體制創新方面,做了許多有益的探索。歸納起來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龍頭”企業帶動型,即通過龍頭企業帶動農戶實行產業化經營;二是農村新興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帶動型,即以農民為主體,組建專業性協會或合作社帶動農民進行商品化生產和流通;三是改造傳統合作經濟組織帶動型,主要是希望通過深化改革,把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自己的合作經濟組織,解決農業生產發展與市場對接的問題。
(一)“龍頭”企業帶動型模式
“龍頭”企業帶動型模式是20世紀90年代初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一種方式。農業產業化經營主要是指將農業生產向流通、加工環節及綜合服務等領域延伸,形成農產品生產、收購、加工、儲藏、運輸、銷售(出口)和生產資料、消費資料供應以及提供市場信息等一體化的農村經營體制。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目的是,既要使農產品適銷對路,產銷銜接順暢,更要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把農村產業經濟鏈條做粗做大。在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的積極推動下,一些涉農企業為尋求新的增長點,紛紛把經營觸角伸向農業,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這對提高農產品的商品率和市場化程度,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從總體情況看,近幾年來,以龍頭企業帶動農業產業化經營效果不明顯,農民增產不增收或增收幅度不大,最主要的問題是,在目前的“龍頭”企業帶動型模式中,農民沒有真正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主體,享受不到農業產業化經營帶來的增值效益,“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缺乏有效的利益聯結機制和風險制約機制,大多數“龍頭”企業與農民的關系比較松散,基本上是企業與數個分散農戶之間的一種買賣關系,難以有效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也很難保證在市場波動的時候企業有穩定的貨源,農戶有穩定的銷路。
(二)新興合作經濟組織帶動型模式
全國有140多萬個各類新興的合作經濟組織,真正運作規范的大約在10%以內,而且這個數字還是動態變化的。很多新發展的合作社既缺少自有資金,又很少有固定資產,相當多的只是個“皮包”公司,開展業務靠賒欠或下游商家的預付資金,經不起市場風浪的沖擊。這種新發展起來的合作經濟組織,由于目前在市場上還缺乏信用,拓展業務能力也有限,難以獲得農民和社會的普遍信任與認同。